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精编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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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王》揭示了命运与自由意志的冲突,展现了人类在不可知命运面前的无力与悲剧,深刻反思了自我认知与责任。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1

今日,我读了1篇作文,作文的题目是《去年的树》,看到这个题目,我起了疑惑,为什么说去年的树呢?于是我便读了起来。这篇作文主要讲了一棵树和一只鸟事好朋友,冬天到了,小鸟要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它答应树,春天飞回来还给它唱歌,一转眼春天到来了,小鸟又飞回来了,可是它的好朋友树不见了,于是它到处打听,最终找到了树——虽然只是用它的好朋友做成的火柴点燃的火,小鸟信守了它的诺言,对着火唱起了歌,唱完歌后,它有看了一会火,就飞走了。

读完这篇作业,我很佩服小鸟,因为它没有因为找不到树就不给它唱歌了。

我也以往遇到过这种事:星期日,我和李嘉伟约好了去公园玩,我刚要出发,外面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就想:去吧,就有可能被淋湿,不去吧,又对不起李嘉伟,唉,只好去了。然后我就一路狂奔到了公园,突然看见李嘉伟在向我招手,我就向那跑去,李嘉伟说:“我还以为你不来了。”我说:“我可是答应你!”

这篇作文告诉我们应当信守诺言,珍惜友情!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2

在《秋天的怀念》一文中,作者双腿瘫痪,脾气变得暴怒无常。而他那重病缠身的母亲忍受着自己被病痛的折磨,忍受着儿子的病痛给自己的双重打击,还忍受着儿子暴怒无常的脾气,时时给儿子关心、帮助、鼓励。为了不让儿子回忆起伤心事,这位母亲做什么事都是小心翼翼的。她对儿子的爱多深啊!天下的母亲都一样,哪位母亲不想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给自己的孩子呢?

那次,我转学了,从乡村转到了县城。到了新学校的我很不适应,妈妈可能察觉到了我的不适应,便开始早晚接送我。早上,妈妈送我到学校,我便开始了我一天的学习生活——早读,早读以后妈妈才离去;下午,妈妈的身影又出现在校门口,伴着我离开学校。路上,妈妈听着我在学校的所见所闻,脸上时不时地还会露出笑容。也许有的人认为,这样的事我的母亲也会做,有什么好赞美的。可是我认为,这是母爱的一种表现,就算平凡,那也是这种平凡的母爱让我与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同学熟悉起来的,是这种平凡的母爱让我健康成长起来的。

母爱,是每个母亲给孩子的关心、教育、爱护。当你犯错误时,是母爱替你受过;当你调皮时,是母爱给你宽容;当你伤心时,是母爱给你安慰;当你失去希望时,是母爱帮你找寻目标;当你快乐时,是母爱让你笑容更灿烂。而这些母爱,孩子们往往不容易发现。只要你善于发现母爱,你会觉得,它比什么都珍贵,比什么都伟大!

母爱,其实就是母亲给你的一点一滴!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3

很久没有如此畅快的看一本书,只花了两天的碎片时间,我读完了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其中收录了他的两部中篇代表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终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我绝望的爱慕之情。”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白发苍苍,举止高雅的老妇人,她在四十岁的时候,出于一种高尚的感情,去挽救一个素昧平生的赌徒,却由于瞬间活力的驱使而失身于这个她连姓名也不明白的男人…”

两个故事中都以死亡告终的男女主角有一个共性,也是給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偏执。《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陌生女人,偏执的爱一个总也认不出自我的男人,即便她曾为他付出了自我,为他生过一个孩子,为他倾注了自我认识他之后的余生,直至他们的儿子和她自我皆以病亡悄无声息的消失于无形……《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的赌徒,偏执的沉迷于赌博,作者对他在赌桌上形象的描述可谓淋漓尽致,他原本有显赫的家世与大好的前程,却在赌桌上输掉了自我的人生。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暑假匆匆结束,我在暑假读完了一本书,就是《和乌鸦做领居》。这本事看似很普通,但是其中韵味是无穷的。这本书中有各种各样的动物,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所发生的事情,她就像是我的母亲,伤心时会安抚于我。

这本书中写的最生动,最吸引我的就是就是被摔死的‘鹰’这个片段啦!被摔死的”鹰“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把两个鸡蛋和两个鹰蛋互换了一下,让鸡孵鹰蛋并调教小鹰,让鹰孵鸡蛋并调教小鸡。这样故事就开始了。鹰和鸡把对方的蛋孵出来以后,开始照顾、调教孩子啦!小鸡长得大一点以后,鹰开始教小鸡飞行,起初鹰先是飞给小鸡看,然后让孩子试飞,小鸡胆小不敢从树上飞,鹰把两只小鸡推下树,小鸡摔了好惨一顿,鹰又抓起小鸡飞向天空从空中扔下,导致将其摔死!

