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计划21篇
加强生态保护,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公众参与意识,强化政策执行力度。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生态环境工作计划”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目 录
年度XX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 2
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 11
年生态环境工作计划 15
高新区(XX区)2023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4
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 32
市XX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37
7.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 43
8.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51
9.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54
10.市教育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计划 60
11.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63
12.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 69
13.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75
14.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78
15.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2023年工作计划 84
16.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2023年工作计划 88
17.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 91
18.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 94
19.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96
20.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100
2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109
2023年度XX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区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围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八轮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不断完善本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三个治污"与降碳减污协同增效总要求、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加快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有关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要求,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自动化、智能化、立体化水平,掌握区域环境质量的现状。
2.完善基于排污许可制的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体系,推进数据智慧应用。增强执法监测指向性,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推进测管协同,加大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效能。
3.加大移动源监测力度,持续完善入户监督抽测、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以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加油站等监督的闭环管理。
4.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应急监测能力和水平,重点强化辐射监测能力建设。
5.加快人才与队伍建设,完善带教和轮岗机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提高监测站整体技术水平,加速形成合理的技术人员梯队,并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点
(一)根据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区第八轮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开展各项监测工作
1.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1)继续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本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推进落实前期协调和建设运营保障等工作。
(2)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进一步做好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数据审核工作。进一步发挥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做好市考断面及进出水断面手工监测数据比对工作,配合区河长办开展全区区管及以上河道、其他河湖以及小微水体的水质监测质量管理。
(3)配合市环境监测中心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适时开展本区内的土壤监测工作。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监督工作,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
(4)继续开展区域环境质量噪声、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做好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审核工作。
(5)加强各类生态环境信息平台上本区监测数据的审核,在数据出现异常时,初步排查原因后,及时反馈局对应科室。
2.完善以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
(1)继续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和实际排放量核查工作,贯彻《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本市固定污染源分类监管原则,对"重点监管对象"、"一般监管对象"及"简易监管对象"实施差别化的自行监测监督检查要求,并统筹安排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及实际排放量核查工作与排污许可证例行检查工作。
(2)强化在线监测监管,提高在线监测数据质量和传输率,提升数据分析能力,为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更有效的技术支撑。在督促排污单位定期比对监测的基础上,优化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比对监测抽测,同时将以抽测结果为依据,延伸开展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机构的检查,多措并举提升在线监测数据质量。在按规定出具超标数据审核报告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对浓度长期无明显波动、浓度发生突变等异常数据的审核,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为执法工作提供更有效的线索依据。
(3)突出问题导向,增强执法监测的指向性,持续提高监管效能。持续完善与执法大队的联动工作机制、按执法大队需求做好执法监测的同时,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自行监测检查和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结果的应用,针对有问题的固定污染源及排口开展执法监测。根据日常监管的情况和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结果,针对超标概率相对较大、环境风险相对较高的因子开展监测,探索持续优化日常监测任务的可能性,提升监管效能。
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源监测
(1)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执法监测。加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执法监测。
(2)完善专项执法监测。加强锅炉、汽修、印刷等专项执法监测。
(3)加大移动源监测力度。与市级监测力量形成合力,全面完成在用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用车辆尿素和OBD入户的监督抽测任务;持续做好油气回收设施环保监测;做好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机构日常检测质量监管工作;围绕"双随机"和"三监联动"的工作要求,配合执法大队开展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4)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后监管工作。依据《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对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后,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以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开展以执法监测为主的监督管理;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对相关建设项目按一定比例开展事后执法监测和自主验收监测技术核验。
(5)继续做好对典型辐射污染源的监测,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4.继续推进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和信息化建设
(1)配合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共用。按照市、区"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完善规范应用系统建设,带动生态环境监测政务服务改进。
(2)深化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数据应用,提升监测社会化服务全程监管能力,加强监测活动全流程追溯、事中事后监管和信息公开及信用评价应用,进一步推进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运维监管及信用评估。
5.提升环境监测综合能力
(1)推动本区环境监测系统分析能力整体建设,按照市局部署推进实施新一轮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方案,积极参与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不断提高全区环境监测系统的核心竞争力,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智慧监测能力水平,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在现有市区两级应急监测联动运行模式下,不断提升本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本区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布局特征,加强本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特色能力建设。加强本区应急监测工作常态化管理,保障环境安全。
(3)以人才选育为核心,锻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强化监测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充分激励各级专技人才做好"传帮带",让青年人才的职业发展规划与监测事业发展高度匹配统一,提升专技人才的获得感和归属感,逐步夯实事业留人的机制建设。
6.加强全行业质量管理
