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支持计划【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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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一篇】

为深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特制定乡村教师(包括全国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下同)支持计划。

一、重要意义。

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薄弱环节和短板在乡村,在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教育,帮助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发展乡村教育,教师是关键,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稳定和扩大规模、提高待遇水平、加强培养培训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乡村教师队伍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乡村教育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广大乡村教师为中国乡村教育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欠账多等因素影响,当前乡村教师队伍仍面临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制约了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于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带动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集中人财物资源,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提升质量,提高待遇。立足国情,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加强培养补充,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

——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以及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xx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主要举措。

(一)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中央财政比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四)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各地要研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六)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相对稳定。

(七)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到20xx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和支持全员培训,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整合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20xx年起,“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八)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区、市)、县(市、区、旗)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各省级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任务分工,分解责任,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要着力改革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对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成绩突出的基层教育部门,有关部门要加强总结、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二)加强经费保障。中央财政通过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重点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开展督导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国家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省、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要制订实施办法,把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本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请各省(区、市)于20xx年底前,将本省(区、市)的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二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际资本一体化的发展,会计职业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会计市场的国际一体化和会计信息服务对象的多样化,使得会计职业岗位的就业标准不断提高。我国传统的会计教育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这种要求。因此研究会计职业教育模式,改革传统会计教育,培养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合格会计人才,就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一项紧迫任务。

我国会计职业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会计职业教育体系。但有许多人把我国传统的会计教育当作会计职业教育,我认为是不妥的。持这种观点的人,一是对会计职业教育认识不清,二是对会计职业岗位认识不够。分别说明如下:。

会计职业教育是与会计知识普通教育不同的另一类教育。把我国传统的会计教育当作会计职业教育是对会计职业教育的误解。会计职业教育是一种岗前、岗中的职业性教育,其培养目标是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理论知识强、业务能力过硬,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专业会计人员。会计职业教育必须服从于会计职业岗位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将日臻完善,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新理论、新方法将不断得到应用,会计职业岗位就业标准也将不断变化。这就决定了会计职业教育是一种职业岗位终身教育。而传统的会计教育是指会计知识的普通教育,即学校内的会计课程教育。它侧重于以现有的会计教材作为教学主导,通过教师讲授完成教学任务。即使是会计专业教育,由于所用教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并且忽略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相关会计法规教育及岗位适应能力的培养,只能是一种不完善的会计职业岗前教育。如果把我国传统的会计教育当作会计职业教育,就会使会计教育与会计实务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不符合会计职业教育的要求。

(二)对会计职业岗位认识不够。

长期以来,认为记帐、算帐、报帐是会计职业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把会计工作当作一种被动性服务工作。由此造成我国会计人员的基础素质先天不足,知识更新速度缓慢,会计信息质量不高。

会计职业教育必须紧紧围绕会计职业岗位的就业要求而进行。对会计职业岗位认识不够,是导致对会计职业教育认识不清、重视不够的主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岗位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决策的参谋岗位,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信息大约70%来源于会计部门。为充分发挥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会计职业岗位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在内容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信息不但要继续服务于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以及社会事务管理者的需要,同时还要服务于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需要;不但要服务于国内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还要服务于境外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特别是在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过程中,及会计电算化广泛应用的情况下,会计理论和会计核算方法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涉及的领域和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这就对会计职业岗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掌握新会计理论和核算方法,还要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以及相关的经济知识,还要了解企业生产工艺的特点和经营过程,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还应具备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所以建立会计职业教育模式必须立足于服务会计职业岗位新要求。会计职业教育模式是一种动态的教育管理模式。

职业教育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类型。教育应该为社会服务。为满足会计职业岗位就业标准不断变化的要求,我们应该对适合我国的会计职业教育模式进行研究。我认为,会计职业教育模式应该是一个包含职前、职中和职业未来发展要求的动态教育模式,是一种终身教育,是应该由社会和企业共同承担的教育任务。因此,建议建立“三教一体”的动态会计职业教育模式。“三教一体”即岗前职业教育,岗中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资格教育及岗位考核体系。

