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精选28篇
通过故事展现了人性复杂与社会现实,揭示了金钱与情感的矛盾,令人深思。生活中的选择常常影响命运。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1
菲利普一家“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可是在辛苦工作一周的周末,他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这怎么能说是爱慕虚荣呢?穷人难道就没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了吗?
好吃懒做的于勒在将要拖垮整个家庭的时候被家人送到美洲,让他接受生活的磨炼,学会自力更生。如若不然,怎样对待这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败家子呢?养他一辈子吗?生活状况要继续恶化吗?女儿要不要出嫁?儿子要不要读书......这分明是菲利普夫妇在万般焦急之中作出的无奈选择,怎能说是“冷酷无情”呢?
况且,把弟弟送上去海外的商船,也是“按照当时的惯例”(当时西方人有到海外淘金的习俗),而且于勒到美洲也确实“赚了点钱”,虽说再度穷困潦倒,但他毕竟学会了自食其力,这不也正好证明菲利普夫妇的做法是明智的吗?
此外,于勒为什么能够在“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如果菲利普夫妇真的自私,冷酷无情,会允许他这样做吗?说明菲利普夫妇对于勒还是宽容的,不然不会让他占用自己应得的遗产,而且是“大大占用”! ..
菲利普从船长那里不仅得知那个年老水手是自己的弟弟,而且还得知于勒“因为欠了他们的钱”心中有愧,“不愿回到他们身边”,于是他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次遇见他”。是啊,他们又何必去打扰于勒目前尚算平静的生活呢?这不正是带着沉重的心情在维护于勒做人的尊严吗?怎么能说他们“自私”、“冷酷无情”呢?
我的评价可能也不算十分公正,但是总觉得还是有点道理的,写出来,也算是班门弄斧,就教于大方之家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2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这篇小说的开篇以一段极端对立的描述点明了故事发生的背景,同时也暗示了主人公(个人观点)卡顿的内心对人生态度的极端转变。再遇到让自己心动的人之前,他是“一个极可悲的人”、“那是个很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却无法施展自己的才能,用那才华和情感为自己获取幸福。他明知道它的危害,却听之任之,让自己消磨憔悴”,他自甘堕落,隐藏了自己的好的一面,用阴暗的一面来示人。对他来说这是个最糟糕的年代,因为才能得不到施展;这是最愚昧的念头,他竟然放弃自己的才华和深厚的感情;这是怀疑的时期,他质疑现实中事物的真实性;这是黑暗的季节,他蔑视人们贪婪的内心;这是失望的冬天,他感受不到前进的方向;他只能无可奈何的走向天堂的反方向……当遇到心爱的人之后,因为有了心灵寄托,他感觉自己所处的是最美好的时代;这是个智慧的年代,因为他的智慧有了用武之地;这是个信仰的时代,因为他相信露西的真诚;那是个光明的季节,因为远离黑暗而感受到光明的力量;那是希望的春天,他不再堕落奔向美好;他向着天堂出发,以自己的生命换回了“你所爱的生命”。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在那个年代,每个人都在和自己、和时代斗争着。
面对法国贵族专横跋扈的生活,查尔斯看出了帝国没落的迹象,他也曾想改变这种现状,但是他却妄图得到伯爵的支持,伯爵依然停留在歌舞升平的假面舞会之中,用表面的华丽掩饰糟糕的现实,最终查尔斯放弃了改良,他拒绝继承这种堕落的贵族生活,所以他逃离了这里。而后,其不顾危险,营救老仆人的行动可见他的确是个善良的人。
面对诬陷,马奈特医生一开始是愤怒的,他在北塔105曾想过复仇,但是最终他选择了忍耐,通过机械的手工劳动来缓解心灵的疲惫。出狱后一直觉得他很孱弱,仿佛没有女儿的关心就会倒下,然而当自己的女儿爱上自己仇人的后人时,他是大度。之后,他为了拯救自己女婿的奔走,足以又看出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荆”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3
听了余秋雨先生的《道士塔》,心头一向被一股弥久不散的阴霾压抑。漫无边际的悲愤袭来,我仿佛看到一个目光呆滞、神情猥琐的老道立在沙漠边,注视着那深深的两道车印。这一个画面的定格,蕴含了多少的惨然与愤然啊!我好恨!
这个老道叫王圆,以前是莫高窟的住持。但目不识丁的他根本不了解莫高艺术的璀璨与繁荣。无价的壁画在他手上竟宛如儿戏般的被覆上了惨白的石灰,一尊尊精湛的上古礼佛竟被他应手击碎,去塑成了粗劣的佛像。但就是这样一个蹂躏艺术、摧残艺术的人,历史却如同开玩笑般的,将莫高窟最精湛的艺术结晶留给了他。可这个卑微的王道士,竟拿着莫高,乃至中国、世界的艺术精魂,换来了少量的一叠外国人给的银元!那大车大箱装走了多少的艺术瑰宝啊!连同王道士的愚昧、无知,一同坠入了时空的漩涡。于是,中国的古文学界又多了一个弥深的黑洞!悲哉叹哉!
愚昧不是错,而知错犯错就是大错特错了。如果说王道士是历史的罪人,将万顷的经书宝卷挥霍出洋,留下艺术的空白。那他也可是是因为愚昧无知罢了。这便如同一位世代耕织的农夫,即使他藏有唐寅的真迹,他又怎会懂得欣赏呢而此时懂得欣赏莫高艺术的人呢晚清政府的官员呢他们对此毫不知晓吗翻开史书,此时的官员正钟鸣鼎食,品茗览卷,极尽悠哉之至。而他们为何不去善加对待,予以保护呢他们的回答是多么的可笑,何等的荒唐!竟言之,运费过昂,不便出资!岂有此理!
回言历史,清政府的愚昧腐朽又岂输于王道士!种种所作所为恐有过之而无不及!英法为二度侵华,大好河山惨遭蹂躏,火烧圆明园,大火三日未熄!异物奇珍,珐琅翡翠,那一样又会输于莫高佛典而这些艺术精华,清政府又岂会不懂!八国联军侵华,慈禧、光绪溜之大吉。《辛丑条约》谈判桌上,4。5亿两白银拱手外献。当慈禧说出“量中华之物力,给予国之欢心”的丧国之语时,她又岂会不知祖宗河山是何等珍贵!而她却葬送了、摧残了。这显然比王道士之流更罪恶深重、遗臭万年!