(1)严厉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持续贯彻落实《上海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失信风险的社会监测机构,根据市局布署,开展延伸跟踪检查,依法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2)继续推进对社会监测机构的监管。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的协作与联动,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巩固对社会监测机构的联合监管机制;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区域内社会监测机构、承担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用于日常生态环境管理监测服务的社会监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实行统一的标准规范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3)根据信用风险等级情况,深化事中事后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7.加强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加强环境教育基地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加强基地讲解员培训,做好各类参观接待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对公众的环保宣传作用。
(二)其他常规性工作
1.执法监测。按照本计划开展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执法监测。存在超标现象的,应结合执法大队整改要求,整改后再次开展监测,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2.应急监测。配合局应急办完成突发环境污染事项的应急监测工作。
3.信访监测。配合局社区联络科(法制科)和执法大队开展污染纠纷复核监测,公正、规范做好市民来信、来访、来电投诉涉及的环境监测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和技术监督的职能。
4.创建项目监测。配合局社区联络科(法制科)、污染防治科完成本年度各类创建项目的环境监测任务。
5.其他监测。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要求完成其他监测任务;做好相应质量管控工作;完成局长室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报告编写和数据报送
规范数据报送与报告编写工作。严格按照市环境监测中心关于数据报送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各类监测数据,保证报送数据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局有关要求,按时报送局管理需要的各类监测报告。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编写环境状况报告和各类专题报告,使环境质量分析成为开展针对性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1.编制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
按照《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范》(HJ64-2012),组织编制2022年度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2.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报送
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日常调度。于7月15日、10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按业务条线报送区生态环境局生态建设科和市环境监测中心。
3.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报送
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报送第一、二、三、四季度环境质量监测报告至局生态建设科。于每月7日前和20日左右报送上月AQI优良率、和PM10等大气环境质量数据至局生态建设科。配合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局生态建设科做好市考河道月度数据的校核工作,于每月18日左右报送市考断面、进出水断面、三年行动计划断面及信息公开断面监测数据至局生态建设科。
4.污染源监测数据
(1)所有污染源监测报告,按季度于下季度初报送至局各对应科室。
(2)上半年度监测任务于6月底前完成现场采样工作;下半年度及全年监测任务于12月底前完成现场采样工作。
(3)对污染源监测超标和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异常的,须于出具监测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局污染防治科和执法大队。
(4)在按污染源监测频次开展监测时,由于企业停产等原因无法按计划进行监测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到局污染防治科。
(5)根据管理和执法工作需要,配合局污染防治科和执法大队开展专项性、临时性污染源监测。
5.其他
如因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如期完成年度监测任务的,按照市、区生态环境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安排执行。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优县战略。以"碧水、蓝天、净土"为目标,解决实际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和深度,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突破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持续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环境执法基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安排
根据监管企业数量、类别、行业特点制定监管执法正面清单,统筹合理安排执法片区、执法类别,实施分类、分片监督检查。根据"双随机"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线上和线下检查相结合,做到一方面执法检查无盲区,一方面不给企业找麻烦。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排污企业(单位)检查。主要包括排污企业生产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源防治措施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停运、拆除、闲置、关闭、故障申报情况。
(二)继续高度重视督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转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及销号,对国家省市等各上级帮扶督察组反馈问题,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并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要求,确保督办的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三)开展建设项目现场执法检查。对全县新建、续建、改扩建项目检查,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实施污染防治以及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项目工地是否采取抑尘、降尘、围挡低噪声作业;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实施验收。
(四)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严查严打"散乱污"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回头看"相结合,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以往"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严防新的"散乱污"企业产生。
(五)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存放、转运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六)开展生态和农村环境执法检查。我县确定大京饮用水源地、申村水库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浊漳河南源等为生态敏感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企业,浊漳河、岚河、丹河上游沿岸排污口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保证一股清水注入黄河、海河。
(七)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一是积极做好上报各类环境应急报表;二是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三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工作,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是健全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督促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加强环保举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12369"举报平台作用。严查群众环境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或上级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要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做好反馈,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
(九)做好其他执法检查工作。结合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和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扎实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地扬尘治理执法行动"、"百日攻坚""利剑斩污"等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检查。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要求,结合辖区内执法工作实际,根据企业类别和名单,认真开展辖区内环境执法工作,统筹安排检查时间,配备必要人员,进行全方位查处,切实提升执法检查质量,确保环境执法有效到位。
(二)强化执法措施。确保检查企业的全覆盖,不留死角;继续推行分类处置措施,对各种督查及自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实行分类处置;实行痕迹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视情节轻重,将违法事项记录在案,督促整改;实行案件移送通报制,将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引导企业自律,突出事前提醒、事中整改、事后督查。引导企业自觉执行环评规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范执行环保制度,主动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四) 严格遵守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生态环境部"六条禁令"相关规定要求,执法过程中要透明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群众身边腐败行为发生,切实把各项执法检查任务落到实处。
2023年生态环境工作计划
2023年,是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关键之年,是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的攻坚之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高标准做好亚运环境质量保障,扎实推进"1630"工作体系,为高水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率先走出生态塑韵城市发展之路提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为: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全市平均浓度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全省排位保持稳定;全市县控及以上水质断面Ⅰ-Ⅲ类占比和功能区达标率实现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全力夺取治水"大禹鼎";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升星创星",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目标,危废填埋占比达到25%;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及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一)围绕生态示范创建,奋力推进山水和谐的现代化
