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支持计划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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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一篇】
为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精神,制定我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改革创新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有效补充和稳定乡村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较好保障,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职业认同感显著提高,乡村教师队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三、基本原则。
(一)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二)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集中人财物资源,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补充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立足省情,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加强培养补充,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
(四)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建立完善“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健全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通过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统筹规划,分级落实。省整体规划全省乡村教师队伍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各市、县(市、区)及乡村学校相应分别制定本地、本校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省、市、县、校共同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省对各地工作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予以鼓励支持。
四、范围对象。
乡村教师指我省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及乡镇以下的农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五、主要举措。
(一)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加强乡村教师诚信体系建设。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鼓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与师范院校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建立完善聘用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引进。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将乡村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统一纳入政策实施范围,重点补充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优先将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补充到乡村教师队伍。各地新补充教师优先满足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需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基础好、能力强的富余学科教师,通过转岗或全科培训,充实到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学一线。鼓励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鼓励退役运动员和艺术、体育志愿者到乡村学校支教。
(三)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支持各地不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乡村教师信息化办公与教学条件,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在乡村学校、教学点的全覆盖提供保障。推进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案,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乡村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应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省、市进一步加大对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障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进一步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突出差别化补助政策,分类分档进行补助,重点向边远山区和艰苦地区倾斜,将农村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统筹纳入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建立岗位津贴增长机制。实施“乡村园丁关爱工程”,对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推进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制度。
(四)建立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村小学、教学点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和开足课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要求,逐步降低生师比。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聘用代课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研究完善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教师职称(职务)政策措施,修订中小学校岗位设置标准,新增岗位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发表论文、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等不作刚性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六)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县级教育部门统筹配置教师资源,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推进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七)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加快推进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的优质资源,为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支持各地有效整合市、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优质资源,促进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各地要切实保障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经费投入,按照规定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并逐步提高标准。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当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所需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和各学校年度预算,确保乡村教师培训的时间和质量。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难题。加强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提高乡村教师多学科教学能力。落实乡村教师、校长每5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跟岗实践、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对乡村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给予经费支持。
