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更改申请书【5篇】
因个人情况需申请更改籍贯,恳请有关部门予以审核批准,是否能顺利办理?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籍贯更改申请书”,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籍贯更改申请书范文 篇1
xx公安分局:
申请人:xxx,女,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户籍地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依法调查xxxxxxxx,特别是20xx年1月之后公司的财务入账情况及银行入账记录。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诉被告x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主张支付给被告借款共9135000元。鉴于本案案情较复杂,原告并非直接将上述借款打入被告公司账户,而是通过第三方支付给被告。鉴于相关证据由被告掌握,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取证,故原告依《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调查被告的`相关财务账册及其银行入账凭证。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籍贯更改申请书范文 篇2
xx公安分局:
申请人:李xx,女,20xx年3月8日生于xx省耒阳市小水镇,xx市xx区柯子玲管理区x南街居民,现居住于xx市xx区柯子岭管理区x南街x巷x号x楼。
请求事项:
1、到当地派出所即景泰街派出所调取刘xx夫妇20xx年xx月xx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xx而殴打李xx等有关资料;
2、到当地派出所即景泰街派出所调取刘xx夫妇于20xx年xx月xx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xx暴力撬锁并且于20xx年4月30日在房门上乱贴告示、驱赶租客等等有关情况。
事由:刘xx诉申请人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牵涉刘xx夫妇近十年来绞尽脑汁,耍尽一切可能之手段企图用非法手段霸占李xx现居住的位于xx市xx区柯子岭管理区x南街x巷5号2楼3楼之房产。
多次利用社会上不明真相的或者地痞流氓来驱赶。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籍贯更改申请书范文 篇3
申请人:xxxxxxxx,男,20xx年xx月xx日出生,农民,住址:xx省xx县xx镇xx村xx社xx号。
申请人:xxxxxxxx,女,20xx年xx月xx日出生,农民,地址:xx省xx县xx乡xx村xx社xx号。
申请人:xxxxxxxx,女,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xx镇xx路xx号x单元xx室。
打定代理人:xxx(xxx之母),女,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xx镇xx路xx号x单元xx室。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继承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现在对xx与xx生前的'公司(xxx公司)清算后净资产中属继承人xxx的遗产份额提出了反诉,现在需要x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但xxx一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籍贯更改申请书范文 篇4
xx公安分局:
本人于20xx年x月被杭州市xxxxxxx学校录取,当时户口在白云街道xxx村,为农业户口,录取后户口迁往杭州xxxxxxxx学校,户口性质由农业变为非农业。20xx年从该校毕业,20xx年x月份户口从杭州直接迁回xxxx村,户口性质为非农。毕业至今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区属集体企业正式录用过。毕业后本人长期与父母家人生活在xxxx村,父亲xxxxxx,母亲xxxxxxx,户口性质为农业,(配偶xxxxxx,户口性质为农业或非农业)(女的未婚要写至今未婚),现要求将本人户口性质转为农业户口。非转农户口申请书。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籍贯更改申请书范文 篇5
申请人:xxx,男,生于1947年x月25日,个体工商户,住:xx。
申请人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对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6月29日作出的(20xxxx)渝二中法民终字第386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再审,纠正原判不当。
2、请求依法撤销(20xxxx)渝二中法民终字386号民事判决
事实及理由
二审判决置一审所查明的事实不顾,错误认定事实
二审判决在对一审判决所查实的事实依法予以确认的基础上,在本院审理认为又作出“曾国明按照惯例雇请驾驶员xx”错误认定,该判决在随后的认为中“至于曾国明与驾驶员xx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事案不作调整”,申请人认为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上前后矛盾。对此,申请人不服这一认定。因为申请人与xx根本不是雇请关系,只能是“运输合同关系”。
一、二审法院在事实上认定运输合同已经终结错误,因为交付是在货主库房清点后,方才履行完毕。虽说卸货属于货主的义务,但卸货时xx的作为承运人仍然有安全保障的义务。
就一审、二审已经查明认定的事实是“由于车厢板无法打开,被告xx使用一木棒到车上去撬车厢板,贺永常与卢云贵等人用手将车厢板撑住,防止车厢板突然打开与车身撞击受损”这一行为,一是属于xx本人应尽义务;二是为了xx的`财产利益。
xx直接致人损害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况且原告已经将xx以侵权之诉为被告起诉,二审法院在人民法院未尽释明义务,应当告知原告作出选择,在未告之原告的情况下,对侵权之诉,不予调整是错误。
综上所述,二审错误认定事实,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为此申请撤销二审判决,依法改判。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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