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0篇
书中探讨了人类存在的意义与时间的关系,深刻反思了生命的价值与永恒的追求,引发深思与共鸣。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
我最喜欢上语文课了。因为能够看很多搞笑的故事。最近,我们学习了1篇课文《沉香救母》。我看了觉得十分感动。
沉香的妈妈是个美丽的女神,因为向往人间完美的生活,被二郎神压在了华山下。沉香为了拯救母亲,上山拜师学艺,每一天跟着师傅习武练功。几年过去了,沉香15岁了,他他救母心切,吃吃尽了苦头,感动了仙人,仙人送给他一把神斧。沉香用神斧劈开华山,救出了母亲,最后一家团聚。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沉香真是个孝顺的孩子,他为了救母亲,小小年纪,吃了很多苦,从未想过要放弃。我就应向他一样,好好听爸爸妈妈的话,做个好孩子。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
今天,我学了1篇课文,叫做《桂花雨》。
《桂花雨》是1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浓浓的思乡情和对故乡美好的回忆。我没有摇过桂花,但读了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眼前出现了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时的情形。读了这篇课文,我也喜欢上了桂花。桂花的香味真是迷人。俗话说“桂子花开,十里飘香”,那股迷人的香气直往人心里钻。不信?到了八月份,你可以去县政府广场转一转,总能闻到一股迷人的香味。桂花还不与繁花斗艳,有一种谦让的品质,更让我喜欢。桂花树的样子笨笨的,它没有野菊娇小可爱的模样;它没有玫瑰万紫千红的颜色;也没有玉兰引人注目的美貌;更没有腊梅顶天立地的气节。可在万花之中,作者却还忘不了桂花,因为桂花是她童年时代一道不可抹去的风景,所以桂花雨一直埋藏在心里的某个角落,虽小,但永不磨灭。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写道母亲常常说:“外地的桂花再香还是比不得家乡旧宅院子里的金桂。”字字都饱含着母亲对家乡的热爱与怀念之情。难怪诗人李白说:“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是啊,金家银家,不如自己的穷家,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谁能不爱自己的家乡呢?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3
当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只甲虫,一定会万分惊讶。但在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笔下,使这一切都成为可能。
在一天清晨,醒来的旅行推销员格雷高尔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壳虫。起初,它还可以说话,但后来就逐渐丧失了人的声音。格雷高尔的丑陋模样惊动了家人们,他们把格雷高尔关在了房间里。他成了家中的丑闻,亲人的累赘,连最为关心他的妹妹也公然宣称不能和动物生活在一起。家人们纷纷谋求生路,格雷高尔也在人们的唾弃下悄然死去。
这篇小说曲折动人地写出了格雷高尔变形前后家人们的态度,同时也发人深思:这种“变形”在生活中是否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但,他们真的“变形”了吗?事实上,格雷高尔的变形仅仅是一个躯壳,他的内心仍执著于以往的一切。在小说中,格雷高尔起床后想的还是自己的差事,并不是自己正遭受的厄运本身;他还是保持着自己的爱好,坚持不让家人拿走他心爱的画,以至于被父亲赶回房间;他被妹妹的美妙琴声所吸引,吓走了访客,招致了家人的彻底唾弃。他一如既往的保持着他对生活的热爱,甚至忘了自己是一只甲虫。而格雷高尔的家人们的丑恶嘴脸,在生活中更是比比皆是。有的父母先孩子生理有缺陷,就丢弃了他们;有的人生活不能自理,家人们便任其自生自灭……格雷高尔的家庭,就是一部分社会的缩影。也许,一些人身体上有缺陷,但他们对生活的热情,对事业的喜爱不曾改变对他们的嫌弃只能是浇灭希望之火的冷水。对待他们,则更应该是像对待一个正常人一样,而不是一昧的讨厌和施舍。也许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只要人人都怀着一个乐于奉献的爱心,坦诚相待,相信这世间将更美好。
或许,我们没有足够的能力让每一个人都不“变形”,但挽救每一位“变形者”,才是对他们的申诉的最好答复。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4
这部电影主要记叙了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人侵略村子,杀死了许多无辜的村民。张嘎的奶奶重伤,不久去世,张嘎万分难过,在他失去了这唯一的亲人后,他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参加八路。他要到队伍上去打鬼子,为他的乡亲们和奶奶报仇雪恨。
小兵张嘎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量和宁愿不要性命也要救革命的精神令我难忘。最令我佩服的是他那股嘎劲儿,那是一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是遇到困难决不放弃的精神。他勇敢机灵,但只有十三岁就力争在战场,为祖国,为全村人,更为了奶奶,他坚毅的选择了这条革命路。
他虽然年纪小,但他的精神不得不让人为之感叹文人们用坚定有力的语言来丰满我们祖国的灵魂,表达出对祖国的热爱与希望。小嘎子没有满腹的经纶,但他有满腔的热血,他用自己卑微的生命来换得一个名族的尊严。他永远本着一股不怕牺牲,只为把小日本赶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国土的心态,一直的战斗下去。张嘎跟我们一样,才只有十三岁,一个五彩的年龄。但他却自此踏上了革命的道路,肩负起保卫祖国的使命。我们如今的的。生活是那些革命先烈们用生命与信念铺织出来的,这一点我们必须牢牢的记住。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合上这本书,心境十分沉重。《灿烂千阳》给我们呈现了一幅泯灭人性的画卷。
在那不可饶恕的年代,人类的灵魂正在受到无情的鞭挞;在那战火纷飞的地方,平平淡淡也成为了一种奢侈;在那阴霾笼罩的土地上,无数的呐喊被湮没在历史的洪流中。
本书的主人公成为了阿富汗人民的缩影,从她们的身上我们感受到了对生活的绝望以及在大环境下的麻木。退无可退的她们在寻求不到任何帮忙的时候,她们选择的欣然理解。玛利亚姆从小就背负着私生女的骂名,所以她选择向生活低下了头。其实在她很小的时候,小得还无法理解“哈拉米”的时候,她也以往有过梦想,有过追求,有过对完美生活的期望。但由于生活环境的扭曲,导致她的一生成为了一个杯具:从小被爸爸抛弃,妈妈因抵挡不了压力而选择自杀,自我又被爸爸的女人安排嫁给一个中年男人。
对于这一切,她的抵抗都发生在她的想象中。当她回到生活时,现实还是现实,不会有任何改变。玛利亚姆为了救莱拉、塔里克以及她们的孩子而献出了自我宝贵的生命。就在玛利亚姆人生即将走向终点的时候,她心中虽燃起了许多期望,但闭上双眼,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平静。
她从出生,没人认同她。但在她死之前,她是带着满满的爱与认同而离开。她觉得这是人生中最完美的时刻!应对法官的判决——死刑,她也欣然理解,甚至她在临死前认同了自我存在的不合法性,认为判决死刑是一种合法的结局。玛利亚姆的一生都在服从他人的命令,直到临死的时候她也服从了她一生中的最终一个命令:把头低下。
本书的另一位主人公莱拉在战火中失去了双亲,并与自我亲梅竹马的爱人——塔里克失去了联系。在不怀好意的希拉德的精心设计下莱拉相信了塔里克已经死于战火。当时精疲力尽的她又发现自我怀了塔里克的孩子,万般无奈之下莱拉选择嫁给了将近50岁的希拉德,与玛利亚姆共事一夫。两位主人公从最初的敌对到相互了解,又到成为知心的朋友。
由于彼此的遭遇都十分可怜,无形之中她们走到了一齐,成为了心心相惜的忘年交。两人在希拉德的家庭暴力之下相互扶持,最终玛利亚姆为了救在希拉德拳头之下的莱拉而下定决心做出了自我一生中的唯一一次的反抗——杀死了希拉德。在玛利亚姆的帮忙下,莱拉找到了自我一向向往的生活。但最终她没有甘于平淡的生活而选择回到首都喀布尔,为自我故乡的重建奉献自我的一份力量。带着满满的期望而非满身的仇怨继续活下去。这是爱她的亲人与她所爱的亲人愿意看到的最好的结局!
