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5通用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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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通过平凡人生的苦难与坚韧,展现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深刻反映了人性的复杂与命运的无常。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5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5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1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而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维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苦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地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2

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顿时,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主要写了:朱自清祖母不幸去世了,父亲也失业了。可见朱自清家里的经济状况。这真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啊!为了给祖母办丧事,父亲到处去借钱。办完丧事后,朱自清要去北京读书,父亲把他送到火车站,还给他买了一袋朱红色的橘子,并嘱托儿子在路上要小心,看着儿子走了,才放心离去。读了《背影》,我感受到了父爱的伟大! 就像文中说的:"这时,我看见了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留了下来。"是啊!因为作者感受到了父亲的爱,所以他不禁鼻子一酸,留下了泪来。连我看到这里都哭了!对啊!父亲是爱我们的,是疼我们的。

说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是一位总经理,他的公司有在四川那边,所以他的工作很忙。他每个星期一至星期五都在,只有星期六和星期天回来看我,星期一一早便又去了。爸爸是爱我的,每次我考的好爸爸就给我买我想要的东西。 一天,我去给过她十一岁生日。要走碑那边去。虽然路途不远,但是他还是很担心。我看着他那不放心的样子,笑着说:"干吗呀 我已经十岁了,去碑算什么 小菜一碟。我还能一个人去X湖呢!""别吹牛了,这样吧!爸爸开车送你,行吗 "爸爸回答。"干吗呀 "我说,"锻炼锻炼我嘛!也给你省些油。"爸爸仍然坚持他的意见:"可是……"就在我和爸爸商量的时候,突然,隔壁的打来电话,说她也要去给过生日,要和我一起去。"这下放心了吧!我和一起去。"我对爸爸说。爸爸对我说:"好嘛!但是你要特别注意:你们两个不要分开,连上厕所也要一起去……"突然,我的心里感到非常难受,鼻子一酸,泪马上就要留下来了。我被爸爸感动了!可是我使劲憋着,不让泪水留下来。 在这一件事里,我真正体会到了父爱。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3

走出门就与微风撞了个满怀,早晨,好清爽!

在这个美丽的清晨,我独自骑着单车,去山中访问我最好的朋友。你若问我的'朋友是哪位,我会悄悄地告诉你——黄山、泰山、喜玛拉雅山

远远地在我眼前出现了一片山峰——黄山!在我的心中,它就像一个巨人,高不可攀,特别是你那千千万万座奇石,更是吸引人眼球。我激动地奔向黄山的怀抱,青松在风中摇动,像似在向我招手,山中大雾迷漫,好像步入了人间仙境一般。我来了!我来了我兴奋地大喊,喊声在山峰间回荡。

在阵阵回声中,一个声音传来:五岳独尊,唯我泰山!呵呵,是我的老泰山在向我打招呼呢。

我奔向泰山而去,一路上,泰山松松涛阵阵,十八盘弯曲陡峭,秋风送爽,游人如织。我登上了泰山极顶,感觉自己就是世上就高的人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时我想起了孔子的一句名言:登泰山而小天下。

泰山真高呀!我兴奋地赞美道。

是谁在大言极高呀!有我高吗?一个深沉的声音传来,是我的好朋友喜玛拉雅山。呵呵,我仰头望去,它正笑呵呵地看着我呢!是呀,我的众友之中,最高就要数喜玛拉雅山了。

其实无论是奇、秀、险,还是高、大、美,它们各有特点,都是我的最爱!

