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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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第一篇】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执法活动为纽带,突出主题,抓住重点,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执法相结合,大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全市煤炭(石墨)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排查隐患,遏制事故,促进全市煤炭(石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3、通过活动开展,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编制依据。

1、全市保留合法煤矿、石墨矿、煤炭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3、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见附表一)。

1、执法工作日的确定:全年共52周,其中春节煤矿停产放假3周、复工复产验收2周、国庆放假1周,可安排执法46周;每周中制订预案和学习1天,内务处理1天,上级安排其他工作1天,用于监管执法时间为2天。全年可用执法工作日为92天。

2、执法矿次的确定:按每个执法工作日监管执法1矿次计算,全年可安排执法检查92矿次。其中:一季度8周(春节放假及复工复产验收5周),计划16矿次;二季度13周,计划26矿次;三季度13周,计划26矿次;四季度12周(国庆放假1周),计划24矿次。

1、重点监管执法:以上年度事故矿井、瓦斯水患等自然灾害较重矿井、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矿井作为重点监管矿井(共确定40处,见附表二),以“一通三防”、防治水、瓦斯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内容,以联合执法检查为主要执法形式,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2、专项监管执法:根据煤矿的生产特点及时段特征,主要开展包括“一通三防”、安全培训、机电运输、防治水、瓦斯治理、石墨矿安全管理、煤炭经营等方面的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中以专项检查内容为重点,兼顾检查安全生产其他环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具体见附表三)。

3、定期监管执法:在复工复产前、汛期前及“两节两会”期间开展定期监管执法,以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入井带班、隐患排查治理、值班值宿等制度落实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以督查、突击检查为主要执法形式,在月监管执法计划中给予安排。

六、措施要求。

1、科学制订计划。年度计划要与与全局工作部署相衔接,紧扣“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技改扩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突出主题;根据年度计划的安排,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编制月度工作计划并上网公布。

2、严格计划执行。加强计划落实情况考核,确保执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编制调整方案。

3、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信息交流机制,保证步调一致,相互补位,形成合力;定期组织开展交流检查、考察培训活动,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4、强化后勤保障。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现代化、信息化执法水平。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

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第二篇】

一、工作思路。

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抓住重要季节,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入手,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道关,着力提高放心农资和安全农产品的覆盖率;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农业执法体制为核心,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运行格局,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三农”。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县坑农害农和危害农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节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两个确保,两不发生”(即确保农民群众购上“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不发生因农资而造成严重减产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因农资案件而引发的群访事件),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种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我们要抓住种子销售的关键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各地已经发放的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委托经营户必须具备基本的种子、肥料、农药知识,即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的农资经营资质或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单位的农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必须准备必要的资金,即经营资金和先行赔偿保证金;必须有固定专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门市,不得假借、搭摊;必须有相应的种子、肥料仓库;必须合法经营,在农资经营中无违法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委托经营户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资质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实行一年一审。

二是健全品种审(认)定管理制度。依法加强主要种子品种审定工作,严格遵循主要品种在推广使用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品种命名,已经国家或其他省(区、市)审定通过的品种,在我市再次审定或认定时,应当使用原审定公告的名称。要加强对品种推广使用的跟踪,把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缺陷的品种依法按照程序停止推广使用。

三是完善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商品种子的加工包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的规格、材质和包装物表面标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规范齐全,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是国家或本市审(认)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品种保护权名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要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真实介绍,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物价部门的衔接,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种子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总体水平高于上年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的规定,及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合理调控种子价格,防止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政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整治。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计等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服务工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个体)管理档案,对于经营的品种采取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与管理,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开展农资信用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扶持和宣传优质农资和农产品。

二是做好广大农民的执法服务工作。要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发放“农业执法服务卡”,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农资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市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的信息渠道。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农资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查询、信息发布、案件统计、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与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按规定及时上报执法信息、数据统计和重特大案件。

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第三篇】

督促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做好我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各街道(管委会)、社区完成住房困难家庭申报、受理、初审、审核、两级公示等工作,实行符合一户,审核一户,上报一户,循环推进,随时申请,随时审核。对申请材料严格审核,全程跟踪监督指导,建立住房申报三级审查制度。对在审核工作中出现说人情、资料做假等现象,给予严肃查处。

全区共有1258户居民通过摇号分配住房,其中:经济适用房524户,廉租住房590户,公共租赁住房144户,认真开展1998户廉租住房家庭和89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年审工作,全年共审核住房申请468户,公示463户,处理违规申请家庭5户,全面完成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第四篇】

