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的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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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的心得体会【第一篇】

土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也是人类生活的基石。对于我来说,接触土地已经有很多年了,这其中充满了喜悦、痛苦、收获和成长。从种植蔬菜到耕种庄稼,从观赏花草到探索自然,我与土地的交流让我懂得了无尽的奥秘和感悟。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与土地的心得体会,分享我在与土地的交流中获得的启示和成长。

首先,通过与土地的亲密接触,我懂得了付出努力的重要性。每一次播种,每一次修剪,都需要耐心和汗水。正如一句老话所说:“农民的日子是太阳东升西落,覆盖整个土地的劳动和阳光。”土地教会我坚持不懈地工作,不怕辛劳,勇敢直面困难。只有付出了努力,才能期待收获。

其次,土地让我深刻体会到生命力的伟大。在土地的滋养下,一颗颗种子变成了参天大树,一片片种苗变成了鲜花绚烂的海洋。这样的变化,让我不禁感叹生命的力量和生生不息的奇迹。无论是凛冽的寒冬还是酷热的夏日,土地总能孕育出生命的奇迹。在面对生活的挫折和困难时,我会想起土地的伟大,让自己坚持下去。

第三,与土地的交流让我学会了尊重和保护自然。我们是大自然的孩子,应该学会尊重和珍惜这片土地。在播种的过程中,我会小心呵护土地的每一寸,才能让它滋养出丰硕的果实。在花草树木的生长中,我会仔细观察它们的需要,给予合适的关爱。保护土地就是保护自然,保护自己的家园。

第四,与土地的交流给我带来了平静和宁静。在土地的怀抱中,我能感受到时间的流动,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无论是栖息在大自然中的鸟儿还是鲜花绚烂的景色,都能带给我平静和安宁的感受。我会沉浸在这片宁静中,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土地是大自然的礼物,让我懂得了享受生活,学会了平静和宁静。

最后,与土地的交流让我体会到了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在农田中,我与旁边的邻居一同劳作,互帮互助。每一次耕种,都是一次团结的力量,每一次收获,都是众人智慧的结晶。在与土地的交流中,我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只有相互尊重、信任和帮助,我们才能在这片土地上创造美好的生活。

与土地的交流,是我生命中最宝贵的经历之一。通过与土地的亲密接触,我懂得了付出努力的重要性,体会到了生命力的伟大,学会了尊重和保护自然,通过土地的恩赐,我感受到了平静和宁静,体会到了人与人的和谐相处。这种经历让我收获了成长和启示,也为我的人生之路增添了色彩和动力。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心怀感激地与土地进行交流,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土地整治的心得体会【第二篇】

近年来,我国各地频繁开展整治专项行动,致力于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作为一名有幸参与其中的普通公民,我深刻意识到整治专项对于社会的作用和意义。在参与整治工作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分享。

首先,专项整治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措施。一个成功的整治专项行动,必须明确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解决。只有确定了明确的目标,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工作,使整治达到预期效果。例如,在打击黑恶势力问题上,我们需要明确具体的目标,确定打击手段,同时还需要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支持,形成合力。

其次,整治专项行动需要依法依规进行。无论是处置非法建设、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还是整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必须依法行事。只有依法依规进行,才能保证整治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警示他人并维护社会秩序。

再次,整治专项需要加强宣传和意识教育。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和意识教育活动,可以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例如,在整治非法建设问题上,可以通过宣传倡导绿色建筑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只有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才能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

同时,整治专项还需要注重集体和个体的责任。整治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共同努力,而不仅仅是由部门或个人来完成。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组织和协调,发挥好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而个体也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真正实现整治工作的目标。

最后,整治专项需要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整治工作不应该只停留在短期的行动上,要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以保持整治成果的可持续性。例如,在整治环境污染问题上,不仅要加大处罚力度,还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以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只有建立稳定和可持续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实现长治久安。

综上所述,整治专项行动对于社会问题的解决起到了重要作用。作为参与其中的普通公民,我深刻认识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通过整治专项行动,我们不仅可以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还可以提高社会的法治水平和环境保护意识。希望未来我们能继续加强整治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土地整治的心得体会【第三篇】

土地整治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近期我参加了一次土地整治培训,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心得体会。在这次培训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土地整治的重要性,了解了其基本概念和操作技巧,还学习到了如何保护土地资源和促进农村发展。下面将结合自己的实际学习经历,以五段式的形式来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对土地整治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土地是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的基础,土地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和城市的发展。通过这次培训,我了解到土地整治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土地进行修复、改造和综合利用的一种保护和提升土地质量的工作。只有通过土地整治,才能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地肥力,促进农作物的生长,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同时,土地整治还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和开发土地资源,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支撑。因此,我对土地整治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并愿意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推动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

