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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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反腐败措施,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提升透明度,确保医疗环境清正廉洁。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X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纪委全会和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驰而不惜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整肃行业纪律,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推动医院健康、稳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

1、严明政治纪律。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教育,使全县卫计系统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

2、严明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不断强化"四个服从"。坚持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3、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深化医改政策、年度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完善和落实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部署推动、督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制度。制定《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以及临床科室、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措施,严防主体责任逐级递减。

2、强化对干部的监管和教育。全面推行"四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等制度,严禁利用公款存放谋私利,公款存放要实行竞争性存放。严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违规投资入股等。健全用人管人制度,推进重点岗位和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坚持新提拔和新转任重点岗位的中层干部履新之前廉政谈话制度,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对反映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

3、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政纪、廉洁自律教育,引导教育干部职工对国家法纪和行业纪律心存敬畏,把遵纪守法作为做人的底线、从业的红线。注重学习先进人物、先进事例,培育和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坚持领导干部谈心和廉政谈话,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抓好信息公开。推进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阳光用药"信息公开机制,推进医疗机构药械采购、使用等全程的分类阳光公开和廉政风险预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考评结果的刚性运用,提高失德行为成本。

5、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大执纪监督,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严肃查处干部职工参与"酒局"、"牌局"问题,深入整治违规转移接待费和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严格落实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规定制度,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以及医用品、基建等采购行为的监督,严格规范单位采购、招投标行为。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对审计结果落实整改情况的跟踪。加强对各类审批、检查评审、人员招聘、职称评定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

2、坚持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知微见著,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改进监督方式。进一步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分别启动廉洁提醒、执纪通知、问责督办等预警和处置措施,力争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继续发挥医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内部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

4、强化责任追究。对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单位,坚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监督责任。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插手工程项目、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行政执法、选人用人等方面违法违纪案件。

2、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医药购销中收受商业贿赂,发生"窝案"、"串案"的,从严从重查处。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乱收费、大处方、滥检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和行风案件倒查机制。

五、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1、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巩固自查自纠成果,严格执行"九不准"等有关规定,签订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

2、开展纠风专项治理,重点对涉医贪腐、收受"红包"、回扣问题,依法依纪依规进行整治。

3、强化药事管理,加强对临床抗菌素使用和管理,严控药占比。按照卫计委印发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持续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医疗质量。

4、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持续提升医院服务水平

5、深化机制建设,健全医院医德医风考核办法。

六、持续深化"三转",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积极转变工作职能。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2、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着力由重对事向重对人、由包办代替向监督问责、由单打一向善借力、由运动式向常态化转变;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积极从"过程参与"转向"执纪监督"。

3、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带头改进作风,坚决纠正"四风"。

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注重在实践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查办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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