当亲情、友情、感情与家庭都成为奢侈品的时候,唯有一服躯壳的我们行走在自我人生的道路上,还有什么意义可言?我们就如同禽兽一般,没有了思想,没有了梦想,没有了之所以成为人的理由!
也许在当代社会中,阿富汗的妇女已经习惯于被压迫,习惯于服从一切命令,习惯于认同自我的低贱。卡勒德胡塞尼笔下的人物一味忍受,但绝望与微弱的期望并存着。有一些没有放弃自我人生追求的勇敢的妇女在推动着阿富汗妇女完美明天的到来!只要给她们一点支持,我相信她们必须会创造奇迹!
阴霾终究会过去。在拨开层层云雾之后,我们会发现属于阿富汗人民的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6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的代表作之一,他以随笔短语的形式阐述了其毕生对人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包括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幸福和痛苦、时间和永恒等多个话题,内容精辟而深刻。其中《自然和生命》篇章給身处与泥土打交道的我带来一股清风之余,也使我开始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对于生命的含义,也许大部分人所联想到的是人生。然而“天下生命原是一家”,自然是生命的原始起点,也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心,世间最难以控制的东西,在一片小小的自然生命中得以复苏。
春天,暖暖的空气开始怀抱着你,渐渐萌芽的枝条开始无限地伸入广阔的天空。随风飘扬的柳絮在阳光中显得朦胧而悠散。一年之计在于春。你也许正在忙碌地制定种种目标以丰富自己的生命,而你可知隔绝自然的人生是充满寂寞和孤独的吗?那是心无法在自然生命中释放的寂寞和孤独。
夏天,你还记得浓密的香樟留在地面上的斑驳树影吗?你还记得在烈日下被晒的微微发烫的脸颊吗?你还记得气宇轩昂的少年迎风吹拂的白衬衫吗?这些温暖和美好的小细节构成了难以言之奇妙的生命,生命就是那夏日的迟暮,需要你融入其中而非等待它拥抱你。融入生命是自然的行为,是一种安静地潜移默化的力量。夏日磅礴的大雨也能弹奏出生命的乐章,夏日的微风将生命吹成绽放的花瓣。
秋天,这个季节在构成四分之一的生命的同时更让你和我融入生命之中。如同硬币的正反面,生命是在欢乐和悲伤之中交替延续的。生命的妙处在于不是像知识那样可以言传身教,更多的在于感悟。一片旋转凋零的落叶,一朵来自晴空的浮云,一只飞翔于红霞的孤鹫,所藴含的是生命的启示。思绪融入这自然生命的本质,那么你也会迁移地融入自身的微妙生命中。
冬天,漫天飞舞的雪花不听话的停留在发丝上,手心的温度也随着一阵呼啸而过的风迅速下降。偏偏在这个时候,朋友之间的离别,生活的烦恼,亲人之间的矛盾接踵而至,你是选着逃避吗?逃避所解决的暂时的痛苦,而更好的方法是将其融入,坦然面对。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我眼中的融入生命,是将自然的生命融入人的生命,而人的生命是要既融入痛苦又融入欢乐的结合体。春夏秋冬的循环便组成了生命,人没有永恒的生命,但人可以思量生命并且主导它。正如周国平所言:“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时此刻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7
今天晚上,在月光的照耀下,我和弟弟一起玩泥巴。
因为昨天我读了一本书《鼹鼠的月亮河》。月光照在河面上,走在铺满鹅卵石的小路上,门前有一棵柳树,米加正在为尼里低头制造能滚动的洗衣机。不远处的小河边尼里正在洗一家人的衣服……。啊!画面太美了!每次看到月亮我的脑子里总会浮想联翩。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的米加一家,都很擅长挖地洞。米加的爸爸更是希望儿子米加长大到也能成为挖地洞的专家。
与众不同的米加不喜欢挖掘,他揣着月亮石,心里想着为尼里发明洗衣机的梦想离开了家乡。
背井离乡的他,不畏艰难困苦,在和朋友魔法师咕里咕,乌鸦红辣椒和黑炭的相处中,米加慢慢地长大,慢慢地找到自信,勇敢地战胜生活中的困难,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这个又黑又瘦,爱幻想,爱思考,爱发明爱创造的黑色鼹鼠,激起我无限的激情。我的想法也很多呀!为啥我不去试试呀!
鼹鼠最擅长挖地洞,我和弟弟可是玩泥巴的专家,说干就干,我和弟弟就收集了一些砖头瓦块,找来了邻居家的各种各样的建筑工具。并学着邻居大叔建筑工人的样子,开始建起我们心中的城堡。可是,城堡没建成,我们我俩倒变了样满头满脸满身都是泥!在美丽的月光照耀下,除了我们明亮的眼睛还在扑闪扑闪的,我们伸出小黑手,竟然不能辨认五指。我们成了不折不扣的小泥孩!
