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及交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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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及交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第一篇】
今天我收看了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开学第一课》——“知识守护生命”节目。节目在抗震小英雄林浩和童星林妙可合唱的《我和你》的歌声中拉开了帷幕。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林妙可说的摸着这块金牌就像巧克力一样。她说的时候我捧腹大笑。
让我最惊讶的是一个瘫痪的老人收养了四个孩子,最大的十岁,最小的只有七岁,他们过着快乐的生活。
但是,有一天洪水来临,洪水涨得很快,一下子就涨了一米多,唯一的希望就是他们必须爬到葡萄架上等待救援。可是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就在这时老人想出了用“飞夺泸定桥”的方法,于是他们用梯子和木板搭出了一座“桥”,顺利的过去了。到了葡萄架下老人有些体力不支,但还是在坚持,随着孩子们“一、二、三”的口号,他们终于爬上了葡萄架。没想到只过了五分钟飞机就来了,他们获救了。
这让我懂得了坚持就会成功!还有团结力量大的道理。
法治及交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第二篇】
因为上帝只给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爱惜生命,而生命安全了才有保障。因此,我们应该培养安全意识,提高我们在面临突发安全事件时的自救能力。那么,我们就来谈谈“安全”这个词吧!生活中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日日夜夜都在我们身边发生。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因安全莫名其妙的消失了吗?你看到那令人吃惊的场景了吗?就是那红彤彤的鲜血,亲人悲伤痛心的哭叫声,朋友失落无神的眼睛。“生命”多么纯真鲜活的灵魂;“安全”多么让人深思的话题,就是这样两个简简单单的东西,却关系着每个人。自己的安全不仅是个人的,而且与未来、家庭相连,一个人的安全关系到全家幸福,安全连接着亲人情感的纽带。安全事故是死亡区域的头号杀手,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欠缺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所以,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有很好的防范,必须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讲安全,学安全,这些都需要我们实实在在的行动,而不是一句口号,在每个人心里,要有安全的认识,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为了自己的亲人、朋友,为了未来美好的世界,请大家把“安全记心间”吧!
法治及交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第三篇】
生命是惟一的,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得精彩。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
遵守交通规则人人皆知,可偏偏有一部分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把遵守交通规则当成耳旁风,从而导致一起又一起的交通事故带走了许多人的生命,让人们认识到了交通事故的可怕。就拿最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来说吧,他们几个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少年,由于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一刹那间,死神就夺走了他们的生命,酿成了血的教训。
像这样“鲜红”的例子还少吗?我们经常从新闻上看到一些交通事故,绝大都是因为酒后驾车而引发的。这些“鲜红”的例子告诉人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还有的司机和行人,他们有时就会闯红灯,这些都是安全隐患。
据统计,每年大约有九万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这么大的数字,一定会让你震惊。但我们只要少引发一次事故,就会让一个美好的家庭更加幸福。为了母亲不再失去孩子,为了妻子不再失去丈夫,为了孩子不再失去父亲,为了我们不再失去亲人,我们都应该一致行动起来,遵守交通规则,宁停三分,不争一秒。
同学们,让我们时刻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永远铭记血的教训,遵守交通规则,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让安全永驻人间!
法治及交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第四篇】
星期五,我坐车回家时。突然,一辆救护车打着警铃从旁边飞驰而过,我觉得奇怪,救护车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难道是出了什么事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一辆警车停靠在路边,前面有一辆货车撞倒了一辆摩托车,听别人说:“刚才救护车上的人应该是摩托车上的。”
现在有些学生,过马路不看红绿灯,乱冲马路。还有些司机酒后驾车、疲劳开车,而导致一连串的车祸发生。许多人就是命丧在汽车司机的手里。而让他们失去了一个美满的家庭,失去了正在怒放的生命。要换作是你,你会觉得孤独吗?会觉得无助吗?你想让你的家人、朋友为你流下悲痛欲绝的眼泪吗?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车飞驰的瞬间,他的家人不是跟着痛苦一瞬间,而是痛苦一辈子!
生命不是儿戏,生命仅仅只有一次!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那些血腥的事实让我们体会到痛失亲人的痛苦,也明白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难道你要到那个时候才清醒过来,明白什么是安全,什么是生命吗?