淅沥沥一阵秋风起一阵秋雨落,我赶紧骑上单车,依依惜别地告别故友,向家奔去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4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文化 大 革 命……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似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5

最近,我阅读了《学会感恩担当责任》和《责任胜于能力》两套书,透过书中一个个生动而简短的小故事,心中的感想油然而生,使我充分认识到责任的内涵。

每个人都肩负着责任,对工作、对家人、对朋友,我们都有一定的责任,千万不要自以为是而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对于一个团队而言,责任就是团队精神的核心,强烈的责任感能唤醒一个人的良知,也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在一个团队里,最需要的是成员们的协作和彼此的责任感,只有这样,团队的目标才能实现。团队的成功靠的是成员对团队的责任感,成员的成功靠的是彼此的责任感。

虽然有时候在工作中会因病人的不理解或急躁,遭到无端的责骂,但是想一想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必须接受它的全部,包括屈辱和责骂,而不仅仅是享受工作带来的益处和快乐。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才能让能力得到的释放。我们做服务行业的,面对患者的指责,不能一味的只为自己申屈,我们应该抱以感恩之心去感谢患者及时告知我们服务中的缺陷,以便我们不断完善工作的不足。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每一项工作,就可以让自己有无穷的能量,推动自己的进取心和创新意识。即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会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用心做事,没有哪一件工作是没有意义的,每一个过程都成就了一个过程,护理工作是需要协作精神的,只有环环相扣,相互合作,整体才会和谐美好。让我们每一个人各就各位,努力尽责并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保证我们可以顺利地完成一份共同的责任。

如果说“责任和忠诚,是军人精神的内核”,那么“责任和爱心,则是我们护理工作的内核”。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护士的责任就是对病人负责,保证病人的安全。同时责任感也体现敬业精神,每一个员工都希望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增加收入,获得认可。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做服务工作的,必须要用负责、务实的精神,去做好每一天中的每一件事,不放过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不断提高自己,要让自己比过去做得更好,比别人做得更好!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6

伟大的莎士比亚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人的营养品”而在这次的亲子共读中我体会到这句话的蕴意。

寒假里,我和妈妈每天都坚持共读30分钟的书。书里的小故事引人深思,一环扣一环,精彩极了,我都被这深深的吸引住了。在这过程中,我的收获很大。不仅培养了我的阅读兴趣,很好的培养了语文的知识能力。在读书的时候我会和妈妈讨论一下故事里精彩的情节,或把故事继续编下去,这都会把读书变得更加有趣,更加有意义的。有哪些不明白的地方我会和妈妈互相讨论,这样既训练我的思维能力,也锻炼了我积极讨论的能力。

最重要的是我可以“边看边收获”。俗话说得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话说得妙极了。我在读书的时候只要一看到一些好词、好句便会立即抄下来,等到写作的时候用到。

书籍,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它是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而在这次的亲子共读里我和妈妈收获了知识,收获了快乐!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7

今年暑假,我第一次和艾青同志“见面”。我便被他的诗所打动。他不像毛泽东那样豪放,也不像徐志摩那样委婉。但他有一种独特的感情,一种淡淡的忧国感,一种浓浓的爱国情。

在《吹号者》中,我看出吹号者是被黎明最早惊醒的人。天还在黑暗之中,他们就用浸着血迹的铜号吹响带着新希望的黎明。吹号者,比起那些打仗的士兵更辛苦。而他们没有任何怨言,他甚至认为这是一个神圣的事。艾青也是一位不惜生命的吹号者,他不惧痛苦和劳累,为当时社会的新希望奋斗着。

在《鱼化石》中,我读出他在“沉睡”之后发出的感慨—离开了运动,就没有生命。一条鱼被突如其来的灾难夺去了生命。它没有被粉碎,而是保持了完整的躯体,但它只是一具化石,连叹息也没有,对外界毫无反应。

艾青就像是这样一条鱼,在灾难后沉默,但他却能在沉默后斗争,在斗争中前进。

在《我爱这土地》中,我觉出他对祖国深沉的爱。艾青通过描述自己生活在祖国的这块土地上,痛苦多于欢乐,心中有着过多的“悲愤”、“激怒”。然而,这毕竟是生他养他的祖国,即使为她痛苦到死,也不愿意离开这土地——“死了”以后连“羽毛”也要“腐烂在土地里面”。表现了艾青一种刻骨铭心、至死不渝的最伟大、最深沉的爱国主义感情。

