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范文案例(最新10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2024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范文案例(最新10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2023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第一篇】

抓好党建是各级党组织最大的政绩。当前,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关键就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明确要求,贯彻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扛起各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落地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国企党的建设,效果是明显的,抓党建、强党建的氛围更加浓厚。但也要看到,仍有一些国有企业不抓党建、不治党风、不讲政治担当,有的对党建工作不过问、不研究,有的企业党组织软弱无力。实践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从去年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到党中央召开这次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一个鲜明指向就是推动从严治党责任在国企落实。以这次会议为新起点,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聚精会神抓党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才能使国企党建得到根本加强。

各级党委首先要明确,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重要政治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深刻领会国有企业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国企党建问题上不能含糊,也不能有模糊认识。必须把抓好国企党建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国企党建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解决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这样,才能落实好政治责任,做到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加强国企党建,国企党委(党组)担负着主体责任。履行好主体责任,就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聚精会神抓研究谋划、抓部署推动、抓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其他党员领导人员都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共同形成抓党建的合力。还要着力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确保国企健康发展。

促进国企党建责任落实,关键要用好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要既报经济账、又报党建账,把党的建设考核同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经营业绩考核衔接起来,同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起钩来。要高扬问责追责利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该诫勉的要诫勉,该组织调整的要调整,该纪律处分的要处分。

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十分艰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国企党建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我们就能开创国企党建新局面,推动国企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大国之崛起,必先有企业之兴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中流砥柱”和可依靠、可信赖的力量。此次,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国企党建的“不动摇”“不偏离”“不能变”“不放松”的要求,可谓是,着眼全局,针砭时弊,对症下药,为国企党建鼓了劲、加了油,为做好新形势下国企党建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建工作始终是国企独特的政治资源和优势,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企“走出去”战略最需要保持的“政治底色”。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没有特殊、不可例外、更不能缺席,必须坚定不移高扬“党建”之帆,厚植思想“沃土”,延伸党建“触角”,夯实责任“基座”,用党建“敲门砖”掌好国企之“舵”,筑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行国企特色之路,让国企在竞争的浪潮中无惧风雨、乘风破浪、茁壮成长。

厚植思想“沃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清清楚楚,行动上才能明明白白。有的国企负责人对党组织的地位认识不够,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导致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党建兴则国企兴,党建强则国企强,党建工作与国企经营应是“一条心”,而不是“两张皮”。国企领导人员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思想,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拧紧思想螺丝。要敢于创新,勇于改革,不断激活企业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走出一条与国企发展“适销对路”的党建工作新路子。

延伸党建“触角”。党建工作与国企发展融合才有生命力。国有企业要一以贯之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党建方向,围绕“经济效益”“竞争实力”这个中心,找准党建与国企改革发展的契合点,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延伸“触角”,实现全覆盖,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与号召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党组织的政治灵魂效应,将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和谐共振、无缝对接、有机融合,形成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新模式。

夯实责任“基座”。邓小平说:“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对执政党来说,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国企改革发展要抓好“领头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建好班子、配好干部、抓好队伍,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各级党组(党委)要各司其职,自觉把管党治党放在一切工作的核心位置,拿出更多时间、精力,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既挂帅又出征,敢于对不正之风“亮剑”,敢于喊响“向我看齐”,当好党建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2023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第二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必须理清公有和私有之前的关系,必须理清如何去使用和运用国有资产。

20-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批通过了《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我公司作为具有公有制地性质的国有企业,正面临着国企混改、重组整合,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新阶段,对于如何做好我院的改革,我有以下两点认识:

一、国有企业必须明确公有制属性,必须遵守国有企业的各项制度。

1、国有企业资产属于公有制资产,属国有资产,需要加强监管。通过规范资产配置管理,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率;需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及收入监管,防止资产流失,国有资质的收购和转让等都需要经过严格把关;需要进行全面清单管理,完成各类资产编报工作。

2、国有企业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上要任人唯贤,从严监管。坚持委任和骋任相结合,坚持德才为先选人用人风向标。

3、国有企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资金的使用有一定的计划性,职工的工资要有计划地增长。

二、国有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找准定位,把握方向。

1、国有企业必须找准自己的定位,把握好方向。我公司属于地质行业的技术型企业,必须坚持地质主业不变,稳固和发展地质延伸业。

2、要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和机制,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共同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3、国有企业必须坚持走创新发展道路,需要丢掉旧的不好的东西,继承和保留好的传统和经验,开拓新的思想。所以只有通过大胆地创新,拓展思路,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竟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023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第三篇】

7月5日,中航工业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精神。中航工业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谭瑞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顾惠忠、吴献东、高建设、李本正,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张希出席会议。

谭瑞松首先全文传达了的重要指示和的重要批示。他指出,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国企改革问题的高度重视,对深化企业改革具有极高的指导意义。随后,谭瑞松深入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马凯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取向,突出问题导向,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本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主动作为,因企施策,持续攻坚,不断把国企国资改革引向深入,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和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精神,谭瑞松代表中航工业党组对各单位深化改革提出几点要求。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会议精神。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国企改革,深刻领会中央推进国企改革的信心与决心,深刻领会中央对国企做强做优做大的期望与重托,进一步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危机感,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强大使命担当,自觉落实中央部署,坚定不移地深化企业改革。其次,要积极谋划和推动改革。要加强对中央文件的学习和研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推进改革的顶层规划、实施路径、阶段性重点任务。要进一步发挥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作用,加强政策研究、工作谋划和顶层推动,更好地牵引和推动深化改革。再次,要把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

在目前发展阶段,很多经营层面的难题,也需要通过改革来**。譬如“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工作,各单位必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精神,坚决抓好中航工业“瘦身健体”六项任务的落实,严格执行总经理7号令,善于用改革的办法、精神、魄力和韧劲去突破瓶颈和痼疾,开辟改革发展新局面。最后,在深化改革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更好地推进企业改革。

中航工业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在京各直属、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23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第四篇】

1、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紧扣“两聚一高”、办好“十件大事”新实践的高度,推动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解决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问题为突破口,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政.和治核心作用为根本,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建设“强富美高”新扬某某提供坚强保证。

2、明确党组***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党组***治理的领导核心政.和治核心,其他治理主体自觉维护企业党组织这个核心,企业党组织尊重其他治理主体。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和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写入企业章程,把党的领导***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治理结构中,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的权责边界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3、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全面推行企业党委书记与董事长“一肩挑”,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副书记,适当增加进入董事会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数,确保党组织作用在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都能得到有效发挥。经理层成员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一般不安排进入党委班子。对因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而新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