这本书让我身临其境,让我体验其中!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5

还记得这么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是冰心奶奶所给我们读书的话。冰心奶奶他长期为孩子写作,是我国最早创作儿童文学,对儿童影响很大的作家之一。

《忆读书》这篇文章是冰心奶奶写的。我很喜欢。主要写了冰心奶奶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她从四岁开始读母亲交给她的国文教科书。还读我国的四大名着,有时还读错字。遇到不认识的,只读半边。读到《三国演义》还忘了不知什么时候才把书读到“分久必合的结局。她小的时候写作文曾被老师在作业本上写着“柳州风骨,长吉清才”的句子。读到《满江河》最使冰心奶奶动人的是李易安的《声声慢》。看到《红楼梦》里厌烦的人,到中年后才知道一个朝代和家庭的兴亡盛衰。

从冰心奶奶读过这么多书中,她体会到:物怕比,人怕比,书也怕比。

读书,确实好。不仅可以开阔视野;提高自己的修养,还可以提高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等。对于爱书或喜欢书的人来说,用手轻轻抚书,甚至能感觉到书的温度和脉搏杯杯的跳动。读书让我感受到智慧的光泽,犹如登山一样,好像眼前那瞬间呈现出仿佛九叠画屏般的开阔,让我平静坦然地度过每一个晨曦和黄昏。

在我们学习、生活和成长过程中要像冰心奶奶一样,让我们在生活中也离不开书!让我们也从书中吸取营养来充实自己,这是我们读书的目的。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6

《哈利·波特》是一部喻家户晓的超高人气电影可是它的小说版本可是毫不逊于电影呢!

这次我看的是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它讲述了从小失去父母的哈利·波特受邀请去了去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并成了格兰芬多的一员,并开始了刻苦的学习。他在此学到了许多,也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还结识到了罗恩、赫敏两位好朋友,最终,他们三个一齐勇渡难关,保护了魔法石,这个结局让我十分欣慰。

在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个十分勇敢的小男孩,他对想明白的事必须会细细研究,不弄懂决不放弃,为了了解一些事或帮忙他人,他不惜多次犯下校规,这让我很感动,他的几个朋友也很好,经常去帮忙哈利。故事中还有一个超级大反派,那就是伏地魔,也叫神秘人,他曾多次去伤害哈利,可每一次都会被神通广大,又和蔼、慈祥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所化险为夷,真是太好了。

我觉得这是一部十分好的书,能够把我们带进魔法世界,从而减轻工作、学习的压力,十分值得一看。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7

我这几天读了一本叫《好心眼巨人》的书。虽然这本书让我读起来感觉语句罗嗦,但是整个故事却让我着迷,鼓舞人心。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苏菲的女孩,她在人们传说的‘巫师出没时刻’想亲眼见一见巫师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她没有等到传说的巫师,却意想不到的看到一个吹梦的好心眼巨人。好心眼巨人靠她灵敏的听觉听到了索菲紧张的心跳,并把她抓住带回了巨人国。在巨人国里还住着其他几个比好心眼巨人高一倍、胖一倍的巨人,他们专门在晚上跑到世界各地去吃符合他们口味的各种人。

索菲建议这个巨人国里唯一不吃人的好心眼巨人去阻止那些吃人的巨人去干那么邪恶的事,可好心眼巨人比起其他巨人来简直太弱小了。他们经常欺负他,拿他当玩具抛来抛去,他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最后索菲和好心眼巨人共同想出了办法。他们找到了英国女王,请她协助捕捉吃人巨人。

女王派出的陆军和空军在吃人巨人们呼呼大睡的时候把他们全都牢牢捆住,用直升机把他们吊走了。女王把他们安置在一个很深的大坑里,无论怎样也逃不出来的大坑里,既不杀害他们,还每天给他们喂食,定点给他们喂那种全世界最难吃的叫做‘大鼻子瓜’的食物惩罚他们。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虽然敌人很强、很大,只要我们肯动脑筋,有决心,就会想出办法去战胜困难。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8

读了鲁迅师长教师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非常佩服,对文中的“我”能有如许的儿时同伙而感到非常雀跃。少年闰土非但聪慧,活泼,而且知识雄厚,给人们留下了难以消逝的印象,使我对他发生了佩服之情。

少年闰土非常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亮堂堂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存在屯子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边的习俗。还可以晓得,他的怙恃非常疼爱他,要不然,怎样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慧,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刻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如今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季,气候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水,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山河酿成了粉装玉砌的天下。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旷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索一拉,鸟就被捕住了。另外,他还了解很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炎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风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晓得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兔脱了。……我读到这里,宛若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全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显露的机灵大胆,使我更为佩服他了。

闰土知识雄厚,我和他一比,真是惭愧,我成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认识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缺少。鲁迅师长教师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陋,我应当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效的好门生。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9

《俄狄浦斯王》的作者是具有“戏剧艺术的荷马”美誉的'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的索福克勒斯,他出生于雅典一个富裕的工商业主家族,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该部作品取材于希腊神话忒拜王室的故事。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

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悲剧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悲剧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瀿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今天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斑羚飞渡》这篇课文,给我带来了很大感触。对于任何动物来说,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有时,很好地保全自己的生命,也被认为是一种美德。但是,如果能够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全他人,那么则称为“高尚”。

在头羊悲怆的吼叫声中,老羚羊从容地送走了一个个年轻的生命,而自己却摔进了无底的深渊中。那里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没有一只老羚羊因为惧怕死亡而为自己调换位置。在这感人的一幕的背后,作为代价付出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啊!无论哪一方面,是生、是死、是存、是亡,斑羚们都有着同样的权利啊!