没关系,只要心里有梦,总有一天会梦想成真的!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8
在寒假里,我看了《怪老头儿》这本书,一看书名就让人忍不住往下看。书中讲了一个性格古怪,奇特的怪老头儿,和一个善良、敬老尊老、乐于助人的小学生赵新新。他们俩的故事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有一次,赵新新肚子痛,在公交车上遇到了怪老头,看他年纪那么大却站着。于是他就对车中一个坐着的大哥哥说:“大哥哥你就把座位让老爷爷坐吧。”但这个大哥哥却要求赵新新付一元钱,赵新新迫不得已就拿出了一元钱为怪老头买了个座位。虽然怪老头没有说谢谢,但下车后,却治好了他的病。从此两人成了忘年交。
也许这就所谓的好人有好报吧,这也让自己深深地感受到了与人为善的重要性。如果你在平时无偿地帮助别人,或者每个人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我不敢想象这会是一个怎样温暖的世界。寒假时空上的雷斯,他在帮助别人的时候,就要求得到过帮助的人在另外有需要帮助时能帮助别人。这是一份爱的传递,只有这样,这个世界才会充满爱。
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俞戴滔的脚扭了,正趴在地上号啕大哭,陈天昊主动上去,把他背到了医务室,还把他背到了教室,这也是一种爱的传递,让同学之情更亲密了。
孟子云:“取诸人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帮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对呀,只要人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9
上周一口气读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是一本在美国很有名的书,在美国人心目中,它对美国人的心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空气里弥漫着欢歌与纵饮的气息。一个偶然的机会,穷职员尼克从美国西部来到纽约追寻自我的梦想,从事起债券生意,无意中他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河对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中,住着心爱的黛西。
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可是是凡尘俗世、任性不负职责的物质女郎。而盖茨比走后,却无人问津,无论生意伙伴还是朋友门客。
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的杯具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最终尼克纽约没有带走一片云彩,而选择了回家,而盖茨比却留给了他一个现实的故事和深刻的思考。
此刻的中国,有多少怀揣梦想的“尼克”,我想自我也是其中一个。当然不是每个尼克都会遇到并执著于某个物质女郎。有些“尼克”功成名就,可是却也伤痕累累;有些“尼克”想明白,看明白了,选择了对自我真正重要的东西。更多的“尼克”迷失了。往往我们过份执著于什么,就越容易在什么中迷失,经常走的太远。我想我们需要停下来,休息一下,静静的思考,让自我的灵魂跟上。
生活仅有一次机会,不可重来。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一朵花,长在树上,才有它的美丽;拿到人的手里就算完了。北平城也是这样,它顶美,若是被敌人占据了,它便是被折下来的花了。”
“假若北平是树,我就是花,尽管是一朵闲花。北平若是丢失了,我想我就不再活下去。”
就是这样朴实而又非常到位、形象的话语,深深吸引着我,引领着我一口气读完了老舍先生的巨作《四世同堂》,四世同堂,是中国这株文化古树上鲜亮的花,家丁兴旺、和平和顺,就像今年的花谢了明年还要开,一代一代安安稳稳传下去。老舍先生把这株古树栽植在北平这座文化古城,栽植在中华大地饱受日本侵略的大幕之下,虽然北平城里没有硝烟、没有枪炮,可始终笼罩着被凌辱、被践踏、被扼住咽喉的窒息里,这株古树的儿女在这种环境下挣扎,它却无法保护,枝枝叶叶七零八落,四世同堂,成为了幻想。
古老的北平、庄严肃穆的天安门城楼,美丽的三海、白塔,都成了别人的玩物。然而,被压迫百多年的中国产生了这批青年,他们要从家庭与社会的压迫中冲出去,成个自由的人。他们要打碎民族国家的铐镣,到国家呼救得时候,没有任何障碍能够拦阻的住他应声而至;像个羽毛已成的小鸟,他会毫无栈恋的离巢飞去。
钱默吟老人是一位横草不动竖草不拿的诗人,在和平时期,他以花草、诗词和酒为伴,过着隐士一般的日子,可当国难当头,他挺起诗人并不健壮的胸膛,昂起头毫不畏惧的应战,“他须把血肉之躯掷给敌人,用勇敢和正义结束了这个身躯。”当他在狱中遭受非人的折磨,他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紧紧拴在一起,他告诉自己,“须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去保全性命,好把性命完全交给国家”,钱诗人就这样宁死不屈,把生命像一口唾液似的,在要啐出去的时节,又吞咽下去。他是一个地道的中国人,是会带着他的诗歌、礼仪、图画、道德,为一个信念而杀身成仁的。从钱诗人、瑞宣、瑞全等人的身上,我们看到了真正中国文化的力量。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阻止了中国这艘巨轮被狂风吹走。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但令我万没有想到,文字的巧妙排列组合竟然渗透出如此令人叹服的人生哲理。
“人是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是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于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觉得他的朴实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谁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起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平淡的叙述,表达了对自然和生命的理解、看法及两者的关系。虽然只是几段文字,但却足以撼动我的心灵,让我不禁对自己以前的人生产生种种思考。人渴望平淡,不是真正喜欢这种显得有些无聊的生活,不是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人们向往精彩纷呈的人生,从而产生了惧怕得不到,害怕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那有为何不接受平淡呢?至少这样做不会有所谓的失败。
书里说道:“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害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摘自原书)”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的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去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与快乐!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如果我苍白的文字还能记下点什么,我希望是我的眼泪。我不懂的内心,却在电影院亮起的瞬间,有一种放声痛苦的欲望。咬着牙,说不出一句话,泪湿满了发梢和面庞。
凛冽的风声,吹起的究竟是什么?乌云下我看见的阳光,是顾晓梦阳光般的笑容,是吴志国为了信仰的一声怒吼,风声,我听到是人民的不屈和民族的崛起。手术台上一个垂死的男人,在人间与天堂之间的声音,那是什么?他的脑海里,那些儿女情长,那些生死相依,那些世俗尘世,灰飞烟灭,有的是信仰和坚定。风声,一个女子永远迷人微笑的嘴角。眼前的她,依旧在补着玉姐的旗袍,时而抬眼流露出简单的笑容,你却不知道这是一个女孩最后的忏悔书,她留下的最后的语言,请父母和玉姐原谅我,他们有一天会理解我的。还有永恒的信仰……
风声,它的声音是什么?是低声的吟唱,是灵魂的呼唤,是眼神的坚持。我在流泪,看到了晓梦和吴志国两只手紧紧的握在一起,眼神里的泪,那一句,我顶。是我听到最阳刚的话。我知道,活着的人如何去面对死亡的恐惧,但是他们为了信仰坚定了意志。志国对宁玉说:晓梦是用自己身体来的。晓梦说;虽然我的肉体陨灭了,但我的精神和你们同在。
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我苦苦追寻着刚才的记忆。深处的记忆。一个人如果一生有一个追求,有一个信仰,无论什么艰难都在所不惜。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了这样的人民,何以骄傲的屹立在众国之林呢?