4、建立健全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运行机制。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建立健全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明确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不得以其他会议形式代替党委会讨论重大事项,不得以书记个人参与决策、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强化抓党建与抓改革同步对接的意识,落实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5、坚持选准用好严管干部。贯彻“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标准要求,将政治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选好配强企业党委书记,使之既成为优秀的党委带头人,又成为经营管理行家里手。规范干部动议、酝酿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选人用人程序,严格落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五项规定。对市属企业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实行事先通气、任前备案。加强企业后备干部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充实国企后备干部库,选派年轻公务员到国有企业生产一线、服务一线经受历练,选派国企优秀年轻人才到市场前沿、困难企业、重大项目锻炼成长。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切实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和权力行使重要环节的监督。制定并实施市管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办法,一企一策,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经理层依法用人相结合。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创新党管干部原则有效实现形式,有序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党组织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积极稳妥推进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加快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从现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选聘一批经验丰富的同志转任专职外部董事,逐步探索从***、民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中介组织选聘一批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担任兼职外部董事。

7、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政.和治规矩。防范廉政风险,健全人财物等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入推进企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厉查处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问题。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整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条实施意见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8、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以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的建设成效。坚持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围绕生产经营创新载体、搭平.建台,实现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频共振、相互促进,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9、服务地方发展。融入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紧扣“两聚一高”,办好“十件大事”,支持基本产业发展,承担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民生服务质量,推进宜居宜游宜创城市发展。发挥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大经营性资产规模、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成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某某的重要力量。

10、促进改革推进改革。把企业改革发展中热点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建立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与企业发展模式相匹配、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相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党建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政.和治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鼓励支持职工积极参与改革,为企业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11、抓好党的组织有形覆盖有效覆盖。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到哪里,把党的组织建到国有企业各个层面、基层一线,消灭覆盖盲区和空白点。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培育一批示范党支部。深入开展“四强”(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党组织争创活动,使企业党组织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12、以支部书记为重点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研究出台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注重在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建立党务工作者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制度并且同考核、同待遇、同奖惩。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争做“四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共产党员活动。把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拓展到国有企业,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倾听职工群众意见,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困难。

13、着力推动党群工作一体化。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优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生产一线、进车间班组,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加强企业职工队伍特别是妇女职工、青年职工队伍建设,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创造力量。注重发现、培养、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形成旗帜精神、榜样力量、灯塔效应。

14、严密责任体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四化”问题为突破口,根据“五可”要求探索制定国有企业党建“责任清单”。地方各级党委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履行好牵头抓总责任,国资监管机构担负起领导责任,纪检机关、宣传部门等发挥职能作用。国有企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认真严格履行各自职责。每年初制定国有企业党建“项目清单”,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15、加强分类指导。遵循国有企业党建内在规律,根据不同类型企业行业特征和个体差异,分类提出指导意见,切实增强国企党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指导推动驻扬企业党委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属地管理制度,加强与属地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开展党建工作。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境外分支机构,采取单独组建、依托协会商会联合组建等方式健全党组织,坚持内外有别、灵活简便、安全保密、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党员活动。

16、严格考责问责。改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评体系,增加党建工作权重,提高考评精准度。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同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等挂钩。建立国有企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2023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第五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和组成部分。这一过程既充满了挑战,又蕴藏着巨大的机遇。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总结,我深刻体会到了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意义和重要性。本文将从组织架构调整、市场竞争力提升、员工培训和激励机制、风险管理、社会责任等几个方面,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应注重组织架构调整。通过合理调整和优化组织架构,能够提高企业的效率和运营能力,并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灵活的机制。在组织架构调整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适时引入市场化机制和激励机制,使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其次,提升市场竞争力是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关键。在当前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企业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此,国有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增强企业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

第三,员工培训和激励机制是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重要环节。国有企业要充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激励,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通过培训和激励,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同时,要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将员工的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形成良性互动,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四,风险管理是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中的重要环节。改革重组过程中,风险无处不在,因此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提前识别和防范各类风险。这不仅能够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发展,也能保障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安全。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先进技术,加强对风险管理的研究和实践,从而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最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国有企业在改革重组过程中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要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关注员工的福利和安全,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只有追求企业和社会的双赢,才能够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是一项复杂而又关键的任务,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才能够不断积累经验和提升能力。通过适当调整组织架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强员工培训和激励、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履行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将能够在改革重组中取得更大的成功,并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3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第六篇】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要成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加强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采用的科学方法。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和坚持法治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推进,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成熟,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

——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保护资源环境、加快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充分发挥。

——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四)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五)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对这些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也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特殊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对这些国有企业,在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同时,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的考核。

(六)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这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七)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八)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要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改进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强化对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对重大决策失误负有直接责任的要及时调整或解聘,并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宽来源渠道。

(九)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上级党组织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广开推荐渠道,依规考察提名,严格履行选用程序。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

(十)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与激励机制相对称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严格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严禁将公款用于个人支出。

(十一)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十二)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大力推进依法监管,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十三)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边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

(十四)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总体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失业救济和再就业培训等的作用,解决好职工安置问题,切实保障退出企业依法实现关闭或破产,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推动国有企业加快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发挥国有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战略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重视培养科研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跨国公司。

(十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的原则,抓紧制定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十六)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十七)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安全审查规定,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十八)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

(十九)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资产评估,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防止利益输送。

(二十)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视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企业内部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集团公司要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加强对子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

(二十一)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快国有企业行为规范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专业检查,开展总会计师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委派的试点。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明确职责定位,强化与有关专业监督机构的协作,加强当期和事中监督,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对企业国有资本的经常性审计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狠抓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

(二十二)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建设阳光国企。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检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十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标准等配套制度,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形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中央企业党组织书记同时担任企业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设立1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坚决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切实解决企业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二十六)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正确履职行权。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与企业考核等挂钩,实行“一案双查”。推动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十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强国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优化制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建立稳定可靠、补偿合理、公开透明的企业公共服务支出补偿机制。完善和落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有企业退出的相关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

(二十八)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等方式,剥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医院、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二十九)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实践、创新。全面准确评价国有企业,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改革的典型案例和经验,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2023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第七篇】

意见的初衷是人们对事物的看法或想法。它是指导下属机关工作和活动的原则和方法。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范文案例(最新10篇)”,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阳泉坚持和拓展好,把党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履行和落实好,把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和深化好,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国有企业在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17﹞26号)精神,根据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34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将党的领导贯穿国有企业改革全过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切实履行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责任,坚持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国资委党委的决策部署,把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思想领导,就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增强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保持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坚定信心。落实好上级的各项政策和国资委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承担党和国家赋于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中自觉服从和维护国家利益。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努力把职工群众改革发展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组织领导,就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确保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2.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凡是国有企业在重组、歇业、整合、关闭等改革中都要做到,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3.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条件具备的公司制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实行董事长、总经理分设,推行党组织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组织副书记、副董事长;根据企业规模和党员数量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职党组织副书记要兼任副董事长,根据工作需要兼任副总经理,专门负责企业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等;不是公司制的国有企业要参照公司制企业的领导结构执行。明确直属党委建制配备的纪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业务。直属总支、支部要配备纪检委员。条件具备时,全面实现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的领导模式,全面落实党员总经理兼任党组织副书记、配备专职党组织副书记。