1.不断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两年行动计划落细落实,督促指导各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推进省环科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新昌实践研究基地建设,谋划打造全域生态文明建设风景线,充分展示绍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2.统筹推进美丽绍兴建设。全面落实2023年度美丽绍兴建设各项任务。完善生物多样性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全市面上开展生物物种资源本底调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着力培育建设柯桥区会稽山千年香榧林、诸暨市弟兄农庄等更多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山海协作和市域内联防联控,打造共同富裕绍兴实践案例。
3.推动"无废城市"升星创星。不断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创新打造"无废亚运"全省"无废之窗"。大力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每个区、县(市)创建"无废城市细胞"100个以上。重点开展"无废乡镇""无废乡村(社区)"建设,完成各区、县(市)辖区内20%的乡镇(街道)和5%的乡村(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其他类型"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无废学院"作用。市本级、上虞区、新昌县全面争取升级加星,其余4个区、县(市)力争成功创建三星级"无废城市",持续擦亮"无废城市"金名片。
4.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力度。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拓展石化、电力等新领域,推进公众开放常态化。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力度,拓展日常宣传覆盖面,开展"世界环境日"和"浙江生态日"主题宣教活动,做好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的编制发布,营造共建共享氛围。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公益宣传等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公众知晓度、满意度。
(二)围绕环境质量改善,奋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的现代化
1.打好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战。巩固深化"一点一策"精细管控,围绕核心区、严控区、防控区开展分类管理,加强站点微环境管控,实施"白手套"评比,筑牢考核防线。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和臭氧协同治理,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定期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巡查制度,坚持每日会商研判,确保问题全闭环处置,全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推进工业废气深度治理,加强工业企业AB级绩效评级,持续开展纺织后整理、塑料包装、钢结构、机械设备、印刷包装等产业集群整治,按照"应代尽代"要求推进一批VOCs源头替代工程,基本完成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行涂装行业"干式过滤+颗粒活性炭吸附+集中再生"治理方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活性炭回收、集中处置再生的管理体系。加快老旧非道机械淘汰和清洁化改造,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叉车1500台。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查路检联合执法行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深化非道"电子围栏"监管,加强对非道机械监管力度,严查闯禁机械。
2.持续深化治水成果。全面实施不稳定达标断面"一点一策"综合治理,开展水质断面三色预警,谋划落实蓝藻防控,充分利用好曹娥江浦阳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水生态健康评价成果。全面落实《绍兴市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2-2025年)》,系统开展江河、湖泊、湿地等水体水生植被恢复,重建水生物群落。持续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和美丽海湾建设,实施4条主要入海河流和浦阳江相关断面总氮、总磷浓度控制,组织开展总氮溯源研究。高标准推进"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制定实施《2023年度绍兴市"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河湖长制"提档升级,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效、有能"转变。
3.统筹推进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着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深入推进重金属治理减排,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考核达标,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和污染风险监控点位保持稳定。针对袍江等重点区块重点行业企业腾退项目,加强危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全过程管控,严守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红线。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继续开展重点园区和"两场"地下水污染排查整治,切实抓好地下水国考点位日常监测和水质巩固提升。协助做好地下水省控、市控点位调整布设,启动地下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
4.纵深推进"清废"攻坚行动。启动一批、建成一批、提升一批废盐、飞灰、废活性炭等重点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危险废物"趋零填埋"落地见效。强化物联感知水平,进一步扩大浙固码赋码范围,进一步提升电子台账、电子联单覆盖率,强化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开展新污染物行业企业摸排,建立全市新污染物管控清单和全流程管控方案,打造省级示范,争创国家试点。
(三)围绕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减污降碳绿色发展的现代化
1.突出减污降碳协同提质增效。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指数研究,深化推广上虞区省级试点工作。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做好2023年度减排量核算工作。开展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企业碳报告报送工作,实现市级核查工作全覆盖,督促发电行业等重点排放单位做好配额清缴履约工作。持续推进低(零)碳试点示范建设,累计创建省级低(零)碳乡镇(街道)试点10个以上,省级低(零)碳村(社区)试点100个以上。构建减污降碳保安增效协同体系,打造具有产业特色的园区智治平台。
2.优化助企服务。强化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评估成果应用,开展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力指数研究。出台《绍兴市进一步推进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11项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十百千"、"助企纾困"等暖心活动,在环评规划编制阶段提前介入重大产业项目,及时沟通协调项目审批、排污指标等问题,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3.推进环评和排污权改革。严格运用"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成果引领项目准入,开展"三线一单"年度评估和调整,加快项目环评审批速度,促进项目精准落地,实现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三位一体。探索实施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目录与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有效衔接,推进小微园区打捆审批制度有效落地。继续开展环评、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复核,分类处置"两高"项目,推进排污许可证"双百"和提质增效任务顺利完成。启动市级层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制度修订工作,探索排污权跨区域交易和租赁制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四)围绕生态环境安全,奋力推进问题主动发现的现代化
1.坚定不移推动督察整改落实。聚焦督察反馈问题,持续发力,积极做好省委2023年生态环保专项督察迎检工作,推动整改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信访督导,建立健全定期汇报、督查督办、验收销号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结合环保"e企管"分类赋码手段对红码等重点企业进行强化巡查,组建企业环保员,环境网格员、环保志愿者组织,加强对各类问题风险的预判、预警,系统提升全量问题发现能力。
2.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围绕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重点因子,臭氧污染等重要时段,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产业集群的执法力度,深化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交叉检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核查,实现区域、时间、企业、问题、措施"五精准",切实查处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重大案件进行联合督办,对涉危险废物跨境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查重处。
3.维护区域环境安全。聚焦"一案一池一阀""一废一品一库"等环境应急管理和危废贮存处置重点环节,开展企业隐患摸排治理,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持续实施放射性废物"清零"、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安全排查、"助企帮扶、除险保安"三大专项行动,建立市、县、企三级辐射预警机制,推进全市四、五类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全覆盖,防范放射源失控风险,提升辐射环境安全水平。
(五)围绕数字化改革,奋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现代化
1.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强化数字政府"生态保护"跑道牵头抓总职责,构建一体推进、高效协同、综合集成的工作格局。深化"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迭代升级开展"无废大脑"建设,完成第二批"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应用场景开发,创新设计固废交易撮合、新污染物、尾矿库管理等特色应用场景。加快推进"浙里蓝天"数字化应用,全域推广热点网格、电子围栏、扬尘在线、秸秆禁烧、用电监控、LDAR检测等功能模块,提升实战实效水平。不断深化找寻查挖在线平台,谋划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数字化应用,全面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数智平台,推动数字化工作向各领域延伸推广,不断形成实践成果。
2.强化科技监管能力。开展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网络标准化升级改造,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自动标记与电子督办,完成重点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新建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联网。深入开展水、气、声、土和辐射等要素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及时编制各类环境质量周(月)报。运用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对重点区域开展动态巡查,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过程智能监控系统,提升精准执法能力。