但是为什么它们就甘愿付出呢?这——便是生命的闪光点。同是面对死亡,它们没有苟且偷生,没有去争取生存的机会,因为它们懂得,年轻的生命和后代延续比什么都重要,它们不后悔,不怨恨,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自己却选择了死亡。

年轻的头羊孤零零的站在山峰上,是的,它是最后一只,没有飞渡苍穹,也没有人需要它去做一块垫脚石,但是,它却迈着坚定的步伐走了,它永远消失在湛蓝的天空中,消失在那灿烂的彩虹里,我不得不佩服,也不能不感动。

看着它的死亡,带给我的却是对先烈们的怀念。是啊,中国抗战时期,那些坚贞不屈的烈士们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不正像老羚羊们付出生命一样可贵吗?他们也曾有过壮举,有过辉煌,有着属于自己的快乐,但是为了大多数人民的解放,他们义无反顾,慷慨激昂。他们的生命更为闪耀,他们的名字垂千古啊!他们的牺牲昭示着一个新的未来,他们的逝去象征新生命的开始。

斑羚飞渡的故事告诉我们每一个要善待自己的生命,因为只有这样,你的生命才更有意义,勇于奉献吧,因为只有这样,你的生命才更加辉煌!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曹文轩说故事—桂花雨》。

这是1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淡淡的思乡情和故乡美好的回忆。我们没有看到过桂花雨,但看到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仿佛看到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的情形。

同学们,你们见过桂花吗?我见过桂花,是在我们小区的公园里。桂花也称木犀科,常绿乔木,高度可达15米,树冠卵圆形,叶对生,椭圆形至卵圆形,花簇生叶腋式或聚伞花序,黄色或白色,特香。每年中秋节前后就开了,到时你只要一进小区的大门,就能闻到桂花的香味。

桂花的香气飘香十里,特别迷人。桂花树的树枝枝叶繁茂,桂花更是幽香而不露,秀丽而不娇,清雅高洁,香气浓郁。

这篇散文告诉了我们“只要仔细观察每一个事物,就能写出好文章”。我想起了一首诗《桂花》:独占三秋压众芳,何夸橘绿与橙黄。自从分下月中秋,果若飘来天际香。我想:看到作者把这篇文章里的桂花写活了,写的惟妙惟肖,我心里不禁流出了对桂花的欣赏。我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向作者一样“摇桂花”。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读书其乐融融,这是我读书的切身感受。

读书上苦涩的,只有尽自己所能,用心服从于读,才能理解其真谛。在欣赏中排出了体内的毒素,领悟人生的快乐,领悟人生的悲伤……这,是一味美剂。

此时让我苦不堪言,可忽然间灵犀骤通,让我望而止步,书山书峰,霎时成了膝下群岭,便在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慰。这苦后之乐,岂是懒干读者所能体会的到的?

读书之乐,乐在自我体会中。

读书李白的飘逸、杜甫的沉郁、陆游的忧患、岳飞的壮志、东坡的豪迈、清照的戚愁,都尽收心底!

每当我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感兴趣骨”时不禁愤怒慨叹,黯然沉思,每当我与“聊发少年狂”的老夫、“欲乘飞归去”的醉客、“雄姿英发”的豪杰相对时,豪迈之气顿生。“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巾帼豪情。“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的铁血丹心,无不令我激情飞扬。“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树生花、群莺乱飞”的人间美景,又常今我悠然神往,游目骋怀……不体会,岂有岂乐?

小彷短章,自是风格绮丽,鸿篇巨制,更显广阔深邃。《在国演义》笔力雄健,宏伟壮阔,把战争描写得千变万华,各具特点,被称为“形象的武经”,精彩有“智慧之书”使我领略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玄妙;《红楼梦》包罗万象,规模宏大,不失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灿烂群星的人物画廊,千种人生风情,万般生活境况,多方位、多角度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和腐朽,展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命运。它们无不给我以登高望远,指点人生的乐趣,读书之乐,乐在细细品味中。

读书使人生充实,视野开阔,鲁迅教会我斗争,巴金教会我憎恨。冰心教会我真爱……

真是洋洋万言中自有人生真谛在。

书里人生,人生书中。与作者同仇敌忾,与社会促膝交流。能品人生疾苦,能赏人生欢乐—

这便是读书滋味,这便是读书之乐。让我们的人生在阅读中丰盈吧!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岑帜,你还让不让我进去?”同桌在我耳边大叫。噢,原来上课了,我这才回过神来,合上手中的书,侧过身子让同桌回到位子上。

这节课漫长又无聊,我的思绪又飘到了七年前的那个晚上。

那时我才五岁,对于我来说,读书简直是一场遥不可及的梦。

我的哥哥当时已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那晚去他家玩的时候,看他手里捧着一本书,看得入迷,而我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他,翻翻简单的连环画,从那时起,我对书充满了向往。

总算到一年级了,哥哥把那些他看过的童话书送给了我。我印象最深的是那篇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写作手法,更不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只为小女孩的处境感到心酸,恨不得能来到小女孩的面前,尽自己所能来帮助她。

这第1篇童话,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文字的魅力,这就是书的神奇魅力所在。

《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海的女儿》、《皇帝的新装》,那1篇篇童话,带领我走进了书的世界。这些短短的文章,却总是能牵动我的心。我像是一滴水,从山间小溪汇入河流。我已经是小学四年级学生。

四年级,就像是昨天一样,一晃而过。对于书,我简直是饥不择食的,大到文学名著《骆驼祥子》、《红与黑》,或是儿童书籍《小香菇新传》、《淘气包马小跳》,我都爱看。

在我家,妈妈爱看一些名著,如《红楼梦》等,于是我就跟着看,她看完的书,对我来说就像是宝贝一样,尽管很多书的书页已泛黄,书页掉下,我依然兴致勃勃地看着。

印象最深的是大仲马写的《基度山恩仇记》。主人公受当时的伯爵诬告,被关进牢房,认识了长老,得到了长老的一部分遗产,逃出监狱,进行着他的复仇计划。这本书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恩与仇,也让我明白了不管生存环境有多么恶劣,都不能放弃生的希望。