(八)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地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学校和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开展奖教支教活动,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支持和奖励。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分工,分解工作责任,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指导和推进实施。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相应责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克扣、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省在强师工程专项资金地方奖补项目中,对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成效明显的市、县予以适当奖励。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创强争先”和“强师工程”督导检查范围。各地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对计划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市、县、乡镇各级人民*府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乡镇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请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于2016年3月底前,将本市(区)的实施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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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二篇】
六年级共有学生39名,上学年优秀率为97%,及格率为100%,总体来说学生在音乐审美本事方面有所提高,课堂上能参与各种演唱活动,并能对教师的要求做出恰当的反应,演唱歌曲时能姿势正确,声音自然流畅,节奏音准把握较好,在进行合唱时多数同学能注意配合他人,能对同学的课堂表现做出合理评价,在欣赏方面能乐于倾听各种乐曲,并能对所听乐曲做出简单分析,多数同学音乐想象力丰富,对所听音乐能即兴表演相应动作,叙说音乐资料,有较强的音乐创造本事。但对于歌曲视唱旋律方面难度较大,许多同学能随教师的琴声哼唱及模唱出旋律,但要求单独视唱还有困难,在以后的教学中多加强这方面教学,相信会有所提高的。
在这个阶段要做好学生的复习工作,但不能要求学生掌握太多的东西,我只要求理解就能够。因为这个阶段学生负担很重。经过六年的学习,学生对音乐的认识,以及他掌握的程度,都已经成了必须的定局,不能强求,所以,在这个阶段,只要求学生轻简便松的度过即可。另外,要稍稍介绍一些中学音乐知识,为今后的学习做铺垫。学生将在音乐的殿堂里尽享音乐带来的无穷乐趣。
本教材是课程教材研究所,音乐课程研究中心根据教育部制定的《音乐课程标准》的精神编写的,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经过并试用。
1、本教材体现素质教育观念,以审美体验为核心,提高学生的审美本事,发展学生的创造思维,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2、本教材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新型教育观念,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与身心发展规律。改变过去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主的教学方式,代之以学生的生活经验、兴趣、本事与需要为出发点,为学生供给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以及学习积累音乐文化的广阔天地。
3、本教材在编写体例上采用“单元”形式,各单元都有明确的主题,各主题之间具有有机的联系,每单元课型丰富多彩,更贴近儿童生活,使学生易于学习,乐于学习。
4、本教材将评价机制渗透在各个单元之中,既注重总结性评价,有注重过程性评价,在评价形式上采用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这更能增进学生对音乐课的情感体验,激励学生更有兴趣地学习音乐。
(一)丰富音乐情感体验,发展音乐感受力。
(二)发展学生音乐创造性思维,注重音乐本事培养。
(三)了解当今比较流行的世界音乐,丰富学生的音乐视野。
1、总目标:
坚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与音乐鉴赏本事,发展艺术想象力与创造力。增强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在生动活泼的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乐观的生活态度和友爱精神。
2、分目标:
(一)感受与鉴赏。
明白常见的中国民乐器,并能听辩其音色,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初步辨别旋律进行的高低、快慢、强弱,能感知乐句与乐段的结束,并能做出相应的反映。能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能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聆听音乐主题并能说出曲名。喜欢聆听我国民族民间音乐,明白一些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和民族器乐曲。
(二)音乐表现。
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并能对教师的指挥动作几歌曲的前奏做出恰当反映,演唱时姿势正确,声音自然,节奏音调准确,在合唱中能注意与他人合作。明白力度记号、反复记号。
(三)音乐创造。
能利用废旧物品自制简易打击乐器,利用人声、乐器声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现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能即兴创编音乐故事、音乐游戏、音乐剧,并能参与表演。能创作4小节的节奏短句,及简单的旋律。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热心收集各种音乐材料并经常聆听。主动参与社区、乡村的文艺活动,并能大方地与他人进行交流。乐于听赏音乐会或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接触与了解戏曲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1、突出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重视学生对音乐实践活动的主动参与本事的培养。
2、对原有教学资料进行整合,扩展音乐创造与相关文化的资料重视音乐教学活动,发展学生创造思维本事。
3、教学中将音乐学科知识与技能,有机地渗透在各项活动中,减少学生学习的畏惧心理,使学生在饶有兴趣的学习中,自然地掌握必要的音乐知识和技能。
4、根据教学的实际情景,灵活地、创造性地运用书本,有意识地加强有利于发挥学生创造性思维和有利于学生综合知识和本事培养的资料。
5、认真备课,设计好每堂课的导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并注意备学生。因材施教,对不一样的学生要注意采用不一样的教学手法,使学生能够充分发展。
课堂形式设计多样,充满知识性、趣味性、探索性、挑战性以及表演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进取性。并使他们限度地学到知识,掌握技能。并注意在课堂上采取必须的形式,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本事及创新本事。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三篇】
这项研究名为《全球高等教育的形态:与欧洲的国际比较》,将于5月14日在柏林举行的“走向全球”会议上发表。
它审议了37项国家政策和规章措施,包括为学生和学术流动提供方法和资金、承认海外资格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英国文化协会教育研究高级顾问迈克尔•皮克表示,在接受研究的欧洲国家中,荷兰、德国、爱尔兰、波兰和法国“在开放性方面得分很高”。
他说:“他们最近发表了国际教育战略,并且都有专门的机构来实施他们的战略。”
与此同时,一项针对9个国家的分析发现,自2016年以来,英国是唯一一个对国际化的支持有所下降的国家。
报告称,这是因为“以前由英国质量保证署对英国各机构的教育供应进行的周期性审查,已被英国新监管机构学生办公室监控的一系列指标所取代,而这些指标“并未完全反映跨国教育活动的具体情况”。
然而,该研究警告称,“英国与欧盟关系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未来的国际交往和英国在这项研究中的指标”。
这些因素包括脱欧后欧盟学生和学者地位的不确定性,以及对英国继续参与伊拉斯谟+计划的不确定性。报告指出,英国没有为学生的国际交流提供国家级别的资助。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四篇】
一、课题提出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各地都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据统计,目前我国留守儿童人数近2000万人,而且还有增长的趋势。这些儿童远离父母,他们的监护权谁来行使,受教育权如何保障?这些问题正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国内关于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几年前就已经启动,教育部、全国妇联及部分省市县教育部门都对此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重点探讨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严重困难和问题,在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方面产生了较大影响。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大量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成长方式的消极面,缺乏对留守成长方式积极因素的研究;大量关注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缺乏面向过去和未来的纵向研究;大量关注问题的表面现象,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研究缺乏深度和广度。