多少次,他们不曾想想自己,想想家人,想想未来。多少次,他们在挣扎的边缘,精神尽于崩溃。多少次,剧痛不能再忍。不,你并没有看到他们屈服的眼神,那充满爱恨情仇的眼神,你永远读不懂他们。
不知何时起,我心里充满了感动,曾经在看训练的阅兵而流泪,我们的祖国,是我们的祖国,它那么宏伟,那么繁荣,那么坚实。不知何时起,我为了英雄们流泪,他们用血肉换来我们的一切。不知何时起,我懂得了什么是幸福。从此我的眼里,再也看不到历史书上的懦弱的东亚病夫,看不到别人羞辱我们的惨烈,看不到被屠杀的人民的麻木。我看到的是每一个中国人眼里的坚定和信仰。
我身在炼狱留下这份记录,只希望家人和玉姐能原谅我此刻的决定,但我坚信你们终会明白我的心情,我亲爱的人,我对你们如此无情,只因民族已到存亡之际,我辈只能奋不顾身,挽救于万一,我的肉体即将陨灭,灵魂将于你们同在,敌人不会了解,老鬼老枪不是个人,而是一种精神,一种信仰。晓梦的话永生难忘。
如果那次没有遇见你,何时能在你眉宇间看到你的信仰
如果那次没有遇见你,何时能留恋你的吟唱
如果那次没有遇见你,何时能感受你用生命书写信仰
夜里的风,带着点凉,我却听到风声的澎湃,感受到它的炽热。永远的记忆,永远的泪水,永远不会忘记是为风声流,是为所有的英雄流。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前些天,看了一本富含哲理的一本书。
刚接触时,我看到封面上写着"美",这个字,顿时没了兴趣。可是看了作者的资料后,我明白他是后来才到美国的,他是个中国人。
翻开书,我就看到了一段醒目的文字。"世间的劳苦烦愁、恩恩怨怨,如有不能化解、不能消受的,不也驮过这短短几十年就烟消云散了吗?若是如此,又有什么好解不开的呢?"我似乎感觉这段文字与"莫生气"差不多。都劝解人们不要因为一时的苦恼而改变了一生,人就这一辈子,死了就什么都不记得了,那这些愁苦又有什么好萦绕在心头呢。
向后翻去,一个一个的励志故事出现在眼前,有的是用故事来说明的,有的是用语言来说明,还有的是用自己的理解写出来的。如果我事先不先了解他,或许会认为这本书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大人写的,不说人四十不惑么,懂得这么多道理一定是一个经历过很多事情的大人,可是摆在眼前的事实却出乎意料,作者是一个青年,让我对他不禁有了钦佩。这本书,一打开就给人好亲切的感觉,一个接着一个的小道理,让人一看就明白 ,他以自己的理解方式用文字表达出来,让读者心领神会。
读了这本书,我似乎明白了许多,也学会了许多。曾经自己并不在意的细节,母亲曾经唠叨的东西,在上面都一一呈现。它叫我们珍惜生命,珍惜现在,仿佛就像一个朋友一样,给我讲故事,让我从故事中明白道理。
人就这一辈子,失去了就再也不能重来。如果不去珍惜,那么就会后悔,如果不去把握,那么就会错过,如果不开开心心的去过每一天,那么你就会痛苦地过完一辈子。人呢,生来就是要开心地奋斗的,不是吗?这就是那本书告诉我的。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提笔之前,我重温了一遍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喜欢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这个社会,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大自然遭受破坏。周国平说:“世间最甜美的享受始终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对一个直接面对于大自然和生命的人而言,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的确,旅游业发展到哪里,就败坏了哪里的自然风景。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周庄的一座小桥上,每个台阶都挤满了人,那场面壮观得让人忘了周庄应有的古韵。“自然”在慢慢丢失,就如人性中的“本真”一样,慢慢丢失。
我合上这本书,思考人,永恒;思考爱,孤独;思考自然,生命。思想又变得混沌。有个哲学家说,从混沌到清醒,再复归到混沌,称之为彻悟。我才刚刚混沌,心灵的路很长很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我们都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感受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体会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因为书中的为人处事、因为书中的体会感悟才令我们成长,我们与书密不可分。
读书,我明白了坚持不懈。在《鲁滨孙漂流记》中,我们都知道主人公鲁滨孙孤身一人住在荒岛上,那里充满了危险,可他何曾放弃过?正是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永不言败的精神鼓励了千千万万的人;也正因为他的精神,我才会对自己的目标坚守不变,从不轻言放弃。
读书,我学会了热爱生命。读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的人,都知道保尔。柯察金在走上革命的道路上说过一句话: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该怎样度过呢?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我虽然不像保尔那样伟大,但我却可以珍惜每一天的光阴,就算遇到再大的艰难困苦,就算尝尽冷漠的不公待遇,我也不会放弃生命,因为保尔激励了我!
读书,我学会了知恩图报。《爱的教育》这一书记叙了人间多姿多彩的爱与回报,有友情之爱、有亲情之爱、有爱情之爱,亦有因为爱的感恩与回报;因为这本书的出现,令我体会了父母老师的辛酸,也令我学会了感恩师长,《爱的教育》使我一生受益匪浅。
因为读书,我才学会了真理,只有继续读书,我才能了解更多;读书是一种快乐,读书是一种享受,在我未来的生活中,我会让读书伴我成长,我会让读书见证我的成熟!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读书是人生一大妙事,也是一桩必要的事。凡是爱读书的人,都乐享其中,大有收益。像文学家们,大多少年时代是酷爱读书的。比如,从林海音的《窃读记》中我知道了,她千方百计地进入书店,钻进人群,就是要在不花钱买书的情况下,把一本书读完,她如此迷恋书日后果然成为了闻名的作家。读书的好处千千万,现代人更是需要“多读书,读好书”,所以,我也慢慢喜欢上书了。
我最爱读的书,大多都是科普类的。我之所以喜欢这类书,是因为我想在书中发现更多这类知识。科普书籍带给我最大的快乐就是让我了解的关于自然`生物`科学等知识越来越多。所以说,只要读适合自己的书,总能收获知识。
读书对我来说有太多益处,给我带来了太多快乐,让我坐在椅子上、靠在沙发上吮吸书中精华的同时,又如同徜徉在一个奇妙无比的世界中;让我在享受文字的美妙之时懂得人生道理;让我涉足古今事件、了解中西文化、拓展视野、丰富内心世界。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一直在琢磨精心挑选哪本书来写下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我在无数次的抉择与舍弃中终于邂逅一本与我产生共鸣的书籍,其中周国平先生对人性的深刻剖析以及对人生的展望和总结,对于我这个正处于人生萌芽和发展阶段的大学生来说是颇有感悟和启迪的,我怀着无比崇敬和沉淀的心情细细咀嚼字里行间的深邃灵魂的洞悉,仿佛一个历尽沧桑的老人在他生命的尽头对人生经历和体验的呐喊和思量,周国平先生正由于历经生活与事业的不断磨练而羽翼丰满,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浓缩的精华—《人与永恒》。
《人与永恒》这本书对于周国平先生来说感到十分出人意料,他提到是他随笔写下的一些随感的结集,他根本没想到要发表,但后来却成了最受欢迎之作,许多读者包括我在内都十分喜欢这本书,都把它翻烂了,或者把其中的许多句子抄在笔记本。它对于作者而言,记录的仿佛是思念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着的人的脑里,很容易引起联想、勾连、撞击、共鸣、怀疑,因此获得了包括我在内的读者的喜爱。