这虽不是我看的第一本名著,却令我印象深刻。我第一次饶有兴味地去网上查了当时的法国的政治环境,故事发生在法国波旁复辟王朝和7月王朝这两个时代,那还是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很多很多,我养成了看什么书都要了解作者的背景,去看看每本书的前言和后记,体会作者的感受。

转眼已是六年级了,我更加热爱读书了。一本接着一本,我的读书欲望更强了,每天一有空我就捧起书,如饥似渴地看起来。我的抽屉里每天有六七本书,《精美散文》、“新概念”作文选、《亚森·罗宾探案集》······

现在我最痴迷的是儒勒·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凡尔纳科幻小说集》,里面有10本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格兰特船长的女儿》、《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地心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等等。我最喜欢的是他的代表作三部曲中的第二部《海底两万里》。我佩服文中的阿龙纳斯教授的知识渊博,向往尼摩船长的冷静与聪明才智,更佩服凡尔纳能将幻想的内容写得那么详细准确。他在1844年就写到了潜水艇,而潜水艇是多年之后才研制出来,这不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吗?

这本书让我明白探险的乐趣,教会了我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像尼摩船长那样果断。凡尔纳写得《八十天环游地球》告诉我要执著、不放弃;《神秘岛》则让我明白了要学会自立······

书是海洋,而我们就是汪洋中的一叶小舟。那一本又一本的书,教会了我一个又一个道理。这就是我的读书生涯,我的读书感悟。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今天,我读了唐代诗人孟郊的《游子吟》这首诗,明白了“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道理,它表达了慈祥的母亲对孩子的爱护、关心和牵挂,这博大的母爱就像春天的阳光,区区小草似的儿女之心怎能报答得了。

母亲每天为我们洗衣、做饭、辅导功课等,非常辛苦!作为孩子,我们应听从父母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要报答父母对我们的爱。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暑假的时候,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书,叫《爷爷铁床下的密室》,十月一日,我看完了这本书,老师留作业说让写一本书的读后感,即这1篇。

《爷爷铁床下的密室》这本书的作者叫车培晶,我读过他很多的作品非常喜欢,有《妖女》,《狐仙》,《密室》等。

这本书一共有207页,其中有十几页图片,画得都很好,体现了树立的真实情况,简直可以被称为“惟妙惟肖”。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阿培的同学王春袖告诉阿培他继父对他很不好,他们从而知道有一座密室在王春袖的继父手里,猜测他是坏人,通过一次次经历之后,他们得到了密室的钥匙,又有一次,阿培在帮助爷爷寻找假牙的过程中,误打误撞的进入了密室,好几天没出来,最后被当作大炮给射出去了。

阿培出来之后,被芹老师发现了,芹老师问他怎么了,阿培编出来了一连串的故事骗过了秦老师。阿培告诉王春袖之后,王春袖决定跟他一起去,高肯的灵魂告诉他们高肯将在19日抢劫银行的时候被高压电电死,阿培决定自己要去救高肯,又经过了一连串事情之后,高肯没死,却被警察给抓住了。

此时此刻,王春袖被那里的幽灵给迷惑了,阿培告诉了大家,但是,这时他们一部份人的家已经被幽灵的大炮给毁了,他们决定举行绝地反击,反击成功了,真实的情况也出来了,王春秀的爸爸其实是个好人,他对王春秀的态度也是假的,地下室被毁了,那些幽灵被放在了一些有阳光的地方,防止重生。

这条巷子恢复了和平,阿培喜欢上了小白,保姆也不对他生气了,他们幸福的在一起了。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读过《童年》这本书后,我禁不住五味杂陈。

高尔基三岁就失去爸爸,跟随妈妈赶到了外祖父家,在家里饱受了岐视和污辱,之后妈妈又英年早逝。外祖父艰辛运营的祖业又倒闭了,连小学都没念完的高尔基迫不得已出门维持生计,一直在社会发展底层披荆斩棘。但一直有上学冲动和坚强不屈恒心的他一直沒有灰心丧气,总算在25岁发布的第1篇文章内容面世了

文中一共有十五章,分别是:丧失爸爸、赶到外祖父家、节日盛典、祸从天降、两舅分户、恶梦一场、2个造物主、租客“好事情”、约翰伯伯、母亲回归、外祖母说故事、绿老太太、念书的日子、喜爱随意和迈向世间。

我最喜欢第一章,丧失爸爸:爸爸躺在木地板上,妈妈在旁边哭,外祖母一边哭,一边将我往爸爸那边推,我觉得怯懦。外祖母对我说,“快,跟父亲道别吧,小孩,他还不上年龄,但是他去世了,你从此别想看到他了,親愛的。”我都从没看到过成年人哭,觉得又怪怪的又担心。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当我意犹未尽的将《岳飞传》合上那最后一页,我为岳飞而惋惜,一身好本领,胸怀远大的志向,却死在小人手中。

小说《岳飞传》中,不同的角色表演着不同的“面貌”,昏庸的宋徽宗、奸诈的秦桧、精忠报国的岳飞……在当时,岳母刺字刺的居然是精忠报国,最终使岳飞成为一代名将,不过,正是应为这一点,可怜的岳飞成为政治与外交中的牺牲品,但无论如何,他仍然是我们心目中的影响,使我们崇敬的民族英雄,他教子有方,他南征北战平起义,大宋王朝之所以能维持到那样的地步,这一切的缔造者正是岳飞。正是应为有了这些奸臣,宋朝也加快了灭亡的脚步,秦桧的贪婪与不分善恶最终使他得到报应。宋徽宗是一个不让我喜欢的角色,时而信任岳飞,时而喜爱小人,总是优柔寡断!