会计职业岗前教育主要指会计职业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教育,包括正规的学校教育和自学考试教育。其目的是通过会计职业岗前教育,使学生掌握现代会计理论和会计核算方法,懂得会计准则等法规,会编制和分析会计报表,具有表达、沟通、思考、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等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规范观念,具有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由于不同的职业岗位对应着不同的就业标准,会计职业岗前教育可以并存于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等不同层次教育中。在各层次的职前教育中,其侧重点有所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学术目的为主”的职前教育,另一类是以“技术应用为主”的职前教育。在人才培养上,它们各成体系,又相互联系,以满足会计职业岗位的不同需求。与传统的学校会计教育不同,会计职业岗前教育的目的不是训练学生在毕业时就成为一个专业会计人员,而在于培养他们未来成为一个专业会计人员应该具有的素质。这就需要改革现有的会计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改革会计教育的环境和教育资源,提高会计专业教师的整体素质,适应市场经济对会计的新需求。

(二)岗中继续教育。

会计职业岗中继续教育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教育,指从事会计职业岗位工作整个过程中的职业性再教育。包括就业上岗初的熟悉岗位特点的短期培训和长期的在岗继续教育培训。因各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及当前所处的经营状况不同,所以在有关会计人员上岗初,有必要组织他们进行熟知企业情况的短期培训教育,使他们了解企业,热爱企业,做好为企业努力工作的准备。这种教育应该由企业组织进行。长期的在岗继续教育是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宽和提高,以适应经济发展对会计职业岗位就业要求的不断变化的需要。这种教育应该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

会计职业岗中继续教育是会计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人员队伍迎接科技进步和提高就业能力的需要,是适合会计改革形势和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如果仅仅依靠学校所接受的常规教育,而不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很多知识就会失去效能,人就会在科技不断进步的就业竞争中被淘汰。因此,会计职业岗中继续教育应该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保证必要的教育学习时间。目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对此已经作出一些规定,但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专业技术资格教育。

技术等级相适应的知识结构技能。会计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资格教育的目的就是使会计人员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技术等级资格,如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会计专业技术等级资格的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核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家统一颁发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会计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资格的教育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从事教育的教学人员应具备比所承担的专业技术等级教育任务要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会计职业岗位考核体系。

会计职业岗位考核是指对会计人员的实际水平与其所从事的会计岗位要求是否相适应的考核。为保证会计职业教育的效果和质量,应该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会计职业岗位考核体系。因此,会计职业岗位考核体系是会计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内容。会计人员的考核部门应该与会计人员的使用部门相分离。由特定的社会机构如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会计人员的实有专业水平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来判断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事该种会计职业岗位的资格,并发给相应专业水平的考核证书。用人单位不负责会计专业知识的培训和专业水平考核,只根据会计职业岗位的就业要求择优选择最适合该岗位的人员上岗,即凭证上岗。凡是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不能上岗,跟不上知识更新、不符合当前岗位要求的在岗人员要转岗或下岗。会计职业教育部门与会计职业岗位考核部门也要分离,即实现教考分离。

不同的职业岗位有不同的上岗资格要求,如何评定上岗资格就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会计职业岗位要求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同岗位对应不同层次的要求。会计职业岗前教育的考核应由有关学校组织,以取得毕业证为合格依据。会计职业岗中继续教育的考核应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以取得合格证书为依据。会计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资格的考核由国家统一组织,也以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为依据。会计职业的教育部门、考核部门和用人部门都应该给每个会计人员建立职业档案,详细记录其接受教育过程、考核结果及岗位工作情况,并通过联网互通信息,由此评审其是否具有上岗资格。用人单位如果使用了不符合上岗要求的会计人员,有关部门应对其作出处罚。教育和考核部门如果给用人单位提供了不合格的会计人员,用人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并可拒绝接收。这样可以实现会计人员的教育、考核、使用各环节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避免因人设岗、用人唯亲,保证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建立“三教一体”的会计职业教育模式,每个教育环节和不同的教育层次都应有法定的教学大纲和学习课时数。特别是岗中继续教育要每年定期进行和考核,并且是终身教育和终身考核。这样就能促进会计人员为适应岗位要求而主动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方法,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建立“三教一体”的会计职业教育模式,可以真正体现职业教育服务于社会的宗旨,体现职业性教育的特点。

《经济师》2000年第3期。

文档为doc格式。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三篇】

12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莱芜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近日出台,对加强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

