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部门法治工作计划【热选15篇】
强化档案管理法治意识,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档案安全与信息公开,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如何落实?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档案部门法治工作计划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法治档案范文 篇1
一、依法治档不断深入,档案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顺利推进。
2、执法检查突出重点,依法治档不断深入。
一是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小娜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一行重点检查了市档案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档案室的依法治档情况,还会同市政府林济晚副市长一起,外出学习考察了长兴县、常熟市、南京市的档案法贯彻实施经验和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二是6月6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济晚副市长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的汇报》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视察报告。会议肯定了我市档案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并着重指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6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的审议意见》。三是加强对市直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力度,我局制发了《关于建立市直机关档案工作年检制度的通知》。11月份,我局分两组,对全市60余家市直机关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照年检评分细则逐项进行打分,同时适时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在检查中发现,全市直机关档案的保管条件和管理水平都有明显提高,40%以上单位均推行了案卷改革,并已有50%以上单位的档案实现了计算机辅助管理。
3、建立健全制度,档案工作法制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是3月份,结合本市实际,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了《*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使我市重大活动档案工作进入了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档案工作的机制保障进一步加强。二是我局按照上级档案部门要求,制定了《*市档案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梳理了职权,明确了责 三是年初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制定了档案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年终进行了全面的考核。
(二)加强监督和指导,促进档案规范化建设。
1、深入开展机关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市直机关综合档案室建设达标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提升。目前,已有12家达到省一级、7家达到省二级、4家达到省三级、3家达到省先进认定标准。今年,我局继续深化机关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派出专业骨干人员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协助他们对2002年以前的档案进行整体梳理、重新编目、归档,促进档案规范化管理。
2、继续深化非公重点企业档案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我局印发了《关于要求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做好建档工作的通知》,并要求他们做好建档情况调查表。通过调查统计,全市20*年度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61家,已有54家企业建档,建档率达到%。2003年以来已被省级认定为优秀、先进、良好的有13家。今年又有天瑞药业有限公司、宏瑞集团、长城换向器等3家申报省级良好认定,并已通过验收。
3、着力推进新农村示范档案室建设。在乡镇机关档案管理全面达标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进村级档案示范室建设工作。在全面开展村级档案建设工作的同时,选定塘下镇*林村、*村、*村、*桥村作为新农村示范档案室建设单位并重点予以指导帮助,还为他们配送了6套档案箱。经过验收,*林村档案室被命名为省级行政村示范档案室,*村、*村被命名为温州市级新农村示范档案室。
(三)加强业务建设,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发展。
1、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我局把档案资源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优化馆藏结构,着力提升档案馆公共服务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强重大活动档案收集力度。自今年3月份市委市府两办印发《*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后,我局高度重视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目前,我们已收集了全省侨联组织建设现场会、*市第三届旅游节暨高楼杨梅节、*中学110周年校庆等活动的档案资料,其中照片共计200多幅。二是继续开展“*金名片”和省部级荣誉证书的征集活动。现已征集到*金名片9张,国家、省、部级荣誉证书档案147份。三是及时接收到期档案。今年接收了市委、市府、组织部、人事局、经贸局等单位的档案2286卷,191件。并接收商投、粮投公司寄存档案万卷,解决了这些单位改制后档案的保管问题,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提供了保障。整理上架20*年资料280册。
2、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档案� 今年我们加快了档案信息化工作,一是加大投入,争取到了市财政拨专款10万元用于档案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强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我们根据《*市档案局(馆)网上档案馆系统实施规划》和《*市档案馆条目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继续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增添两台电脑,安排4人专门从事档案条目录入工作。今年,新增机读目录20万条,进一步推进了档案资源的数字化进程。三是加强档案网站建设。网站由专人负责管理,不断充实更新网站内容,并开通数据库内网,连接查阅室,实行机读查阅。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并落实了56平方米的临时库房三间,并进行装修。配置了查阅室电脑,进行档案条目查阅和查阅登记,提高查阅速度,也方便了统计。
4、加大开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力度。一是做好传统的接待查档工作,展示档案馆“窗口”服务的良好形象。据统计,今年我馆现已接待组织和公民5120人次,提供利用10120卷,复印材料13660张,出具证明3486份,为领导决策、编史修志、核实工龄、房屋土地产权、债务纠纷、婚姻状况等提供了原始依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我们也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开展函电代查、代复制,提供多项咨询服务。现行文件查阅中心纳入了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开放提供利用。二是做好档案编研工作。今年我局出版了《档案工作法规规范性文件选编》、《*市20*年大事记》。
5、加强档案宣传,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一是组织档案法宣传月活动。我们高度重视档案宣传工作,制定详细计划,科学合理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召开企业档案工作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本。同时,我馆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依托,以丰富的馆藏资源为载体,采取“请进来、拉出去”的方式,参观本馆陈列室与宣传流动版块展览相结合,主动与学校联系,先后在市玉海中学、安阳一中、玉海中心小学、玉海二小、市政广场等地展览。据统计,全年参观受教育人数近4000来人。二是做好通联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落实了通讯员,围绕中心工作和大事要事,加强了档案信息报送工作,目前已有7篇稿子被《浙江档案》、《档案工作》录用。三是做好报刊杂志征订工作。20*年全市征订《浙江档案》杂志已达到153份。
(四)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局馆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是干部队伍的核心,是推进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我局馆领导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带头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定期召开局办公会议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不断推进机关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同时,为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机关干部职工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制订了档案工作评比评分的分工细则,并责任到人,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直接与年终目标考核奖相挂钩。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我市共有20多名档案人员参加了档案管理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人数相比往年有大幅增加。
3、组织开展档案职称评定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档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鼓励已符合要求的档案工作者积极参与职称评定,以推动我市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今年,有4人参加中、初级档案职称评定,其中3人被评为助理馆员。
法制档案 篇2
1.档案法制体系不完善
档案管理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因此必须借助于完善的法制体系保障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操作。科学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能够涵盖档案管理的各个单元,并且具有集中调配、协调互补的作用,但是反观我国目前档案法制建设,可以发现法制体系存在以下两方面的不足:首先是法律法规自身的不完善,主要表现档案使用主体和档案利用过程之间的矛盾,致使一些档案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存在疑问;第二是法律条款之间的不协调。从法理层面讲,《档案法》应该具备统一管理的权威性质,对于地方性档案管理规定有着规范指导意义,但是在实际的法制建设中往往出现地方法规抵触档案法律的现象,致使下位法屡屡越位,加剧了档案管理的混乱局面。
2.档案法制建设滞后
社会处于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因此法治建设应该紧跟时代潮流,做出相应的调整。我国的档案法治建设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执法程序上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比较典型的是档案法规内容的缺失,如随着社会人口流动加剧,人事档案的转移和保管也会发生频繁的变更,但是法治建设显然不能对其各项流程进行有效的保障,导致目前“弃档”现象非常严重。此外,社会多元化发展催生了很多的新生档案机构,档案法规对其显示出较小的约束能力。再有就是相关法规的匮乏使执法部门在处理不和谐的档案活动时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档案管理执法不严现象的蔓延。
二、完善我国档案法制建设的改进措施
1.增强社会档案法制建设意识
一直以来,档案管理和法制建设都被认为是凌驾于普通大众生活之上的活动,因此档案管理质量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制建设的积极性。因此应将档案法制思想普及到民众中作为完善法制体系的基础。在具体实施环节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加强宣传,通过调动多方面的资源,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媒介将档案法制建设的意义灌输到社会大众特别是档案管理专业人群中;其次要积极树立科学的档案价值观,对于档案的实用价值和理论价值都要予以重新的定位,让人们关注到档案法制建设与人民生活紧密相连;最后要积极引导档案法制建设学术研究,鼓励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市场化。
2.健全档案法律法规体系
要从两个方面抓起,即国家档案法律和地方档案法规。国家档案法律具有统领地位,能够指导地方法规的建设和实施。要以《档案法》为中心,对现今我国档案管理出现的实际问题和突出现象进行解析,并参考国外先进档案法制建设经验制定出符合我国当前国情并能够指导我国档案管理长期发展的法律体系。地方法规要能够突出地方特色,对国家法律进行适当的补充和延伸。两者相互配合能够极大地促进我国档案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3.规范执法程序和监督网络
严格的监督和执法体系是档案法制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后续保障,档案执法受到国家法律权利的保护,是一种非常严肃的工作,但是现今执法过程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使法律的真实效力大打折扣。基于此,必须对执法程度进行标准化操作,并通过多元化的执法手段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可以采用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强制执行、行政诉讼等方式拓宽档案执法的渠道。此外,加强社会监督、机构内部控制等都有利于档案法制体系的良性运行。依法管档既是我国档案管理的现实需求,同时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在发展环境日益复杂的新时期,必须注重法律在档案管理中的有效性,加强法制建设与我国社会实际的紧密联系,使档案管理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动力。
法治档案 篇3
1法治原则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进器和必要条件。改革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档案管理及服务的现代化也需要法治作为重要保障,人事档案重建必须坚持法治原则。
2真实原则
各地现有的人事档案重建的相关规定均强调人事档案重建的真实性,强调人社行政部门应对人事档案重建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3唯一原则
实际上,人事档案重建单位对以前的人事档案进行重建,只是对以前既存档案材料的重新确认与建档,并没有增加新的内容。随着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有关部门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打印人事档案材料,人事档案的内容仍然具有唯一性,特定人的多份纸质人事档案的内容是完全相同的。
