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个人工作计划精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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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个人工作计划【第一篇】
一、制度的完善与落实。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乎公司现状的规章制度,收集合理化建议意见,并在公司的发展中及时调整和完善,使制度更加规范和合理,提高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切实可行地提高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规范性。加大行政督导的执行力度,有效地实施行政制度及监管,及时调整管理方式、方法,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与高效运作的工作效率。
二、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
爱岗敬业,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以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开展每项工作,认真地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充分了解近期的工作重点,准确理解公司领导意图,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工作。以主动谦虚的态度与其他部门人员充分沟通,尽可能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将信息及时整理反馈给部门负责人,有效地协助上级推进工作。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与其它部门和同事的协作,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服务意识。
三、加大企业文化建设的力度。
加强员工教育培训体系创新,创建学习型、知识型企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利用一切有利资源,加大全员培训力度,紧贴工作和岗位需求。认真落实培训需求分析工作,做好培训的设计和实施。将实现企业的经营战略目标和满足员工个人发展需要结合起来。重点加强转变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传递企业文化与价值观等知识的培训,做到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加大优秀员工的宣传力度,适时举办员工文化活动(每月一次)号召公司全体员工参与,活跃公司气氛,让员工时刻感受到公司给予的关注和支持,让员工对企业产生强烈的归属感。
四、日常管理。
工伤管理:积极协助生产部负责人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最大程度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员工积极慰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及时与其商谈赔付问题,在赔付问题上严格参照长沙市社保局的赔付标准进行赔付,将公司损失降到最低。及时与协议医院进行沟通,将工伤医药费降到最低。
保安管理:增强保安员的团队精神与纪律约束性;让每一名保安员认清小集体思想与团队精神的概念,对于违背团队精神,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影响员工团结,对集体荣誉产生影响者,严格按保安日常管理制度予以严惩。建立保安员的激励机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及综合个人素质,每月评出一名优秀队员,给予适当经济奖励,最大潜力地发挥所有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
车辆管理:公司行政用车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且一车一派车单,所有需用车员工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交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发可用车,且各部门可开车人员需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若有预计用车需要的部门,应提前提交派车单。凭单开具用车申请表,无此单据的车辆一律不予出厂。所有行政车辆实行出车换车验车制度,若发现车辆有较为严重的损伤时,及时定责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适时对车辆进行清洗与保养,以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其他: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认真总结经验,戒骄戒躁,努力工作,力争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绩。以崭新的工作风貌,更高昂的工作热情和更敬业的工作态度投入到行政的各项工作中。从小事抓起,从服务抓起,进一步强化内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为整体推进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性服务,为公司年度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发挥行政应有的作用。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计划【第二篇】
20xx年度,规划财务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协调和监督的职能作用,做了一些工作,也得到了上级和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被省厅评为全省财务统计工作一等奖,被市财政局表彰为全市财会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审计局表彰为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20xx年的规划财务工作主要是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围绕“三保一增”(即:保重点、保运转、保待遇,预算经费递增)的目标,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引领,以争取资金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基础,不断强化财务和项目管理,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预算经费的争取工作。积极争取各项民政资金,挖掘政策依据,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争取资金超额到位,确保传统项目经费的递增和新增项目经费的落实。20xx年全市争取各类民政资金亿元,占全省民政资金的七分之一强,20xx年市级财政安排市直民政系统预算资金和项目资金达1566万元,局机关落实预算440万元,较上年增加22%。另外,年中和年底争取调剂和增加各项工作经费76万元,争取上级民政部门补助资金20多万元。确保了单位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同时,加强预算实施管理,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做好各项专项指标和项目资金的争取、分配和拨付工作,全年市本级分配拨付各类民政资金3700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强化预算执行分析,促进支出结构优化,提高预算管理和决策水平,通过加大治理“三公”经费支出力度等措施,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修订完善了《黄冈市民政统计工作评价办法》,将财务统计工作纳入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考核指标。创新统计日常工作管理机制,加强民政统计分析,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民政统计报表质量一直位居全省前列,xx年市局持续保持全省一等奖。为民政事业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同时积极完成好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特别是今年较好的组织和完成了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共核实上报104个单位,涉及金额亿元。
规划工作是规划财务工作的一项新职能,特别是随着国家对民生项目突入的增加,这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我们在做好常规性的预算财务和统计工作的同时,更加重视规划编制工作以及民政项目建设工作。在项目规划工作中,有效抓住规划、建设和储备三个环节,努力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是做到规划一批,规划编制工作衔接有序,上下联动,进展顺利。按照“项目支撑规划”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总结、评估“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做好“十三五”规划的策划和编制工作。市局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历时一年多,完成了《xx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作为xx市25个专项规划之一,在xx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并收入《跨越式发展的蓝图——黄冈“十三五”发展规划》一书。各县市的规划也进展顺利。所有县市都已经完成“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文本编制工作,其中7个县市已正式发布,3个县市正在报批。全市共规划项目105个,总投资亿。
