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范文案例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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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第一篇】

改革、发展与稳定是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主旋律。稳定是基础是前提,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切事情无法谈起,百姓安居乐业也无从谈起。纵观新疆长期以来发展历程,深刻揭示了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历史实践证明,哪一段时期社会大局稳定,则各项事业欣欣向荣,人民生活和谐幸福,哪一段时期暴恐频发,则各项事业死气沉沉,人民处于一片恐慌。“团结是福,分裂是祸”已在新疆各族人民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7•5”以来,新疆暴恐活动高发多发,反恐维稳极其严峻复杂,成为全国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多少年来,我无论站在哪个工作岗位,都始终高度重视维稳工作,身体力行参与其中。但经历了近期疆内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反恐案件,特别是轮台“9•21”案件后,才真正从内心深入体会到“暴恐就在眼前,敌人就在身边”这句话的分量,才真正发现我们头脑中还存在着轻敌意识,还存在着麻痹松懈思想,才发现我们工作中还有那么多漏洞和盲点,值得我们深思。

再拿近期我县揭盖子、挖幕后中查处的古勒巴格乡哈达墩村的案件来看,让我们感到震惊,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是浮在面上,走了形式,真实的情况并没有完全掌握,我们的工作作风还不扎实,大家警惕性还不高,再这样下去,迟早也会出问题。

作为一名县委常委,虽然不主抓维稳工作,但维稳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树立一岗双责的思想,不仅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上主动亮剑,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而且同样把维稳工作贯穿渗透到工作方方面面,使分管部门、分管的工作、分管的各族干部职工都牢固树立“100-1=0”的忧患意识,积极行动起来,保护我们的家园。

比如说,在交通系统,我们要主动发挥客运部门、运输公司的作用,动员每一辆车、每一个驾驶员,参与到维护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去极端化”工作中来,成为外来人员进入我县的第一个教育窗口。通过实施出租车“四个一”、班线车“三个一”、客运站旅客教育集散中心“五个一”等措施和办法,多载体、多形式、多角度打造一支“去极端化”流动风景线。通过实施客运驾驶员素质提升工程、“结对融情”等方式,把交通系统筑成反恐维稳的坚强战斗堡垒。

比如说,在旅游工作方面,在各景区、农家乐、宾馆、酒店等,积极营造浓厚的维护团结稳定、“去极端化”的氛围,让游客在游览风景的同时,也潜移默化的接受深刻教育。

再比如说,担任墩阔坦乡琼库勒村及塔特里克村“第一书记”,我将腾出精力,扑下身子,深入群众中,协助乡村查薄弱、找风险,动员全村各族父老乡亲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守住自己幸福的家园,力争不出事,不断提升和巩固团结稳定的基础。

总之,我将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不断转变作风,用求真务实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传导和带动各族干部群众,为尉犁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精编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各族师生思想认识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自治区教育工委的安排,我校党委在9月5日起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在这几天的集中教育活动中,我们观看了视频,听了专家的讲座。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到教育系统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在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受国内外各种复杂因素影响,部分地方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多发频发。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活动加剧,成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活动基础。宗教极端思想的泛滥,已经对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现实危害。对此,我们教育系统的广大教职工都要深刻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确保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

国家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是培养宗教信徒和宗教教职人员,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方针、办学要求和培养目标来约束自己,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必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科学知识的传播者,首先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仅要精通自己的业务和专业知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否则,就不能很好地教育学生。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要进一步加深对宗教的本质和“3股势力”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图谋的认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判断和处理宗教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意识形态领域是无形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无论如何在目前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离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进行抵御和防范极端思想是我们目前必须要做好、做透、做全的一项艰巨工作。我们每一位教职工在此项工作当中态度要明确、工作要细致,才能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严打3股势力的嚣张气焰,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决策、判断和安排部署上来。