《人与永恒》是作者许多年里陆续写下的,对于对于同一问题难免有不同的说法,会给人自相矛盾的印象,但恰恰是这种不想抹平矛盾,追求表面统一的不同寻常的做法深深的吸引了我,使我找到了在人性与人生之间的那一丝真实和平衡。人生种种大谜,谁也不可能找到最终的谜底,也许每个谜都有无数个谜底,因而就没有谜。似乎周国平先生的兴趣就在于猜谜,而当每次似乎谜底被猜中,却发现真正的谜底游离我们后退一步时,我们就觉得这谜底更有趣了。全书的标题来源于书中的第一个题目最后一个题目的合并。在世间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两极之间有幻化无穷的人生之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真实、美、哲学与艺术、写作、天才、女人和男人,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和体验。或者就是在这些优美又朴实让我对人性与人生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与重新定位,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不断的探索与学习中更加的完善与改进,也许这对于我来说,已经十分满足,这也是我无比喜爱这本书籍和无比欣赏作者思绪的更加贴切的原因。
全书从做人与做事、生命与永恒、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都做了具体的阐述与表达,十分细腻而真实的表达了无数人内心的想法,使处于迷茫而困惑期的我们沉下心来仔细思考规划自己的人生,合理安排和利用自己的时间,理性的对待自己的生命,教给我们许多做人处事的方法,以及对自己学习与工作都保持良好的态度,它无一不一次次的直斥社会的许多现实以及社会的良知和人情的冷暖,启发我们更加清醒的审视自己的态度以及在对待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和技巧,是我们回归原始,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找一片净土,沉淀下来,扎根于此,找到真实的自我,而非是随波逐流,在高楼大厦、海市蜃楼的浮华和紧张拼命地为自己生存中因为某些利益而丧失了自我,淹没在人潮的海洋里,越陷越深,最后无法自拔。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良多。或许是其中不乏许多思想与我产生了共鸣,或许是读完某些经典句子给我的启迪和思考,或许是给我在人性与人生道路上披荆斩棘,使我重新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周国平先生的书籍我个人觉得值得一看,虽然有些是随感,但浓缩的是精华,伴随着它成长,我想我会走得更远,更加地理智与成熟。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是由罗尔德·德尔写的一本生动有趣的书。书中内容实在是太精彩了,我一口气就读完了,罗尔德·德尔实在是一位了不起的作家,富于想象,富于创作,难怪他能让全世界小朋友疯狂着迷,我太喜欢了。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它主要讲了有一只聪明的狐狸爸爸和一只贤惠的狐狸妈妈,它们有四只可爱的小狐狸,一家子生活在树林里一棵大树下面的树洞里,过着美好的生活。它们居住的附近有三个农场,分别是养鸡场、鸭鹅场、火鸡场和苹果园,因此,狐狸爸爸每天都能从这三个农场弄到它们一家子生存所需要的食物,而三个农场的主人都是最小气、最有钱、最卑鄙龌龊的家伙,就因为狐狸爸爸隔三差五的偷他们的鸡鹅,他们恨透了狐狸,和狐狸爸爸结下了仇恨,三个人决定联合起来去干掉狐狸,于是他们带上枪,守在了狐狸的洞口。一场斗智斗勇的捕杀与反捕杀行动开始了。狐狸爸爸尽管很小心,还是让他们打下了尾巴,它忍着伤痛带着他的太太和孩子们拼命的往深处挖,最后运用他的聪明智慧挖到了三个农场的下面,得到了许多食物,由又累又饿变成了想吃什么就能拿到什么,在得到食物时还不忘帮助其它的小动物摆脱困境,邀请它们举行了盛大的宴会,与大家分享美味的食物,而那三个愚蠢的家伙还在上面拼命挖坑,守株待兔等着狐狸出洞。
读完这本书,让我们在赞叹狐狸爸爸坚强勇敢、充满智慧的同时,也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勇敢的去面对,不能退缩,要多动脑筋想办法去解决,最后一定会成功的。还有就是要学会与人分享。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看完《金锁记》,一声叹息。不,几声叹息。
为七巧叹息。她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手臂瘦到可以把腕上玉镯一直推到腋下,然而她曾经有着怎样浑圆的胳膊,怎样青春而张扬的笑容啊。只因误入豪门,便把此生误。她临终之时,有没有后悔当初的选择?张爱玲的小说里,没有提到七巧是自愿还是被迫嫁到姜家的,我猜还是自愿的多。一个麻油店铺的女儿家,终于不用天天站柜台卖麻油,可以进到姜家做太太,哪怕是给一个病弱不堪的半残疾的人做太太。在年轻的她的眼里,大约先生出嫁入豪门的欣喜吧?只是她不知道,这一生从此不再一样,不是一个她期待的前路光明的人生,而是人性被压抑被扭曲的悲哀的人生。她以为是用自己的青春,而其实是用一生,换来了足以让后半生衣食无忧的财富。然而,她并没有无忧,而是始终处于惶惶然的状态。分家独立门户之后,三少爷季泽前来造访,她马上警觉到是为了她的钱来,于是心中残存的一点柔情都被恼恨的烈火焚烧掉,她变成了一只满身长满了刺的刺猬,扎向季泽,也彻底毁灭了自己生命中唯一的一份爱。自此她简直开始了自我毁灭的过程。不但毁了自己,也毁了自己的一双儿女。
为长安叹息。那个傻孩子啊,当初好容易离开家庭来到学校里,几个月下来脸色都红润了几分,身体也丰满了一点,何苦就要为脸面所拘,因为母亲要去大闹学堂,一定不肯再去上学?假如你知道因为这一个当时看似不那么重要的决定,从此开始命运完全无法掌控,最终孑孓一生,你还会那么顾忌你一个孩子的颜面么?你完全活在了母亲的阴影之下,为什么就不懂得去抗争,最终接受了这样的命运安排?看到你跟世舫有了那样一个温情脉脉的开始,真是为你高兴,你也终于感觉到这份爱的力量,于是努力变得更好——你不再跟母亲吵,你努力地戒烟,你只想做一个世舫眼里最温良贞淑的中国古典女子。哪里知道,你的母亲竟然亲手斩断了你的前路,让你无路可逃,于是,你彻底缴械,让自己的人生就这么一味地黯淡了下去,再也照不进一丝阳光。暗夜里,那口琴的旋律幽幽地响起,那是你心底对于爱的渴望和诉说。然而,你生命中所有的音乐终于渺不可闻,随着世舫离去的脚步而归于沉寂。包括你的人生,还未开始,已经看到了最终的结局。
为芝寿叹息。这个袁家的善良女儿,怎会料到嫁给长白,不是幸福生活的开始,而是厄运的开始?竟然还在新婚之夜,就开始遭到了婆婆的侮辱。她只是长得不那么好看罢了,而在七巧这个恶婆婆眼里,竟然那么不堪,说得出那么刻薄的语言。那语言穿透薄薄的门帘,似一把冰冷的刀,让她不寒而栗。这个性情憨厚的女子,却只是一味地忍着,却不料婆婆竟然变本加厉,让芝寿羞愧到恨不能一死。她没有勇气上吊,却最终在那个有着惨白的月亮的夜晚,一步步走向了她的不归路。
小说当然是描述的典型环境下的典型人物,唯有如此,才能带给读者强烈的震撼,才会引发我们的诸多思考。是以直到今天我们读来,还感觉到小说所具有的强烈的现实意义。
于家庭教育的意义。多少父母假以爱的名义,为孩子安排了自以为正确的人生道路?你真的以为,你为孩子所做的选择就是他要的吗?爱,绝不是控制和占有,而是需要适度的放手。不然,你的爱也是一副金制的枷锁。你自己扛枷前行,不堪重负,你的孩子也会被你戴上一副这样的枷锁,陪着你一起承受生命之重。
于当代择偶观的意义。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非诚勿扰”节目上,那个“宁在宝马车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的拜金女孩?如果她看过《金锁记》,是否还能说得出这样的话?回头再设想一下七巧的人生,假如当时她嫁给肉铺的朝禄,两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生一群活泼泼的孩子,无论以后经营肉铺还是麻油店,过一种普通人的人生,就一定不好吗?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七巧一定后悔过,不然,不会在脑海里闪现出那些年轻时的片段。那么多生动的生活场景,都是曾经年轻而美好的她拥有过的,为什么她那时不懂得珍惜?她曾经有过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是金钱可以带来的。恰恰是这些足够她锦衣玉食的财富,变成了一道困住她一生的枷锁。如果没有这枷锁,她就可以放心地爱季泽,哪怕只是在心里想着,也可以让那些细细的喜悦温暖孤苦的后半生。如果没有这枷锁,世舫走近早已变成剩女的长安,她只有替女儿高兴才是,又何必去担心世舫另有所图,所以横加拦阻?