而如今,应对日益丰实的科学文化知识的殿堂,我们却不知珍惜,不尽力汲取。难道要数年之后,为我们抱憾的后人说我们是历史的罪人,是王道士,晚清幕僚之流吗我想这几个名词,哪一个都内含值得掂量的分量,哪一个都足以令人遗臭万年!
我仿佛又看到一个老道立在沙漠边,望着深深的两道车印,目光呆滞,神情猥琐。我更不明白这格还要定多少年!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4
昨天,我看完1篇文章,受到的教育总结出来就是----亲情。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伟大文豪--莫泊桑的作品,故事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户贫穷的人家,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孝顺懂事,而二儿子却是一个“花花公子”。二儿子叫于勒,19岁那年因人们受不了他,所以将他送往了英国,听说混的还不错。而大儿子的第一个儿子---“我”9岁时,“我”的二姐要出嫁,一家人便乘上了船,去往英国。在船上,一家人不经意间发现船上卖牡蛎的老人竟然是于勒,也就是“我”的叔叔。一家人觉得很丢脸,准备离开,而“我”却给了叔叔几块钱,因为那是“我”的叔叔。
血浓于水的亲情总会把你我相连,就像文中的“我”一样,知道亲情有多么宝贵,也知道这也许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叔叔...读完书,我依旧想起奶奶,奶奶在世时,我不喜欢她,总嫌弃她;而当奶奶去世后,我才开始怀念。
所以,请珍惜现在爱我们的人,不要等他/她离开时,才追悔莫及。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5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以往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编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经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本事。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本事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职责感和使命感所折服。
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确定、分析、推理本事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到达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我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很多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此刻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提高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6
《我的叔叔于勒》给了我很多启示。让我懂得生活中不要去依靠别人过日子。对于名和利不要太过计较和在乎。
文中的“我”是一个可爱的有爱心的小孩子,而“爸爸妈妈”却是贪才鬼,对于金钱在乎的要命。特别是“爸爸”让人一想起就心痛。于勒是他的弟弟。沦落到那种地步竟不管不问还想方设法躲着他。“我”给了于勒10个铜板后“妈妈”骂我疯了,试想一下,如果于勒真的还是有钱人,回来后,他会给你钱盖你们梦寐以求的别墅吗?你们是这样的小气这样的无情。让人想起来就心寒。如果于勒真的给了你们钱,你们肯定会后悔的,如果他真的给了你们钱你们还会要更多的钱,你们是不会满足的。
你们是那样的渴望得到钱。为什么不自己努力的去赚,为什么偏要指望别人,伸手向别人要。于勒他也是白手起家。为什么他就可以富过而你们不能。所以我们不应对别人的财产有过大的期望。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为了钱财连亲情都丢掉的人不是一个大写的“人”。
于勒是可怜的。他肯定以为他的哥哥一家人在思念他。可他并不知道他们在思念他的钱。他一但落魄就会被人一脚踢开。现在我们生活中也是这样,为了追求功名利禄什么也不管。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那真是怎样能得到钱就咋干怎样能得的钱多就咋干。当官的贪污、商人偷税漏税。最为可耻的是竞有人还偷下水道盖子,更是有人把路灯都能给拆下来。真是让人瞧不起。
这些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他们的一个“小”举动害了多少的人,让多少的人受到了伤害。
名和利都是身外之物。不必刻意的去追求。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7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动物大百科》,这本书很厚有五百多页,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介召动物的种类,又分天上的、水里的、地上的,第二部分有动物大较量里有让你想不到的东西。
先介绍动物吧,书中所讲的动物都很奇妙,自然界中的法律是弱肉强食,我就讲讲那几个最厉害的动物。鲨鱼有着一嘴匕首般的牙齿,一双千里眼,一个世界上最厉害的鼻子,一个“热能感应器”,一个“雷达”,还有一个流线型的身体,使它成为了一个完美的海底“霸王”。它的种类很多,有柠檬鲨、大白鲨、双戟鲨、鲸鲨等等。
再介绍一下天空中的009——老鹰,它有一双敏锐的眼睛,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在空中飞翔时它其实是在寻找猎物,一旦发现猎物,眼睛死死地盯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俯冲过去一下子就能把猎物死死抓住。但这种动物已经很稀少了,这是因为人类大量使用农药,使老鹰下的蛋蛋壳变薄了,很容易破裂,影响了它的繁殖。
动物很奇妙,和我们人类共处在地球上,可是有没有想过人类日益破坏自然环境,使得动物无法生存,科学家预测,如果人类继续以这样的速度破坏环境,地球上第一个灭绝的是珊瑚,这条生物链断了,其它的物种也将死去,人类也会消失。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8
在人的生活中,时间是瞬息即逝的一个点,实体处在流动之中,知觉是迟钝的,整个身体的结构容易分解,灵魂是一涡流,命运之谜不可解,名声并非根据明智的确定。一言以蔽之,属于身体的一切只是一道激流,属于灵魂的只是一个梦幻,生命是一场战争,一个过客的旅居,身后的名声也迅速落入忘川。”
读《沉思录》是一种折磨,如一碗味道怪异的汤,在口腔内充塞之际,只觉胃内一阵阵的酸水泛出,却又不得不入喉,仿佛相声里御赐的“珍珠翡翠白玉汤”。试举一例:“没有一个人天性不可忍受的事情对那个人发生。同样的事情发生于另一个人,或是因为他没看到他们的发生,或是因为他表现一种伟大的精神而使他坚持坚定和不受伤害。那么无知和欺瞒竟然压倒智慧就是一种羞愧。”如此佶屈聱牙,让人怀疑《沉思录》何以作为经典流传千年。
