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5(优推31篇)
《雷雨》深刻揭示了家庭与社会的复杂关系,展现了人性的矛盾与悲剧,令人深思。情感交织,冲突频发,反映了时代的无奈与宿命。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5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1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2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3
当一本书清新的空气渗透脑海,恰如月光下的倒影寂寞环绕,那又是一种战斗,战斗在尘世中的寂寞自然里。
回归自然的纯洁,回归淡泊的境界。寂寞的书有寂寞的读法,只有心真的静下来的时候,才能真正的领悟。细品《瓦尔登湖》除去那躁动的灰尘,披上那自然的清新。
“水能性淡为吾友,竹能心虚即我师。”这恰似这坐落在康科德的小木屋,梭罗就是在这里进行了两年两个月又两天的独居生活。他记录从春到冬的这一轮的风景,他的超验主义实践建立了一种与现代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对立的简朴方式,还原生活的原始状态。他将自己放在一个杳无人烟的地方,他拥有的只有一个简陋的小木屋,一张小小的床,一张普通的书桌和一些零落的稿纸,仅仅只有简单的陈设,仅仅只是他执着的信念,仅仅凭借着人对自然的欲望和热爱,他,完成了这伟大的实践,完成了这对自然的追求,完成了这本杰作,这不得不让后人称他为“自然随笔的”。
在对世事的抵触中,在对大自然的满心欢喜时,作者笔下的每个物体,都被赋于了生命的脉膊,就如《诗经》中的“霭霭停云,蒙蒙时雨”一样,即使云雨也有了各自的喜怒哀乐,作者自然沉醉其中。
淡泊是一种至高的境界,古往今来多少人去追求,但又有几人能成功?梭罗就是一个伟大的实践者。
上帝没有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力,自然自有它的公道。你,生来未带一草一木,死后又不带走一缕一线。奴隶的生涯终究是由失望垒成的城堡,有的甚至是由绝望筑成的荒墓,与其这样,为何不摒弃这些浮躁,还灵魂一份通透,回归自然的宁静呢?设想一下,当你面对这博大的自然,它给予你的是新鲜的空气,甜美的果实,突然间,你是否感觉自己成为了天真浪漫的孩童,不知疲惫地奔逐在它的怀抱里。
梭罗用自己的一生去诠释什么是淡泊。他的思想如一个个亮丽的水晶,感召着世人的心,让人沉浸,心灵正被一点一点洗涤,灵魂正被一点一点安静。
这里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这里是最宁静的地方。以前有那么美丽的湖畔,那么美好的生活,而现在,这些都已化作一叶扁舟,飘在人们的心河里……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4
“武松打虎”这个故事,大家耳熟能详,而且津津乐道。在《水浒传》还有一个打虎的故事——黑旋风李逵沂蒙山杀四虎,却很少被人提起。论打虎数量,他比武松还多出三只;可论名声,却远不如武松。
我认为李逵杀虎是手起刀落,没有更多的情节。而武松打虎却险象环生,扣人心弦。武松在酒店喝酒,店主一再告诫他三碗不过冈,因为冈上有老虎。可他喝了18碗酒仍要独自过冈。冈上究竟有无老虎?武松的性命如何?在无形中,作者就让读者为武松捏了一把汗。武松本想奔入树林中美美地睡一觉,谁知林中竟跳出一只老虎。局势顿时紧张,读者的心突然悬了起来。随着老虎的一扑、一掀、一剪都被武松一一躲过,危险似乎要解除了,但武松的哨棒又断了,读者稍稍放松的神经又重新绷紧了起来。接下来,情节又一转,武松跳上前,按住虎头,同老虎展开最后搏斗。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呀!
