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的法规心得体会范文汇聚【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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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的法规心得体会【第一篇】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我有了一些体会。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教育的法规心得体会【第二篇】

时光荏苒,不曾想这次培训已接近尾声了。这期间,我自始至终积极参与,认真研修,反复观看专家视频讲解,提交专题作业,阅读其他学员文章,参与研修讨论,撰写研修感言,获益匪浅。通过看专家视频讲座,和老师、同学交流等形式,让我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教师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以及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这次培训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对我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现将本次研修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从自身的心理健康的角度,完善自己的人格,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 通过学习,我也知道了教师要善于做好自身的心理调节及保健工作,了解自我,辩证地看待自己的优缺点;学习心理卫生知识和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调节的方法,学会缓解心理压力,改善不良人格,提高心理承受能力;调整情绪,保持心理的平衡;善于选择自己心情愉快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乐于为工作奉献,并合理安排时间,张弛有度;培养多种兴趣与爱好,陶冶情操,只有这样,才能以积极健康地工作热情投入到教学活动中去。

学生的心理健康对其一生都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我们总能在报纸或新闻中看到学生自杀的事例,为学习,为人际关系等等,且有增长的势头,这就说明现代学生承受心理压力的能力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在层出不穷的新现象、新问题面前,心理健康教师力求“对症下药”,从心灵上给予学生鼓励和信心,了解学生的不良心理的成因,既包括学校因素,如单调枯燥的学习生活,也包括家庭、社会因素,如家庭的生活环境、抚养环境,社会风气等。当我们感觉无力摆脱社会风气的困扰时,就应该会同学生家长采取较为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例如,可以尽量创设健康的教育环境,可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可以与学生家长沟通思想,相互配合,而且要将其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我们教育的目的就是教书育人。为了让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教师就要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不断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良好的性格、高雅的气质、卓越的才能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将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熏陶与教化作用,真正作到为人师表。只有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齐抓共管,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水平一定能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通过培训,我澄清了以前的一些心理学方面的错误见解,弄清了一些原来迷惑的问题,理清了心理学教育方面的思路,为以后的心理教育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理论支持。我感谢这些知名的教授和学者,他们既有理论功底,又有实际经验,他们以自己智慧为我们点燃了一盏明灯;为我们提供了一次心灵洗礼。

通过培训,我认识到心理健康与心理不健康没有严格的界限,由于内外因素的影响,使人的心理功能受到阻碍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所以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有可能出现某些不够健康的心理状态。每一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具有一些心理障碍,只是严重程度和影响学习生活的程度不同而己。教师也不例外。尤其是现代高速发展的充满竞争的社会,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教师带来更大的心理压力,更可能产生不健康的心理状态。

四、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了心理健康教育的现实意义

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思想受到了重大影响,使很大一部分人或多或少都存在着心理健康问题,同时心理健康问题也困惑着当今的中小学生。现在的学生就好比是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雨,容易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侵蚀与毒害。中小学生毕竟抵制力较差,对社会上那些极具诱惑力的东西是难以抗拒的,时间一长,这些孩子有的就养成了许多不良的嗜好;有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严重的扭曲;有的甚至是无恶不做。

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影响着青少年的发展。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是一项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国计民生的大事,特别是现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各种观念层出不穷,各种压力接踵而来,教师更应该用科学的方法、更多的情感关注学生的心理成长过程,促使他们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

总之,给孩子一片空气,让他们自由呼吸;给孩子一块绿地,让他们栽花种草;给孩子一片绘画壁,让孩子自由描绘;顺孩子之天性,让他们快乐的成长。

教师教育的法规心得体会【第三篇】

郭教授引用苏霍姆林斯基的话说:“只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 “生本教育”思想,不是要求教师有超出专业要求多么高的知识水平,而是有指导学生、激发学生产生学习的动力,学会学习的方法的能力,教师的这种对学生学情的……从20xx年9月,我们有幸接触到了“生本教育”这一理念,随后,我们一起听了一场专家报告和一节生本数学示范课,初步感受了生本课,后来通过看观摩课、集体学习、个人阅读生本教育的书籍、上网查找资料,和其他老师一起开始学着上“生本课”,结合自己的实践,简单谈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