跟随着艾青的脚步,曾听到“吹号者”发出的辽远的号声。曾听到“鱼化石”发出无声的感慨。也听到“我爱这土地”的誓言。

我爱艾青的诗,因其与人民同悲同乐;我爱艾青的诗,因其诗歌的生动、凝练,同时又自然朴素;我爱艾青的诗,因其思想深刻,歌颂光明。我爱艾青的诗!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8

读书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品德,提升一个人的思想,铸造一个人的灵魂。书是知识的海洋,读书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它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人生。通过读书,让我们学会了本领,掌握了技能,让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

通过课外阅读我认识了许多好词、好句,让我的造句能力和写作水平有所提高。读书,让我变得自信。我经常在在课堂上积极举手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朗读课文时声音响亮,读得正确、流利。当我的作文受到老师的表扬或者登上周报时,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通过读书,我还知道: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如果长期不读书,就像空心竹子一样,空洞无物。读书是人类最大的财富,经常读书的人,就是在不断地积累财富。

总之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不读书,那他在世上就没有意义了。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9

当我看完《百年孤独》这篇小说时,头脑中依旧处于十分兴奋的状态。情节的设置如电影一般精彩。先祖们的形态各异的性格和作风,现实和幻想的交错,结尾处的出人意料等等,十分使人赞叹。可以说,从”魔幻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评价这部小说,不是很恰当的。它只描述出了这部小说的吸引人的表现手法而已。但是,进一步而言,这部作品包含了拉丁美洲的政治与历史的变迁。词句之间隐含着悲痛的与现实脱节的,或者说与现代文明,或是以西方文化主导的当代现实的脱节感。可以说,这是一个来自拉丁美洲的呼声,一个来自千百年来,从世代重复的节奏中变革出来的呼声。

在文中,我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文字和拉丁美洲文化的融合现象。文中提到了西班牙语,梵文等等非常古老而陌生的语言。但是,人民的日常生活却无法被正视和记录下来。当吉普赛人在很多年之后,依旧用望远镜,甚至磁铁,等”新发明“向马孔多的人民进行宣传时,人们依旧热衷于此。这是否和中国儒教思想上的”生民“的概念很类似呢。

可以说,第三世界的苦难给了第三世界文学不竭的源泉。在内部矛盾,以及潜在的外部矛盾之中,以马孔多为代表的较为自然发展的群落的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着。它就好像是一条在茫茫大海中行驶的一条小舟,乘风破浪,在向着一个不知名的目标前进着。而这大海则是千变万化的世界史吧。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10

今天看完《青蛙王子》这个童话故事,让我感触很深。我觉得我喜欢这则小故事是有一定道理的。

首先,故事里,小公主在得到青蛙的热情帮助后不肯兑现自己的的诺言,没有和青蛙做朋友。她的父亲老国王对她说:“在我们困难的时候帮助过我们的人,不论他是谁,过后都不应当受到鄙视。”这句话让我联想到如今社会,有的老人在大街上摔倒在地却没人敢搀扶,这是多少可悲的现象啊!就是因为有些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为了一已之私而渐渐失去了良知。让做好人好事的人受到委屈和不公的待遇。

其次,故事中遵照国王的旨意,王子成为小公主亲密的朋友和伴侣,最终,实现了小公主的诺言。这也就是当今社会所缺乏的诚信精神。如果,每个人都讲诚信,做生意的`人都守法经营,那么社会上就不会有那么多假冒伪劣商品给人们造成伤害。

从这两个方面来理解这则故事,也是为了让我们在幼小的心灵上播撒诚实守信的优良道德品质的种子,让她知道维护公平正义和道德良知的底线就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构建和谐和社会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11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欢聚一堂,这次的主题是读书"!

我认为主题下面还应加九个字: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现在我开始发言了:读书一定要用心去读,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不读书是万万不行的,因为书是智慧的结晶,是治愚的良药,书是你的良师益友,带你游览知识的海洋。书也是你忠实地朋友,你伤心时安慰你,你高兴时和你一起欢乐!