二是建设一批,规划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今年既是“十三五”规划的发布年,也是开局年我们在做好项目策划的同时,早动手,早部署,积极做好“十三五”规划项目的启动实施工作。“十三五”规划中,市局精心策划项目9个,目前,已有7个项目在逐步启动。县市20xx年在建项目114个,投资亿(争取上级亿),其中民政系统的建设项目23个,投入资金亿元;同时,积极与省厅和发改部门联系,以争项目为抓手,广泛吸纳民政建设资金,做好民政项目的争取、编制和上报工作。先后完成了市优抚医院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议方案和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和市福利中心光荣院项目等7个项目的编制上报工作,上报项目资金3900万元,到位2450万元。
三是做到储备一批,全市民政规划储备库建立完善。做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数据的录入工作,申报了涵盖城市养老、农村养老、社区养老、荣军养老、社区、救灾设施、精神卫生、流浪儿童保护、军供、军休、残疾康复、烈士陵园、婚姻、殡葬等17个类别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储备项目。经过审核,全市共有108个项目最终入库,并于省厅规划项目储备库实现了有效对接,为有效争取民政项目打下了较好的基础。项目库建设成为指导我市民政工作、引导事业发展、落实国家项目政策的重要平台。
进一步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以“制度健全、预算科学、统计完善、管理严格”为主要内容的财务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全面提升聚财、管财、理财、用财能力。
一是抓建章立制促规范。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协助机关管理,制定出台了《机关事务管理补充规定》,对机关接待制度、物资采购及财产管理制度、车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二是抓培训指导上水平。采取以会代训,现场培训的方式加强对县市及二级单位财务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机关和二级单位有2人参加了省厅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3人参加了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各县市也把基层财务规范化管理放在重要地位,加强了对乡镇民政办、乡镇福利院会计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三是抓检查整改强质效。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和发放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二级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和年度审计,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每一个项目。年初,对局属9个二级单位进行了财务审计。在全市布置并开展了20xx-20xx年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5月底-6月初,按照黄纪办20xx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机关民政对象大走访活动,对各县市对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在全市广泛开展了救灾、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全面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等。四是抓项目监管保安全。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管理,积极做好项目资金筹措和使用以及项目实施的服务和监管工作,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完备审核手续,严把招投标关口,从而确保了工程质量优良、资金安全运行。
20xx年,规划财务工作要按照“保障为主题、管理为主线,服务为抓手”这一总体工作思路的要求,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思路,突出重点谋大局,加强配合求发展,围绕中心争资金,科学理财出效益。继续围绕“三保一增”,即:保重点、保运转、保待遇,财政投入增长15%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协调和监督的职能作用,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力度争取财政投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加大民政事业经费争取力度。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挖掘政策依据,争取资金超额到位,确保传统项目经费的递增和新增项目经费的落实,重点争取解决民政工作经费,确保单位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同时,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做好各项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的争取、分配和拨付工作。二是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要加强预算实施管理,确保预算执行进度。按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资金划拨、发放程序,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预算执行中要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强化预算执行分析,积极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促进支出结构优化,提高预算管理和决策水平,通过加大治理“三公”经费支出力度等措施,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2、高标准起步,全面提升民政统计质量。
加强对基层民政统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修订完善《黄冈市民政统计工作评价办法》,将财务统计工作纳入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考核指标。创新统计日常工作管理机制,加强民政统计分析,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今年10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进一步细化措施,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落实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加大审计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力度等方面入手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为迎接20xx年全省专项资金和低保等重点资金审计检查做好准备。
1、抓建章立制,规范各项民政资金管理。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2、抓指导培训,提高基层财务管理水平。采取以会代训,现场培训的方式加强对二级单位财务人员以及县市和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3、抓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合法使用。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和发放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二级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和年度审计。结合省厅20xx年的审计检查的要求和安排,加大对基层民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主要是对20xx年省厅安排的xx万元民政专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优抚资金及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好低保资金专项审计前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规划工作是计财的一项新的工作任务,随着国家对项目的投入日益加大,规划财务部门的建设项目管理任务也越来越重,从编制规划到项目的上报和具体实施,财务部门都要全程参与,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所以,这项工作是我们需要突破和加强的一项工作。要以落实和启动“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为契机,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吸纳资金为保障,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规划财务部门的主导作用。
1、推动规划项目落实。按照“十二五”规划关于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确定的建设任务和目标、进度,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加强与发改委在项目立项、审批方面的联系与沟通,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2、加强在建项目监督管理。加强项目管理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开展组织项目实施、进行项目监管及项目评估等方面的培训。建立切合实际的项目管理模式,推进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3、健全完善项目储备库。项目数据库的建设和项目集中储备,是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做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数据的录入工作,及时申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储备项目,并于省厅规划项目储备库实现了有效对接,为有效争取民政项目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计划【第三篇】