二人事档案重建法治化的若干建议
1治理方式
相对于因意外事件损毁、人为损害、丢失及被盗而引起的人事档案重建,当事人因工作变动而引起的人事档案重建更多地体现出政策因素。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政策之治向法律之治转变成为必然趋势,人事档案重建制度也应该顺应这一趋势。
2立法形式
从立法成本来看,地方立法成本较高,也容易出现重复立法现象;从立法技术来看,地方立法将人事档案利用人由于工作变动而引起的人事档案重建单独立法,与其他原因引起的人事档案重建分别立法、多头立法,这影响到了法律的系统性及可操作性,可以由中央统一对人事档案重建立法,建议在《档案法》中增加完善相关法律条文,而无需另行立法。
3归责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规定:“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该司法解释规定了保存档案单位承担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归责原则为违法原则。采用违法责任归责原则,加大了档案关系人的举证责任,却没有将补办档案与赔偿损失的归责原则区别开来。赔偿损失强化了档案保存单位的财产负利益,应当合理规制。补办档案造成档案保存单位财产负利益通常不是很高,但是对于档案关系人来说,补办档案虽不能直接增加财产利益,却可能间接为档案关系人增加财产利益,如就业、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等。因此,从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出发,在坚持保存档案单位赔偿损失适用违法责任归责原则的同时,还要对补办档案采用严格责任归责原则。
4内容法定
当前,人事档案重建制度,尤其是人事档案利用人工作变动带来的人事档案重建做法受到多方质疑,迫切需要对重建对象、程序及内容进行法定化。建议统一规定人社行政部门审核人事档案重建人资料前置原则,然后由人事档案重建人的单位进行档案重建,即先审核档案材料、后重建档案。适当规制人事档案利用人工作变动而引起人事档案重建的条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对人事档案利用人工作变动而引起人事档案重建的条件作出不同规定,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5适用范围人事档案
重建采取中央立法的方式,如果没有特别规定,一般要求在全国范围内一体化实施,这是重建人事档案使用范围普遍化的法律基础。人事档案重建的真实性原则是重建人事档案使用范围普遍化的社会基础,重建人事档案的成本是重建人事档案使用范围普遍化的经济基础。
法治档案范文 篇4
一、加强馆库馆藏建设、创新档案服务新机制
档案馆是档案事业的主体,加强档案馆库馆藏建设,是做好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局馆要在2007年实现“四星级”馆的基础上,根据下一步争创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的要求,2009年在馆库馆藏建设方面主要要做以下工作:
第一、力争增加库房密集架,增强档案接收力度,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对各单位到期档案做好接收工作。
第二、做好馆藏档案清理完善工作。为了进一步摸清档案馆馆藏的家底,要抽调专人对馆藏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对情况不明、标签模糊、秩序颠倒的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同时规范整理全宗卷。
第三、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档案库房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档案消防安全“八不准”制度,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定期对库房的电气线路、门窗、通风、温湿度控制设备等进行检修,定期检查档案的虫蛀、霉变、破损等情况,及时清扫库房、更换药片,做好“十防”工作,防患于未然,把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四、强化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首先是做好档案、资料、现行文件的接待查借阅工作,并编制档案利用效果汇编。其次是续编**县十五届二次人代会资料汇编;续编**县党代会资料汇编;20*年**县档案工作年鉴;续编《**县档案局馆大事记》;做好《**县档案志》的审稿、出版、发行工作。
第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继续开展档案案卷文件级目录的录入工作,争取全年录入15万条;争取资金,购置高速扫描仪一台,加快原文扫描进度。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及县政府办华政办[20*]46号《关于印发在%26lt;**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方案%26gt;的通知》精神,在已完成**县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基础上,增加档案内容和信息。每个科室2009年必须完成信息12篇。
二、依法行政,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1、开展一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2、继续加强档案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开展《档案法》和《云南省档案条例》的宣传。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条例》内容,并通过电子政务网下发到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布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开展乡镇档案业务知识培训。
3、继续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室建设工程。
组织实施好我县档案工作“六项工程”,全面提升基层档案室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事业、企业档案室建设验收标准,完成剩余单位的档案创星工作。
在乡镇和村委会开展创星工作。完成派出所档案创星工作。
4、做好立档单位年度文件归档指导工作。
做好年度归档工作,是巩固和提高基层档案室管理水平的基础,要以《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为业务标准,不断总结、完善业务指导方法,积极主动与各立档单位联系,深入各乡镇、各单位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并在上半年完成文件立卷归档工作。
5、继续抓好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的立卷归档后续工作。
6、做好重点项目档案立卷归档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
1、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是关键。具有一支高素质、强有力、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档案干部队伍是**县档案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保证。
班子团结是促进整个档案集体具有战斗力和向心力的关键。2009年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对档案局(馆)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通报上月工作情况并对下月工作作出安排。局长办公会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时召开。要加强班子成员间思想交流和沟通,确保思想统一。
要注重干部职工队伍的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二政治学习制度,学习内容由办公室和支部确定。要重视支持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及时安排干部职工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安排干部职工到外县参观学习。
2、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学习制度、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和接待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要转变部门工作作风,要求每位职工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工作。尤其要解决干部职工中普遍存在的迟到早退现象。
法制档案 篇5
一、提高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是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工作的前提
一要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档案宣传工作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档案普法工作。强化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意识。开展宣传工作时。要善于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二要增强领导干部的档案法制意识。一方面使其把档案法制32作提上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档案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依法管理档案。作为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档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使其认真履行《档案法》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档案32作的领导、监督、检查,帮助解决档案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的问题,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和社会环境。
二、完善档案法规体系是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工作的基础
第一,加快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的步伐。根据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相配套的档案规章制度,促进档案法制工作走向规范化。
第二,提高档案规章制度的质量和实用性,改变过去那种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的弊端,科学严密地制定出具有实用性的规章制度。确保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第三,档案立法工作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协调。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档案管理工作在管理方式和载体形式上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给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如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特别是互联网的出现,使人们获取档案信息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需要国家制定相关的档案信息、交流的法规和标准。以保证档案信息资源的合理共享。因此,应依法把档案事业列2010年第2期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既确保档案事业能与社会其他各项建设事业协调发展,又确保档案立法工作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针对档案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和人们的行为,使档案法律法规更配套、更完善。形成严密的科学体系。
三、增强档案执法部门的行政力是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工作的关键
档案执法部门是档案法制建设的组织保障。没有健全的执法机构和强有力的执法队伍。档案法制工作就不可能落到实处。档案法律法规也就难以有效执行。因此,必须加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的完善工作。对于执法主体已明确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增强其行政力上下功夫,以各级执法机构和社会执法监督员组成层层负责、上下对口、条块结合、各行各业相互协调的执法网络,保证档案法律法规的落实:
对于执法主体尚未明确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理顺工作体制,明确执法主体地位,取得执法资格,以真正履行《档案法》赋予的执法职能。
四、档案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是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工作的保障
档案执法部门需要由高素质的执法人员组成。档案执法人员是档案法制队伍建设的核心力量。作为档案执法人员。首先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及档案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认识上提高对档案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使命感,具备敬业精神,廉洁自律,乐于奉献;要全面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注重对《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能够熟悉档案法律知识,掌握档案执法尺度,具备良好的执法水平。为档案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实行目标管理。通过目标管理。充分发挥档案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职能作用,提高档案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强化档案法制建设工作。再次,在加强基层档案执法人员培养上。应充分考虑到基层档案人员兼职多、工作杂、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注意标准规范性与其原有基础、接受程度的有机结合,确保其法制素养和执法水平的稳步提升。总之,我国档案法制建设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档案法制建设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中,还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不懈地搞好档案法制建设。依法治档,更� 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档是依法管理国家档案事业的根本前提。自《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档案事业经过20多年的实践已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档案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尚存在着诸如社会档案法制意识不强、个别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不明确等问题,直接影响着档案事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需要广大档案工作者进一步研究、探索、推动我国档案法制建设工作向纵深层面推进,进而开创我国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提高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是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工作的前提
