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标准化试点具体实施方案热选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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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第一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全面开展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重点把握“创新理念、制定标准、设计流程、严格考评”等四个环节,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达到群众满意的平台作用。
根据行政审批服务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中心工作需要、有中心特色的服务标准体系,将服务事项办理、服务窗口管理和日常事务处理规则纳入标准化管理,实现“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
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标准化建设工作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检验标准。
在实际工作开展中,要对现有的运行模式、业务流程、监督管理制度等进行梳理,对每个岗位、每个事项、每个行为都确定标准,保持服务质量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在遵循“简化、协调、统一”的标准化原则基础上,要不断创新理念,以达到“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成本降低、服务效率优化”的标准化建设目标。
标准化建设的核心工作是制定标准。
制定标准要从通用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服务提供标准三个方面入手。
通用基础标准要制定标准化导则、术语、符号、数值和测量等方面的标准;服务保障标准要严格为支撑服务有效提供而制定规范性文件,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设施管理、后勤管理、环境管理、文化建设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安全应急管理、督查考评管理、电子监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制成标准;服务提供标准要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规范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接触过程,制定服务提供、服务质量控制、运行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标准。
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以提高效率为目标,进行流程再造,绘制标准流程图,规范工作流程。
对进驻中心的所有服务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和规范,明确项目的适用范围、办理主体、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承诺时限,绘制出标准流程图。
(四)严格考评。
县监察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此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
同时,制定标准实施检查工作计划和制度,加强对标准实施的日常检查和记录,定期进行评审,把标准实施工作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和年终评比。
全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总实施时间为一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
全县各有关部门着力做好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更新观念,统一思想,提高全县对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认同感。
(二)标准制定阶段(20xx年9月—10月)。
按照全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部门和各窗口单位根据各自工作性质和特点,起草、试验、修改、送审标准草案,经评审符合要求后正式发布。
(三)标准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2月)。
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行标准化服务,畅通内、外部监督渠道,征求行业专家、有关部门、群众和企业的意见,针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对各项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标准验收阶段(20xx年1月—4月)。
由县监察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全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在初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提请上级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验收。
(一)成立全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系统性,涉及部门较多。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孟凡雄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顺贞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财政局、县质监局和县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要负责县本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同时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行指导和督查。
县监察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全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质监局负责对全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行业务指导。
县财政局负责对全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县法制办负责对全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内容进行把关。
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负责起草本部门职责和事项办理的标准化文件。
(二)确保全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
为了使标准化建设在探索和创新中发展,在完善和改进中提高,聘请标准化行业指导机构和专家为顾问,聘请服务对象为特邀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偏,并跟踪纠偏措施的实施。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县市房产管理机构,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物业法规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房字﹝20xx﹞7号)要求,以宣传法规、落实法规为抓手,促进物业服务标准化,为业主营造更加优美、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
为顺利推进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围绕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通过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推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合同文本使用、物业管理招投标、业主委员会建设、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维修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到20xx年底,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明显改善,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明显提高,逐步形成和谐、文明、协作、共赢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一)企业管理标准化。
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筛查,对资质状况已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予以降低或注销资质;对于无业绩、无人员、无办公场所的“三无”、“僵尸”企业直接予以注销。
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平台作用,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企业信用信息更新到最新状态,特别是要将新开展的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培训和备案工作落实到位。
要对信用档案实时更新,并将各项业务与企业实时信用挂钩,对违法违规企业随时进行处理,建立对物业企业的动态管理机制。
统一制定出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等一系列示范文本,并推广应用。
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项目以及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普查。