生本教育的理想就是:找出一种教育方法,使教师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生本教育”就是让学生成为课堂真正的主人,老师仅仅是学生自主发展的指导者和引领者。以前在我们的课堂上,往往是老师们在口若悬河、喋喋不休的讲个不停,学生们干巴巴的坐在那里听,只是在听老师讲,而他本身并没有真正参与到学习中来,即便是老师在课堂上设计了“小组合作”环节,但也只是“蜻蜓点水”,几分钟而已,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可想而知,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的主体性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生本教育”要求教师放弃讲解,而是抛出有价值的问题,让学生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体现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在课堂上给学生充足的空间,让孩子们自主交流、展示成果、互相质疑,在合作、交流、质疑中主动学习,获取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经过自己的实践获得的知识,他们特别有成就感,自信心增强,在这种氛围中学习,孩子们很放松,他们得到了释放,在课堂上很放的开,对学习更加有兴趣了。其中,我们班的韩子健、韩世纪同学的变化就很明显,原来的时候他们俩在课堂上属于不主动积极回答问题的那类学生,对学习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但自从我们开始让学生们以小组为单位讨论、探究并走向讲台当小老师为大家讲题之后,他们俩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积极性特别高,课下还动不动就问我问题,看到他们的变化,我特别高兴、特别激动,甚至都不敢相信。通过看他们两个的变化使我更加坚信“生本教育”能拯救每个孩子解放每个老师。

关于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以前的时候在课堂上总是像一个老大妈一样,唠唠叨叨,生怕孩子们听不懂,总是反反复复的讲个不停,自从接触了“生本教育”理念后,我才意识到,我这样的老师太强势,而且我发现在教学中我们太自作多情了,很多时候我们一厢情愿承担了许多工作,渴望孩子按照我们设计的方向去发展,但到最后却往往是自己失败。

郭教授指出:“教育的本质--是(在教师帮助下的)儿童发展”。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郭教授对于教师这一角色的重新定位。教师的职责就是帮助,帮助的意义仅仅是激发和引导。郭教授引用苏霍姆林斯基的话说:“只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 “生本教育”思想,不是要求教师有超出专业要求多么高的知识水平,而是有指导学生、激发学生产生学习的动力,学会学习的方法的能力,教师的这种对学生学情的驾驭能力,是与老师在平时教学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进行反思离不开的。上了一段时间的“生本课”,我最大的困惑就是不知道在课堂上该说些什么不该说些什么了,一开始总感觉本节课的知识点应该由学生来生成,自己尽量不敢多说话,但是后来才知道,老师应该学会恰当的去引导孩子、做小结,并不是什么都不说,要把握好一个度,这一点还需要在今后的课堂上继续努力学习。

我们通过看教学视频,发现生本课上的孩子们都是自信的、快乐的,现在我有时候体会到这一点,当学生从自己研究和探索中发现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的时候,我感到非常的意外和喜悦。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憋着一股气,每次都在想:孩子们怎么这么不会合作?语言表达能力怎么这么欠缺?每次做总结时怎么总是说不在点子上,还那么啰嗦?实际上,他们的现状其实很正常,因为在前期,我们并没有在课堂上有意识的去培养孩子的这些方面的好习惯,现在,我们刚刚开始接触生本教育,作为老师都是新手,很多地方做的都不够,又何况是孩子们呢?但是,通过看他们的变化,发现他们在学习上冲劲十足,自主意识很强,慢慢的有了合作意识,更多的是学习上的创新意识,我深切的意识到,孩子们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

通过了解生本教育,我知道了一个真正优秀的教师,你教的学生取得了让你满意的成绩,这不是完全的成功,成功的另一方面还要看你有没有让你的学生体验过你的教育给他带来的无穷快乐,你为学生素质的提高做了什么,你为学生今后的和谐发展提供了哪些帮助。

郭教授在《教育走向生本》所说:“快乐的感受是人更好学习的情感基础。快乐的日子使人聪明,使人产生心理的兴奋和生理的活跃。在兴奋中,他会获得最高的学习效率和最好的学习效果。”

学习知识,快乐的成长。使他们真正的成为学习的主人。自己也要学着做一个魅力老师,从而让自己的课堂更加有魅力!