我校将“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学校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向人民和社会负责。要求学校发挥教育“留守儿童”的主阵地作用;要求学校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实行结对帮扶制度;办好家长学校,提升“代理家长”素质;落实家访联系制度,在春节期间全面走访“留守儿童”家长,交流沟通思想;推行寄宿制管理等。但由于“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队伍庞大,而且又是一个长时期内存在的问题,学校都感受到力不从心,真正是“任重而道远”。
二、课题研究的前期准备。
(一)做好理论准备。
1、尽可能地搜集,学习并掌握儿童教育的新理论,使课题具有广阔的视野,不断更新思想理念,深化拓展课题的内涵和外延。
2、着力学习教学论、实践论、教学法等基本原理,牢固树立德育为先的基本理念,以便为课题实验创造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使课题具有整体的效应。
(二)做好组织准备。
(1)围绕课题内容,按照科研要求,将主课题分为若干子课题,并责任到人,以便分头实施,系统研究。
1(2)为了使课题科学高效地开展,特聘请省特级教师徐德兰校长负责研究过程的理论指导,负责研究计划、方案、成果的审核,并定期开展有关理论讲座。
三、课题研究的条件论证。
十一、五”课题的研究创造了优良的外部环境,这些都是完成课题的客观现实基础。
2、从师资状况上看:
我校教师均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对农村家庭教育情况比较熟悉,课题组的骨干成员均达大专以上学历,有较扎实的儿童教育经验,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他们中有学校校长、中层干部;有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等,课程改革的关键是教师,而我们这一支充满活力、素质优良的研究队伍,为完成课题研究提供了有力保证。
3、为了使课题科学地研究,学校邀请课题研究方面的专家到学校来,请他们举办讲座,进行理论方面的指导。努力使此课题按计划分布实施,定期总结。
4、为了使课题研究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学校将建立课题实验管理制度,减轻课题组成员的工作量,让他们有时间进行课题研究。要求课题组成员每月活动不少于一次。教科室将对课题研究情况作协调、监督。
5、在课题实验过程中,学校将在研究经费上予以全力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积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争取。确保课题开题论证、中期评估、结题鉴定各项费用及时到位;保证在实验过程中课题组成员的学习、奖励等各项支出如期支付。预算课题各项经费要万元。
四、课题的界定和理论支撑。
本课题的研究将根据人本主义理论、现代心理学理论、主体教育理论、多元智能理论、现代教育管理理论以及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问卷调查法、个案分析法、比较研究法、行动研究法和经验总结法等研究方法开展课题研究。
五、研究的意义。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成功与否,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也关系国家未来。学校教育过程借助信息技术这个平台,与社会、家长共同解决好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使其获得与其他儿童平等的发展机遇。并对留守儿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国情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感恩教育,2培养留守儿童的浩然正气,增强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培养留守儿童成为对祖国忠诚、对社会感恩、对事业坚定的接班人是这种教育教学方式的目的。
六、研究目标。
深入了解我镇各学校“留守儿童”的现状(学习、生活、性格、心理、道德养成等方面),探索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管理职责、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学校教育的和谐发展,为各地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七、研究内容。
1、留守儿童学校应该承担的职责研究;
4、守儿童行为习惯养成研究;
八、课题实施的基本步骤。
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学校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学校校长室、总务处、教导处、教科室、少先队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做到相互配合和协作,切实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学校相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学校设立“留守儿童”亲情电话。、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3(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学校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配对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成为“代理家长”。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留守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5、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6、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应急机制。
建立留守儿童、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儿童”在校期间遇到突发事件,要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镇党委4政府,以保证“留守儿童”的安全第一的要求,不得拖延推诿。与教职工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7、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资源,积极开通亲情专用电话或电子信箱开设知心信箱,开设心灵驿站,建立沟通心灵的绿色通道,给学生以心理咨询和辅导。学校定期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8、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工作目标体系之中。建立和完善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班级、部门和教师进行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如因工作不力和失职而造成影响的,师德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9、构建全社会的教育网络,形成关爱合力。
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学校要向留守儿童的家长公布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电话。增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加强委托监护人的教育培训。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委托监护人对自身责任的认识,加强委托监护人在受托期间,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同社区、村组和家庭的合作,营造浓厚良好的育人氛围。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文化、工商、妇联等部门配合,调动一切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关爱留守儿童。重视家校合力教育,要求家长采取多种形式与儿童交流、沟通,多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让儿童体会到父爱母爱,努力形成政府、村组、学校、家庭四级联动的教育网络,营造浓厚关爱氛围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10、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加强对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引导留守儿童防范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建立研讨、交流制度,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定期5举行论坛,交流经验,研究工作,探索新路,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巩固成果,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水平,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11、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6月——2012年10月)实验准备阶段。
学习相关资料,制订并完善研究方案,确定研究学校,建立研究档案。
第二阶段:(2012年11月——2013年12月)全面实施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定期研讨交流,总结经验,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
第三阶段:(2014年1月——8月)总结推广阶段。
整理材料,撰写实验报告,做好实验成果的推广工作。
九、研究方法。
(1)文献法:通过查阅文献,学习教育理论,了解小学生课外阅读的现状。通过广泛吸收和借鉴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为课题研究寻找一条捷径。
(2)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与观察法相结合,对学生采取实验前问卷调查,阅读情感测试;实验中阅读表现观察;实验后再次调查、测试,前后对比。