对于既有项目,审查有关合同文本的.使用情况,签订或使用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按照示范文本进行整改;有条件的,结合合同续签和业委会换届等工作,直接更换至示范文本。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新接管项目、新组建业主委员会的,要按规定使用示范文本。
11月30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辖区内所有企业、项目以及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合同文本办理备案手续,并将备案的合同文本,作为调处矛盾纠纷和评判物业服务质量的依据和准则。
修订出台新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从市场准入、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标书编制、开标评标、专家库管理等各个环节,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物业管理协会要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价格,对低于成本的标书在评审阶段直接淘汰,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于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物业项目,核查问题根源,与招投标有关的,追究评标专家责任,限制代理机构的代理权限。
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从业主委员会筹备、选举、备案、换届等各个环节,指导镇街和社区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监管,确保业主委员会组建规范、发挥作用到位。
特别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审查,确保将条件最优的业主选进业主委员会。
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前和任中培训,签订《诚信履行职责承诺书》,引导和督促其树立较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使其准确定位,杜绝业主委员会“架空”业主大会的问题发生。
对于业主委员会委员不符合资格条件,业主委员会不能正确发挥作用、不服从监督指导的,要及时按程序撤销其委员资格或备案手续。
对于业主委员会行为已影响到小区和谐稳定,与业主意见分歧较大,业主支持度不足80%的,要立即暂停其权力行使,并对其资格进行重新核定。
业主委员会空缺、暂停权力及换届期间,由社区居委会代行其职责。
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在住宅小区内推广实施标准化公开公示栏。
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公开公示栏要统一规格、统一尺寸、统一外观,公开公示内容及时间要求要符合市住建局《关于建立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潍建物字﹝2015﹞6号)规定。
在去年已统一安装300块公开公示栏的基础上,再争取财政资金制作300块公开公示栏,优先在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进行安装。
未列入统一安装计划的小区,由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按统一要求落实公开公示栏的安装事宜,于11月30日前全部安装使用到位。
进一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对使用流程中的各项业务,实行制式化、程序化、标准化,提高业主签字、公开公示等环节的工作效率,切实缩短维修资金使用的申请时间。
在做好一般使用工作的基础上,倡导业主通过计划使用的方式使用维修资金,对可预见性的维修,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工作,提高后期环节的工作效率。
引导业主通过约定,采取异议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妥善解决三分之二业主签字难的问题,逐步突破制约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瓶颈。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对照《自查表》进行认真自查,存在问题的,立即整改,并认真填写《自查表》于10月30日前报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填写《自查表》,并将辖区物业企业及业主委员会的自查情况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报市物业办。
工作开展期间,要与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随时互动,深入现场进行检查督导,督促其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
市住建局成立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小组,对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对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按规定进行注销、降级、撤销备案等处理,并进行通报。
同时,评选出50家标准化物业服务企业,100个标准化物业服务项目,20个标准化业主委员会进行通报表彰,在全市推广其经验做法,并作为培育对象优先扶持其做大做强。
对于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市住建局检查验收后进行排序,在系统内通报并抄送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是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
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市住建局组建推进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整个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县市区(开发区)也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队伍,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在各项工作中,要注重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由其提出初始意见并充分参考,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将检查、限期整改、处理处罚等措施贯穿始终,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规范一起,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要以此次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为契机和良好开端,对今后的各项工作建立起标准化长效机制,并常抓不懈,促进物业管理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
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物业法规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以及潍坊物业网、潍坊物业服务行业学习网等平台,采取知识问答、基层宣讲、专家论坛、法律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物业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走进社区、走进单位、走进千家万户。
动员群众密切关注并广泛参与物业法规宣传和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维护良好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准确把握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角色,自觉履行应尽义务,并自觉抵制拒交物业费等违法、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推进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建设自查表
3、业主委员会标准化建设自查表
4、物业主管部门标准化建设自查表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5月30日
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第二篇】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x函〔xxxx〕xx号)、《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x政办发〔xxxx〕xx号)精神,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各级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级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工作。通过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引进一批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全面实施闭环式“互联网+智慧便民”养老服务,探索形成新型养老模式,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供需精准对接,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的幸福颐养样板区。
二、主要任务。