4.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程序及规则。各组织要把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具体内容、具体程序和具体规则,纳入公司章程和党组织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主要有:(1)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年度生产计划和经济指标、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基本建设投资方案。(2)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关闭、歇业、整合和用工中涉及资产和财务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职工安置方案。(3)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内设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及职能界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4)企业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5)企业用工计划和方案、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薪酬和福利计划等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等。

各党组织要把企业的“三重一大”问题作为董事会、经理决策层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做到“三重一大”问题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由经理层执行。建立党组织会、董事会、经理层之间重大问题决策沟通机制,不能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组织会决策,不能以书记个人参与决策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在董事会决策前,党组织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决策事项进行广泛的调研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决策的定向把关作用,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正确性。在董事会决策中,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成员和党员要按照党组织决定在董事会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在决策中得到体现;在董事会决策后,党组织要建立重大事项跟踪问效制度、定期汇报制度、事后考核制度等,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企业贯彻好、执行好和落实好。

5.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各党组织要按照阳组通字[2017]16号文件要求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在章程中明确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党组织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明确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全市国有企业要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章程修订工作。

6.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董事会、监事会人员要根据企业规模和工作需要配备,董事会人数在5—7人,监事会人员在3—5人,除总经理和专职党组织副书记(兼副总经理)外,其他经理层成员一般不进入董事会。适当增加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数。落实董事会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健全和完善董事会和董事评价考核办法,强化对董事的履职考核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以实行外部董事制度,外部董事一般从现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选聘一批经验丰富的同志转任专职外部董事,按照现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管理。逐步增加外部董事,比例占到董事会成员的多数。推广监事会主要由上级母公司或主管部门党组织依法提名、委派制度,提高专职监事比例。加大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纠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等职权,保障监事会依法行权履职,强化监事会及监事的监督责任。

7.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企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国有企业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由公司职代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并经职代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加强企业党组织对职工民主管理的政治领导和具体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解决职工民主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为职工民主管理提供更多支持、创造更好条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确保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行使职权。

8.发挥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组织研究把关与依法履行程序相结合,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以管原则、管导向、管标准、管程序、管机制、管监督为重点,严把干部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中共同履行责任,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必须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推荐考察的基础上,经上级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其中应由董事会或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的,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9.从严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严格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酝酿提名、任用程序、管理监督、激励保障、责任追究等规定。坚持任前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和公示制度、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一年等程序,建立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档案,落实企业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10.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进一步研究不同企业类别与层级,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的选人用人方式。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机制,打破单位所有、部门所有、条块分割和身份界限,广开视野选拔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健全企业领导人员退出机制,畅通“下”的渠道。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根据不同选任方式,进一步推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改革创新,建立合理容错的工作机制。对在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领导人员,及时表彰和提拔重用。

11.加强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培养。从基层抓起、从选苗墩苗抓起,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优良、梯队配置的优秀后备领导人员队伍。按照竞争择优、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以三年左右为一个周期保持国有企业优秀后备领导人员库常态化调整。注重选拔一批综合素质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决策能力强、经营业绩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不同业务板块、不同专业领域、不同管理层级的优秀干部,既熟悉经营管理又具有党群工作优势的复合型干部,经过艰苦复杂环境考验、急难险重任务锻炼的基层干部,列入重点培养或专项培养计划,进行跟踪培育。有计划地选派一些优秀后备领导人员到中央企业、国内知名企业挂职锻炼,到国内知名院校学习培训,到市场前沿、基层一线、困难企业、重点工程中进行锤炼。

12.从严管理国有企业领导职数。根据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管理幅度、行业特征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党组织班子、董事会和经理层职数,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国有企业各党组织要对公司职能部门及所出资企业的机构设置、领导人数职数予以规范,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职位管理体系,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

13.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1)制定并实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做好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努力造就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者、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2)要切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任用,善于发现和大胆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干部和优秀人才,为企业发展积聚人力资源。每个企业都要按照“用一备二”的原则,确定一批企业后备干部,并掌握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要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气,积极宣传各类人才的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各类人才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营造选拔使用人才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人人都能成才的氛围;同时,要建立党组织与优秀人才联系制度,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提高他们的经济生活待遇,努力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4)坚持吸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并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拓宽吸引渠道,丰富培养模式,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科技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建立国有企业科研人员收入与科技成果、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5)建立人才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人才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运用信息技术,建成人才信息库、人才基金库、培训师资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畅通人才发展渠道,实现人岗匹配、人尽其才。

强战斗堡垒。

14.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国有企业必须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健全党的工作机构。全面解决党组织“应建未建”的问题,实现党组织和工作机构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境外分支机构、新设立企业中的全面覆盖、有效覆盖和同步设置。对于改制后的企业,要根据其产权关系、生产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及《党章》规定,及时设立党组织;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形式,理顺隶属和组织关系,确保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党的组织不散、党员作用不减、党的工作不断。

15.建立健全党的工作机构。要本着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企业党的工作的原则,根据企业的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等不同情况,设置企业党组织内部机构。对于企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一般应设置党务、纪检、工会;小型企业应设立综合性的党务工作部门。国有企业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16.加强基层党组织管理。市管国有企业党委每届任期为4年,所属二级及以下公司党委及党的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均为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2-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要根据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地域分布、深化改革等变化情况,及时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等基本制度。要按照国资委党委下发的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12345工作法的要求,加强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要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班子建设,把那些敢于挑战、勇担重任的优秀党员班组长培养成基层党支部书记;要紧密结合企业经营、企业文化、生产中的重点难点,创新党的活动载体和方式,推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重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建立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坚持把最优秀的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从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中选拔基层党组织书记。

