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关于2024年党建工作总结及2024工作计划
县统计局党建工作总结强调了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性,计划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提升服务能力。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统计局党建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党建工作总结及2024工作计划
2023年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更严作风推动统计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统计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旗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全体指战员用党的创新理论固本培元、凝心铸魂,在新时代新征程继续埋头苦干、担当奉献,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统计工作新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开展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重要讲话、重要会议精神,共开展学习9次,开展专题研讨9次,专题党课9次。三是践行"四下基层"活动,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党员中心户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工作并围绕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交流分享。今年以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9次。
(二)党组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推动全局工作。党组书记落实"一把手"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年初制定了《2023年统计局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内容。年内召开党建暨意识形态、统战、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会议9次,安排部署各项党建工作;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和支部"第一议题"和"第一任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XX大精神、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重点,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组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示范学",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紧要工程",推动"线上+线下"学习、"党建+业务"学习模块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对党忠诚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内法规专题学习。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党风党纪教育等培训,增强党性党风党纪观念,使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服务群众、创先争优。
(三)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加强监管研判,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计局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学习、年度考核和支部书记党建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年初我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年初党组领导班子与全体干部职工分别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党支部书记担任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健全制度控舆情,加强监管研判,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今年以来统计局强化法治、保密、宣传思想教育,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网络、设备、信息、资金安全。建立完善宣传机制,提升宣传工作的引导力。今年以来,召开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会议9次,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支部开展集中学习9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撰写并在发布信息共9条,撰写统计分析、调研报告共10篇。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统计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强化制度建设,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真正做到抓领导不被动,抓执行不走样,抓推动见实效。年初研究制定《统计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内容。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年内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党组成员与分管领域业务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开展违纪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案为鉴、以案为戒。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强化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提醒教育,引领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守亲清关系要求。三是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始终把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准则,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今年以来修订完善《统计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统计局办文办会制度》等多项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及统计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和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做到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工作任务。凡重要事项均提交领导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对资金使用、人事任免和"三务"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等重大事项采取班子集体决策并进行公开公示。今年以来,我局召开节前重点工作部署会议9次,开展党内法律法规专题学习9次,开展廉洁党课9次。
二、2023年工作亮点
(一)创新工作方法,打造统计精品。我局党支部深入推进坚强"堡垒"行动,扎实开展"党建领航铸魂"工程,积极申报并扎实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北疆模范机关工作,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为抓手,进一步拓展党建活动形式,切实提升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统计局充分发挥政治机关作用,推进完善品牌建设,按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研判会,不断优化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统计监测能力,深入分析我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研判经济运行总体态势。
(二)常态化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实践活动。统计局扎实推进"对标创先"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实践,常态化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年内党组领导班子多次组织带领业务骨干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的运行情况,确保新增企业数据真实,符合入库要求。年内提限纳统企业9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个。
(三)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强化党建品牌创建,坚持党建引领,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加强监测预警,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各专业业务骨干业务培训工作,年初以来,我局邀请上级优秀业务骨干开展培训、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各业务人员前往上级部门参加业务培训、局业务人员及时为统计员开展业务培训、前往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培训。通过培训指导,切实提高我局各专业人员自身专业素质,促使各项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统计管理,确保企业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截至目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企业9家,加强对源头数据的核查,对全旗规模以上重点进行数据开展集中统计培训9次,深入重点企业(项目)开展数据核查及一对一业务指导100余次,从源头上堵塞了"统计造假"、"数字政绩"等问题的发生。四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统计局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标语、宣传栏等多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既宣传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好的典型,也曝光违反《统计法》而受到处罚的典型案例;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点,以统计调查、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为契机,结合党日活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劳动力调查宣传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单和宣传品,并利用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送统计违法案例等形式,提高了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知晓率,营造了浓厚的统计法治氛围。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切实抓好统筹协调,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指导督促,主动参与,切实担负起指导教育责任。
(二)坚持党建引领,把握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要求,着力打造"党建+"工作模式。要充分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巩固党的领导地位,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新路径,坚持抓党建从业务出发,抓业务从党建入手,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统计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力,融合城乡居民收支调查、统计数据核查等工作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党建工作创新动力,推动统计中心工作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社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治思想。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坚守传统阵地,拓展新兴阵地,加快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建设,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八五"普法,通过印发宣传单、悬挂条幅、制作展板、入户宣传、利用新媒体编印简报等方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注重调查研究。深入践行"四下基层"零距离为基层服务,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不断夯实基层、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法定职责,切实提高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统计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