(3)群体研究与个案研究结合法:在群体主动性研究的同时,进行个案跟踪研究。
十、成果显示。
“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实验研究报告;留守儿童档案;留守儿童学生、家长咨询录;留守儿童个案研究文集;阶段性研究报告;“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相关论文集;“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实验研究结题报告;“留守儿童”成长成果展。
留守儿童问题已经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学校作为留守儿童教育的重要阵地,必须充分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引导留守儿童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正确引导他们理解父母外出打工的艰辛,让他们懂得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道理,珍惜现在难得的学习机会,努力学习。增强他们是非观、判断力和责任感,使他们对父母的理解转化为学习的动力。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五篇】
为深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特制定乡村教师(包括全国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下同)支持计划。
一、重要意义。
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薄弱环节和短板在乡村,在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教育,帮助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发展乡村教育,教师是关键,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稳定和扩大规模、提高待遇水平、加强培养培训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乡村教师队伍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乡村教育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广大乡村教师为中国乡村教育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欠账多等因素影响,当前乡村教师队伍仍面临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制约了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于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带动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集中人财物资源,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提升质量,提高待遇。立足国情,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加强培养补充,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
——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以及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xx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主要举措。
(一)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中央财政比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四)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各地要研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六)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相对稳定。
(七)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到20xx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和支持全员培训,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整合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20xx年起,“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八)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区、市)、县(市、区、旗)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各省级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任务分工,分解责任,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要着力改革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对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成绩突出的基层教育部门,有关部门要加强总结、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二)加强经费保障。中央财政通过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重点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出自
(三)开展督导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国家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省、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要制订实施办法,把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本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请各省(区、市)于20xx年底前,将本省(区、市)的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六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109号)精神,为加强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宝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政策,前,建立起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政策保障机制,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师资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力争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师德为先,立德树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发挥乡村教师立德树人、言传身教的作用,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二)确保数量,优化结构。拓宽乡村教师的补充渠道,足额配备乡村学校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科结构。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完善对乡村教师的激励机制,提高地位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四)稳定队伍,促进交流。完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推动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有序、有度、有效流动。
(五)强化统筹,注重实效。加强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合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乡村教师师德建设。实施乡村教师师德提升计划,开展师德模范进乡村活动。促进乡村教师师德学习,丰富师德教育内容,提升乡村教师的师德水平。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考核评价,为每个教师建立师德档案,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完善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扎根乡村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弘扬乡村教师精神。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新任教师补充机制,每年末由教育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额和人社部门确定的年度增人计划限额内,科学编制下一年度教师招聘计划。在中小学编制“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的原则下,试行以镇为单位的紧缺学科教师“无校籍”管理。镇统编,中心校管理,实施一人多校或远程教学模式,确保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依法依规保障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实现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零拖欠。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社会捐赠等渠道建立县(区)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可由县(区)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各县(区)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对乡村教师实行有差别的补助标准。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