假如一切可以重来,七巧会做怎样的选择,我想我们已经有了结论。而人生,却已经没有了回头路。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人与永恒》一书记录了作者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正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的人的头脑里。当人们为了生活忙碌,忘记了思考,作者却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出来,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
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下面我将我在这本书中读到的最喜欢句子摘录出来跟大家分享,也跟大家谈谈我对这些句子的感想。周国平先生是个爱思考的人,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像他一样从平常的生活中去感悟生活,感悟生命。
“幽默是一种轻松的深刻。面对严肃的肤浅,深刻露出了玩世不恭的微笑。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有一本杂志声称它能教人幽默,从而轻松地生活。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一个距离,暂时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发现和揶揄生活中的缺陷。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这缺陷。那种毫无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隐蔽的讽刺听作夸奖,又把善意的玩笑听作辱骂。”我们喜欢和幽默的人相处是因为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欢笑。那些幽默的人似乎天生具有一种能力能给人带去欢乐,我们在羡慕那些幽默的人的同时却忘了原来不苟言笑的我们也有这种能力。正如周国平先生说的那样幽默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只要我们对生活持一种乐观的态度,我们会惊奇的发现生活回馈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幽默而已。
“闲适和散漫都是从俗务中抽身出来的状态,心境却迥异。闲适者回到了自我,在自己的天地里流连徜徉,悠然自得,内心是宁静而澄澈的。散漫者找不到自我,只好依然在外物的世界里东抓西摸,无所适从,内心是烦乱而浑浊的。”在大都市的繁华中生活久了,感觉自己曾经澄澈的心都变得浑浊了,偶尔回归一下大自然,给自己的心放个假,到个恬静的地方清洗一下内心的浊气也不错,或者就只是静静地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放空一下头脑,什么也不想,试着去感受一下那忘我的怡然!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身外之物。人能活着的时间就那么几十年,能享受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可是享受不等于幸福,我们在苦苦追寻这些身外之物的时候为什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幸福呢?为什么不驻足观赏一下路两旁的美景呢?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信则有不信则无”相信有幸福的人他会用心去感受生活,去热爱生活,去从生活中找幸福;不相信幸福的人他只会抱怨生活,排斥生活,在生活颓废自己。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人与永恒》,用奇妙的文字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
定理一、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
定理二、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痛苦的。
定理三、世上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
对我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终点无非就是一个终结,但我还是在寻找,寻找生活中属于我的幸福,当让有时也会迷路,敲了敲痛苦家的门。高三的我会因为作业写到很晚而发出一种无名怒火,仇视时间的催促和高考的审查。我会因为一次考试的成绩不好而担心一周。我会因为一大早起来带着瞌睡,顶着寒冷上学而抱怨。可是,这些痛苦并非不可忍受的,何不在忍受过后笑一笑呢?仔细观察,幸福可谓无处不在。顶着寒冷回家后桌上热水带来的温暖,和同学们一起为班级的付出,家人团聚后坐在一起聊天的快乐,身边每个人的笑容,给我的不都是一种幸福吗?对幸福我不再渴求太多,因为我已拥有很多;对痛苦我不再厌恶太多,幸福会填补这片空白。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主要写了鼹鼠米加住在月亮河附近,但是,它为了好朋友尼里不再每天那么辛苦洗衣服,到城里经历了许多事情后终于发明了洗衣机。
刚买到这本书时,我就从这本书的封面知道了这本书很温馨,封面上写着"它们就这样坐在河边,脚垂在水里,眼睛望着远方,他们想的也许是一样的,也是不一样的,但是,它们靠得很近"。上面画着两只可爱的鼹鼠。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非常地羞愧,一只小小的鼹鼠为了美好的友谊,不让朋友辛苦,发明了洗衣机。我难道就不能吗?其实,我连自己一个人怎么生活都做不到,我连洗衣机需要什么工具都不知道,就是有了工具我也不知道怎么做,更别提发明洗衣机了。
论生活条件,论衣食住行,我哪一点不如米加?米加为什么要千辛万苦去发明洗衣机?只是为了一种简单的东西,那就是友谊。在这个过程中,它被魔术师变成乌鸦,被老鹰铁嘴捕捉,甚至被自己的亲兄弟怀疑它不是棕色是黑色的,是因为它不是鼹鼠,而是老鼠。田鼠……它能发明洗衣机,我觉得这值得我敬佩,学习。
我以后要改掉我过分依赖家长生活的习惯,像米加一样,有自己的主意,去实现理想,学会自力更生。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它让我受到了很深的教育。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因为不满同学们对他得看法,所以自己一个人来到河边钓鱼,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宝贝—宝葫芦。这是一个有魔力的宝贝,可以满足他的主人的任何愿望,条件是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个秘密。王葆接受了这个条件,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不是一般人享受的幸福。比如他要演讲比赛,想要一份演讲稿,马上就会有一份演讲稿出现在桌子上;如果他想买东西没有钱,他的口袋里立刻会有一大把钱任他花。王葆自以为获得了一件神通广大、魔力无边的宝贝,可以让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这些“幸福”的生活,却给王葆带来了不少麻烦。从次,他得屋里有多处了许多千奇百怪的东西,当别人问起怎么回事,他总是撒谎说是替别人寄存的。他每天躲着自己的朋友,生怕别人问起关于他的事。后来王葆才得知,宝葫芦变出来的各种东西,原来都是别人做好的:演讲稿是别人写好的;花草是别人培养的;机械模型是别人做好的。最终,纸包不住火,王葆出卖了宝葫芦。
人每时每刻都在想着不劳而获,却忘记不劳而获对别人的损害,以及对自己的麻烦。
我们都要不能做损人利己的事,应时时刻刻为别人着想。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心得600字5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非常有趣,你一定想知道是一本什么书吧,告诉你吧!那是一本《宝胡的秘密》,下面我就给你说一下里面有趣的内容吧!
