在全县项目管理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召全县项目管理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约谈会,就各部门怎样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廉政建设带动促进工作,以推进工作促使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进行约谈。通过约谈,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督促和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后面,县委*书记针对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还要做重要讲话,我重点就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着力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反腐败工作提到新的高度,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根尚未清除,防止反弹任务依然艰巨,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就在坐的各位来说,随着各项工作的全面铺开,一大批建设任务需要我们去落实,一大批重点工程需要我们去实施。在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过程中,各个利益主体都在想方设法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容易产生不正当竞争,引发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现在既是我县发展的加速期、社会的转型期、矛盾的凸现期,也是腐败现象的多发期、易发期和官员的高危期。因此,大家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客观看待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更加自觉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旗帜鲜明地与“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近年来,县委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县上下对主体责任的认识由“浅”入“深”,由“被动”向“
主动”转变,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逐步形成。但从省、市纪委明察暗访和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暴露出的问题来看,从县纪委平时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大家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过问了、参加会议了,责任就算到位了,工作做得好不好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大家不要忘记,自己除了担任行政职务外,还有党内职务和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认为对干部进行了教育和监督,加强了制度建设进行预防,如果干部还出问题,是干部自身的事,与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没有直接的责任;三是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拿,本单位本部门出现重大腐败案件和违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与自己没有直接的关系。为此,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关于主体责任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好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内涵,始终做到牢记于心,见之于行,行之有果。
二、落实要求,主动担负起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责任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是权力的施行主体,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你手中握有多大的权力,必然要尽相应多大的责任。大家要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主动担责、履责。
一要履行好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重点要从四个方面来理解和贯彻肩负的主体责任。一是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示范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二要履行好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责任、直接的责任、首要的责任。要对班子成员的问题及时提醒,重大问题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真正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同时要管好自己、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要履行好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自已分管的领域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积极担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协助班长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自觉把反腐倡廉作为分内之事、摆在重要位置,经常过问上手抓,深入调研用心抓,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勤沟通情况,确保职责分工不留空白、责任落实不留缝隙,真正做到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
四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业务工作。各单位不能只重业务不重党务,只看发展指标不抓党风廉政,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纪律作风规定要求,特别要在项目工程建设、干部教育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进行认真查纠整改,着力营造严查作风纪律问题的高压态势,以廉政建设带动促进工作,以推进工作促使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在实处
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落实在行动中。要主动聚焦中心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要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用全新的理念、全新的态度、全新的要求约束自己。要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落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要求,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自觉站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上谋划和推动工作,真正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上,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要始终坚持党性原则。讲党性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既要管好自己,更要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克服对腐败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追究”、“弱化追究”的错误倾向,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牢记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敢于做“恶”人,发现纪律作风方面的苗头问题,及时约谈,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压力感和自觉性。
三要注重提高教育成效。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落实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的思想认识。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纪行为。要继续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四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基层干部“四风”以及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征收流转、惠农政策落实、教育医疗收费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方面突出问题列为重点,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线索明确、时效性强的问题,实行快查快结,着力查清违纪问题,把涉嫌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针对招商引资、项目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将严格按照《*“2111”工作法监督方案》,做好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人为干预、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不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等问题。既坚持“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单位的主体责任。
同志们,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首在担当,贵在落实。大家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真正把主体责任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更大的力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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