我的心如大海之中的一叶孤舟,随著书中的情节跌宕起伏,当看到岳飞倍受着巨大痛苦的刑法时与风波亭遇害时,心里将秦桧骂了个遍!

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的道理:做人要精忠报国,不要优柔寡断,不要不分善恶,心中要胸怀大志!而我们现在的本分就是好好学习,周总理就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岳飞传》也正是说明了这个道理!在将来,我们也许会有机会精忠报国,而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好好学习,为将来打好基础!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中的经典作品之一。

小说是围绕欧也妮的悲惨爱情故事写的,银行家和公证人都想娶欧也妮,但欧也妮对夏尔倾心相爱和夏尔背信弃义的痛苦、悲惨的人生。老葛朗台真的非常吝啬,他甚至不希望自己的女儿用钱换来幸福。

莫索整个小镇都知道他非常的有钱,他自己却不承认。夏尔来时,老葛朗台让夏尔不要相信他很有钱,其实就是不想让夏尔花自己的钱。老葛朗台对家人如此吝啬,当欧也妮母亲为葛朗台把女儿软禁起来生病了,他第一个想到的是请医生要花很多钱。

但他得知如果欧也妮母亲死了,欧也妮将会得到他一半的财产后,老葛朗台才要治妻子的病,才要和女儿、妻子讲和。他还要欧也妮保证如果妻子死了后她不要葛朗台的一半财产,欧也妮对金钱无所谓肯定同意喽,老葛朗台真是开心极了。

欧也妮不像葛朗台一家这样视金钱如命,她非常善良,也非常纯朴。她痴痴的等夏尔,等他回来同他一起生活,可他没想到夏尔背信弃义,娶了一位有权有势的人的女儿做妻子。我觉得作者越写夏尔的贪婪无耻越衬托欧也妮非常纯朴,夏尔刚去非洲时,欧也妮每天都想着夏尔,想着他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生活中也一样,做人要大方,不能小气,不能吝啬。否则朋友们就会离你远远地。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亲情比金钱更重要!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没有打五颗星是因为,这本书读着蛮沉重的。n说文采吧,几乎没有。因为通篇作者的用词都特别朴实无华,就是像聊天拉家常一样的叙述,回忆自己童年时期的所见所闻所感。文字真的特别平淡,没有什么修饰和华丽词藻。但是读来就是觉得特别悲凉。充满了讽刺和拷问,人心也特别受到震动。n因为我们没有经历过那样的时代。但是某些场景,某些社会现状,我们还是能有感触的。比如文中讲述的迷信场景。我们小时候也有遇到过一些封建迷信。比如孩子生病了,就觉得是不是有小鬼上身了?然后治疗的偏方就是在床底下竖起一个鸡蛋。总之也听闻过一些情况。但是没有作者描写的那样恐怖,因为活生生弄死了人命。这是很残酷的。n文中的小团圆媳妇,真的让人觉得很揪心。一个活蹦乱跳开朗活泼的小女孩,十二三岁,花样年华。但是不幸的成为了童养媳。然后开始了她的悲惨命运。不想重复讲述,只是觉得无可奈何的悲痛。我作为看客,是觉得很残忍的,很无力。然后只有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样恐怖可怕无知又愚昧的社会。n看这样的文章,会心生悲凉,又会特别庆幸。文中提到的两个让人感觉温暖的人物,一个是作者写的祖父,还有一个就是拉磨的冯歪嘴子了。作者并没有刻意去刻画任何人物的形象和性格,都是日常琐事中的简短交流中,透露出这个人物的特征。在那样一个黑暗的社会,还有那样温情的人存在。只是这份温情,在整体的冷漠无知中,显得特别微不足道。n文中有一段火烧云的描写,应该算是整篇文章中比较有色彩的描写了。然后跟随作者一起感受她那充满童趣的童年生活,也是让人怀念和回味的。到了后面的文风,就开始显得有些刺伤人心了。特别对于女性的悲惨命运的叙述,想来女性读者读完会更有感触吧。n男女平等,或者是人权的提升,在我们的社会,还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但是也比以前的社会要进步很多。所以看完这样沉重的书,不应该沉溺在那样无助的情绪里。还是要反思目前的现实生活。如果可以,我们不要做一个冷漠无情的人,如果可以,我们要做一个自尊自强的人,无论什么时候,我们要学习,成长进步,摆脱落后和愚昧。活着,在什么年代都是一件难事,但是我们总有活着的责任和义务,然后还有梦想和存在的意义。所以,努力的去生活吧,就像不曾受到伤害过一样。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掌心的纹线素来被当成关于命运的指示,当然也不过信者有之。中国的路线,倒是更多强调人力的伟大,单单从一部部大团圆收场喜剧就可略见端倪,好人没好报是要六月飘雪的。

而说起命运的强大,似乎没有哪部作品比《俄狄浦斯王》更经典,发挥得更淋漓尽致了。“如果真的注定是悲剧,无论怎样的意志也不会逆转结局,这就是生活。如果允许发挥意志,却注定般地走上了悲剧的结局,这就是宿命。”在一位朋友的博客里看见的这段话,窃以为用来形容俄狄浦斯的命运再恰当不过。

阅读作品时,我们无不为俄狄浦斯的英雄形象啧啧称道,他英勇智慧,求真务实,诚实且有责任心。然而最致命的是他拥有常人无法匹敌的自由意志,不肯屈就命运的抗争精神。

为什么要把这些普通人追求的罕见品质说成最致命的?