其次,我了解了土地整治的基本概念和操作技巧。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有关土地整治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巧。我了解到,土地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土地治理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因素。在实践操作中,我们需要通过土地调查和评价,确定土地整治的优化方案,并进行合理的土地利用和改造工作。此外,我还学习到了一些土地整治的操作技巧,如养护土壤、改进地貌、调整土地结构等,这些技巧对于提高土地质量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对土地整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操作技巧,这将为我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第三,通过培训,我学习到了如何保护土地资源和促进农村发展。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土地资源保护和农村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我了解到,土地整治不仅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还要通过土地整治和开发,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我们学习了一些具体的案例,了解到通过土地整治,可以改善农田的产能,提高农作物的品质和产量,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此外,还学习了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扶贫开发的相关政策,培训内容丰富多样,使我对土地资源保护和农村发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第四,通过参加培训,我对土地整治的困难和挑战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土地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农业、生态、环境和社会等多个因素。在培训中,我们学习到了土地整治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如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整治技术的复杂性和土地利用规划的难度等。同时,我们也学习到了一些解决这些困难和挑战的方法和经验,如加强科技创新和政策支持、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组织和协调等。通过了解这些困难和挑战,我对土地整治的工作有了更清楚的认识,也为今后的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最后,通过这次培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土地整治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和努力的工作。土地整治工作不仅需要专业技术和政策支持,更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和付出。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推动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保护生态环境。因此,我将把这次培训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巧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积极参与和推动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为农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通过参加土地整治培训,我对土地整治的重要性、基本概念和操作技巧,以及如何保护土地资源和促进农村发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我也了解到了土地整治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并对今后的工作有了更充分的准备。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素养,也增强了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参与和推动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为农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土地整治的心得体会【第四篇】

土地整治是一项长期且细致的工作,涉及到政府、专家、农民等多方的合作和努力。在我参与过的土地整治项目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一些心得和体会。首先,土地整治需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其次,专家的技术指导和农民的积极参与是土地整治的关键。再次,土地整治的成功需要注重可持续性和生态保护。最后,土地整治应该与农村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相结合。通过这些心得,我对土地整治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首先,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是土地整治工作的基础。政府机关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可以起到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的作用,在政策制定、项目申报、资金筹措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我的经验中,只有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才能够推动土地整治项目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其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政府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其次,专家的技术指导和农民的积极参与是土地整治的关键。专家对土地整治项目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可以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在我参与的项目中,专家的技术指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通过合理的设计和规划,使得项目能够更好地实施和执行。同时,农民的积极参与也是土地整治成功的关键。只有农民们能够深入了解整治的目的和意义,才能够主动参与到整治工作中。他们的参与不仅可以提高整治的效果,还可以增强他们对土地的保护意识。

再次,土地整治的成功需要注重可持续性和生态保护。土地整治不仅仅局限于短期效果,更应该考虑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只有注重生态保护,保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才能够确保整治的成果能够更加持久和稳定。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我们注重了多样化的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合理的生态规划,使得整个项目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最后,土地整治应该与农村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相结合。农村地区面临的问题往往不仅仅是土地的恢复和保护,还包括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因此,在土地整治过程中,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到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的需要,通过合理规划和政策支持,使得整治的效果能够更好地发挥出来。在我的经验中,我们通过引进新的农业模式和提供产业支持,帮助当地农民增加了收入,从而使得整个土地整治项目受益更多。

通过参与土地整治项目,我对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专家的技术指导和农民的积极参与是土地整治的关键。土地整治的成功需要注重可持续性和生态保护,并且应该与农村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相结合。只有我们能够综合考虑这些方面的因素,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为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土地整治的心得体会【第五篇】

贵池区把土地整治作为促进耕地保护、推动用地节约、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工作的有力抓手,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连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动态平衡。

立足实际。

充分利用“三调”成果,科学研究、合理论证,采取工程技术措施进行复垦、灌溉培肥,加大土地开发复垦力度。

真抓实干。

扎实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农村增减挂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20xx年实施补充耕地项目51个,总复垦面积2100亩;实施增减挂钩项目13个,总复垦面积3800亩。

强化监督。

督促乡镇落实耕种主体责任,加强后期管护力度,防止项目区出现撂荒、占用等现象,使土地整治项目成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建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土地整治的心得体会【第六篇】

