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实用【参考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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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第一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实用【参考10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近期,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斗争已呈压倒性态势,更得到了全国广大党员群众的坚决拥护,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央提出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向纵深和基层发展,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好转。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中央高度一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纪检工作者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制度,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廉洁公道做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三是勇于担当,落细落早。纪检工作者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在原则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执政问责的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建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政治机关,监察法的表决通过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里程碑,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学好用好监察法是当前我们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坚决执行。

监察法颁布之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只对国家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的监察监督,监察法的颁布,特别是在当前党内监督全覆盖基础上,将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纳入监察范围,弥补了“党内监督”的法律缺口,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国家监察全覆盖,强化“用法律管全体”。为党内监督提供了切实可依的法律遵循,让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更有“底气”,监察法赋予了国家监察机制法律权威,为我国监察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使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有了法律依据,监察法的颁布,是保障和规范国家监察职能的内在要求,是构建长效反腐机制的必然选择,是推进依法反腐的必然要求。

监察法通篇贯穿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学懂弄通监察法,首先我们要深刻认识、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其次我们在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的同时,还要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首先素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朗朗乾坤。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领会到,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把原来的两把剑熔铸为一把剑,“新监委”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不断丰富措施手段,将全覆盖的威力和效果真正释放出来,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顺应党心民心,把近四年来正风反腐的制度成果和有效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把“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转化为久久为功的稳压常态。留置措施是一项新的制度设计,既是反腐的利器,又是一把双刃剑,使用不当,也会伤及无辜,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是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之一,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全国推广的重要工作之一。

打铁必须自身硬,学好用好监察法,是纪委监委干部新时代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职能范围、程序措施和体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筑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3月国家两会通过的监察法草案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做工作的重点,切实筑牢纪检监察防线。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充分领会深刻意义。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利、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把国家监察制度这一顶层设计制度化法制化,是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行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坚决贯彻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贯彻落实监察法,才能释放这把利剑惩治腐败的巨大威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以监察法为准绳,认真解读自身职责定位、厘清监察范围和监察权限、明确监察程序,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纠等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严格自我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纪检干部自身的廉洁性。将国家监察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思想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自律,严防“灯下黑”,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廉洁、担当的公职人员形象。

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学法、执法、守法,将国家监察法切实贯彻落实,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行稳致远。

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第二篇】

为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为市场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市局党组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专题以案促改以案明纪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认真研读了“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公款旅游问题”“违规吃喝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几个专题,一件件“四风”问题案件,一个个惊人的数字,给我以警示,引起我的深思,谈以下几点认识和感受:

一要做到以案为鉴,认真反思。“吾日三省吾身”,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思考总结自己,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正确履行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利,努力做到让自己的工作实践与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联系在一起,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要为民做老实事,做本分事,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价值航标,切莫背离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要做到以案为鉴,认真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提高思想觉悟,使自己的思想跟上形势,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经得起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过程中执政的考验。

三要做到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廉洁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做到为民掌好权、用好权,洁身自爱,切莫以身试法,重蹈覆辙。

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第三篇】

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安排,从10月12日至今,我参加了徐州医科大学干部能力提升的五次培训。每次培训的主题都不同,与个人综合能力提升这一培训目的非常契合,相信学校领导在筛选培训主旨上是颇费苦心的。不论是苏大党委书记谈学校建设,南医大书记讲干部的格局,还是心理学专家谈情绪调节,酒店高管讲礼仪,研究专员教我们调查研究与文稿的起草,每次培训本身已经传授给我们很多知识和方法,学习之余我也受到启发,在一些问题上也有思考。

江涌书记谈到了学校的战略规划,并且举了苏大发展的例子。他提到要认识自我,准确定位,突出特色,认准目标。我想,这些原则不止适用于学校发展,对个人发展也一样适用。从教师岗转至管理岗之初,当时的学院书记就告诉我,管理岗位是为老师和学生服务的,要对自己有准确的定位,至今我还牢记这一教诲,并时时以此为标尺提醒自己。联想到前一阵学校的机关作风调研,更是让我时时自省,管理岗位是为一线教职工服务的,准确定位关系、熟悉业务流程、热情服务群众,这些都是管理岗位最基本的业务要求。但若想突出特色绝非易事,在明确了想解决什么问题之后,借用仲红岩主任的话,要先把调查研究的基本功练好,并且要“不照搬,有创造性”,这就要求我们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要保持一个积极学习的态度,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有了一定积累的基础上打造属于自己的特色。