武松打虎给我的启示是:如果文章平铺直叙,平平淡淡,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那就失去了趣味。要动一点脑筋,让叙述多一点波澜和曲折。比如,先说事情的结果,再转头说事情的经过;或者着力渲染营造一种气氛;或者说了半截话突然停住,到后面在接上叙述;或者先抑后扬等等。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才更吸引人。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5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对于周朴园,充满了同情和怜悯。他一个人独撑到剧的最后,何尝不是一种孤独和煎熬。很难想像一个男人可以绝情到大年三十把儿子他妈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的薄情寡意至极,他又如何还懂得爱?在我看来一个不懂爱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式化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有人说,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于是他就要抛妻弃子吗?我以为,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业;有人说男人为了事业要有所牺牲,但如果代价是牺牲了爱人的能力,代价未免太大,如果说侍萍是周朴园的真爱的话。在这部剧里始终没有走进过周朴园的心里,是他不愿让人走进,是我走不进,也不愿走进。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爱过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却又被他无情的言语刺伤;不知道他是否有对子女的爱,有斥责,却没有关爱;不知道他是否有对繁漪的歉疚,一直给她请医生却不懂她真正的病因……有些鄙视他的冷血,特别是对于那个陪伴他一生的女人繁漪如此残忍!其实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为了前途少了一点良心,有些懦弱却又不得不故作坚强。
对于周冲则充满了欣赏和钦佩——他浑身上下充满了生命力,他敢爱敢恨,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责任感并且为了爱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对陈旧的封建礼教宣战。爱的时候果断,即使被拒绝也大度又慷慨。特别是他的善良让人感动不已。即使在当今社会他也一样充满个性,是男生学习的楷模。他是一个能温暖心灵的人物,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未来充满向往,相信美好并不惧现在。
对于周萍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替他庆幸能遇到像四凤那样的女孩子。对于鲁贵亦是除了鄙视再无其他的语言,活到他那个样子本身就是一种悲哀,幸而有四凤这样个能干的女儿。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地燃烧,她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著,让人敬佩和感叹。那种对爱情的信念是让人充满敬意的,所以后来她被抛弃,被爱情而不是一个男人抛弃时表现出来的绝望以至于她要跳河自尽是完全让人理解的。然而天不遂人愿,要让她留在尘世继续忍受煎熬,我坚信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和力量。她忍受世人的蔑视,忍受鲁贵的责难,坚挺地活下来。然而人生总是在不经意处转弯,三十年后重遇周朴园,想像不出她的内心是怎样的震撼。直到最后发现亲生女儿和儿子相恋的悲剧,她所做的决定都毫无保留地表现了一个母亲无私的爱和大度以及包容,她把所有的痛苦自己一个人扛,接受命运的惩罚。我丝毫也不同情她的命运的悲苦,正是命运的磨难,让我看到一位如此伟大的女性。
繁漪是最无辜地被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 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6
解放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和解放军相比,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却遭到了如此迅速和彻底的失败?
先看看张灵甫失败的原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的灭亡主要是四个原因:首先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是必然的原因;第二,其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这是导火线;第三,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这是关键原因;第四,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这是重要原因。因为以上四点主要原因和种.种其他因素导致了张灵甫这位国民党军中颇有能力的干将和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全军覆没。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更像是被国民政府的腐败包围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再说解放战争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以上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再者老蒋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这一点他需要向---学习,打仗是打仗,政治思想工作必须得抓上去。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他们内心没有驱动力。临上战场了,或许以大洋,或许以高官,这些对于可能生命不保的人意义可谓不大。我认为国民党部队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因其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不少,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没打过小米加步枪的人民解放军,为什么呢?主客观原因想找能找出一大堆来,但关键还是民心向背的问题。别说是机械化部队,全套的美式装备,就是美国人亲自来也不行,看看朝鲜战争就知道了。剧中表现的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国民党人的官僚作风,对现在也有积极意义。国共战争,国民党有兵,有武器,有大将,但仍失掉政权。就象以前中国台湾一样,国民党高高在上什么都有,但打不过草根的民进党。当年国民党的失败,一是败在国民党的腐败,再是败在没有民众基础。他们打的是没有国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人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内心有希望,他们希望翻身做主人,没有任何愿望比这更有意义,于是可以舍生,可以取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此言实不谬也。