17.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基础性工作,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强化党员党性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及时接转在发展改革中发生变动的党员组织关系,有条件的企业要探索将劳务派遣制员工纳入党组织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加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针对不同岗位党员的情况,探索分类管理的有效办法,对在岗的党员要积极推行责任制考核办法,对不在岗和流动党员要掌握情况、弄清去向、加强联系,定期回访、定期汇报思想,用微信、微课等形式及时传达工作任务。对离退休党员要在思想上关注、生活上关心;对长期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多做引导转化工作,对经教育仍无变化的,要严格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畅通党员队伍出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18.抓好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在事关政治方向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企业精神培育、企业文化建设、意识形态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道德实践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主动了解掌握党员、统战人士和职工群众对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分析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思路,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问题,支持和帮助他们开展工作,既要为他们开展工作的提供宽松环境和便利条件,又要引导他们在企业各项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19.推动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工作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党组织,争做有坚强的党性、有过硬的本领、有一流的业绩、有必备的知识、有务实的作风、有高尚的人品的“六有”共产党员活动,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区、党员责任区等创建活动,使党组织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党建工作要和企业的工作紧密衔接,不脱节、不偏离,避免“两张皮”现象。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将企业改革发展成果作为党组织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检验标准,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

20.从严教育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依法治企、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以中心组学习为牵引,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党要求。定期举办各级各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学习教育档案,把企业领导人员的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做在经常。

21.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任职和公务回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外出报备制度。加大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坚持离任必审,完善任中轮审,探索任期轮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在出资企业或其他单位兼职。坚持谈心谈话制度,上级党组织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和企业正职普遍谈心谈话一次,所属企业正职每季度和企业副职谈一次,有问题线索的要及时谈话提醒。把日常谈话、任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落到实处,及时掌握企业领导人员的思想动态、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和抽查核实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执行干部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况,应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作出说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做好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从严管理有关工作。

22.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突出对企业领导人员在重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与交易、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等方面行权履职的监督。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监事会、巡视、审计等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出资人监督,把管资本为主和对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监事会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成果的运用和发现问题的处置。企业纪委及纪检委员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并在上级纪委指导下建立同地方纪委、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等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

23.完善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交流制度。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每届任期为3年。企业正职领导人员(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在同一职位任职超过3个任期,年龄还能任满1个任期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应进行交流;在同一企业内分管财务、采购销售、纪检工作满6年的副职领导人员,原则上要实行轮岗交流;有计划地开展国有企业之间的干部交流。

24.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定期研究的工作机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同时要认真制定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重点工作等,层层签订党建目标责任状,上级党组织每半年要对所属党组织进行一次党建工作检查,年底进行一次考核验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每季度巡查、抽查、交叉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党建专项述职,对完成目标责任较好的要进行表彰,对完成情况一般的要限期整改,对完成较差的要通报批评,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及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要落实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相关职能作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专职党组织副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纪委书记及纪检委员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企业其他党员领导人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成员都要主动参与党建工作,党组织党务部门要推进落实党建工作。有条件的企业要推行人事管理和基层党建一个部门抓,分属两个部门的要一个领导管。要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指导研究联系点党建工作,上级党委、纪委要加强对国有企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腐败问题多发、职工反映较大、安全稳定问题较多的企业,既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又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25.严格考核问责。坚持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分析整改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党组织报告“一岗双责”制度。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办法,从思想政治引领、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确定年度考核工作目标,党建工作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分别确定考核权重,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与班子评价、干部任免、薪酬待遇、评先评优等工作紧密挂钩。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抓党建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要严肃追查问责。被追究责任的国有企业党组织或者党员领导干部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研究提出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26.加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党组织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对因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而新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应当设立党组织,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上级党组织及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要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领导人员的管理。

27.合理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并落实党建工作经费。根据我市国有企业不同类型和规模,对照上级对口部门的设置,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多少,科学合理配备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人员,党务部门的人数一般不低于经营管理部门人员的平均数。加强党务工作干部与经营管理干部轮岗、与同一企业不同板块的党务工作干部交流,注重从党务工作干部中选拔培养经营管理干部。积极开展党务政工专家、高级专家等专业技术职位选聘,拓宽党务工作者成长空间。严格落实党务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同职级、同待遇。要加强组织员队伍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具体人数和专职组织员的职级由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企业党务工作经费每年年末由党务各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列入企业财务预算,从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一般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落实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各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根据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报上级党委审批备案,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

1、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紧扣“两聚一高”、办好“十件大事”新实践的高度,推动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解决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问题为突破口,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政.和治核心作用为根本,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建设“强富美高”新扬某某提供坚强保证。

2、明确党组***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党组***治理的领导核心政.和治核心,其他治理主体自觉维护企业党组织这个核心,企业党组织尊重其他治理主体。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和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写入企业章程,把党的领导***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治理结构中,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的权责边界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3、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全面推行企业党委书记与董事长“一肩挑”,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副书记,适当增加进入董事会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数,确保党组织作用在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都能得到有效发挥。经理层成员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一般不安排进入党委班子。对因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而新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

4、建立健全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运行机制。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建立健全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明确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不得以其他会议形式代替党委会讨论重大事项,不得以书记个人参与决策、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强化抓党建与抓改革同步对接的意识,落实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5、坚持选准用好严管干部。贯彻“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标准要求,将政治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选好配强企业党委书记,使之既成为优秀的党委带头人,又成为经营管理行家里手。规范干部动议、酝酿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选人用人程序,严格落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五项规定。对市属企业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实行事先通气、任前备案。加强企业后备干部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充实国企后备干部库,选派年轻公务员到国有企业生产一线、服务一线经受历练,选派国企优秀年轻人才到市场前沿、困难企业、重大项目锻炼成长。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切实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和权力行使重要环节的监督。制定并实施市管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办法,一企一策,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经理层依法用人相结合。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创新党管干部原则有效实现形式,有序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党组织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积极稳妥推进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加快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从现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选聘一批经验丰富的同志转任专职外部董事,逐步探索从***、民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中介组织选聘一批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担任兼职外部董事。

7、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政.和治规矩。防范廉政风险,健全人财物等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入推进企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厉查处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问题。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整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条实施意见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8、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以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的建设成效。坚持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围绕生产经营创新载体、搭平.建台,实现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频共振、相互促进,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9、服务地方发展。融入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紧扣“两聚一高”,办好“十件大事”,支持基本产业发展,承担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民生服务质量,推进宜居宜游宜创城市发展。发挥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大经营性资产规模、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成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某某的重要力量。

10、促进改革推进改革。把企业改革发展中热点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建立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与企业发展模式相匹配、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相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党建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政.和治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鼓励支持职工积极参与改革,为企业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11、抓好党的组织有形覆盖有效覆盖。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到哪里,把党的组织建到国有企业各个层面、基层一线,消灭覆盖盲区和空白点。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培育一批示范党支部。深入开展“四强”(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党组织争创活动,使企业党组织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12、以支部书记为重点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研究出台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注重在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建立党务工作者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制度并且同考核、同待遇、同奖惩。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争做“四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共产党员活动。把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拓展到国有企业,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倾听职工群众意见,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困难。