经过这五次培训,我觉得自己最大的收获是认识到了学习应该是一个人要用一生去进行的事业,学习效果不可能一蹴而就,学而不思则罔,及时思考、消化非常重要。学习内容也未必就只局限于自己的岗位或专业,生活相关的一切事物都有可能成为需要我们学习研究的对象,身边的人不论职位身份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一事之师。我将以一个学生的姿态,用心对待身边的人和物,学习,永远在路上。(公共教育学院程阳)。

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第四篇】

202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习总书记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提出了一系列划时代的新思想和新理论,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未来中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认真学习了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心潮澎湃、倍感振奋,对更加美好的未来充满期待、信心满怀。

倍感自豪。总书记在报告中回顾了过去五年取得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我自豪于这5年国家取得的巨大成就,自豪于这5年全面从严治党卓著成效,更加自豪于这5年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参与到这一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能在这场波澜壮阔的历史征程中参与、见证,倍感自豪。

倍感紧迫。总书记在报告中客观分析了当前形势,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党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指出了机遇与挑战,毫不避讳地点出了问题与不足。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坚定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挺纪在前,始终挺立时代潮头,续写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篇章,走好全面从严治党新长征。

倍添干劲。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五年来,我们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更加坚信,听党话,跟党走,全党同心协力,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实现不了的目标。总书记在报告中还提出,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深感使命神圣、重任在肩,要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更加主动地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对标、迅速跟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踏实的工作作风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做一名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优秀战士;更加严格自律,以实际行动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第五篇】

十九大以来,党中央继续保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态势,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度”,才能担当起党章赋予的历史使命,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政治上有高度。

政治决定方向,政治纪律是所有纪律中最关键最重要的。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上署名文章所指出的,“要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坚持实事求是优良传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

政治上有高度,就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守党性原则,坚定政治信念,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时刻警醒“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时刻用“人民”这个初心擦拭心灵之境,砥砺精神之度。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把讲政治体现到自觉向党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上。

政治上有高度,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政治问题、原则问题上,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要通过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牢记“四个服从”,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政治上有高度,就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要时刻牢记政治使命和历史责任,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任务,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作风上有硬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其身正,不令而行”。作风上有硬度,既是对纪检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必备的条件。唯有坚持执纪,方能维护党章党规的权威;唯有坚持执纪,方能坚守纪检工作的职责和使命;唯有坚持执纪,方能不负党和人民的嘱托。

作风上有硬度,心中有担当。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成就。有责任、有担当,才会恪尽职守,忠诚履职,才会在困难和压力面前毫不退缩,勇往直前。

作风上有硬度,心中有正义。纪检干部只有坚持公道正派、公平正义,秉公执纪,敢于担当,在遇到矛盾和困难时才能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面对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才能敢于负责,敢于亮剑。

作风上有硬度,心中有敬畏。心中敬畏党纪国法,才会清楚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才能严守公与私、利与法、情与法的界限,自觉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心无旁骛积极工作,不负党心民心,不愧己心初心。

三、处事上有温度。

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征程中,纪检人既要讲纪律、守规矩、严程序,也要不失“温度”、深谙人情、人事,用执纪者的铁纪仁心、同志间的真情进行感化教育,使违纪者及时悬崖勒马,真诚地认错悔错改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达到执纪审查的最大效果。

执纪审查工作不仅要讲纪律、讲程序,也要讲策略、讲关怀,不仅有“硬度”,也要有“温度”。纪律审查不是冰冷的,是有感情的,也是有温度的。执纪该严的要严,该松的要松,松严之间,背后是规矩,是执纪的尺度,不是个人意志。纪检干部不仅要精通党纪法规,熟练执纪审查业务,严守执纪审查纪律、保密纪律,还要懂得社情民意,针对被审查对象个体情况差异,在严格程序中体现人文关怀、体现温情提醒、体现灵魂救赎。对于违纪党员干部既要要用执纪者铁面无私的“冷色调”震慑惩处,也要用执纪者铁纪仁心的“暖色调”感化教育,使其悬崖勒马。

面临新的职能转换、新的形势任务,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的时代展现新的作为,不负使命、不负群众、不负韶华。

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第六篇】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确保学深悟透,为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打好坚实基础。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实用【参考10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学习贯彻监察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学笃行,做到在学习上先人一步,落实上快人一拍,推动监察法在长汀落地生根。

