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汇总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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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通过一段孤独的旅程,展现了人生的意义与自我发现,唤起对生命的深刻思考与感悟。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

鼻子无法呼吸、心抑制不住的颤抖下看完了这本书,很美好的结局,希望每个人都找到自己重新孕育生命的感觉。

在自己看最后一章中,不断的看到想到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并曾经一直在路上为之祈祷的那些过客(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快乐精灵留给我的是永远的微笑,虽然他有烦闷的时候,但他还是会给我微笑;妈妈走时的安详与解脱,我每日骑车在不同医院奔波的路上只为告诉她爱她、想她;我牵着婆婆的手在小区里四处游荡,她捡起一片树叶视若珍宝,我给她带上一朵小花她笑颜如花;最后她们离开时肯定是都已经厌透了这个世界,每个人眼神最后都是空洞的,无论那时我们怎么想留住她们。如今我才明白,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都有自己的路走,都要重新来过。

写到这里时,心理平静了许多,从新审视这本书,还是值得推荐一读。在随着哈德罗一起行走的路上,你也在不断反省自心,不断发现生活中自己和别人新的优点,不断的看到被自己忽视的各个角落的美!一个人的朝圣,一个家庭的救赎,慰籍了3个人及其周边的人,这个圈子有多大,你来想吧!

又一个周末的早晨,一本好书带给我的快乐把一周的疲惫洗去,看到了早上明媚的阳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

读书,有时让人十分恼火,既不能喜新,也不能厌旧;既要十分认真,还要理解透彻。有些名着,不是只读一遍就可以了。书读百遍,其意自见。通过自己语文功底的深厚,就会理解得更加透彻了。

不过,书也让人高兴。孤独时它把你带入美妙的童话世界,让你领略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一个个精彩的动作、语言、场景描写,让我们留恋忘返,让你为书而狂。

生活是苦尽甘来,而读书更像一把宝剑,历经千锤百炼,才能削铁如泥。虽然有苦,但成功后,回首那酸甜苦辣,却是一番美丽的风景。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3

水平实在有限,但还是没忍住水了一段。

18暑假,家中无聊,因徐大乐的一首同名歌曲《一个人的朝圣》开始翻看。前几天出校与两同学闲逛,也刚好看到了“要么庸俗,要么孤独”的网易热评。这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巧合吧。至此,全书读完,也不过几个小时,虽未搁下,但这过程我却使其持续了半年多。虽有走心但并不太多,这也许是假读书吧。书中诸多细节,记忆已然模糊,有时甚至成为催眠之佳品,细细想来,并非书中不足,实属个人问题。此问题缘由,也刚好与我目前对看书的想法相对立:多读书,多修心。

关于想法:原生家庭对于个人的影响,是不容易被自己注意的,是潜移默化的,更不是随便就能改变的。但不管何时,这是值得自己哪怕用一生时间去跳出来的的。?应有一天,你心中虽仍有疑惑,但已充满勇气,“不计得失”的走向那“一个人的朝圣”。

以上便是此刻的我,与《一个人的朝圣》的全部交集了。也许以后还会有,也许没有。不管怎样,希望自己越来越好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4

一个人的朝圣,最初不知怎么接触到这本书的,或许是朝圣这样的词语吸引了我,在我看来,朝圣,是神圣的,是难以亲近的,它为什么会出现在一本书的名字中?直到看完整本书才明白。

这本书花了我两段时间,开始时已快临近期末,医学生的魔鬼考试月,一切都向考试看齐,所以我只是看了一部分,考试完又想玩,又要过年走亲戚,以至于这本书的战线拉的太长,新学期,熬了几个夜,终于看完了。

哈罗德的朝圣,在我脑海里就像放电影,他一路走,我跟着全程脑补。一边看,一边疑惑着,朝圣,真的是朝圣吗?我看不然吧,或许换成探望?拜访?…………更为贴切。但当我看到结尾,才知道,哈罗德去疗养院看奎妮可以用拜访、探望之类的词,而哈罗德发现自己的内心选择却足以用朝圣了,因为只有朝圣,才能找到最真的自己。

哈罗德不顾妻子的反对,选择步行去见奎妮,我觉得可能当初哈罗德也是脑子一热,因为我发现一开始哈罗德总爱想起一些事儿。走着走着,离成功越来越近时,哈罗德却想放弃了,真的很怪,坚持了那么久,就要放弃?!也许是太累了,也许是不知见到奎妮说些什么,也许是那群随行者们捣的鬼,真的,那群随行者就像社会上的多数人的一个缩影,在他们看来,朝圣只是一次愉快的交易,简单行走的背后是名与利。幸运的是,哈罗德对随行者的态度从最初的接受,到包容,再到最后的默默离开,也许,他内心的改变是他还能坚持下去的一大缘由吧。

这篇小说主人公是哈罗德,退休生活暗淡无味,索性说走就走,待得豁然开朗,才觉,原来当初最美好。转而一想,哈罗德的故事像是在说每个人,弯弯绕绕兜了大半圈,最后又回到了原点,只是这个原点已经变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很早前看了一小部分后就搁置没看了,前段时间看《月亮与六便士》,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起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月亮与六便士》看完后就迫不及待的翻出这本……

全书分为两册,第一册讲主人公哈罗德为探望病危友人奎妮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的故事,哈罗德的出发点是为了给予友人希望,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同时,其妻子莫琳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第二册讲奎妮在病床上等待哈罗德的过程中以信件的形式复述了这个故事,也是奎妮的自我忏悔自我救赎,算得上是奎妮心灵上的一次朝圣之旅。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旅程的最后一小段,哈罗德告诉妻子莫琳自己坚持不下去了,想要回家,莫琳却一直劝他坚持自己的立场,鼓励他继续;终于哈罗德克服了自己的心理因素,调整好心情,到达了目的地。在最艰难的时刻,心里可能涌现出想放弃到念头,但只要有一丝不想放弃的念头就会一定会完成。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陶冶人的情操,还可以让人们获取大量的丰富的知识。心情不好时,读些幽默搞笑的杂志,会让心中的不快都烟消云散,心情自然就会同阳光般灿烂;心情愉悦时,阅览些抒情美文,便更体会到生活的美好;感到前途渺茫时,看看古人的立志文章,思路就会柳暗花明,心情豁然开朗。书是人类心灵的港湾,是生活的调味品。

一直很喜欢看书,高中时功课比较紧,一般也没什么时间去看名家们的小说,一直都挺遗憾的。现在进入了大学,功课不再像高中时那样紧。因此我会有很多业余时间来读书,读那些我渴望已久的作品。这不仅满足了我的.读书欲望,更充实了我大学的课余生活,一举两得。

在图书馆看到了巴金的作品,真是爱不释手,《家》《春》《秋》激流三部曲一直都是我想读的,现在终于有机会拜读了,先借阅了小说《家》,借读书会活动来和同学们分享一下。故事的写作背景是“新文化运动”时期,小说的主人公有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爷爷是整个家族的大首领,但他却是一位极其刻板,封建守旧的老头,三兄弟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成员庞大的大家族中。觉慧聪颖,深得家族成员的喜爱,虽然抱有远大理想,但却不敢反抗,对父亲和爷爷是悉听尊便,娶了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并且放弃了自己的学业,一味的听从长辈们的安排,父亲死后,挑起持家的重担,把自己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刚出生不久的儿子身上,每天麻木地生活着。而觉新和觉民两兄弟却与大哥截然相反,为大哥的遭遇感到愤愤不平,同时又接受新式教育,受