1、做好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020年底前完成xx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通过规划重点保障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敬老院撤并整合和转型升级布点,促进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融合发展,形成专业服务与基础服务相结合,机构短托、社区日托与上门服务相衔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2、打造“镇街托底网”。在镇街层面,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依据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经济社会状况、兜底对象数量、集中供养需求、敬老院可提升空间等,除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外,主要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低偿托养服务。改造后,全市保留敬老院不多于x家,护理床位占比超过xx%,认知症和精神障碍患者专区床位不少于x%。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打破照料中心服务单一的工作格局,xxxx年新建x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长期照料失能失智老人的家庭提供喘息的机会。
3、打造“村居服务网”。结合村庄整治、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发展农村特色居家养老服务。升级农村老年公寓配套养老服务,探索具有xx特色的“集体统一建设、无偿低偿居住、配套养老服务”的农村集中式居家老年公寓养老服务模式,让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不脱离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不改变原来的生活习惯,就地满足养老照料服务需求。
4、打造“社区托养网”。全面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贯彻落实《xx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用),到2021年,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率100%。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闲置房产改建、出让地块配建等方式,到2021年,建成3个(2020年建设2个)集机构养老、社区托养、居家上门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嵌入式小型托老机构。
5、打造“居家生活网”。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0年和2021年每年实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5户,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以房屋使用安全为前提,以满足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便利出行为目标,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补足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改造、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改善各类老年群体的居住环境。
(二)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管理规范化。
1、探索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依托“标准先行、配套支撑”模式,建立健全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标准和监管机制,形成地方标准化文本,进而升格形成xx市级标准并全面推开。
2、探索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行业法人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失信惩戒,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管。加强养老行业协会建设。
3、探索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引导规范化用工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1、提升“智慧养老”平x服务功能。绘制集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档案、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一体的“老人关爱电子地图”,搭建供需精准对接平x,实现精准快速救助。
2、积极推进“码上办”服务。开通老年优待证无感知办理和养老院入住申请、养老机构备案、老年优待证办理“一通三码”。
3、强化“智慧养老”平x监管应用。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智慧产品设备在养老领域应用,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安装智能探头、人脸识别等设备,确保20%以上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视频方式,动态接入xx“智慧养老”服务和监管平x,同步对接省“浙里养”信息系统。
到2021年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专业化运营率达到70%。
2、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的三方合作模式,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发展和专业化动作。培育、引进一批综合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探索推进2家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家院互融”。探索“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组织+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新模式。
3、持续推动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补贴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补贴内容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要求,修订《xx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按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目标,适度扩大享受补贴人群覆盖面,重点保障困难家庭和老人的补贴标准。按补贴标准向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或组织购买服务,由其为补贴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
鼓励其他60周岁以上老人积极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到2021年,全市建成2个以上“康养联合体”,建立1处精神卫生福利设施。
2、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列入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
3、探索建设护理康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年护理康复机构建设。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指导养老机构设立认知症照护专区,指导老年人进行认知症康复训练,提升家庭照护功能和水平。
4、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建立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标准,确保老人需求和服务提供实现精准对接,作为享受政府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发挥卫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完善老年人特别是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档案和数据库。制定《xx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试点推进老年照护等级评估,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奠定基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
(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常态化。
1、建立社区公益助老员制度。启动“两个五百”公益岗位助老、为老服务计划,2020年、2021年各落实63个助老岗位,夯实社区为老服务基础,切实提升居家和社区为老服务水平,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探索建立困难老年人探访慰问制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的探访慰问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日常性探访”、“定期性探访”、“抽查性督访”等制度,及时解决特殊群体的困难问题,确保救助精准高效。同时,依托xx居家养老大数据平x,强化监管。
3、用心破解助餐、配送餐难题。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开办老年食堂、建设中心食堂、依托养老机构配送餐、委托餐饮企业配送餐、发展邻里助餐以及“互联网+助餐”等6+x种模式为老人提供服务。
(七)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
1、开展各类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以“培训基地+培训公司+培训学校+第三方鉴定”形式,加强养老管理骨干和机构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康复护理师、社工师的教育培训和技能认定。2020年,培训各类养老服务人员2869人,2021年计划培训3151人。
2、加大养老服务人才扶持力度。完善并落实入职补贴和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引导鼓励高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3、探索养老机构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引导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养老机构,提升机构服务水平。