x年很快就要过去了,我们迎来新的一年——x年,下面提前制定了财务部个人工作计划,当然计划赶不上变化,在工作过程中也会随机应变。
x年在一如既往地做好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推动规范管理和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教育。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拟订x年工作计划:
一、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财务人员都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但是xx年11月底,继续教育教材全变,由于国家财务部最新发布公告:xx年财务上将有大的变动,实行《新会计准则》《新科目》《新规范制度》,可以说财务部xx年的工作将一切围绕这次改革展开工作,由唯重要的是这次改革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掌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参加继续教育后,汇报学习情况报告。
二、加强规范现金管理,做好日常核算。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编制出纳日报明细表,汇总表,月初前报交总经理留存,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以票和转帐支票。
4、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个人见意措施要求财务管理科学化,核算规范化,费用控制全理化,强化监督度,细化工作,切实体现财务管理的作用。使得财务运作趋于更合理化、健康化,更能符合公司发展的步伐。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借改革契机,继续加大现金管理力度,提高自身业务操作能力,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计划,以限度地报务于公司。为我公司的稳健发展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计划【第四篇】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下面列举了一关于公司管理制度的方面的范本。
(一)、文件收发规定。
1、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3、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4、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5、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6、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以上列举的都是关于一些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应该规定的内容。
(二)、文印管理规定。
7、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8、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9、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10、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2、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13、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14、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15、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16、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四)、电话使用规定。
17、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18、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以上是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规定。
二、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这部分表述的是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中考勤方面的规定。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计划【第五篇】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4号)的有关精神,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计〔〕1号)的有关规定,塔城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采取三大工作举措,务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将本局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内控评价工作。
塔城局成立了由王晓燕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的内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内控实施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分解工作任务和责任,牵头部门为局办公室。确保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组织、有计划、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强化指标学习,夯实内控评价工作基础。
广泛学习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营造学内控,讲内控,守规章的氛围;局办公室为各科室配备了内部控制规范的学习资料,要求各科室组织员工学习。通过学习和培训,更新管理理念,培育内控文化,掌握内控方法,使内控评价指标更加清晰明确、贴近实际,为推动本次内控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结合预算开展,提高评价准确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内控评价准确度,我局参考财政部要求各中央部门将内控评价报告作为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财政部报告的做法,确定将我局内控评价工作与20各科室、各项目编制的内控指标相结合。以此为据,在内控细化评分表的指导下进行自评,并逐一检查,验证评分是否准确、评价证据是否有效,使评分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把内部控制建设启动、内部控制制度完备、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预算业务管理控制等管理领域作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并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计划【第六篇】
1、做好各类公文的登记、上报、下发等工作,并把原来没有具体分享的“行政单位个人工作计划精编10篇”,按需所发,做到不浪费,按时清点,以便能及时补充办公用品,满足大家工作的需要。
4、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做好领导服务: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的工作。要成为领导的助力、助手,急领导所急,想领导所想,勤跑腿,多汇报,当好参谋助手。
2、做好各部门服务:加强与各部门之间信息员的联络与沟通,系统的、快速的传递信息,保证信息在公司内部及时准确的传递到位。
3、做好员工服务:及时的将公司员工的信息向公司领导反馈,做好员工与领导沟通的桥梁。
4、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保存好行政常用文档,做好存档保密工作;要及时、准确、全面的收集各方面信息并做好存档工作。
5、做好文书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种文稿,学习各种文字材料的写作,提高自身写作功底。
我深知: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但是一个人的发展机会是无限的。现在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如果我们不能很快地提升自已的个人能力,提高自已的业务水平,那么我们就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当然要提升自己,首先要一个良好的平台,我一定会把握这次机会,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自我的`价值。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计划【第七篇】
1、xx年3月15日前完成公司组织架构和职位编制的合理性调查;
3、3月31日前完成公司组织架构图及各部门组织架构图、公司人员编制方案。各部门配合架构对本部门职位说明书、工作流程进行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整理成册归档。