外界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他们的思想远比大哥先进,并敢于反抗封建礼教。新思想的潮流时刻激进着他们,他们也曾劝说大哥,并鼓励大哥阅读《新青年》,大哥也是有思想萌芽的,但多年的生活压力让他默默地将新思想埋藏于心底,阻止了的进一步发展。大哥的悉听尊便让兄弟俩很是不解,甚至有些气愤。故事结尾处,两兄弟与大哥的隔阂越来越大了,兄弟俩在新思想的指引下,反抗家族的命令,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天空,而大哥仍是唯唯诺诺,妻子难产死后,变得更加麻木了。

看完后,我很佩服觉新与觉民两兄弟的勇敢与智慧,他们的反抗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胜利,是先进知识分子的典型代表。青年就应该具有这种激进思想,敢于排斥那些消极的封建意识,积极的接受新思想.新文化,不断地充实自己。当然,我也很同情大哥觉慧,从小衣食无忧,长大后,一味地服从长辈们的命令,害怕激化家族内部矛盾,引发冲突,一味地忍让,葬送了自己的前途,牺牲了自己的远大理想,不过,我又有些不理解,既然有新的思想,为何不利用呢,反而只是一味麻木的活在旧思想中,真的是鲜明的对比。这让我坚信:青年的进步思想可以推动社会的发展。

读书会让我的思想有所进步,让我的感情更加细腻,书不仅给我带来许多欢乐,更教会了我知识,是我最好的朋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增加见识,陶冶情操,培养审美能力。读书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必不可少的活动。为了培养大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创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学生文明素质。我班以世界读书日为契机,特举办以“阅读·悦心·约未来”为主题的读书会活动。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夕阳之辉。一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但是由于工作的限制,上班族们不能向学生那样坐在课堂里学习,而读书就成了我们最有利的知识武器,通过书本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也不受空间的限制,方便的学到新的东西,扩展新的思路。总的来说,读书对于我们个人成长的好处可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牛顿说过他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看得更远,科学巨人的虚怀若谷自然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可以从中学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书籍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的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书本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体现,通过对他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的完善自己,大大的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这样来实现的。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是从头开始,那么,无论多么伟大的人,做出多么大的贡献,人类社会最终还是在原地踏步。由此更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了。

二、读书开阔人的视野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就像做股票的人都应了解当今的政治经济形势,以便能更好的分析股票走势一样。研究物理学的学者们都要有一定的化学和其他基础,才能有所成就。记得一位诺贝尔获奖者在复旦做讲演时就曾说过,现代科学已没有明显的界限,你必须对相关的科学都有所了解。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位广泛学习的典范,他虽然只上过中学,但由于他发奋读书,十九岁时就能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实践后,他也没有间断过学习和研究,从而被马克斯称为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广博渊深的知识,对恩格斯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的传播科学共产主义理论有很大的帮助。

从它的经历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知识的力量,更能体会到书本作为人类掌握知识力量的有力武器的巨大作用。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7

英语是一门学语言的学科。通常情况下,刚开始,学生对这一学科都具有浓厚的兴趣,可随着课程的不断深入,要求记忆的词汇量逐渐增大。大多学生在单词的记忆上都感觉很难,而且,有的学生因此而产生厌学情绪。针对英语教材设置特点,如何使学生对英语学习有兴趣?仔细阅读了《给教师的建议》中的部分章节,对自己有了更深的触动。

“兴趣是的老师。”因此,在课堂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我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在教学中我常遵循以下的教学方法,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1、第一时间教会学生一些日常用语。

初学英语时,学生都感到有一种神秘感,想尽快说一些英语。我选择一些耳熟能详的口语,尽快教会学生,能极大地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如: Birthday.等一些在电视或日常生活中能听到学到的英语。

2、以有趣的方式教学

在课堂英语教学,要使教学生动活泼,气氛热烈,就要形式多样。例如:教动物单词,可以通过动物的叫声引出各个单词,以孙悟空、唐老鸭、米老鼠等动画巩固单词,再形象地利用动物的动作,学生一边做动作,一边学习monkey,duck,mouse等单词,滑稽的动作表演引来学生一阵阵笑声。最后,教师利用多媒体动画片把学生带到动物园,复习巩固单词。

3、多创造表演的机会

在新教材里,Let′s talk,Let′s do的内容非常适合学生表演,我就鼓励学生到讲台上说英语,或分组表演,既锻炼了学生的口语能力,又可以使学生产生一种成就感。这种成就感使学生产生了自信心,一个人有了自信心,就能使自己不屈不挠地继续学习,从而提高了学习的兴趣。

4、尽量帮助学生减压、多多创造成功机会

学习兴趣的保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习的效果,取决于学生能否获得成就感。所以,利用多种方式,从多方面为学生创造成功机会,才能诱导学生参与学习活动,产生成功体验,从而激发形成自我学习的内部动力机制。对学生的表现采取欣赏鼓励的态度,对学生的错误采取宽松包容的态度,就不会伤害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受到的压力越小,学习的兴趣就越高。比如,在提问学生时,当她/他不能回答问题时,建议她/他“拨打”求助“热线”,请自己的好友帮助回答,也可以允许学生要求提示或去掉错误答案。只要回答正确,都给予他们热情的鼓励和夸张的语言表扬,让他们充满自信心,感觉英语没有什么了不起,自己一定能学好它,从而树立起英语学习的心理优势。

5、小组活动有利于学生掌握词汇,使学生感觉英语学习不难。

英语的一大特点——词汇量大,要求记忆的内容多。通常的教学方法是,教师教读几遍,然后让学生读来背。有的学生经过不断的机械记忆,能够记住几个单词;可有的甚至根本不会读。照这样下去,学生会感觉学英语很难,这导致了大多学生不喜欢英语。对此,我采取小组活动的形式,更有利于学生掌握。即把全部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一组里进行手拉手帮扶活动。首先,会读的同学帮助不会读的同学,让不会读的同学也变得会读。因为学生与学生之间更好交流,所以,记单词也有一定效果,而且还可用学过的单词说话。这样,不但使学生很快掌握枯燥的词汇,还增进了同学间的友谊,有利于学生社会协作能力的培养。可是一星期三节英语课,学生上完课后根本没时间进行小组活动,多数时间都是用在写语文和数学作业中,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练是根本达不到学英语的目的的。这也是我们英语老师目前感到最头痛的事。

6、鼓励关照落后学生,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教学中我一方面指导和帮助较差学生,另一方面鼓励和要求学困生尽努力去完成教学任务。利用课间午休和托管时间帮助后进生学习基础知识,并协调好班主任和家长的工作,以利于自己工作的进行。

通过上课、辅导、观察,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是自己在课堂教学中还需变换多种方式保持学生学习兴趣,二是学生学习英语一定要有好的习惯。学习英语和学语文一样,都是学语言的,要求语文大声朗读,因此英语更要朗读,甚至比语文读得还要多;课后及时复习相当重要,学生在课堂上学得快,忘得也快,如果不及时复习就无法跟上下节课的新授知识;掌握单词的发音规则,自己能试着读出并根据发音写出单词的拼写。功夫用在平日,这点对自己和对学生都非常重要。

“兴趣是的老师”,有兴趣才能把课本教活、教好。有了爱好,学生才能想学、乐学。我认为提趣是小学英语教学的根本。那么,如何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爱好呢?