(四)落实乡村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和教学点可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乡村寄宿制学校根据情况可适当增加教职工编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余缺互补、有增有减的办法,根据班额、生源变化、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进行编制调剂,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确保乡村学校教师编制落到实处。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其他行业和单位长期借用教师。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改进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注重乡村教师的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等。职称(职务)评审中对乡村教师不作外语、计算机成绩(外语、计算机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城区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审中予以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乡村教师优先。
(六)建立乡村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培养机制。鼓励城市(县城区)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实施乡村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由县(区)教师培训机构牵头,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及“三级三类”优秀教师青教培养奖励基金,实行定向施策,精准培养,培养对象分别达到县、市、省级三类目标,分别给培养人一定数量奖金。
(七)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流动、交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域内教师实行统筹管理、按需调配组织聘用,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长效机制,每学年按照要求完成规定比例的交流轮岗任务,实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名考核备案制度。各县(区)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大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城区优秀骨干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改标兵、教学能手、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交流到乡村任教,交流期间享受乡村“三级三类”优秀教师同级补贴。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轮岗交流,乡村学校青年教师到县城学校学习交流;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县级政府要落实好交流轮岗教师校长有关补贴待遇。
(八)促进乡村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实施好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到2020年,对所有乡村教师和校园长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构建和完善乡村骨干教师体系,加强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坊和教学能手工作站的建设管理,为乡村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提升平台。启动“名校长培养计划”,通过出国深造、名校送培等方式,培养中小学优秀校长100名。加强乡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学习型跟岗交流、专家带领、送教下乡、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精准帮扶乡村教师专业成长。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加快推进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教研机构、培训机构、电教机构“三位一体”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体系。建立市、县教研员定点联系、包扶乡村学校制度,以大学区为单位形成乡村学校集中教研制度。构建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形成不同学校之间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深化乡村学校校本研修,形成乡村教师自我发展平台。
(九)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的表彰力度,在评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和各类评优树模活动中向乡村教师倾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20年、30年以上的教师,市、县分别建立完善奖励机制。落实教师荣誉休养制度,实施对乡村教师的专项计划,安排优秀乡村教师学术度假和疗养。吸引、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表现优秀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大力宣传优秀乡村教师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乡村教师、支持乡村教育、关注乡村学生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乡村教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落实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编制、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履职尽责,确保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保障经费。市上将通过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区)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督查落实。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建立政策落实、成效评估和追责机制。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核和同级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核内容。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都要把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作为专项督导的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督导情况在市、县范围内通报,并适时在有关媒体公布。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七篇】
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为提升乡村教育水平,保障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确保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四川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10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传、考评、监督、奖惩机制,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抓师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乡村教师职前、职后培训全过程,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师德宣传,发挥评优表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宣传力度,激励、引导乡村教师强师德、扬师表、作贡献;抓师德考评,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抓师德监督,健全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约束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规范乡村教师行为;抓师德责任,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校主要领导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制和问责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考核学校及主管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抓组织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度加大在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乡村教师的生活与成长,增强归属感。