一要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档案宣传工作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档案普法工作。强化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意识。开展宣传工作时。要善于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二要增强领导干部的档案法制意识。一方面使其把档案法制32作提上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档案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依法管理档案。作为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档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使其认真履行《档案法》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档案32作的领导、监督、检查,帮助解决档案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的问题,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和社会环境。
二、完善档案法规体系是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工作的基础
第一,加快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的步伐。根据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相配套的档案规章制度,促进档案法制工作走向规范化。
第二,提高档案规章制度的质量和实用性,改变过去那种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的弊端,科学严密地制定出具有实用性的规章制度。确保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第三,档案立法工作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协调。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档案管理工作在管理方式和载体形式上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给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如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特别是互联网的出现,使人们获取档案信息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需要国家制定相关的档案信息、交流的法规和标准。以保证档案信息资源的合理共享。因此,应依法把档案事业列2010年第2期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既确保档案事业能与社会其他各项建设事业协调发展,又确保档案立法工作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针对档案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和人们的行为,使档案法律法规更配套、更完善。形成严密的科学体系。
三、增强档案执法部门的行政力是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工作的关键
档案执法部门是档案法制建设的组织保障。没有健全的执法机构和强有力的执法队伍。档案法制工作就不可能落到实处。档案法律法规也就难以有效执行。因此,必须加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的完善工作。对于执法主体已明确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增强其行政力上下功夫,以各级执法机构和社会执法监督员组成层层负责、上下对口、条块结合、各行各业相互协调的执法网络,保证档案法律法规的落实:
对于执法主体尚未明确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理顺工作体制,明确执法主体地位,取得执法资格,以真正履行《档案法》赋予的执法职能。
四、档案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是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工作的保障
档案执法部门需要由高素质的执法人员组成。档案执法人员是档案法制队伍建设的核心力量。作为档案执法人员。首先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及档案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认识上提高对档案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使命感,具备敬业精神,廉洁自律,乐于奉献;要全面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注重对《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能够熟悉档案法律知识,掌握档案执法尺度,具备良好的执法水平。为档案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实行目标管理。通过目标管理。充分发挥档案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职能作用,提高档案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强化档案法制建设工作。再次,在加强基层档案执法人员培养上。应充分考虑到基层档案人员兼职多、工作杂、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注意标准规范性与其原有基础、接受程度的有机结合,确保其法制素养和执法水平的稳步提升。
法治档案 篇6
关键词:新常态;医院档案;档案管理;依法治档
一、前言
自从十以来,我国的经济、文化、教育、医疗以及生态等多项领域均表现出了全方位的新常态,而作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医院档案工作也同样如此。正如我国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所说:“我国档案工作进入了一种新常态,即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中心,以三个体系建设为重点,事业发展得到充分保障的新常态。”此外,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我国的医疗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与优化,而档案管理作为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内容来说,也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政策来展开管理。基于此,为了能够让我国医疗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要在全面加强教育与行政手段的同时,从根本上落实依法治档的规范性管理。
二、医院档案依法治档过程中所应注意的几项问题
(一)医院档案的内容必须合法
简单一些解释,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主要针对的是在医疗与行政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类资料信息,并且在正常的法律规定范围内,完成相关的归纳整理、收集传递、掌握储存等多项工作内容。在开展档案管理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有责任针对一些带有非法性质且能够对公共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档案信息数据展开详细的审查工作,并且要在第一时间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档案资源进行依法查处。由于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最终是要服务于大众、服务于社会,为广大就医民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信息借鉴以及交流服务等,因此医院必须要确保自己所收集和提供的档案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在此基础之上,医院的档案管理部门一旦发现有不良现象与不法行为的出现,就要严格按照“法制化、透明化、社会化”的三项原则来进行处理,从根本上杜绝各类违法活动的产生,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稳定的基础支持。
(二)医院档案的管理模式必须合法
由于医院的档案管理制度与执行模式存在着些许的不同,因此各个医院的档案管理人员需要结合自身的经营与发展现状,制定出符合社会环境与法律规定的档案管理模式。在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无论是档案资源的收集与存储,还是档案信息的归纳与查询,均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与其他法律制度来执行管理。尤其是在新常态环境下,医院也应当顺应时展而对自身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分类,例如行政类别、科研类别、医疗类别、设备类别、财务类别以及人事类别等等。在具体的管理工作当中要结合真实的工作效果来展开及时的调整与改进。
基于此,在新常态下的医院档案管理模式必须要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档,一旦形成管理制度以后就要严格执行与遵守。为了能够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档的制定力度,医院的管理者还要制定出一套完善的管理规章,责令任何人都不得越权操作,在必要时应当对那些工作严谨性不强且法律意识淡薄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辞退处理,从根本上避免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医院档案的管理程序必须合法
医院的档案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如下几项环节: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鉴定移交、编目统计、保管应用等等,这其中所出现的所有流程都必须要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坚决不能够允许任何人的侥幸心理存在。医院的档案管理者要把好“五项关口”:首先,根据医院的真实情况来收集档案,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其次,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来鉴定档案,确保档案资源的质量符合规定;再次,保证档案编目的精准性;第四,做好科学化的档案分档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分类准确且科学有序;第五,要全面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尽可能杜绝一切有可能造成档案信息失密的行为。除此之外,医院档案的管理人员在完成各个管理程序之间的衔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做好每个步骤的交接工作,不可出现一丝一毫的懈怠。
三、新常态下医院档案依法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转变管理观念,强化对依法治档的重视程度
如果想要让我国的医疗行业更好的适应新常态所带来的种种改变,让整个领域都逐渐的朝向理智与成熟所发展,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基础即为“法制”。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所具备的法制观念就是依法治档的第一前提,如果缺少这一因素的支持,那么依法治档就如同是纸上谈兵一般的毫无意义。首先,医院的管理者要从根本上改善内部员工的档案意识薄弱情况。在新常态下的攻坚改革时期,很多医院都在积极的应对各项变化与新问题的涌现,对于档案管理这种“可以暂缓”的基础工作则是一拖再拖、一缓再缓。在此种环境中,医院的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培训,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依法治档并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附加工作,而是要被提到议事日程中的主要工作;其次,医院管理者还要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加入医疗法律的相关知识内容,让所有医疗工作者都能够对与自己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全面的掌握,在依法行医的基础之上科学化与合法化的应用档案资料,全面发挥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作用。
(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大对档案工作法制化的建设力度
在新常态下,我们最多提到的就是可持续发展观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之处是“以人为本”,在尽可能满足大众需求的基础之上来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而医院的档案工作如果想要求进步、谋发展,就必须要紧跟国家医疗制度的发展与改革脚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来建章立制,将管理工作落实到轨道上,让所有档案管理者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目前,国内的很多医院虽然也在积极的顺应新常态发展,并且在升级和完善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也建立起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却存在着很多弊端和漏洞,诸如制度内容过于简单、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以及创新意识不足等。
为了能够更好的落实我国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医院管理者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完成改进:首先,要结合以往的档案管理经验与医院当前的经营情况来制定出一套科学化的人事管理制度,责令所有档案工作者需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其中包括工作岗位的设置、工作责任的分配、管理目标的确立、奖惩方案的制定以及人力资源培训等等;其次,医院管理人员要积极贯彻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的相关条例,针对医院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例如档案室管理、档案信息收集、保管、编目以及借阅等。确保每一项档案管理工作均能够做到严谨科学与切合实际;最后,医院领导还要委任专员来对医院的档案工作科室进行监督,认真观察档案管理工作是否能够完全按照法律规定与管理制度来完成,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档案管理工作效益的大幅度提升,为医院在新常态下的发展与进步打下夯实的基础。
(三)从根本上提升医院档案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通过上文中的内容可知,虽然绝大多数的医院都能够认真贯彻依法治档的档案管理理念,但由于内部档案管理人员存在着法制观念不强、政治素质不高以及业务掌握不熟练等问题,从而导致了医院依法治档水平难以出现大幅度的提升。基于此,医院领导需要将更多的精力放到对档案工作者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中。
首先,医院领导要将档案管理人员归入到专业队伍中,以专业标准来对他们展开统一管理。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另一方面则需要对他们法制观念的培养上给予全力的支持,经常性的举办一些教育培训活动,并聘请一些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到医院中对他们的档案管理工作展开一对一指导;其次,医院领导还要为那些表现优秀且业绩突出的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免费的深造与交流机会,让他们能够参加一些部级的学术交流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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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韩玲玲。病历档案的作用及其法律意义[J].兰台内外,2013(03).