一、形式新奇,培养学生爱好

1、运用教具和电化教学手段培养爱好

丰富多彩,形象逼真的画面,使学生获得身临其境的真实体验激发学生们强烈的求知欲,提起学生们对英语的爱好,使学生们在不知不觉中熟悉了英语,练习了英语。

2、开展课外活动,培养爱好

开展多种有爱好的课外活动是培养学生英语学习爱好的有效途径如开展简单的英语会话,What’s your name?My name is……How old are you?高年级的学生可以用英语表演一些简单的小节目或老师给学生讲一些英美国家的风土人情天文地理等知识。这些活动不仅可以增强学生学习英语的信心,保持学习英语的持久爱好.而且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英语,增强实践机会,调动学生学习英语的主动性。

二、组织情境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爱好

小学英语教学以口语为主。重在交际,在听、说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读写能力课前,老师首先应该认真钻研教材,吃透重点。在突破难点上下功夫,努力将每个步骤安排得井然有序。在教学过程中,要尽可能创设语言学习情景。可采用时说、时笑、时唱、时跳、时画的方式。表现出各种神态表情。引导学生投人角色,主动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真正使英语课堂成为”寓教于乐的学习乐园。

三、培养情感。激发学生的学习爱好

教育家夏丐尊说过:“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育没有了情感,就成了无源之水。教师对学生真挚的爱是我们感染学生的情感魅力。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爱好。在课堂上,教师从自己的举手投足向学生传递关爱、信任、期望等信息。以情激趣,多表扬,少批评;多鼓励,少指责。

这一年来,我在教学方面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多问有经验的教师请教,他们都热心的帮助我,如果有需要我帮助的老师,我便义不容辞和同事们的相处让我感到大家庭的温暖,这更让我信心百倍。

当一名小学教师,担任课程多,作业多,上课时间长,好些时候,根本没时间批改作业,只好在课间、晚上批改。自己刚接触小学教学,课程不熟悉,没有时间备课,只有占有晚上的时间。由于小学生年龄小,班上的各种杂事都得老师处理,还有同学之间的事情,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都得完成,感觉做一名小学教师是有点累。但是每当看到同学们那一双双渴望知识的双眸,我的心里就充满了信心和力量。

我深知一个教师的责任,师者,传到授业解惑也。如今语: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我总是主张,教育一个学生,先要教会他如何做人,然后再谈到学习知识。一个人如果没有健康向上的品性,没有对他人的爱心,没有对社会的责任心,那么这不是一个健全的人。要想培养祖国未来的接班人,首先,教师自身要思想境界高尚。

教师是清贫的,但是清贫没有戳伤我们奉献的热情,每天披星戴月,深夜的烛光执笔,如春蚕吐尽情丝,如耕牛耕耘于龚田,这是汗水的浇灌,这是心血付出的剪影。为了我的学生,我甘愿付出。没有丰厚的物质回报,它的性质不是金钱交易的劳动,是爱的趋势。金钱在这种高尚的行为面前轻烟般失去它的厚重。

教师也是富有的,那是心灵的充实和甜美,看见一颗颗幼苗在自己的浇灌下茁壮成长,还有什么比这更能感动人,吸引人呢?

每次遇他们幼小而纯洁的心灵接触,都让我心中充满着感动。我在对生命的感动中完成着我每一天的工作。

现在我的感受是,作为一名小学老师真好,孩子们净化着我的心灵,我塑造着孩子们纯洁的心灵。

作为一名教师,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使自己的教育教学质量有所提高。我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这本书,受益匪浅,从中选出这几个“建议”谈谈我的想法。

一、教师,珍惜儿童对你的信任

“教师面对的是儿童极易受到伤害的,极其脆弱的心灵,学校里的学习不是毫无热情地把知识从一个头脑里装进另一个头脑里,而是师生之间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的心灵的接触。”其实,师生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融洽的,教师应该学会蹲下来看学生,使他们感觉到你对他是公平的,信任的。每个孩子都有他的可贵之处,在教师的眼里学生没有好坏之分。在学生做好的大时候,我们应该给他们更多的鼓励;在学生做的不好的时候,我们更要关心和指导他们向正确的方向前进,使他们在认识的道路上更进一步。不要加以指责,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有很脆弱的地方,孩子也是一样。其实他们也很痛苦,作为教师就是要时刻给他们启发和鼓舞,使他们看到自己的进步,使他们有自豪感和尊严感。

二、教学相长,取长补短

“如果你发现绝大多数儿童练习本的字迹端正秀丽,错别字很少,那么这就是个明显的征兆:在这个班级里学生可以学到许多东西”

想一想,我这几个月的教学其实真是这样的,“练习本”就是学生习惯养成的一面镜子,也反映着一名教师的教学效果。对于新教师而言,学生习惯的养成是今后有良好教学效果的基础,我所缺乏的也就是这一点,要时刻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真正得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使得他们在今后的学习中能更省力更有效。

要对同事们的经验加以研究和观察,并进行自我观察,自我分析,自我进修和自我教育。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

“学习优秀经验,并不是把个别的方法和方式机械的搬用到自己的工作中去,而是要移植其中的思想。向优秀教师学习应当取得某种信念.”

三、教师的教育素养

“关于学校教学大纲的知识对于教师来说,应当只是他的知识的事业中的起码常识。只有当教师的知识视野比学校教学大纲宽广的无可比拟的时候,教师才可能成为教育过程的真正能手、艺术家和诗人。”其实,要想达到这样的境界,我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读书,读书,再读书,——教师的教育素养的这个方面正是取决于此”想想自己,在这方面做得确实不好,每天不停地忙于备课、上课、批改,管理班级,总是抱怨没有时间读书,但闲暇时又懒得动,而那些教育书籍却安安静静地躺在书架上,早已落满了灰尘。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想起找一点书来,看看有没有可以借鉴的文章,有没有可以参考的教案,此时,想一想实在是可悲!可怜!现在觉得自己还年轻,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还足以能“应付”小孩子,然而面对飞速发展的今天,可以说孩子们的视野更加开阔了,我们不得不时刻要求自己要走在前面,那么惟有读书才能武装我们的头脑,才能让我们摆脱“坐吃山空”的尴尬境地。而读书的这种意识更应该是发自内心的需要和对知识的渴望。

年轻的我对于教师这个行业还存在着比较稚嫩的想法,而学习对于我来说是补充自己,使自己成熟的一个的方法,我要不断地学习,积累经验,使自己能成为一名名师。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8

在北京一个叫做小羊圈的巷子里,有一棵老槐树。

老槐树不知道在这里多久了,孩子们都喜欢在槐荫下玩耍,因为这里有槐豆槐花与槐虫可以当做孩子们的玩具,还有一片树荫可以让大家在暑气肆虐的时候纳凉。槐树旁是一户在这里住了几十年的姓祁的人家,一家四代都住在一起,也就是四世同堂;门牌一号是一家姓钱的人家,钱先生不喜欢出门,就喜欢在自家后院里侍弄花草;祁家对过是李四爷的家,李四爷为人很好,待人热心,永远自动地为大家服务,对谁都愿意帮忙;三号是小羊圈里最体面的房,三号的主人,冠晓荷有两位太太,祂们总是走在最前端……