本文的主人公是王葆,他并不是一个坏孩子,他挺想学好,肯做好事,关心集体,热爱同学,但是他有点懒,不爱动脑筋,什么都想要现成的,遇到麻烦的事,就幻想有一种宝贝,帮他做事情,自己不用费脑筋,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后来王葆无意中得到了一个宝葫芦,他想要什么,宝葫芦就会为他实现什么,不过这事是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的,原来,如果有第二人知道他有一个宝葫芦能变出各种东西,那么宝葫芦从此以后就变不出东西了,从此王葆心里就一直藏着这个秘密,不敢跟别人讲,甚至对他最亲的爸爸也得撒谎,整天无所事事,生活失去了意义,最后当王葆知道了宝葫芦变的东西其实是把别人做好的东西拿给他时,他就气得拼命要把宝葫芦砸碎、烧掉,再也不要它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自己去奋斗,不能坐享其成,不劳而获,天下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欢畅流过。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的腹地,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故此,镇子得名“芙蓉镇”。而后十三年的故事,便发生在平静而又混乱的芙蓉镇里。
《芙蓉镇》是一部灰色的小说,同时也因这灰色保持了难得的优雅与美丽。书中有背叛盟誓的黎满庚,也有坚守承诺的秦书田;有出卖自我的王秋赦,也有忠于良心的胡玉音。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真实与虚假,一一对照又一一平衡。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一个幽灵般的声音在喊。
是怎样的年代,才会有这样沉重的担待?是怎样的性格,才造就了这样坚忍的信念?但那么陌生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离我们不过三十来年!
回过头张望张望我们的世界,一个多月前的512汶川大地震撼动了整个华夏大地。大灾大难中,年轻一代挺起胸膛,揽下了更多的责任。被舆论评论为“娇气”、“懦弱”的80后、90后带给社会太多太多的感动。黑暗的废墟中,他们用顽强的毅力支撑了整整九天九夜的生命;而生死战场上一张张稚气未脱却满是认真的脸温暖了所有人的心田。 “小雪,你一定要活下去……”的祝福和“让我再救一个,再救一个!”的请求萦绕在我们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人性的美好放射着耀眼的光芒,抵抗着自然发出的怒吼。
如今,芙蓉镇热闹如初,大地的裂痕也在渐渐愈合。人们兜兜转转,历史又翻开了新的篇章。而我们--这群青葱少年,也将继续前行在清馨的时光中……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7
“五一”“十一”长假大家都经历过,想知道我的假期都是怎么过的吗那我就把这些生活镜头记录下来吧!
哈哈!终于可以不用奔波于作业之中,有时间去畅游书海了。我兴致勃勃地坐在“书堆”中,领略书中的情趣。“别看啦!房间里都是书,这么乱,我帮你打扫一下。”唉!正看到兴头上,老妈就来打扰。“慢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看书还拦着呀?再说了,我们事先约定好了,我的地盘我做主,就不用您来伸手了。”
妈妈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走出了房间。接下来吃早饭,下饭菜当然是书喽!到了中午,妈妈心疼起我来,对我说:“都看了一上午的书了,咱们上街逛逛吧!”“嗯。”我答应着,还不忘向空书包里塞些书,以备走路时补充我的“精神食粮”。边走边看,自然撞到行人的几率达到95%以上,妈妈恨不得找根绳子栓在我手上牵着我走。没办法,谁让中国人口这么多来着?到了商场,妈妈在挑选商品,和那个喋喋不休的女售货员讨价还价。对面就是新华书店,何不去走上一通?
直接跟老妈说肯定去不成。“妈,我去买些吃的。晚上我自己回去,你先走吧。”哈哈!十元钱到手了。为了书,撒谎是必要的。想着我心爱的书,我是脚下生风,速度赛刘翔。到了书店,我用那双“火眼金睛”(虽然近视了点)发现了一本使人受益匪浅的《羊脂球》,买定了!又一想,晚上的路费怎么办?没关系,只不过一个小时的路程,全当锻炼身体了。这就是我这个小书迷的一天。
书,书,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书,书,我爱你,就像农民爱土地。读书自然是好事,不过看看我这边走边看,既危险又影响视力,可真是不应该呀!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8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名句是高尔基说的。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寻找黑骑士》,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现在,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读书心得吧!