《实施细则》把发展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全市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高度重视师德校风建设。

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监督保障。高度重视师德校风建设,引导乡村教师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执教。

加大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

健全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和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以区为单位核定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师。完善教师招聘方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可以区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开展大学生乡村学校支教,弥补乡村教师缺口,从秋季开学起,每学期争取部分高校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

学区教师资源统一调配。

完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鼓励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优化乡村学校教师资源配置,实行学区教师资源统一调配。鼓励名师名校长到乡村学校任教,从城镇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中,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和区级以上名师、优秀教师等要占一定比例。

用好省免费师范生培养政策。

改革完善乡村教师培养模式,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组织各区用好省免费师范生培养政策,积极争取培养名额。加大中小学师资培训对乡村教师倾斜力度,积极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形成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手拉手共同发展机制。

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妥善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适当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支持乡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购买住房。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妥善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

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

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广泛宣传乡村教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营造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相关解读:

一、出台背景。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薄弱环节和短板在农村教育。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帮助农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发展农村教育,教师是关键,必须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年)》(国办发〔2015〕43号),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15〕60号),就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部署。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组织起草了《莱芜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并征求了市编办、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的'意见,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把发展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全市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主要措施共6项:

1.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强化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监督保障。高度重视师德校风建设,深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活动,引导乡村教师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执教。

2.健全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和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以区为单位核定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师。完善教师招聘方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可以区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开展大学生乡村学校支教,弥补乡村教师缺口,从20秋季开学起,每学期争取部分高校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在省财政困难县(区)支教的,省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在其他区实习支教的,市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高于每人每月400元的部分,由各区财政纳入预算解决。

3.完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鼓励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分年度按规定比例完成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任务。优化乡村学校教师资源配置,实行学区教师资源统一调配。鼓励名师名校长到乡村学校任教,从城镇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中,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和区级以上名师、优秀教师等要占一定比例。

4.改革完善乡村教师培养模式,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省里从今年开始实施师范生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年至,全省将按3000人、3000人、4000人分年度安排招生计划,共培养10000人,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分年度拨付。我市要组织各区用好省免费师范生培养政策,积极争取培养名额。加大中小学师资培训对乡村教师倾斜力度,积极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形成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手拉手共同发展机制。

5.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符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范围的,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妥善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逐步提高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适当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支持乡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购买住房。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妥善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在现有标准基础上,中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小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7个百分点。从2016年起,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比例上限基础上上浮2个百分点。

6.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广泛宣传乡村教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营造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四篇】

本学年,我中心幼儿教育研究工作将围绕市教育局,教研室重点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即将出台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精神,以开展学科研究为载体,以园本教研为抓手,积极开展研训一体化教师研修活动,促进全镇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和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提升。

1、继续做好教学常规检查工作。通过进班看活动,反馈看课情况,与教师互动教研等形式加强教学指导。

2、继续强化一日活动的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一日活动有效性的研究。

3、继续加强“四个一”研究。即:让每一面墙饰都能与幼儿互动;让没一个区域活动都能促进幼儿的有效学习;让每一个领域的教育活动都能支持和引导幼儿主动学习;让每一个生活环节都尽可能成为教育契机。

1、继续开展以片为单位,以解决教育活动中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的`教研活动,深化园本教研。

2、建立学科教研基地,深化学科研究,培养学科骨干。建立由教研员和基层学科骨干组成的学科团队,选择确定教研条件较为成熟的园所作为首批学科研究基地。

3、举行优秀教科研成果与先进经验展示活动。开展优秀教科研成果和先进教研组经验交流,观摩活动,巩固叫可研成果,推广教研经验。

继续开展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为主题的教师教学能力竞赛活动。

1, 开展语言优质课评比活动。

2, 开展优秀经验总结评选活动。

3, 开展幼儿卡拉ok比赛活动。

4, 开展幼儿园早操评比活动。

语言:郭彩凤、杨小玲、谢灿花、陈春兰、傅金瑜

谢柳芬、黄巧吟、叶雅玲

科学:郭彩凤、肖幼治、杨雪婷、林丹艺、李远丽

黄春英、王巧茹、王锦治、王彩云

学科基地:

东溪幼儿园、吾坂幼儿园、斗南幼儿园、道南幼儿园

玉园幼儿园、杏山幼儿园

九月份:

1、召开幼教工作会议,布置新学年幼教工作思路;

2、幼儿园早操培训;

3、协助吾坂幼儿园做好优质园复评迎检工作;

十月份:

1、教学常规工作检查;

2、基地学科教研;

3、协助吾坂幼儿园做好优质园复评迎检工作;

4、幼儿园片区主题教研活动(斗南一幼)

十一月份:

1、教学常规工作检查;

2、基地学科教研;

3、迎接优质园复评换牌工作(吾坂园);

4、全镇性幼儿园教学观摩活动(东溪幼儿园);

5、幼儿卡拉ok比赛

十二月份:

1、基地学科教研;

2、幼儿园语言优质课评比;

3、幼儿园片区教研活动(杏山幼儿园);

4、幼儿园早操评比活动;

元月份:

1、开展优秀教育论文评选;

2、召开幼教工作总结会议。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xx—20xx年)〉的通知》(粤府办〔20xx〕3号)精神,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制定我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及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推进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力争使我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较好保障,使乡村教师队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xx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三、基本原则。

(一)师德为先,立德树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教师以德育人、言传身教的作用。

(二)创新机制,强化补充。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畅通大学生、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的通道,有效补充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加强培养培训,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四、范围对象。

乡村教师指我市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道)及乡镇以下的农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五、主要举措。

(一)着力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提高乡村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针对乡村学校留守儿童多、条件艰苦、学习资源不足等现状,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将乡村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加强乡村教师诚信体系建设。

(二)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建立完善聘用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引进。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将乡村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统一纳入政策实施范围,重点补充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优先将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补充到乡村教师队伍。各地新补充教师优先满足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需要。有条件的地区要通过转岗或全科培训,将富余学科教师充实到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学一线。

(三)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正常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乡村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应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认真落实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和省“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有关政策。推进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制度,每年组织乡村教师进行1次体检,对于条件艰苦的偏远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组织专家下乡巡诊。

(四)完善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制度。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村小学、教学点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和开足课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要求,逐步降低生师比。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聘用代课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五)稳步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修订中小学校岗位设置标准,新增岗位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0xx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六)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县级教育部门统筹配置教师资源,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推进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七)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各县(市、区)要有效整合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优质资源,促进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按照规定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并逐步提高标准,所需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和各学校年度预算,确保乡村教师培训的时间和质量。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强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提高乡村教师多学科教学能力。落实乡村教师、校长每5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跟岗实践、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对参加学历提升并获得相应学历或学位给予一定的学费补助。

(八)完善乡村教师荣誉机制。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在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中,评选表彰名额向乡村学校和教师倾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开展奖教支教活动,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支持和奖励。多种形式宣传乡村教师扎根山乡、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社会氛围,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乡村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实际制定建设规划,落实工作措施,定期督导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指导和推进实施。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积极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从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费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财政、审计、监察、教育等部门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导检查。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创强争先”和“强师工程”督导检查范围以及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市、县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对计划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乡镇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请各县(市、区)于20xx年5月底前,将本县(市、区)的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六篇】

摘要:常规教育说得通俗点就是习惯教育,一个人习惯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生的成败。要培养一个人良好的行为习惯,必须从小抓起,基于幼儿正处于人生的初始阶段,具有可塑性强、自控能力差的特性,所以幼儿期是培养良好习惯的最佳时期,应以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即从情感培养和行为练习入手,通过树立榜样、正面鼓励、持续教育等方式,教育方法要针对幼儿特点,抓住幼儿教育这一关键时期,使幼儿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幼儿一生的发展都至关重要。

关键词:幼儿园;幼儿;教师;常规教育。

在一次记者采访中,一名记者追问爱因斯坦人生哪个阶段的教育为其取得如此大成就奠定了基础。爱因斯坦说既不是中学教育,亦不是大学教育,而是在幼儿园受到的教育!他认为正是幼儿园的教育教会了他做人的最基本道理,更重要的是让他养成了很多良好的习惯,这些习惯对其最终的科学研究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从爱因斯坦的回答中我们不难发现,幼儿常规教育的重要性,只有进行科学有效的常规教育,才能够让中国的花朵能够更加灿烂的开放,才能让其最终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