然后,渐渐起风了,卢沟桥事变爆发。

不久,北平陷落这股风就像是深冬寒风一样,在炎热的天里把整个北平吹得像是秋后的落叶摇摇欲坠。人们的心都凉了,李四爷站在槐荫下和以前一样向大家报告该怎样准备,然后坐在那里呆呆地看着绿色的槐虫。

老槐树随风摇曳,不说话。

我想老槐树可能一开始也像祁老太爷一样,觉得事情肯定不会很糟糕,但是心中还是有些惴惴不安,当祁家老三——瑞全离开去保家卫国的时候,我可以看见老槐树轻轻摇摇自己的枝叶祝祂好运;但是事情很快就不受控制了,三号的冠晓荷在大赤包的怂恿下跑去向日军告密,因此钱老先生被那群兽兵带走关进了监狱,我可以看见老槐树十分气愤,恨不得自己能够离三号的房子更远一些,但是老槐树不能动,祂只能叹了口气,然后继续随风摇曳……

事实证明,三个月一切结束这简直就是个幻想。一天又一天,老槐树虽然可以不用担心柴米油盐,可以不用在意弄堂外隆隆枪炮,但是祂仍然只能看着住在小羊圈里的人们在受苦。即使老槐树有槐豆槐花与槐虫,祂不能拽回越走越远越走越歪的瑞丰;即使老槐树有槐豆槐花与槐虫,祂不能站出去去为了自己的国家而与侵华军进行斗争;即使老槐树有槐树槐花与槐虫,祂不能阻止那群兽兵将脚狠狠踢向李四爷……

三个月慢慢慢慢地拉长变成了八年,八年对老槐树来说不算什么,可这八年却让老槐树刻骨铭心。当年在槐荫下一期侃大山的人们一个又一个被时间的洪流裹挟走,逐渐冲淡了痕迹,但是老槐树会记得祂们,记得小崔,记得孙七,记得李四爷,记祩傩太太,记得小文夫妇……

但是在最后的最后,老槐树定会有些欣慰,因为这噩梦般的八年终于结束了。

小羊圈里,槐树叶儿拂拂地在摇曳,起风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9

轻轻翻开《筑梦路上》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第章“美好生活创新来”。语文课写作的`时候,老师要求我们要学会思考,学会创新。数学课解题的时候,老师引导我们发散思维,努力创新。我们大家都知道,只有创新,才能有创造,只有创新,才能收获成功。

有这样个认识,所以,我努力品读着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感受着每个人的创新故事。我发现这本书里的那些执着的创新人都有个共同点,这些创新楷模就是用自己的知识和汗水取得项项科研创新乃至发明创造成果。他们的实际行动也再证明,在创新的道路上需要执着,需要毅力,需要吃苦耐劳。

诺贝尔科学奖的中国本土科学家——屠呦呦。她几十年如日地对治疗疟疾进行研究,最终,发现了青蒿素,为人类的生命健康做出了贡献,为科研人员打开了扇崭新的窗户。

浙江大学的刘若鹏在艰难的条件下发明了“隐形衣”,可以引导微波转向,从而防止物体被发现。这成果在中国乃至世界都引起了轰动。这切,都因为他具有百折不挠的创新精神。

创新成就未来,未来呼唤创新!不要认为创新距离我们很远,其实,我们可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也许,你的细致观察会让你发明充气雨衣,也许,你的突发奇想会让你创造出自动拖把。让我们起多多观察,多多思考,多多实践,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新未来!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今年寒假,妈妈上网给我买了一本很好看的书《数星星》。这本书是由一位叫洛伊丝。劳里的美国作家写的,它还获得了“1990年纽伯瑞金牌奖”,我刚读了几行就爱不释手了。书中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年仅十岁的丹麦小女孩:安妮的故事。当纳粹占领丹麦后,每个街道转角都有德国士兵监守着。安妮有一个犹太朋友,而当时德国人就要捕捉犹太人。安妮为了保护自己的朋友和家人,勇敢地面对德国士兵。在经历了一场又一场与德国人的较量后,她终于学会了勇敢,也终于懂得了保持勇敢的艰辛,还明白了作为丹麦地下反抗分子需要多么大的勇气。

在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丹麦人面对德国士兵时的恐慌,还明白了当一个人在面对自己害怕的人时,一定要沉着冷静、勇敢机智,不能退缩,要战胜心理的恐惧。安妮与我一样大,她能独自一人勇敢地面对德国士兵,机智地与他们周旋,最后让高大凶恶的德国士兵打了“退堂鼓”,也保全了自己与家人、朋友们的生命。而我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我深深感叹这位作家的文笔,她竟然能写出这么好的一本励志小说。我想再把这本书仔细读几遍,就能进一步的体会作家想表达的意思。我也要学会克服自己心里的恐惧,希望以后,我也会变得像安妮一样,勇敢面对生活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1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利用上下班的零碎时间7小时48分,经历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历时87天步行了627英里的一个人的朝圣。

书本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新奇情节,只是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木讷、内向、孤僻、固执、善良的老人,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而几近疯狂的坚持完成了一个徒步的朝圣之路,从而演绎完成了内心和自我的救赎。

对哈德罗来说,一切都只为了一个承诺,无关信仰,最多也就是一个为了祈求故友活下去的一个信念,但就是这一个信念,让他在麻木到即将放弃的人生之末,用他一生中最为疯狂的行动完成了这一个灵魂之旅,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幡然醒悟还有很多事情可做。

一切都是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轰轰烈烈,连顿悟都是淡淡的。随着老人蹒跚而日渐稳健、迟疑而后又坚定的脚步,带领我们逐渐深入思考,关于人性、爱情、家庭,关于信念、坚持、放弃,关于孤独、伤害、失去,关于宽容、原谅、祝福,关于接受、改变、离开......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所有人事物都只是陪走一程,尤其是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才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青涩而甜蜜的怀念,那些遗憾又悔恨的羁绊;那些快乐又唯美的曾经,那些痛苦却压抑的过往……那些一点一滴的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所逃遁;那些曾经的纠结与悲欢,在困难的行走中渐次平淡。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读完了《小青石》这篇文章后我思考了一个问题:在人生道路上,什么才叫有意义的生活?

《小青石》向我们讲述一块小青石被水冲到岸上的故事。一天,一块小黑石被冲到了岸上,它觉得在岸上生活很舒服。过了几天,小青石也来到岸上,它觉得讨厌这种生活,羡慕水晶,因为它们成了项链、耳环,在人们胸前光彩夺目。后来,小青石和石块被铺在路上让人们走。这时,它不再羡慕水晶,它觉得支持大众的脚才是有意义的生活。

我们的老师就像小青石。他们曾有美好的理想,可以去当作家,科学家……可是为了培育人才,他们从事了教育工作。他们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反复讲着一些简单的问题,从“a、b、c”,从“1+1=2”开始,可是哪个科学家、文学家不是这样过来的呢?他们为人民做出巨大的贡献都离不开老师的浇灌。老师像蜡烛点燃自己,照亮了别人!