各区县要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优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质量,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课程。按照专业对口原则,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可直接考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继续实施好“特岗计划”,认真做好省级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相关工作,重点支持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补充乡村教师。根据《中共泸州市委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泸委发〔2015〕9号)精神,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合作,通过普通高考招收录取小学教育专业大专生,为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免费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计划2016年培养300名,2017年培养300名,2018年培养300名。
寄宿制等学校确因学生管理等工作需要,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按《劳动合同法》招用补足相关人员。各区县要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编外人员使用方案需报经县级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好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到岗学费奖补机制,对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鼓励、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教育发展。各区县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教学名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各区县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给予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定额补助;市财政原则上按每人每月100元给予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定额补助,按每人每月50元给予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定额补助。各区县要严格按规定发放,并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设档次和具体标准,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和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认真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应享尽享。要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月人均200元水平确定具体标准,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乡村教师家庭给予救助,以解决其实际困难。大力改善村小教师的食宿条件,对于新招入村小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乡镇政府解决居住用房;除中央和省上专项资金建设教师周转房外,各区县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上统一标准,安排专项经费修建村小教师周转房和师生食堂。
要把乡村教师纳入全民预防保健范围,做好对乡村教师的健康管理和服务工作。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充分考虑村小、教学点、寄宿制学校以及农村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学校的特殊实际,教职工编制配备予以倾斜。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五、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各区县地要进一步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工作特点的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和标准条件,注重师德表现、注重一线经历、注重工作实绩,不作外语成绩要求,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以及由组织选派参加援外、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职称)和专业技术岗位。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严格执行《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在古蔺、叙永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和合江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的教师,若本人符合省和市有关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规定中的一级教师条件,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二级教师,评聘为一级教师。
六、促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需要统筹实施派遣任教。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名优教师送教、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凡在城镇中小学校任教满9年的教师,应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实施好“三区支教”计划,选派城镇学校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帮助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发挥“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泸州市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实施管理者能力提升计划、教师培训者培训计划、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计划、精准帮扶支教计划等乡村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确保到2020年底前对全市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到2017年前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健全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区(县)级教师培训团队,推动乡村教师区域研修与校本研修常态化。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鼓励和支持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市上将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中,将乡村教师名额单列,予以倾斜。区县政府要分别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九、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
区县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各区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予以全市通报,同时约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区县、乡镇政府要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本地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本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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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深化我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育相对均衡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指的乡村教师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村地区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第二条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以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为目标,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办好乡村学校,帮助乡村孩子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二)到2020年,使全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得到多渠道补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显著改善,教师队伍整体结构合理,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教师待遇依法得到有力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为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第二章实施原则。
