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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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心得体会【第一篇】

第一段:引言(150字)。

《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体系的基石,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民法总则》这门课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它对于我们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民法规则体系,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的重要性。在学习过程中,通过解读和理解,《民法总则》给我带来了诸多心得体会,使我深刻认识到它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个人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

第二段:增进社会公平正义(250字)。

在学习《民法总则》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民法总则》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民法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通过规范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组织在财产关系、人格权益等方面的关系,可以有效避免劣势群体在法律制度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同时,通过建立全面的追责机制,对于违反合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第三段:保障个人权益(250字)。

《民法总则》对于保障个人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一名法律专业学生,我深刻认识到每个人都有享受法律权益的基本权利。《民法总则》对于人格权、财产权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个人尊严和自由。通过学习《民法总则》,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公民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益,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

第四段:维护社会秩序(250字)。

学习《民法总则》使我认识到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规范的市场秩序、合同秩序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民法总则》不仅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构建提供了规范,同时也对经济活动中诚实信用、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学习《民法总则》,我深刻认识到只有依法行事,遵守法律规范,社会秩序才能稳定,经济发展才能有序进行。

第五段:总结(300字)。

通过学习《民法总则》我深化了对于法治的认识和理解。法治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民法总则》则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基石。它不仅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明确了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同时也为我国民法体系的进一步健全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我要通过不断学习与实践,深化对《民法总则》的理解,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为将来为社会公平正义、个人权益保障、社会秩序维护等方面提供积极、宝贵的贡献。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不断挖掘《民法总则》背后的深意,将其运用于实践,为我国的法治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民法总则心得体会【第二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20__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和国家先后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没能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经过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仅仅是达成几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对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一份圆满的答卷。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民法总则心得体会【第三篇】

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确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框架,有效协调了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关系,消除了原先存在的民法通则与有关单行法律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规范了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已经顺利完成。民法总则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专家学者反复讨论和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制定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为民法典编纂工作开了一个好头。万事开头难。有了这个民法总则,接下来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也就顺理成章,真正驶入快车道了。我们要深刻认识民法总则的时代意义,进一步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

民法总则来之不易。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1954年至近半个世纪里4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致力于制定一部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4次尝试编纂民法典的努力均未能取得预期结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随即启动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并作出了先制定民法总则、再系统整合民事法律的“两步走”的民法典编纂工作部署。经过两年多的论证、征求意见、修改,民法总则按预定进程顺利制定出来,民法典编纂工作由此迈出关键性一步。

我国要实现几代人孜孜以求的“民法典之梦”,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鉴于之前民法典编纂工作一再受挫的教训,一些人担忧这次民法典编纂工作也难以顺利完成。这次民法典编纂工作之所以能够按预期目标顺利推进,是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外部环境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了经济体制基础。民法典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呼唤民法总则的制定。从民法学自身来说,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民法理论研究已经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在批判借鉴外国法学理论、制度、概念的基础上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中国民法学体系。此外,从司法实践来看,法官已具备比较好的法学素养,形成了较为正确的适用法律的思维。同时,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更加希望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法律保护,这是制定民法典的群众基础。

民法总则的制定彰显了党和国家编纂民法典的坚定决心,打消了一部分人对我国民法典立法能力的怀疑。民法总则的顺利通过,也推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真正驶入快车道。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内,我们还要完成民法典分则各编的整合修订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这需要相关部门、民法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群策群力、再接再厉,为编纂一部结构合理、体系完备、规范科学的中国民法典继续努力。

民法总则把对人的权利的保护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

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它以对人的保护为核心,以权利为本位,系统全面地规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的各种人身、财产权益。因此,民法典被视为现代法治文明的扛鼎之作,被誉为法治健全完善的标识。

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将与人的权利保护相关的立法工作列入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议程。虽然受历史条件限制无法编纂一部系统的民法典,但还是制定了一系列民事单行法,如1980年的婚姻法、1985年的继承法、1986年的民法通则、1991年的收养法、1995年的担保法、的合同法、____年的物权法、的侵权责任法等,这些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法律相对比较散乱、零碎,在保护人的权利方面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不可能像民法典那样发挥出整体效应。民法总则是系统编纂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它秉承体系性法律思维方法,遵循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行为、民事责任的科学编纂结构,以人的保护为核心,对普遍适用于民法典分则各编的一般原则、概念、规则和制度进行了系统规定,把对人的权利的保护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具体内容方面,增加了对胎儿利益、个人信息、一般人格权、特定人格权的保护等,这些都体现了对个人权利保护的加强。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民事权利体系,强化了保护民事权利的观念,在世界上开创了在民法总则中全面系统规定民事权利的立法模式,我国人权保护法治建设由此进入一个新时期。