3.深化法治建设和制度改革。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建设清单化管理,强化补短板工作,深入开展普法与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生态环境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扩面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完善企业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案件违法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一案双查",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不断丰富"绍兴模式""绍兴案例"。
(六)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奋力推进生态环境队伍建设的现代化
1.加强政治建设。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践的能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全系统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大运河审计等巡视、巡察、审计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周密稳妥、有力有效。
2.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任务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坚持实干实绩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对各分局领导班子的管理,提高生态环境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和业务培训力度,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和监测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技能比武,对各区、县(市)监测站开展分层、分级技术帮扶,完善容错免责制度和容错裁定机制,推动"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双向良性互动。
3.严肃执纪问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明查暗访,强化通报曝光,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问题,深入开展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片、现场廉政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持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和底线意识,做到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打造积极向上、清风正气的生态环境铁军队伍。
XX高新区(XX区)2023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决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进程,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达成"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愿景,制定本计划。
一、2023年度工作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1. 饮用水源地
锡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2. 国省考断面
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75%,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3.水功能区
全区水功能区达标率指标达到国家和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要求。
(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23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四项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削减量达到市下达年度目标要求。
(三)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目标
到2023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的目标(与经开同一核算单元)。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严格环境准入政策,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依规、持续深入推进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规范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落实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推动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省定时间要求,对纳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监管范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生产废水纳管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企业开展调查评估。提升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能力,开工建设新城水处理二厂扩建项目等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加快建设配套工业污水集中(预)处理设施,持续排查整治污水管网破损混接等问题,加强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加强重点企业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探索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探索开展新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估。落实涉水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加强抗生素类药品、农药使用监管。
加强磷污染综合管控。开展全区重点行业涉磷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到2023年底完成全区重点行业涉磷企业排查整治任务。
开展涉氟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涉氟企业全面排查,建立涉氟企业档案库,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分类整治。加强涉氟监管区域和重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
(二)有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继续开展城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完成2022年度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继续推进梅村厂、硕放厂等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提标工程。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和农贸市场、餐饮、排挡等"小散乱"排水、住宅小区阳台、庭院排水以及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排水。加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之间的管网联通建设和智能调度。
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建成区返黑返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整治。严格落实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定期开展水质监督检测,强化河道巡查管养、河岸绿化保洁、河流补水活水、设施运维管护等工作,坚持"水岸同治",推动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消除。
推进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组织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开展排查,差别化推进新一轮污水处理厂优化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三)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
控制水产养殖污染。全面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因地制宜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项目。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鼓励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秸秆机械化深耕还田和离田收储,大力推进直播稻转机插秧,到2023年底,国考断面和饮用水源地等水敏感区域率先完成直播稻转机插秧。
(四)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监管
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整治。严格要求船舶营运产生的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压舱水等依法合规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规范船舶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等水污染物转移联合监管。强化运河等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严厉打击违规从事泥浆水上运输行为及泥浆运输船偷排漏排行为。
推动港口码头整治工作。落实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方案,巩固内河码头整治成效,确保辖区港口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并规范有效运行,确保生产生活污水依法依规收集处置。
(五)保障重点水域稳步提升
全面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定期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可能影响水源环境安全的工业企业和生活污水垃圾等风险源进行排查整治。巩固水源地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水排放等整治成果,开展"回头看"。
持续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高质量实现"两保两提"目标。继续开展太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巩固2条主要入湖河流一、二级支流支浜全面消除劣Ⅴ类成效。科学实施太湖XX水域生态清淤工程,削减湖体内源负荷。组织做好2023年太湖安全度夏,加强蓝藻打捞处置、巡查巡测等工作,确保实现连续十六年太湖安全度夏。
加速推进"两河"整治提升"一号工程"。推进京杭大运河(XX段)港口码头整治,优化旺庄、新安、硕放等3个作业区,整合提升现状码头,加快形成现代化港口码头布局。持续提升运河沿线支流支浜水环境,28条主要支浜全部实现消除劣V类。
深化实施美丽幸福河湖行动。在2020-2023年美丽河湖三年行动的基础上,提档升级、提质扩面,深化推进美丽幸福河湖行动。开展新一轮河道疏浚,大幅消减河道底泥污染,提升河网水环境容量。抓好圩区闸站管理,切实防范常闭泵闸汛期开启后圩内水体对考核断面的影响。
(六)开展水生态环境修复
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和修复。优先在太湖及主要入湖支流、京杭大运河等区域,因地制宜地划定一定宽度的缓冲区域。
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充分利用自然降解和恢复能力,培育建设生态净化型、生态涵养型、生态修复型和生态保护型安全缓冲区。
保护和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严格执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要求,配合做好太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管理。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督促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减缓涉渔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及其栖息生境影响。
(七)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实施用水全过程监管,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工业、城乡、农业节水,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示范,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用水终端管理;推进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试点工作。合理规划再生水设施建设布局,统筹再生水生产、调配、利用等。加强尾水资源化利用,优先用于企业和园区内部工业循环用水,或生态补水、景观绿化和市政杂用。到2023年底,全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以上。