“、”系列暴力恐怖事件,是境内外“3股势力”蓄谋已久组织的反民族、反人类、分裂祖国的犯罪暴力事件,严重破坏民族团结,扰乱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正常生活。当前反分离斗争的严峻形势,要求我们保持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强化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时刻绷紧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弦,扎扎实实将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到实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好民族团结,维护好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作为一所大学的工作者,我们要坚决反对他们这些行为,并充分发挥好一名教育工作者的作用,做好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应有的贡献。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3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严禁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传播。

三、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重新认识有关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

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事关”:新疆局势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定位”: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我国向西北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全国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三个看清”看清新疆发展大势,看清做好新疆工作对全党全国大局的影响,看清新疆工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的地位。党中央关于要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入学率,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的部署,令人感到无比振奋,新疆教育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机遇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

总而言之,当前,在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策略的大背景下,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加紧对我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一步步将黑手伸向我们社会主义学校和纯真可爱的青少年,妄图达到其与我长期抗衡的目的。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反对本性,决定了在新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固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一定要努力学好专业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

精编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进一步加强“去宗教极端化”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特针对我校教职工的教育学习工作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总书记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在学校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坚持教育为先、打防并举,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落实防范宗教向教育领域渗透的各项措施,坚决做到“两个不得、五个严禁”,严防广大学生、教职工被蛊惑利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具体教育活动安排:

结合教育厅集中教育活动,学校党委于9月9日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大会,学校领导动员讲话,对集中教育和“去极端宗教化”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具体时间安排:自20xx年9月9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开展专项理论集中教育学习阶段:(9月9日至12月15日)。

1、理论学习:由学校政治处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基础知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学校禁止宗教活动的规定》、《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自治区教育系统宣讲提纲》、《关于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见》、《民族团结基础知识》等法律法规,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讲座、各科室组织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参与“去极端化”专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化认识,提高教职工明辨是非和进行反对分裂反渗透斗争的能力。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和新疆“三史”等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在校学生、教职工牢固树立民族团结和“新疆精神”,不断提高大家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抵制宗教极端的主动性、自觉性,不信谣、不传谣。

2、营造宣传氛围。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不断加强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博微信等载体,通过政治学习、法制讲堂、校园论坛等形式,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和教职工正确区分民族与宗教信仰、合法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充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活动的现实危害和具体表现,帮助在校学生、教职工明辨是非、抵御渗透。团委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宣传栏、led电子屏的作用,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基础知识。

(二)全面摸排梳理阶段(20xx年x月9日—xx月15日)。

1.自查阶段。(20xx年x月9日—xx月30日)由属地公安机关负责,政治处密切配合,按照“不漏一人”的原则,对全校在教职工进行全面梳理,先由各科室对照宗教极端思想15种表现、婚姻邻域13种违法行为或非法宗教活动26种表现,进行自查,并于规定时间内的及时上报自查情况。针对自查情况保卫科、政治处要对有问题的`教职工及其家属和社会关系进行调查摸底,切实了解其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

2.加强物品、信息网络和周边环境的管控。(20xx年xx月8日-xx月15日)。

由学生科、保卫科对在校学生、教职工的手机、电脑、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和书籍、报刊等进行自查,信息教研室对校园网络做好监控。由属地公安机关、政治处、保卫科、学生科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进行抽查,及时封堵有害信息,依法查处违法人员。保卫科加大对非法音像制品、宣传品、书籍、报刊的清理、查处,一经发现,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严防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对教职工中有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参与、协助、支持、配合宗教极端团伙组织活动的,一律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由纪检委、政治处及时在校内予以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建章立制,完善提高阶段。(20xx年xx月15日—xx月31日)。

2.建立督导检查制度。由纪检监察室牵头,不定期对学校开展“去极端化”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予以限期整改。

3.完善专群制度。由市公安局、学校负责充分利用教职工党员干部和学生社团等群体优势,积极发展一批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的学生和教职工,随时关注、发现校园内外异常情况,全面掌握动态。