总而言之,书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一定要好好利用它,希望大家多读书。大家加油!我想信你们!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12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终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我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自我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13

今天,天气清爽。吃过早饭,我读了《两只狮子》的故事。故事中有两只小狮子,一只很刻苦的学习生活的本领;一只不学习本领,说靠妈妈是森林中的大王而不用学习本领的。妈妈告诉不学习本领的小狮子说:“总有一天妈妈会老去的,会离开小狮子的,只有自己学到本领才能生存的。”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只有自己好好学好本领,才能更好的生存!只有自己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生活!通过读书,我快乐的学到很多知识。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14

一学期又在紧张而忙碌的生活中即将结束,在这学期我校继续坚持提高老师的业务学习,其中每天的30分钟读书已成为老师学习的一部分。

由于我所带的学科没有晨读,每天早晨吃完饭后便会早早的来到阅览室看自己所喜欢读的杂志。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给人带来很多好处。

有诗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能改变一个人的内在气质。读书多的人,总会给人阳光般的感觉,他们从容淡定、器宇轩昂、心胸开阔、目光远大。

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

在这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读的书最多如:《班主任之友》、《教学与管理》、《山东教育》、《教学参考》等等,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还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现在把自己读的好资料全部记录下来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运用。

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我今年真的体会到这句话的来历,在3月份到临沂考试普通话在最后一题让语言表达自己所喜欢的一本书,我竟然紧张的说了几句话就无语了。事后自己一想每天读的《小学教学参考》不就是很好吗?它告诉我们怎样上课、怎样做一名合格的教师、怎样管理好班级等等。所以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的乐趣。同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我觉得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也并不是如“蜀道之难”。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长期地保持一颗好奇心,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在为学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也必然在一步一步的接近成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益友;书,是人们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伙伴。读书能为你开启知识的大门,读书能教给你做人的道理,读书能帮助你提高写作水平,读书能使你获得许多的知识。读书有那么多的好处,生活中少了书,那是多么乏味呀!

让我们一起“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吧!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15

命原是梦想的一架梯子,可以一直延伸到梦想成真的那一刻,只要你永不放弃。《根鸟》是一部梦幻般的小说,它把我带入了另一个世界,让我品尝着人生的酸甜苦辣,体验着一个真实、丰富的人生。

根鸟是一个有梦想的孩子,他在梦里见到了他的目的地——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从此便开始了他的人生之路。根鸟是幸运的,他找到了那个梦境,那个天堂般的把峡谷,百合花静静地开放着,几只白鹰在峡谷里盘旋着,一个紫烟女孩在银杏树下那是一个比天堂还美的却更遥远的地方。

与根鸟比起来,板金是不幸的。他也是一个追梦的人,在他18岁的前一个晚上,他梦见他的梦离开了他。从此,梦不再属于他,他只能睁大眼睛,呆呆的凝望无边的黑暗,觉得自己面对的只是寂寞。板金在也无法忍受没有梦,于是他决心要找回属于他的梦,开始他真正的人生路。最终,板金却没有到达他的目的地,没有寻他的梦,没有完成他的使命。

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放弃过、追求过、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跌疼的梦,不肯服输。梦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诱惑、胆怯、彷徨枯草一样烧尽;梦想是风,它能把雪源变绿、干涸润甜。有梦的人生才会美丽不是吗?尤利乌斯、马吉靠着两扇磨盘磨亮了自己;史铁生靠着两个车轮,探索了生命的深层意义;李嘉诚靠着空空的双手,撑起了广阔的事业天空……那么多牵魂挂魄的召唤,那多么不到黄河不死心的追逐,不都是因梦而让平静的生命湖水涟漪重重吗?