一、幼儿不良行为习惯的表现。

1.以自我为中心。

幼儿以自我为中心就是指幼儿在任何情况,都以自己为主,做事只以自己的兴趣和需要为出发点,不会考虑他人,且与伙伴之间的交往存在不合群、任性等诸多的问题。例如,有的幼儿喜欢某一样玩具时,就要人家http://无条件地给他,一切全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所有规矩靠边站。对于以自我为中心的幼儿家长要对其正确引导,否则长此以往就可能会造成幼儿自私自利的性格。

2.自闭行为。

幼儿的自闭行为是指一些幼儿经常独来独往,对幼儿园的规矩、教师的要求也不怎么服从,也不喜欢与其他小朋友交流。例如,教师在上课时,大多数幼儿都能坐着听讲并且踊跃举手回答问题。而有自闭行为的幼儿却常常沉默不语,独自一人做自己的.事情。

3.自理能力差。

现在的独生子女,皆是家中的小太阳,家长对孩子的生活照顾的是无微不至,给孩子所有最好的,帮孩子做一切需要做的事情,最大限度地满足孩子的要求,从不在孩子面前说一声:“不。”正是这种无条件任从致使幼儿养成了不懂自理的恶习。鞋子掉了找老师、裤子下滑不会拉,甚至鼻涕流出来了也不会擦。就餐毛病更是多,在家里,这些孩子“粒粒皆辛苦”,家长为能让孩子“吃上一口”想尽办法,使足“计谋”,加剧了幼儿形成这种“陋习”。

1.以爱为名构筑起幼儿常规意识。

(1)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

在平等和尊重、关爱和宽容、支持和引导中教育幼儿,满足幼儿的内在心理需要,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如,像妈妈一样关注幼儿的整体成长,支持幼儿的探究发现,鼓励幼儿尝试新鲜事物,参与幼儿的游戏活动等。

(2)做到严爱有度。

教师的表情或动作往往会牵制到幼儿的心情,所以教师对幼儿的表扬要因人而异,要做到张弛有度。教师应该明白,一味欣赏、赞扬和放弃要求,后果会使幼儿任性霸道,不会和同伴友好相处,过于严厉,也会形成自卑、胆怯、畏缩等不良的心理品质。教师应是幼儿的合作者、支持者和引导者。

2.多种渠道促成幼儿常规的养成。

(1)用儿歌让幼儿学习常规。

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在对幼儿进行日常生活行为时,教师可以把一些常规行为要求编成短小的儿歌,教给幼儿听,幼儿在学会儿歌的同时也就记住了相应的行为准则要求。

例如,在常规活动中,洗手、刷牙,入睡、穿衣服是很重要的环节,在培养和训练幼儿的过程中,幼儿经常不是把先后顺序弄错就是达不到家长和教师的要求。这时我们就可以采用儿歌的形式帮助幼儿记忆。基于儿歌通俗易懂,幼儿很快就能在大脑中记住和把握动作的先后顺序,并且能熟练地掌握其中要领。如,在幼儿进餐的时候,家长和教师就可以运用儿歌:小椅子,拉拉近,小小手,护饭碗,小调羹,舀一勺,低下头,张开嘴,大老虎,啊呜啊呜来吃饭!小鞋子,出洞子,小裤子,乘电梯,小衣服,吱扭吱扭上房子,使幼儿一下子掌握了基本的步骤。

(2)在故事中让幼儿理解常规。

故事对于幼儿来说是没有抗拒性的,教师可以把幼儿日常生活学习的行为习惯故事化,让幼儿从童话故事中来理解日常生活学习的内容。既充分利用了幼儿活泼好动的特点,又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教师在与幼儿一起阅读时,可以用手指着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让幼儿的目光直接追随着成人手指所指向的画面部分,也可以提出一些诸如“画面上有谁”“她在做什么”“你是从哪儿看出来的”等观察性的问题,引导幼儿自己观察,在故事中理解常规的含义。在幼儿养成经常阅读的习惯和兴趣后,进行阅读故事的时候,教师还可以用手点读一些简单的、幼儿常见的字,使幼儿在阅读故事中将图文结合起来,这样做,一方面培养了幼儿的阅读理解能力,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幼儿的常规教育,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3)在游戏中让幼儿学会遵守常规。