这本书主要写了小猫们到了该交朋友的年纪。有一天,小猫三宝告诉父亲笑猫,他决定离家远行,他要去寻找自己的好朋友:一条英勇搜救犬——黑骑士。于是,笑猫和球球老老鼠陪伴三宝踏上了这段寻友之旅。他们走过了城市的南郊,看到了势利眼的黑狼;走过了东郊,看到了忘恩负义的黑狮;又走过了北郊,看到了自卑并爱撒谎的黑狐;最后来到了西郊,终于与黑骑士——调琴师的导盲犬相遇在圆月之下。
读了这本书后,我获益良多。小猫三宝的好朋友黑骑士,他因为救人而瘸了一条腿。我们应该学习黑骑士这种舍己救人的高尚精神,而我们不能像东郊的黑狮那样忘恩负义;也不能像北郊的黑狐那样因为身体的残疾而自卑,也不能撒谎。在故事的开头,小猫三宝交了一个叫山姆的朋友,可是,山姆对父母病重的身体毫不理睬,反而对他们产生了憎恨。我们应该孝顺父母,关心父母。在故事的开头,二丫和一只很潮,很时尚的虚伪猫——爱娃交了朋友。爱娃告诉二丫,黑色是世界上最潮,最时尚的颜色。为了追求潮流,追求时尚,二丫将自己用墨汁染成了黑色。后来,贵妇狗菲娜告诉二丫一个道理——只有最自然的,才是最美的。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示,这真是1篇道德的宝典啊!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9
这几天天我读了一本叫《呼兰河传》的书,书里讲了好多萧红和祖父有趣的故事。
我记得这本书里有一段特别有趣的故事,讲了萧红与她的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生活充满了乐趣。如:萧红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却浑然不知,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非常疼爱萧红。其中,这个小城的东二街道的六七尺深的大泥坑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了雨,这泥坑就变成河了。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许多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知道,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那个年代,人们不管多么善良,心里也有那些百害而无一利的旧思想和土方法。文章的开头觉得还是非常轻松的、非常好的。但是,读到后面,会觉得越来越沉重。在结尾的时候,萧红写了她的祖父已经死了,而后花园的主人也不见了,让我读了,觉得更加难过、悲伤。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30
《千年一叹》是余秋雨先生写的,“我们甘愿在毫无保护机制的险境中去面对这一切,就像脱去手套抚摸它们的伤痕。”这句话是自序中的一段话,从世界各地最后回到中国。这一路走过的并不是什么现代化的都市,车轮碾过的也仅仅只是一些让我们感觉似乎很古老的地方。 然而我又看见了希腊给人是蓝色的,无论是美丽的爱琴海或是作为希腊象征的巴特农神殿。但这只是最初感受罢了。柏拉图,他们滞留在千百年前对人生的思考已无法用现代的词语形容。希腊的文明是健康的、闲散的,当读到希腊人的快餐也要一个小时后才能上桌,我不禁感慨了,为这种独特的生活节奏感到一种有趣。可惜的是,这种文明要衰落了,因为它过于闲散,过于与世无争。
埃及的土地绝大多数是沙漠仿佛是一种金色的。埃及给人的是神秘的,无论是金字塔、狮身人面像或是木乃伊。让人们感觉法老们似乎一直所做的只是守着这些东西罢了。如果说希腊的街道还有一丝古今有联系的感觉的话,那么埃及就完全没有让人有联想的兴致,仿佛除了数千年前留下的几座建筑便什么都没有了。
作为那些古老文明的后代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战火一遍一遍的摧残着那些已经残剩无几的建筑,在埃及,凯撒的焚书和罗马教皇的禁异教使得那些能够揭开金字塔奥秘的古文字无人能读,在伊拉克,“复原”的巴比伦古城毫无原有的沧桑,无法让人肃然起敬……因为战争,因为时代,因为政治,因为功利,那些原来应该流传千年的建筑、文字都差不多消失殆尽了。那么,我不禁感到疑惑,几千年以后,我们的后代又该如何去了解,去探索那些存在千年的文明呢?那些已经无人解读的文字我们的后辈能够读懂吗?那些老早残破的建筑我们的后辈又能重新复制吗?
我们至今仍可以学习千年以前的历史,这可能要归功于秦始皇早早的就统一了文字,要归功于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命人撰写史书,作者提出了疑问:“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文明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是的,盗墓者的层次不穷,每到一个名胜古迹就会留下“到此一游”的“见证”,古建筑成了发展旅游业的最好工具,太多太多的商业化元素占据了那些古旧建筑所散发的古老而又吸引人的文明气息。“更重要的是,现在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文明,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文明的兴亡宿命?”整部日记,都贯穿着这种疑问。作者可能才想起千年一叹的名字吧!正是这样长城在哀叹,泰姬陵在哀叹,黄河在哀叹......我们要尽我们所能的去学习去保护那些古老的文明,去教给我的后辈,去告诉他们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才会有我们光辉的现在。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是我们民族的传承。
千年一叹读后感(五)
《千年一叹》这本书确切来说是一本日记。它记录了作者余秋雨在前年之交随香港凤凰卫视“千禧之旅”越野车队跋涉四万公里的经历。
余秋雨是一位出色的作家。他的豫园非常精炼,读起来流畅、优雅,但贴近生活,思维新颖。他能把新的想法用最简单的语句表达出来,而且总能被人接受。他曾说过“写书最大的困难不在立论之勇,不再跋涉之苦,也不再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翠莲的平易可干吧玄奥席位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好为难言的艰辛”。难怪他的文字如此精妙,原来他早有这番感悟。我说,余秋雨也能算得上是个探险家,因为在这“千禧之旅”的路上,他们遇到许多惊心动魄的事,随时都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许多短路荒草迷离,战壕密布,土匪出没,在中东的一些国家更是如此。掐一秒不知道后一秒会发生什么,他们只知道一连串真实的故事:宗教极端分子在疾风中内杀死了几十个卫国旅客,三十几个警察刚被贩毒集团杀害……
“千禧之旅”的目的实际上是环游世界的文明古国,领略人类文明的精华和感受异国的风土人情。所以他们选择了希腊为此次旅行的第一站。路径除中国外的三大文明古国,埃及、印度、古巴比伦。
而到达希腊时他们所见到的只是狭小、陈旧、道路拥挤和人民闲散。只有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中看到一点文明古国的影子。照我看莱希腊人闲散的升华方式有许多缺点,社会失去了精气神,一部分闲散变成了精神贫穷。可见衰落了的古代文明难以与现代结合,最后只能被现代文明遗落。可悲。
说到埃及就不能不提恒河。但恒河清澈的河水,美丽的风景早已不复存在,留下的只是浑浊的河水河岸边“热闹”的景象。上游临死洗澡,下游刷牙喝水。印度人认为恒河的水是生水,喝一口,有病治病,没病养生,什么传染性皮肤病在水中泡一泡就好,所以的牛皮藓、荨麻症的人都用到恒河沐浴。还有的老人自己知道已经不行了,就叫家人把他们抬到恒河边上,铺一张席子,躺在地上等升天。他们说“就算死也要死在恒河边!”在那些人死后,会有专门的人堆好木堆,把尸体排好队,一批一批的火化,人就这样化为一缕轻烟了。
接下来的同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巴比伦遗址。古巴不必四大文明古国中最神秘的,人民只有听着空中花园的故事想象城市、街道中繁荣的景象。因为留下的实物遗址已被无情的岁月和贪婪的“黑手”糟蹋得不堪入目,也失去了往日的风光。看着残破不堪的“墙壁”,不禁有一丝感伤。
相信现在提到印度的化,大家的第一反应会使狭窄的街道中密密麻麻的人头和印度人对时间概念的缺乏。印度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小的国家,无节制的生育和升华条天的不断改善是导致人口暴涨的原因。此外,在印度大多数人的手上是没有手表的,因为手表对他们来说没有太大用处。电话中说再十分钟道,转身就进了巷口的咖啡馆里喝咖啡调侃了,在连三个小时是不稀奇的,连政府官员也是如此。真是不可理喻呀!
看完了各大文明古国,大家现在有何感想。对,他们的确辉煌过,不过是在过去,但是在“同伴”衰落的同时,我们中国却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并且比较完整的保留了我们的文明。造成他们现状的原因是他们在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发生冲突时没有及时采取好的应对措施。而中国早几个世纪之后存活了下来,跟上了现代的节拍,很好地融入了国际。但仍有许多人看不起中国,而我要说的是:他们看不起是他们的事,我们的祖国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就凭着“当我们的同辈禁不起岁月的磨砺时,我们的祖先仍坚强的走到现在”,我就可以自豪说“中华民族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民族”!谁说过去的文明古国不能成为今日的世界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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