注重深化改革,实现监察“全覆盖”。监察体制改革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犯罪等工作职能,形成监督合力,解决了监察范围过窄的问题,补齐监察范围的短板,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是国家监察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作为县级层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一方面要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巩固派驻监督全覆盖成果;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通过赋予乡镇纪检机构和干部相应的监察职责,确保监察工作在基层真正落实到位。

注重规范运行,推进反腐“法治化”。监察法对监委职责和监察范围、权限、程序作了明确界定,特别是规定了谈话、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的严格程序和限制条件,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规定,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做到正风反腐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节奏不变。要规范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等工作流程,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和权限,用留置取代“两规”,加强对审查调查过程的监督管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完善纪法衔接机制,从线索处置、调查措施使用、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机统一,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注重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打铁人”。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完善内控机制建设,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要突出“全员学习”,强化自我学习,提升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既懂纪又懂法。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化纪检监察干部经商办企业和借款、出借资金、融资担保等专项整治,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获表决通过。这一历史性时刻,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掀开了新的篇章,踏上了新的征程。监察法的颁布施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了国家意志,它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有效解决了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交叉重叠问题。由监督“狭义政府”到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真正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机关的统一领导。

读精学透,提升底气效率。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依据宪法制定,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其重要意义就在于使监督对象范围更宽、监督内容覆盖面更广。监察法的“转型升级”,我们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必须要迅速领悟其精髓实质,逐字逐句理清核心要义,逐一对照列出清单数据,对新增监察对象的变化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策。以强化理论学习不断夯实监督责任担当,挺起腰杆、硬起底气、提起效率,以不怕得罪人的战斗意志和革命精神面对新情况,迎接新挑战。

抓实融合,形成反腐合力。要抓好监察法的贯彻落实,必先抓牢队伍建设。监察法赋予监委的监察权,绝不是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腐败职能的简单叠加。要确保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就必须抓实和加快转隶融合,共同推进纪法贯通。一方面,我们采取“以案代训”方式,在实战中练兵,相互取长补短,高质高效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达到短时间内“快速充电”目的;另一方面,采取培训、座谈、互动交流等形式,不断增强转隶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意识,在促进思想、理念、感情融合的同时,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合作、协调的工作氛围。

精准拿捏,发挥最大效能。监察法的制定,填补了对违法行为监督的空白,使“犯罪有人管,违法无人问”的问题得到深度解决。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有利于防微杜渐、亡羊补牢。通过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的广阔空间层层设防,更加有效地避免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小错误发展成为大祸患。换言之,监察法进一步增强了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用意尤为明显。对症下药才能发挥药效,一定要认清“四种形态”从常态化到极少数的根本宗旨,绝不能把轻处分变相为“人情照顾”或单纯作为指标数据使用。要准确拿捏轻、重处分的尺度,从根本上遏制“不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是阶下囚”的现象。

每逢重大法规出台,纪检监察干部都认真组织学习,这既是一次统一思想、提升认识的过程,又是一次业务学习、提升技能的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设立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我们必须以学好用好监察法为契机,推动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把政治立场站得更稳。纪委监委本质上是反腐败工作机构,是党的政治机关,监察法实际上反腐败国家立法,必须通过监察法的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政治立场站得更稳。监察法的出台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坚定立场和一刻不停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随着监察法的出台实施,监察对象扩展到六大类人员,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政和县监委挂牌成立后,监察对象从原来的799人扩展到3515人。虽然监察人员增加了倍,原来不在监察范围内的对象也纳入监察范围,工作强度和难度也相应大大增加,但监察体制改革整合了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腐败职能,赋予监委12项调查措施,破除了过去制约反腐败工作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丰富了工作手段和方式,使得我们更加坚定信心,更有能力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把监督工作做得更细。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排在第一位的是监督。监察法第五条规定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的原则,这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是高度一致的,深刻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思想和理念的一脉相承。我们必须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2018年第一季度,政和县运用“四种形态”48件,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真正把监督挺在了前面。今后,我们将继续牢牢抓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有力武器,在深化运用上下功夫,做深做细日常管理监督。

把自身建设抓得更紧。新时代需要新本领。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的出台对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工作作风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认真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做好执纪执法工作,必须把自身建设抓得更紧更实。我们要求纪检干部在原来熟练掌握党章党规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刑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更好履行监察职能;要求转隶干部要学深学透党内法规制度,更好履行党内监督职能;鼓励全体纪检干部自我加压,通过报考参加法学成人自考、定期参加知识测试等形式,不断提升能力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同时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照“监察程序”和“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的要求,加强自我监督,严格内部管理,强化程序意识,严防“灯下黑”,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4.