第三条师德为首原则。加强师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问题导向原则。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适应乡村教育发展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使用机制、交流机制和促进乡村教师成长的培养培训机制。
第五条按需配置原则。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合理配置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不断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提高待遇。
第三章实施措施。
第六条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性、实效性、针对性、创新性;。
(四)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罚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第七条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五)通过调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政策和教师招聘办法等方式,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第八条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一)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校(园)长五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在职培训;。
(四)“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培训指标60%以上支持乡村教师与校长培训;。
(五)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全科教师培训;。
(九)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区、县(市)按照不低于所属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2%安排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乡村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
第九条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乡村学校编制适当倾斜,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五)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违反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条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
(四)强化城市教师支援乡村教育工作制度,城市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务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评聘高级职务应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服务5年后方可流动。
第十一条大力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一)落实乡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工作。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的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在农村中小学校(教学点)工作期间,经年度考核合格的,的按照学校在自然村、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情况,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7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其校长可在发放标准上提高100-300元;浏阳市、宁乡县所属边远乡镇的学校,其教师每人每月可在发放标准上再提高100元,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高于省里统一标准的部分暂予保留,待省里统一调整标准时逐步冲抵。所需资金均由区、县(市)财政负担,从2016年1月起,浏阳市、宁乡县所属边远乡镇的学校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的提高部分由市财政负担;中心城区所属乡村教师的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
(四)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要充分保障乡村教师生活配套用房。
(二)加大乡村教师奖励力度,对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由市县两级给予表彰奖励,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在乡村任教10年以上的教师,此项奖励每两年进行一次,在市教育基金会建立专项基金,开展“长沙最美乡村教师”和“爱烛行动”等表彰活动。
(三)在评选表彰各级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确定特级教师评选指标和评选条件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
第四章实施保障。
第十三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主体。各区、县(市)政府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谋划支持办法,统筹安排推进步骤,有效推动支持工作;各级教育、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要加强衔接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统筹推进计划的贯彻落实。
第十四条明确责任分工:
(一)教育部门要总体谋划和部署乡村教师发展工作,为精准支持提供依据;。
(五)财政、教育部门要做好困难教师救助帮扶工作。
第十五条落实经费保障:
(一)市级财政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重点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四)要着力改革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大力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第十七条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对各地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及时通报督导结果并适时公布。对在乡村教师支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县、乡级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精准把握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自身实际的乡村教师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各区、县(市)要于2016年6月28日前,将本地的实施细则(两份)报市教育局,并由市教育局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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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九篇】
职业教育直接涉及民生,关系就业再就业,是一项惠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民生事业。汝南县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省、市职教攻坚计划和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
制定了职业教育攻坚方案,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教育攻坚领导小组;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市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方案》,召开了职教攻坚动员大会;与乡镇政府签定了攻坚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三年攻坚总的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相关文件,召开了动员大会,分解落实了任务,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二、狠抓落实,全力推进。
(一)抓好招生工作,扩大中职规模。
1.统筹两类高中发展,确保职教生源。一是实施“稳普高,强职教”发展战略,对普通高中实行限额招生,超计划录取的,不予注册学籍。二是继续实行中职春、秋两季招生制度,明确招生范围为初三、高三在校学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三是强化中职招生目标管理。在落实中职校招生任务的同时,落实各初中校送生责任,双管齐下,确保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2.抓好资助工作,增强职教吸引力。加强了国家资助政策特别是职教助学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加强了助学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按标准100%覆盖受助对象,提高落实政策的知信度。
