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样例【实用10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样例【实用10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一篇】
第一段:引言(100字)。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作为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机构,其党组织建设工作更加凸显其重要性。近期,我院出台了《医院支部工作条例》,明确党支部的职责和要求,推动党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在工作中,我深刻领会到条例的实施对党建工作的积极意义,并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提高组织能力(200字)。
《医院支部工作条例》明确指出,要提高党支部的组织能力,做好党员教育引导工作。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发现我院党员的教育理念比较传统,缺乏对党的先进理论的深入了解。为此,我通过党课、讲座等形式,积极引导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先进理论,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通过组织党员参加培训、交流活动,拓宽了他们的视野,增强了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三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00字)。
《医院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带头守纪律、践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我始终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岗位职责。我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我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志愿者活动,践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通过我的努力,带动了周围的党员和同事,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第四段:创新工作方式(300字)。
《医院支部工作条例》强调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实践中,我发现一些传统的党建工作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医院的需求。为此,我积极探索,结合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了线上党建活动。通过微信群、在线学习平台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并进行互动交流。这种方式不仅方便了党员的学习,还能够提高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和时效性,使党建工作更加贴近党员和职工的需求。
第五段:总结(200字)。
通过实施《医院支部工作条例》,我深刻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充实自己,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贡献力量。同时,我也将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党的事业献言献策,为医院的发展和党组织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相信在《医院支部工作条例》的引领下,党建工作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们医院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二篇】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通过深入学习原文原著,笔者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的理解,尤其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感受很深。
作为基层党务工作者,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党支部抓起、从党员严起,以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主线,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好党的六大建设,不断增强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党支部建设水平高低直接体现和影响到党的事业和发展。支部工作要以党章为遵循,以任务为要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支部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湖北特检院党员近600名,有25个基层党支部,分布全省区域,点多、面广、线长,笔者通过调研发现一些问题:有的支部建设规范性欠缺,解决自身问题能力还不强;有的党支部对党员队伍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学习教育方法单调,创新意识不浓,与上级的要求有差距;少数党员的党性锻炼还不够,党性觉悟不够高,先锋模范意识淡薄,仍有违纪现象发生。
笔者认为,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必须践行“五个坚持”。
坚持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建设。
首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理论武装思想,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政治规矩,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其次,坚决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履行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等主体责任,明确领导分工,形成层层落实、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
再次,抓好具体工作,以作风纪律建设为突破口,每年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及时开展党建工作暨支部书记培训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执行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到严明制度、严肃管理、严格执行,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坚持党建引领,突出特检特色。
着重把握“党建引领、保障安全”的要求,要把党建引领作为实现稳健发展的最大法宝。结合支部实际,在政治上举旗定向、在思想上凝心聚力、在战略上统筹整体、在行动上狠抓落实;高度重视党员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强化组织纪律观念,让党员群众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情感上依赖组织。
着重突出自身特色。要围绕特检发展、改革锐意进取,进一步细化党务、行政、质量、财务、后勤、科研等管理制度体系,提高管理执行力。要务实重行,发挥支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供强大的思想、组织和政治保障。要围绕技术规范、聚焦质量,用一把尺子量到底,横到边、纵到底,规范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质量上台阶。要围绕地方产业经济,做好公共检测服务,探索“国家工业数字成像无损检测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业务、跟踪做好湖北随州专用汽车改装的技术服务、建设好地市危化品包装物和水工设备检测基地,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谱写特检新篇章。
坚持基层至上,突出全面过硬。