法制档案 篇7
档案作为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是国家政权和各种社会主体运行的真实历史记载,是支持其运行的法律依据。企业档案是伴随着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管理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档案事务必须以完善的法律为准绳,符合国家宪法中的法治原则。档案法制建设,就是不断完善国家档案法规体系,并在企业中得到适用的过程,是执法和监督等环节的有机结合。为了使档案法制更好地发挥作用,更�
一、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档案法制意识
法制意识的确立,是建立依法管理档案的基础条件。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确,改变了过去高度集中计划经济的运行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极大的提高,依法办事已成为企业职工的普遍行为。
对于企业档案部门来,也同样面临着这个问题。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掌握法律武,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依据法律开展有效的工作。为此,企业档案工作者应从宣传《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入手,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使企业领导、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并充分意识到只有把企业档案工作纳入法制建设的轨道,融入市场经济大潮,企业档案工作才能充满活力,企业才能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二、遵循档案法规,完善企业档案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为了使企业档案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必须加强企业档案法制建设,要尽快由行政手段为,过渡到以法制手段为主,来实施对企业档案工作的宏观控制。因此,要把《档案法》的贯彻和实,深入到企业的各项活动中去,对由于不重视企业档案工,造成企业一定损失的要依法给与处理,对违反《档案法》,严重损害企业经济效益的组织和个人,要追究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真正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应用法律手段,既保障企业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又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得企业档案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新,作用越来越大,服务领域也越来越广,这无疑使企业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有些企业档案部门只注重经济效益,不考虑社会效益的全面性,使企业档案工作的服务性失去平衡,破坏了档案工作尊重事实、维护历史的职业准则。针对企业档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通过立法手段加以解决。要构造科学、合理、配套、符合我国国情和企业特点的档案法规体系,制定近期立法计划,定期做好已有档案法规、规章的清理和档案法规汇编的续编工作,使依法治档机制的运作更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
三、优化企业管理,建设档案治理队伍
我们说以人为本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关键。企业要鼓励和支持档案治理人员参加各级档案治理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努力提高档案治理专业知识,掌握档案治理的基本技能。档案治理者要充分认识到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性,力争使自己成为一个既懂档案治理专业知识,又懂现代化技术和相关知识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优秀档案治理人才,更� 档案行政治理部,应多组织档案治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为企业档案治理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现代化治理技能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运用法律手段,强化档案监督检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是监督社会法人行为的重要准则。企业档案部门,必须迅速适应这一新形势,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手段,强化档案法律武器和依法治档。
建立健全企业档案法规后,关键在于执行法律。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是企业档案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企业档案部门要发挥档案执法的主渠道作用,强化监督机制;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做好档案执法监督工作;要改变过去那种理不直气不壮的错误想法,大胆开展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该教育的要教育,该处理的要处理,决不姑息。
一方面,档案行政治理部门要保证档案行政执法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档案行政治理部门依法治档的水平,在企业档案检查工作中进一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氛围;健全与完善档案执法监督机制和网络;进一步实施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检查制度,做到规范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与案件的查处力度,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企业档案事业的顺利发展。同时档案行政执法的经常化、制度化也可提高企业对档案治理法制化的长期性、艰巨性的熟悉,防止企业档案治理法制化的滑坡。
另一方面,也要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如何建好、用好档案等方面的服务,使档案治理能更� 通过服务,使企业领导真正熟悉到,企业档案治理搞好了,真正受益的还是企业本身,进而加大对档案治理的重视程度,形成新时期企业档案治理的良性循环。
档案行政治理部门,必须要改变那种统得太死、治理太宽、抓得太细、指导大于监督的作法。对大中型企业针对性强,对小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办法,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不合实际的升级评选,不把文档工作、机关档案室治理方法照搬。
法治档案 篇8
【关键词】加强 档案法治 建设
1加强档案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而档案法治化建设始终处于国家的法治建设的进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颁布,使我国的档案事业步入正确的法制轨道。《档案法》不仅从法律上解决了档案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使与档案有关的事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同时,也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它的发展就应该得到各种保障,最根本的是要有法律保障。有了法律保障,人们就能依法办事,就能够依照《档案法》的规定切实把档案事业发展列入计划,依法建立、健全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所需经费,改善档案保管条件,使长期困扰档案事业的人、财、物等问题从根本上得到地解决,从而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和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在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档案建设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在新形势下对加强档案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意识,提高大家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觉性;有利于将档案工作融入到各单位、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去,特别是融入到当地法治建设等重要工作中去,更� 因此,充分认识档案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做《档案法》的宣传员和守护者,真正做到懂法、用法、执法、守法,理论联系实际,对我们依法做好档案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2当前档案法治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档案意识薄弱。档案法治化建设需要得到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但由于档案工作在一个地区或是一个单位中不可能成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往往得不到足够的关注和支持。具体表现在:作为领导者不设立档案部门,不重视人、财、物的投入,不关心档案人员的政治进步和生活待遇;作为档案工作者,不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重视档案法规的宣传,不重视档案的保护,不认真执行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作为社会成员,档案法治观念淡薄,不知道公民在档案事务中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档案执法力度不大。如果用《档案法》的尺度衡量,很多地方和单位违反《档案法》的事情时有发生,但真正得到处理的却极少。一方面,不少单位和个人不知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违法,甚至是知法犯法,认为档案部门“软”, 不敢把他们怎么样;另一方面档案执法部门不能严格行使执法权,不敢碰硬,不敢得罪人,得过且过,绕着矛盾走,致使问题越来越多。
档案法规体系不够健全。近年来,我国的档案法规建设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完善而取得了很大进步,重新修订了《档案法》,此外,各级地方档案事业管理部门也纷纷出台了地方性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这些法规为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配套、完善、延伸,但是,与档案法治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有的档案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及针对性,档案法规体系尚待完善。
3加强档案法治建设的对策
加强档案法治宣传。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大档案法制宣传力度,创新档案普法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现场咨询、悬挂标语、布置展板、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档案法律知识传播到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扩大宣传的社会覆盖面,提高档案工作影响力。通过宣传档案遵法守法的典型和曝光档案违法案例,让更多的人了解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大家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度,让更多的人自觉遵守档案法律,自觉维护档案法律的尊�
增强人们的档案法治意识。档案法治意识在人们遵守和执行档案法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教育,转变思想观念,严格依法治档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真正站在履行法律赋予职责的角度、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谋划、推进、落实档案工作。做好社会公众的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档案人员和公民的档案法律意识,使社会大众不但熟悉档案法律法规,增强自觉运用档案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档案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明确自身在保护档案、利用档案中法律责任,从而带动和促进整个社会从接纳档案依法治理,到逐渐拥有档案法治素养,营造档案法治文化氛围的过程。只有这样,依法治档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完善档案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档案规章、制度,构建法制统一、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服务的档案法制体系,增强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能力。支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单位的档案事务,以适应新常态下依法管理档案的新要求。
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通过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加大对档案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档案执法是档案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是法律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利。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纳入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档案工作检查。通过开展全面或专项检查,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档案行政执法机机制,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违规案件,促进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提升各单位档案工作水平,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制档案 篇9