在现世中存活的芸芸众生们,整日里为了蝇头小利狗苟蝇营,为了金钱和物质的享受迷失了自我的本性。殊不知,灵魂先于身体早衰是一件让人羞愧的事。浮生若梦,一切的虚名甚至身后的名声都将不复。不要以为你将活一千年,死亡时刻在窥视着你。当你活着的时候,当你的行动在你力量控制范围之内的时候,思考一下什么才是值得你真正为之努力的东西。
佛说涅磐,上帝说你能够上天堂,是否真有所谓的灵魂,在人死之后变得轻灵超脱“如果灵魂继续存在,大气怎样无穷地容纳它们呢大地又怎样容纳那些古往今来被埋葬的人的尸体呢在此正像这些尸体在坚持一段时间之后变化一样,不论它们变成什么样貌,它们的分解都为别的尸体腾出了空间,那移入空气中的灵魂也是如此,在继续生存一段时间之后便被改变和分解了,经过融入宇宙的一种再生的智慧而获得一种如火焰一样的性质,以这种方式为到达那里的具肉的灵魂腾出地方。”这是马可·奥勒留对灵魂继续存在的这种假设给出的回答。
《沉思录》是一部感伤的著作,感伤隐藏在文字背后那个无法过自我梦想生活的灵魂。尽管奥勒留以高贵的姿态来描述心中的哲学,以永恒的道德与理性指引人生,然而人生终究不能完全纳入理性的轨道。奥勒留站在罗马帝国衰亡的十字路口上,即便纵马扬鞭抚平四海,也无法挽回日落的结局。
当无法改变的现实使我们裹足不前,人要做的是遵循自我的本性,“使自我坚持朴素、善良、纯洁、严肃、不做作、爱正义、崇敬神灵、和善、温柔、致力于所有恰当的行为吧”,自我道德的完善,不为他人的行为所左右,这是奥勒留应对的措施,退回到内心中沉思。他的功过也许要历史学家做更系统的论述,然而应对现实的压迫,一个高尚灵魂的深深思索仍足以令千年后的人们动容。
“所有你看到的事情都将迅速的衰朽,那些目击其分解的人们不久也将逝去。活得最长的人将被带到和早夭者同样的地方。”斯人已逝,沉思仍将继续。
灵魂的事,归根结底可是是浮生一梦罢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9
初中语文六册中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文选自《孟子告子下》,历来都把这篇短文作为励志类的文章,激励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教参上的分析是这样的:本章讲的是造就人才和治理国家的问题,孟子认为人才是在艰苦环境中造就的,所以说“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有了这样的磨练,才能“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他又重视人的主观因素,提出了“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的观点,这样就把造就人才的主、客观条件都说到了。短文由个人说到国家,提出“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的论断,这是针对国君说的,意思是如果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君就会胡作非为;如果没有邻国的侵扰,国君就会耽于安乐。由此自然导出这一章的中心思想——“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我认为这样的理解固然能够,但并不是孟子的本意。孟子好辩,注重逻辑,这是公认的事实。《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选自《孟子?告子下》的最终部分,是孟子的自述,论述的应当只是一个问题:个人怎样才能成就一番事业。为了方便论述,我把教材中的短文抄在下头: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一段。“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是由前文六个事例得出的结论,还是对这六个人被“发”被“举”之后所做事情的概述?这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关系到对整篇文章的理解。课文开头的六个排比句分别指出舜、傅说、胶鬲、管夷吾、孙叔敖、百里奚等人在被“发”或被“举”之前的身份,在被“发”或被“举”之前,舜是一个农民、傅说是一名建筑工人、胶鬲在做着小生意、管夷吾是一个政治犯、孙叔敖在海边隐居、百里奚是秦穆公用五张羊皮从市场换来的奴隶,他们的出身都很卑微。
如果说是对前文的论断,“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不适合前面的所有人。舜、傅说、胶鬲、孙叔敖等四人“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说得过去,种地、做建筑工人、做小生意、隐居,生活可能都很清苦,吃不饱饭、很劳累也可能是正常的事。但说他们“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有点说不通,难道这些人不满意自我的生活?舜种地的时候、傅说修筑房屋的时候、胶鬲做着他的小生意的时候、孙叔敖在海边过着他的隐居生活的时候,整天报着鸿鹄之志,时刻想着成为王侯将相?管夷吾与百里奚,这两个人动心忍性,还说得过去。据《史记?管晏列传》中记载,管夷吾这个人出身卑微,做过生意,当过兵,但都做得不好,后跟随公子纠。但在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争夺王位过程中,公子纠败。管夷吾作为囚犯本应被斩,后经鲍叔牙极力引荐。公子小白即齐桓公不但不斩他,还封他为相。在管夷吾的辅佐下,齐国日益强大,最终“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桓公成为了春秋五霸中的第一霸。百里奚被秦穆公用五张羊皮赎到,在被“举”之前,动心忍性是可能的,也是应当的。并且一个人被“发”或被“举”后就必须能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吗
?这也不必须。历史上多少人被“发”或被“举”后,仍然名不见经传。
像赵匡胤这样黄袍加身以后就成为一代开国君主的人实在太少,很多黄袍加身的人最终落得个叛臣贼子、身死人首。被“发”或被“举”只是给了你一个机会,这后面的路还很长,这路怎样走,能不能走出一条光明大道,这不仅仅需要个人的素质,更需要你作出更为艰苦卓绝的努力。所以这句话与前面的六个排比句应当都是对这六个人一生的概述,前六个句子讲他们出身卑微,“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是说“上天把成就一番伟业的机会给了这些人”,后面的句子概述他们被“发”或被“举”后历经磨难,他们“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但经过这些磨难,使他们的内心惊动、性情坚韧,竟然完成了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伟业。“曾益其所不能”中的“曾”作“竟然”讲更为合理一些。“竟然”有出乎意料的意思,他们成就的事业,也出乎“发”或“举”他们的人的意料。这样讲,更能体现孟子的逻辑。
