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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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一年,是走好“八五”普法“后半程”的重要一年。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区普法办《2024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区医保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围绕“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按照“巩固发展基础,整体推进;完善扩大创新,形成特色”的基本思路,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努力打造XX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中国式现代化XX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普法内容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践问题,共筑法治XX建新成就。

2.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紧盯重大节日、主题宣传日、纪念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施行日和区委、区政府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明确法治宣传主题,将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任务分解到相关月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各行业各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制定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3.深入学习宣传与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方位开展医疗保障待遇、医药价格和招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等医保重点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扩大人民群众对医保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围绕提升全区医保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围绕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加强机关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突发事件应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宣传,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力度。

4、坚持建章立制,纵深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法治建设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常态化检查制度,加强对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行政治责任、基金监管责任的监督考核和执纪问责,将普法宣传纳入相关工作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班子成员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压实普法责任。

(二)聚焦重点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医保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新闻媒体等,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全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宣传成效。要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考查测试,开展医保法规、执法等岗位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根据不同参保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医保法规政策宣传,提高依法维护医保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学以实用,将法治学习推向业务实践。加强《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规定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条规,净化医保营商环境。发挥好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协调基金监管重大行动、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着力构建“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的医保基金协同监管格局。按照要求建立联席工作机制,联合区财政、公安、审计、卫健等10部门认真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坚持“全员参与、全覆盖检查、全过程监督”三个原则,落实“严格管理、严格检查、严厉打击、严格惩处”四个要求,重点打击医疗保障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重点整治“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六个领域存在的问题,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基金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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