13、着力推动党群工作一体化。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优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生产一线、进车间班组,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加强企业职工队伍特别是妇女职工、青年职工队伍建设,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创造力量。注重发现、培养、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形成旗帜精神、榜样力量、灯塔效应。

14、严密责任体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四化”问题为突破口,根据“五可”要求探索制定国有企业党建“责任清单”。地方各级党委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履行好牵头抓总责任,国资监管机构担负起领导责任,纪检机关、宣传部门等发挥职能作用。国有企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认真严格履行各自职责。每年初制定国有企业党建“项目清单”,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15、加强分类指导。遵循国有企业党建内在规律,根据不同类型企业行业特征和个体差异,分类提出指导意见,切实增强国企党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指导推动驻扬企业党委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属地管理制度,加强与属地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开展党建工作。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境外分支机构,采取单独组建、依托协会商会联合组建等方式健全党组织,坚持内外有别、灵活简便、安全保密、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党员活动。

16、严格考责问责。改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评体系,增加党建工作权重,提高考评精准度。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同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等挂钩。建立国有企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和不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正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作为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公企业党建必须切合企业发展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党建的科学化水平,从而促进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

至目前,全县纳入党统内统计企业共有598户,已建立党组织91个,其中单独组建74个(党委1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69个)。联合组建17个,覆盖企业334户,覆盖率%,成立非公企业工会组织65个,团组织16个,妇女组织9个。下设了6个党建工作指导站,选派了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丰富工作经验的38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深入42户企业担任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切实履行“工商所与指导站一体化、市场主体准入与党员、党组织信息采集一体化、培育市场主体与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一体化、经济户口管理与党组织(党员)户口管理一体化、网格化监管服务与非公有制经济党建网络化工作指导一体化、延伸服务链与开展党建活动一体化”六个一体化的工作职责。以“六个一体化”的方式切实推动非公企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坚持“主业主抓、固本强基”,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理论武装先行,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营造学习教育的生动局面。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采取支部书记带头学与党员群众自觉学相结合、集中系统学与深入持久学相结合、专题研讨学与教育培训学相结合、联系实际学与整改落实学相结合等措施,及时抓好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以及中央和省、市、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在干部职工中结合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到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组织和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思路、找准了工作着力点,为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在非公企业中形成了把学习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的良好势头。

(二)坚持“主体准入与信息采集一体化”,着力提高非公党建两个覆盖。党组织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和动力,县非工委和各党建工作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坚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在市场主体准入过程中从源头抓起,做到了“市场主体准入与党员、党组织信息采集一体化、培育市场主体与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一体化、经济户口管理与党组织(党员)户口管理一体化、网格化监管服务与非公有制经济党建网络化工作指导一体化”,严格落实县非公党工委成员包抓责任制和“党建指导员全覆盖”制度。采取全面摸排源头建、党群共建促组建、经费保障促组建、督促考核促组建、完善机制配合建等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全部建立了党组织,组建率得到稳步提升。特别是依托群团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做实“党建带群团、群团跟党建”工作,把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作为非公企业党建主攻方向,对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企业把组建群团组织、开展群团工作作为建立党组织的先导性措施,把非公企业业务骨干、生产一线员工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为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发展培养了一批后备军。止目前,指导和帮助非公企业组建工青妇组织90个。

(三)坚持“充实力量、强化培训”,努力提高两支队伍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县非工委把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党建指导员、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列入工委、党建工作站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健全了工委、党建工作站两级联动抓培训的工作机制,本着"实用、实在、实际"的原则,以提升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沟通交流艺术、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作为培训重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流动党课”两大培训平台,分层分类的采取上课堂、典型发言、座谈讨论、主题活动、组织自学、观看电教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多种教学形式。分批次对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支部书记和党建指导员进行轮训,同时建立党务工作者、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一卡通”(即每个党务工作者、党员参加培训后由非公企业党工委在卡上登记参加培训人员基本情况、培训时间、出勤情况、考试成绩等信息),考试成绩作为年内评先选优的依据,通过党性教育、技能培育、人文涵育,努力提升了党员自身素质。

(四)坚持“网格化监管服务与非公有制经济党建网络化工作指导一体化”,实现业务工作与非公党建工作双赢。各党建工作指导站与党建指导员结合日常开展的市场抽查、消保维权、企业回访、安全检查等业务工作,充分发挥流动课堂的优势,按照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工作模式,深入企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指导企业发展党员、完善阵地建设、开展三会一课,把寻找“隐形”党员、“口袋”党员与开展业务活动相结合,认真收集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的服务举措,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五)坚持抓瓶颈,重日常,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到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制度体系,切实将工作抓在经常,增强了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采取“六查一登记”(查党员名册、查党员档案、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查支部大会决议、查组织生活会记录、查党费缴纳情况,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法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准确掌握基本情况。

1.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增长与非公企业党建“两个覆盖”发展滞后的矛盾。国家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了各种便利条件,使得非公企业发展迎来了又一个“春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弊端,比如企业注册认缴制,导致了“皮包公司”、“口袋企业”的大量出现,很多人只注册一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装在皮包里或口袋里,“乞求”或牟取国家贷款和资助,并没有实体上的公司,没有开展业务,成为“僵尸公司”。如此一来,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就远远上不去,党组织组建率低,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不够宽,导致党的影响力、吸引力、凝聚力比较薄弱,部分从业人员中的党员难以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一些入党积极分子无法正常的培养和发展。

2.空壳党支部的不断增加。非公企业变动频繁,同时由于非公企业投资主体的多样性,也带来了从业人员队伍构成、思想观念、就业形式的多样性,使得大量小微非公企业很难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地保持3名以上正式党员,从而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党的组织。非公企业的这些特性,导致员工不稳定,流动性强,甚至出现组织负责人动辄不再任职的情况,尤其是对于小微企业,本来就只有三四个党员,党员流动时常造成企业党组织空壳化,而且由于片面追求党组织组建率也造成大量空壳党支部的产生,使非公企业党组织有支部无党员,无法也无人正常开展党组织活动,导致活动难组织、党员难发展、作用难发挥。而为使党组织组建率达到目标要求,这些所谓的“党支部”也只能继续存在。