愿攀上高峰的人们不要忘记小青石铺的路,愿盛开的花朵永远不要忘记辛勤的园丁!

评语:作者由小青石想到老师的工作,想到老师的无私奉献,很真实,很引人深思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作为周国平先生的第四本随感集《把心安顿好》,所收文字主要写于20__至20__年间。

作者在《序》中这样概括近几年他的价值观:“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和心灵,把命看好,把心安顿好,人生即是圆满。”这也是作者将这本随感集定名为《把心安顿好》的主要原因。

读周国平先生的作品,以前只是零星地接触。这一次读他的《把心安顿好》可以说是比较完整地接触到了他的整部作品。这本书从《价值观》一文导入,谈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价值观”的问题自始至终都贯串在整个作品之中。在《价值观》一文中,作者这样写道:“把心安顿好,就是要积累灵魂的财富,注重内在的生活。”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更应该去追求精神上的快乐。

作为哲学家的周国平,在审视人生及其意义的时候,我始终觉得他的内心很淡定。这种淡定来

自于他对生活的深切感悟,来自于踏踏实实地把平凡的生活真正过好。这样一位大师级的人物,他凭借自己丰富的心灵、敏锐的洞察力,思考并解剖着我们平凡的生活。作者在《内在生活》一文中这样论述:“一个人越是珍视心灵生活,他就越容易发现外部世界的有限,因而能够以从容的心态面对。”面对纷繁芜杂的社会,作者的心灵是丰盈、快乐而坚定的。

把心安顿好,一个人也只有把心安顿好,才不会被形形色色的较低快乐的诱惑所沾染。同时,他自然会凭借这种精神的快乐“定力”来抑制外在的干扰。在评价当前人们价值观的时候,作者这样说:“真正可惊异的是,我们时代的价值观竟然变得如此单一,大家说着做着的都是一个字:钱!钱!钱!”钱似乎是生命的一切,人们的追求方向和目标产生了很大的问题,每个人必须认真思考,自己做主。

不要被外在的物质欲望迷惑了我们的内心世界,静下以来,认真对待平凡的生活,从经历中、情感上、感悟里去丰富内心世界,追求精神层次的境界。通过追求精神的内容达到精神的快乐,这才是作为万物之灵的最高境界。

面对教育,周先生更是表达了自己的愤怒,《问责今日教育》中说道:“现行教育的尺度极其狭隘,无非是应试、升学、就业,其恶果是把孩子们培养成片面的人、功利的人,既不优秀,也不幸福,丧失了人生最要的价值。”在孩子发展这一方面,周先生还是注重人文精神的全面发展,他对当前的应试教育这样斥责:“从长远来看,孩子将来是否有出息,身心的健康生长远比一纸文凭重要。”他还这样担心孩子们将来的价值观:“在他们未来的人生中,在若干年后的社会上,童年价值被野蛮剥夺的恶果不知将会以怎样的可怕方式显现出来。”教育的体制不改,寄生在教育中的许多弊端真是很难改变啊!

把心安顿好,我们每个人是否真把自己的心安顿好了?我们以怎样的价值观及方式才能把心安顿好?这些都是当今我们每个人需要认真去思考的问题。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在飘着雪花,吹着寒风的冬日里,一个满头金发的女孩,蜷缩着身子,穿一身薄薄的满是补丁的的衣服蹲在墙角里。她是谁?她就是卖火柴的那位小女孩。

她,仅有的财富就是一盒火柴,那又有什么用,没有人去买。她只有在划出火柴的一瞬间感受到幸福,只有在美好的幻象中寄予希望。填饱肚子,拥有一棵圣诞树,有人关心自己,如此简单的事,在女孩看来却是那样遥不可及。

有一刻,我甚至觉得女孩死去是最好的结果。因为,只有离开了这个世界,女孩才能彻底的摆脱贫穷,饥饿与世界上的种种残忍。

在我看来,”没有亲人的孩子像根草“,但女孩还有爸爸,她的爸爸却不爱护自己的女儿,让她顶着严寒外出卖火柴,卖不出去还要打她。多么狠心的父亲,多么可怜的女儿!

我多么希望她能来到我身边,我们一起玩耍,一起上学,得到好的教育,长大后能用自己的本领养家糊口。但是,我这天真烂漫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在那时,她们的国家只会一味的剥削人民,穷人是没法获得自由的。当我读到“她死了,在大年夜冻死了”这撕心的话语,我不禁我紧了拳头。我恨资本主义社会的压迫,很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

这时,窗外响起了猛烈的声音,天空中烟花正在闪耀,我似乎看到了小女孩与她的奶奶,手挽着手,在红红绿绿的烟花中站着,幸福的微笑着……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读《草船借箭》,我不由得想到了自我,妒忌的心理我不是也有吗?

那次,我我过生日,我的同学陆羽童也来我家里玩,打一进门槛,妈妈就在一旁直夸她漂亮:脸蛋长得红萍果似的,眼睛又水灵灵的,必须是个乖孩子,我可喜欢极了,我们家美玲可就没你长的标致哟……在一边的我脸长得通红通红的,真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妈妈也真是的,为什么不想想我的感受呢?在那么多同学面前这样说,我到学校以后会怎样样呢?难道我真的长得那么丑吗?这一连串问号不禁让我嫉妒起她——陆羽童。

陆羽童的'成绩还不如我,为什么我就没人夸,我真的比她丑吗?我怎样没发现呢,从此,我就天天照镜子,想办法让自我漂亮一点,而我,也渐渐嫉妒起陆羽童的美貌了。

不仅仅是美貌,我对成绩比我更突出的同学也存在嫉妒。自我考试成绩不好,不是去分析原因,找错在什么地方,以便脚踏实地地学习,相反,却期望取得好成绩的同学,在下次考试中也出个大差错,好和自我的成绩扯平……

我读《草船借箭》明白了妒忌这个东西,害处是十分大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某一天你会因为某件事情,没有原因,也知道不太可能,但是就是想去做,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自己的理智都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自己就是想去做,更经常见到的就是年轻人的冲动。

在《恋恋日记本》中的男主角在知道女主角已经喜欢上其他人的情况下,还是去修那个房子,那是一个梦想,有那么一个执着的念头,其实自己想想知道修房子和女主角能不能够回来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就是想去做,在这本书中,把整个路途中所有的心理路程也写下来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没有拯救得癌症的朋友的生命,但是让她安详的死去,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过程,男主找到了自我,了解了自我,在不断的徒步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去想自己的事情,还有他的妻子也在整个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之间的真爱,将因为儿子去世而留下的裂痕去掉了。两个人又重新找回了那份丢失的爱情。

人活着,有些事情必须去疯狂的去做一下,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没有白活。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这几天,我读了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好伙伴保护魔法石的故事。为了保护魔法石,他们凭着无畏的胆量、过人的勇气,穿越“活板门”,最终打败伏地魔,夺回并摧毁了魔法石。

这本书有许多的人物,有胆量过人的哈利·波特;有法力无边的阿不思·邓布利多;有认真严肃的麦格教授、凶神恶煞的斯内普教授、力大如牛的海格、深藏不露的奇洛教授,还有杀人不眨眼的伏地魔。

其中,我最佩服哈利·波特。因为他胆量过人、机智勇敢。而且他还有一种超能量。这种超能量总是在他遇到危难之际,突然出现,帮助他脱离危险。他的这种超能量真是让人羡慕。这也是所有“哈迷”们崇拜他的原因之一吧!