坚持面向基层、立足分院,提高一线党支部的战斗力。党建工作重心要向支部延伸、向党员传导,保证力度不递减。首先,要加强各支部书记的选任,按照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工作能力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要求,选准配强基层支部书记,增强书记角色意识,做政治明白人、党建内行人、职工贴心人;其次,做好顶层规划、完善党建机制,从组织建设、学习教育、发展党员、作风建设、党务管理、述职考核等方面,修订《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管理规定》等20多个党内制度,采取“党建+”模式,推进党建与检验工作深度融合。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党建标准化工作,制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开展先行先试、再推广实施,从完善系列制度、规范工作方法、建好活动阵地、强化堡垒作用4个方面入手,使党建工作全方位覆盖,大力推行“红旗党支部”六强标准,学习支部工作法,让党旗在岗位闪亮发光,增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坚持日常规范,突出与时俱进。
为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进一步融合,通过抓具体、抓精准,在工作关键节点上有要求,在每个细节有标准,认认真真做细、做实。在规范化方面,着力统一支部主题日“4+x”活动的程序及内容,统一支部“三会一课”的程序及要求,统一会议记录的格式要求。在常态化方面,着力发挥党员在检验岗位作用,及时关注党员的思想变化,保持党风廉政建设相互提醒和监督。在情景化方面,着力指导各支部(分院)建立了党务公开栏、学习宣传栏、廉政文化墙等,让党员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精准扶贫工作中担当主力军。在信息化方面,建立党员综合信息、动态资料,着力让每名党员加入“学习强国”平台,每天晒成绩、比积分,学习教育手段多样化,运用单位公众号、门户网,传播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倡导学习新风尚,形成学习管理新途径。
发挥支部积极性、彰显个性特色。探索工作新方法,总结成功经验,如院本部第二支部建立“四心”工作法、仙桃分院支部创建“三同步四结合、七彩党建+”、黄冈分院支部开展“一线五讲”党建工作法、荆门分院支部开展“党员示范岗”等,在支部建设和创先争优中增添了亮色,还有分院敢于亮丑、刀刃向内,整顿作风再出发,树立了湖北特检的良好形象。
坚持思想教育,突出先进示范。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围绕学习英雄张富清先进事迹,深入开展研讨,结合本职工作,畅谈学习收获、撰写心得体会。牢牢把握正面教育为主的宣传导向,挖掘在特检工作一线“守初心、担使命”先进人物,在全院组织开展“我身边的特检人”先进典型交流会,把榜样标兵树起来,形成学习先进榜样、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作风纪律,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定期检查、考核机制,综合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纪律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运用绩效奖惩手段机制,做到有奖有惩,面对出现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维护纪律权威性、严肃性。
通过弘扬先进,使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营造出干事创业、鼓励担当、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事业发展凝聚力量,不断推动湖北特检全面建设取得新进步新成效。
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三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涵盖了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等,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通过观看央视“新闻联播”和网上《条例》内容的学习,作为一名基层支部委员,我觉得对我的帮助很大,感触颇深,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重要地位。《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第二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不再只是一个党组织那么简单,而是体现党的建设成果的重要“门面”,它直接与党员、群众打交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得到落实,从党支部这个“门面”就可以看出来。
其次,《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任务。我觉得,不管是一个机构或是个人,首先要明白自己所要担负的职责,明白自己要干什么,肩负着怎样的责任,才不会每天无所事事,对所要干的事情才能有明确的目的。《条例》第三章就明确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为不同领域党支部工作指明了方向。
再次,《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以前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可有可无,很多时候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很多支部可能一年也没有开展过一次组织生活。《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四篇】
随着交通管理的日益完善和交通事故的逐年增多,作为交通领域中的一支关键力量,交警支部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一名交警,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通过学习和贯彻交警支部工作条例,提高了工作水平,增强了服务意识,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首先,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使我们深化了交通法规的理解。对于一名交警而言,熟悉并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是我们的基本职责。通过学习工作条例,我们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力,并能够将法规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只有深化对交通法规的理解,我们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确保道路安全。
其次,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提高了我们的服务能力。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交警在行车管理、交通信息、安全宣传等方面的职责,并要求我们以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贯彻落实工作条例,我们加强了服务意识,不仅及时疏导交通,舒缓交通压力,还积极参与道路安全宣传,引导群众文明出行。我们不再是简单地执法,而是更多地从服务的角度出发,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保障交通畅通。
再次,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让我们更加注重团队协作。交警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危险性,需要我们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工作条例规定了交警支部的组织架构和分工情况,明确了各个职责,要求我们以集体为重,密切合作。通过学习工作条例,我们更加明确了在工作中各种环节的协作关系,增强了团队意识。只有团结一心,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保障交通秩序。
最后,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作为交警,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执法的原则。交警工作条例对于我们在执法过程中的权力运用、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让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工作,确保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学习工作条例,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执法的庄严性和合法性,养成了依法执法的好习惯。
总而言之,学习和贯彻交警支部工作条例是我们交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学习工作条例,我们不仅加深了对交通法规的理解,提高了服务能力,注重了团队协作,还树立了正确的执法意识。以工作条例为指导,我们将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交通强国”梦想而奋斗!
