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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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一篇】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提出的“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构筑全方位、立体型、多层次的教育系统治安防范体系的要求,大力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活动,使我校师生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工作目标。

1、使各学校教育秩序稳定,健全各学校维持稳定的工作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不发生震荡社会,破坏教育系统形象的恶性案件,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师生去上级政府滋事、非法聚集、串联等活动。

2、保持在校学生无严重刑事案件发生,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降低在校学生轻度违纪事件的发生率,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感。

3、师生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强预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4、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训练,结合小学生行为规范达标、雏鹰争章、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办公室”等评比,使校园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5、健全综治网络和队伍,优化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健全门卫值班制度。

6、进一步搞好学校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使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深化落实维护学校教育稳定工作本部及下属学校要进一步落实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创安维稳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瞒报、漏报,对发生事故将从严查处。坚持不懈地开展“校园拒邪教”活动,教育师生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杜绝师生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及时妥然处理教师群体中的各类矛盾和学生家长对教育问题的反映,认真落实教师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中的各项措施。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虚心吸收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3、深化整治斗争发挥党支部的纪检作用,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强群众对领导的监督。认真搞好校务公开、政务公开。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制度,提高学校领导办事透明度,切实保障家长的知情权。

4、强化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设置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经常检查学校各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学校防抗灾救灾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四、工作措施。

利用网络、会议、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提高广大教师对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成立学校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每学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做到学有重点,学有所得。

(2)加强师德教育,搞好教师信用建设工作,加强对师生的诚信教育,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师的社会形象。

(3)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做好“三困生”的结对和帮扶工作,发挥“帮困助学基金”作用,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

(5)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做到规范规范再规范。

最新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二篇】

根据汉中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汉教发〔20xx〕79号)文件精神,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欺凌事件预防工作,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工作原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确保全县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在本校内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不间断在线巡查学校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特殊时间、特殊人群、特殊区域集中开展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全面摸排,将排查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3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并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彻底消除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教体局和教育督导室将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对学校开展预防欺凌机制体制建设情况、防治责任和任务落实情况、教育和培训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制定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建章立制阶段(长期)。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力度。要建立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和帮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导的基础上,用法律、道德、纪律、规章等约束学生的不良行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职责,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局面,并把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要密切家校联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进行专题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体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认识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要大力开展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的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供理论支持。

(四)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制度,并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并加强管控,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各学校在节假日、课间休息及放学时段等教学管控空白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定时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园。

(五)联合校园周边治理。各学校幼儿园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镇政府及党委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具有社会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理。

成立佛坪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安全股,由解树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并在佛坪县网站向社会公布校园防欺凌举报电话和联系人。

佛坪县教育体育局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联系人:李天超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摆在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实抓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对发现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性动向要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并开展必要的教育和惩戒,做到研判准确,处理得当,坚决遏制责任人“看不见”“就这样”等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职渎职现象发生,确保本次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导、问题解决为一体的方案,即要开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实际问题解决,切中要害,抓好落实。县教体局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将通过书面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责任人责任追究。

县教体局将适时对各学校幼儿园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单位和学校,要严肃责任追究。

最新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推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落地生根,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指导意见》和《治理方案》规定的政策措施落细落实,有效防治学生欺凌,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

教育局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下发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在东丰县网站“教育领域信息”专栏予以公布。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

督导办公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督导指标体系当中,加强对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全程监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安监科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基础教育科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强对学习困难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法治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对学生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预防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学校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体活动,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传递正能量,为学生提供放松减压形式和自我展现的舞台;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职成教育科督促指导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督促做好学生日常管理,结合学校特点,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职业学校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加强学校法治宣传和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探索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事故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受理学生欺凌事件申诉和牵头相关部门启动复查程序,公布处理结果。

人事科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提高学校防控校园欺凌工作能力;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党委办公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校长、班子成员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

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

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根据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规定,合法合理进行处置;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

教育局相关部门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育机关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

(一)定期通报。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实时上报欺凌事件发生情况,教育局相关部门定期对发生的.欺凌事件进行通报。

(二)事件督办。教育局相关部门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督办要求及时妥善核查、处置、整改。

(三)专项督导。教育局相关部门于10月下旬对学校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检查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

(四)评估总结。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工作内容中的“六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20xx年10月20日前向教育局相关部门提交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总结。教育局将于11月下旬综合舆情监测、定期通报、事件督办、实地督导等情况,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学生欺凌防治督导评估报告。

(五)社会监督。教育局将在东丰县网站“教育领域信息”专栏,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主动发布学生欺凌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追责问责、督导报告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六)宣传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给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最新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欺凌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按照上级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础上,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校园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防欺凌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欺凌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惠济区香山小学防欺凌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刘红(校长)

副组长:宫海涛(副校长)

成员:赵永华(教学副校长)

朱广明(总务主任)

韩军华(教导主任)

金波(会计)