1、公司组织架构决定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决定着公司组织的高效运作与否。组织架构的设计应本着简洁、科学、务实的方针。组织的'过于简化会导致责权不分,工作负荷繁重,中高层管理疲于应付日常事务,阻碍公司的发展步伐;而组织的过于繁多会导致管理成本的不断增大,工作量大小不均,工作流程环节增多,扯皮推诿现象,员工人浮于事,组织整体效率下降等现象,也同样阻碍公司的发展。
2、组织架构设计不能是按现有组织架构状况的记录,而是综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定时间内公司运营需要进行设计的。因此,既不可拘泥于现状,又不可妄自编造,每一职能部门、每一工作岗位的确定都应经过认真论证和研究。
3、组织架构的设计需注重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为公司组织架构是公司运营的基础,也是部门编制、人员配置的基础。
2、组织架构草案出台后需请各部门审阅、提出宝贵意见并必须经公司领导最终裁定。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计划【第八篇】
3、3月31日前完成公司组织架构图及各部门组织架构图、公司人员编制方案。各部门配合架构对本部门职位说明书、工作流程进行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整理成册归档。
1、公司组织架构决定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决定着公司组织的高效运作与否。组织架构的设计应本着简洁、科学、务实的方针。组织的过于简化会导致责权不分,工作负荷繁重,中高层管理疲于应付日常事务,阻碍公司的发展步伐;而组织的过于繁多会导致管理成本的不断增大,工作量大小不均,工作流程环节增多,扯皮推诿现象,员工人浮于事,组织整体效率下降等现象,也同样阻碍公司的发展。
2、组织架构设计不能是按现有组织架构状况的记录,而是综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定时间内公司运营需要进行设计的。因此,既不可拘泥于现状,又不可妄自编造,每一职能部门、每一工作岗位的确定都应经过认真论证和研究。
3、组织架构的设计需注重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为公司组织架构是公司运营的基础,也是部门编制、人员配置的基础。
2、组织架构草案出台后需请各部门审阅、提出宝贵意见并必须经公司领导最终裁定。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计划【第九篇】
20xx年,我们要在市委、市人大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力抓好产业扶贫、基础扶贫、劳务扶贫、科教扶贫和村级组织的战斗力提升等五项工作,扎实开展扶贫工作,为使西卫村早日脱贫、向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农村建设的方向稳步迈进而努力奋斗。
(一)村级组织建设。
1、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养发展党员2名。
2、切实配合村两委班子,培养好科技和流通带头人。
(二)调整产业结构。
1、扩大种植优质核桃种苗300亩,完成三年工作计划,使栽植的核桃林达到1000亩。
2、帮助村民推进劳务输出,扎实推进产业扶贫。
3、积极发展新产业,完善新机制,使农民进一步增收。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村中现有的4口机井的变压器防盗损工作,计划在变压器周围打围墙防护,投资60000元。
2、硬化村中学至公路长500米、宽3米、共计1500平方米的水泥路,投资万元。
(四)科教兴农。
从汾阳农科所聘请技术员来村中进行科教培训,具体指导村民培育优质种子,以及核桃树的嫁接和管理。
1、号召机关党员联系驻村特困户10户,因势利导扶贫。
2、组织村中劳动力转移,全年劳务输出达到40人。
(五)医疗卫生。
从汾阳市医院联络专家,在村中举行义诊,造福村民。
(六)精神文明建设。
1、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活动,保持县级以上文明村。
2、村级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民主化,实行村务、财务两公开。
3、加强法制宣传,确保驻村稳定,全年无刑事案件,实现零上访。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计划【第十篇】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单位应于收费(处罚)事项发生时,当场收款并开具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但当日(最迟次日)必须将所收金额汇总解缴财政。非税收入汇总解缴时,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执罚机关直接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注明所用收据的起讫号码及“汇总”字样,送代收银行收款后,必须将机制票据记账联与收费收据记账联配对记账,将机制票据收据联粘贴在相对应的收费收据存根后,以备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一条单位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不得串用混用,严禁转借、转让和买卖。票据使用时,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联次齐全。
第十二条对收费(处罚)单位之间的合法征收行为及往来事项,交款单位出具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内划手续并收据,收据须加盖执收单位财务专章和会计印章。
第十三条严格实行票据缴验制度。单位应建立票据内部审核制度,核对内部各单位使用票据的册数、号码、收取金额、已缴财务入帐金额、已缴财政金额,确保票款一致。向财政部门缴销票据时,单位应填写《收费(罚没)票据缴验表》,连同票据存根(附机制票据收据联)缴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四条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出售、伪造财政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费或罚款。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缴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五条单位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财政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财政票据实行“年终零结存”制度。年度终了时,单位所领财政票据应全部清理核销。已填写的票据收入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入账。
第***单位已开据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个别用量特别大的票据存放确有困难的,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第十八条票据销毁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单位不得自行销毁。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单位应填写《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销毁申请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组织票据销毁工作。
第十九条撤消、合并、分立及收费项目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领记录簿”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将已领未用票据全部清理。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记录簿。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
第三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增加或取消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的,执收单位须持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报县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单位收费应办理《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江苏省收费员证》;执法机关实施处罚应办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收执罚。
第五条单位收费或执罚应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收费(处罚)的文件依据、收费(处罚)项目、标准、范围、收费的减免政策及减免项目等。
第六条单位组织收入应按规定使用省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
第七条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会计机构统一核算,不得设置账外账。
第八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沛县收费罚没收入收缴分离暂行办法》(沛政发[2001]53号)和《沛县非税收入“票款分离”操作规程》(沛财综[2015]12号)。
