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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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一篇】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二篇】

我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三篇】

在初试、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四篇】

1.我校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学校二级招生单位网站。

2.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复试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我校相关二级招生单位,经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请上线考生按照学校各招生单位要求,按时提交材料。

3.具体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将在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

4.衷心感谢广大考生疫情防控期间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望上线考生积极认真备考,考出好成绩。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五篇】

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哲、教、文、法、经、管、史学科。

7200元/生·年。

其余学科。

8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金融。

7200元/生·年。

法律。

13000元/生·年。

汉语国际教育。

12000元/生·年。

翻译。

10000元/生·年。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能源动力。

8000元/生·年。

农业。

8000元/生·年。

艺术。

20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mba)。

58000元/生。

公共管理(mpa)。

39000元/生。

研究生住宿费。

1200元/生·年。

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六篇】

2011年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确定,考生可以登录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公布如下:

1.请考生登陆研究生招生网络管理平台,网址:

用户名:证件号码(考生在网报期间填写的证件号码,一般为身份证号)。

密码:同用户名(若考生已经修改过密码,请输入正确的密码)。

注:输入时不用考虑文本框宽度,正确输入即可。

注:首次登陆请按照页面要求安装插件(首页左下角有安装说明)。

2.依次点击左侧的'“消息管理”―“收到消息”,点击“2011硕士录取结果”的消息即可查询录取结果。

另,进行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将会收到“2011硕士录取类别”的消息。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七篇】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选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网报时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2)报名考试点按教育部规定当场摄像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按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八篇】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的规定,为做好20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的组织机构与职能。

1、接收推免生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

2、有关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硕士生导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工作。

3、有关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和全面考核。复试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无直系亲属进入推免生的相关专业的导师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见附件一)均可接收推免生。

3、推免生原则上可在本科所学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下选择专业。为发挥我校学科特色和优势,鼓励推免生到我校特色学科就读。

4、促进学科专业平衡,对生源较少的专业予以适度倾斜。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

2、申请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3、申请者为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4、申请者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申请者在本科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优秀(或达到推荐学校的有关要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总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10%。

6、申请者本科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7、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奖励措施。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具体措施如下:

1、来自“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0元。

3、凡被我校理学、工学、农学类专业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4、本校及其他本科类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000元。

5、所有推免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均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如有申请者同时满足前1―4项奖励条件中的.多项,则按符合条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一项给予奖励。

五、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西南民族大学年推免生的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奖励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至我校研招办。

六、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2、资格审查合格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48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由各学院通知申请者到校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复试工作小组认为还需要考查考核的内容。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5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50分,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应不低于90分,复试总成绩应不低于18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申请者经复试合格,被批准接收,不应提出放弃,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申请者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者在7-8学期成绩有不合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2015年统考生复试期间进行。

八、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九篇】

(一)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17年4月底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第十篇】

西南科技大学欢迎全国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硕士研究生。现根据《西南科技大学接收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将2015年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须知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有明确规划和目标。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5.推免生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

3.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者还可提交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外语水平(cet四、六级成绩单)、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在复试时交报考专业所在学院。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推免志愿,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0619”,招生单位名称:西南科技大学。

月28日后,招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报考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予以回复。

3.通过复试后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招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四、方案和奖助政策。

1.我校2015年所接收的推免生可自主选择报考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的学科专业。

2.外校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复试期间食宿由我校免费统一安排;待正式入学后,可报销考生就读高校所在地到绵阳的火车票(硬座部分凭票报销)。

3.推免生奖助学金。

(1)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全享受“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

(4)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标准:一等,10000元/人;二等,8000元/人;三等6000元/人)评选过程中优先评定。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在任何阶段都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者应能取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我校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3.拟录取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教育部审批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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