秋风送爽,走进罗庄区傅庄街道,成片的高标准农田、清澈见底的人工汪塘、高效发展的企业基地,处处让人感受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带来的阵阵惊喜。这些变化,正是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全力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一个缩影。罗庄区抓住新旧动能转换的机遇,着力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农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20xx年傅庄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成功申报为国家级试点项目,一场改头换貌的“涅槃重生”,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着。

在通达路与三德路交汇处西100米,山东画漫天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创意岩板加工和不锈钢制品项目基地上,建筑工人正在给外墙抹面。“画漫天创意岩板加工和不锈钢制品项目是罗庄区推进全域土地整治、盘活低效闲置土地的样板之一,总用地面积亩,建筑物占地面积18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10平方米。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对推动临沂地区传统不锈钢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作用。”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说,“我们通过土地腾退再利用、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提升、‘两高’企业关停等措施,致力于将傅庄街道打造成为齐鲁地区绿色工业发展新样板。”20xx年以来,罗庄区自然资源局积极争取市、区两级资金10亿元,对傅庄街道28家陶瓷企业进行清理整改,其中原9家陶瓷企业已办理土地手续,现引进天元精工金属产业园、山东百富程达新材料等市重点项目,正在全力建设中。

在傅庄街道东大车村,成片的良田之中道路通畅,经过新建水渠灌溉的玉米已经硕果累累,波澜壮阔的.田园景观让人期盼着收获的季节。“我们这里以前农田和农房分布的很零散,农业资源浪费严重。土地经过整治改造之后,像收割机这些大型设备也能进来,群众生产积极性也有很大提高。”傅庄街道东大车村党支部书记邰兴忠说。整治后,小田变大田、瘦田变肥田,现代化农机也有了大显身手的空间,当地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得风生水起。傅庄街道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内,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5000亩,新打机井53眼,开挖排水渠20公里,新建管涵62座、改建生产桥12座,通过秸秆还田、地力提升、水肥一体化改造等,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迅速提升,全面优化了耕地耕作条件和村庄“三生”空间,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夯实了全域共富的“底盘”。

初秋时节,走进傅庄街道赵庄村南湖,碧波荡漾,水天一色,鸟语花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很难想象这曾经是有名的采煤塌陷区。“原来这边都不敢让小孩过来,太危险,通过治理以后,环境好了,围上了护栏,也安全了。”傅庄街道赵庄村安全员赵雷说。赵庄村采煤塌陷区治理规模192亩,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坚持因地制宜,将赵庄村塌陷地治理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通过划方平整、挖深垫浅等措施,安装警示牌18个,安装混凝土围栏米,生产道路混凝土路面1985平方米,将废弃的矿坑变成了景美水清的人工湖泊。赵庄村集体计划把治理后的人工湖承包给村民用于鱼虾养殖,在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的同时,取得经济效益的提升。自20xx年以来,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共治理傅庄街道生态修复项目14个,面积2324.亩,让大地“重披绿装”。

罗庄区通过在项目区范围内统筹推进土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等项目,初步实现了土地整治效益的提升。展望未来,罗庄区将继续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探索生态修复的新路径,进一步整合各类项目政策资源,在更实的规划编制、更强的要素保障、更优的审批监管、更严的资源保护和更深的民生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持续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土地整治的心得体会【第七篇】

土地是人类的母亲,是我们生活的基石,它承载着我们的生命和希望。而在与土地相处的过程中,我深感其伟大和神奇。下面我将分五个方面来谈谈我的土地心得体会。

第二段:土地的丰饶和力量。

土地孕育着无尽的粮食和果实,滋养着人类的生命。它的丰饶和基础力量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来,使我们能够维持生存。正因为有了土地,人类才能够居住在这片美丽的地球上,并创造出各种奇迹。土地的丰饶和力量让我深感人类与自然的紧密联系。

第三段:土地的守护和尊重。

作为人类,我们应当尊重土地,并守护好它。在如今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正受到严重的破坏和污染。如果我们不尊重土地,不恰当地利用土地,它的力量将逐渐消失。因此,要想让土地保持其长久的丰饶和力量,我们需要意识到土地的重要性,并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它。

第四段:土地的教育和启迪。

与土地相处的过程中,我发现土地也能够给我们带来深层次的教育和启迪。在与土地打交道的过程中,我学习到了耐心、坚韧和恒心。土地需要耕耘才能有丰收,而耕耘的过程需要我们坚持和持之以恒。同时,土地也教会了我谦逊和感恩。通过与土地的接触,我学会了珍惜每一片土地和每一次收获,感恩大自然的恩赐。