其次,我们再来分析文本的第二段“人恒过然后能改”。一般的理解是:人经常犯错误,然后才能改正。按这样的理解,有点鼓励犯错误的意思。难道错误也是成功之母?一个总是犯错误的人,很难成就大事业。这有点说可是去。“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心境困顿、思虑堵塞,然后才能振作。这在第一段中的“动心忍性”已经作了论述,如果还这样论述,显得重复。“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一个人的想法仅有经过自我的脸色或声音表现出来,别人才会了解。如果不是这样,这些人又怎样能被“发”或被“举”呢?这在第一段中这些被“发”或被“举”时,这些人的过人之处应当已经表现出来了,不然也不会被“发”或被“举”,这样的论述也显得剩余。对于“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这些人在之后的成就伟业的过程中也犯过错误,但他们都能及时改正;遇到困难时,也会心境沮丧,但他们坚信自我必须能成功;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能从别人的言行举止中看到自我所做的事情人们是否满意,进而采取更为恰当的方法与措施。这样一来,文句之间的联系就更紧密了。
文本第一段是说这些人被“发”或被“举”后成就了一番伟业,紧之后孟子深入一层,论述他们为什么就会在被“发”或被“举”后成就了一番伟业?那里有他们的主观条件,有他们的过人之处。这些人在被“发”或被“举”后,在成就伟业的过程中也犯过错误,也会有心境沮丧的时候,但他们能够从中解脱出来,能够看到期望,他们能从别人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到事情做得怎样,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得不够好,进而按规律或人们的意愿办事。这是这些人成就一番伟业的个人因素,这一点尤为重要。不然的话,每个人都会成就一番伟业,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的。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这句话,普遍的理解是:孟子由个人成就伟业谈到治理国家的问题。而我认为,这仍然是谈论个人成就伟业的问题。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君就会胡作非为,如果没有邻国的侵扰,国君就会耽于安乐,时间一久,这个国家就会灭亡。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孟子在那里用了大家都明白的道理来打了个比方,仍然是论述个人成就伟业的问题。“入”是个人内心方面的因素,“法家拂士”就相当于个人的主观条件、个人的过人之处,“出”是外部的艰难险阻,“敌国外患”就相当于成就伟业过程中所遭遇的一切艰难险阻。这样一来,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正如一个国家国内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外没有邻国的侵扰一样,如果一个人没有自我的过人之处、没有能够改正自我错误、没有坚信自我必须能成功的信念、没有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耐,没有成就一番伟业的各种艰难险阻,这个人就不会给后世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个人也就只能平平庸庸地过完自我的一生。
正是基于以上的分析,孟子在末尾得出了这样的论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这一句话应当是用了互文的修辞手法,应当是:生死于忧患,生死于安乐。这样一来,这句话就能够这样理解:艰难险阻能让那些不怕困难、迎难而上、有过人之处的人成就一番伟业,如果安于现状,一个人只能是平平庸庸地过完自我的一生。对于《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篇短文,这样的理解贴合儒家出世的思想、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理念,我想这也许才是孟子要表达的意思。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10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作品,这篇文章给了我许多的感触。在暑假里,我有机会一饱眼福一下。
故事情节很现实。叔叔于勒本来就是爱乱花钱的人,他有时会问他的哥哥菲利普拿钱,所以菲利普的生活很难过。他们把于勒打发到了美洲。菲利普夫妇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生活很是节俭。有一天,他们收到了于勒的来信说他有钱了。于是菲利普夫妇有了希望。一直盼着于勤回来,把于勒当成是他们的财主,见人就给他们看于勒写给菲利普夫妇的信。可是当他们的女儿结婚了,他们去旅游的时候他们得知了于勒落魄了所以又装作不认他了。
其实这个文章的内容很好理解的,人的心本是贪婪的,在欲望的面前更是加本。于勒没钱的时候,菲利普夫妇想方设法把他撵走,等他有了一点财富,他们又急切的盼望他回归,可就在他们去旅游的时候看到他在外卖牡蛎,他们失望透顶,没人想和他相认。这就是社会,他们当时如果想想于勒是他们的弟弟有没有会和他想相认呢,答案不得而知,原来人世间的亲情在金钱面前是这么的不堪一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难道钱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我想,这是不会的吧。钱虽然是万能的,但它还不至于使人变成这样吧!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将走向歧途,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感触颇深。钱不是万能的,只是莫泊桑写的这篇文章反映了从古至今不变的那件事。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11
我不止读过这1篇短篇小说,它不是最长的,也不是最好的,但是这篇却是让我最难忘的。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写的1篇短篇小说。莫泊桑是十九世纪后期自然主义文学潮流中仅次于左拉的大作家。他的短篇小说所达到的艺术水平,在世界文坛上都是卓越超群的,人称“短篇小说之王”。
这篇文章大概写的是一个贫困的家庭中,本是家中的祸害——于勒,也就是约瑟夫的叔叔。于勒在把家中留给他的遗产挥霍完之后就去了美洲,还发了一些小财。终于想回来报答他的哥哥,并写信告诉家人他将回去报答他们。约瑟夫的父亲收到信后就日夜期盼着。过了一段时间于勒又写信回去说他要去远航,会很久无法和家人联系等他远航回来后再和家人团聚。父亲收到信后日思夜思等着于勒回来报答他们。
过了十年后,在二姐和她的未婚夫带着全家一起到泽西岛旅游时无意间看到了于勒,于勒在船上卖牡蛎。约瑟夫的父母看到于勒落魄的样子,脸上立刻流露出厌恶的表情,并且急忙避开了于勒。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于勒。而约瑟夫,就是莫泊桑的朋友看到叔叔这么落魄心里非常难受。