《清平乐》观后感。

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第七篇】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改造,通过不断地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只有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才能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只有不断地强化学习政治理论,才能在政治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只有不断地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才能具备严格地执行能力,具备热情为民服务的素质。要做到这些,不学习、不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是不行的。没有科学理论的武装,就不能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也就不可能有高度自觉的政治意识、坚强的党性和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因此,我们要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抓紧学,认真学,系统学,同时在学习中要有针对性,带着问题去学,学时想着问题,要理论联系实际,思考分清是非,要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使自己在思想上保持高尚的境界,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坚强的队伍,更没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当前,不论从报刊上、网络上、电视上都能看到机关单位存在一些上班玩游戏,打扑克,聊天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和执政能力的提高。这些问题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败坏党的形象,损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我们的工作效率。因此,我们应再次认识到当前作风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要迅速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要严明工作纪律,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要严以律己,从我做起。其次是强化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真正做到落实二字上,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这次作风建设活动是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教育活动,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是我们机关队伍建设的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自己一定要认真学习,扎实整改。

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第八篇】

10月10日下午,县纪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参加了“守纪律、讲规矩”知识讲座,聘请鸡西市委研策研究室副主任常风作专题辅导。通过学习,结合以往掌握的知识,受益匪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体会和认识。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讲规矩是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言之谆谆、语重心长。再一次令全党感受到规矩的沉甸甸分量。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利益纠葛凸显,改革的复杂性、深刻性、艰巨性前所未有,谨守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做到“五个必须”,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对党的忠诚度的重要考量。

“守纪律”是基本准则。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只有严明纪律,我们党才能团结一致,战胜各种困难,推进事业的发展。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做拥护党、忠诚党的表率。要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做讲大局促团结的表率。要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践行群众路线的表率。要严守党风廉政纪律,做廉洁勤政的表率,始终做到警钟长鸣。要严守生活纪律,做作风正派的表率,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纪律。

“讲规矩”是基本要求。“五个必须”是我们心中不可逾越的底线。强调“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又指出“定了规矩就要照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定办事。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党的章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是刚性约束,党员干部要守住这些规矩,筑牢“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防线。

“学以致用”是根本体现。加强纪律建设,做一名合格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加强学习,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实现自我完善,要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坚持自学为主,贯穿整个学习过程的始终,当前重点学习《党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论述摘要》、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其次,要坚持理想信念,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第三,遵守党的纪律,增强纪律意识,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党章》依法行政,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提高个人品德,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表率,加强个人修养,培养高尚情操。第四,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大工作和重大决策必须识民情、接地气,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做到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第五,立足本岗,开拓创新。要适应新常态,纪律审查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改进工作方法,卓有成效的开展。

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第九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一名纪检人,虽然有着同样的初心和使命,但我以为不同行业、部门、岗位上的共产党员在践行初心和使命的过程中,除了应当具有《党章》和党员干部条件要求具备的一般标准外,特别是作为一名市纪委监委机关的纪检人,身处政治机关,实为政治工作干部,应锤炼更加高尚政治品质和道德情怀。我的体会,工作和生活中起码应当做到“八个一”。

一、一心一意。作为一名纪检人,身处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要保证“四个伟大”(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顺利推进,实现民族复兴伟大中国梦,一个根本的措施就是必须从严治党管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纪检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政治工作者负有不可推卸的时代责任。因此,我们既要自觉肩负时代重任和党中央、习总书记重托,深感责任重大,又要充满骄傲和自豪!自觉叫响“干纪检监察工作重要,当纪检监察干部光荣”的口号。无论怎么危险和辛苦,遇到什么困难和阻力,都要保持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不畏险、不畏难、不退缩。同时,还要受得了委屈、背得了“黑锅”,经得起批评、不怨天尤人。要树立忧患意识,淡泊明志、爱岗敬业;要强化大局意识,甘于清贫、乐于奉献;要增强责任意识,恪尽职守、克己奉公,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面伟大旗帜的忠实捍卫者、追随者、护旗者。像老英雄张富清同志那样永远听党话、跟党走。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忠诚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一身正气。纪检人身处“打虎、拍蝇、猎狐”第一线,要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为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做贡献,就必须一身正气、嫉恶如仇、冲锋陷阵。只有正己才能正人,以正才能压邪。要公平处事、公正办案、公道为人、不徇私情;要坚持“二十四字”查办案件方针,做到小事认真、大事较真,敢提质疑、不怕反复;要严守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要强化法纪观念,严格按章办事,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严守保密纪律,绝不跑风漏气、打听案情、干预案件,不替人说情摸案,也不接受说情,特别是在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这个岗位,在助力开展“三大战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发挥关键作用。