总之,《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7
《呼兰河传》是一本萧红写她过去故乡的书。茅盾曾说过:“《呼兰河传》是1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作者讲述的那个呼兰河时代,好像离我们有一些遥远,但作者却用自己的文字把我们带回了那个好似黑暗又有一些美好的故乡。
在故乡中,小萧红最亲的就是他的祖父了,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小萧红宁愿依偎在祖父身边听那些讲了很多遍的故事,也不愿去触碰父母和祖母冰冷的心。这不仅衬托出了祖父的温暖,也拉出了一个大的无情的背景。
文中讲到:“我总是能不分昼夜地听到团圆媳妇的哭声”。团圆媳妇也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个人,她年纪很小,做事大大咧咧,却总是被婆婆打骂,被折磨的生了病。婆婆又是请来大神,又是用各种奇怪的方子只管往她身子里塞。这不但没把病治好,还把团圆媳妇吓得天天做噩梦,也招来了街坊邻居来看笑话。他们把这当成是好看的大戏,你一言我一语地评价着。在我们看来这近乎扭曲的人性,在那个时代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那些麻木不堪的人却从未感觉到他们正在慢慢地毁了一个人。
这个地方的深处,好似住着一个“吃人”的怪兽,但可悲的是,人们都喜欢它。
村中有一个大坑,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把坑填平,生怕花掉自己一点钱。可却有多少小孩,包括鸡鸭羊这些牲畜,用这种方式无意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本是填平就不会发生的意外,这多么令人惋惜和无奈。
如今,我们再远观那个时代,那个远去的呼兰河,很遥远、很陌生,又很无奈。
这本书有一个神奇的魔力,尽管有时间的差距,但那种黑暗时代给人带来的来自心底的冲击,却是那么真切又深刻。萧红揭露了麻木的人性,这种感觉印在心中,久久不能忘记。
在我们如今的时代,没有迷信的团圆媳妇的婆婆,没有围观人的无情,没有路上没人填平的坑。可是那只“吃人”的怪兽还在,只是以不同形式适应了当下的社会。
所以,我们面对曾经远去的呼兰河,站在这个新的时代里,一定要坚定心中所想,做那些自己心中认定是对的事。
去奋斗吧,奔跑在这个可以实现梦想的时代中!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8
读者,其用心专也,韵者,其美极而触魂也!——题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那是历经磨难才重生的凤凰;那是千锤百炼的坚强;那是灵魂冲击才有的不朽篇章;那是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的史书,一部永垂不朽的史记。初读《史记》,读出一个顶天立地坚强的男子汉,或许一开始他就不该站出来,顶撞君王,是大罪。他是被深深地激怒了,但他没有停止在愤怒上,而是还在此基础上对他所要加以叙述和研究的到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为止的一部中国通史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思考,并得出了自己的一些结论,这是司马迁之所以不仅成功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成为一位伟大的历史家的原因所在。鲁迅有一句名言:“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
司马迁不正是在“痛定之后”,以史记这部大作长歌当哭吗?很难想像,如果司马迁在巨大的悲痛之后不继之以理智的思考,而会成文学家兼历史家。晚清的刘鄂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泣,八大山人以画哭泣,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于是,在报任安书中,我看到一个无奈而又理智的司马迁,一个身心俱残而又顶天立地的司马迁。司马迁一腔抑郁,发之《史记》,将悲痛而屈辱的灵魂投入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
于是,绝代文章横空而出。我似乎看到了太史令坚强的身躯,化作天边耀眼的彩虹,霎得,红遍了整个天空。再次捧起那泛黄的《史记》,读出一个报国无门贤能者的忧伤。司马迁是忧伤的,他的心痛汉武帝不听谏的小肚鸡肠,所以,他是懂得屈原的,要不然,他不会将屈子愁闷的心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他又怎么会有抒一肚子的愤懑牢骚之气,满纸俱是怨辞。当屈原“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忧伤的灵魂与另一个无助的灵魂悄无声息的碰撞,不禁发问,那仅仅是一部述史的史书吗?无法控制不安的思绪,带着灵魂的触动与颤抖,再次品味他的《史记》,这一次,我读出了一个中华民族的魂魄,千百年来不变的精神。无论是太史令,还是屈平,还是项王与信陵,我都看到他们人性的善良,一诺千金的男儿形象。
是司马迁完美的追求,还是他本来已经完美的文字,千年的民族之魂,在他笔下,闪闪发亮,是《史记》,让我看到一种人性的韵味,人性的光辉,那么美好,那么灿烂!我不禁怦然震动《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司马迁作《史记》,是用灵魂与命运作斗争,用自己的精神作出一部千古流传的史记。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品读史记,其韵无穷细细聆听《史记》叮咚的琴韵,内心却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感动。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9
前几天在微博上参加送书活动,得了一本日本推理小说《告白》,从拿到全部读完大概花了一下午,连我这种看书极慢的人,都舍不得放下想要一口气看完,的确是很抓人的一本书.很好看,看完的时候有很多话想说,后来又说不出来,但是答应了人家要写读后感,就不能言而无信.
故事讲得是:一个四岁小女孩意外死在学校游泳池,虽然警察认定为意外事件,但聪明的单亲妈妈(学校的女教师)非但查出了女儿死亡的真相,也找到了杀人犯a同学和b同学,并且对他们实施了报复的故事.
主角是个单亲妈妈,四岁的小女儿被自己的学生杀死在游泳池里,起因只是毫不起眼的一件事.女教师的复仇无论是从方法上还是从效果上甚至从道德观上来说,我都觉得几近完美.能够做到这样理智、清醒而果断,着实不易.很多看完书的妈妈都说,赞同这个女教师的做法,我也一直以为单凭法律来制裁罪犯并不是最有利的方式.然而个人制裁这种行为从法律上来说,本身也是违法的.女教师的做法,不仅是对罪犯肉体上的惩罚,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报复,她的“告白”只是之后一系列结果的一个引子,这样的女子是让人敬佩也让人觉得恐怖的.
说说杀人犯学生a和b,只是两个不起眼的少年.都不满十四岁,正如女教师所言,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顶多只是去劳教一下,对受害人家属来说,又算是什么呢?并且即使参加劳教,他们就真的能反省吗?真的能感受到受害人家属的心情吗?
伤害别人的人不觉的自己在伤害别人.a不觉的自己杀了女孩有什么问题,那只是他想要证明自己引起母亲注意的的一个手段.b也不觉的自己杀死女孩有什么问题,那只是他对于同学们长期欺负,被人瞧不起甚至被称作“失败作品”的一种强烈的反抗.不过,有句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不能不说女教师也好,a和b也好,都是冥冥中被一股力量牵引着采取了对或者错的行动.
