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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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是对家庭生育情况的官方认可,确保政策落实,促进人口合理发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呢?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计划生育证明”,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 篇1

兹有我单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已婚,于日期________,生育一男(女)。该同志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2

兹有我辖区居民___(性别_,__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于____年__月__日与____(性别_,__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登记结婚,系初婚,____年__月__日育有_孩(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______,户籍地址______),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盖章)

_____年______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3

兹证明_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登记结婚,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政策内生育一孩,性别:_______________,取名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政策内生育两孩,性别:_______________,取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本人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反映的以上情况属实,如存在虚假、欺骗、伪造等情况,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镇(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4

兹有我单位正式员工XXX,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该员工尚未结婚,也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特此证明。

XXX(单位章)

年月日

计生证明简单点说就是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20xx年4月13日上午,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 》,到20xx年,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持适度生育水平。

意见指出,按照中央相关部署,依法取消计划生育证明作为落户前置的规定。同时,北京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完善再婚等特殊情形的再生育管理。

此外,本市将加快修订《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章,废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确保政策有效衔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计划生育证明 篇5

一、《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适用范围

(一)办理市外迁户的已怀孕或生育的人员(随迁入户除外);

(二)办理随迁入户、子女出生入户人员;

(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四)办理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人员;

(五)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证明,少儿医保人员;

(六)办理公务员招考人员;

(七)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

二、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⒈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⒉全家户口本;

⒊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怀孕或生育的市外迁户人员(男性配偶随迁入户除外)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⒋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女方不在深圳的,可提供女方现居住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办理一岁以内子女出生入户证明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证明人员提供已怀孕证明、

⒌属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⒍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另需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和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该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计生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另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①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②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③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

④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⑤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二)特殊材料(根据各种证明用途另需要提供材料)

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的市外迁户人员,需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由公安部门办理的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需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⒉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⑴拟生育第一胎的,需提供一胎生育登记证明、

⑵拟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⑶已在深圳进行生育登记或备案的,只需提供以下材料,无需提供第(一)项基本材料、

①深圳户籍人员拟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一胎生育登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已怀孕证明;

②流动人员拟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一胎生育登记备案资料及已怀孕证明;

③深圳户籍人员拟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再生育登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已怀孕证明;

④流动人员拟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其户籍地核发的再生育证和已怀孕证明,及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二胎生育登记备案资料、

⒊办理子女出生入户证明另需提供:

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⑵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⒋办理随迁入户证明,女方属非深圳户籍的,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三、《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特别提醒:

1、办理任何用途的计划生育证明之前,首先请确保你的资料有在富华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如不确定,可以先持本人身份证到居委会前台进行查询、

2、富华社区居委会计生办地址:天骄世家会所二楼,咨询电话:xx

3、西乡街道人口与计生科地址:宝民二路108号西乡街道文化体育中心一楼,咨询电话:xx

4、西乡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新安六路与兴华路交汇处西乡街道计生大楼一楼,咨询电话:xx

计划生育证明 篇6

兹证明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是我单位员工,该同志与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于20____年3月29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系初婚未育,未收养,未抱养,没有违法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20____年4月17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7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无则写“婚后无生育小孩”,有则以此类推),于×年×月×日离婚/丧偶,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再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以此类推),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8

兹有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出生日期:_年_月_日,身份证号:与配偶,女,出生日期:_年_月_日,身份证号:,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单位盖章

当地计划生育

办公室盖章

__年___月__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9

兹有我单位,女,x年xx月xx日出生,x族,(农业或非农)户口,家住,于x年xx月xx日结婚,属初婚,x年xx月xx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x,现有一个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xx县xx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10

兹有我县xx乡(镇、街道)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xx(农业或非农)户口,家住x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属初婚,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符合生育一孩条件。

特此证明!

xx县xx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11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______,性别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属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单位

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12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性别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村(居)委会

经办人: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13

关于**同志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

**市卫生计生委:

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同志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了审核:**,女,汉族,19**年 *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正(副)县级干部;爱人**,男,汉族,19**年*月生,现任***。两人于**年**月结婚,19**年*月计划内生育一男(女),姓名**,并采取节育措施。

经审核,未发现**同志在计划生育方面存在问题。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14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xxx,性别x,20xx年xx月xx日出生,属初婚,于20xx年xx月xx日与xxx(性别,出20xx年xx月xx日,户口所在地x)登记结婚,于20xx年xx月xx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于20xx年xx月xx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以此类推),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加具意见)

注:

1、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2、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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