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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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一篇】

为促进校际交流、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华中农业大学20将继续接收外校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现将有关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获得所在本科院校当年推免生资格,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申请表1份(点击下载);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1份;

4、国家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或成绩证明;

5、大学期间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

7、其他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

三、申请与接收办法。

请于10月10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特快专递寄(或送)给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华中农业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及联系方式),并在封面注明“免试生”字样。

3)被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本科生源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及网上报名校验码,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可享受基本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

3、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将随时提供各种信息,请多关注。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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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二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具体入学日期以西南大学校历为准,下同)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生报考西南大学的具体要求参见《西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初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三篇】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的规定,为做好20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的组织机构与职能。

1、接收推免生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

2、有关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硕士生导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工作。

3、有关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和全面考核。复试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无直系亲属进入推免生的相关专业的导师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见附件一)均可接收推免生。

3、推免生原则上可在本科所学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下选择专业。为发挥我校学科特色和优势,鼓励推免生到我校特色学科就读。

4、促进学科专业平衡,对生源较少的专业予以适度倾斜。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

2、申请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3、申请者为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4、申请者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申请者在本科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优秀(或达到推荐学校的有关要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总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10%。

6、申请者本科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7、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奖励措施。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具体措施如下:

1、来自“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0元。

3、凡被我校理学、工学、农学类专业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4、本校及其他本科类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000元。

5、所有推免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均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如有申请者同时满足前1―4项奖励条件中的.多项,则按符合条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一项给予奖励。

五、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西南民族大学年推免生的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奖励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至我校研招办。

六、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2、资格审查合格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48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由各学院通知申请者到校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复试工作小组认为还需要考查考核的内容。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5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50分,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应不低于90分,复试总成绩应不低于18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申请者经复试合格,被批准接收,不应提出放弃,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申请者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者在7-8学期成绩有不合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2015年统考生复试期间进行。

八、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四篇】

根据教育部历年有关推荐免试生招生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我校将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及时发布最新通知并更新工作办法,请考生留意。

20我校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约900人,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拟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约200人。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2011年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入学的医学院校五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大学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或提前毕业生作为推荐免试生)。

4、申请人的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做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6、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7、取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只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包括参加我校各院系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学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7月22日-9月10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点击下载登记表)。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9月中下旬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3、进入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下载打印《2015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于该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经审核,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2、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并完成个人电子信息采集及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报名时间:

(1)10月份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11月份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所属报名点公告)。

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地点为:

(1)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报名点办理;

(2)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3、推免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教育部分发的推免生校验码,校验码由推免生本科所在学校负责分发。

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并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网报结束前一周将加盖本科学校所属省级研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和在校历年成绩表(加盖校教务处公章)(如复试报到时已提交成绩表,则可不用提交)寄至接收学院。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于入学当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具体事宜请于2015年3月中下旬登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相关通知。

6、经审核,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的推荐免试生发录取通知书。

7、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五篇】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14号)的规定,为做好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的组织机构与职能。

1、接收推免生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部具体组织实施。

2、有关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硕士生导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工作。

3、有关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和全面考核。复试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无直系亲属进入推免生的相关专业的导师及有关人员组成。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推荐免试生一旦被我校录取,第一学年均可享受一等奖助金。

3、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项目管理)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见附件三)均可接收推免生。

4、推免生原则上可在本科所学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下选择专业,为发挥我校学科特色和优势,鼓励推免生到我校特色学科就读。

5、促进学科专业平衡,对生源较少的.专业予以适度倾斜。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3、在校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优秀(或达到推荐学校的有关要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总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10%。

4、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材料。

1、《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全日制学术型)》和《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全日制专业学位型)》。

2、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其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五、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请者先确定申请就读的学院和专业,于9月30日前(以到达时间为准)将所有申请材料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资格审查合格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申请材料交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查,由各学院通知本人于10月10日到校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复试工作小组认为还需要考查考核的内容。

(3)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笔试部分应不低于60分,复试总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各学院于10月12日将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申请表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同意接收函件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结果将在10月14日至20日在我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4、推免生于10月18日前将填好的由省级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5、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推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时间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能被录取。

六、其他。

1、申请者经复试合格,被批准接收,不应提出放弃,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者在7-8学期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209月8日。

备注:请在附件下载相关表格和查阅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情况表。

中国大学网考研频道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六篇】

西南科技大学欢迎全国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硕士研究生。现根据《西南科技大学接收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将2015年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须知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有明确规划和目标。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5.推免生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

3.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者还可提交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外语水平(cet四、六级成绩单)、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在复试时交报考专业所在学院。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推免志愿,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0619”,招生单位名称:西南科技大学。

月28日后,招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报考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予以回复。

3.通过复试后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招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四、方案和奖助政策。

1.我校2015年所接收的推免生可自主选择报考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的学科专业。

2.外校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复试期间食宿由我校免费统一安排;待正式入学后,可报销考生就读高校所在地到绵阳的火车票(硬座部分凭票报销)。

3.推免生奖助学金。

(1)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全享受“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

(4)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标准:一等,10000元/人;二等,8000元/人;三等6000元/人)评选过程中优先评定。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在任何阶段都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者应能取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我校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3.拟录取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教育部审批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七篇】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文件要求,我校20接收校外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具体接收条件及接收程序如下:

1、推免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占推免生所在学校的推免指标;

3、接收程序。

我校研招办在初审材料合格之后,将考生申请材料转到相关学院,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到我校参加面试。面试时,本人带上“大学三年级以前各科学习成绩(教务处盖章),所有能证明本人学术成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到申请的.学院参加面试。

各学院将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复核通过后,我校研办发给考生“接收函”,考生必须将此函交回到考生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

4、我校根据本人在大学阶段所学专业,接收到我校相对应的相同硕士专业(参看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不跨专业接收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西南石油大学。

中国大学网考研频道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八篇】

一、培养目标。

西南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符合条件(一)中第1、2、4、5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已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2013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修改或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其中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是不可修改的内容。(注:已获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发放的“校验码”自行登陆网报。)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5、现役军人、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网报时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报名考试点按教育部规定当场摄像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按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开通,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5月上旬前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同等学力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在初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问答》或西南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页(http://)。

(三)录取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助学金。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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