日本小说很多都喜欢用第一人称,这本《告白》对人物心理的把握相当到位,作者在同一本书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杀人犯a和b,冷静复仇的女教师,b同学的妈妈,同班级的女班长,其中尤其以少年犯a和b的心理描写为甚.b同学虽然懦弱但一直很善良,被b的母亲称赞为善良的孩子.b母亲是个要求很高很努力的人,但最终却导致b同学杀死了自己的母亲.b的母亲会觉得很冤枉吧?对自己的儿子那么好,一直那么努力,为什么最后会被儿子杀死呢?很多母亲都不能理解吧.但看了这段描写之后会觉得,b同学最后的举动不过就是像穿好鞋要系鞋带一样,太过自然和顺理成章了.
a同学是执念派,这种少年估计国内不大会有.日本的文化教育出来的典型少年犯,偏执聪明高傲并且有强烈的目标感和自制力.要惩罚这种人相当不易,因为偏执,有自己独立的世界观价值观认为即使自己是千分之一,也是唯一的真理.即使艾滋病毒也并没有对他造成多大的危害.但是复仇女教师在最后扳回一局,狠狠将少年犯a击倒.其实人致命的弱点都不在自己身上,而在别处.就像小时候听童话说,妖怪把心放在别处,所以妖怪杀不死,要找到那颗心才能把妖怪杀死.
我本来不想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它有些阴暗晦涩,并且非常能够抓得住读者的心.但读后两三天,脑子里反复回想着这些人物和情节,觉得这实在是一本不错的小说.看后能发人深省,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小说.
想当初看完东野圭吾的《白夜行》,恨不能向每个朋友推荐一番,但你若说他好在哪里,我真的说不上来.只是看完全文最后的那一刹那,觉得这个故事就是这样,作者已经将他发挥到淋漓尽致了,实在是爱不释手,至今如此.
《告白》,听名字像是爱情小说,但其实它是宗教意义上的告白.
是每个人在临死前,对神父的忏悔,对人生的告白.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
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他一看到妓女又紧张害怕,给了妓女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块钱。后来妓女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另外五块钱。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和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装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霍尔顿对这一切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这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所著的,讲得是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与一只猫和一个三口之家的故事。
书的主要内容是: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入了一个野餐篮,它没想到离开了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的纽约,柴斯特幸运地遇上了塔克老鼠与亨利猫和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使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蟋蟀柴斯特在自己功成名就后满心失落,思念起家乡康涅狄格州的自由自在和安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故乡的树桩家。
先看看我,再看看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亨利猫。柴斯特,它不为荣誉而动摇,它也不忘故乡的旧友之情,它虽已是纽约一带十分有名之人,但它对它的故乡里的小溪、树桩、柳树、草地等等一切的一切都依旧像过去一样热情,这是一种可贵的精神,一种不可多得的品质!塔克,它幽默、聪明,虽然有一些市桧,但有时也并非如此吝啬,就说那次柴斯特由于梦游时吃了“柳叶”造成2美元的损失,这2美元最后都是由塔克交付的,这说明塔克内心绝对大方。亨利,它忠诚、憨厚,它十分通情达理,每一次在塔克与柴斯特为难时,它都能解开它们的苦恼。
这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感悟到:做人要踏实,不被荣誉所动,做事要大气些,不能小气、吝啬,做决定要通情达理,不要自私,顾我不顾他。“做人就做好人,做事就做好事”,这是我的目标!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最近看完了百年孤独,书看得很快,可信息量太大,反而还未消化完毕,停留在对一本好书囫囵吞枣泛读一通的阶段。相信还要反复咀嚼几遍,我才能真切明白作者对人类历史的讽刺有多深。目前我对百年孤独的理解仅是这是一本介绍一个家族在一个世纪中的崛起与衰落的过程,围绕着其中两个兄弟与取了他们相同名字的后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而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拥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理念、信条与行事的标准、动机与准则。每个人都有光明与阴暗,并以自己的方式为这个家族付出一生。他们在马贡多生活,在这个孤独的小镇与以马贡多小镇为中心形成的一个范围活动着,在这里他们完成了生命的升华,为了他们心中的正义以及执着的信念,履行着他们从生下起就无形中担负着的职责,为一些荒诞可笑的理由,匆匆的完成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们认为必须非做不可的事情。他们每个人是独立的,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他们是家族的一份子,又似乎并不属于这个家族,他们的相似点,就是孤独二字。孤独,打自这个家族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与这个家族的命运紧紧的相连在一起,他们生来是孤独的家族,死后也并没有逃脱孤独二字。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最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的意义,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最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面对过去,现在,或是未来。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这本是讲述了绿山墙的兄妹俩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