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五篇】
根深方能叶茂,本固才会枝荣。一名党员一面旗,一个支部堡垒,我们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在基层。这次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作为党在基层一线的“总指挥”,《条例》给我们做好本职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给出了方法,更使我们看到了基层党建固本培元的重要性,提升了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党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淬炼党性、提升党悟、完善修养的熔炉,必须让党内政治生活这个熔炉真正“热”起来、“旺”起来,才能起到对党性淬火加钢、去除杂质的作用,我们党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正常、不严肃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因此要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示范作用,勇于刀刃向内自我解剖,敢于直言不讳坚持原则,善于坦诚沟通达到共识,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徽杜渐的目的,切实强化组织观念,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活力。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这对广大党员的能力水平提出了迫切和现实的需求。组织党员学习理论知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章明确规定的党的基层织基本任务。作为基层党组织,支部要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定严格学习计划、精心设计学习内容。结合形势新要求,积极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在坚持正面灌输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参观学习、调査研究等多种方式,引导党员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学习活动既有“意思”更有“意义”,实现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积极利用新媒体新手段,开展读好书、荐好文,营造书香氛围、打造学习型支部等活动,提高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增强亲和力、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实践证明,党支部越强,就越能促进党内经常性教育形成常态、发挥长效。现在的问题不是没有制度,而是制度落实得不到位。因此就需要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既要组织覆盖,又要工作覆盖。与时俱进,通过不断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形式,着力消灭空白点和盲区,确保凡是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切实提升农村、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基层党支部工作水平。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新的时代党支部的建设任重而道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去学习、去实践,学用结、知行合一,切实强化担当,负起责任,从而夯实基层党支部工作。
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六篇】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团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工作到支部,全团抓落实”的工作方针。
第二条团支部工作的思想:以党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全面活跃团的工作,培养新世纪的合格人才。团支部必须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广泛、活跃有效地开展活动。
第三条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执行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开展符合青年特点的各种生产、文体和公益活动。
2、围绕党政中心开展敬业爱岗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岗位奉献、岗位成才;同时,要加强公民意识和法制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多做奉献。
3、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
4、加强团员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所享受的权利。
5、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同一切危害党和国家利益,损害共青团光荣称号的不良行为做斗争。第四条团支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1、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2、代表维护青年利益,引导青年健康成长。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五条团支部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同时接受同级行政的帮助和指导。
第六条团支部应围绕单位的“急、难、险、重、新”任务,积极开展突击活动和达标争先创优活动,当好党的助手、行政的帮手。
第二章团支部建设。
第七条团支部组织设置原则:
1、凡有三名以上团员的单位,均可建立团支部。
2、组建团支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将团支部“以大化小”或“集小合大”,以适应我管理区的特点,便于开展团的工作。
第八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按照选举的基本程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至两年。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采用自荐、推荐、组织考察提议和团员直接选举的办法,青年党员可以担任支部委员会成员。团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负责,负责处理和领导支部日常工作。
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团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接收新团员、决定对犯错误的团员的处分等,都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交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第九条团支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团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支部委员会发现团员大会的决议不正确,可请求上级团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第九条团小组的基本任务:
在团支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指导团员努力完成团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团员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团员思想工作;定期开展小组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协助支部活动和业余文体活动。
第十条团的基层工作干部是团的工作最基本的骨干力量,又是党政干部队伍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必须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热心团的工作、责任感强、组织能力好的团员或青年党员选举到团的支部委员会来充实基层团干部队伍。
第十一条“三会二制一课”制度内容: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课。
第十二条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团支部每季应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会前要做好准备,内容应及早通知。流动分散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几次召开。
2、团支部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团小组会,互通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3、团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团小组会,传达支部决议、决定和要求,落实具体工作。
4、团支部每年应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工作,沟通思想。
5、团支部每季度至少要上一次团课。
6、外出助勤、短期培训和长期出差的团员,应凭临时团组织关系或团员证参加当地的团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团支部组织生活方式,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组织生活方式。
第十四条团员证分级管理制度。
团支部主要负责:每月收缴团费时在团员证内团费收缴卡中注明;根据《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团委规定的团籍注册时间,组织团员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后,段团委将根据各支部团籍报告修订《团员登记册》。
第十五条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支部定期对团员进行正面教育、提高团员意识、开展自我批评的工作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每年一次。教育评议工作分民主评议、评议表彰及组织处理三个阶段。
2、对民主评议中评出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团支部应办理年度注册手续,并在团员注册栏内注明“教育评议活动注册”。对已评出的经帮助可以合格的团员暂缓注册,并提出限制改正措施;对已评出的不合格团员,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甚至开除团籍。处理和处分团员均按正常组织程序进行。第十六条团支部汇报请示制度:
1、团支部每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种活动。
2、团员每季度应向支委会(团小组长)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团小组长每季度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内容是:执行团支部大会决议的情况,支部布置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团员青年思想状况、建议及要求等。
