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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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刚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祖国同志作了《2020年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回顾了2019年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做好2020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下面,我代表派驻纪检监察组,就督促推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党的十九大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阐明了新时代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的本质要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身之本、履职之要。作为市纪委监委的派驻机构必须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要把“两个维护”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特别是党组(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日常言行上。一是围绕驻在部门职责使命开展监督,重点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二是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等靠要和大而化之等问题;三是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四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六查六看”,着力检查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抗击疫情决策部署、领导包保责任制、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和协作配合、防控物资保障管理使用等落实情况;五是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等文件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以及中央部署扫黑除恶、环保督察等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影响行为的,将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规定共五章、二十五条,从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都规定的比较具体,请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认真组织学习,明确任务,列出责任清单,并抓好贯彻落实。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就是要督促推动各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压紧压实政治监督责任,把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这四个责任协同起来,构建“四责驱动”的“责任共同体”,强化压力传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我们纪检监察组全年将组织两次对驻在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会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党组(党委)准确把握本部门政治生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通过强化政治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先后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案件,使这项工作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还不能掉以轻心,“四风”顽疾还未斩草除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弹回潮压力依然较大。从我们市的情况看,去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52起、处理252人,对24批114人通报曝光。因此,我们要力度不能减、劲头不能松。一是要紧盯关键“节点”,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狠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滥发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老问题和隐形变异新问题。二是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查处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问题;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问题;在联系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渡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问题。三是要查处基层单位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从近几年开展的专项检查情况看,一些部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仍存在薄弱环节,“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各驻在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开展自查自纠。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组织力量开展督促和抽查。四是要开展公职人员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政策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吃拿卡要、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秩序,促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今年将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专项整治,请市金融办等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启动工作,对整治中发现的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三、强化标本兼治、打防教相结合、“三不”机制一体推进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党的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作出部署,为进一步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反对腐败提供了坚强支撑。“不敢”是前题、“不能”是关键、“不想”是根本。三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体现了他律和自律、惩处和教育、法治和德治的辩证统一。不敢、不能、不想,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必须着力打通内在联系,统筹联动、同向发力,深化标本兼治,增强总体效果。

(一)加大查处力度,做到“不敢”。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不敢腐”突出强化“打”的震慑力,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查处的重点是:对党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深化治理国企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如何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成果,如何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将“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认真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实事求是用好“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厚爱统一、惩治教育相结合,是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四种形态”是一个环环相扣、严密完整的逻辑体系,既贯通“规纪法”、连接“不敢”“不能”“不想”又兼顾“标和本”,囊括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在党组(党委),用好“四种形态”,主体责任同样在党组(党委),纪委要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我们纪检监察组将加大指导和查处力度,正确处理和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做到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既体现力度,又有“温度”当好“护林员”和“全科医生”。

(二)完善制度建设,做到“不能”。如何扎紧制度的“笼子”,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完善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各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树立程序意识,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健全完善党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哪些事项需要上会进行集体研究,都要清清楚楚,不能以局务会、办务会代替党组(党委)会。此外,各部门还要继续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要求,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按照市委《关于深化长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1948号)文件精神,今年纪检监察组要建立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问题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驻在部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重点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执纪执法等问题。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廉政风险点。各驻在部门要对各级巡视巡察机构组织开展的巡视巡察情况、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廉政体检等发现反馈的问题开展一次“回头看”,凡涉及的部门、单位包括相关职能处室都要组织力量检视问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并及时修改完善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找出廉政风险点,并抓紧制定完善防范化解措施。

三是坚持靶向定位,做好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要深化以案促改,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挖掘背后的制度性因素,着力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把调控权、审批权、执行权、监督权等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纪检监察组将加大这项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坚持“一案双查”,运用好纪检建议和监察建议,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思想教育,做到“不想”。一是自律准则要牢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计八条,分别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怎么做,有什么标准,就是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去做,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二是日常教育要跟进。要促使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对党员干部进行日常的教育、监督、管理是各级党组(党委)的职责所在,请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在开展激励教育、警示教育、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关心关爱干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对受处分干部教育关怀和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对担当作为失误的要容错免责,对受到诬告陷害的要澄清保护,对受到处理处分的要关心教育,使干部“轻装上阵”,保护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三是“廉政账”要常算。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树立底线意识。从省、市纪委近几年编辑的《忏悔录》上看,许多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理想信念缺失、三观错位、利益驱动、法纪观念淡薄等等。因此,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法纪账、良心账等“七笔账”,常怀感恩之心、忧患之心、敬畏之心,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干净干事。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本领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一)找准定位,压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作为市纪委监委的派驻机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全面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起到“探头”和“前沿阵地”作用。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把工作着力点放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抓好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的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通过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驻在部门机关纪委要履行好协助党组(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二)提升能力,增强履职本领。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驻在部门机关纪委要着力提升“五个能力”:即提升政治能力,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效果;提升履行职责能力,实现政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相统一;提升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沉着应对,果断处置,占领导纪法制高点;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增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本领;提升抓落实能力,善谋实干,善作善成。要增强履职本领,加强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近期要抓紧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委下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等党纪条规。着力提高“四个本领”,即运用理念政策的本领、调查研究的本领、执纪执法监督的本领、抓落实的本领。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

(三)当好表率,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的规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要高标准、严要求、做模范,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刀刃向内,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领导和共同努力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聚焦职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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