性格严肃冷淡的玛丽拉原本打算把安妮送回孤儿院,但经过一天的短暂相处后,她发现这个红头发的孩子性格乐观向上,讨人喜欢,于是决定收留她。而极端内向的马修,内心是个坚持自我的人,他一见到安妮就深深地被安妮吸引住了。
安妮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她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爱心。她对亲人,朋友,同学,师长,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纯洁,热忱的心。她对知识和学习都有一股狂热的劲头,那种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令人感动,她改变了性格严肃冷淡的玛丽拉,改变了极端内向的马修,牵动着他们两个人的爱心。
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安妮的乐观、积极,但更多的是她的坚强与感恩。
让我们向安妮,学习她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越过一个又一个障碍,冲破一个又一个难关,朝着我们美好的梦想奋进吧!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神笔马良》是一个很有趣的童话故事,马良这个人物形象描写得细腻生动,深受儿童读者的喜欢。他勤奋好学,不怕困难,勇敢机智的个性值得广大儿童学习和模仿,所以我觉得这篇童话很值得儿童阅读和学习。
当今社会中,广大的家长都对自己的孩子关爱有加,舍不得让他们吃苦。所以很多儿童都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受不起风吹雨打,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打退堂鼓。但是故事中的马良就不一样了,他给儿童一个崭新的形象,他是那么坚强,不怕苦不怕累,而且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学习的精神更是因该值得儿童学习的。他喜欢画画,但是因为家里穷而北老师唾骂,他没有放弃自己想学画画的决心,他认为穷人家的孩子也可以学好自己想学的东西。而且也用行动证明了他也可以学得很好。从他的行动中,我们看到了一个非常热爱画画的小男孩,在学习画画的过程中,他是那么努力,随时随地都在学习,因此才有他后来的成就。
但是相比之下,那些险恶的人们也给了孩子们教育,让他们知道了这个世界上也是存在恶势力的。但是马良面对他们的时候却是勇敢的,那种不屈服,敢于与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更值得儿童去学习。故事的结局是颇有戏剧性的,但是总的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马良用他的才识和聪明智慧战胜了恶势力,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 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 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 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 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 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 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 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 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 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 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 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 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合上了厚厚的《天龙八部》,我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在今天这种物欲横流的社会,很难再有像萧峰、虚竹、段誉那样的人了。为什么呢?
先来说一说虚竹吧,书中总是说虚竹面貌丑陋,但在我的印象中,却是一个平凡敦厚,相貌平平却十分谦和的人,从不把他往丑里想,也亏得他心地善良,才有了他这一生的奇遇,他先是因为善良,与段誉结为兄弟,后来又是因为善良,破了无涯子的珍珑棋局,最后得到了无涯子几十年的功力。最后,也是因为善良,才成为另鹫宫的主人,我喜欢他的真诚朴质,傻里傻气而不染一些污垢,外柔内刚。而且他与萧峰段誉一样,十分讲义气,在萧峰被困大辽时,他就率领灵鹫宫部众前来救萧峰,他为了兄弟,连大辽都敢得罪,这份义气也十分难得。我想问一问,在当今社会中,还有这种真诚朴质而天龙八部读后不染尘俗的人呢?有的话,也很少了。
再说段誉,大家都知道,他十分痴情王语嫣,尽管他落花有意,可是流水无情,王语嫣在他的表哥疯傻之后才终于投进了他的怀抱。同时他的一生很悲情,他的亲生父亲杀了他的养父,导致他的母亲也自杀死去,到如今,似乎只有他的父亲一个亲人了,但他们却势同水火。
最后说一说萧峰,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代大侠、大英雄,所谓大侠,金老曾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只有对国家、对世间怀着一股怜悯之心的人才能称之为大侠,武功的高低反倒是在其次,萧峰正是如此。他的一生充满着坎坷与艰难,恩师与养父竟是他的杀父仇人,武功盖世,却失手杀掉自己的爱人,但是更为悲伤的是,他所在丐帮的帮主职位,因内部争斗而去职并被驱逐。当中原武人听说萧峰是契丹人时,个个表现的愤慨起来,原来口口声声的乔大侠、乔帮主,一下子变成了萧贼子,在我看来,这完完全全是虚伪。在中原,他被认为是杀人如麻的恶魔,在大辽,阻耶律洪基不要攻打大宋,却被关在狮笼中。令人感动的是,最后,他为了忠义两全,迫使耶律洪基当众折箭发誓:于我一生之中,不许我大辽国一兵一卒,侵犯大宋边界。而他自己却随即自杀。
啊!英雄往矣,浩气长存。萧峰的大仁大义,大智大勇,实践了孔子和孟子所倡导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才乃侠义精神。中国的厚重历史谱写了太多这种精神,然而我们的现实却吞噬着这种精神。大丈夫何去何从,江湖浪里淘尽男儿的梦。相比之下,慕容复急功近利,苦于心计累于权势,最终功败垂成。纵观萧峰一生,武功盖世,为人豪爽,愿意用死换取世间的和平,这等胸襟实在让人敬佩。可是我却不明白他最后为什么要寻死?这也许是金庸留给我们最后的一个谜团吧!
唉,现如今不也是这样吗?大家都是人,为什么搞人种歧视?电视上成天不是巴以冲突,就是哪个小国被某某大国轰炸,为什么人总不能和谐相处呢?