4、团支部委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每月向支部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
第十七条团员考核制度。
1、团支部应建立健全团员的评比制度,每年按达标创优标准对团员至少进行一次考核,公布考评结果。对成绩优异的团员,团支部应向同级党政组织或上级团组织提出建议,给予更高层的表扬或奖励。
2、对团员的考核评比结果应作为评选优秀团员综合表彰的主要依据。
1、确定积极分子。根据青年的表现情况和申请,团支部应建立积极分子花名册,对要求进步的青年有目标、有重点地进行培养。
2、增减考察积极分子。把要求进步的列为积极分子,团支部应指定专人帮助培养,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定期给他们上团课,使他们了解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半年时间)。
3、接收积极分子为新团员时。当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时,团支部应及时做好接收新团员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临时团支部不能发展青年入团,但可以接收青年入团申请,并负责转递到其原工作单位的团组织。
第二十二条团支部应积极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向党组织提供推荐者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团支部应每季或半年向党支部了解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情况,并及时登记入册。
第二十四条团支部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时应把好“四关”:即对象确定关、教育培养关、推荐关和跟踪考察关,以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团支部对违反团章,触犯刑法以及路风、路誉,给团风带来严重损害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团员,应当给予批评、帮助,并提出团内处分意见,报请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二十六条根据团章规定,凡年满二十八周岁又未担任团干部职务的团员,在本人提出超龄离团要求时,应及时办理离团手续。
第二十七条担任团支部委员的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后,应待本届委员会任期满后再办理离团手续。
第五章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
第二十八条团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2、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的教育。
3、团的基本知识、共产主义理想和爱国主义教育。
4、“四有”、“五爱”教育。
5、团性教育。
6、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第二十九条共青团的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团的各项活动来完成的,团支部应通过组织座谈会、演讲、出版报、生产突击、义务奉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第三十条团支部的后进帮教工作应建立帮教包保制度,要有重点和针对性,每月至少找重点人谈话一次。
第六章团费收缴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按比例交纳团费。每月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三分之二的%;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三分之二的1%。
第三十二条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团费的团员,一律按自动退团处理,本支部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团费管理。
1、对团费建立严格的制度进行妥善管理,严格收缴手续,定期向团员公布收缴情况。
2、团员每月缴纳团费时,团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应做好记录,并在团员证上注明。团小组长向支部缴纳团费时,应将团费收缴记录交支部签名盖章,然后由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团费收缴情况记录”表。团支部向段团委缴纳团费时应填写《团员交纳团费清单》一式两份,段团委应在团支部交来的《团员交纳团费清单》上加盖公章,一份存底,一分交支部保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适用于第三管理区团支部,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七篇】
教学。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正所谓正人先正己,党员领导干部需要严格自律“四个注重”。
一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从最近身的地方构筑起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
二要注重选人用人上把握好方向、守住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三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四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当忠诚老实,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
做政治的明白人,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
这是《条例》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当前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我镇机关党支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条例》,并将《条例》作为各嘎查、社区党支部的必学内容。下一步,我镇将着力抓好各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督促全镇各基层党支部抓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使全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把《条例》作为党支部的工作指南。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等等党的组织生话制度,抓好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抓好“党日活动”的开展,做好党员的思想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四个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
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党委(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考核评价党建工作,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组织力和领导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会议要求,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
会议指出,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制定实施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是全党的一件大事,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在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员的主体作用,因材施教、注重实效,防止搞培训上的形式主义。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特别是要牢牢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长期坚持、持续发力、不断深化,使之系统权威进教材、深入生动进课堂、刻骨铭心进头脑,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要着眼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培养复合型领导干部,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等,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加强岗位必备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要加强各级党校特别是基层党校建设,努力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家和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在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知名专家,提高党校办学水平。
要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使教育培训过程成为干部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品行作风的过程。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结合我们正在做的事情,结合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分类分级开展精准化的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干部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基层党支部是党建工作的最小单元,承担着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和培养的重要职责,在长期的党建工作实践中,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党支部工作流程和制度,为党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时至今日,随着我们党逐步进入了新时期、新阶段,党建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如何承担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需要亿万党员干部齐心协力、矢志不渝,更需要每一个基层党支部都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实现每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集体。在这种情形下,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基层党支部的职责、使命予以明确的定位,指出其承担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光荣职责。这种职责始终没有改变,一直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发展始终。