幼儿年纪小,自制能力相对还不是很好,容易遗忘自己的行为,我们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规则绘制成形象有趣、色彩鲜艳的标记图,设置在适应幼儿成长的环境中,以方便对幼儿的行为习惯及时认真地进行提醒。

比如,为了引导刚入园小班幼儿午睡时的小鞋子该如何摆放,我就事先剪了一对对“小脚丫”,把它们一一贴在每一张小床的右下角,幼儿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摆放鞋子这一规则;盥洗室的水龙头墙上贴了如何洗手的步骤图,又为幼儿正确洗手作了指引。我们在楼梯口画上箭头帮助幼儿掌握“上下楼梯向右行”的规则……随着幼儿一天一天的长大和幼儿思维的发展,我们就可以把直观形象的标记图慢慢过渡过到抽象的符号标记,这些创造性的形象标记不仅便于幼儿更好地学会和遵守规则,开发幼儿的大脑,也便于教师的常规管理,使幼儿良好习惯的养成水到渠成。

总之,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其必须贯彻落实在幼儿一日生活中的各个环节,需要教师对幼儿进行持之以恒的训练,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参考文献:

[1]孙云晓,张梅玲.儿童教育就是培养好习惯[m].北京:北京出版社,2011.

[2]林正文.儿童行为的塑造与矫正[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单位四川省简阳市普安乡乐乐幼儿园)。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七篇】

20xx年,我市职社教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围绕市局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区域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创建要求,大力发展符合当地经济特色需要的职业教育,提高成人(社区)教育为社会服务的能力,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和以社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终身教育体系,使我市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做好职校招生工作,稳定办学规模,普职教招生比例达6︰4,职业学校力争招生2500人。

2、加快职教中心东山校区建设,建好实训中心实习工厂用房,添置部分实训设备。

4、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毕业生取得双证率95%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提高高位就业率,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取得较好成绩。

5、积极推进乡镇成人(社区)教育中心建设,逐步理顺成教管理体制,社区教育中心达到省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标准,满足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的创建要求。

7、创建镇江市社区教育中心3-4所,镇江市示范村(企)成人文化技术学校4-5所。力争创建省级社区教育中心和省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各1个。

8、进一步指导、规范民办教育,依法审批、依法管理,促进民办教育的协调和谐发展。

三、主要工作。

1、切实做好招生工作。为贯彻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培养合格的技能型人才,提高我市高中入学率,首先我们要充分利用职校的各种资源,挖掘学校的招生优势,加强招生办法的研究,其次要加大职校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家长、学生更全面、更彻底了解职校,了解就业形势,从而使家长,使学生能客观实际出发,对自己有合理的定位,20xx年将继续实施提前招生与暑期招生并举的办法,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2、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按照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加快学校建设,完成实训中心大楼的建造,实训设备基本到位,相应的配套实施建设基本完成。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认真组织专业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及下企锻炼,切实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提高技能教学的水平。组织更多的专业教师积极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活动,学校制定严格的目标考核机制,明确专业教师考工考级要求,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和层次,“双师型”教师中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50%以上,力争有5名左右的专业教师取得技师级职业资格证书。

5、加大课程改革力度。积极申报省课程改革实验点,继续推行“区别化”教学改革,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特点,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推进课程改革,抓实教学质量。在专业训练方面,继续开展师生技能大练兵、大比武等竞赛活动,让每位学生的能力都有不同程度提高,毕业生的“双证合格率”达95%以上。

6、丰富德育工作内涵。针对职业学校学生特点,继续以“三成”教育为主线,积极开展有意义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学习兴趣和文明习惯,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同时,要积极推进省“公民教育”试点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专业特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创业教育,使学生树立良好的就业观念,打造高素质的就业人才。

7、扎实抓好升学工作。1x年普通高校对口升学考试制度有重大改革,我们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做到合理安排理实并重。一是科学调整文化课和专业理论的教学安排,二是突出强化学生操作技能的训练,三是充分重视免试、加分、优录等政策的挖掘利用,力争对口升学取得较好的成绩。

8、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职业学校的管理要以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三项规范要求为准绳,加大自查力度,抓实常规管理,针对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改进德育工作,提升服务标杆,提高教学、学生、后勤等管理水平。