保障河湖生态水位。研究制定河湖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优化水资源配置,科学制定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持续做好调水期间水质保障工作。科学调度水资源,针对京杭大运河、伯渎港、走马塘等设有重点国省考断面的水体,协调上下游,加强调水管理。开展河湖沟渠水系联通,逐步打通断头浜、地下河,恢复河湖生态功能。
(八)促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到2023年底,至少建成1条XX市美丽河湖。
强化排污口规范管理。落实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落实分级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巩固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效,启动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到2023年底,完成国省考断面所在河道一级支浜排污口排查和20%整治任务。
提升监测监控预警能力。开展全区水功能区常态化监测。强化汛期过程中污染强度监测、分析与预警。全面提升监测监控预警能力,积极推进重点园区、限值限量园区及企业的水环境常规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实现对水质的实施监控和及时预警。
推进水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隐患排查,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加快推进涉危涉重等工业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河流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配合建立完善市内重点区域跨界水体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推进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环境监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构建设施完备、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医疗机构污水治理体系。到2023年底前,全区按规定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完成建设改造任务。
四、重点工程项目
2023年,组织实施污染减排、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能力建设等4大类21个重点工程。共计投资亿元。
XX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第八轮生态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年。XX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坚决执行中央、市、区决策部署,坚持"抓环保、促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主线,以"人靠谱(普),事办妥(陀)"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本区2023年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努力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警示片整改工作
持续做好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警示片及市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常态固守,督促各责任单位持续做好跟踪落实,确保督察整改标本兼治、长效长治。积极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二、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切实提高区域环境质量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第八轮生态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XX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XX新征程的实施意见》,聚焦重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持续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履行区扬尘办的相关职能,总结梳理2022年度扬尘防治工作,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及周边的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对架空线、桃浦智创城的扬尘污染进行监管,继续联合区建管委和相关街镇,开展重点工地联合执法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VOCs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新一轮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对印刷、汽修、加油站、实验室、餐饮业等涉VOCs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规范化工作。针对已完成治理减排量核算的单位组织开展核查评估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专项资金扶持。探索固定源环境监管新模式,继续推进VOCs简易治理设施两级监管巡查和在线监测推广试点等精细化管理工作。三是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推进商业广场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作,推进高效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全面完成30套餐饮油烟的在线监控安装,提升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会同市监测中心、XX大学专家开展课题研究,分析XX区臭氧污染特征、成因并提出对策,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左右,年均浓度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持续做好地表水监测和跟踪预警。对全区56条区管及以上河道、35条其他河湖开展水质监测及数据分析汇总。跟踪水质变化,做好采样协调等工作,针对水质欠佳的断面出具预警单,督促相关河道监管部门及时查找原因,确保全年全区市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不小于70%。二是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相关工作。全面完成本区区管及以上河道溯源工作,完成其他河湖及小微水体排查溯源工作,制定本区入河排污口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基本完成全区整治任务。完善XX市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三)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会同区规划部门持续做好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完成每季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初步调查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土壤污染修复过程监管。做好土壤修复施工开工前现场踏勘、6个关键部位视频安装及开工前报备审核和监管等。加强对区域重点地块和中央资金使用项目跟踪推进。三是强化土壤污染执法监管。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定时召开本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例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打造日常监督管理体系。
(四)固体废物管理方面。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制定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和整治,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加强产废单位委托处置合同签订和备案的监督管理,提高按时备案率。进一步规范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工作。推进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
三、持续推进双碳工作,推进低碳示范创建
一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国家和市关于双碳工作部署,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摸清区域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完成本区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为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提供扎实基础。二是推进低碳创建工作。根据本区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创建名单,指导创建单位落实创建期创建工作,并定对创建区域相关指标数据进行评价,确保创建稳步推进。
四、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健全"一证式"监管体系
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及一网通办服务。积极配合落实区各项审改举措,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让服务对象有更高的获得感。坚持跨前服务,做好研发服务、生命健康产业等区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二是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确保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按时提交率100%,持续提高持证单位年度执行报告质量。做好排污许可证后常态化管理工作,推进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三监联动"工作机制。协助市局加快推进本市固定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完善,提升日常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续强化区内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五、继续加强环境执法和监测,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一是持续强化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做好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废、辐射等各项专项检查,增强环境执法震慑力。组织环境执法人员、重点单位相关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应急演练、技能培训等各类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做好区内企业单位帮扶指导。二是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定期组织实施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开展应急预案报备,做好应急减排及分级管控措施,保障秋冬季等重点时期大气质量。
六、全力解决群众诉求,加强生态环境科普宣传
一是做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做好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夏令热线"等调处工作,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做好各项生态环境舆情、大调研、人大政协意见提案的答复工作,提升主动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提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实际成效。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宣教活动。重点做好2023年度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等生态环境宣教活动,组织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丰富活动形式,扩大宣教活动受众面。巩固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生态价值理念。