但愿书中的一切不要在现实中重演。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红色经典小说《林海雪原》。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深深地震撼了我。
掩卷深思,回忆着书中所描写的战争场面,就如同电影一般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书中最精彩的情节就是“智取威虎山”。最令我佩服的人物就是在智取威虎山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解放军侦察排长杨子荣。故事是这样的:土匪头子座山雕占据威虎山,凭着地势的险峻,占山为王,与解放军顽固抵抗,还经常下山抢劫百姓财产,残杀无辜。怎样拿下威虎山?成了解放军小分队一项艰巨的任务。强攻不可取的,所以只能智取。
在攻打奶头山时,擒拿了胡彪,小分队队长少剑波发现土匪胡彪与侦察排长杨子荣长得十分相似。就想让杨子荣穿上胡彪的虎皮大卦,扮演胡彪投靠威虎山,取得座山雕的.信任,然后再里应外合,智取威虎山。但又知道这样做很危险,身份一旦暴露。就会牺牲生命。但浑身是胆的杨子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毅然决然地接受了任务。
他凭着聪明的智慧和英勇过人的本领来到了威虎山。在刀光剑影中,他临危不惧,闯过了座山雕一次又一次的考验,赢得了座山雕的信任,被封为威虎山“老九”。最为惊险的是小炉匠栾平从小分队手中逃走,来到威虎山告知座山雕,杨子荣不是胡彪而是小分队的侦察排长。要是一般人早就会惊慌失措了,而杨子荣却泰然自若,波澜不惊,抓住了小炉匠不敢说出自己被小分队俘虏的软肋,巧妙地化险为夷。不但进一步取得了座山雕的信任,还把小炉匠置身于死地。
杨子荣趁着寻山的时机,把威虎山的军事布置图送到和小分队的接头地点。趁着座山雕过生日大摆宴席的机会,杨子荣与小分队里应外合,一举捣毁了威虎山。
读到这里,我真为杨子荣的机智勇敢而敬佩不已,一个高大的形象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为了新中国的成立,为了人民的翻身解放,有多少像杨子荣这样的英雄出生入死,与凶狠的敌人斗智斗勇。现在的我,还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与英雄相比较,可真是天壤之别,显得是那样的渺小。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了硝烟滚滚、战火纷飞的年代,但我们不能忘记,今天的美好生活都是无数革命先烈们用热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要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发扬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掌握更多的科学本领,将来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把革命先烈们用热血浇灌的土地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繁荣昌盛!
《林海雪原》这部红色经典,我百看不厌,它给予了我力量,受到了革命传统的教育。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整本书最值得让人称道的是写作手法。在故事推移中选取五个人来作为描写视角,每一位作为描写视角的主人公对于该事件的思考也写的入木三分。
至于全书主旨,私以为有三。一,反思日本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的危害性。作为选取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消极面来作为全书的背景以及框架,选题有新意。二,反思不健全的家庭环境对孩子人品塑造的影响。作者在书中提到过这样一个论点: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比学校对孩子的影响大。书中的角色大都生活在残缺的家庭环境中。主人公女老师是孤儿,学习能力强,能轻松胜任教师职业,故走上育人之路,但是并非十分热爱这个行业,同时该老师也有些自以为是,认为自己的学生都处于自己的掌控之中。虽然她的确有这个领导才能,以及不凡的洞察力,但是也被她的自大蒙蔽双眼。天才少年生活在单亲家庭,有极端的恋母情结。
至于老实少年,则生活在标准的日本家庭,父亲忙于工作,母亲持家。母亲希望复制其弟弟的成功模式,故对儿子期望值非常高,却忽略儿子自身的极限,同时也忽视儿子的缺点,企图掩盖之。老实少年也有恋母情结。最终两人都弑母,老师功不可没。老师都利用了他们性格的缺陷。一言以蔽之,他们性格都有问题。三,该书反思三类老师,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学生身上的老师”。这样的老师将学生塑造成老师喜欢的人,而非学生希望成为的人。表面上看到去老师很努力、很无私,其实他们很自私,他们很自私,他们只是希望在学生身上印证自己,希望得到别人的称赞,他们喜爱学生的崇拜,喜欢家长的称赞,喜欢领导的赏识,他们一意孤行,以为这样对孩子最好,却忽略学生最根本的需求。虽然我不是教育工作者,但是我认为教育应该像苏格拉底“知识助产术”那样,由老师来帮助同学们寻找自己的不足、自己的人生目标。学生的目标是学生自己的,而不是老师的,更不是老师未实现将其寄托于学生身上实现的,此理放置家长处亦可。女主老师看透了这一点,却无法成为优秀的教师,抛开环境因素,私以为“要达至成功,看愿意牺牲什么”,她不愿意牺牲,只完成分内事,自然只能是普通的老师。至于作为一名母亲,置于生活复杂的洪流中,难以保全自身,意外难免,复仇或许扣人心弦,但读后总有不安,法与情之间的碰撞,在所难免,但是由感情主导的复仇,已经丧失人的品质,回归原始本能。私作为旁人,道貌岸然,灾难不在自己头上时,总能保存着理性。
为女复仇的人谈不上伟大,却总有那么一丝喜闻乐见的英雄主义。在正义无法伸张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英雄,没有英雄来拯救我们,我们就自己变成英雄。看上去是一个美好的童话,现实会将它摔得粉碎。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
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这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