三、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10月)。成立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部署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推进实施(2020年10月-2021年4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按计划实施。建立督办和考评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验收(2021年5月-6月)。各责任单位形成试点项目自查报告及工作x账,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总结。
接受民政部、省民政厅、xx市民政局考核验收。
(四)深化推广(2021年7月-2022年)。深化推广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创新成果,形成全覆盖、服务有特色、保障有重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协调推动有关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建立政府绩效考评机制,开展试点组织实施、跟踪指导和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市财政安排足额的试点工作经费或社会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与中央财政试点资金配套使用,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重达到55%以上,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所需资金纳入全市各级财政年度预算,规范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试点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四)加强氛围营造。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和村(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加强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措施宣传,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广泛宣传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创新典型、创新模式、良好成效,营造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第三篇】
年获评中国最具文化魅力古城。为提高安居古城景区服务质量,确保国家。
5a。
级景区创建和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经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将安居古城纳入。
2015。
旅游服务标准化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先进旅游服务标准,是提升旅游服务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安徽黄山、湖南张家界、重庆武隆等均把推行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作为繁荣发展旅游服务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关注民生和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措施。
2010。
年
5
月
5
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予黄山市“国家级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市”称号;湖南张家界。
2009。
2010。
年前往张家界旅游人数达。
2100。
万人次,比。
2009。
年同期增长。
%。
创历史新高。
2010。
2011。
年
7
月
6
日荣获国家。
aaaaa。
级旅游区称号,
10。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
2012。
年,武隆县游客接待量。
1610。
达万人次、旅游收入。
。
亿元,同比增长。
%。
和
%。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服务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2009。
—
2015。
)》(国发。
[2009]41。
(
旅办发。
[2010]40。
号
)
2015。
年《铜梁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立足品牌打造,着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是贯彻中央、市、区要求的具体体现。
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培育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拥有较高水平标准的品牌旅游企业,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促进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降低旅游投诉率,形成适应和推动全区旅游业发展需要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是加快铜梁旅游业发展,推进城市发展新区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全国旅游发展迅猛,各省、市旅游开发热情空前高涨,纷纷采取超前措施,推出了一批适应市场趋势的新品精品,纵横比较,我区旅游发展面临激烈的竞争挑战。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是引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化服务,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旅游标准在各地的旅游业中得到有效推广实施,也让越来越多的旅游企业认识
到,旅游标准化工作是提升企业形象、信誉、品牌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效益的有效法宝,是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一项必要手段。
-->。
“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进行交通运输业与交通服务、旅游商品与旅游购物服务、旅行社与导游服务、饭店与住宿服务、餐饮业与餐饮服务、文化娱乐业与娱乐服务产业链内衔外延深层次挖掘,实现古城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通过旅游业,带动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旅游地产业、影视业、服务业以及体育、文化、金融、贸易等相关产业联动发展。通过现代服务业推动统筹城乡发展,解决老百姓脱贫致富等问题。
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打造有文化影响力的旅游城市的要求,按照。
“特色鲜明、层次分明、重点突出、面向国际”的原则,加速旅游服务标准的研究,监督与实施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逐步建立和实施旅游标准体系,打造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辉映,观光游览与休闲度假有机融合的旅游格局,初步建立符合国际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衔接,既能体现铜梁特色、又能满足现代旅游服务业发展需要的旅游服务“三大标准体系、五个重点项目,一个管理平台”建设,并在古城景点、旅游服务业全面推广实施。以建设市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契机,实现“旅游资源一体化,旅游设施现代化,旅游服务国际化”的总体目标,将安居古城打造成国内旅游胜地,重庆文化旅游精品。
围绕
“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完成安居古城旅游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标准导则、术语与缩语、符号与标志、数值与数据等标准)、旅游服务保障标准体系(环境、能源、安全与应急、职业健康按理、信息、财物管理、设施设备及用品、人力资源、合同管理等标准)、旅游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服务质量控制规范、运行管理规范、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标准)等三大标准体系建设,并得到有效的运行。
完成现行有效的旅游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收集;完成
10。
80%。
以上,实施率达到。
90%。
服务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服务行为规范,顾客满意度达到
90%。
以上。
完成景区管理、旅客接待、安全保卫、旅客投诉、环境卫生等软件服务的提档升级和涉及服务设施、标志、环境、管理、服务质量的硬件改造等,奠定
aaaaa。
景区的创建基础。
以解说、导向标识系统、公厕、餐饮、店招店牌五大重点标准化项目为突破口,打造安居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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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铜梁区安居古城标准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相应的技术文档编制。
1
.向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争取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安居古城批准为“。
2015。
2
.开展基础性调查研究。开展旅游服务质量调查,全面了解旅游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状况;收集、研究旅游服务标准化资料,完成基础性工作;编制旅游服务标准化宣传材料。