这本书,整个故事构思奇特;内容跌宕起伏;情节栩栩如生、环环相扣;人物跃然纸上。令人读后,不忍掩卷。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读完余华写的小说《活着》后,对他的作品就有着一种超乎其他作者的期盼,带着这种期盼我又读完了他的另一部小说《兄弟》。

《兄弟》叙述了一个悲惨而又真实的故事,作品透过对宋凡平一家的平凡生活和在文革中遭遇的劫难以及同在一个小镇上的人物的描述,入木三分地揭露了人的天性。将善与恶,美与丑紧密地融合在一齐。在读完《兄弟》后,我对这部小说中李兰和宋凡平的感情故事深深地感动了。这是一段细水流长的感情,既不奢华富丽,也不惊天动地,但我却感动于它的朴实和坚韧。

在六七十年代,离婚后再次结合,并且能够幸福地生活在一齐是一件需要很大勇气的事情。李兰开始一向把宋凡平当作恩人看待,直到宋凡平丧妻。之后,宋凡平的乐观、自信让李兰深受感动,于是,他们走到了一齐,组合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也正是这个偶然的组合成就了李兰和宋凡平忠贞不渝的感情。[由整理]  宋凡平是个完美化身的男人,他以前在众人的注视下给自我的妻子温柔的洗头;他以前在饱受毒打后给自我的妻子写情义绵绵的长信,想让妻子享受本该享受的温暖;他遭受着非人痛苦,在胳膊被打断后,告诉自我的儿子这只是一个游戏。他始终是温柔的,是微笑的,他在意着自我所在意的,忽略着自我就应忽略的,他用自我的方式骄傲而高贵地生活着……然而在那个混乱的年代,他最终还是惨死在红卫兵的乱棍之下。“棍子打断了,一头是尖利的刺,生生地刺进他的身体。再一刺,刺进肚子,胸口,鲜血汩汩地流。他的眼睛,还依旧望着那绝尘而去的上海长途汽车——等等我……”

宋凡平死了。死在探望妻子的路上,死在人性变态的路上。当看到描述宋凡平死的那一段文字时,我几乎不愿意再看下去!充满暴力的白描,让我的心灵几欲失控,对于那个年代我感到深深的颤栗和恐惧。搞笑的签名  几经等待终不见丈夫的李兰回来了。然而,她回来见到的却是丈夫的尸身。一个刚刚建立一年的新的家庭,一个正在变得和和美美的家庭,就这样完全破碎了。而李兰连一副象样的棺材都买不起,高大的宋凡平只能被打断了腿骨才装进棺材里!看到那里,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溢出了眼眶,真想找一个空无一人的场地放肆地痛苦一场,以解胸中悲凉沉重之气。

李兰是烈女,她用她的头发向深爱的丈夫表示忠贞。为了纪念虽然相处短暂但却深沉相爱的丈夫,她整整七年没有洗过头。她每日用头油将头发抹得乌黑发亮,直到之后她得了尿毒症后,她明白自我活不长了,才去洗了个头。待她从澡堂出来,才发觉,7年的污垢下,头发早已皆白。一想起这个女人的感情,我的心脏都为之颤抖。

故事里的感情是令人心驰神往的。故事告诉我,感情是付出,是包容。它能够不富华,并能够朴实的象杯白开水,能够坚忠得“七年不洗头发。”马云经典语录  刘镇的故事如河水般慢慢流淌,李兰和宋凡平的感情故事如天幕上的白云轻轻飘荡……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人与人之间每段感情的建立,都需要恰到好处的分寸,分寸感拿捏得好,才会获得内心的笃定与信心。——by十点君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回到家里,翻开书柜,一眼就看到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文学巨著。还记得这本书是初中时候买的,那时根本没对人权自由有什么深刻理解,只是被汤姆的忠诚,伊莱扎的母爱,伊娃的纯洁善良所感动。这个暑假,重新翻开这本书,我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的著作,美国学者詹姆斯评价《汤姆叔叔的小屋》搅动了美国表面的艺术,顿时引起一场骚动,并宣告一个特殊时辰来临。据说就连总统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也说:“构成那次巨大战争(南北战争)导火线的,想不到竟是这位身材矮小的可爱的夫人!”可见《汤姆叔叔的小屋》不论是从文学作品还是社会意义的角度讲都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汤姆叔叔原是好心的希比尔先生买回来的黑人,但因希比尔先生没有足够的钱还债,无可奈何地要将汤姆叔叔,还有伊莱扎唯一的儿子哈里当钱一样,把他们贩卖给赫利。汤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奴,无论主人怎样处置他,他也毫无怨言,但伊莱扎并不是,她是一个勇敢去追逐自由的女子,所以母爱让她有意识地带着孩子逃走,最后成功抵达加拿大。汤姆一次一次地被人贩卖,在一路贩卖的“旅途”上,汤姆认识了纯洁得就如荷花的伊娃,伊娃很喜欢这个曾逗她玩的汤姆叔叔,就连她父亲对汤姆也非常满意,汤姆以为这下他可以抱回回家的希望了,可好景不长,伊娃因病重而永远地合上眼睛,男主人给人

杀害了,黑奴的自由的权利就交给了自私的女主人了。汤姆最后一次被贩卖了,这也是他最后一次的黑奴生活了。后来,他在这里认识了种植厂里的两个女仆,她们都有着向往自由的强烈追求,在一次机会里趁机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汤姆却坚持原则留下来,最后忠实换取的代价是死亡,当乔治少爷赶到的时候,汤姆叔叔已给莱格里鞭打得奄奄一息,然后随着乔治少爷的祷告悄悄地走向那没有奴隶,没有痛苦,只有平等相处的天堂,那幸福的天堂

品读着斯托夫人的文字,我的眼中仿佛一直有一个高大的身影挥之不去,我看到了汤姆在小屋里和妻子美满平实的生活,看到了他内心的忠诚离开家的无可奈何,看到了他再一次次被贩卖过程中的悲惨生活和想回家的坚定,也看到也小伊娃在汤姆怀抱中的微笑,看到了伊莱扎抱着儿子不停奔跑的至高母爱,也看到了临死前伤痕累累的汤姆和他心里那间充满爱的小屋

我很同情奴隶制下那群被贩卖、被剥削、被鞭打的可怜的人们。汤姆叔叔可以算是一位幸运的黑奴,他曾有过两位好心的主人,以及天真善良的小主人;他也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而主人们更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分子,因此,对於一些恶毒的主人,他也从不愿恨他们,因为,他善良,经过了那麼多个家庭和主人,他相信人性是善良的。他也读过很多书,是个很有知识的奴隶。

我喜欢汤姆叔叔,喜欢他的正直、善良、忠诚,可是我好想他具备一点反抗精神,不是一味的忠诚听从主人的话,如果反抗和逃走的话,最后可能有那么一丝希望回到他日日牵挂的小屋。

奴隶制的血腥与残忍,让我感到悲痛,还好处于和平的年代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小屋过自己的生活。而汤姆叔叔的内心充满爱也教会了我,要相信人间充满着温暖的爱,你看,奴隶制不是已经被废除?人人得到了自由,汤姆叔叔的愿望不是已经实现了吗?