因为正是如此强大不屈的意志,一步步推动着他悲剧命运的前行,给站在所有荣耀权力幸福顶端的他,华丽丽浇下一盆冷水,然后狠狠推下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说起可怜来,俄狄浦斯倒也不见得就真那么衰。至少生命里是有过几次逆转,遇见过几个贵人的。第一次,他被铁丝穿过脚踵弃之荒野,因为一个预言而首次遭受人生如此大劫的他像白雪公主一样,幸运得碰见了不忍下手的执行命令的牧羊人,于是得以逃过一劫保住了小命。第二次,他比白雪公主更好运,撞见的不是只有七张小破床的七个小矮人,而是辗转从忒拜城执行牧羊人手里到了科任托斯牧羊人家里最后竟兜了一圈被科任托斯国王玻吕玻斯收养又做回了王子。故事一直到这里,话说走霉运路线的俄狄浦斯总是人品大爆发,虽年幼无法抗争总算也连连过关,被动接受着生命的祝福。只不过在结局看来,这样的恩赐也不过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命运的捉弄戏剧欲。

而其后,似乎更多的出于他想要对自己命运的强势掌控,却让悲剧发展更加迅猛。他离乡背井(对于当时不知道实情的他而言),为了一个再现的预言,用自认为远离就可避免的方式去抗争。似是力的相互作用一般,用越是大的力气去抵触便越是狠狠得撞上。离城的路上便实践了预言里弑父这一环节。而后来到忒拜城破解了狮身人面女妖斯芬克斯之谜,铲除了为害忒拜人的妖魔,被拥戴为王,并依例娶了前王遗孀伊俄卡斯武,以为终于逃脱命运,在另一个新的地方大展宏图,开始新的生活了,结果兜兜转转不过还是在命运安排里。至此,预言一一应验,而当事人仍不自知。

假如没有天意人情的配合,俄狄浦斯在预言出现的第一刻就该被亲生父亲亲手结果而不只是被废了脚,就不该遇上偏偏不忍心的牧羊人,就不该还被国王收养,就不该在另一次预言面前选择离开科任托斯回到忒拜城。

静待岁月,任命运掌纹缓缓而去,不知又会有怎样的情节。

前半部分预言的应验,有人力外的某些灵异力量的推动,更多的是主角专属的英雄主义光环相助。后半部分,就不得不提那句“难得糊涂”了。这里,对真相的追逐,终于将俄狄浦斯的高尚推到了最高的一个点上,然而同也正是他风生水起人生的峰回路转。所谓无知者无畏,如果他不是英雄,不是有那么多英雄情节的规规矩矩,非要不顾周遭的倾力劝告而对真相一究到底,实践了的预言又能奈他何。话说有这个如果,不如说如果他一开始就倒霉到底死掉了,也就没有后面的悲不悲的了。所以说,这种如果式的感慨还真是毫无建设性的。

最后,承命运的戏剧化,如此一个看似完美的好男人,一无所有,半生潦倒。只不过,悲剧是命运的,走过的路却是自己的。站在重在参与的角度来说,一出生就应该死去的那个他和走了这么一段坎坷荣耀路途的那个他,我还真不能断言哪个更悲剧。幸不幸福,观众大多喜好以结局来定。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幸福得生活在一起了,是喜剧;结尾,俄狄浦斯失去妻儿,被夺去英雄光环,自残双眼自我放逐,得此下场,是悲。而其实,将人生长度分成三段,成长段,发展段,收尾段。难免,他走了这么一大圈,又回到了原始的结局,但是他站立的高度与一直站在结局等着一成不变的人,又不是一个水准的。

不知道这样讲是不是越说越乱,或许又要扯到类似价值观的问题,不过就个人而言,悲则悲矣,却是值得的。真要去谴责命运的玩弄心思,它也不过是看底下人类如何挣扎负隅顽抗却不知前局已定,终不能幸免,玩得是人类面对安排命定内容的无奈、愤恨、不甘情绪。逆来顺受的人,没意思。不气不怒,不将所谓的不公放在心尖看得有所谓的人,似乎还可以惹起命运被反玩弄的不服和气馁。

如此说来,还是静待岁月吧。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我酷爱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籍,我非常喜欢里面的《骆驼王子》,故事中的动物描写的栩栩如生,仿佛作者笔下的动物轻轻地沉睡了过来。

这本故事中淋漓尽致的描写了"历经磨难的征途"讲骆驼走出了风雪口,来到了广袤的沼泽地,要想通过那里十分危险,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骆驼身体笨重,虽然能跳跃,但跳不远。许多骆驼使足了力气才勉强跳过去。其中一匹灰毛小骆驼不小心跌入泥潭中,身体渐渐沉下去。骆驼首领大皇冠在这危急时刻,跳入泥潭中,用足力气把小家伙定出了泥潭,大皇冠也顺斜坡跳出了泥潭,总算是有惊无险。来到泥潭中央,行走越来越困难,成年骆驼为了让小骆驼走过这可怕又危险的泥潭,又以自己的身躯搭起了一座浮桥,小骆驼就踩着成年骆驼的身体过去,走出这片沼泽地时成年骆驼死了不少,但是小骆驼都活了下来。

当我读到这段时,我的泪珠滴落了下来,因为骆驼这种奉献的精神,让我感动,在那时我多么想伸出手去帮助他们,不让他们面临死亡的境界啊!他们的团体精神多么高贵,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也不会轻易放弃。同样,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骆驼的这种可贵精神!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小木民矮子精,一个多么可爱的名字,这个小家伙可是《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中的小主角。这本书让我跟随小木民矮子精来了一次有趣的历险。当小木民矮子精和小嗅嗅在山顶上捡到一顶魔法师的帽子之后发生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让我沉醉在其中!