XX市XX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5日
XX市XX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机关干部职工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任务,紧扣二十大这条主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抓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依法行政,增强单位凝聚力、向心力,发扬团结互助、精诚合作的团队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机关形成风清气正、政令畅通、和谐稳定、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幸福新XX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创建目标
领导班子团结拼搏、务实进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实际、扎实有效,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工作生活环境整洁优美,广大干部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好,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达到市级文明单位标准。
三、主要任务
(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扎实开展党组集中理论学习活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优良,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2)增强文明创建意识。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条例》及考评实施细则等创建知识,教育全体干部从讲党性、重品行树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高标准推进创建工作。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建立定期业务培训制度,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不懈地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形成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忠于职守、勤奋敬业、争创先进、积极进取的风气。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时处处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各项制度和规定对照、检查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堤坝,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促进机关廉政建设。
(5)加强遵纪守法教育。进行经常性的民主法制教育,建立规范的工作纪律和公共秩序。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事故、严重违纪案件,杜绝各种不良现象。
(6)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按照"对党忠诚、甘为人梯公道正派、一身正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机关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公开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真心实意为社会各界服务
(7)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加强机关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8)建设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保持良好的室内外环境卫生,达到清洁优化、绿化、美化。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三送"志愿服务行动。
(9)构建文明和谐单位。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引导干部树立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和谐文化,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干部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和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积极推进和谐单位建设。
四、创建措施
1、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每月组织一次学习。要合工作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切实转变作风。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写出1-2篇有深度、有理论、有见解的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2、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建立定期业务培训制度,认真学习就业工作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坚持不懈提升服务水平。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科学设置工作流程,不断创新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4、加强各项制度建设。按照文明单位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各项公开办事制度等,规范创建工作。
5、开展各类文体公益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等活动,开展扶贫结对帮扶、扶贫救助献爱心等活动,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努力提高我局的文明程度和创建水平。设立"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公益活动,鼓励社会公众走进实验室,更深入了解环保设施处理工艺。结合"六·五环境日"开展公益活动,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走进社区街道开展线下宣讲,推动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6、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普法教育。要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徳、家庭美德为重点,深入开展"道德规范进家庭"、"道德规范我承诺我先行"等活动。通过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局全体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的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防范,防止发生盗窃、火灾事件,杜绝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7、完善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购置图书资料、建立阅览室等。搞好办公室的美化绿化,搞好办公区环境卫生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室内花草摆放有序确保"绿化"、"亮化"和"美化"。
五、步骤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一4月24日)。召开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文件,加强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能力建设。积极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掀起文明单位创建的高潮。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25日一10月31日)。按照市级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加强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全面推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査,对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三阶段:争创达标阶段(11月1日一12月31日)。创建活动办公室要根据全年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文明委提出申报请示,并做好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全体干部要全力以赴,以最优异的成果、最佳的精神面貌迎接考核。
六、创建要求
1、建立"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全力抓"的创建工作机制。在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入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加强督导和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
2、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个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要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文明创建与各类评先、表彰活动结合起来,实行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创建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3、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办公室要充分利用"信息""简报"等不同形式,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同各新闻媒体、同县文明办的工作联系,争得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局创建工作的支持和具体指导,推动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美丽XX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细化治理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全面建设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提供有力支撑。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加快完成大气网格化、精细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体系试点,以精准监测、预警实现精准治理。启动第三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聚焦工地、餐饮、汽修、加油站、机动车及非道等重点领域,加大问题发现处置力度。深入推进VOCs污染防治,推动臭氧和颗粒物污染协同治理,力争本区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提升。加强噪声管理,持续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法宣贯培训,开展夜间施工办理和绿色护考等工作。
加强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和溯源,制定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开展涉水问题专项执法。推进医疗机构自动在线监控安装使用管理,对新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6家医疗机构加强监管,确保流量数据有效传输率稳定。跟踪分析考核断面水质,做好数据动态分析和趋势预警,科学研判水质达标情况。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巩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的工作成效,落实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与区土储中心沟通频次,及时掌握信息,倒排工作周期,确保土地安全高效流转。逐步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试点,缓解修复周期与开发时序矛盾,促进土壤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完善XX区环保监管与土地储备联合机制规划研究。
二、凸显亮点特色,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同力度,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定期跟踪推进进度,分析存在问题,督促指导进程滞后项目,确保中期评估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持续推进"无废城市"数据平台建设,拓展管理应用场景,推动部门间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共享,提升"无废城市"治理效能。