3.部分企业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全面、不到位,出现思想误区,认为非公经济组织单位小,企业开业、息业比较频繁,党员人数少,担心党组织活动多影响生产,而不愿意过多的关注党建工作,没有真正发挥非公党建对企业发展的作用。非公党建开展的活动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员工没有吸引力,导致整个团队没有向心力,没有发挥团结合作的精神,是企业发展缺乏活力。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员工政治思想观念淡薄,入党意愿不强或者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向往的是加薪,而不是为人民服务,这为党组织的建立带来了负面影响。部分企业党员素质不高,政治觉悟不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认为在私企工作不用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导致员工工作懒散,工作效率不高,积极性不强。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设置不合理,部分企业处于创办、扩建、兼并、转产或倒闭的运行轨迹,成立党组织的条件不成熟,并且对党组织的建立持消极态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财政对非公党建工作不支持,使得党组织活动难以开展,党的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总之,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问题多多、困难重重。近年来,党员规范管理和发展慎之又慎,严之又严,非工委成立初期党员突击发展和转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党员流动及后续管理困难,党组织发挥作用小,这些问题的存在,给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带来严重的不利的影响。

1、建立党内表彰和教育惩处并重的机制。要抓好先进典型的巩固和发展经常性工作,更好地发挥党内表彰工作的激励作用。在党内表彰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方面,要强化党委主要领导的职责,公开评选程序、方法,表彰的典型要经得起时间、人民的考验。要重视做好先进典型后期的管理选树工作,做到与时俱进。通过先进典型的作用,激励绝大多数党员树立良好形象。党员是党的肌体中最小的细胞,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员个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的集体,甚至全党的战斗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党员的形象好,共产党就得人心,党员的荣誉感也必将增强。反之,党员形象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失去人心,党员的荣誉感将相应淡化。在此同时,要加大党员违纪处理力度,疏通不合格党员出口渠道,真正做到进口严、出口畅。

2、要准确把握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定位,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沟通政企关系、协调劳资关系、维护各方利益、密切党群关系等作用,引导非公企业主转变“重发展、轻党建”的观念,提高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对企业主的教育培训纳入培训规划,加强对业主党的知识、形势任务、社会责任、民主法制和企业管理等知识的教育,既提高业主的经营管理能力,又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要树立政策导向,制定出台激励政策,把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情况作为企业评奖评优、信誉评审、企业信贷的重要评价内容,作为企业主担任社会职务、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3、坚持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创先争优,创新活动载体,使党员有进步、职工有实惠、企业有收获。组织实施“岗位先锋计划”、“党员成才计划”,激发企业党员的荣誉感、事业心,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要针对非公企业党员“流动性、分散性”较强特点,着力改善服务党员工作,做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便利化、组织生活方式灵活化、利益诉求渠道畅通化、发挥作用形式多样化,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

4、派驻到企业上的各党建指导员要真正能“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组织并参与所指导的企业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同时,党建指导员要充分发挥联系企业广、信息资源多的优势,主动做好由工商干部向非公企业一份子的角色转换,以主人翁的态度指导党建工作,帮助企业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党建指导员和各党建指导站要把党建工作的重点放在探索如何与企业发展的互促共赢上,努力在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改善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方面诚心实意想办法、出主意,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企业主和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5、创新企业党员培养培训方法。实施科学管理,建立非公企业业主和党务工作者定期培训制度,鉴于非公组织党员流动性大,培训集中难度较大问题,可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为非公企业业主和党务工作者提供相互交流与学习的平台,如定期举办民营企业发展论坛,加强党员队伍的能力素质建设,即达到培训的目的,走完培训的过程,又帮助他们拓宽思路、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引导其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应当提高政治觉悟,树立和实践新的政治观念。一是要增强业主党建支持度,要引导业主从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注重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在制定经营方针、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工资福利分配时主动听取党组织的意见。二是要从思想上重视非公党建工作,要加强对非公党建工作的领导。同时要加大对非公党建工作的财政支持,解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做到党组织开展活动有物质保障,吸引更多的员工参与,有利于宣传非公有制党组织的思想。最后要做到真正的关心员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处理事情公平公正,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取得员工的信任。

7、稳步提高党组织组建率。提高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组建率和覆盖率,有利于发挥党员在非公企业的先锋引领作用和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有利于促进非公企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这里说稳步提高,就是要根据具体实际,通过挂靠、独建、联合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稳步提高组建率和覆盖率,避免因片面追求党组织覆盖率而盲目组建党组织,导致大量空壳党支部的产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出台《若干意见》,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提升国有企业的制度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若干意见》指出,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适应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若干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和各国有企业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完善党委(党组)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该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通知指出,《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2023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第八篇】

国企改革已经经历了初步探索、制度创新和深化推进等三个阶段,现在进入改革深水区。纵观近十年国有企业: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体制和机制改革一直停滞不前。长期以来,如何处理党委和董事会的关系,也一直是困扰国企治理的难题。特别是十八大以来,随着贪污、腐败等问题的曝光,国企成为腐败重灾区。自2014年至今,中央纪委监察部至少公布了115名国企高管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尤其前一段时间的巡视过程中更是暴露出了一系列触目惊心的问题,一些企业不仅存在严重的利益交换等腐败问题,甚至其重大项目的投资立项都与国家的产业发展方向、经济发展目标大相径庭。所以,试图通过党组织来对国企高管进行约束,减少和遏制国企的腐败问题,要求“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明确国企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若干意见》的出台,具有重要标志性意义,其不仅影响未来国有企业改革路径,而且要将党管企业用法律形式明确下来。自十八大以来,但凡一系列体制改革都伴随着两条主线:一条是简政放权,另一条是加强党的领导。以前强调党管企业,更多体现在宏观决策侧面,有管的范围,没有具体的措施和步骤。随着该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党在今后企业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若干意见》包含8部分16条。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

3、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5、坚持从严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6、适应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

7、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加强党的领导从十六大就已经提出,但一直处于口号阶段,因为没有具体的路径和措施,所以很难贯彻执行。从《若干意见》内容可以看出,其总体思路为“聚焦改革、突出重点、逐步完善”。从其出台背景来看,主要有三个重点:第一,体现中央新精神、新要求;二,坚持问题导向;三,注重指导性和操作性相结合。

《若干意见》是在近三十年的国企改革经验基础之上制定的,对一些有一定实践基础又比较成熟的做法进行了总结提炼,做出明确规定;对实践中正在探索、方向正确,但目前又难以做出具体规范的,提出原则性要求,力争措施办法简单易行,在企业能够落地见效。

自《若干意见》出台后,专家反应不一。

以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和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辛鸣为代表,对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持相当肯定的观点。张春晓认为:“国有企业的产权属性和党组织的根本属性内在地统一于“人民”。人民投资了国有企业,中国共产党实现人民的利益,在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全民利益的重要内容”。而辛鸣教授则认为:“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是由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的,国有企业离开了党的领导其性质就会发生改变”。

以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为代表,则对《若干意见》持否定观点。其主张私有化和降低党对国企的领导,通过引用弗里德曼的“彻底的私有制就是公有制,彻底的公有制就是私有制”推导国企垄断和催生腐败;引用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和1980年《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关于党的领导观点来论证坚持党领导企业属于弊大于利。