这篇小说清楚的批判与讽刺了那时期资产阶级的上流社会。而我认为这一家的表现就是没有关怀,没有同情的一家人。只有对自己有利益,才会对那个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好。而当那个人对自己没有了利益时,便像一个垃圾一样把他踢开。这种人在世上是不会有朋友的,也不会有人去帮助他。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人不是只为自己而活,情亲比金钱更重要。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12
今天,我一口气看完了沈石溪先生写得动物小说《骆驼王子》,感触很深。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头小骆驼由于成年骆驼的过度溺爱,错过了独立生活能力培养的关键阶段,泯灭了自立的决心,最终变成了平平常常随处可见的家养骆驼。
这部小说让我不由地叹息:唉!成年骆驼们的做法本身就错了!开始的时候,骆驼王子(小骆驼)在青春叛逆期时已经开始有了一些想独立的想法,可却被成年骆驼那一声声充满爱意的呼唤牵制住了,错过了“第二次断乳”的大好时光;接着,与一头年轻雌骆驼相遇,本想和它一起“出走”,开创美好新生活,又由于成年骆驼的“及时”赶到,被迫止住了奔向自由的脚步;又和一头灰狼不期而遇,在成年骆驼悉心呵护下长大的它,连小小的幼狼都害怕的不得了,要不是成年骆驼们跑上前去救了骆驼王子,恐怕它早就成了灰狼的盘中餐了;当骆驼们遭遇到雪豹的攻击时,骆驼王子所做的只是害怕得直向后退,寻找可供躲藏的地方,而不是挺身而出,搭救有恩与它的成年骆驼,导致这个家庭只剩下它和两匹母骆驼。要知道,从年龄上来说,骆驼王子绝对已经是一头发育成熟的骆驼了,可在心理上,它还仍然是一头还没有脱离哺乳期的小骆驼。而这个后果,都源于那些成年骆驼的过度溺爱。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的“骆驼王子”。这些“骆驼王子”产生的原因也和故事中的骆驼王子一样。孩子们在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小皇帝,家长们却都没有意识到这一做法的严重后果。小孩子们不懂事,家长应该清醒,不能听之任之,过度关心,否则,就会使自己的孩子像故事里的“骆驼王子”一样令人失望。
我希望尊敬的家长们,让自己的儿女学着自立,学习独立生活能力。谁也不可能一辈子永远陪着自己的孩子不是吗?千万不要用自己一时的留恋换孩子一生的悔恨。
我们大家一定要早一点学会自强自立,不做爸爸妈妈翅膀下的乖宝宝,不做“骆驼王子”,要像不惧风雨的雄鹰一样展翅翱翔。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13
看到这样一个标题,原以为是记叙怎样优秀伟大的叔叔,兴趣便一下子大减,紧接着阅读了文章前的导语,又觉得这篇文章似乎有什么特别之处,而直到读完之后,我才真正了解这篇文章的过人之处。就是带着这样一种不断变化的心情,读完这篇人物态度不断变化着的文章。
这篇文章语言精练,毫不啰嗦,但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叙述的十分具体,铺垫也十分到位,让人一步步走进小说的情境,为后一步动态充满期待。文中菲利普夫妇的情绪变化无疑是给人很大吸引力的,他们把小说进展一步步推进,而更加反映出当时那个时代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价值观。
菲利普夫妇在见到于勒叔叔之前仅凭几封书信而产生的对于财富、金钱的渴望是深切热烈的,文中也一再提到一家人对于勒的期待与盼望,而其实质却是对财富的热切向往,直到遇到于勒,夫妇的希望破灭,他们对于于勒的向往也就此结束,他们对于这一事实顿时产生的失落,他们痛恨和深深的耻辱感是深沉的,发人深省的。我们在其中看到的不仅仅是一种财富之梦的破灭,更是一种时代的悲哀,人们对于亲人不再抱有丝毫的同情,对于财富的渴望远远胜过了亲情的力量,人性在那个时代变得虚无,人们不再拥有最基本的感情。可以说,那个时代所有为财着迷,不再拥有感情的人造就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写下这篇文章,也一定是为了追寻人性的光辉,重新唤起人们对美好感情的向往,把虚伪、为财生活的人逐出这个世界,让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重新建立起来。这篇文章从跌宕起伏的小说情节带我们走进了那个特别黑暗沉重的时代,同样也引起了我们全人类的深思。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14
读了课文《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认识到了当时法国的社会面貌,它就像一面镜子,赤裸裸地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表现了出来。
一封信,改变了一家人昔日对于勒的看法,使他一下子从“流氓”、“乞丐”变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使他们的女儿最终有了丈夫,并且一家人打肿脸充胖子,跑去度假。但当他们发现那位衣衫褴褛的老水手竟然是于勒时,之前的企盼一下子成了恐慌,所以他们视如瘟疫,避之不及。以至于于勒在大家眼中又成了“流氓”、“乞丐”。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个局面?是金钱。只要有钱,于勒就会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欢迎。之前菲利普一向说“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会叫人多么惊喜啊”。这也说明了这个社会上金钱成了维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没钱。即便是手足之间也会六亲不认。虽然菲利普一家表面看起来一团和睦,但我们不难看出他们被金钱控制的面孔。
金钱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因素。它使人沉迷、使人疯狂,使人飞黄腾达,也使人一败涂地。对金钱的渴求,改变了人与人之间最纯真的亲情、友情。使整个社会变得乌烟瘴气。所以莫泊桑写下此文,向读者揭露金钱社会的丑陋。
我们有幸生活在社会主义中国,没有像当时的法国那样金钱至上,但我们还是要以此文为戒,时刻告诉自己,千万不要让金钱吞噬了做人的本心和本性。不忘初心,与爱同行,这个世界才会更美。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15
念念所想未必会有回响,但光一直在,它一直在。
这本书我在很早以前就读完了,那是说不出有多少感动但却一直沉浸在书中。它没有多少华丽的语言,丰富的知识,深奥的道理,但这也恰恰成为了它魅力所在。娓娓道来的内容如真实一般,不由自主的陷入。
开头的破火车站,站在人群中格格不入的少年,从远方戴着绿帽子滑着滑板的女孩,坐在一个小小的超市里的少年,三个主角一个故事。
蒋丞,从小被人抛弃,在养父母家也处处被人针对,在他17岁的那年被退养。从一座繁华的城市来到一座连服装店都少的可怜的地方。那个冬天也因此而改变。冬天的寒冷遮不住他的炙热,他的到来改变了顾飞的一生。