(二)社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

1、切实加强各镇成教(社区教育)中心基础能力建设。努力建成符合区域教育现代化要求的成教(社区教育)中心,具有独立的校舍,计算机等设施设备配置齐全,图书数量达标,配齐专职的管理人员,逐步理顺成教(社区教育)管理体制,从而增强各成教(社区教育)中心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现有阵地和基地的示范辐射功能,让成人(社区)教育中心校在促进农民增收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育相对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15〕114号),结合永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深化体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为抓手,以解决当前我市乡村学校(指县城关镇中心区以外的学校)存在的教师队伍资源配置不均、结构不优、补充渠道不畅、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为重点,逐步建立起支持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管理体制。力争到2017年,使全市乡村学校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保障,“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教师资源配置显著改善,队伍整体结构更加合理,整体素质稳步提升,教师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把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健全学习制度,建设信息化学习的平台,坚持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读书会、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培育师德典型,每年开展师德师风标兵和道德模范的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典型事迹,使广大乡村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增强学习的吸引力、感召力。

2.严格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监督、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突出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绩效工资兑现的重要依据。

3.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师德教育的首位,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配备必要的党务干部。重视从优秀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适当加大发展党员力度。严格乡村教师党员组织生活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逐步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县区人民政府根据乡村学校教师“退员补员”的实际需要,制订好公费定向师范生中长期需求计划和年度培养计划,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实施。县区每年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数,按不低于教师自然减员数的60%安排。从2017年开始,启动全市农村村片小学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计划,面向当地乡镇学校招收本乡镇户籍初中毕业生进行定向培养,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地村片小任教(任教服务期不低于6年),到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成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建立完善与国家免费师范生相衔接,各类型、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培养全覆盖的地方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体系,确保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2.完善乡村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机制。扩大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全面落实特岗教师乡村工作各项政策性地方补贴,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特岗教师队伍,鼓励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继续留在乡村任教。依法加强新进教师招聘管理,县级教育部门根据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量和当年教师减员情况,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经县区人社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在有关部门指导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通过调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政策和教师招聘办法等方式,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3.鼓励高校毕业生、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我市农村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任教的,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鼓励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到需要的乡村学校支教讲学,认真落实上级财政有关补助政策,在此基础上,由县区财政给予每月1000元以上的补贴支持。

4.推进乡村教师培养体系建设。加快道县师范、祁阳师范合并搬迁升格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力争2018年搬迁到新址办学,使其成为全市重要的师范生培养基地和乡村教师培训基地,解决好长期以来困扰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小学教师和幼师培养不足的问题。升格后的学校,要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范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积极推进顶岗实习,努力培养“一专多能”型乡村教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市、县区财政将市级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资金足额纳入一般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公费定向师范教育经费支持力度,公费定向师范生按省定标准,总额每生每学年达到6000元。定向培养经费由生源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承担70%、市人民政府承担30%。

1.保障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的奖补标准。以乡村教师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为计算基础,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逐步提高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至规定上限。参照省继续落实武陵山片区农村教师人才津贴,2016年扩大到所有国贫县和省贫县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做法,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县区自行设立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含支教教师)一律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特岗教师参照执行),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不得冲抵原已享受的绩效工资中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和农村教师人才津贴。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从2016年开始,贫困地区教师(含支教教师)每人每月生活补助要达到1000元以上。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实施绩效工资总量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将班主任工作计算工作量,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倾斜。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班主任待遇,实行乡村教师班主任补助制度,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所需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

2.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职工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校教职工周转宿舍建设统筹纳入县区教育系统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改善乡村教师居住条件。乡镇规模较大的片区小学,中心小学和初中学校配建适量的教师周转宿舍,并加强管理,保证周转,满足在职教师住校工作需要。

3.落实乡村教师定期免费体检制度。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参照当地公务员标准,每两年公费体检不少于1次(高级职称教师每年1次,其它职称级别的教师,有条件的县区亦可每年组织1次),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负担,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4.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为学校捐助资金,用于教师帮扶。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要在春节、教师节等重大节日,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乡村教师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重点加大救助特困教师力度。支持市、县区教育基金会建立联动救助特困教师机制。