阎鑫(辅导员)及各年级班主任

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良青年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校门口来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如来客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2.各班要加大对班级学生防欺凌安全保护意识的教育,同时要加大对班级问题学生的重点关注,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学生中间的矛盾要及时化解。

3.班要定期召开本班学生思想教育大会,对学生进行行为规则及文明习惯教育,学校每学期聘请法制校长到学校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4.值周、值班领导及教师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如有斗殴的矛盾苗头时,应及时职责,并向当事双方学生的班主任进行反馈,由班主任及时化解。

5.如果校园内已发生学生间的欺凌事件,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学校及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知双方家长,共同做好事件从处理。

6.如果校外不良少年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欺凌,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7.为防止小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8.如有伤员,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到场。

9.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学校领导要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10.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冲突,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化解,做好双方调节工作,并告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进一步进行思想疏导教育。

4.如学生中已发生欺凌事件,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一旦校园发生学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1.学生家的欺凌事件,视事件的程度,进行逐渐调查处理,轻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学校共同处理,告知家长,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并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学校。

2.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严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一经发现要第一时间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市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立即按要求逐级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七、职责分工

1.门卫,严格门卫工作制度,对来往人员及时查问,切实做好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凭出入单进出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联系。

2.教务处,加强对学校内部网络的监控力度,封堵查处有害信息,同时预防利用计算机在网络上散步对学生人身攻击等事件。

3.总务处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技防、人防的投入。

最新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五篇】

办事处成立街道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武装部长派出所治安大队副队长任副组长,街道安监办人员、各科所长、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李红达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对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全部排查一遍,彻底澄清底数,坚决整治消防设施不足、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道、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使用电气焊明火作业等行为。通过专项治理,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治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商场、市场,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从根本上增强火灾抗御能力,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一)组织商场市场自查整改。各社区(村)要组织商场、市场的管理单位和沿街门店商户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活动。商场、市场管理单位和沿街商户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二)全面开展拉网排查。各社区(村)要深入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内部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要发动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等基层消防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动用明火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部门联动。办事处将组织消防、派出所、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集中清剿火灾隐患。

(四)政府开展督导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办事处将对各社区(村)工作开展情况和依法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凡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凡发现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而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的;办事处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依纪,顶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一)商场、市场、沿街门店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商场、市场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保持畅通,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全部拆除。

(三)商场、市场内每个商户和沿街门店要配置2具灭火器、1个红水桶、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商场、市场室内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且无被遮挡或挪作他用。并经常组织商户开展灭火、逃生应急演练活动。

(四)在场所内要设置警示性、禁止性等消防宣传标识,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识。从业人员要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能力。

(五)用火、用电管理规范,无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六)留宿值班人员不超过2人,且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社区(村)务必要深刻汲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汲取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一切力量,穷尽一切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各社区(村)务必要将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深入排查整治商场、市场、沿街门店火灾隐患,务求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踪落实,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专项治理期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信息,并认真填写《商场、市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三官庙办事处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每周三下午15时前上报街道安监办。专项治理结束后,各社区(村)要认真进行总结,上报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最新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六篇】

的`通知》(xx号),为切实履行卫生部门职责,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计划方案: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组长:xx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xx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xx县疾控中心主任。

xx县卫生局党委办主任。

xx县卫生局人秘股股长。

xx县卫生局人秘股办事员。

二、排查整治重点。

1、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堂、饮食店、副食店、小卖部等场所食品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依法对卫生设施条件不达标的场所进行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2、定期组织学校及周边卫生饮管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3、建立突发性卫生工作预案,应急处置学校及周边发生的传染病及饮食卫生安全突发事件。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整治活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充分宣传发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实现学校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坚持每月有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排查,每季度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建立整治工作制度、排查情况和集中整治行动情况报县卫生局综治办。

3、密切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到工作不推诿,责任不懈怠,整治必到位,形成强劲的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

最新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七篇】

副组长:丁传光。

组员:杨占勇周秀徐国兰、薛艳萍、刘彦娜。

朱海梅、王玉针、房艳霞、李丹丹、王玲玲。

1、通过系列的消防活动,提高小朋友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并通过逃生演习培养幼儿消防安全意识,懂得基本消防知识及基本消防技能、自救技能,熟悉安全疏散路线。

2、提高小朋友的自救能力。

1、消防知识竞赛。

2、各班进行消防知识教育课。

3、观看消防卡通短片,增加消防基本知识和自救能力。

4、消防演习。

5、消防知识展览。

横幅、各种消防知识、消防展板,

1、中、大班消防知识竞赛(11月9日上午10:15分级部同时进行)。

2、各班消防知识教育课(于11月9日下午完成)。

3、观看消防卡通短卡(11月9日各班主任组织进行)。

4、消防演习(11月9日下午,各班请提前做好小朋友的思想准备,小班请提前熟悉逃生的路线。)。

5、消防知识展览(杨占勇、孙玉婷负责,展板于11月8日前完成)。

6、安全检查——灭火器安全使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安全小组丁传光、杨占勇负责)。