3
.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
4
.建立相关部门合作机制。
5
.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资金、政策方面支持。
1
.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根据安居古城景区服务的实际需要,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标准体系应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
2
.制定相关服务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围绕顾客需求,结合经营实际,确定标准化对象搜集并采用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法律法规;若无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景区标准
3
.开展标准的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广泛宣传标准化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标准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管理、工作人员开展标准化基本理论和标准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服务业标准化意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开展各类相关标准的宣传与培训,使全员了解、熟悉并掌握标准要求,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4
.组织标准实施。
为确保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得到实施,将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实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执行者,尤其是服务提供过程每个环节的标准均应制定实施方法和措施,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5
.开展标准实施评价。
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
6
.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应用,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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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行业品牌。
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的,培育安居古城旅游服务品牌。
1
.开展自查。按照试点任务书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填写《自我评价报告》,自查合格后,撰写总结报告,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评估申请,并填报《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申请表》。
2
.做好迎接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3
.在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一是对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工作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制度,纳入政府旅游管理工作中。二是在景区进一步推广旅游服务标准。
成立
“铜梁安居古城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安居古城景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欧汉东任组长,安居古城景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廖金龙、铜梁区质监局局长王昌友任副组长,由区级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居古城景区管委会。领导小组职责:按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各项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严格责任考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听取汇报,了解工作进程,研究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安居古城旅游标准化试点的日常工作。各部门职责:通力合作,各司其职,为安居古城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导和保障,逐步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要按照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标准,加快安居古城游客接待中心、乌木溪景观工程、重点文物修缮和恢复重建等项目建设,完善停车场、餐饮等配套设施。要牢牢把握安居古城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发展机遇,突出重点,狠抓难点,打造亮点,为试点项目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居古城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通过编写小册子、开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实例向社会宣传标准化法规,普及旅游服务标准化知识,增加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标准化意识,提高人们对旅游服务标准化的认知度,使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成为社会每个人关注的重要内容,形成人人关心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依托市标准化院的技术优势,加强与市质监局的配合与协作,有计划的地加强对旅游服务标准化推广人员和承担标准项目制订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做到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队伍、知识体系的适时更新。培养旅游服务试点单位、政府各级各部门中的积极分子,使其成为旅游服务标准示范和实施的重要力量。加强与专业技术机构合作,加强旅游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确保信息平台的良好运行与适时更新。安居古城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要坚持
“主系统工程政府投入,子系统部门自资,配套系统各方争取”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多渠道投入的格局。要适当增加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宣传培训、示范点建设和推广、信息平台建设、品牌创建等工作,为有序推进安居古城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重要资金保障。
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第四篇】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标准。由乡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党政办)牵头,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系统总结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梳理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分级编制乡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乡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指导乡级目录编制工作。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标准。由乡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牵头,按照“统一组织、统一编码、统一目录”的“三统一”模式,建立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和技术标准,进一步调整优化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促进网站间的联接与融合。
4、建立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由乡法制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根据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和确认,统一行政职权名称,绘制基本流程图,制定职权行使标准,推进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
5、建立财政预决算公开标准。由乡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完善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项目、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规范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完善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信息公开。
6、建立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由乡政府政务公开办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制定本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继续开展示范点评估活动,并建立动态管理细化量化指标。