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市、县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实施教师培训的主体责任,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市本级按照不低于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县区按照不低于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2%安排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农村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强化对乡村校长、乡村教师特别是特困村学校教师的培训。积极争取“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重点支持乡村教师与校长的培训。深入推进“三名工程”,积极实施全省统一的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十百千万”工程,在未来教育家、青年精英、骨干教师培养等项目实施中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培训,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报销一半学费(不含交通费、食宿费)。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统筹全市“名师送教”活动,每年全市安排送教到乡、到村小活动不少于200次。建立100个县区级“乡村骨干教师工作室”,通过工作室平台带徒带教、送培送教,提高乡村教师特别是村小和教学点教师的培训实效。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乡村骨干教师工作室”每年工作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由县区财政承担。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跟班学习、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区人民政府要重视县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到2018年,全面建成县区教师发展中心。

(五)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通过编制倾斜、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加大对人口稀少的村小学、教学点的支持力度,采取村片网友制单独设定的方式,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合理配置寄宿制学校专职生活教师。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备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乡村教师因病因残确实不能上岗的,可实施提前离岗空出编制(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做法,并及时予以补充。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聘用1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1.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开始,全面推进以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结业证书的教师,不再重复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培训与考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乡村初级教师,符合晋升中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学校申报职数限制参与中级职称(职务)申报评审,评审通过的,可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予以聘任,享受中级职称(职务)教师待遇(此类教师聘任后仍不占学校岗位职数)。教龄满30年、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城镇教师,可不受原学校岗位职数限制予以聘任,享受高级职称待遇(此类教师聘任后仍不占原学校岗位职数)。

2.加强乡村优秀教师的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评选向乡村教师倾斜,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市级骨干教师评选中,切块拿出不低于评选总数30%的名额,专门用于乡村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各县区在义务教育阶段县区级骨干教师评选中,要确定更高的评选比例,专门用于乡村中小学县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乡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实行任期奖励制度和考核制度,年度考核合格的,市级骨干教师奖励5000元/年,学科带头人奖励8000元/年,名师奖励16000元/年。各县区参照市里给予一定奖励。

3.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和表彰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参照省里在湖南省优秀教师表彰奖励项目中增设“湖南优秀乡村教师奖”,对在乡村任教20年以上的特别优秀教师每两年表彰一次的做法,市里在教师节表彰奖励活动中增设“永州市村小教育成就奖”,对全市村片小(教学点)工作的特别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县区政府要加大表彰力度,对在乡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特别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捐资助教,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特岗教师给予奖励。鼓励和支持教育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开展“最可爱乡村教师”评选等表彰奖励活动。在评选表彰各级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确定特级教师评选指标和评选条件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七)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

1.加快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县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改革把教师从“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通过深化改革使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从而为提高乡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实行骨干教师均衡配置,引导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合理流动。强化城市教师支援乡村教育工作制度,从2017年起,城区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务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评聘高级职务应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服务5年后方可流动。各地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团队交流、学区(中心校)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大力推动城镇教师支持农村教育,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2016年起,县区要全面实施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每次教师交流的工作期限至少为3年,保持乡村优秀教师比例相对稳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细则由市、县两级分级组织实施,市、县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所有农村乡镇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各级政府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谋划支持办法,统筹安排推进步骤。要着力推动市、县区教育、发改、编制、人社、财政、卫计委、住建、国土、民政、房产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切实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分工,分解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教育部门要总体谋划和统筹管理、规划、指导乡村教师发展工作,为精准支持提供依据;编制及相关部门要着力支持教育部门推进体制改革,建立和落实“县管校聘”的管理体制,强化编制保障,确保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财政部门要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所需经费予以保障,重点支持;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协同加快编制教职工周转宿舍规划,着力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人社、卫计委、民政等部门要完善并督促落实乡村教师补助、救助政策,切实提高生活待遇,加大对乡村教师倾斜支持力度,改革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优先政策。

(三)落实经费保障。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所需经费,全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把资金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促进当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着力改革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各界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大力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五)严格考核督查。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要精准把握支持重点,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自身实际的乡村教师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各县区要于2016年6月27日前将本地的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人民政府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纳入2016-2020年对县区人民政府的绩效评估和教育优先考核工作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教育督导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政策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建立情况通报与责任追究制度。对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成绩突出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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