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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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部署会,刚才,医疗保障局XX同志总结通报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情况并对于2024年居民医保征缴政策作政策解读和相关工作安排,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教育局分别就抓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进行了发言。县税务局负责人对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参保工作。基本医保覆盖全民是“国之大者”,稳定参保率是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参保是群众获得医保待遇、享受所有医保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稳定参保率,才能更好体现大数法则,更好体现公平正义,更好提升保障能力,更好解除人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其中:城乡居民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95元/人;稳定脱贫人口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85元/人;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Ⅰ级Ⅱ级重度残疾人、纳入重点优抚对象的城乡伤残军人和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辆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实行全额补助。

二、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厚植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参保征缴工作中勇于担当、务实举措、主动作为,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中有升。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是一项造福广大城乡居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参保缴费工作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工作,是全县居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前提,要切实抓好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把政策讲透,让服务更优,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要强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强督导调度,狠抓落实,确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要结合自身情况,提前谋划、精准发力,迅速进行具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锁定“人人参保缴费”目标,聚力“5个精准”(精准甄别、精准施策、精准宣传、精准动员、精准扩面)要求,努力克服劳动力人口外流、重复参保、乡村振兴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进村入户、拉网式排查,逐一宣传动员、逐一解读参保政策、逐一引导参保缴费,将群众最关心的“缴费金额”“待遇享受”“不设门槛、兜底保障”等政策讲通讲透。医疗保障局要加强同民政、教育、乡村振兴、残联、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信息比对、参保缴费和政府资金落实,确保信息数据完整、准确、真实。要二是提高经办服务能力。规范参保登记和缴费流程,拓展多元缴费渠道,发挥好原有线下缴费渠道作用,积极引导缴费群众通过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掌上渠道进行缴费。针对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不高、不便的情况,要及时跟进“帮办代办”服务,解决村民线上缴费难的后顾之忧,防止漏缴现象发生,切实提高医保参保率。

同志们,希望通过本次动员部署大会,充分认识到了参保率的稳定,是国家医保体制改革的基础点、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稳定器,将把2024年参保征缴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打好“团结牌”,担当作为、奋力拼搏,确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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