顾飞,从小生活在这座没有人情味的城市,他的父亲喝酒打人,在一次喝醉的时候不慎跌入河中,而年幼的顾飞因为没有能力看着经常殴打自己的父亲死在了自己的眼前,他也因此背上了“杀死自己亲生父亲”罪名,他从此将自己的心封闭。看似正常的他其实有着严重的精神病,但他将自己束缚了起来,困在一座房间,那里黑暗阴冷。
顾淼,顾飞的妹妹,从小被父亲殴打,她所有表达出的情绪皆是顾飞内心的隐藏。简简单单的一个人串起了整个故事,她的所有皆是自己,她纯粹质朴,善良美好,不应这样过完一生。
那年冬天,蒋丞的到来改变了顾飞,将他拉出了深渊,将他身上的枷锁敲碎带他离开了这座无尽的深渊。那年冬天的改变,改变了一群人的一生,他们本不应该止步于此。
17岁的'那年,少年明媚似阳光,叫人怎么都不敢忘。
蒋丞的一生如所有人一样,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他没有什么主角光环,他所有的成就全靠他自己,他又一次离开了这里,这一次他不是被人所抛弃,而是凭着他自己,他这次不再孤身一人,他有朋友,有爱人,有亲人。他如同光,改变了自己,温暖了别人。
向日葵永远向阳而生,而他们永远向光而行。
故事的结尾美好完美,但这仅仅是开始,他们的故事还未结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16
今天我用书信的方式感谢亲朋好友都来祝贺,可是作为女儿的我却由于去乡下外婆家而错过了,好遗憾。”几秒后,除了刘大英气得快炸了,所有人都捧腹大笑。我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心想:回家把这件事说给妈妈听,她会怎么表扬我呢?主人,你不认识我了。“要不,明天你别去外面守着了,没准猫都走了呢。
在寒假中,我读过一些书,但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
记得刚开始寒假时,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它像胶水一样深深地把我吸引了。我贪婪地读了一遍又一遍。
看着看着,我被“三顾茅庐”的画面吸引住了。因徐庶帮刘备打了胜仗,曹操的谋士设法将徐庶骗走。临行前,徐庶向刘备推荐了诸葛孔明。于是,刘备打点行李,便与关羽和张飞一起来到了隆中卧龙岗。第一次,孔明的小童回答:孔明出去了,不知何时才回来。听完,刘备觉得惆怅不已。几天后,刘备又去拜访时,却只见到了孔明弟弟诸葛均,刘备无奈,只得怏怏不快离去。转眼过了新年,刘备打算再次拜访孔明。此时张飞、关羽劝刘备不要再去浪费时间了,而刘备却训斥了二人。到了孔明的茅庐,刘备得知孔明虽在,可正在午睡。当孔明醒来,发现三人便急忙召进屋。刘备拜请孔明出山相助,孔明不肯,刘备情急流泪,说:“天下大乱,百姓苦难深重啊!”孔明被刘备的诚恳打动了,答应了刘备的邀请。
通过“三顾茅庐”的故事,我被刘备不厌其烦的毅力深深感动:刘备是一个有志气、有追求、有思想的人,做事最终必然成功。我想:不管在我们的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不管前面的道路多么泥泞,不管我们多么困难,只要我们有毅力、有目标,最终也会成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17
暑假里,我读了两本有趣的书,其中一本是《两个小公主》。
这本书讲述了两个公主——小鸟公主和大鸟公主的故事。小鸟公主聪明可爱,友善灵秀,是一个很好的公主,她还拥有一千只住在她的宫殿里的鸟儿,可爱百变的小美,各种各样的宝贝……
可是不久后,出现了一个与她长得一样,性格迥异的大鸟公主。大鸟公主骄纵任性,蛮横无理,与小鸟公主天壤之别。她与乌鸦王子一起改了凤凰王子写给小鸟公主的信,让小鸟公主去了榕树宫殿,自己伪装成小鸟公主去了宫殿。她还骗取了凤凰王子的许愿珠。
最终,小鸟公主用自己的爱改变了荒芜的榕树宫殿,大鸟公主却露馅了。凤凰王子与小鸟公主在榕树宫殿快乐聚餐,大鸟公主任性的许下心愿,与小鸟公主交换妈妈。
故事在这里就结束了,可我仍沉浸其中。那个蛮横的大鸟公主,乖巧的小鸟公主,我还是忍不住构思接下来的故事。真希望知道接下来的故事。长大了,我也要当一名作家,写许多这样的故事。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18
《撒野》是一个质朴无华的故事。里面没有车祸,没有失忆,也没有随随便便就能考第一的天才。它仅仅只是讲述了两个少年相互扶持,共同进步,互相救赎的故事。
钢厂小霸王顾飞,因为妹妹顾淼的牵引,与初到这座破败小城的暴躁学霸蒋丞误打误撞的相识。在那之后,他们成为朋友,相互扶持,相互救赎。他们为了生活,走在自己的不同的道路上,却又同时照亮着对方。这两个十几岁的少年不仅扛起了三个人的未来,而且还熠熠发光,照亮了高二(三)班,照亮了四中,照亮了那个喧嚣而又平凡的钢厂。
但正是这个质朴的故事,深深的影响了我。他在我心中燃起了一团不灭的火焰,在我迷茫时为我指引方向,在我跌入深渊时把我拉了出来。在困难面前,只要想起这两位少年,想起《撒野》,我便相信,“我一定可以!”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向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故事也许会结束,但梦还在继续。他们还在自己人生道路上不断前行。即使这个故事很渺小,即使这两个男孩只是巫哲笔下的两个人物。但我还是愿意相信——他们存在。飞哥和丞哥不仅是对方的救赎,更是我们“撒野女孩”的救赎。他们给了我希望,给了我继续走下去的“光”……
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我似乎懂了“撒野”的含义:大概是我低头抬头是你,睁眼闭眼是你,你一直都会在我身边……这便是我撒野的理由。
人生不会一帆风顺,但只要满怀希望,向前看,跟着光走,总会到达彼岸……
最后,借用蒋丞学霸的一句话:希望我们都像对方一样勇敢。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19
读完余秋雨先生的《道士塔》,顿觉心潮澎湃,久久难以平静,一想到近一个世纪之前,在敦煌莫高窟中已沉寂了许久的经卷、绘画被人堂而皇之地装上马车,一车车地运走,消失在沙漠的尽头时,我的心头就涌起了阵阵酸楚。
跟随着作者的笔触,我仿佛回到了近一个世纪之前的敦煌莫高窟。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敦煌莫高窟的千古罪人王道士的圆寂塔。随着作者的介绍,我最终了解到,正是这位王道士,为了那诱人而又充满罪恶的银币,将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低价“卖”给了那些所谓的从印度倒溯着唐僧的脚印来中国取经的洋人。这种交易,与其说是“卖”,还不如说是“送”更准确些,就好比是用一枚针换一只鸡,一颗纽扣换一篮青菜那样的“公平”。此时此刻,我仿佛看到王道士正目不转睛地数着银圆。他边数边津津乐道,感叹洋人的“慷慨”。读到那里,我不禁为“这位为了金钱而进行肮脏交易,做出有损民族利益之举的道士”而感到悲哀。悲的是,作为一名道士,竟然为了金钱而出卖中华民族最宝贵的历史文物。我也为那“为了豪华的生活排场”而穷得筹不出运费的中国官僚们感到愤怒。愤怒的是,那些有学问的中国官员竟从未下决心来好好地保护祖国的文化遗产。同时,我更为那些被王道士称为“司大人讳代诺”“贝大人讳希和”之辈而感到愤慨。我恨不能给这些民族败类一个重重的耳光,也恨不能一下子冲上去拦住那些流失海外的民族瑰宝,但猛然间,我意识到,我又能拦住些什么呢或许仅有洋人的谩骂:“你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们的官员都没
