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卫健
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提升卫生健康理念,推动政策落实,增强群众健康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卫健”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自治区、市、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构建健康xx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导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三、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担责原则,局党组对本系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何忠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陈贤珍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抓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书记对本支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工作责任
(一)把握正确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抓好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开展理论宣讲,切实通过宣讲学习、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意识形态组织领导。局党组指导和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做一次形势政策报告,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三)加强阵地管理。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道德讲堂、荔园讲堂等重大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重点宣教片和演出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国防教育活动等经常性、群众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志愿者注册志愿者信息,层层树立、宣传属地"身边好人"思想道德模范和思想政治工作典型人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抓好舆论引导和监管。围绕深化医改、扫黑除恶、禁毒防艾、脱贫攻坚、健康中国等战略性工作开展宣传引导。加强本单位网评员队伍建设和运行保障,持续更新推送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正面信息。严格落实重大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关注"钦州360"、"xx家园网"、红豆社区等网络平台等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影响的新媒体,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壮大网络正能量。
(五)定期分析研判。局党组每年至少一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动向和风险点,掌握本单位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动向和风险点,制定应对措施并做好化解工作。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研究,对辖区内出现的重大事件,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六)开展督查调研。将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年对本单位开展1次以上专题督查,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全面、不到位、不得力的党员干部,依法依纪严格追责,并督促整改,并在党内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局党组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七)严格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领导讲话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座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基层党委(工委、党组)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考评办法》,由分管领导牵头,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县委宣传部。
(二)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重大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度,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组织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生活会,加强辖区内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四)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网评员队伍质量,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五)加强督查调研。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内部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调研。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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