教师教育的法规心得体会【第四篇】

20__年5月16日我参加了全县中学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的报告会,主要听取了省教育厅的韩小雨同志做了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认识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呢?正如有人说“要人敬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其中在业务素质上,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要求老师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技术。下面就师德问题谈谈自己的点滴体会:

一、要热爱教育,献身教育。

要时刻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献。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在与家长联系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学生发展的方法、措施,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要做到“三心俱到”。

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三、要积极进取,提高业务素养。

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

四、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学生的一生。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用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用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教师教育的法规心得体会【第五篇】

三浴锻炼在我们幼儿园开展了很多年了,为了增强幼儿的体质,我们的孩子从托班就开始进行三浴锻炼。孩子们在进行“三浴”锻炼时有着教室里没有的活动空间,也有着教室里没有的那份自由,因此,“三浴”锻炼对孩子来说很重要,也是我们幼儿园每天必要的生活环节之一。积极地开展“三浴”锻炼,不仅有助于提高孩子的运动能力,促进动作协调发展,而且能给孩子带来欢乐的情绪,为孩子心理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对于中、大班的孩子来说,他们有一定的经验,在老师的适时鼓励下,还能创造出不同的玩法,自控能力也不错。但是对于托班孩子来说,托班孩子年龄小,大肌肉群发育不够完善,要是没有老师的激励和引导,他们就会自由散漫,左右观望,不知从何玩起,活动的积极性也不会很高。我今年带托班,开学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一个学期了,在组织孩子们进行“三浴”锻炼的过程中,我有了几点反思:

一、选择安全的、小型的场地有利于幼儿活动。

托班的孩子年龄小、身体平衡能力比较弱、动作不够灵活,所以我们在选择场地的时候,应该尽量找比较安全的,能够在老师视线范围的活动场地。例如在阴凉和有塑胶地板的玩具边活动,保证孩子们都在老师的视线内,这样才能由于是塑胶地板,孩子们如果不小心摔了也不会受伤。另外,托班孩子的注意力不够集中,容易被新鲜事物吸引,所以选择体育器材方面要固定在两种器械上,避免孩子因为太多器械而不知所措。最后,选择的地方不要太大,免得孩子发生碰撞的时候老师来不及阻止。

二、良好的常规有利于活动的开展。

对于刚入园的托班的孩子,他们自由散漫不会集体活动,更没有完整的安全意识,这样在进行“三浴”锻炼活动时就会出现安全隐患。刚开学的时候,由于孩子们对一切都很陌生,而且我们老师也没有经验,在组织孩子们“三浴”锻炼时,没有一定的规则意识,孩子们不听劝,满操场跑,所以就发生了几件摔伤事件,让我们头疼至极,经过思量,我觉得要避免这样,一定要建立良好的户外活动常规。要建立良好的户外活动常规,首先要从排队开始,在进行“三浴”锻炼时孩子们要走出教室,那么要怎么走出教室呢,就需要孩子们学会排队,在排队中知道相互推挤同伴的危险性,知道要一个跟着一个走,而不是跑着走出教室。出教室后,还要下楼梯才能到操场上。孩子们在走楼梯时,也常常让我们老师胆战心惊,有的走的快,着急推别人,有的走的慢,跟不上队伍,还有的不敢走,等着老师抱,怎么办?于是我们编了走楼梯的口令:”onebyone,followme,let’sgo、go、gogogo。“因为托班的孩子刚接触英语,所以对于这种英语调的口令很喜欢,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大部分孩子们都会手扶栏杆一个跟着一个走。