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监管。按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新污染物四个管理门类,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高辖区内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一般工业固废纳入"两网融合+"实施路径。探索建立中小型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平台,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推进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全覆盖项目,力争年内率先在全市实现小微医废产生单位全覆盖。
加快培育"无废"文化。持续推进绿色商场、绿色餐厅、绿色菜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生态城区等创建与申报。按照全市制定的"无废细胞"建设指标和评价标准,高质量打造欧莱雅集团、嘉里中心等"无废细胞"样板。选取典型企业试点,开展咖啡企业牛奶包装盒集中回收行动。主动协调宝山邮政局,加快推进绿色快递包装建设。加大"无废城市"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培育"无废文化"氛围。
三、着眼精准精细,加快现代化环境治理
建立固定污染源全域纳管体系。依托环保数字化转型升级,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固定污染源全域纳管工作,从固定污染源存量和增量两个方面着手,在确定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库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数据治理+人工现场核查"方式动态更新,构建全区统一的固定污染源信息库,为监管全覆盖和分类分级综合监管打牢基础,推动构建区域一体化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平台。
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在固定污染源全域纳管的基础上,逐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探索优化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排污许可制度和环评、监测、执法等相关制度的衔接联动机制,整合建设项目事中事后与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联动,推进"一证式"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逐步完善排污登记类企业、告知承诺制和登记备案类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加大联动力度。做细做实监管、监测、执法"三监联动"工作机制,深化"绿盾通"应用,扩展联动场景,规范联动流程,形成常态化的联络沟通模式。深入开展部门、街镇"条块结合、联勤联动"工作,进一步增强街镇的指导与配合,牵头制定街镇生态环境工作手册,明确常见生态问题发现清单和操作指南,提升街镇对非专业性区域领域环境问题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持续推进联动工作,结合"绿盾通"应用中的双向商请功能,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及时反馈处置问题,实现行业精细化管理。
深化低碳示范创建。全面建立本区温室气体清单并逐年更新,为碳排放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梳理重点用能单位,鼓励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碳排放交易。继续积极推进各类低碳示范创建,确保石门二路街道、永和二村在2024年前完成低碳社区的创建,市北高新园区完成低碳发展实践区的中期评估。积极开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第二批试点示范工作,加快培育具有突出亮点和特色的实践案例。协调推进彭浦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打造绿色发展转型样板。
四、坚持系统治理,夯实专业支撑保障基础
强化全区统筹协调。推进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全面完成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深化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市生态环境警示片等问题整改,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迎检准备。压实《XX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部门、街镇环保工作责任。细化考核评分细则,按照区统一部署做好生态文明工作目标考核。
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大练兵,积极开展实战竞技比武,不断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对照《上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评估办法(试行)》,健全管理制度,创新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加大软硬件投入,力争2023年年底规范化达标。完善执法事项目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突出依法治污,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责任。
强化环境监测支撑。积极探索建设特色监测站,以大气网格化预警监测体系和碳监测能力为特色方向,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区域联防联控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供技术支持,打造环境监测技术高地。加强创新示范,开展重点时段、特征时段大气环境污染状况分析、XX国媒中心碳点位风场测试研究等课题研究。深化技术骨干培养方案,拓展专业技术人才交流渠道,加快培育环境监测复合型人才,构筑人才培养高地。
五、围绕服务大局,认真落实环保各项工作
优化服务效能。围绕"放管服"改革、"两张网"建设要求,推进完成"一网通办"目标任务,持续提高政务服务体验度和满意度。严格把好"三线一单"等环境准入关口,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落实分类审批、简化审批的要求,推进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前服务、跨前指导,做好市区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助力市区重大项目落地。分解压实责任,落实好服务企业和投资促进工作。
严格环保法治建设。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把好法制审核关,不断规范生态环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有效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常态化工作机制。继续做好热线信访调处工作,不断提升实际解决率及群众满意度。坚持严格执法与监督帮扶并重,充分运用非现场检查等方式,依托第三方辅助监管有效发现问题,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进"八五"普法,积极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以案释法"案例编制、执法过程普法等工作。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加强对新污染物、辐射安全等的监督管理,强化核技术利用企业监管,开展销售单位专项检查、无证单位排查、放射性药品运输和放射源使用检查,突出隐患排查、源头防控。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程序,建立有效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开展废弃油罐、油池安全管理,摸清辖区使用燃油锅炉单位的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废弃后整治。修订《XX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扩大环保宣传影响力。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十四五"规划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等主题,有机融合公众参与、普法宣传、执法管理、民生服务等需求,做大做强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六五环境日宣传主平台、"双微"平台、"短视频大赛"特色品牌活动等宣传效应,发动线上线下公众参与。继续保持与市区媒体平台、宣传部门的良好沟通,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六、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进一步拧紧知责、担责、履责链条,推动管党治党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以"静邻"系列党建品牌为引领,全力打响"静环号"系列党建品牌,积极打造具有区域生态环保特色的党建名片。
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2023年3月15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XX意见》和《XX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结合《XX省省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涉及我厅的工作职能,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 "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水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供水节水、绿色社区和园林绿化建设、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和道路扬尘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推进"两个先行",打造美丽XX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023年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万吨/日;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老旧破损污水管网改造修复,计划新建改造市政污水管网600公里;打好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收官战"与设施长效管理"持久战,计划完成25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二)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治水办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推动黑臭水体黑臭风险消除。指导各地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巩固污水治理成效。做好瓯江流域省级河长单位牵头工作,落实《瓯江流域"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021-2023年)》方案实施。
(三)稳步推动城市供节水设施建设。2023年全省完成新增和改造供水能力35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网600公里。全面启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规范化运维管理工作,全年改造二次供水设施300个。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工作,降低管网漏损率,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不断拓展再生水利用途径,提高利用率,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17%,缺水型城市不低于22%。
(四)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以《XX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总纲,坚持质量为上,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与标准化运维。到2023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8%,出水达标率分别为85%;开工新建和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000个,标准化运维40000个。
(五)全面深化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对标"两个先行",聚焦短板弱项,重点抓好源头减量、精准精细分类、设施提标改造、科技赋能等关键环节,推动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到2023年底,"定时定点"投放清运商业街(沿街商铺)、居民小区占比达到90%以上;完成新(改、扩)建焚烧处理设施3座、易腐垃圾处理设施6座,改造提升垃圾中转站361座,新增和更新分类运输车辆272辆,启动或完成封场填埋场综合治理29座。