书中有许多地方写得很生动、形象、逼真,如木民的房子在慢慢地变成森林的时候,“屋子里充满了轻柔的簌簌声:有时候听见爆芽的声音,有时候听见果子成熟落在地毯上的声音。”读这段话的时候,我感到好像身临其境,仿佛亲眼看着这株神奇的植物发芽、开花、结果。再如:木民一家子在哈蒂法特纳岛上度假时,遇到了一场令人胆战心惊的特大暴雨。你看:“海变了样了,它现在是深绿色的,海面上的浪花像奔跑的白马。岩石闪着黄色,像黄磷。雷雨庄严地从南面过来。不祥的电光闪闪发亮。”作者把暴雨来临前海上的景象变化形象地写了出来,让人读着仿佛感到屋外乌云压顶、天昏地暗、电闪雷鸣,感觉很阴森。书中还有很多像这样精彩绝伦的句子、段落。读了《魔法师的帽子》以后,让我如同来到了这些鲜活可爱的木民矮子精们居住的森林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一起快乐。感受到一个充满真诚、善良和美丽的新奇世界。

这本书虽然讲的是一个虚幻的故事,但从中我却看到了做人的基本原则:真诚、善良、开朗。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多一份真诚,多一份善良,多一份平和,世界上就不会再有战争、饥饿、贫穷等等这些事迹,那么这个世界就会更加美好,人类就会更加幸福!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孔乙己》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在于塑造了封建社会后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能谋生,他懒惰,他以自己为荣。他拒绝脱下他又脏又旧的长袍,这象征着一个学者的身份。他和很多人交谈,总是表现出他是一个不同的学者。甚至当别人嘲笑嘲笑他的时候,也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表现出自命不凡和自恋的傲慢。只有当人们触碰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疤——,“为什么连半个书生都得不到”,才立刻露出苦恼的样子。在长期的封建文化教育中,他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勤奋,无法谋生,养成了懒惰好酒的坏习惯。有时候偷东西是不可避免的,最后以腿断的悲剧收场。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无意识到死。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和摧毁了他的灵魂,也摧毁了他的身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的.悲情,批判其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对他表现出了善意和必要的同情。比如他写道,他教“我”读书,给孩子发香豆,但他在店里的品行比别人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了一句好话”。

这些描写引起了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反感。这就是孔乙己杯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生活在麻木冰冷的社会环境中的不幸的人。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大于身体上的痛苦。作者把孔乙己的外貌、衣着、体态、语言、动作交织在一起,让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以一种立体感展现在读者面前:他不出名,但很傲慢;四体不勤,但懒;穷,却死而爱面子;悲痛欲绝,却又麻木不仁。晚年的孔乙己,被“一切都是劣等的,只有读书高”的封建思想毒害,慢慢爬走了。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最近在看林语堂的《京华烟云》,说来惭愧,长到20来岁,很多名著都没看过。记得当时是看到网上书城有一个影视原著的栏目,瞥见《京华烟云》的原著者是林语堂先生,突然来了兴趣开始读这本书。林先生的名字很熟悉,应该是高中的时候读过他做的文章,依稀记得他是我的老乡,以及文字的功夫十分了得。

我本是一个很挑剔读书的人,喜欢的书,看上几遍都不烦,比如《红楼梦》,不喜欢的书,就算勉强自己去看也是怎么也看不完,比如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十年前读到哪里,现在还是读到哪里。

说的是北京城里几户富家的少爷小姐们在动荡年代的爱情生活故事。林先生颇有些有意思的句子,让人看了不禁赞叹,有时候给人似曾相识见红楼的感觉,比如银屏说:我又不是你们家买下的人,总有一天要离开了这里,嫁给平实庄稼户的。不是很像袭人对宝玉说的一番话吗,巧的是所处的情形也相似。又比如说到木兰大婚,有四人专管杯盘碗碟,有四人专司迎宾送客,有四人只管.......等等,像不像贾府大丧凤姐儿指挥的场景;还说到姚家买下王爷家的花园,连园景都修得像大观园似的,还有“青纱橱”,楼台水榭等等。对林先生的生平并没有研究,不过借着字里行间猜测莫非林先生也很喜欢《红楼梦》,《京华烟云》里相似的场景是向曹先生致敬来着,不过仅仅猜测而已。这是我自己在读书时发现的一点乐趣,觉得很有意思。读书真是一件可以让人平复心情的好事,虽然我说不上什么具体的道理,不过确实对我有这样的效果。每每看到精妙的句子,就觉得实在是绝妙之极,恨不得自己也能写出这样的佳作,把好词好句收集起来,闲暇时候点评点评或做点发展扩充,实在是一件有意思的事。年少的时候认为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现在看来读万卷书和行千里路同样重要。书中没有黄金屋,也没有颜如玉,书中却自有一份韵味在。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读完《柳林风声》这本书,我不禁深深沉浸在如诗如画的风景中,也深深被鼹鼠、河鼠、獾、蛤蟆四个小动物间感人的友谊打动了。