在国企改革中,是否应该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众说纷纭,不一而终。结合多年对国企改革的研究,中美嘉伦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不利于深化国企改革。原因如下:

1、拉帮结派在国企一直存在,领导一言堂表现明显,党委对其约束力不大;

3、现在国企的决策和反馈机制不通畅,所以在完全竞争市场,市场反应不灵活,坚持党的领导,领导不作为更明显,导致国企运行效率更低。

4、领导不作为,导致市场活力更低。

从邓小平南巡讲话时关于国企的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到习总在吉林调研关于国企的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动能。前者国人都给予肯定,后者还要看其发展。国企做大做强是否有利于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坚持党的领导,就必然要强化党组织在国企的作用吗?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以及改革的成效,这两个问题在学术界估计将会有长期的争辩。

2023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第九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不断加快。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指示,其中包括深化改革、降低成本、创新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在工作中,我深入学习领会这些指示,不断思考、调整工作思路,努力推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以下将结合自己的体会,谈谈我在国有企业改革指示中的收获与心得。

首先,从指示的实践操作中,我明白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要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过去的工作中,我经常只关注企业的短期利润,而忽视了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指示强调要发挥企业的比较优势,培育壮大企业的核心业务。因此,我对企业的定位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业务领域。通过调整企业的经营战略,我成功地将企业的核心业务从低附加值环节转移到了高附加值环节,为企业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其次,指示要求国有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在过去,由于传统发展模式的惯性,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相对薄弱。然而,指示明确指出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调要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在实践中,我积极引进了一批科研人才,与高校合作开展了一系列科技创新项目。同时,我还积极鼓励员工参与科技创新,设立了创新奖励制度,提高了员工的创新积极性。通过这些措施,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也大幅度提高。

另外,指示要求国有企业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在过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浪费和低效现象。指示明确要求企业进行成本管理,发挥规模效益,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针对这一要求,我进行了针对性的改革措施。首先,我对企业的运营流程进行了优化,减少了过程中的环节和时间浪费。其次,我加强了与供应商的合作,降低了采购成本。最后,我大力推动企业内部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了企业的自动化程度,降低了人力成本。通过这些措施,企业的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效益明显提升。

最后,指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员工的安全和福利。在过去,企业往往只关注经济效益,忽视了员工的福利和安全。然而,指示明确要求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关注员工的发展和安全。在实践中,我积极投入资金和资源,加强了员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同时,我还加强了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了员工的人身安全。通过这些措施,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得到了显著提高,企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得到了有力保障。

总之,国有企业改革指示的出台对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在实践中深入学习和贯彻这些指示,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努力推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通过核心竞争力的培育、科技创新的加强、成本的降低和员工福利的关注,企业的发展得到了明显提升。但同时也要注意指示的适用性,因地制宜地进行调整和转化。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适时调整方向,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3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第十篇】

按照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为市委、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准确依据,2月中旬至3月初,我先后对市星瀚、九柱、矿业、善道等市属国有企业的运行现状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户数:截至12月末,市属国有企业共有19户,主要涉及市政基础设施、房产建筑、矿产资源开发、交通运输、生态绿化、文化旅游、融资平台、教学实训和咨询服务九大行业,其中农林牧渔业企业3户、工业企业3户、地质勘察及水利企业3户、交通运输企业2户、房地产企业2户、信息技术服务企业1户、社会服务业企业4户、教育文化企业1户。另外还有新成立、未纳入国资统计的企业5户:市环湖开发公司、沙湖机场公司、神工科技公司、民德殡葬服务公司、啄木之鸟审计咨询公司。

(二)经营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89,011万元,较上年189,539万元下降1%。增幅较大的主要是星瀚、矿业、九柱、善道四个国有企业,同比增收分别为13,067万元、3,519万元、19,540万元、1,350万元,分别增长13%、21%、209%和27%。营业总收入较上年下降的企业有13户,减收金额41,496万元,降幅较大的企业有:石嘴山国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比减收38,192万元、下降77%;石嘴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同比减收257万元、下降25%。累计实现利润3,437万元,较上年盈利14,636万元下降77%。其中实现盈利的有8户、盈利额6,605万元,较上年盈利15,678万元减利9,073万元。经营亏损的有11户、亏损额3,167万元,较上年亏损1,042万元增亏2,125万元。

(三)资产状况:截止20末,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31,809万元,较上年852,053万元增长9%;负债总额613,552万元,较上年573,634万元增长7%。净资产收益率(不含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下降个百分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较上年%下降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较上年%下降个百分点。从资产规模看,星瀚、矿业、九柱、善道4户企业资产总额达891,835万元,占市属国有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占市属国有企业全部经营性资产的99%以上。

(四)股权构成状况: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二级、三级子公司共有60户,其中一级企业22户(含5户已注册但未纳入国资统计的企业),二级企业28户,三级企业10户。国有独资企业47户(一级企业21户、二级企业22户、三级企业4户),占%;国有控股企业4户(二级企业2户、三级企业2户),占%;国有参股企业9户(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4户、三级企业4户),占15%。

(五)人员情况:年,市属国有企业年末从业人数4759人,在岗职工数3649人。

二、存在的不足。

(一)企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1.产权不清,难以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部分企业资产权属关系不明确,造成所有权和使用权脱节。如华夏脉文化旅游公司现在使用的图书馆、文化馆、展览中心、五七干校博物馆等,未办理资产转让登记手续,无产权登记证书,没有形成企业资产所有权,仅用于办公和出租,取得一定的出租收入,无法实现资产有效经营,资产效率较低。绿森林公司现用办公楼原以生态保护林场名义立项建设,形成的资产不属于绿森林公司。诸如此类产权不清的问题,导致企业在资产经营、担保、贷款等方面无自主权,无法律实效。

2.优质经营性资产比重低,资本结构不合理。部分企业资产中,政府投资的办公楼、土地等非经营性资产占比较大,此类资产不具备资产经营和银企合作的担保抵押条件,不能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企业实收资本构成看,企业自身盈利能力不强,自我积累过低。企业实收资本总额达226,万元其中国家资本83,万元,占%;负债总额613,552万元,长、短期借款200,31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企业自有资金非常有限,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普遍缺乏流动资金和后续发展资金。

(二)企业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是存在政企不分的现象。市属国有企业中有11户是依托主管部门业务成立或由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改制保留的`企业,主管部门实际对企业具有控制权。部分企业人员、财务与主管部门重叠混合。二是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截止2013年底,大部分市属国企都没有建立规范的监事会,市国资委向部分企业外派了兼职监事,但也没有按规定履行监事职责。董事会和经理层建设也有待加强,例如市星瀚集团实行总裁负责制,没有建立董事会,也没有设置总经理。市九柱集团总经理由董事长兼任。市矿业集团董事会董事仅有2人。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层班子配备不齐等问题,造成企业存在经营管理、决策议事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