种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我们要抓住种子销售的关键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各地已经发放的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委托经营户必须具备基本的种子、肥料、农药知识,即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的农资经营资质或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单位的农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必须准备必要的资金,即经营资金和先行赔偿保证金;必须有固定专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门市,不得假借、搭摊;必须有相应的种子、肥料仓库;必须合法经营,在农资经营中无违法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委托经营户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资质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实行一年一审。

二是健全品种审(认)定管理制度。依法加强主要种子品种审定工作,严格遵循主要品种在推广使用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品种命名,已经国家或其他省(区、市)审定通过的品种,在我市再次审定或认定时,应当使用原审定公告的名称。要加强对品种推广使用的跟踪,把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缺陷的.品种依法按照程序停止推广使用。

三是完善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商品种子的加工包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的规格、材质和包装物表面标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规范齐全,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是国家或本市审(认)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品种保护权名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要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真实介绍,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物价部门的衔接,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种子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总体水平高于上年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的规定,及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合理调控种子价格,防止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政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整治。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计等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服务工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个体)管理档案,对于经营的品种采取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与管理,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开展农资信用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扶持和宣传优质农资和农产品。

二是做好广大农民的执法服务工作。要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发放“农业执法服务卡”,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农资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市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的信息渠道。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农资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查询、信息发布、案件统计、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与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按规定及时上报执法信息、数据统计和重特大案件。

四是加强“阳光执法”建设。建立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办案纪律、执法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照片、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上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和考核评议、执法统计、执法报告、公示承诺等制度,增强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建立重特大案件报告、工作报告、挂牌督办、执法考核目标、层级监督等执法制度,逐步做到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四)创新工作机制,为农业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要推动农资打假和农产品安全工作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督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做到农业行政执法“八结合”,即查市场与查源头、打“窝点”相结合,农资标识、证书管理与内在质量管理相结合,阶段性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管理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传统监管手段与现代监管手段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农业执法与其他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试点,推行农资生产、经营的备案制度,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不良行为记录、监督抽检结果备案、严重违规行为警示曝光等手段,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

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第五篇】

根据区委常务会研究决定,我区将成立xx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区领导协调下,我局将积极配合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部门,组建执法局班子,优化队伍,暂时按照综合执法组的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到20xx年,我省正式出台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后,依照方案再确定综合执法局的职责权限,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立法、司法保障,确保我区秩序井然有序。

1、我区绿地规划系统为20xx年的标准,与现行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部分指标不符,目前我局正积极与市局对接,重新制定绿地规划系统,并根据新的、规划设计图纸,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并建议政府尽快招标开工,保障我区20xx年国家园林城市复审顺利通过。

2、根据附近县市的标准,我区绿化养护费较低,计划通过提高绿化养护费的方式来提高绿化养护标准,进一步提升绿化效果。

1、城区市场化运行计划今年12月底完成招标,镇、村市场化运作已进入招标程序,计划11月底完成招标,12月份完成公司与乡镇交接,制定乡镇与公司的职责分工及监督考核办法。20xx年1月份正式启动市场化运作,以城管局监督为主,乡镇监督为辅,考核公司为主,考核乡镇为辅,计划每月对乡镇进行考核、评比,坚持社会监督和采集员巡查制度,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的作用,用高科技手段完成对乡镇城乡环卫工作的监督。

2、根据市局通知,今年12月份以后德州市将不再接收我区的生活垃圾,建立垃圾填埋已是迫在眉睫,目前我区在义渡口镇建设的垃圾填埋场已进入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同时我区计划对中茂圣源电厂进行改造,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开发区附近的企业进行供热,并解决垃圾处理问题。

1、对xx公园、xx公园、xx景观公园等已建成公园的景观灯、草坪灯等进行提档升级,打造流光溢彩的景观形象。

2、建成区路灯改造。

其一,打通迎宾街、颜城街、黄办路等7条断头路路灯照明;对开发区9条街道实施亮化。

其二,路灯节能改造。此工程可将城区所有高压钠灯改造为led路灯,由专门的公司负责安装、改造和维护,节省下来的电费作为工程资金,不用追加政府投资预算,合同期满后,所有的改造路灯将归政府所有。通过节能改造,将达到节能减耗、增加照明、改善环境的效果,而且led路灯可根据时间自动调整亮度,真正将我区打造“不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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