档案部门法治工作计划范文(通用16篇)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5周年和《北京市实施办法》颁布15周年,本期“法制宣传”栏目介绍了海淀区档案局在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展示了档案法为档案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档案课堂”栏目向读者介绍了公民在从事档案事务中可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文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与北京有着很深的渊源。本期“京城茶座”栏目中《文人与北京》、《北京中央公园与民国文人的文化心态》揭示了文人对北京的深厚感情。此外《礼士路小考》向读者展示了礼士路的由来。
古人云:“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婚� 本期“点击馆藏”刊登的昌平区档案馆藏的一份民国时期的官方婚书,一定程度上是我国婚姻形式从封闭、繁琐迈向自由、简约的缩影。
法治档案 篇1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档案法治与依法治国有着密切的联系。依法治国对档案法治不仅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同时还对档案法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然而,目前我国档案学界对档案法治的关注度还不够,对档案法治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以为例,在中国知网期刊文献数据库中,从1979年到2014年12月底,以“档案法治”为主题检得73篇,其中,以“档案法治”为篇名,只检得18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应加大对档案法治的研究力度,加强档案法治建设,为此,笔者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2 档案法治在立法与执法上的误区
立法理念上的偏差,造成档案立法的国家为上和权力为上。立法理念是蕴涵于立法这一环节的内在精神和最高原理,它体现了立法者的一种价值取向,是立法者期望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生活的一种最高思想境界。由于时代的局限性,我国档案立法理念的偏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以国家为中心,重国家公权力,轻个人私权利。比如《档案法》第十六条规定:“集体所有制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此规定既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基本原则,也有悖于我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赋予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应有的、超越《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之上的权力,漠视了个人的合法权利,割裂了法治的统一性与完整性。其次是以权力为中心,重管理者的权力,轻利用者的权利。如在使用档案方面,对于利用者的利用权利《档案法》第十九条规定:“……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档案馆应当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此规定把使用档案的一个行为,割裂成利用和公布两个部分,并把利用和公布权力全部赋予了档案管理者。即使是已开放的档案,利用者利用已开放的档案还需要证明,而档案管理部门在如何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方面,法律却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规定。
工作定位不准,导致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错位和越位。首先,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内容本末倒置。目前,一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仍偏重于案卷质量的内容检查,而对《档案法》明确规定的档案违法行为不作重点检查,对借档不还、归档不全、归档不及时和档案损坏情况缺乏执法力度,没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尤其是,在档案执法实践中突破《档案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范围,增加了档案执法的内容,把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与档案业务工作的达标升级挂钩,档案执法俨然成为推动具体档案业务工作高标准的工具。其次,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主体或方式不合法。目前,由于档案管理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造成了档案执法操作实务中的障碍和困难,直接影响了档案执法工作的开展。为解决这些问题,有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采取超出法律规定的形式与内容创新,比如聘用义务执法员制、协助执法制和执法工作督办制等,这名为“创新”执法,实为法外执法,违反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执法原则,是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之大忌。
视《档案法》为武器,是法律工具主义的表现。档案法治在档案执法中的弊端主要表现为视《档案法》为权力工具,这是法律工具主义的典型表现。1987年王庆成提出:“《档案法》作为法律是档案工作者手中的一种武器。”这是把《档案法》当作“武器”认识的最早论文,之后“以《档案法》为武器”成为档案工作者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词组,经常见于档案杂志,一直延续至今。我们说“以《档案法》为武器”的提法不� 二则“武器”一般是针对别人,而不用来针对自己,把《档案法》当作“武器”来使用,是将档案行政管理者自己置超然于《档案法》约束之外。比如档案执法检查,从1988年的检查对象广泛全面,到后来的检查范围缩小,缩小为只检查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而国家综合档案馆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却退出被检查的范围,不再是档案执法的对象。结果,档案执法成了“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有悖于落实《档案法》之初衷。
3 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档案强国
档案法治是指在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一切档案事务以完善的法律为尺度和准绳,以符合宪法中的法治原则为原则,形成档案事务依法而治的社会状态。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档案强国应落实在三个方面。
修改完善《档案法》,恪守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是关键,恪守 而现行《档案法》颁布于1987年,至今已有将近30年的时间,尽管1996年进行过一些局部的修改,但其立法原则和立法理念的时代局限性明显,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档案法治化进程,应尽快修改完善。首先,立法思想从管理理念向治理理念转变,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作为一部面向整个社会的档案法律规范的《档案法》,定位应避免其成为一部档案馆保护法,或者成为档案系统的业务法。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通过多种途径保障人民参与立法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避免部门化利益倾向。其次,遵循公正、对等和利益均衡原则,调整各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是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对等。在规定社会公众具有保护档案义务的同时,在规定非国有档案所有者妥善保管、严禁倒卖、接受代管和接受征购收购义务的同时,应规定其合法权利的保障。二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责任对等。在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权力的同时,还要规定其履职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在规定其公布国有档案的时间期限、公布范围和公布程序的同时,还应规定其不作为的责任。
档案法治,确保档案行政执法在依法行政轨道上运行。档案法治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法治的具体体现。具体到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要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整改规范化、制度化,使依法行政与档案法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树立现代法治理念,提高档案法治重要性的认识,严格依法管理档案事业。首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把传统的人治管理观念和管理手段转变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上,正确处理权力和责任、权力和利益的关系,在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责中切实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以档案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实施。其次,按照国家档案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档案行政执法必须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尤其是以档案法律制度规定的权限范围、行使程序和行为对象严格执法。档案系统应通过健全和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保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保障各项档案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从而保障档案行政执法在依法行政轨道上运行。
档案法� 建设档案强国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档案强国”不仅是档案本身的总量丰富、档案事业体系完备、档案管理水平高并且档案开发利用技术先进,更重要的是档案法治,档案法治是档案强国建设的第一要义,是档案强国的基础和保障。档案法治是一个国家档案事业发展水平的一面镜子,也是一个国家档案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首先,档案法治对于档案事业长足发展的今天是功不可没的。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档案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其中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特别是档案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档案法》1987年的颁布实施,为档案工作开展提供了法律支撑,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制度化和规范化档案� 其次,档案法治对于推动实现档案强国目标的明天是不可替代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和发展中法治是一面高扬的旗帜,而档案法治一直都处于国家法治进程之中。作为建设档案强国的重要环节,无论是建立“大档案”机制,整合多方资源,还是鼓励设立私人档案馆,拓展档案馆结构体系,法治尤为重要。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无一例外都是重视档案的档案强国或档案大国,也无一例外都是法治国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档案事业作为社会文化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化是其必然趋势。“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档案强国也是如此。
法治档案范文 篇11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直档案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年直档案工作,部署20*年档案工作任务,动员直档案工作者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努力工作,为盐城早日实现"两个率先"这一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我现在就20*年度直档案工作情况和20*年档案工作意见谈几点看法:
一、关于20*年度直档案工作情况
20*年度直档案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主要表现在:
1、依法治档水平有了显著提高。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年,各单位普遍加强了对各项工作原始记录--档案的管理,既利于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又维护了多方的合法利益,同时又符合加入世贸组织的实际需要。为巩固以法治档成果,提高档案法制化水平,我局对人大办、公安局、人行、国税局、审计局、农林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卫生学校、悦达集团、八菱集团、农科院等14个单位档案工作情况进行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直不少单位加深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苏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立法精神的理解,加强了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修订了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了档案管理网络,加大了对档案工作的投入,改善了档案的保管条件。公安局、人行、地税局、审计局、交通局、农发行、环保局、盐城工商局、纪委等单位已档案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纳入计划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在做好自身档案工作的同时,还卓有成效地对所属单位及系统内档案工作进行了监督指导。地税局、农发行、盐城电信公司、水利工程管理处等单位还召开了系统内档案人员与分管主任会议,以会代训,学习档案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最新行业标准。地税局、农发行已档案工作纳入行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之中,与其它业务工作同等看待。地税局还制订了系统内档案规范化管理规划,力争用三年时间使系统内所有单位档案综合管理整体水平达到内一流水平,截止去年11月该系统就有30多个单位档案工作达到一级标准,在档案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国税局档案工作达特二级标准,建设局、盐城商检局、盐城电信公司、检察院、社保中心等单位均达到一级标准。总之,20*年直单位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载体的以法治档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全面完成了文件立卷归档改革工作。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新形势,贯彻"强化收集,简化整理、细化检索、深化利用"的业务工作方针,简便、高效、科学地开展归档工作,推进归档文件整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现代化,国家档案局制订了国家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这是我国首次以法规标准形式规范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直单位经过两年的实践,截止20*年9月底全面贯彻《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完成了文件立卷改革工作。大部分单位根据最新一轮机构改革编制部门核定的职能,修订了档案归档范围,基建设备等科技文件与未经收发文程序的内部文件得到了有效控制,文件归档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分类的科学性、编目的正确性、保管期限划分的准确性均有了较大提高。大部分单位很注重平时归档工作,如委办对委召开的重要会议材料,会议一结束就归档,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业务档案随时形成随时归档,地税局等单位不但完成了20*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还完成了20*年已形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3、档案信息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近年来、直单位在对文件立卷归档实行改革的同时开始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20*年级机关工委、国税局、科协、农机局、商检局、社保中心、信访局、海事局、审计局、银宝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油公司、水利工程管理处、计生委等14个单位配置了档案管理软件,截止20*年底,共有60个直单位有了档案管理专业软件,建立了档案检索目录数据库,既提高了档案检索速度,又提高了档案查全率、查准率。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工学院和公安局建立了档案网站,盐城供电局、电信公司、盐城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盐城发电厂、射阳港发电厂等单位可在计算机中实现全文检索。从而实现了档案利用工作的网络化。
4、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得到了加强。高速公路指挥部、水利局、盐城供电局、盐城发电厂、盐城电信公司、悦达集团等单位非常重视重点工程项目的档案工作,项目档案建档做到与工程实体建设同� 高速公路指挥部还制订了工地标准档案室标准,在盐通、盐淮、盐连三条路段所有施工单位中全面推行。
20*年度直各单位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有个别单位档案法制意识极差,还不知道中国有个档案法;少数单位不重视基建设备等科技档案工作;部分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甚至有的单位一年换几个档案员,非常不利于档案工作的有效开展等等。希望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苏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做好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全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20*年工作意见
20*年级机关、直及属驻
盐单位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大力创新档案工作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档案�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1、继续认真贯彻"强化收集、简化整理、细化检索、深化利用"的业务工作方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妥善安排,切实做好20*年度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对20*年应归档文件应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做到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一办理完毕就进行归档。我局拟于5月底开始组织检查验收,希各单位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切实加强室藏档案文件级目录数库工作。各单位20*年度形成的室藏档案文件级目录必须全部录入符合《江苏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数据交换格式》(DB32/5*-20*)标准的档案管理软件,真正实现计算机检索和管理。此项要求今后作为各单位年度档案工作"评先"和"一级档案室"评定的必备条件。为便于馆室信息共享,推荐各单位使用档案局研制的"永乐文档一体化"管理软件。
3、认真抓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进程。《江苏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标准》已施行一年,《标准》中的各项条款是对等级评定工作的要求,也是各单位档案业务建设的工作标准,希各单位正确认识,积极贯彻,三级是基本要求,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检查,年内拟达二级以上标准的请于4月底前计划上报我局业务指导处。
4、进一步加强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20*年我们对包括人大办在内的14个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并得到了被检查单位的肯定,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于今年年底进行复查。为了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正常化,结合档案工作的特点,20*年度的执法检查工作我们采取提前一个月电话通知的办法进行,希各单位按照执法检查细则,认真对照,抓好落实。
5、进一步加强档案业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20*年我局根据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全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结合全档案员队伍实际情况,举办一期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班,对象主要是各单位新调整的档案业务人员及未参加过档案局新编教材岗位培训的在职专(兼)职档案人员。同时,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举办3-4期档案业务新知识短期培训班,时间一天左右,希各单位档案业务人员对照要求,积极参加。
6、落实档案"分类方案备案制度"。分类方案是各单位开展档案业务工作的基础,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的职能,结合档案工作的新规则、新要求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强、切合实际的"分类方案",根据国家档案局贯彻国家行政许可法制定的"分类方案备案制度"的要求,结合我档案工作的实际,各单位要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分类方案三位一体的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表于6月底前报送我局备案。
7、围绕服务中心工作目标,抓好经济科技类档案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的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建设。对改制企业的档案各主管部门要督促做好收集、整理、监交工作。适时对私营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继续做好信用档案工作。
8、大力协助做好社区档案工作和及时报送档案年统工作。各双挂单位要积极支持社区档案工作,我们把社区档案工作情况列入其双挂单位档案工作的考评事项。同时把档案年统工作纳入年度档案工作评比的必要条件。
9、做好到期档案移交的准备工作。档案馆于近年接收文件立卷改革前各立档单位形成的档案,请各单位做好立卷改革前的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建立工作,整理好各自的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年鉴、志书、大事记等出版物,编写好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待进馆时随档案一并移交给档案馆。
三、如何做好20*年度档案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大家都知道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有时达到一月一次,一天一次,处在这样的时代,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强烈的求知欲望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否则就会很容易被时代所抛弃、所淘汰。革命导师列宁曾告诫我们要"学习、学习、再学习",我们敬爱的总理也曾要求要我们"活到老,学到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全党同志必须联系实际刻苦学习,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中全会要求全党要"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建立学习型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讲,学习已成为我们立足社会,争取进步的第一要素。特别是我们这些在机关从事文秘性质工作的同志,加强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就显得更为重要。专业知识主要从四个方面学:一是参加档案部门组织的档案知识培训。包括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二是从书本学习。《档案工作文件选编》《中国档案》《档案与建设》等专业书刊既是我们平时工作的工具书,更是我们提高专业水平的"加油站";三是积极参加协作组活动,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四是从网上学。我的这次讲话及20*年度工作意见都在档案局网页上。
二是要认真。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档案工作是造福子孙的事业,是自己实践的记录,后人是要检查的,要对得起历史。讲: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认真就是有事业心、有责任心,有敬业奉献精神。我们要做到及时、主动、超额完成各项工作。
法制档案 篇12
五五”普法最后一年,年。也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坚持善始善终,认真落实《年市法制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努力完成档案部门法制工作任务。一年来,市档案局(馆)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法建办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全市和档案工作中心,大力宣传,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努力提高档案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顺利完成了档案部门全年法制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市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并在全国档案“五五”普法总结表彰会上获得“组织领导奖”表彰。现将开展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法治观念为目标。
也是市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收官之年。全面完成《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搞好“五五”工作总结,为下一步档案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时启动夯实基础。
一)做好工作的安排部署
按照《年市法制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为了使档案部门全年法制工作有效开展、有序推进。结合《市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规定的目标任务,及时制定了市档案局(馆)年度法制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考核检查等主要环节,并在年初的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上对全年法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为全年法制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不断推进依法制档奠定了基础。