第五段:土地的美丽和和谐。

土地是美丽而和谐的,无论是广袤的原野,还是绚丽的花海,都让人心醉神迷。与土地共处,我感受到了自然的和谐之美,也增强了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我们应当努力保持土地的美丽和和谐,给后人留下更美好的家园。

结尾:

土地是人类的母亲,守护着我们的生命和希望。在与土地相处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土地的丰饶和力量,也从中汲取了守护和尊重土地的责任。同时,土地也给予我深层次的教育和启迪,让我学会了耐心和感恩。与土地共处,我领悟到自然的美丽和和谐,也增强了我对环境保护的决心。愿我们保护土地,珍惜土地,让地球成为更加美好的家园。

土地整治的心得体会【第八篇】

整治专项整治是指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深入调查研究、明确问题、制定目标、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解决问题,达到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种行动。在这次整治专项整治中,我深有体会。

首先,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要明确问题的关键。在整治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各种环境问题的存在,如垃圾乱堆、污染严重、交通拥堵等。然而,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这些问题归咎于个别单位或个人,而是要找到问题存在的根源,明确问题的关键。只有找到问题的关键,才能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有效解决问题。

其次,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要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整治专项整治不是简单的执法行动,而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不仅要制定出整治方案,还要仔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确保计划的顺利进行。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治措施,同时要注重组织实施,严格把好每一个环节。只有做到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才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再次,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沟通协作。整治专项整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多个部门、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到不足之处,为后续工作提供借鉴。同时,我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共同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要体现人民至上的原则。整治专项整治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要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整治工作符合群众的期望和需求。只有体现人民至上的原则,我们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最后,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整治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能只解决眼前的问题,而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问题的根本,制定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以确保整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整治专项整治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只有明确问题的关键,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沟通协作,体现人民至上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才能实现整治专项整治的目标,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这次整治专项整治中,我深有体会。

土地整治的心得体会【第九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整治活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整治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土地整治,是指为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理,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未利用的宜农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进行开发的活动。

第三条土地整治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尊重土地权利人的意愿,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土地整治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其所属相关机构负责土地整治的技术性、服务性等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整治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创新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和资金,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活动。

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活动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规划与计划。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土地整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土地整治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

第九条土地整治规划报送批准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整治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

第十条土地整治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并与农业发展、林地保护利用、水利建设、产业布局、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土地整治规划应当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名胜古迹等历史文化遗产。

(三)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和预防措施;。

(四)重点整治区域布局;。

(五)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

(六)资金使用和效益分析;。

(七)整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八)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等部门,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土地整治年度计划,确定土地整治项目,明确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

第十三条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计划依法确定后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因国家政策变动、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灾害等原因确需修改、调整的,应当按照原编制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湿地等重点保护区域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内开发耕地。

禁止以土地整治项目的名义开采矿产资源、毁坏森林、围湖造田、围垦河道。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土地整治按照项目实施管理,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公告等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和竣工验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土地整治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附具项目区最新年度的土地利用现状图、项目总体规划图等相关图件,专家论证意见,项目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和相关土地权利人意见,土地权属调整方案以及协议等资料。

土地整治项目涉及村庄改造、搬迁,需要拆除合法建筑物的,应当征得建筑物所有权人的同意。

第十七条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设计与预算。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对土地整治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和相关土地权利人的意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编制项目设计与预算。

第十八条土地整治项目设计与预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不得擅自变更。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

依照前款规定变更项目设计与预算的,不得降低项目设计预设的工程质量等级和耕地质量等级。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设计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位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项目监理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设计、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依法实施监督。

第二十条对投资规模小、技术要求低的地块平整、沟渠涵闸、防护林网等工程,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项目所在地村民直接实施。

第二十一条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设计需要剥离耕作层表土的,应当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用于耕地质量建设。

第二十二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部门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未经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或者经评定耕地质量等级未达到项目设计质量等级的,不得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编制工程结算书和财务决算书,按照规定报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查。财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合格的,应当及时进行竣工验收;评审不合格的,应当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等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专家,按照项目设计与预算标准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有项目所在地群众代表参加。

验收合格的,应当出具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出具书面整改意见。

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五条对适宜整体开发的土地整治项目,经依法流转后,可以由社会组织投资经营。投资经营主体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