三、精心的保育和安全工作有利于幼儿的健康。

由于托班孩子年龄小,需要我们老师根据他们的情况,适当地为他们脱衣服,给他们塞好毛巾,对于个别孩子已经汗湿的衣服及时进行更换。同时我们老师还注意观察每一位孩子,注意活动器材的安全。看好孩子,要求孩子们按顺序玩,不能拥挤和推打,追逐打闹、奔跑,控制好他们的活动量,如果是发现满头大汗、活动量很大的孩子就要求他停下来休息。活动结束后,没有马上请孩子们坐下休息,而是请他们搭着小火车再走一走,缓一下气,然后才回到教室喝水。

“三浴”锻炼是幼儿在园一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托班孩子虽然小,但适当的户外活动不仅激发他们的兴趣,发展他们的基本动作,同时也增强了他们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等。让孩子们通过“三浴”锻炼,身心得到和谐发展,让他们健康成长。

教师教育的法规心得体会【第六篇】

记得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就对我们的班主任同时也是我的语文老师产生了很深的感情,她总是在我取得好成绩时给我赞美,在我遇到困难时给我帮助和鼓励,在我失望时给我信心。那慈爱的眼神我永远都忘不了,因此从小学起作为一名教师便成了我的梦想。如今,我真的实现了梦想成为了一名教师,我的内心是无比的激动,因此我一直努力的做好一名教师应该做的事情。

刚刚踏入教师行业,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我担任了一二年级的美术老师。作为一名美术老师,我经常在思考:素质的培养在于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而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源于兴趣,兴趣是创造的动力。我在教学上利用多种方法激发学生的兴趣,把兴趣作为点燃智慧火花的导火索,充分发挥学生内在的潜力,使学生对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但是有一件事情让我发现,不仅仅依靠兴趣才能让学生热爱美术学习,学生拥有自信心也是很重要的。

现在回想起来真的让我感受很深,自信心是一个人相信自己的愿望一定能够实现的心理。一个自信十足的人,能够顺利走向成功的彼岸。对于儿童来说,从小树立他们的自信心将对他们未来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在美术教学中,我发现许多学生在绘画过程中缺乏自信。作为美术老师,怎样才能让我的学生真正获得自信,爱上美术课呢?除了在平时处处播撒暖人的话语、露出会心的微笑、投去赞许的眼神,更重要的是,我的美术课能够让孩子们喜欢。

事情发生在本学期一年级的一节美术课上,这是一节动手制作课,课堂任务是我要求同学们用卡纸制作一朵美丽的郁金香送给自己的爸爸妈妈,做完后并在花的背面写上想对他们说的话。刚下课,还没等我走出教室,一个平时不太爱说话的小男孩羞涩地跑到我面前,把她亲手制作的郁金香花朵递给我,同时也害羞的跟我说:“老师,这是送给你的,现在我已经会制作郁金香了,回家后我重新再给爸爸妈妈做一朵。”然后他边笑边跑开了。当我拿到卡纸做的郁金香时,背面一串大大小小的字映入我的眼帘,“李老师,您辛苦了!我永远爱您!谢谢您让我喜欢上了美术课!”虽然这朵郁金香做得很粗糙,装饰的得也不是很精美,但是却是我收到的最香最美的“花”。我把他送给我的这朵永不凋谢的“花”小心翼翼的收藏在我的书桌抽屉里,时不时的拿出来“问一问”。