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沈从文的《边城》中所描绘的茶峒是一个梦幻般的地方,山清水秀,美不胜收。在这样一个唯美的地方,一切都很淳朴,生活淳朴,风俗淳朴,以至于连爱情也很淳朴。茶峒边白塔下有一家人——一位摆渡老人,老人的孙女翠翠和一只黄狗。一年端午节,翠翠和祖父走散了,却碰巧得到了船总的二老傩送的帮助,回了家,那一刻,他俩情窦初开了。谁知大老天保也喜欢上了翠翠,但是天保最后成全了傩送自己外出闯滩,却不幸遇难,二老也因此离开了翠翠,而老船夫也因担心翠翠的婚事而在一个雷雨天溘然离去。一切都没了,但那段凄美的爱情却在读者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边城》虽是一个悲剧,但是二老为翠翠唱情歌的那段故事却是无比美好。没错,走车路看似平坦,但是怎么能和马路的浪漫相比呢?整个故事,妙就妙在这条弯弯曲曲的马路,是最淳朴的爱了,而真正牵动翠翠的心的,也正是这种淳朴浪漫的爱情了。这段故事,也正诠释了少男少女之间的感情。
但是,在整个爱情中,翠翠似乎起了主导作用,翠翠喜欢二老,这点翠翠自己也一定清楚。而二老也喜欢翠翠,这原本是一拍即合的事,但是翠翠却太过羞涩了,甚至连一句“愿意”也不肯说,这么一个悲剧,也可以说是翠翠一手造成的。羞涩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在面对这种事时有时真应该果断一点,因为在面对朴实而单纯的人时,过分的羞涩也许比什么都可怕。
不过,在小说最后,也不乏有希望存在,正如书中所写“也许‘明天’会来”。“明天”是多久呢,虽然无法知晓,但翠翠的路还很长,也许真能“等”到了也说不定。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茶馆》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让人唏嘘不已。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
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逝去。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
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当夜幕笼罩大地,远处灯光依稀,闪烁在建筑工地,我的心灵也随之渐渐超凡脱俗于喧嚣的世俗,回归于一片沉寂。无论白天的事物多么纷繁难解,它们都会沉积,铺在瓦尔登湖之底。每个人心底都可以拥有一片自己的天地。
《瓦尔登湖》带给我的是这种心境,一种自然和返璞归真的思考方式,以及将实物升入精神的思想境界。《瓦尔登湖》不是小说,没有故事情节,有的是自然的事实和深沉的思考,但它值得细细思读,理解出自己的哲学体系。这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凝结了作者的感悟与思想,描摹出生活的本味模样。
《瓦尔登湖》记述了梭罗在他两年中的湖边隐居生活。他描绘了大自然的新奇与美好,延伸了无限的感慨与思考。他将两年的观察与思考合成一年来写。自然的规律是恒久不变的。梭罗是一个自由的人,他拥有非凡的生活技能,能摆脱世俗的羁绊。最重要的是,他乐于探索未知世界——这个世界还包括他的内心。他鼓励人们纯洁与简单,勇于按照人们更高的天性行事。
瓦尔登湖的寂静给了作者思考的空间,使作者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无聊的应酬和社交活动等。他在湖边似乎孤身一人,但他其实并未断绝与外界的联系。准确地说,梭罗所厌恶的是毫无真诚与热情的社交活动,而且它们常常与豪奢联系在一起。相反地,自然往往更接近真理。
立在清澈的碧蓝色湖水旁,那幢他亲手建造的木屋是他思考的居所。他凭直觉和自己的意愿,来到这里进行他的生活实验。整整三百页的纸张,都透露出对“我”这一种生活方式作为固定的习惯。作者在湖边隐居的确——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是一个生活的实验。并且带领读者同他一道,在情节的发展之中,获得无法言喻的启迪。
限于人生阅历和学识的浅薄,我不敢说这十几万字我都能读透,更何况它囊括了太多的内容。然而无论如何,每个人结论都会是相同的,只不过理解的程度深浅不一而已。的确,这本书很难读,凡是浮躁的心情都不得不抛弃这本书。另一方面,唯有沉静的人在沉静的时空中方可与这高尚的思想共鸣。一旦沉静的心读进来了这本书,必获益匪浅。
我们所阅读的,并非是褒贬“仁义道德”之流,而是真理。书中描写的全部是真实的大自然,与城市中灯红酒绿的嘈杂迥异,湖边的鸟兽虫鱼鸣叫的喧嚣更接近于自然的真理。更广义地来讲,作者竭力强调的心灵和精神上的宁静和探索,并非简单的远离世俗退居山林。有人渴望像他一样,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山林。这显然不符合他的思想境界。真正的瓦尔登湖是一种生活方式,存在于作者以及每个人的心中,不是一成不变仅存在山林中的,并且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瓦尔登湖边始终是一位占住者。即使作者生活在一座大都市中,他同样能够凭自己的意愿,到内心的海洋中探索。
尽管如此,作者还是可惜地感觉到,城市离真理太远了。城市在人们的意识中建造起来,早已被人类狭隘的观念充满了。作者逃离都市,隐居湖畔;同样他也逃离固定的思维模式,隐居到自由、孤独的思想中去。作者因为贞洁,以至于他都感到自己永远不能拥有绝对纯洁了;来不及为自己的兽性哀悼,他又向自己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以人类更高的天性去生活。他不去追名逐利,又困惑于我们顽固的思维方式。有时你感到他在颠倒是非,其实每次都有一个思维敏捷的人紧跟他的思想,跃过腐朽思想的栅栏,体悟到其中真正的含义。因此,贫穷可以是富有,劳动可以是苦役,虚度光阴、野蛮可以是高尚,聪明可以是愚蠢,购买可以不花费任何钱财,最终复杂也可以是简单。要想做到这一切,就得回归到最基本的精神实质。
水的简单赋予了它最丰富的内涵。就好像科学家合成出的物质,无论多么复杂,都不可能超越水的简单一样,《瓦尔登湖》也是一座不能逾越的巅峰。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由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创作的科学巨著《时间简史》,包括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宇宙膨胀、不确定性原理等资料,为了能让科普的效果最佳化,霍金以尽可能浅显易懂的语言地介绍了远星系、粒子、黑洞、反物质等相关知识,并阐述了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经典命题。