社会资金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的,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与投资主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奖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引导、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投资建设直接受益的土地整治工程。

第四章后期管护。

第二十七条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将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林网等工程设施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土地权利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林网等工程设施移交后,应当确定工程设施管护主体:

(一)受益范围跨乡(镇)行政区域的工程设施,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管护单位;。

(三)受益范围为一个行政村的工程设施,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管护或者委托受益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护。

第二十九条工程设施管护主体应当制定管护方案,确定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对在保修期内的工程设施,由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第三十条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资金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筹集:

(一)承包、租赁、拍卖项目工程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自筹资金;。

(三)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用于后期管护的资金。

后期管护资金应当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第三十一条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应当用于农业生产,并依法确定承包经营主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划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承包经营主体应当加强耕地的管护,进行土壤改良,提高耕地质量,提升耕地产能,不得弃耕撂荒。

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定期巡查项目工程后期管护情况,建立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运行监测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复核,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组织管理与制度执行情况;。

(二)项目建设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三)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

(四)新增耕地数量和质量情况;。

(五)土地权属调整和农民权益维护情况;。

(六)项目竣工验收和后期管护情况;。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农业等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的耕地质量改善、工程管护、资金使用等情况和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土地整治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并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土地整治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的收取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六条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实行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超出投资范围和标准列支土地整治资金。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骗取、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土地整治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面积纳入补充耕地指标管理,可以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占补平衡的,从其规定。

土地整治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应当优先用于项目所在地的农民生产生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发展。

利用社会资金进行土地整治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不得片面追求补充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不得降低质量标准。

第三十八条土地整治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取得的收益应当专项用于土地整治。

跨设区的市进行指标有偿调剂使用的,应当在省土地指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

指标有偿调剂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和建设用地审批系统相衔接,纳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土地整治活动全程动态监管。

第四十条土地整治项目测绘、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招标投标代理、施工、监理、社会审计等从业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及合同约定,不得弄虚作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整治从业单位评价制度,对从业单位业务质量和信用进行评价。

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土地整治名义擅自调整土地权属,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土地整治过程中确需调整土地权属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档案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修改土地整治规划和计划的;。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或者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未按照规定拨付、使用土地整治资金的;。

(四)未按照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五)未按照规定使用、交易或者骗取有关土地指标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或者有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由主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土地整治从业单位违反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等业务,或者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列入不良信用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土地整治项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土地整治工程设施管护主体未履行管护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扰乱、阻碍土地整治活动或者破坏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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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的心得体会【第十篇】

土地整治是指通过对土地进行改造和调整,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益的一系列行动。为了提高农民对土地整治技术的了解和运用能力,我所在的农村组织了一次土地整治培训。在这次培训中,我收获颇多,深刻体会到土地整治的重要性和方法。下面就我对土地整治培训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和分享。

首先,在培训中,我了解到土地整治对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土地作为农民的生存依托和农业生产的基础,土地的利用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农业经济效益。而土地整治正是为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益。通过培训,我深刻认识到土地整治不仅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可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农村发展中,土地整治必不可少,而通过提高农民对土地整治的了解和运用能力,可以使整个农村地区受益。

其次,在培训中,我学到了许多土地整治的具体方法和技术。土地整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土地调查评价、排水工程、水土保持等多个方面。在培训中,专家们为我们讲解了这些方法和技术,并通过实地考察和实践操作进行了示范。通过这些学习和实践,我对土地整治的各个环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掌握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我相信这些学习和实践对我今后在土地整治的实际工作中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另外,在培训中,我深刻意识到土地整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土地整治不仅仅是农民个体的事情,也需要政府、专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方的积极参与。在培训中,我们与各界人士进行了交流和互动,共同探讨了土地整治中的问题和挑战,并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建议。通过这些交流和互动,我深感土地整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的协同合作和努力。只有形成社会共识,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土地整治的目标和效益最大化。

此外,培训中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的是专家们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这些专家在培训中秉持着对土地整治事业的热爱和责任感,不计个人得失,倾囊相授,为我们详细解答问题,并亲自示范操作。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敬业和奉献的精神,让我们受益匪浅。我深深被他们的精神感动和影响,决心将来要做一个对农村有用的人,为土地整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通过这次土地整治培训,我深刻认识到土地整治对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学习到了具体的方法和技术,感受到了土地整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并受到了专家们的敬业和奉献精神的感染。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实践,用心去做,必将能够为我国的农村发展和土地整治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我将把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牢记在心,不忘初心,继续努力,为农村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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