1.主业不突出。部分企业主业不突出、投资分散、存在同业竞争现象,导致主导产业规模、资金、经营难以形成集聚效应,多家企业在有限的资源、市场中重复、交叉投资经营。如星翰集团是市属国有企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从事集中供热、燃气供应、自来水生产供应、污水收集、处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兼营发电、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宾馆服务和旅游服务等。九驻集团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建材加工、廉(公)租房管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多个领域。善道集团主要从事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水上运输等业务。市础天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只承担政府重点项目、工程融资平台的作用,无法形成真正的经营实体,实现经济效益。

2.企业流动资金困难,负债率偏高。2013年末,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贷款余额为200,310万元,资产负债率平均达到%,企业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生产发展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较高的负债率,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3.企业资产收益率普遍较低。规模较大的星瀚、矿业、九柱、善道四户企业大部分属于承担市政、住房保障等社会公共职能的企业,因业务的特殊性,造成其低盈利性甚至亏损的特点。2013年,四户企业资产收益率平均为%,其中善道集团最高为%,九柱集团最低为-%。九驻集团近三年营业收入下滑,一直呈亏损状态,主要原因是企业承担全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及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建设任务,除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和有限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外,大部分资金只能通过企业自筹或银行贷款取得,还贷压力大,影响企业效益,同时受房地产形势影响,企业效益下滑。

4.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资不抵债。2013年市属19户国有企业中有8户实现盈利,11户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力或经营不善而亏损,其中有5户企业属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企业。

5.考核机制不健全。一是对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还没有全面推开;二是考核指标还不够完善,如全面反映企业能力的经济增加值等指标没有纳入考核范围;三是没有建立与负责人收入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四是企业在引进人才用人机制上缺乏必要的自主权,大多数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和任用仍按照行政干部任用的模式和程序进行。

(四)国资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

1.监管职责中存在越位现象。,市国资委根据市属国有企业情况制定了《石嘴山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及财务监督暂行办法》,《办法》一度对市属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应由企业决定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由政府决定,已不适应目前企业发展需要,不利于企业自主经营。如:根据《办法》规定,企业贷款3000万元以上、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万元以上、国有资产转让50万元以上、捐赠或赞助20万元以上属重大事项,需由国资委审核,报市政府决定的事项中,资金限制额度过低,审核、报批程序多、时间较长,这类事项涉及企业面广、次数频繁,造成企业不能及时作出决策,决策的时效性、灵活性较差,给企业自主经营带来不便。

2.监管体系不建全。市国资委自成立以来,由于机构及人员编制所限,一直未能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成立监事会,无法向市属监管企业派出专职监事。随着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国有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资本结构日趋复杂,国有资产监管的广度不断扩大,难度日益增加,任务更加艰巨。

3.考核体制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由于企业管理层次没有打破行政级别,干部管理与行政机关采用相同的模式,市星瀚、矿业、九柱三家企业不是由国资委按照企业身份来考核,而是与市直各部门统一考核,造成监管、考核不统一的局面,无法实现管资产与管事、管人相统一。

三、改革意见建议。

以不断增强市属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目标,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优化资产、合理重组,突出主业、做优做强,管理提升、转型增效,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科学国资监管体系,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以资产为纽带明确产权关系,实现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

以管资本为主,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盘活国有资产,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使之在资本市场上更有作为,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好作用。一是部门管理企业脱钩改制。依托部门设立的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市茂源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啄木之鸟审计资询公司,实行国有资本退出,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脱钩改制,推向市场。二是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市础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基础,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整合全市“小、散、弱”的可经营性资产,与市国资委、财政局等部门代表市政府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一并无偿划拨注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负责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和存量资产的流动与重组,主要通过开展股权运营,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运作,与所出资企业之间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参与企业管理,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以市场化的手段,激发国有资产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市场化经营机制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组织、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提高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一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配齐董事会人员,推进外部董事制度,严格落实董事履职责任。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建立国有企业外派监事制度,由市国资委向企业委派监事会主席,和企业内部监事一起组成监事会,履行监督企业财务管理、资产运营、重大事项决策以及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等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流程,切实发挥好监事会监督作用。创新企业经营者选拔任用机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选拔机制,逐步减少行政任命管理人员,加大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控制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人员重叠范围,努力形成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位一体”、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完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认真总结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试点工作,以经济指标为主、其它指标为辅,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全面推行经营业绩考核。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将经营业绩考核与绩效薪酬相挂钩,以管理团队、核心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和价值贡献大小,合理确定激励的范围和水平。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国有企业运营透明度。完善投资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企业经营投资评价和责任追究。通过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激励和约束价机制,切实形成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国资监管格局。三是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准确把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方向,完善支出结构,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科学合理界定企业功能,按照公益性、资源性和竞争性划分市属国有企业类别,结合企业绩效情况制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收益上缴财政比例。四是规范薪酬水平、职务消费等。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对市场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建立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和责任来确定薪酬水平。

(三)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按照主业突出、优化组合、做优做强的原则,通过整合业务类同企业来降低管理成本;通过资本的有序合理划转、流动,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着力打造以市星瀚、矿业、九柱、善道、文化产业为核心的五大产业集团。逐步扩大经营范围,提高企业经营活力,鼓励企业走出去加速发展,成为具有跨地区竞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

(四)推进国企整合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

通过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一是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在星瀚、九柱两个国有重点企业的子公司中,选择两到三个开展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既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共同受益,又要注重吸收私有制企业的现代管理经验,转化应用到其它国有企业中,进一步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运行,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二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三是要通过明晰产权关系、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资产评估、规范产权流转、加强资产监管等多种措施,坚决防止在发展混合制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损失。

(五)科学构建国资监管体系,促进国企科学发展。

研究制定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监管模式、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在自主经营、市场化发展上为企业松绑,在管控资本投向、提高资本使用效益上探索创新,努力形成规范、系统、有效的国有资本监管体系。一是授予企业独立自主的经营权,调动国企积极性。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方向,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要求,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国资委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充分尊重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随意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二是授权国资委行使股东大部分职权、加强国资委职能。一方面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市政府要对其充分授权,让其行使大部分股东权力,行使出资人职责。另一方面国资委要按照法律规范和符合公司治理基本原则的股东定位来开展工作,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制定、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资本增减等渠道行使所有权,通过公司治理体系的科学构建来提高所有权监管的效率。

39 1326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