4.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由纪检委、政治处牵头,对责任科室“去极端化”专项工作落实不力,有学生、教职工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暴力恐怖活动的,年底取消评选先进科室资格,扣发综合治理奖。

三、开展“去极端宗教化”活动的要求。

组织好“去宗教极端化”教育学习活动,是我校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科室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去宗教极端化”教育学习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校党委要站在“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高度认真对待,把此次活动摆在突出位置,专题研究、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按照《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进一步加强“去宗教极端化”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使教育活动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全员参与,教育学习期间所有教职工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事由不能参加集中教育的教职工,各科室和班级要进行统计备案,在开学后专门安排时间进行学习,坚决杜绝敷衍塞责,走形式、做表面文章。

2.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在学习教育、模范履行公民职责、维护民族团结和校园稳定中党员干部要发挥引领作用,要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的观点,敢于碰硬,对师生员工中存在的错误认识要理直气壮地纠正。对于政治态度暧昧、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不能承担领导责任、不能担负维护稳定工作任务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对于政治态度暧昧、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不敢亮明态度的教职工,要重点教育,对于拒不纠正错误观点特别是从事非法活动及利用讲台散布错误言论、鼓吹反动思想、传播谣言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3、要大力宣传我校涌现出的民族团结事迹典型,特别是在维护校园稳定、勇敢站在反对分裂斗争第一线的优秀集体和个人,通过校报、广播、横幅、橱窗、宣传板等方式,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

精编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第四篇】

3月31日,地区人社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张晓东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张晓东指出,《条例》是当前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根本准则,《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去极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为深入做好学用转化,张晓东结合“去极端”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统一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的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全面深入学习。县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全局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全文学习,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心得,确保每名同志入脑入心,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第一保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政治纪律与反分裂斗争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在行动上和言行上具体化,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发挥惩戒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四是切实转变作风。

干部职工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去极端化”工作有机结合,以“学转促”专项活动为抓手,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采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改过,确保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根本改变,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人社事业发展,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精编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第五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观念也在发生着改变。而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极端化的思想和行为也会随之而生,给社会和个人带来极其负面的影响。在此,本文谈谈我对极端化的心得体会。

极端化的概念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某些人的思想和行为趋向于极端。比如,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等极端化行为时有发生。而这些极端化行为不仅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经济的不发达。同时,极端化思想和行为还容易破坏个人的心理健康和安全感,导致人们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二、极端化的原因和形式。

很多人都在思考极端化存在的原因。从我的角度来说,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信仰问题、族群矛盾等都可能成为极端化的产生因素。除此之外,在一些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贫富差距的扩大、法治不完善等也可成为极端化的滋生处。至于极端化的形式,当然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某些暴力组织,恐怖主义组织,或者是某些“自杀式”的爆炸行为等等。

三、极端化的应对方式。

在面对极端化行为的时候,我们应该力求遵循法律的原则和规定,制定出有效的方案,并采取长远的措施来和它对抗。在这个过程中,群众的教育和宣传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大众的力量会从根本上消灭怨恨和仇恨的情绪。而在政府处理极端化问题的过程中,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也是需要特别重视的。

极端化行为的发生,往往会带来巨大的恐惧感和心理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有时会面临两难的状况:一方面,社会环境的恐怖和分裂会让没有相应心理素质的人感到恐惧;另一方面,一些极端化者,因为一直处于极端化环境的刺激中,其心理健康也可能会受到很大影响。因此,在面对极端化行为的时候,保持心理平衡和淡定很重要。

极端化行为的存在,必定会对全社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经济和社会的安全都会造成威胁,对很多个人的生命健康都会造成威胁,对未来的发展也会带来潜在的难题。因此,要打击极端化,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和资源,还需要一份乐观的心态和坚定不移的信念,去克服险境和挑战,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措施,保障社会的安全和幸福。

总之,极端化的存在,对于个人和社会来说都是不可承受的负担。我们需要尽早察觉它的存在,积极采取行动,向它的根源发起反击,加强经济文化交流和人民间的交流,增强人民的文化自觉和对生命的健康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共同谋求和谐、稳定、发展的新时代。