言语,用得着你指手画脚吗”
这就是20世纪初发生在我国的真实的故事。这就是现代礼貌社会中,新式的“强盗”与“懦夫”之间的所谓的“公平”交易,是所谓的“荣耀”与真正好处上的“耻辱”的彻底暴光。
在叹息、无奈和悲愤之余,余秋雨先生在文章的最终写下了“我好恨”三个字。这是作者发自肺腑的呐喊。这仅有的三个字包含了对王道士和腐朽官员的恨,也包含了对祖国灿烂文化和中华民族最真挚的爱。此时此刻,我想起了郁达夫先生以前说过的话:没有伟大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期望的奴隶之邦。在此,请允许我冒昧地套用一下:没有悠久历史和灿烂礼貌相伴的民族,是世界上最愚笨的民族;有了优秀的文化却不知珍惜、保存和研究从而发扬光大的国家,是毫无期望的平庸之邦。
但愿不如此!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20
我们那些所谓的不合时宜的社会共同价值取向,不仅逼死某些人,也逼得某些人开始报复社会,开始进行反社会性的杀人。比如说厦门的陈水总,他就是一个长期遭受冷漠、蔑视和无助的人,最终导致他心里失衡,纵火而直接导致了47人的惨烈死亡。
这何尝不是在告诉我们,我们一些固有的价值观念有时候不仅会逼死人,也会害死一些无辜的生命。社会是一个整体,任何一次歧视和对别人的心里压迫都可能带来悲剧,有可能产生蝴蝶效应一般波及自身。
而我们作为一个新时代的社会基体,我们更应该学会去平等地对待他人,不歧视,不压迫。作为新生的社会基体,也许我们的改变,会带来一代甚至数代的思想观念的更新改变,我们有义务让我们的思想跟上我们的社会,让我们的社会更平和,踏向更高的文明进程。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21
文章中讲述了一个小女孩萨拉的故事。她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在她七岁的时候,父亲就把她送到了英国的一个上流寄宿女塾读书,而当时她的父亲也是一名上尉。女塾校长也是出了名的“势力眼”,在这期间她不断的去讨好拉萨。想让萨拉在她的上尉爸爸面前多说这学校的好,可是萨拉一点都不领校长的情。她还和小女佣交上了朋友。突然有天,萨拉爸爸破产了,在这同时爸爸也因病去世了。小萨拉的的命运从此改变了,原本有着小公主般的生活,有这漂亮的衣服,豪华而美丽的卧室,而现在的她就和小女佣贝拉住的一样,房子简陋而窄小。尽管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但是小萨拉并没有放弃,而是坚强的活了下去。值得有天爸爸的合作人—卡里斯福特找到了小萨拉。因此她离开了女塾,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小萨拉的这种坚强、乐观、无私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不管遇到任何困难、艰辛我们都得要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遇到挫折我们也同样的要坚强。不能让任何事打倒自己。要使自己强大起来。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22
余秋雨的心里埋藏着中国的文化。《文化苦旅》是他亲身经历后写下的著作。在他的心底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这本书有沉重的历史气味,苍老有力的文笔。他说:“期望自我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沉甸甸的《文化苦旅》,满盈盈的思想积淀。土黄的书皮,便已让人闻到苦涩的味道。
最让我感慨的是《道士塔》那篇文章,正如所说,中国近代史,更是一部血泪史,而敦煌莫高窟,更是其中一个较为鲜明的例子。仅有失去才能唤起人们的珍惜。
以往有一个叫莫高窟的地方,它安静的沉眠于那片土地,而一个姓王的道士的到来,打破了它应有的沉寂,他发现了古人留下的精美壁画,他打开了一扇轰动世界门户,但他全然不知。而他却将这些壁画送给了来自西方的“和尚”,贿赂给那些不信佛的官员,在贿赂给更高的京官,而那一个个满腹经纶的文官又为何在他们滔滔的奏折中对莫高窟只字不提,只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认识这片佛教圣地。而外国学者却充分认识到其不可估量的巨大价值。他——王道士,是敦煌石窟的罪人!
在一个道士眼中,那些莫高窟中的石像更不比所谓的天师与灵官,那些来自西方的“游客”将它一卷一卷,一车一车的带走,那些人想不到,那些他们视为无价的珍品,文化的精华的字画竟然在那个道士手中成了换来银元的交易品。在那个道士一笔又一笔的“小买卖”中,敦煌莫高窟的文化就这样被挥霍掉了,而他也万万没有想到,这些使他沾沾自喜的买卖却几乎葬送了一个国家的文化。可是如果没有这些掠夺者,或许那些文物就得不到人们更大的重视。谁又能意识到它的珍贵唤起我们的文化记忆呢余秋雨说:“我好恨!”难道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
敦煌研究院的专家们,更恨!文献的胶卷能够从外国买来,越是屈辱越加紧研究。这些年的成果已经证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虽然我没去过敦煌,但看了些图片,资料,我能感受到她的美。20xx年的“飞天”舞蹈,更让我享受到无法表达的美。
这是谁的错呢是王道士还是外国学者还是就是我们自我是自我没好好保护,没意识到它的珍稀,拱手相让,让它在历史的长流中流逝深究这些已没多大意义,文化对于一个国家的作用难以估量。我们要做的是加强文物保护,弘扬我们的中华文化,并发挥它们的进取作用。.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23
《呼兰河传》是民国女作家萧红所著。“一首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矛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萧红以自己小时候的回忆为线索,写成了这篇“如诗、如画、如歌”的小说。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萧红的一本自传,更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讲述她所看到的呼兰河的风土人情。萧红用精湛的笔法再现从前呼兰河的情景,勾勒出了一个个截然不同的性格特点,描绘出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使我很容易将自己带入其中。读到萧红儿时和她祖父的趣事,我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但读到小团圆媳妇被婆婆害死,我的心如同针扎一般痛。等我在书中读到曾经学过的课文片段,如《火烧云》、《祖父的园子》时,更是激动不已,使我每时每刻都期待着未知的惊喜。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便是萧红儿时和她的祖父在园子里玩耍的情景。她一会儿吃黄瓜,一会儿追蜻蜓,一会儿又去捉蚂蚱……五月玫瑰花开,她摘了一大堆玫瑰花,插在祖父的草帽上,逗的一家人和祖父都哈哈大笑,我也情不自禁的跟着大笑起来。这样天真可爱的童年趣事,怎能让人不喜爱呢?