二)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激发广大档案干部切实做到学法知法尊法守法,为了使“五五”普法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及时印发《市档案局(馆)年度法制工作要点》使档案部门及时把握工作要求和重点。二是内部刊物《档案》开辟法制专栏,刊登新法规、国家的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先进事迹、典型案例、档案法制工作理论文章、简讯等。档案信息网》上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并提供法律服务。同时积极利用其他报刊、电视、电台等大众媒体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扩大档案普法的社会影响力。借助互联网、电子刊物、新闻媒体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档案法制信息,不断提高档案普法的实效。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全体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网上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网上答题的形式宣传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全体干部职工踊跃参加了这次活动。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地普法宣传,使档案部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档的理念进一步增强。
三)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二、认真开展档案法制工作,以依法治档为目标。
一)完善档案行政法规。
三、强化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以提供保障为目标。
法制档案 篇13
一、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档案基础工作建设
(一)加快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是区档案馆建成的第一年,为确保新馆能够按照现代档案馆的功能要求建设,我局加强了与区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的沟通联系,及时整改了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建成的档案新馆有近1200平方米的档案专用库房,库房内安装了档案密集架、底图柜、珍贵档案柜等档案装具,且楼内装有档案库房恒温恒湿系统、自动化消防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等现代化档案管理的专用设备与现代化管理设施,为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借档案馆投入使用的有利时机,我局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加强与财政的沟通,确保建设资金能够足额到位,目前,我局已购置了文档扫描仪、杀菌机等档案专用设备,为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三)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化建设,除了及时更新网页信息、在空余时间输入文件目录等常规工作外,今年我们购买了档案管理软件,初步预排了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并就现有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与杭州光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合同,预计明年我馆部分档案可以实现全文数字化。
二、突出服务主题,强化档案工作职能
(三)加强新农村档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为“三农”服务的水平,我局深入农村,宣传档案工作,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农村档案工作水平与档案意识。今年,我局继续深入开展“省、市行政村示范档案室”创建工作,灵昆镇的九村申报了创建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
(四)着手社区档案工作。按照省、市档案局的要求,今年我局将档案工作延伸到了社区。7-8月份,我局深入社区,积极主动做好业务指导,并要求各社区要根据《浙江省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测评标准》,做好社区档案工作,确保社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发挥社区档案在建设和管理社区中的作用。
(五)积极主动提供利用工作。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为认真做好纪念活动,我局积极配合市档案局、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工商联、史志办等单位做好文件查阅、资料搜索等工作,今年档案资料提供利用87人次,273卷(册)次,充分发挥了档案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三、注重宣传教育,提高社会档案意识
(一)利用电子屏、报刊、网站等媒体进行档案宣传教育。9月份,我们通过大楼电子屏、网站等宣传《档案法》颁布实施20周年,平时积极主动向《*档案》、《浙江档案》投稿,全年共有7篇文章被录用(其中档案论文2篇),尤其是在《浙江档案》9月期刊发表的《七月十五汤和节》、《英魂耀日月精神传千秋》等文章受到了区委领导的一致肯定,大大提高了档案部门工作的影响力。
(三)借机进行宣传教育。在各类档案工作中进行宣传,如向领导汇报工作、举办档案知识培训、档案业务指导等,努力使档案意识深入人心,从而不断提高了社会档案意识,为依法治档、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档案干部队伍素质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每月坚持两次夜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定期开展“我为创业创新做贡献”、“重新认识档案工作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八小时之外广泛学习。通过学习,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树立真抓实干、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工作作风。
(三)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组织党员外出考察等活动,增强了党员的党性修养,加强了学习交流;利用工作之余,不定期开展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活动,丰富了大家的业余生活,增强了部门活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全民运动会、女子趣味运动会、支援抗震救灾等活动,提高大家参与全区性活动的热情。
五、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档案部门依法行政
法治档案 篇14
关键词:依法治档;档案;行政司法化;档案执法;行政司法
党的十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16字方针,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开启了依法治国新时代。这新16字方针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共同成为依法治档——档案事业法制化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本文着重从依法治档视角探讨档案行政司法化的问题。
1 司法及行政司法化
司法及其特征。“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1]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又称法的适用,对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的功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司法分为刑事司法、民事司法和行政司法三类。司法的基本特征:
专属性。司法是以国家名义行使司法权的专门活动,司法权是一种专有权。“这项权力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行使,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行使此项权力。”[2]
程序性。司法活动是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程序性是司法的最重要、最显著的特点之一。诉讼法规定了严格的诉讼程序,以保证司法的公正。
专业性。司法是司法机关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这种专门的活动需要精准地专业判断。要达到作出精准的专业判断,就要求作出判断的司法人员必须具备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生活与司法经验。
权威性。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并且以国家的名义运用法律来处理案件的活动。因此,“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案件所作出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违抗”。[3]
行政司法化。虽然从理论上说司法与行政是分立的,彼此之间不应出现“交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现代国家管理与运行实践中,司法与行政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融合,具体表现为行政权的司法化与司法权的行政化,也就是行政司法化和司法行政化,这里只讨论行政司法化。
所谓行政司法化,就是行政行为司法化,或是司法形式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权的运行采用司法的构造方式”,[4]“将司法的程序导入了行政领域,通过争议双方的司法化程序寻求纠纷解决的最佳途径,以求行政权运行的公平、公正”。[5]行政司法化“反映了行政权和司法权在某些领域方面出现了融合的趋势”。[6]产生行政司法化趋势的原因主要来自行政理念与现实需求两个方面:一是因为“正当程序保障的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的广泛适用”,[7]这是行政理念上的原因。二是因为“传统司法程序规则无法应对日益加剧的案件负担,若所有纠纷都按复杂的诉讼程序解决,国家及当事人皆无法承受其沉重代价”,[8]这是来自社会实践中的现实压力与需求。而行政司法化趋势更深层所表达的是“将行政运作程序视为司法程序一样,目的在于确保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9]的行政理念。这种行政理念从其实质上讲就是依法行政的理念。行政司法化涉及行政执法司法化、行政司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
2 档案行政司法化
在行政司法化的大趋势下,作为国家行政组成部分之一的档案行政,其司法化进程亦是一种必然。档案行政司法化包括档案行政执法的司法化、档案行政司法、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三方面内容。
档案行政执法的司法化。档案行政执法司法化是指按照司法模式严格档案执法程序,以及档案执法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包括档案执法案件调查材料的司法化、档案行政执法程序的司法化、档案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运行司法化、档案行政执法听证司法化等内容。
档案执法案件调查材料是档案执法行为的重要书面材料,档案执法案件调查材料的司法化就是以司法文书的要求来形成档案执法案件调查材料。这样做的本意在于能够更为理性地实施档案行政处罚,保障档案行政执法行为的客观公正。司法化的档案执法案件调查材料可以客观真实地记录整个档案执法的过程,要求档案执法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高超的法律运用技术水平。档案执法案件调查材料司法化,客观上使案件调查材料更加严谨、更加接近于司法文书。这样的文书材料不仅使档案行政执法的当事人比较容易接受档案行政处罚,而且在行政复议或行政处罚听证中易于得到裁决机关和听证代表的认同。这样做,提高了档案工作依法行政效率,也提高了依法治档水平。
档案行政执法程序的司法化就是将档案行政执法的程序按照司法的程序加以规范。在我国,长期以来深受“重实体,轻程序”传统思想的影响,在结果与过程之间,往往偏重对结果的关注。“对于行政权的运行,人们同样过于注重结果的合法与否,注重行政执法的效率而忽视了公正、忽视了行政权的运行过程。建立严谨的、完善的行政程序制度,以法定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于行政程序意识普遍缺乏的中国来说,尤为重要。”[10]档案行政执法程序司法化,涉及告知、调查、检查、取证、文件审核、处罚、决定送达、处理等全部档案执法程序。只有建立司法化的档案行政执法程序,才能从程序上保证档案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并提高档案行政执法的执行力。随着档案行政权运行的法制化进程,档案行政执法行为程序的严谨规制将越来越明显,档案行政执法将越来越注重程序和关注过程,这是依法治档理念下档案行政执法方式在新时期的变化。“司法程序设计的严密是司法权追求公平、公正的有效保障,为此,为达成行政执法公正的价值目标,行政执法司法化 ”[11]也可以说档案行政执法司法化是档案行政执法程序化的必然结果。
在所有档案执法行为中,档案行政执法听证的司法化倾向最为明显。档案行政执法听证要求档案行政机关在正式公布有关利害人的执法决定之前,要接受档案行政执法当事人口头提供的证据,允许档案行政执法双方当事人就档案行政执法听证所涉及的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辩论,为档案行政执法当事人提供申辩的权利和机会。
档案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运行司法化是指档案行政机关在处理与档案行政执法相关的事务时,应当改变传统的内部行政运行模式。档案执法案件调查材料的司法化、档案行政执法程序的司法化、档案行政执法听证司法化不仅仅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化,而是行政理念的司法化。这就要求档案行政执法机构在内部运行机制上也要司法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档案行政执法从内容到形式上都更加严谨、公开、公平。
这些内容涉及档案行政行为中的文件起草、办事程序、当事人陈述申辩及档案行政机关内部运行模式等多个方面,这对于习惯于传统行政机关工作模式的档案行政管理人员来讲,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通过学习,确立正确的行政执法观念,改变旧有的内部运行机制,掌握正确的行政程序与方式,适应档案行政执法司法化要求与变化。
档案行政司法。档案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具体档案行政行为,它是指档案行政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按照准司法程序来审理和裁处有关档案或档案事务的争议或纠纷,从而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影响,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档案行政司法行为包括档案行政调解行为、档案行政裁决行为、档案行政复议行为、档案行政仲裁行为。档案行政司法具有如下特点:
档案行政司法行为是种“准司法”行政行为,是依法裁处档案事务纠纷的档案行政司法行为。其行为应遵循程序司法化原则。
档案行政司法行为的主体为特定主体。这一主体只能是各级档案行政机关,档案行政机关同时也是档案行政复议机关、档案行政裁决机关及档案调解机关。
档案行政司法行为的对象是由法律特别规定的。一般是由于当事人不服档案行政机关的决定,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档案行政机关、其他当事人侵害相对方合法权益而产生的,是权利和义务发生利害关系的争议或纠纷。
档案行政司法行为对纠纷的解决不具有终局性,是可诉的。当事人如果不服档案行政机关的档案行政司法决定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
档案行政司法在档案行政司法化进程中,具有特别重要意义。这是因为档案行政调解行为、档案行政裁决行为、档案行政复议行为、档案行政仲裁行为是最为常用的档案行政行为。将这些常用的档案行政行为划入档案行政司法的范畴,对于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是一个全新的内容,不仅需要从理论上进行论证,而且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如何做,探索上述每一种具体档案行政司法行为的方式、方法。这种实践上的探索不能等上级档案行政机关的安排,也不能靠其他同级档案行政机关提供经验,更不能依赖司法机关的帮助与指导,而需要我们在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主动地在审理和裁处有关档案或档案事务的争议或纠纷时,根据相关法律,按照准司法程序来办理,在实践中不断地积累经验。
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档案法》与《刑法》的相关条款,为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提供了法律依据,奠定了法律基础。但档案行政执法如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却缺少可供参考与借鉴的实例与文献。这也是档案界普遍认为《档案法》是软法的症结之一。在我国现行的档案法律体制下,对于《档案法》所规定的危害后果比较轻微的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并不会主动介入,主要通过档案行政执法的处罚与制裁方式实现其档案行政管理的目的。如果档案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某种档案行政违法行为已经超出《档案法》规定的处罚限度,仅靠单纯的档案行政制裁不能达到档案行政管理的目的,且根据刑法与档案相关的规定,�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近年来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一项工作。2011年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法制办等八个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对完善衔接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制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则在“立法层面上首次对行政执法证据司法化予以肯定”。[12]然而,档案界对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研究还非常之少,实践中也少有案例,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更是少有这方面的理念与观念。笔者认为,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主要包括证据衔接、程序衔接两个方面:
证据衔接。“行政证据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定程序收集的、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收集的、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13]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2001年7月颁布施行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必须受理。但在当时《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都没有规定当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原行政执法机关所收集的材料能否作为刑事侦查、和审判的证据使用。2013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 ”该条款允许行政执法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为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的衔接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证据衔接提供了法律依据。
程序衔接。即档案行政执法机关如何将涉嫌档案犯罪的案件进行移送、刑事司法机关如何受理并对案件进行处理。虽然对于案件移送在《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已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核心是程序问题”[14]对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程序进行研究,有助于推动档案行政执法机关将处在档案行政执法环节构成档案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给刑事司法机关处置,从而实现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进而避免出现以档案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置,导致有罪不究现象的发生。行政执法程序与刑事司法程序衔接包括:档案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程序,司法机关对档案执法机关移送档案案件的受理及处理程序,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程序中的证据收集与转化三个方面的内容。“尽管案件的移送、受理及处理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关键程序问题,但是,这些程序性的设计还必须有合适的配套制度来加以有效的保障。”[15]
3 结语
司法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亦是依法治档的重要内容,档案行政司法化是依法治档进程中的一种必然。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关注档案行政执法的司法化、档案行政司法、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在注重理论研究的同时,应更多地进行实践探索,更加有效地推进档案工作法制化的进程。
注: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依法治档研究》(项目编号:13BTQ06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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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档案 篇1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依法治国方略,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学习和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依法治国方略,不仅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依法治档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依法治档,才能推动档案工作;只有提高依法治档水平,才能繁荣发展档案事业,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民生。
一、推进依法治档,必须把严格执法、责任追究作为根本。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主体,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贯彻档案法律法规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增强依法治档意识。各级人员要着眼档案法制建设,不断强化档案法律意识,各级领导要注意引导档案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的学习,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和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门培训,在了解、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并做到融会贯通,同时还要把档案法律观念的强弱,依法治档水平的高低,作为各级档案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解决好重业务、轻法制,重指导、轻执法的问题。二是要把档案执法和业务指导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档案执法检查要以档案业务指导� 三是严格执法。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制度和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追究制度。对违反档案法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严格的执法强化社会对档案的关注度。要积极开展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要定期开展档案安全、馆库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等专项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又要促进工作的落实,切实维护正常的档案管理秩序和档案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二、推进依法治档,必须把完善执法机制作为重要环节。健全和完善执法机制,是推进依法治档的重要工作。首先,要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全社会都来了解档案、关心档案、支持档案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认真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监察部、人社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及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层面、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工作,做到既有针对性,又有覆盖面,要广泛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和富有成效的档案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解档案、熟悉档案、珍惜档案和关注档案事业的良好氛围。其次,要健全约束机制,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的发生。要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明确相关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保障档案执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第三,要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按照《档案法》的总体要求,将有关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责任明确、规范。要建立和完善档案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凡是办理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应把执法依据、程序、结果向社会公开,以增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要建立健全档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失职和不当行政的档案行政执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防止和克服在执法或对违法案件查处中的执法过错。要严肃执纪,对违反档案法的事要一追到底,该处罚的处罚,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并建立台账、定期复查,切实将执法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纠正档案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使档案行政执法行为真正走上依法治档的正确轨道。
三、推进依法治档,必须把提高档案执法队伍素质作为保障。执法水平代表着执法者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因此,要做到严格执法,必须注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者素质,一是要加强档案执法队伍的建设。各级领导要把加快档案执法队伍的建设,当作档案事业建设的头等大事,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加大培养的力度,积极抓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执法人员的培养,帮助他们掌握最需要、最管用的知识和执法技能。要鼓励档案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选修或在职学习。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参观学习和执法经验交流,加快经验和成果的转化。二是要重视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档案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在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不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掌握这些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其法律修养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档案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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