在新的发展时期,重新对党支部工作和职责予以明确的规范,这不仅是党建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更好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作用的内在要求。因此,在后续漫长的党建工作实践中,基层党支部书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将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党支部作为检验成效、推进党建任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同时,要逐步引入创新思路,在实践中探索创新的党建项目和有效举措,完善基层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普通党员对基层党支部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更好的依托基层党支部发挥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又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规定明确、符合实际。要落实好《条例》,广大党员干部就需要做到“学、思、干”三个方面。制定和实施《条例》,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带着感情学。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是连接党员和上级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都应当设立党支部。《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了更好的建设我们每个党员的“家”,因此在学习时要带着深切的感情去学。支部对于每名党员来说,就像是每个人的“家”,正是党支部建设有着如此重大的意义,所以,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带着责任干。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一名支部党员的主人翁精神,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组织力和领导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亲力亲为地深入支部抓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把《条例》学习好、落实好。
带着问题思。当前,多数党支部能够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凝心聚力促和谐、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个别支部还存在创新意识不够、凝聚力和战斗力还需加强、党员教育方法手段欠缺、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偏弱、组织基本活动没有按期开展等问题。
《条例》的出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引领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这一系列问题成为我们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书记示范带头作用的绊脚石。
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八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同)建设,促进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第三条党支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其它单位或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由联合党支部管理。党支部的设立与撤销,须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审批。第五条股份制企业,只要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均须成立党支部。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控股的企业,党支部由方负责建立、领导。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参股的企业,由股东会协商,委托其中一方党组织负责建立、领导股份制企业党支部。
第六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由于执行临时任务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第七条已建立的党支部由于党员减少,正式党员不够3人时,如果工作需要,在6个月内能把党员数增加到3人或3人以上的情况下,可保留党支部,但在此期间不能形成支部决议、决定。超过6个月,党员数仍达不到3人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撤销该党支部,剩余党员合并到相邻或相近的党支部。
第八条党员超过50人的单位或部门,可成立党总支部。党员接近50人的单位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总支部。
第九条在组织设置上,除依据第四条、第八条外,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行政队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支部;下设若干队的科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总支部。
第十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人或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设支部书记1名,并根据支部委员数的多少,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保卫(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一条在支部委员会任期内,由于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支部委员发生缺额,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但不能指派支部委员。
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届满,应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三条凡党员1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的党员一般不能少于5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建立党小组,由支委会决定,但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基层党支部必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一线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重大问题的范围是:生产经营年度计划,改革改制方案,干部人事变动,工资奖金分配,资金使用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评选劳模先进,重要规章制度废立修改,等等。
(四)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主动为行政排忧解难。
(五)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技术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和谐建设。
(一)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执行。
(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开发、人事管理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三)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
(四)领导企业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教育职工,促进队伍稳定。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五)参加本支部有关人事、培训、福利等问题的研究。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第四章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十八条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领导党支部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实行“双重负责制”,即:对党员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同时,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条加强支委班子建设,使支委会成为组织健全、政治坚定、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群众信任的领导集体。
第二十一条支部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统一意见后,按照分工进行落实。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在进行党内表决时,一人只有一票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增强委员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思想和工作,接受支部委员会的领导、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情况召开,但每年不得少于6次。科级建制的总支、支部委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半年、下半年各召开一次。
第二十四条支部委员会应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业务知识,提高支部委员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
第二十五条支部委员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教育,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二十六条支部书记是支委一班人的“班长”,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单位和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二)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按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代表党支部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