1、明确职责。

为了消防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幼儿园由园长任组长;安全员、保健老师为组员的安全宣传活动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逃生演练方案,精心组织,真正把开展消防日宣传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落实到位,抓实抓出成效。

2、查改到位。

在安排专项检查时,要围绕灭火器等器材设施配备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等问题进行重点查改,彻底消除校园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3、宣传到位。

发挥园内各种宣传途径,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幼儿园网站、班级qq群给全园家长和教职工发送信息,增强家长及师生消防意识。

最新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八篇】

一、学校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行校长与派出所负责制。校长与派出所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管安全的校长和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本校的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向第一责任人负责。

1、建立与本校安全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校舍及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门卫管理、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宿舍安全管理、食堂安全管理、小卖部安全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公共场所管理、楼道管理、大型集会管理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3、负责与各班级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4、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内外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发现问题如实上报校长和派出所。

5、定期排查校舍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重点是教学楼、体育场地、食堂、小卖部、厕所、围墙和各种体育设施。严格依据危房鉴定所确定的级别,分别处置。属于危房的立即封停使用,予以拆除。

66、地处容易发生洪水、岩崩、滑坡地带的学校,应有应急预案。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随时观察并做好撤离疏散准备。

7、学校应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8、建有楼房的学校,护拦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防止楼梯拥挤、踩踏造成伤亡。学生上体育课、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等,须有老师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学校组织校庆、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应有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学校组织参、社会实践活动等,必须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

89、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学校食品经营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学校要对食品的采购、验收、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层层把关,层层监控,层层落实;对食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或定点采购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认真落实食品保鲜(管)制度,食品一律装入封闭式的食品柜,严防老鼠、苍蝇等污染,学校严禁放鼠药等毒品。建立健全食品的试尝和留样制度。坚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仓储间。

10、加强水源及饮用水的管理。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必须对自备水源进行水质化验,要防止水源污染,在水源地设警示牌,严防他人在水源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1、抓好疾病预防工作,

责任书。

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配合卫生了防疫部门抓好学生疾病防疫和“晨检”工作,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及时隔离治疗。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搞好校外饮食摊点整治工作,严禁违法商贩进入校园经销食品和饮料。

12、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采购危险物品须实行专人负责制,并按要求采购。危险物品要经过严格的验收才能入库保管。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保管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兼作职工宿舍。

13、抓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必须在校门处设备醒目的警示标志;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必要的活动,必须选择证照齐全,车况良好,驾驶人员技术精良的车辆;对学生进学、放学途中的危桥、险路加强监控,遇恶劣天气或险情,应落实家长或教师接送。

14、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实行门卫管理制度和校内巡逻制度,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寻衅滋事,防社会极端分子进入校园,实施极端报复行为引起伤害;一旦发现校园周边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加强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夜间值班制度,防校园发生;加强师德教育,不允许男教师在寝室或其他偏僻场所找女学生单独谈话或辅导;禁止学生私自下河洗澡。

15、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好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必须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落实具体责任人。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6、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练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定期对教学、生活、生产设施和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17、禁止学生带刀具和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随时检查学生书柜、书包,防止学生打架、斗抠事故发生,如有伤害事故发生,应即时处理报告。

18、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积极参与所在地综合治理工作,自觉接受村委(辖区)综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参加村委治安巡逻守护,大力支持辖区的综治工作。向综治部门和当地派出所提供校园周边地区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其中重点包括精神病人、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性格偏激者、家庭生活极度困难,长期上访人员)、事和侵害师生权利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19、学校配合交通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发现校园周边环境有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校园及周边环境有无证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副食、饮食店,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防止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实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

1、对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对安全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存学校和派出所。

最新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九篇】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县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据州教育和体育局、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5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为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教体局局长谭子好任组长,原教育局副局长向子权、县人民政府主任督学姚本桂任副组长,各股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安股,梅光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章长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中小学校

全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20xx年6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实际,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下旬—7月)

1.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监督指导。县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第三阶段:组织检查阶段(9月—12月)

1.学校自查。各校要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6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安股、教育督导室。

2.专项督查。县教体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于9月1日至7日对全县各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后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州教体局、州人民政府督导室。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究问责并督促整改。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0月—11月,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采取明察和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

最新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十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网友精心分享的“实用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质,制定本方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对全区文化娱乐、“网吧”、文物、体育、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加强规律研究,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我区文化娱乐、“网吧”、文物、体育、旅游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当前行业的安全形势和特点,组织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文广旅局安全生产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1、消防安全机构、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

2、是否使用液化器、电炉等设备,用火用电是否安全。

3、有无无证经营或证照过期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

4、娱乐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6、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及电子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娱乐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情况。

利用“安全宣传月”、“七进”活动,通过led显示屏、标语横幅、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介,针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并结合全区文化娱乐、“网吧”、文物、体育、旅游行业市场秩序的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档案管理。健全和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成立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全生产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40 2279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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