曾经上体育课是测验长跑,从来没有经验的`我害怕了,可我最终还是跑完了全程,即使我没有站在第一名的位置上,起码我跑赢了自己。至少在起跑线上,我的梦就是跑道的另一头,我的心与梦拴在了一起。我的梦与脚紧紧相连,将我牵到了梦的终点线……

人生如同礼花,都需要向上腾飞的决心和恒心。正如英国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这句话再次显示了坚持不懈的意志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它激发着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绝不半途而废。这样,我们才可以像绽放着的礼花一样,迅速冲顶,最后获得成功。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16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到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17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励志书----《天才少年维克多》。

维克多是一位早产儿,吐字不清,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口吃。他是同学口中的傻瓜,也是老师眼中的差生。迫不得以退学后,他不得不与爸爸一起打工。因偶然看到了一个艾弗利公司的广告,知道自己智商高达173,远高于普通人,维克多顿时变得自信起来,在自己不断努力下,成为了莎俱乐部主席。

维克多熬过了十七年的“傻瓜”生活,在那期间也多次受到同学的嘲笑与戏弄,他几乎丧失了信心。他的好朋友罗拉也有类似的经历,罗拉在成为作家后,多次帮助维克多,维克多渐渐接受自己,肯定自己,创造自己,进而信心满满。

小泽征尔是世界的交响乐指挥家。在一次世界优秀指挥家大赛的决赛中,他按评委会给的乐谱指挥演奏,敏锐地发现了不和谐的声音。演奏之初,他发现了乐谱有些出错,在和评委沟通后,得到的回复却是谱子一切正常。但小泽征尔坚信自己的判断,斩钉截铁地认为是乐谱的差错。颇具喜剧色彩的是,这正是评委设下的“圈套”以此来检验指挥家能否分辨出乐谱的差错的专业度,以及是否有对自己专业的持续坚持的能力。因为他们相信,只有坚信自己选择并不断坚持的人,才可能会取得功。

莎士比亚说:“自信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缺乏自信即是其失败的原因。”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维克多先天生理条件的缺陷,几乎成为他此后人生的障碍,但在获得对自己的清晰认知后,他不断努力、向上,让自己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进步。维克多人生成长的励志故事,正是源于他自信、坚持的品质。相信自己,人生定会有奇迹!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18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尽。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19

我读了朱自清的《背影》,我感受很深。在这时看到写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我读的都流泪了。

我看到文章开始的时候,朱自清不爱他的父亲,觉得他很迂。当他理解了父亲的意思以后,知道父亲很爱自己,他也深深的爱上了父亲,并为此而流下了眼泪。

在这时过了江进了车站买了票,他在这时又觉得父亲说话不大漂亮,忍不住要插嘴。坐上车,父亲看到那里有几个卖东西的,要坚持 过去买橘子。父亲行动不便,要从这

边月台爬下再爬上那边月台,非常困难,父亲把买到的橘子一股脑的全给了他。当他送父亲时,父亲让他进去,小心行李被偷走了。当父亲在信中说:“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此时作者流下了眼泪。我也流下了泪。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20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最高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心得体会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21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

这篇散文记述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父亲也失去了工作。当丧事完毕后父亲要谋事了,朱自清也要回去念书了,他们便同行。当朱自清要去车站时,本来父亲准备让茶房陪他去,但父亲临时又改变主意,亲自送朱自清上火车。他父亲又准备买桔子给儿子路上吃,而买桔子要穿过铁轨,父亲人又胖,爬上爬下月台非常艰难,朱自清看着父亲的背影,被父亲的慈爱所感动,眼泪也禁不住流下来了。

我读完后发现朱自清的父亲是多么关爱他啊,当他们到了南京后,父亲原打算找人代为送行,自己去找工作,认为找到工作是最重要的,但朱自清的父亲最后自己亲自送行,担心出远门的孩子。另外,从朱自清的父亲去买桔子的背影这段,也可以看出父亲对儿子真诚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