3.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要求中职招生必须做到“六公开”、“六严禁”、“五不准”。教育行政部门对外公布了中职招生举报电话。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与教育局签订了遵守招生纪律执行廉洁招生、廉洁送生承诺书。招生期间,县教育局派出督查组,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强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二)多方筹集资金,健全保障机制。
一是从20___年起县财政每年设立200万元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各乡镇财政每年设立20万元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并在此基础上逐年增加;二是每年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三是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费的10%-20%和省财政扶贫资金的10%用于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培训。
(三)加强基础建设,扩大职教规模。
1、扩大汝南县城镇职业高中建设规模。把汝宁一中、教师进修学校、城镇职业高中合并,使目前的城镇职业高中扩大到占地40亩、50个教学班、在校生3000人。总投资1800万元:汝宁一中、后龙亭广场的`布局调整及拆迁需资金300万元,新建男女生寝楼各一幢需资金400万元,建综合餐厅一幢需资金250万元,建办公楼一幢需资金100万元,建图书实验楼一幢需资金150万元,添置各类实验室仪器、图书等需资金600万元。此规划今年暑期实施。
2、新建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统筹县域职业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把马乡职业高中(汝南县第一职业中专)、老君庙高中、县卫校、县农机校、农广校、及其它公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源整合在一起,建立汝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选地址在汝南开发区,占地200亩,120班,在校生6000人,总投资8000万元。学校建设分三期完成:一期工程投资3000万元,完成40班规模,可容纳xx名学生所必需的教学,生活用房;二期工程投资3000万元,完成40班规模,可容纳xx名学生所必需的教学,生活用房,并添置部分专业实训设备;三期工程投资xx万元,完成校区所有规划项目及实训设备投资,全部建120班规模的示范性职业学校。现一期工程的90亩地已丈量完毕,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3、建立职教网络。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到,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扩大城镇职业高中办学规模,创建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整合马乡职业高中、老君庙高中和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使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达到3000人左右,在校生达到10000人,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力争建设示范性成人学校,省级2所、市级6所。完成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万人次,城镇职工3000人次,下岗失业工人1100人次的任务。逐步建立以县职业教育中心为龙头,以乡(镇)成人学校为骨干、村组成人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职业教育网络。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十篇】
20xx年,我市职社教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围绕市局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区域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创建要求,大力发展符合当地经济特色需要的职业教育,提高成人(社区)教育为社会服务的能力,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和以社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终身教育体系,使我市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做好职校招生工作,稳定办学规模,普职教招生比例达6︰4,职业学校力争招生2500人。
2、加快职教中心东山校区建设,建好实训中心实习工厂用房,添置部分实训设备。
4、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毕业生取得双证率95%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提高高位就业率,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取得较好成绩。
5、积极推进乡镇成人(社区)教育中心建设,逐步理顺成教管理体制,社区教育中心达到省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标准,满足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的创建要求。
7、创建镇江市社区教育中心3-4所,镇江市示范村(企)成人文化技术学校4-5所。力争创建省级社区教育中心和省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各1个。
8、进一步指导、规范民办教育,依法审批、依法管理,促进民办教育的协调和谐发展。
三、主要工作。
1、切实做好招生工作。为贯彻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培养合格的技能型人才,提高我市高中入学率,首先我们要充分利用职校的各种资源,挖掘学校的招生优势,加强招生办法的研究,其次要加大职校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家长、学生更全面、更彻底了解职校,了解就业形势,从而使家长,使学生能客观实际出发,对自己有合理的定位,20xx年将继续实施提前招生与暑期招生并举的办法,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2、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按照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加快学校建设,完成实训中心大楼的建造,实训设备基本到位,相应的配套实施建设基本完成。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认真组织专业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及下企锻炼,切实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提高技能教学的水平。组织更多的专业教师积极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活动,学校制定严格的目标考核机制,明确专业教师考工考级要求,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和层次,“双师型”教师中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50%以上,力争有5名左右的专业教师取得技师级职业资格证书。
5、加大课程改革力度。积极申报省课程改革实验点,继续推行“区别化”教学改革,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特点,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推进课程改革,抓实教学质量。在专业训练方面,继续开展师生技能大练兵、大比武等竞赛活动,让每位学生的能力都有不同程度提高,毕业生的“双证合格率”达95%以上。
6、丰富德育工作内涵。针对职业学校学生特点,继续以“三成”教育为主线,积极开展有意义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学习兴趣和文明习惯,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同时,要积极推进省“公民教育”试点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专业特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创业教育,使学生树立良好的就业观念,打造高素质的就业人才。
7、扎实抓好升学工作。1x年普通高校对口升学考试制度有重大改革,我们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做到合理安排理实并重。一是科学调整文化课和专业理论的教学安排,二是突出强化学生操作技能的训练,三是充分重视免试、加分、优录等政策的挖掘利用,力争对口升学取得较好的成绩。
8、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职业学校的管理要以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三项规范要求为准绳,加大自查力度,抓实常规管理,针对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改进德育工作,提升服务标杆,提高教学、学生、后勤等管理水平。
(二)社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
1、切实加强各镇成教(社区教育)中心基础能力建设。努力建成符合区域教育现代化要求的成教(社区教育)中心,具有独立的校舍,计算机等设施设备配置齐全,图书数量达标,配齐专职的管理人员,逐步理顺成教(社区教育)管理体制,从而增强各成教(社区教育)中心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现有阵地和基地的示范辐射功能,让成人(社区)教育中心校在促进农民增收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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