看到这朵美丽的“花”就让我回想起了这个腼腆的小男孩刚入学时的样子,在第一节美术课上,同学们都在开心地画画,她却拿着笔不敢画,一会抬头看看我,一会又把头低下来看着图画本。他的这一举动引起了我的注意,于是,我走到他身边,用手轻抚着他的头,我问:“怎么了?你怎么不画画呢?”小男孩低着头细声细语地说:“我不会画,不知道怎么画。”我说:“那你会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呢?可以写出来让老师看一看,好吗?”于是,他慢慢地在纸上写出自己的名字。我说:“恩,非常好你写得字可真漂亮,那现在老师再问你,圆形是什么样的,你可以把它画出来吗?”通过我的引导,小男孩慢慢地画出了一个圆形,我问他这个圆形像什么?他说像一个大太阳,后来我又慢慢因势利导,我们在圆的四周画上光芒,看看是不是更像太阳了,小男孩很高兴的说更像太阳了。“那你还会画哪些形状?”他又画出了三角形、长方形等,在我耐心地启发引导下,他把各种形状都添画了出来。

由于过分胆怯和缺乏自信,使得平时的课堂教学中很少听到他的声音。于是我特别的关注了这个孩子,在美术课上我经常会制造机会提出一些小问题请他回答,当我肯定他的回答,并且表扬他“说得真棒”时,他便会露出开心的微笑。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指导和鼓励,甚至现在当我刚提出问题时,他就早已经把手举得很高,等待我让他来回答问题了。现在的他已经体验到了成功的喜悦,也慢慢消除了他胆怯害怕的心理,克服了他不敢下笔画画、不敢大胆发言的心理障碍。现在这个小男孩已经喜欢画画了,而且非常喜欢上美术课。在一次放学站路队时,他的妈妈来接他时走过来跟我说他现在非常喜欢画画,每天回到家写完作业后就拿出绘画本和彩笔画画。听到这里我真的很感动,也很开心,孩子那么喜欢美术,就是对我最大的肯定。而让一个缺乏自信的孩子找到自信也是我作为一名教师的成功。

从这件事中,让我深深感受到了自信心的培养对于孩子在学习的道路上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有了自信心他们无论做什么都会积极主动努力去完成。在教育的长河中,我们伸手可触的地方,就是工作中的每一个细微之处。只有把握住每一个细节,我们教育的田野才会蓬勃着碧绿的春意、流淌着生命的魅力。只要我们真心对待每一个孩子,收获的就一定是一张张可爱的笑脸。同时我也会以我的小学老师为榜样,向他好好学习用爱来帮助、温暖每一位学生!

教师教育的法规心得体会【第七篇】

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教师教育的法规心得体会【第八篇】

或许家长们对教育孩子的大概知识都了解的,但对具体的做法却一头雾水。到底生活中应该怎么样教育孩子呢?教育孩子的方法有没有什么共通的经验呢?我想说的是,经验是自己总结的,只有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断学习、提升,才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经验一:及时指出孩子的错误

处在成长时期的孩子,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强。如果孩子犯了错误,不及时指出来,让她一而再,再而三,哪怕是最不起眼的小问题,到最后也会养成坏习惯,那时候要改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只有及时将孩子的错误指出来,并让孩子知道错误的后果,及时帮助其改掉,一针及时胜九针,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经验二:父母不能在孩子面前吵架

家长们都应该知道,家庭不和睦对孩子的影响和危害有多大,因此,不要在孩子面前吵架,希望所有的家长都和睦相处,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经验三:和孩子共同学习

要求孩子学习的时候,家长自己也应该学点什么,和孩子一起学习,共同进步。例如,可以每次考试后和孩子一起翻阅试卷,分析错题,总结经验,让孩子下次考试不犯同样错误,同时教给孩子科学的学习方法。这样就能和孩子有共同的语言,成为真正朋友式的家长。

经验四:对孩子的期望值不宜过高

不要强迫孩子每天必须取得多少成绩,拿到什么奖励,只要自己的孩子尽力了,自我进步就行了,哪怕进步一点点,都是好事,就要应该去表扬孩子,激发他的兴趣和潜能。切记一点,千万不能拿孩子的不足和其他孩子的长处去比较,那样会打击孩子的自信心和积极性的。

这位老师谈的以上几点经验,都是在教育孩子的一些具体做法。每个家庭都有一套教育孩子的方法,让我们大家一起探讨教育孩子的心得体会,同心协力,共同提高教育水平,培养好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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