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大讲堂”专题解读《民法典》观后感心得体会【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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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大讲堂”专题解读《民法典》观后感心得体会

“绿色大讲堂”专题解读《民法典》观后感心得体会 篇1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文章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每一个人追求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和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与定位,这就是民法典被视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的原因。民法典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的立法宗旨规定在第1条之中;单独设立人格权编,用以保护自然人的生命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基本民事权利;增设居住权,用以满足特殊情况下人们对生活居住的需要等。这些都体现了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定位,夯实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根基。

法律的灵魂是实施,强化法律宣传,是法律实施的重要手段之一。党的__四中全会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因此,民法典宣传教育过程中,模式的创新和常态化机制的建立尤为重要。关于模式创新,一方面是要线下集中宣讲,让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另一方面要借助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线上普法,保证普法精准,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人民心里。”从而确保线上和线下两个渠道双管齐下,因人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发宣传教育项目,以多样化的方式使民众学习到民法典的价值理念、规则内容和实务操作等知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任务,完善法律宣传的长效机制、常态机制,是保证民法典走进“寻常百姓家”。

“绿色大讲堂”专题解读《民法典》观后感心得体会 篇2

郑英老师说:“教育,是一项向美而生的事业。”“教师,首先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美好的人。”郑英老师其人,即是“美好”的代名词。在这次讲座中,她饱腹诗书的气质、举手投足的优雅、笑容可掬的态度。都鲜活地向我们诠释着“美好”。

看了《教育,向美而生》这本书之后,第一感受就是,郑英老师一定是个内心柔软的女人,她把工作和生活过成了诗和远方。她每周都会定一束鲜花精心侍弄;每次出门着装都保持清新整洁;每次看书都要将手洗净。这些事情在一般人眼里或许要多花费很多时间,但也正因为需要花时间,才更能体现出对生活的深情。

其实我在学校里接触过很多老师,觉得他们身上都有这种对生活的深情。比如胡铁城校长,前不久在我裹着羽绒服去上早读的路上,看见他穿着运动短袖在跑步;还有胡自强部长、邱勇兵和汤军老师,他们经常结伴打乒乓球、去郊外骑行;还有汪正文老师,每个月都坚持跑步;还有当时被戏称是“祁门陶渊明”的汪文峰老师,办公室里的花花草草养的生机勃勃;还有现在办公室的“多肉达人”杨军师老师。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生活的美好,这种对生活的美的追求,无关年纪、无关学识、无关金钱,只关乎对人、对己、对物的深爱......

真正的教育,不离生活之美,因为我们自己就是一门课程,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会影响孩子们对待生活的态度。过好自己的生活,会为教育注入新鲜美好的元素,从某种意义上说,会以拐弯的方式为教育人生做新的笺注和眉批。

所以说,成为一个美好的人,首先应该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

再者,成为一个美好的人,还应当是一个诗人。

马卡连柯说:“教育是像诗一样美好的科学,尤其是教育新人的过程中更如同诗歌创作一样,其间充满着艰难困苦的探索,同时也极富浪漫传奇的色彩。”师者,当怀一颗诗心,而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更应如此。我们不是文章、修辞、语言、考试的分析家,也不是教材和教参的操纵者。一个语文老师,应该有远比“语文”更宽阔的视野,即引导学生发现美。师者,当以一颗诗心领悟美,再引导学生感同身受。

昨天上公开课《夜归鹿门歌》的时候,我就发现拥有一颗诗心真的很重要,我们讲缘景明情,如果没有一颗诗心,又怎么去领会那些意象,置身那样的诗境,与诗人达到共情呢?

所以,我期望自己能成为一个美好的人,热爱生活,富有诗意,追慕美好,向美而行。

“绿色大讲堂”专题解读《民法典》观后感心得体会 篇3

20__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法律武器维护人民权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和懂法,将法律学习及运贯彻到工作始终。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运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高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打铁还需自身硬”,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品德修养、政治情操,要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戒行“潜规则”“乱作为”,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务至上,树法治思维守护人民安康。人民服务至上,体现于为民办好每一件实事,体现于为民服务的每一个细节。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为人道主义救助从法律上加“码”,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康的守护。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至上、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的思想,自觉运法治思维为人民谋划、开展、推动、完成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为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定政策,坚决杜绝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带头捍卫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树立法律权威性,保证人民的幸福安康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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