精编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第六篇】

第一段:引言(200字)。

极端化是指一个个人或群体在观念、行为上偏离了正常范畴,采取一种过激和极端的态度和行为。在当今社会,极端主义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作为年轻人,我们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抵制极端化思想的蔓延。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参与抵制极端化活动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极端化的危害(200字)。

我们之所以要抵制极端化,是因为极端化会带来巨大的危害。首先,极端化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极端化思想的传播容易导致社会冲突和暴力事件的上升,给人们的生活和平安带来不确定因素。其次,极端化攻击了个体的理性思考能力。极端思维容易使人陷入偏见和偏激的情绪中,削弱了人们客观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导致人们对多元观点的抵制和排斥。

第三段:抵制极端化的重要性(200字)。

抵制极端化思想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至关重要。首先,我们是时代的创造者和接班人,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如果我们自己也被极端化思想所左右,那么我们将无法带给社会正向的改变和进步。其次,抵制极端化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坚守科学、理性和包容的立场,积极传播正能量,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和进步。

我曾积极参与过一些抵制极端化的活动,同时也从中获得了很多的收获和体会。首先,我学会了理性思考和审视信息的能力。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要懂得分辨真假信息,辨别极端观点和过激言论的真实意图。其次,我了解到包容和尊重是抵制极端化的重要手段。通过与不同观点的人交流,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立场和背景,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观点,并经过理性的讨论和辩论去寻求共识。最后,我发现个人行动的力量是巨大的。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去传播善意和友善,让身边的人更加理性、包容和宽容。

第五段:总结(300字)。

在抵制极端化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极端化是极为危险的行为,会给社会和个体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抵制极端化思想的传播,积极参与建设一个包容、友善和和谐的社会。通过理性思考、尊重他人和积极传播善意,我们可以成为社会的正能量,影响他人,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总而言之,抵制极端化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我们年轻人应该承担的一份重要的使命。

精编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第七篇】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严禁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传播。

三、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重新认识有关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事关”:新疆局势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定位”: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我国向西北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全国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三个看清”看清新疆发展大势,看清做好新疆工作对全党全国大局的影响,看清新疆工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的地位。党中央关于要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入学率,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的部署,令人感到无比振奋,新疆教育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机遇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

总而言之,当前,在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策略的大背景下,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加紧对我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一步步将黑手伸向我们社会主义学校和纯真可爱的青少年,妄图达到其与我长期抗衡的目的。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反对本性,决定了在新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固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一定要努力学好专业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

精编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第八篇】

4月1日起《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作为自治区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已成为各大网站、微信朋友圈、微博中转发的热点。沙湾县各族干部群众也通过自学、宣讲等多种方式掀起了学习热潮,各族干部积极熟识《条例》,各族群众主动了解《条例》,大家纷纷表示,极端思想毒害性强,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条例》是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有力武器,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沙湾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条例》具体内容,要求全县各单位要以全面实施《条例》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贡献。

沙湾县四道河子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站所长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四道河子镇宣传干事李聪聪说:“作为镇宣传干部,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这部条例,知道哪些能做,那些不能做,通过宣传让大家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和大好时光,使各民族和睦相处。”

沙湾县安集海镇组织机关干部、站所长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安集海镇干部海拉提说:“我们一定要不折不扣的落实自治区的各项政策,认真学习《条例》,坚决抵制极端化思想。”

沙湾县金沟河镇组织机关干部、“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学习《条例》,机关干部王丽说:“去极端化工作是贯彻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条例》的颁布施行明确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及法律依据,我们要全力做好宣传教育,让基层群众远离极端化思想的侵袭。”

沙湾县商户地乡党委中心组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副乡长金恩斯汗学习后深有感触,他说:“作为一位少数民族干部,要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要做政治上坚强,行动上落实的干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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