在读过这本书之后,发现虽然霍金虽然已经尽可能地用深入浅出的语言描述,让更多的人能够容易理解,可是也有很多地方读起来比较难于理解,并且会发现学过的大学物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理解他的一些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我们理解这本书有极大的益处。
读完《时间简史》后,我印象最深的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奇点理论。在这个理论中,认为在宇宙大爆炸之前,整个宇宙是浓缩成一个点的,而这个点,就称之为奇点。它被认为是这个宇宙的开端。而这个奇点正是霍金和另一位科学家罗杰·彭罗斯利用数学计算得出的,他们两人创立了现代宇宙论的数学结构理论。第二方面是无边界宇宙模型。结合了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霍金提出了有限无边界宇宙。这个模型我们应当怎样理解?
以地球为例,它是有限的,可是当我们在地球上一向向一个方向前进,却永远也走不到尽头,这就是无边界的的体现。第三个,黑洞是有辐射的。一个物体质量越大,引力也就越大。一般一个恒星在衰老之后,由于引力而收缩到一个体积很小,可是引力很大的状态时,就构成了黑洞。可是,有温度的物质就会发射粒子,可是黑洞引力十分大,粒子怎样逃脱呢?关于这个矛盾的问题,霍金认为,黑洞也是有辐射的,可是辐射不是从黑洞里面发射出来的,而是从黑洞的边缘,边缘空虚的空间。那里产生的负离子会被黑洞吸收,可是一些运气比较好的正离子能够逃出黑洞。处于外面的我们,就会发现黑洞有辐射。这个辐射也被称之为霍金辐射。
这些科学理论,极大地丰富了我的课外精神生活,也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相信在《时间简史》的感召下,有更多的人会变得热爱科学,热爱探索。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1、《一片树叶的奇迹》读书心得
我读了《一片树叶的奇迹》后对我感触很大。
书中是这样讲述的:有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在外面看见一棵树,树叶都一片片地掉下来。病人望着落叶,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落完,我也要死了。”
一位老画家知道以后,想了一个办法:用彩笔画了一片树叶挂在树上。这片树叶永远没有落下来,这个病人居然活了下来。
我明白了:信念就像一个火炬,它能燃起生活的希望。我们的人生有时也面临着“山重水复疑无路”的问题,但只要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信念,路总会在脚下延伸,直到成功的彼岸。
2、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3、《西游记》读书笔记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4、《海底两万里》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 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 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29
《小妇人》这本书主要是介绍马奇一家人的故事的。
马奇先生是一名军人,马奇太太靠自己的力量支撑着这个家。马奇先生威严、宽容、关爱自己的子女;马奇太太善良、有爱心、经常帮助困难、贫困的家庭。而马奇家的四姐妹我也都非常喜欢。
梅格是大姐,她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有着像花儿一样的容貌。她放弃了富贵和钱财,嫁给了贫穷的布鲁克先生,过得很幸福。
乔是二姐,她有着一股男孩子的味道,敢作敢当,长长的头发和修长的身材让她看起来十分美丽。她是一名很棒的作家。最后由一个假小子变成了勤劳能干、温柔体贴的女孩。
贝思性格内向,腼腆害羞。她很善良,经常帮助弱小的儿童。她极有音乐天赋,弹琴很好,唱的歌很动听,但最后不幸染上了猩红热,离开了人世。
艾米是家中的重要人物,她有一种淑女的气质。原先她很自私,但后来她变得宽容大度,得到了许多人的称赞,也寻找到了自己的爱情。
合上这本书,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马奇家的每一个人都值得称赞,都值得学习!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30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是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公馆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少年看上自悲的佣女,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就更命苦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然被她青春美丽与温柔所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么能够和她厮守一生?他为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地离去。原以为故事结束了,谁知道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到一起,错综复杂的关心又上演了,简直是一团糟。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这样的故事几乎是经久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的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被无声无息的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
《雷雨》读者读书心得感想 篇31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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