而读到第五章小团圆媳妇被婆婆虐待时,我真是气愤极了!小团圆媳妇才12岁,跟我一样大,就做了童养媳,每天被婆婆虐待。她的婆婆对家里的牲口都不舍得打,却唯独对小团圆媳妇毫不留情,每天打八场骂三场,还美其名曰“不打成不了好人”。最后小团圆媳妇得了病,婆婆还把她活活折磨致死。我非常庆幸自己现在生活在和平民主的时代,庆幸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呼兰河传》带给了我许多,我阅读了它文字的优美,也领略了它深刻的含义。珍惜当下。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24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的1篇短篇小说。我在读了这篇小说,有了深深的一些感受。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菲利普的弟弟于勒是个乱花钱的人,菲利普一家人都非常厌倦他,他们让于勒去了美洲,他到了美洲后,就写信告诉夫妇俩,说偿还他们的钱,夫妇两个很是开心,不停赞扬于勒。几年过后,当于勒信到来时,信上说他生意不错,要去长期旅行,有钱了便会回来。所以,他们一家人那这封信到处给别人看,还因此得到了许多的好处。可是,当他们一家人出去旅行的时候,竟遇到了于勒,他根本不是什么要发财的人,而是一个卖牡蛎的水手,所以,菲利普一家人一下子变得冷酷无情了,也不跟于勒相认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感受到了菲利普一家人的对金钱的崇拜与向往,他们是那样的势利呀,只是在于勒有钱的时候,才会对他很”热情“,可是,当他们发现了于勒原来是那样的贫穷,过着艰苦的生活时,便露出了他们的真面孔,他们那张丑恶的面容!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见风使舵的势利小人。比如,他们只在自己朋友很有钱的时候对他们很好,千方百计地讨好他们,而当自己的朋友陷入危难之中,便会翻脸不认人,不再拥有以前的”热情“了。
所以,对于这些势力的人,我们就应该不要和他们再做朋友了,不要再理会他们。不过,我还是真心希望,那些人可以擦亮自己那双被金钱所蒙蔽的双眼,可以用自己的真心去看待世界,用真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只有这样,生活才会变得更加美好与幸福!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25
最近,我读了《小狗的小房子》这本书。故事里的小猫和小狗是一对好朋友。
小狗想去河边玩,小猫胆小,怕在路上遇见大灰狼,便让小狗带上木头房子去。一路上,小狗很吃力的扛着小房子,小猫却只顾着自己玩,一会儿让小狗帮他钓鱼,一会儿让小狗帮他追蚂蚱。这些都是小猫会做的事情,他却都让小狗承担,害得小狗从树上摔下来,闭着眼睛一动也不动。小猫急哭了,一心想救活小狗。他帮小狗包扎伤口,并且决定用小房子把小狗送回家。一路上,小猫遇到很多困难,想出了很多的好办法,终于把受伤的小狗送回了家。
故事中的小狗勇敢、善良,小猫任性、胆小。一路上,小狗像哥哥一样照顾小猫。小狗受伤后,小猫勇敢地承担起救助小狗的重任,并用自己的智慧化解各种危机,把小狗安全送回家。我很感动,我在想是什么样的力量让小猫有了这么大的改变,我想这就是友情的'力量吧!好朋友就是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实现对方的愿望。虽然有时会生气,会吵架,但还是想把最好的给对方。在对方遇到困难时,会第一个站出来帮助他,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我读完这本书后,感触很深,得到了很大收获。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26
一棵树和一只鸟是好朋友,鸟儿经常给树唱歌,树每次也听小鸟唱歌。日子一天天过去,寒冷的冬天就要来到了,小鸟要飞到很远的地方去。大树说:“我在这儿等你回来。”小鸟说:“好的。”
春天来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群芳争艳,小鸟又回到这里,去找它的好朋友大树,结果大树被伐木工人砍倒运到了工厂里,小鸟就飞到了工厂里,结果他一问大门,大门说:“树被切成细条条儿,做成火柴,运到村子里卖掉了。”小鸟又飞到村子里去找树,在一盏煤油灯旁,坐着个小女孩,小鸟说:“小女孩,你知道火柴在哪儿吗?”小女孩说:“火柴已经用光了,可是火柴点燃的火,还在这盏灯里亮着。”小鸟盯着火看了一会儿。接着,它就唱起了去年唱过的歌给灯火听,唱完了歌,鸟儿又对着灯火看了一会儿,就飞走了。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要信守承诺,珍惜友情。中国有句古话说:“言必信,行必果。”与朋友相交要言而有信,人与人之间要言而有信,不能说话不算数,这样别人才会帮助你,要是连你自己都没有诚信,别人怎么肯帮你,让你走出困境呢?我在班里就很有诚信,所以就有很多人帮助我,我也很爱帮助人,所以我每次都能走出困境,克服困难,希望大家以后能象小鸟一样言而有信,让骗人的话从世上消失,消失!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27
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
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的感悟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故事讲述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工资也十分微薄。家里还有两个姐姐,所以,于勒叔叔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就到外地去做生意。而且,听说,他还发了财。所以,我们便焦急的等他回来,好减轻负担。但是是盼望了很久他也没回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生活好转,出去旅游。不料,却意外地遇见了久久不归的叔叔,此时,他竟是一个满身脏兮兮、衣裳褴褛、卖牡蛎的老水手。父母害怕他给我们添麻烦,带着我们一走了之,从此跟叔叔失去了联系。
其实内容很好理解,但是不免让人沉思,你是否把金钱的重要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家庭亲情呢?本文的主人公父母,在得知叔叔有钱时,十分想念叔叔,而得知叔叔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时候却又是另一翻态度------嫌他添麻烦。一个是金钱的诱惑,一个是亲情的温暖。在这个重要的选择中,主人公父母,选择了前者。他们尽管生活变好了,但是是他们却失去了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我不由得想起一句名言:“货币能使各种冰炭难容的人亲密起来,迫使势不两立的人互相亲吻。”
在看到可怜叔叔于勒的遭遇后,我们倍感同情,但是是,同时我们也感到悲哀。因为,也许,不久,在这个世界上,金钱真正的统治了人们,而亲情却被人冷落了。
我想,大家也不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世界会变得冷漠无情。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心得体会 篇28
在这学期中,我们学过1篇课文,名叫《我和祖父的园子》,这篇课文里有一个活泼可爱、幸福快乐的萧红,这一切都源于一个疼爱她的祖父,萧红从小都离她而去,都是祖父陪伴她的。
在这寂寞的童年生活以及成年后在战乱颠沛流离的岁月强化了萧红性格的敏感和坚韧倔强,同时女性独有的纤细,敏锐的艺术感觉和艺术感悟能力,使她成为一位体验型、情绪性的作家,“她是凭个人的天才和感觉创作”。在萧红生命的最后两年里,她远离故土,索居香港,在艰苦的生活环境和孤寂的心境中度过。在1942年12月20日,萧红在寂寞、怀旧完成了长篇小说《呼兰河传》。
我可以感受到萧红的童年如此的悲惨,从小失去了父母,以及父母对她的关爱,虽然萧红的父母离他而去,但祖父没有抛弃她,还一直照顾她,在她的生命中,祖父才是她唯一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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