民法总则为民法典分则各编的体系化、科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法总则表明我国民法典在编纂体例上采纳了潘德克吞编制体例。在潘德克吞编制体例下,民法总则是对民法典其他各分编进行“提取公因式”的结果。也就是说,民法总则是将民法典各分编中最常用的、一般性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抽取出来,置于民法典之首。这种立法技术的优点是,一方面保持了民法体系和结构的明晰性,另一方面能够使民法典面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对抗“法律老化”的能力,在社会变迁中保持一定活力。但是,先总则后分则的编制体例也存在一些缺点,这就是在适用法律的时候时常需要把处于不同编章的条款进行组合。这实际上对法律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理解、适用民法规范需要系统全面地掌握民法典的内容。

民法总则为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制定确立了指导思想、价值取向,并且设立了框架结构,民法典分则各编的编纂工作必须在民法总则的指导下展开。接下来,我们即将展开现行民事法律规范系统整合、修订完善工作。这一工作必须遵循民法总则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基本结构和基本概念,只有这样才能编纂出一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具体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的民法典。

民法总则的颁布表明我国已初步形成自己的民法思想体系。

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回答法律源于哪里这个问题时认为,法律来自立法者的意志是一个误解,他认为“法律源于人民”。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律理应是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我国在20世纪初进行法治变革时,选择、移植了大陆法系中的德国民法模式,我国民法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很多方面是向德国法学习的。但是,移植并非照抄照搬,我国民法的理论和实践对德国法那一套民法体系、概念进行了适应我国国情的修正,并根据我国的客观实际进行了创新发展,由此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民事立法理论。前4次民法典编纂工作最终没有取得成功,其中固然存在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原因,但另外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原因是我国当时还没有形成自己成熟的民法思想体系。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民法学者经过持续的学术研究和理性思考,并从司法裁判工作中汲取经验,以我国现实民事问题为导向,在学习借鉴他人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民法思想体系。这为民法总则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提供了系统的智力支持。比如,民法总则中关于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的分类,尽管不少人提出不同观点,但这种分类是立足我国具体国情提出来的,虽然在学理上不能说是最好,但更贴近我国实际,更容易让人理解和接受。因此,民法总则的颁布也可以看作是我国民法思想体系已经初步形成的标志。

我们甚至可以期待,借助民法总则制定这个契机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中华法律思想。法律的素材源自一个民族的历史,源自一个民族自身内在的特质。脱离本民族历史的民法不可能是一部有生命力的法典。我国民法总则所采取的以民事权利为轴心的结构体系,完全是中国式的,对大陆法系传统民法总则的编制方法作出了大胆的超越和革新,鲜明地反映了我国民法典对中国本土元素的高度重视。比如,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结构体系的继承和发展,充分展示了我国民法对自身历史的尊重。制定具有自身文化传统特点的民法典,无疑有利于复兴中华法律思想,提高中华法律思想在当今时代和世界的影响力。当然,吸取中华法律思想精华也要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理念,不能任意而为。接下来,在修订民法典分则各编的立法过程中,我国自己的法律文化传统必然会成为立法者和参与民法典制定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人员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到既体现中华法律思想、又与民法基本原则相一致。随着民法典分则各编修订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国一定能成功编纂出民法典,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民法总则心得体会【第四篇】

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范,而作为我国最重要的法律基础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个人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在我与本国法律的研究和实践中,让我深感民法总则在保护个人权益、规范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就民法总则给我的启示和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首先,民法总则作为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立法,对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具有重大意义。个人的人身尊严和自由是其最基本的权利,而民法总则通过对于人身权利的保护,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例如,民法总则规定了人格权的内容和保护范围,明确了个人权益受到侵犯时的补偿和救济途径,为公民维权提供了法律保障。这在维护个人尊严和社会公正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在保护个人财产权利方面,民法总则进一步规范了合同法、物权法等关键法律规则,为公民的财产权利提供了更加明确的保护。因此,民法总则在维护个人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次,民法总则在规范经济秩序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础,而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民法总则进一步规定了市场经济秩序、合同法规则、公司法规则等,为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提供了基本框架。例如,在合同法方面,民法总则明确了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效力、合同变更等规则,进一步保证了合同交易的公平性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实施。这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促进了经济秩序的规范化。此外,民法总则还规定了公司的设立、股东权益、公司解散等规则,为公司经营提供了法律保护,有助于规范经济管理活动。因此,民法总则在促进经济秩序的规范和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再次,民法总则在促进社会和谐与人民幸福感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和谐是现代社会发展的目标,而法律在社会和谐中的作用不可忽视。民法总则在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例如,在婚姻家庭法方面,民法总则规定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效力,为家庭成员的权益保护提供了保障。此外,民法总则还规定了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法律规则,为社会和谐提供了法律纠纷解决的基础。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社会才能实现公平、正义和和谐。因此,民法总则在促进社会和谐与人民幸福感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最后,民法总则的实施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法律只有在实践中发挥作用,才能更好地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因此,加强法律教育、推动全民法治素养提高,是民法总则实施的重要任务。同时,法律从业人员也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和专业能力。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民法总则对于社会的价值。因此,民法总则的实施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于保护公民权益、规范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研究和实践,我们能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法总则给予我们的启示和帮助。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实现民法总则对于社会的价值和目标。未来,我们应继续关注民法总则的实施和效果,不断完善法律体系,进一步维护公民权益、规范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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