三、一尘不染。人都有七情六欲,纪检人客观上也有,主观上不能有,要做到“无欲则刚”。凡事要从小事着眼想方法,从小处着眼想后果,既要想个人的后果,更要想给纪检监察事业带来什么后果,时时刻刻,事事处处,对党忠诚老实、对人忠厚朴实、对事业和工作求真务实,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要克服名利思想,坚决抵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见利不动心、见财眼不花、见吃嘴不馋、见色心不乱、见名手不伸。经得住考验、顶得住诱惑、扛得住歪理、管得住小节,自觉严格按照“十五不准”和“十一不得”约束自己,为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当标杆、树模范、做表率,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切实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四、一视同仁。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时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所以禁而不绝、治而无效,根本原因就是不能很好的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结果。我们要像陈云同志讲的那样,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还要不媚上、不傲下!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这样,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时更要这样。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对事不对人,不搞选择性执纪和办案。对涉案对象,不论职务高低、地域远近,不论同学同事、老乡战友,不论熟悉与否,绝不厚此薄彼,绝不亲亲疏疏,真正“一碗水端平”。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徇私情,对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放任放水。对轻微违纪情形,绝不夸大其词,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教育、提醒、转化。

五、一往无前。作为一名纪检人,要有为党的事业无所畏惧的精神,要有敢把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拉下马的胆魄,要有敢同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斗争的浩然正气,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力拒情面、不惧权势、敢于碰硬。要敢于揭露矛盾、大胆暴露问题,不看上级脸色、不看违纪违法者的背景、不看说情者的要求;不怕穿“鞋子”,不怕扣“帽子”,不怕挨“棍子”,不怕丢“位子”。要如实向组织反映工作实情、调查实情,不报喜藏忧,不弄虚作假,不大事化小。对任何凌驾于党纪法规之上的特权人物和违纪违法行为,勇于做坚决的斗争,哪怕粉身碎骨!

六、一丝不苟。纪检监察工作事关一个地方、系统、企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和存亡,来不得半点马虎和粗疏。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求实精神,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不主观武断,不偏听偏信,不漏掉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把所经办的案件都办成“铁案”,把监督的事项都做成精品,精准追责、精准量责、精准问责,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无愧于党的事业和人民的重托。

七、一马当先。共产党人要始终坚持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纪检监察干部,更应率先垂范,在方方面面、时时处处做模范、当表率。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遇到急难险重任务要一马当先,遇到牺牲奉献要一马当先,遇到对敌斗争要一马当先。始终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留隐患,不留后患!

八、一日三省。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总结之仗。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对待每天的日常工作,特别是重大工作事项,要有所思考和谋划,有哪些具体工作内容、重点事项、完成标准,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推进中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障碍、困难、问题,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检讨存在的不足和教训,以利再战。同时作为党员干部,要反思自己能否以平常心态对待名利得失,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时刻警醒自己,要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

纪检人的情怀不仅限于上述“八个一”,我的一点思考,与大家共勉,请大家对我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心得与实践分享【第十篇】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我深刻地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地认识到“邱、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深刻领会到各级干部加强责任意识的重要性。

一、认真学习领会,提高自我警醒能力。

要按照中央、省委提出的贯彻落实要求,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及党性修养,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领会施克辉书记提出的“10种表现、9个问题”的具体内容和内在本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安排上来。

二、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邱、杨”二人忘记政治立场,忘记初心,走向堕落,发人深省,令人深思。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清醒地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人莫贪,清贫为官是正道”,将不愿意被监督的思想转变为主动自愿接受监督,并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作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检查一下,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在日常工作中要常怀律已之心,常思为民之责,在自己面前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铁篱笆。

三、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

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按照“五个带头”要求(即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担当尽责、带头团结协作、带头锤炼作风、带头清正廉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__”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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