朝着自己梦中的小屋,不断的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红豺》的书,这是小说王——沈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首母爱之歌,由豺妈妈和燃烧的云组成,充满生命,跨越民族。

这本书的主角是豺妈妈和火云。在小豺断奶前一天,火云被大灰母狼咬死,大灰母狼被捕获的野兽抓住,火云杀死了它前面的一只小黑毛狼崽。灰太狼母亲去世后,也许出于母爱,火云留下了黄毛小狗,让它自己的孩子抚养,并给它取名为甜点。在一次狩猎中,为了帮助甜点脱离一只熊的魔掌,一只熊咬掉了他的左腿,变成了一只瘸腿的豺。当甜点长大后,狼崽出生了,火云牺牲了自己来帮助狼崽找到甜点的食物。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感动。同时,我明白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母爱。我母亲也是如此。每当我生病的时候,我的妈妈都会陪在我身边,为我喝水,为我量体温。她会不时问我是否感到不舒服。她很体贴,即使在半夜,眼睛下面还有一对黑眼圈,她也不肯睡觉。

母爱就像燃烧的太阳,母爱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就像冬天里的花朵,母爱就像心中的溪流,一点一滴,汇聚成一条流淌的溪流,一点一点的呵护,凝聚成一股强烈的母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他救了流落异地的穷女子金翠莲,救了赵员外的女儿,为了朋友林冲妻子受辱,他又要打不可一世的高衙内三百禅杖。全不要报答,也压根儿不想报答,甚至不计较生命的得失,只管"遇酒便吃,遇事便做,遇弱便扶,遇硬便打"(金圣叹语)。他对待林冲的情义,尤其让人铭怀。野猪林里,从薛霸风声飒飒的水火棍下救起林冲之后,鲁达有一段向林冲叫着说出的话,话中有几个字,催人泪下--"兄弟,俺自从和你买刀那日相别之后,洒家忧得你苦……见酒保来请两个公人……以此洒家疑心,放你不下……洒家见这厮们不怀好心,越放你不下";及至林冲问他今投何处,鲁达又是:"洒家放你不下,直送兄弟到沧州。"一个"忧得你苦",连着三个"放你不下",其情如瀑,凿石裂空。

书中的三位主人公都经受过大大小小的磨难,但他们坚持过来了,所以他们是伟人,是值得我们崇拜的人。想想看,我们能否经受得起这些磨难呢。恐怕不能。

读完了《阿伯拉罕·林肯传》,对林肯的一生的成长经历有了一定的认识。伟人之所以为伟人有他的不同于凡人之处,但他首先是一个凡人。林肯是以凡人入场,以卑微之身份,从一片洪荒中走来,走过飘泊的年代,走过战争的年代,成长为一代杰出的总统,一个伟大的人物,一个走在时代前列的人。以下是由为您整理推荐的《《林肯传》读后感1000字》正文,欢迎参考阅读。

阿伯拉罕·林肯的出生是低微的,甚至是不光彩的——这个总统是一个私生女的儿子。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出生低微而没有任何追求,相反,他不以能有一份体面的律师职业而满足,而以主持正义、保护被压迫者为己任并为之奋斗终身。

很多生命也如他一样如此卑微的出生,可惜并不是都如他那样顽强地生长。

虽然出生卑微,林肯却没有放弃人生的追求。虽然只有12个月的受教育经历,但他没有放弃对知识的渴求。只要找得到的书他都拿来仔细地阅读。他很少有无所事事的时候,每当那样他就会向别人问一些问题,关于奴隶制、关于邦制、关于宗教等,这些知识,为他伟大思想的产生无疑是有巨大作用的。

雕塑家米开朗基罗似乎幸运地多,但他六岁就失去了母亲,被寄在石匠家。长大后,成绩优秀。却长遭嫉妒与陷害。一生都受宗教的约束,似乎命运注定他只能在无休止的干涉中替别人干活。几次地陷入了革命的漩涡,使他更加的坚毅,坚定地追求自己的理想。“愈受苦愈受我喜欢,”这一至理名言坚定了他的意志,让他实现期盼已久的理想。

从相对弱势的群体中走出来的林肯,对底层人民的生活有切身的体会,这种体验成为他的动力,成为他从事职业的价值取向。在他以自己的诚实、正直、勤劳和才干赢得周围的人,赢得全国的民众时,这些体验最终成为他的从政目标和一生的追求,他一生都在为此而奋斗。在南北分裂的压力下,他没有妥协,坚定地拿起正义之剑,为了这种追求,不惜发起南北之战,这是人类的正义之战。正义最终战胜邪恶,黑人被当作财产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

不是每一个平民都能赢得人们的信赖,不是每一个律师都可能当上总统,不是每一位总统能得到人们的爱戴,不是每一个伟大的人物都能有这样的荣耀。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读了《父亲的病》节选,我有许多感想。

文中的陈莲河,在我眼中不是一位医生,更是一位商人。他在药方上写上“蟋蟀一对”而且还要原配。在药方还有一个就是“平地木十株”,少年时的鲁迅满大街地问,无人知晓。他心里很着急,不管风吹雨打,碰到谁都要问,最后他才想起了远方的叔祖,“平地木十株”是在山中树下的一种小树,能结红子如小珊瑚珠的。而鲁迅还不知道陈莲河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他。

药引找到了,陈莲河让鲁迅买似仙丹的一药——“败鼓皮丸”,又提到两块钱一盒,鲁迅的父亲当时不同意,但最后赌了把买了一盒。可吃了一百多天,还不见药效。还用大洋十元把陈莲河先生请来又开了药,但也没用。以后,鲁迅没有跟陈莲河联系了。但每次看见陈莲河坐在轿子里,看出他很有名气。

有一天,鲁迅父亲要没气了,衍太太叫鲁迅大喊,鲁迅不知该怎么办,心中想让父亲死的安静一点,可大喊,他的父亲离开了人间……

读完这篇文章,我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迷信,提目虽说是父亲的病,但我觉得还有一种是社会的病。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7

从前,有一对老人生了两个儿子,分别叫大林和小林,他们虽然是亲兄弟,但最后的命运却截然不同。

一次偶然的奇遇,兄弟两人失散了,弟弟小林被狗绅士皮皮“捡”到,卖给了四格格,四格格强迫小林每天做金钢钻,小林认真地去做好自己的工作,结果小林靠着自己的辛勤劳动,学会了一些本领,生活得很快乐。

哥哥大林遇到了一位“天使”,被送给了一位富翁做儿子,每天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打一个手势,就有差使来完成该他做的事。在跟蔷薇公主去滨海结婚的路上,他们乘坐的火车被怪物推进了水里,大林被鲸鱼吞到了肚子里带到了富翁岛上,那里只有成堆的金子、宝石,但大林很快发现小岛有一个不足,就是岛上没有人能为大林服务,由于没有饭吃,大林被饿死在岛上。

我读完这书后陷入了深深地沉思:为什么大林在那么好的条件下命运却是那么悲惨?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我们更应要象小林那样去认真克服困难,小林虽然经常被四格格打,但他却能用自己的双手换来了自己的幸福生活,也只有自己亲身体验,才能感受到生活的快乐。同样,我们在遇到任何事时,要勇敢面对,渡过难关就能收获快乐。