第九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执收单位应于收费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缴款人将款项送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作为收入入帐依据。实行银行代收的执法机关应于处罚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将款项送存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执法机关凭缴款单回执开具《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并作为收入入帐依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执收(执罚)单位应按规定于收款事项发生时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含专用及定额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其他收入使用)、《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将所收资金于当日(最迟次日)汇总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具体缴款方法同第九条),收费单位应将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与手工收据记帐联配对入帐,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第十一条单位对组织的收入应及时入账,按月与财政部门核对,确保收入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对缴费人因特殊原因提出减免的,执收单位应依据政策规定的减免标准和范围,按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凡不属政策规定减免范围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批准减免。
基本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本支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坚持按预算、按计划执行进度办理支出。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
第四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严禁乱发津贴奖金。
第五条单位人员经费应按照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截留挪用。确因工作需要雇用临时人员的,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用人和工资待遇的审批。
第六条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个人帐户发放。
第七条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增人增卡、减人停卡,应根据人事部门批准的手续,减资和减人停卡手续应于工资人员减少的当月15日前报送财政部门;增资和增人增卡手续应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严禁虚报冒领工资。
第八条单位应加强公用经费的内控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重点支出项目参照项目支出管理。
第九条购置办公用品,应由单位财产物资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按计划领用。对购入办公用品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通过“固定资产”核算。购进大批同类材料物品,应通过“材料”科目核算,并相应健全入出库手续。
第十条单位应加强会议费管理,严格履行会议审批制度,压缩会议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借会议费名义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会议费支出严格按县政府《印发〈关于会议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沛政发[1997]7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电话费管理,对办公电话、传真机和网络等费用支出,推行定额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车辆燃修费的管理,实行车辆派车单制度和车辆里程考核制度。同时应完善单车燃修费审批和管理办法,对大项维修实行跟踪管理,定点维修。
第十三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规定执行。公务招待应建立就餐通知单制度。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和就餐标准。
第十四条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资金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上年结转等方面的资金。
第二条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支出按支出用途进一步细化分解。
(一)基本建设(大修理)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等购置费、原材料、其他费用。
(二)会议培训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租费、交通费、材料费、表彰费用、其他费用。
(三)资产购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资产器材购置费、安装费、其他费用。
(四)专项业务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设备材料购置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宣传咨询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费用。
(五)其他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开发费用、研究费用、设备材料费用、会议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费用。
第三条项目实施单位在申请拨付资金前,对项目支出细化预算所列事项以及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有关材料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提供给财政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核实后,签订项目工程资金合同(协议)书,确定拨款办法。
第四条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先期可预拨20%的项目资金作为启动资金,然后按工程进度,经审核后分期分批拨付资金,但在工程验收前最高拨付额不得高于项目资金总额的7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0%资金。对需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项目,应先落实自筹资金。凡自筹资金未足额落实的,一律不予拨付项目资金。具体拨付程序和要求按《沛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沛财[2015]第3号)执行。
第五条预留项目支出预算的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项目工程按计划完成,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经财政部门检查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再予拨付。
第六条财政补助金额较小的项目,在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计划先行实施,待项目完工,经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一次性拨款手续。
第七条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并进行明细核算。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引起调整的,相关单位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报变更的政策依据和说明,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县财政局为报账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盖销后,退还给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按规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以真实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全貌与效果。
第九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报账的基础工作,报账凭据根据报账审核需要,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具体包括:项目计划批复、项目中标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报账拨款申请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附原始凭证)以及项目竣工决算等。
第十条项目资金的基本建设部分,达到或超过招投标管理限额的,必须实行招投标管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一条实行报账制管理的项目资金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办法,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的提供单位或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报账资金的拨付实行转账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应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资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纠正的,财政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所拨资金。