鼹鼠一出场就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善良、害羞、对河上的生活一无所知的动物。自从遇到河鼠后,总是受到河鼠的照顾,河鼠很热情、善解人意,从不嘲笑鼹鼠,而是尽自己所能去帮助鼹鼠。特别是读到鼹鼠在夜晚阴森恐怖的野树林遇险后,我紧张极了。

当我读到聪明又勇敢地河鼠果断地去解救鼹鼠时,才松了一口气。老成持重的獾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总是胸有成竹,不慌不忙,很有威信。这三个好朋友相遇后,没有忘记总是闯祸的蛤蟆,蛤蟆喜欢炫耀自己的富有,挥霍无度,不懂节制,朋友们始终没有放弃劝阻蛤蟆,后来蛤蟆的家产被黄鼠狼霸占,是鼹鼠、河鼠、獾三位朋友使用计策,赶走了黄鼠狼帮助蛤蟆夺回了家产。蛤蟆最终也被朋友们感动,改变了自己。

我想是朋友们真挚的友谊改变了蛤蟆,是朋友的爱心打动了蛤蟆也打动了我。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只要心中怀着爱,一定会创造奇迹。

我觉得我们的豌豆小五班,就像他们一样,大家都互相帮助、和睦团结,我回想起那一次上体育课我生病了,难受得哭起来,老师和同学来搀扶我;期末考试前发烧没上课小林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当天的作业;想起抄笔记看不清黑板瑶瑶主动让我坐在她的桌旁……

在我们豌豆小五班的点点滴滴都让我感到开心和温暖,也让我更加热爱我们这个集体。

同学们,让我们珍惜身边的爱与友情带来的温暖和幸福吧!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27

这本书是由杨鹏著作的,他是童书作家,动画编剧,影视剧片人。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还是幻想大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杨鹏在某天写作时,看见桌上一张草稿纸,突然浮想联翩,幻想草稿纸下面是不是躺着一个拇指小人,于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最初的创意就诞生了。

每一本的第1篇都会一个故事情节来引出爸爸为什么会只有我们拇指那么大,原因是因为妈妈老师骂他,骂他一次缩小厘米,时间长了就成了拇指大了,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见识杨歌的一举一动,正因为这样,他成了名副其实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爸爸,变小以后,发明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聪明饭,后悔药,摇钱树等等。

百变昆虫想写了杨哥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直被欺负的螳螂,杨哥把它救了螳螂,螳螂给他一片金叶子,杨哥把金叶子交给了爸爸,爸爸__了金叶子的一部分,按金叶子找来一些昆虫,杨哥还被蜈蚣咬了,但是爸爸却从动物体内提炼出液体,射入杨歌体内,杨歌变成了大力士,一下子把桌子拍碎了。

后来,杨哥的爸爸发明了百变魔表,神奇戒指等发明杨哥带上他的拥有了昆虫超能力。他见义勇为,杨歌利用超能力抓劫匪,打击____,预知地震?有一次班上来了一位转校生绿蒂,原来他是绿星人,正是她化做为螳螂,警告杨歌地球即将受到邪恶力量的功击,最后杨歌靠爸爸发明的昆虫超能力,拯救了地球。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28

寒假在家,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俄狄浦斯王读书心得体会 篇29

万历帝、张居正、申时行、海瑞、戚继光等一批历史人物在黄的笔下重新闪现出灵光,掩卷而思,我们也不得不考虑人在官场,特别是中国社会应该如何适应。

读这本书,使我想到一句夏新公司总裁李晓忠会议上的话:“如果你现在对共产党不满意,则更要入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改变她!”诚然,对中国社会也是如此,如果你想改变中国社会,则首先要适应这个社会上的规则,也只有这样你才能够改变社会。

但在万历时期,却没有人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万历帝采取消极的做法,使得朝内矛盾增加;张居正采用高压策略,令压力在其去世后瞬间爆发;申时行总结经验,却采取中庸之道,基本一事无成;海瑞用其独有的性格,在精神上可以照耀千年,却无法与现实接轨;戚继光虽心有国家,外在表现却是组建私家——“戚家军”,这在任何朝代都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综合以上,我说充分认识到“目的”与“途径”各有所重,可以说,目的重要,达成目的的手段更加决定努力是否成功。很多人都可能想为国家出力,但如果途径不对,则目的无法达成。

中国毕竟不具有一个直来直去的文化,大家讲“面子”,重“含蓄”,所以做事的手段就更显重要。在西方,“沟通”同样是一门科学,而在中国“沟通”却更重技巧。即然是技巧,作为当事人就要有识破别人真实目的的能力。

万历皇帝在别人指责张居正之时没能认清这些人的真面目,所以酿成后来的一系列问题与错误。所以这要求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一个人做一件事他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其达成的效果是什么?这都非常重要!

正如唐朝魏征所讲,一个连亲情都不顾,边儿子都可杀的人是不值得信赖的。所以,一个人做事情如果违反大原则,其心术则肯定是有问题的。

当然,我们也不提倡海瑞似的作风,因为人毕竟是人,有“阴”、“阳”两面,即私俗与奉献精神并存,所以在制度完善的情况下,肯定比低薪要好的多。

所以,今后一定要记住,要改变社会,首先要适应社会;要改变一个人,也要首先与这个人建立良好关系。同时,要认清一个人,首先看其言行,但最主要是重视其言行背后的真实目的及即得利益者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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