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改善基层办事服务环境,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xx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部署,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四个优先、五个不减、六个加强”的工作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基调,以巩固乡村两级办事服务体系为前提,力促服务事项下沉,站所办理进驻集中,服务流程科学优化,办结方便高效快捷,切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畅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为目的,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分类窗口设置,优化工作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严格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办理事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责任单位、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设标准(一)机构设置。
在保留、调整及新设立的乡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由管辖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性运行管理。统一设置标牌为“xx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xx区人民政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便民服务中心印章名称为“xx市xx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或“xx市xx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服务专用章”。
在被撤销乡镇撤销原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分中心,由管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便民服务分中心主任,驻守做实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并设专职副主任1名,负责协助便民服务分中心主任管理分中心日常工作。统一设置标牌为“xx区×××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便民服务分中心印章统一名称为“xx市xx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
在各乡镇(街道)所辖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标识牌统一为“×××社区便民服务站”,村和有条件的集中聚居地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标识牌统一为“×××村便民服务代办点”。
(二)场地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有效整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基层站所办公资源,以集中受理、办理(代办)政务服务事项为原则,统一管理、科学规划,建设开放式、大厅式、柜台式、便民化服务中心。积极推进《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xx市府办〔2015〕50号)文件落实,新(扩)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乡不少于500㎡,实现乡镇(街道)站所集中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便民服务分中心按照“科学合理、适用够用”的原则,充分利用被撤销乡镇原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集中办公。同时,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分中心场地建设,充分满足群众办事需要。
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利用村(社区)办公场地合理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应做到“六有”,即应有标识牌、有固定办公服务场所、有代办制度、有工作人员、有代办服务事项及有工作台账登记簿。
根据。
便民服务大厅场地大小,设置2—3个综合窗口整合各类办理较少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受(办)理。
便民服务分中心实行“3+x”模式,设置社会保障窗口、民政优抚窗口、残障服务窗口,根据便民服务大厅场地大小,设置1—2个综合窗口整合各类办理较少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受(办)理。
(四)办公设备按照《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群众办事不出乡镇(街道)活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应配齐配强办公设施。便民服务大厅应设置1部服务电话,也可根据需要每个窗口配备1部固定电话,用于咨询、投诉、联系业务等。配备工作必需的电脑、打印机、高拍仪、评价仪、工作座牌、办公桌椅、档案柜、资料柜、保险柜、物品柜、文具等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可配置7×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排队叫号、网上预约取号、智能显示屏和自助取件柜等办公设备。
(五)便民设施便民服务大厅应设置群众休息区,配备休息椅,供办事群众等候休息;
设置便民服务区,配备饮水机、手机充电台、便民药箱等便民设施;
有条件的可设置自助服务区,配备自助台式计算机、查询机、复印机、填表桌以及填表书写所需的笔、纸、胶水、剪刀等设备。
(六)网络建设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统一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分别接入不低于50m和30mb的电子政务外网。若因工作需要需接入其他专网的,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实施,并报区行政审批局备案。
(七)事项进驻根据《全市乡镇就近办事项清单》(xx市府协调办函〔xx〕2号)《全县通办事项建议清单》(xx市行权办〔xx〕1号)和《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事项受理(办理)清单》(xx市乡改办发〔xx〕13号)文件,便民服务(分)中心进驻事项经区政府研究后集中发布,清单内事项全部入驻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受(办)理,确因涉密或场地等原因暂无法进驻大厅的,便民服务(分)中心需报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并报区行政审批局及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协调站所或部门在乡镇一级实现就近能办,确保群众办理清单内事项不出乡镇。
补办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手续;
退回件及时答复,告知原因,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即办件即来即办,当场办结;
承诺件承诺时限,出具受理通知书;
上报件上报区级部门,窗口全程代办。
2.网上办件。乡镇(街道)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实行适时录入、适时评价。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减少环节、再造流程、区乡联动,形成“审批同步进行,办件内部流转,申请人当地取件”高效、便民的联动审批机制。
3.落实制度。健全并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投诉举报、台账登记、分管领导进大厅等制度,大力开展全程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集中服务、延时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建立短信告知制度,将群众享受政策情况以及资金补贴到账情况以短信形式适时发送给村“三职”干部或群众本人,方便查询,增进干群关系。
4.统一用章。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服务”业务办理模式,在便民服务(分)中心集中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除法律法规明确用印外,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集中、统一受(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加盖“审批服务专用章”,新印章具备全区通用的效力。各便民服务(分)中心主任指定专人管理,同时按“先批后盖、谁批谁负责”原则使用印章,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
(九)人员进驻乡镇(街道)各站所应集中、统一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
便民服务分中心实行“一窗多能,一岗多职”的运行模式,按照“统一调配,就地使用,相对规定”的原则,选派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窗口。
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在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级代办员由村文书兼任,将便民服务(分)中心高频事项纳入代办服务事项清单,并逐步扩大代办服务事项清单范围。
(十)工作制度。
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预约服务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全程代办制、投诉举报制等制度。