文中尽管没有详细描写父亲的言语和神态,只是多次提到了父亲的“背影”,体现了一个父亲对出远门的孩子放心不下,关切、爱护的心情,以及儿子对父亲的感激思念之情。

我也有一位慈父,父亲也曾多次费尽周折为我安排生活和学习,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帮助我查找原因。我每次见到父亲头上渐多的白发,便会想到父亲为我的操劳。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感受到这深深的父爱。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22

大灰狼在人们的心目里,是毫无感情的冷血动物,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妖魔,是蠢笨的恶贼,让人切齿痛恨。

这是一种愚蠢的偏见。事实上,狼不仅有野心,还有强烈的母爱。《狼王梦》是一个狼性与母性交织的故事,这就是狼的母爱。

主角紫岚是一个母狼,是一个辛苦的老母亲。它的儿子勇敢,机智,强壮,却英年早逝。

你可以把这当成一场狼的悲剧,你的喜剧。但事实再悲惨,老母狼也不会放弃梦想。它为了梦想,宽恕了女儿的不孝,并和威胁到孙子的鸟老雕同归于尽,献出了一条可敬的老命,为的就是让孙子实现它的狼王梦。这就是狼。

你将要放弃一个梦想时,请想想你痛恨的“恶狼”,狼具有坚韧不拔,不甘失败的性格,如果你被困难吓倒,还有什么资格憎恨狼呢?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23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24

这是作品的整个讨论,前者为“书”的印象是,有很多故事,有情节。今天是这本书的纸张类型的第一次接触,在这个陌生的推理,实在太难看了。它的每一个字可以理解,因此,只有最冷静的思考在里面平静的时间阅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一本书只读一次收获不够的,有重读的前几章,发现一个框架,还可以与作者的写作整本书的意图分析相结合,要表达的意思这句话的,因此,对于现在的小学,我也只能算做在书说话的一切。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生活是否有作用研究本就已经很难论说,但作者可以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一个孩子形成对比分析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的人因为一些无知受到人们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很多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以及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存在没有企业根据。城里孩子学习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教育孩子,这都是一种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科技知识都是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教师要想实现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就要不断加快经济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立足之本的讨论,或从实际出发,中国是一个“原生”的国家,一个憨厚,用黄土样的国家性质的成分。中国人自己有一种“土气”,平静,诚实,没有心计,中国人含蓄,他们所面临的困难,首先想到的是“自我否定”,继承了这一传统,在当地社会,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特色社会主义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我们中国,许多企业新型教育思想进行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一个乡土社会工作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通过吸收新的文化,加快产业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根据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视为主流,德法协调。正是因为礼治思想的准则,法律才是现代社会的象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它并没有道德观念那么流行。笔者认为人的统治有时可以达到法治的效果,这是人的统治具有悬念和惩罚的灵活功能。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25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它可以使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少年时期的叛逆,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或故事,探索奥秘,还有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

读书是一种休闲。烦闷时,读书可以解闷;当你劳累的时候,读上一本书,它使你的灵魂得带到了解脱,不再有了世俗的烦恼,融入了这本书的世界,体会其中的无限乐趣。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26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了!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27

把数学当成推理小说去看待,你是那个侦探,一步步追下去,结果答案出来了,凶手被你捉到,而且没有冤枉他人,这不等于一场游戏?

把自然科类想成是一个田园诗人面对的一片好风景,花怎么开,雨怎么来,蜜蜂如何采蜜,树如何生长……不都是一个诗人观察的景象吗?

应付语文,把它想成一场缠绵的爱情小说;初识,陌生,误会,了解,陷入情网,不能自拔,永结同心,再生儿育女……

将英文想成一场没有结局的恋爱故事,有一天,爱过了(考及格了)便与它SayGoodbay!!,另结新欢——你的文学兴趣……

学习物理、化学,先试着爱上科幻小说,因为没有这些知识是不会读懂的…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 篇28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特别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奥运会开幕式烟囱拔地而起,旧时代的农夫被赶走那一段)

全书的内容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直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己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知道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文明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后来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这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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