第十三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首先自查、自验,对项目资金的落实、工程的实施、完成及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系统的总结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效果的文字报告。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对已完成的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小组,根据立项单位和项目承包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要求,审核有关项目竣工材料,出具检查验收报告。然后由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合格后,要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由主管部门及时与项目实施单位办理固定资产价值移交手续,切实保证账实相符,确保项目工程永续利用,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立项、评审、实施和成果等方面的资料,主动接受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检查处理建议和意见整改纠正。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要求编制详细的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第二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按月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单位应填制“政府采购预算控制计划表”和“政府采购计划明细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财政部门核准。
(二)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协议供货采购的项目除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分散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分散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以及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应当在开展采购活动前报财政部门依法批准,并将采购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计划中采购方式属协议供货采购的采购项目,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有关协议采购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事宜。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前,应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的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委托代理协议采取一年一订的方式,特殊项目采取一事一订的方式。
第四条单位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应当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变更合同。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的合同,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凡符合事先约定标准的,即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资金支付按照《关于印发〈沛县县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试行办法〉的通知》(沛财预[2015]6号)规定执行。
第七条核准后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购计划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一)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项目的,按规定办理部门预算指标调整手续后,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二)在部门预算资金范围内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三)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第八条单位应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新增资产的管理,及时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备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政府采购的备案和审批事项由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
(一)下列事项应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1、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2、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二)下列事项应报财政部门备案:1、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部门政府采购实施办法;2、经财政部门依法批准,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3、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反映和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情况,采购档案保存期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以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舞弊行为,保证各项财务活动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第二条单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或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做到印鉴和支票相分离,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三条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
第四条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设置专职稽核岗位,配备稽核会计,否则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兼任此项工作。未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由会计主管人员兼任本单位的会计稽核工作。稽核会计对其稽核意见负责。
第五条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财务计划、经济业务计划及各项财务收支;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
第六条稽核人员应依据国家财经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财务规定开展稽核工作,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进行稽核。
(一)原始凭证不经审核不得入帐。原始凭证取得或填制后由稽核人员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初审,并加盖“稽核”字样印戳,报分管领导人签字批准方可入帐。
(二)记帐凭证由填制人员填制后,经记帐会计初审,稽核会计复核,并分别签名或盖章后入帐。
(三)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要每月稽核一次。
第七条稽核会计有权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对稽核时发现的差错和问题进行纠正。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配合稽核人员的工作,对稽核出的错误应预以纠正。对重大问题或有关部门和人员不予纠正的问题,稽核人员有权向单位领导或者有关部门反映。
第八条经济业务发生后,先由会计机构审核,再报分管领导人签批;未经审核的,分管领导人不得予以审批。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单位根据业务量大小和年度支出多少确定具体的支出审批权限,原则上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人审批。单位其他领导人不得越权审批。
第十条对大项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会计机构审核后,报单位分管领导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办理,更不准未批先办。
第十一条单位应对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专项资金支出及使用效益情况,单位的开支标准、报批程序及其它财务事项进行公开。
第十二条单位年初以会议的形式通报本年预算的安排及资金使用的打算,年末开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单位应于每季度末15日前将本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专项资金或大额支出应及时在单位通报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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