全面实行服务窗口ab岗工作制度,明确a岗常驻人员和b岗接替人员,b岗人员信息纳入政务公开范畴。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坚持便民服务工作为主,原则上不安排环保督察、脱贫攻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驻村工作等任务。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进大厅活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到便民服务(分)中心现场办公、接待群众,倾听民情民意,解决民生难题。
设置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工作状态;
印制办事指南,内容包括服务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投诉渠道等。
三、
强化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便民服务工作,切实加强主体责任,做好便民服务(分)中心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确保认识、保障、人员、运转、监督、考评“六到位”。
(二)保障工作经费财政要加大对涉改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的资金投入,便民服务工作经费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4—6万元/年、社区便民服务站2万元/年、村便民服务代办点万元/年进行补助。便民服务(分)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日常运行经费、人员办公经费和窗口工作人员目标绩效考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驻不到位、人员进驻不到位、事项办理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对整改不力或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不断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促进政务服务环境改善。
(初稿)。
为进一步深化黔西南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规范行政行为,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我州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州情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便民、利民、规范、高效”为宗旨,以建立高标准、规范化、服务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标准,按照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公正公开的要求,通过整合优化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和基层站办所转变职能,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打造一个方便快捷、高效廉洁、规范透明的基层行政服务平台,创建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府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全州所有乡(镇、街道)都要建设好便民服务中心。涉及乡(镇、街道)行政机关所在地,要将便民服务中心与政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便民服务中心一并交付投入使用。
(三)按照便民、利民、实在、实用的原则,整合现有。
资源,把乡(镇、街道)群众信访中心、惠民服务中心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打造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真正使中心成为提供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信息基地、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阳光运作的监管平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前沿窗口。
三、建设模式。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建设的原则,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采取大厅模式运行: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大厅,乡(镇、街道)有关涉农部门及基层站所在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建设标准。
(一)硬件标准:
1、全州140个乡(镇、街道)按照每个200万的标准投资建设;
2、有统一的中心标牌: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标识式样、字体、风格等由州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规定设置,在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置横排固定。
3、有群众熟知的固定热线电话;
4、有档案柜;
5、有方便群众办事的坐椅、饮水机等;
6、各窗口有明显的标识牌;
7、室内有公示告知版面;
有条件的要配备办公电脑、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二)软件建设。
1、人员配备到位。有中心负责人和固定的窗口工作人。
员,实行挂牌上岗;
4、岗位职责明确。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中心负责人和各办事窗口的工作职责,并有考核办法。
五、主要职责。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隶属当地乡镇政府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以下几个方面职责:
1、承担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审批审核、证照办理、申报发放等各类行政服务。
2、受理与村镇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
4、对权限内的事项,直接办理、限时办结、联审联办,对需要到县办理的事项,实行全程帮办领办服务。
六、经费投资。
为确保顺利推进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对全州140个乡(镇、街道)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按每个乡(镇、街道)200万元的标准进行建设,用于中心场地建设,办公设施的购置及标牌的制作,电脑、办公桌椅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的统一纳入采购办购置,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经费由乡镇在预算的公业务费中统一安排,财政不再单列。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是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新形势下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内在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把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标准,科学合理设置窗口,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确保认识、项目、人员、运转、监督、考评到位。县(市)有关部门要对涉农的审批、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能下放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站所的审批权限予以下放,最大可能地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农民群众。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各乡(镇、街道)要本着“便民、利民、实在、实用”的原则,对基层站所和乡(镇、街道)现有的办公场所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管理、科学利用,实现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原则上各乡(镇、街道)都要设立办事大厅,各基层站所在大厅设立办事窗口。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联网。
常管理和监督,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干部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要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建立严格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考勤管理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活动,促进乡(镇、街道)基层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四)注重实效,加强督查。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注重实效,在创新为民服务内容,探索为民服务方式,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切忌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浪费人力、财力。县(市)监察部门要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集中办公不到位、设施不到位、人员不到位、事项不到位、运转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窗口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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