法治及交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第五篇】
通过对交通安全一周的学习,学车的实践,交通事故的繁再现,无数条生命的“贡献”。违规驾驶的代价,无以不痛斥交通事故带来的悲欢离合。更多的是让我们“幸运儿”深深地体会到生命的脆弱,生存的渴望。
从上世纪初至今,交通带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便利,更肯定的说,给我们带来了第二次生命,与革命,为人类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为人类写下不朽的篇章,在有限的时间里使我们有更多时间全身心去投入工作中去,很多地方缩短了时间上的浪费。也带动了许多产业的发展。在不久以前很幸运的成了一门产业――运输业。运输业的兴起、发展。证明了一个国家在文化、科技、经济的发展程度,国家的国民生活水平,因此,可以毫不犹豫的说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交通运输工具。
与此同时,在不同程度上,也给人类带来灾难,交通事故的频繁,直接带来生命的安全、财产的损失,而交通事故是人们不想看到的,也不希望发生的,那么为什么交通事故就这么频繁发生呢?这与违规驾驶分不开的。如: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定、直接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忽视交通安全法规,所带来的后果是不言而议的,虽然交通带来很多方便,但也给我们带来生命的危险。在生与死的关头,生存的欲望迫使人们在生命线驻扎。此时此刻,见证了人类的脆弱与不幸。只要谨慎、小心驾驶,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明天的交通会一路平安。
法治及交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第六篇】
星期三,李老师带大家一起去参观交警大队后,我懂得了许多交通安全知识。
这些知识大体为:行人须在人行通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时,须走人行街天桥或地道;不能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有红绿灯的情况下,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斑马线;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交通安全与大家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大家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大家的身边,教育大家,劝戒大家。如果大家平时不注意交通安全,那你是在跟你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交通安全,大家应当牢记在心。只要你把这些交通安全牢记在心中,那么它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
法治及交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第七篇】
在人的生活中,处处离不开交通,时时刻刻在交通之间徘徊,也许,一刹那的疏忽,会给你带来终身的遗憾。因此,为了朋友,为了家人,为了自己,我们应该遵守交通,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注意交通安全,而鲁莽行事,司机驾驶着汽车一跃而过,在那飞奔的过程中,留下了什么,只留下了飘扬的尘埃吗?你是否看到身后隐藏着莫大的恐惧与伤感;喝醉的司机在“晨曦”的朦胧中颠着,昏昏沉沉中,没有任何在曾经,在一个炎夏里,一个小男孩为了捡一个心爱的小球,不顾一切的直奔马路中央,也许,他还小,单纯的那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在我们的眼前一闪而过,可那悲痛的情景却铭刻于心,那是血的挣扎,那是痛苦的泪痕,那是同情的目光。在一次次恶剧不断重演之时,我们是否有所体会,难道不应该为此而珍惜宝贵的生命吗?也许他们死不瞑目,在黑暗中,那哀叹永不停息。也许,他们在告诫我们:应该注意交通安全,珍惜拥有。这是他们唯一的话语,这是他们一生中最为精典的佳话。他们已深深领悟到生命的脆弱与顽强,它取决于你对它的珍惜。
让我们遵守交通,注意交通安全,这是全人类的呼唤,大家没有理由,只有责任,有为全人类生活美满幸福的责任,这便是大家唯一的准则。
亲爱的同学们,朋友们,珍惜自己的生命吧,做一个合格的公民,遵守交通安全、交通法规,让幸福永远伴随着我们,在那时候,你将会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与对于生命的垄断,为了一切,让我们共同为交通事业而努力、共同欢呼、共同为祖国取下最为灿烂的一页,让那交通的泪痕永不渗出,在那张白净的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法治及交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第八篇】
以前,一位交警阿姨来到我们学校做安全宣传,使我想起了一幕幕血的教训。酒后驾车,酝酿车祸,到最后车毁人亡;擅自用电,结果触电身亡等事例比比皆是,让人触目惊心。
我曾经是一个不重视安全的女孩,可亲身经历了一次一氧化碳中毒后,感到了生命的重要性。
那天,我洗澡时忘了打开窗和抽风机。我边洗澡边唱歌,越洗越舒服,连满屋子的浓烟浓雾都没有感觉到。过了不久,爸爸在门外叫我洗快一点儿,我情不自禁地离开了浴池。在内衣的时候,我感到头晕眼花,似乎快没有力气穿衣服了。我急忙穿好衣服,勉强走了几步,当走到电冰箱旁边时,我四肢一软,倒塌在地,连妈妈叫我穿大衣好去医院我都不知道,整个人昏呼呼的,不醒人事。爸爸匆忙抱起我去叫三轮车,去医院的途中,爸爸不断地叫我张开嘴巴吸气,掐我的人中穴……大概过了十多分钟,我撑开沉重的眼皮,朦朦胧胧地看见爸爸妈妈在我的身旁,护士姐姐又是给我输液又给我吸氧。医生见我慢慢醒来后,告诉了我,我这是一氧化碳中毒,要不是抢救得早,我的小命早就没了。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想:要是我再在浴池里待上多十分钟,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敢忽视安全的重要性了。
同学们,爱护自己的生命吧,别忘了:安全就是生命!
篇5:法制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治及交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第九篇】
20xx年4月21日,我利用业余时间,观看了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片,通过观看宣传片,使我更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也进一步体会到交通事故带来的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深深懂得了要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与法同行,文明出行。
观看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片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这次的学习,使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的思想觉悟又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又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我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上路三分险,尤其是做为一名公务车驾驶员,更应该重视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牢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原则,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法治及交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第十篇】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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