(四)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二十七条支部书记的任职条件是:热爱党务工作,努力学习钻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勤政务实,善于协调,公正廉洁,群众拥护,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组织考察合格。支部书记任职,一般要有三年以上党龄。基层党委报经集团党委同意,可选择若干支部作为试点,对支部书记进行公开直选。
第二十八条专职支部书记和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按同级别干部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待遇,工资、奖金、福利等一视同仁。按照规定,专职支部书记可以参加政工职称评审。
第三十条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培训学习,坚持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三十一条加强对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分类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的自评互评同时进行。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对党员进行两次党课教育,分上半年、下半年进行。
第三十二条党支部应及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视情况不同,为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
第三十三条党支部要增强党员主动交纳党费的意识,使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根据党员工资的变化情况,及时按规定变更党费交纳比例和金额。党支部每年年底应将党员党费的交纳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
第三十四条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维护党员权利,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让党员了解党内事务,让党员参与党内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第三十六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区站网”等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给党员分配适当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经常检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使党员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成为基层单位的生产骨干、技术尖子和后备干部。
第三十七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向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党支部要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根本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四十条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又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既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既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又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十一条经常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企业精神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职工的集体观念、法制观念和主人翁意识,激励职工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第四十二条积极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和谐理念,营造文明和谐氛围,构建文明和谐矿区。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员工行为。
第四十四条党支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五条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组织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可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控(参)股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具体办法,由集团党委另行作出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本条例由集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条例相应作废。
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九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党的组织体系,对党支部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做出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支部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使命职责、责任担当,感受贯穿其中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要增强使命意识。《条例》把党的工作纳入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决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承担起从严治党的责任,做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排头兵”,打牢向党中央看齐的政治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做到在学习中看齐,在领会中跟进。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要增强规矩意识。《条例》为党支部的各项工作立了规矩、划了红线、定了准星,是我们基层党内生活的行为标尺、方向指南、纪律准绳。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条例》的核心要义,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政治立场、组织原则、工作方法、职责定位、程序要求,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要增强实践意识。《条例》蕴含着丰富的科学方法和领导艺术,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把握工作规律,提高攻坚克难、化解矛盾、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我们党员干部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必须拿出盯上靠上拼上的劲头,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把工作成效真正体现到抓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等方方面面,确保每项工作都能掷地有声、“落地生根”。
文档为doc格式。
。
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十篇】
第一段:引言(100字)。
交警支部工作条例是交警队伍的纪律规范,对交警的职责、权益以及工作规范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在深入学习和贯彻这一条例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加深了对交警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下面我将简要谈一下我在学习和贯彻交警支部工作条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条例的重要性(250字)。
学习交警支部工作条例是提高交警队伍纪律观念和职业素养的重要手段。这一条例明确规定了交警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以及工作标准等,有效提升了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同时,交警支部工作条例也是解决交警工作中各种问题的基石,为交警的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和操作规范,帮助交警队伍更好地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交通安全。
第三段:贯彻条例的方法和经验(350字)。
贯彻交警支部工作条例需要注重方法和经验。首先,要加强学习,深入研读条例内容,理解其中的精神和目的,并将其贯彻到具体的工作中去。其次,要加强实践,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实践不断总结和完善贯彻条例的方法。最后,要注重团队合作,加强与同事之间的交流和协作,共同努力将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内容贯彻到每一个工作细节中去。
第四段:条例在工作中的案例分析(400字)。
交警支部工作条例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例如,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我通过学习了解到了在职责和权益方面的一些规定。在一次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我主动积极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向他们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帮助他们理解交警队伍的工作目的和原则。通过这次案例,我体会到了交警支部工作条例对于交警工作的指导意义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价值。同时,我也明白了只有将学到的知识和条例应用到具体实践中,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五段:总结(300字)。
通过学习和贯彻交警支部工作条例,我深刻认识到了它在交警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条例为交警队伍提供了一种明确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提高了交警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在实践中贯彻条例,树立起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素质,对于我个人的成长和提升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将继续深入学习交警支部工作条例,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维护社会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