而象大林那样,不劳而获虽然得到了金银财宝,但自己没有做事情的本领也没有得到任何快乐。虽然金钱是有用的,但是有许多事情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比如:友谊、尊严、知识。只有你自己付出的越多,你的收获才会越多,金钱虽然会给人们带来帮助,但也会害了那些贪婪的人,只有用自己的努力才会得到幸福的生活。

我们应该象小林那样不辞辛苦地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的美好生活。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8

完完整整的读完了这本书,倒不如说这本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漫长暑假的三分之二。一个人的朝圣,是对信念(对重要的朋友,我能够走到北里克郡,奎尼就能活下来)的笃行,是对自我意识的感悟,对身边周围所有事物的慢条“梳”理。

一开始的哈罗德大概是一种自我惩罚,失去了去生活美丽的追求,也大概是生活趋于平淡的惯性,但是当得知最好的朋友奎尼,重病将要离世的时候,哈罗德再也不能平静,去欺骗自己,他要找到一个出口,不能再这样下去,所以毅然决然的走出了门口,(简化了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哈哈)这是他情感发展的'必然,再然后的插曲就是同行的朝圣者,是对比也是烘托,来告诉我们真正的朝圣的模样,是诚恳虔诚的没错了。到最后的到达,再然后哈罗德与莫琳的感情重燃信心,还有个惊喜就是莫琳与哈罗德都正视了丧子之痛,ta们分开的87天就是开始彼此牵挂原谅的过程,这实在太好了。

文章的语言也是含蓄细腻的非常了,尤其是对景物描写,细节的描绘,凸显的要素非常明确,也更能表达哈罗德等人物的心境状态,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谢谢杨老师厚爱的毕业留念,认真的读完了一本书。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9

星期六,我一口气看完了《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这本书是芬兰著名的女作家托芙·杨松1948年创作的童话故事,它受到了世界各国儿童的欢迎,同时也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当我翻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时,仿佛置身在幻想的境界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顶魔术师的帽子失落在木民谷,打破了木民谷中的平静。小木民在木民谷里找到了这顶帽子,捡回来的时候,他们并没想到这是魔法师的帽子。不管什么东西,一到这顶帽子里,就会变成谁也想象不到的其它东西。这顶帽子让木民谷中的居民们体验了许多奇妙的历险。例如,一个蛋壳扔进帽子,即刻变成了一朵云彩,小木民和他的朋友们就坐到云朵上四处飘游。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非常喜欢小木民的家庭,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们懂得互相帮助。在童话里有一句话叫:“让我们把尾巴缠在一起吧!”这句话使我明白了:我们生活在集体当中,自己的力量是很小的,只有和别人合作,力量才会更加强大。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30

一个人的朝圣历程也是哈罗德重新回忆,整理,审视自己一生的过程。为弗莱和艾琳的爱情又喜又忧,喜的是确实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忧的是看着他们在时间的磨练中渐行渐远,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感慨于哈罗德第一次为人父母时的心理活动,对一个天才而又患有抑郁症儿子的又疼爱有时候又手足无措。从儿子诞生时,妻子慢慢的开始改变了,她一切都开始站在儿子的那一方,她变得不爱打扮,敏感多疑,生活失去了恋爱中的以前那种情趣。有时候哈罗德真的像个孩子,不,应该是有时候男人就像一个孩子,会吃醋想要获得爱。他会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儿子的问题,击破坚强的外表他也有一颗脆弱的心,哈罗德说: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有时候也很懦弱会让你失望。儿子自杀去世了,夫妻的关系也名存实亡了,两人形同陌路。但在朝圣的路上,夫妻两都陷入了对自己行为的审视,发现他们都还是深深爱着对方,经历了那么多,一切都释然了。

每个平凡人生命中都是有遗憾的,看着眼前这个有信仰貌似坚定的老人,支持敬佩目送他远去做那看似不可能的事情,这是对生活最后的反抗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31

《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是乐多多姐姐写的一本非常精彩的书,记得刚向同学借的时候,我就被这本书的封面吸引住了。封面上三个女孩紧紧地拥抱在一起,脸上带着微笑,她们的身后展开着一对洁白的天使翅膀。

我翻开这本书,去结识故事中的主人公,去体会故事内容的情趣,去寻找书中的精华。

小樱桃、黄蓉、思悦她们三个被同学们称为“铁三角”。要竞选大队长了,小樱桃和黄蓉都被彼此当做劲的对手,于是,她们约定:“公平竞争,不管结果如何,都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然而,在大队长竞选演讲结束后,小樱桃却发现:为了获得更多的选票,黄蓉贿赂了班上的同学。由于“第四者”的介入,她和思悦之间的友谊也出现了裂缝……但最终三个好朋友又走在了一起。

读完了书,我知道小樱桃、黄蓉、思悦之所以能够拥有天长地久的友谊,是因为她们都有一颗互相宽容、体贴、为别人着想的心。她们都做到了小樱桃妈妈说的一句话:当被一个朋友伤害时,要写在易忘的地方,风会负责抹去它。

生活中,我也有很多好朋友。难过时,她们会安慰我;有些话不愿意告诉父母,我可以向她们倾诉;有了她们的陪伴,我不再孤独……如果没有了友谊,就像世界上没有医生一样,医生可以治愈我们身体上的伤,但无法治愈心灵的伤;没有了朋友,我们受伤的心灵谁来抚平?

所以,我们要懂得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让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32

英国作家格雷厄姆的童话故事《柳林风声》不但是一部优美的田园散文诗,更是一部绝妙的哲学语言。鼹鼠推开家门,扫视了一遍老家,他发现到处都积了厚厚的灰尘,这个就被冷落的房子一种惨淡的荒废状,狭小的面积、破旧寒酸的家具,而且还没有吃的,甚至连面包屑都没有,但在好朋友水鼠的帮助下不但使家温馨而且还举行了宴会,款待了朋友田鼠。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有的华丽,有的狭小,有的寒酸,有的温馨,我们大多数都像鼹鼠一样,感觉别人的家总比自己的家好,用攀比的心态一味地最求物质生活,表面现象。这样我们始终处于心里不平衡状态,怨天尤人,时时处于生活的艰辛、世道的不公的状态之中。我们为什么不能像水鼠一样用爱来营造生活呢?只有爱才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朋友之爱。水鼠爱鼹鼠,在水鼠的帮助下鼹鼠愉悦地生活着,我们也要真诚地爱身边的朋友,尽力地去帮助他们。在他们感到幸福的同时,也会回报我们以快乐的。

夫妻之爱。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这里存在各种各样的因素。假如每个人都能真诚地爱对方、爱家庭,多一些责任,婚外情就会越来越少,假如能少一些攀比少一些唠叨,好一些伤害,家庭战争就不会发生。我呢,今后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微笑着面对每一天。把自己的家庭营造得更甜蜜更温馨,让孩子在爱的沐浴下健康茁壮成长。蛤蟆是一位一往无前的冒险家。他个性张扬,崇尚自由,喜欢追求新鲜食物,在三位朋友的帮助下夺回家园并让自己成熟,稳重。

现在的年轻人普遍存在这种个性,有各种各样的缺点,或多或少地走过弯路,如何才能让他们醒悟呢?那就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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