(六)不断加强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和道路扬尘治理。建筑工地污染防治方面,指导各地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措施,以亚运会场馆周边工程、跨亚运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为重点,开展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房屋市政工程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污染防治问题督办力度,严查施工污染防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施工扬尘污染信用监管。同时,指导督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强化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强化编码登记核验工作,禁止未安装环保标牌的机械进入控制区房屋市政在建工地使用。建筑垃圾处理方面,落实《XX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出台实施建筑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综合利用产品推广使用等配套制度文件,实现各县(市、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产消总体平衡,助力新时代美丽XX建设。深入开展工程渣土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规范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从业、监管、执法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综合治理环境。道路扬尘治理方面,全面落实城市道路保洁质量标准,持续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到2023年底前,力争实现设区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5%以上(主干道100%),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5%以上。
(七)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督促指导各设区市编制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省各县(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全覆盖。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000万平方米。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大力发展装配化装修,深化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2023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亿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面积150万平方米。
(八)有序开展绿色社区和园林绿化建设。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全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新增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000个。推进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全省计划新建改造城市公园200个、新建绿道500公里,建成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路150个(条)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压实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对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类考核目标。同时,将厅各责任处室工作推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严格督导检查。结合中央环保督察、中央巡视、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督导,采取动态调度、现场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视情通报约谈。
(三)强化信息公开。将厅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在XX建设信息港网站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健全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突发舆情,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结合生态环境实际需求,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政治过硬、对党忠诚、业务精通、本领高强、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的干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相关机制,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常态化用人导向和机制。持续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导师带徒工作,不断完善年轻干部培育、管理、选拔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落实职务职级并行、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制度,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有序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从源头上把好思想总开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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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样板区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充分利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导材料,深入学习宣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深刻内涵。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
(二)开展宪法、民法典、黄河保护法相关法律宣传教育
1.抓好宪法知识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通过分发宪法单行本,组织开展宪法知识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等形式,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2.突出民法典学习宣传。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办理过程中,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向侵权人针对性地宣传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的有关内容。
3.加强黄河保护法宣传教育。各处室(单位)应将黄河保护法学习宣传纳入学法计划,围绕11章节122条具体内容开展自学与集中学习。各处室(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服务管理中做好黄河保护法宣传解读,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积极参与黄河治理、共同保护母亲河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
(三)深入学习党内法规
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习惯性遵守党内法规的良好风气,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和纪律观念。
(四)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在立法、执法、服务等环节重点宣传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将法治元素与环境管理的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生态环境法治文化宣传基地。
(五)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做好日常学习和宣传工作
灵活运用"学习强国"APP,"中国普法"、"XX普法"公众号等媒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重点工作,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微博、新媒体矩阵等载体传播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线上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细化普法工作措施,压实普法工作责任,推进各项普法工作落实。
(二)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各处室(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做到普法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两手抓,将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普法成效。
(三)及时做好普法经验工作总结。各处室(单位)要将开展普法工作的相关资料及时报送,注重挖掘典型案例,提炼普法宣传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普法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中、省)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葫委办(文)发〔2021〕7号)、《葫芦岛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葫委发〔2022〕12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葫芦岛建设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葫政办发〔2023〕9号)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开展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按照省工信厅和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适时启动工业领域和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衔接,紧密联系,一体推进。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装备与原材料科
2.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实施意见》,配合开展冶金、建材、石化化工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共同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会同投资与规划科、装备与原材料科
二、大力推行绿色制造
3.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制造,鼓励企业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打造绿色工业园区,培育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加大对全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宣贯力度。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4.做好已有绿色制造单位的监督管理。开展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发展现状复核,组织省级绿色工厂针对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鼓励企业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报告,鼓励企业开展对标学习,交流创建经验,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5.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建设。围绕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项目建设,组织符合条件项目申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利用省政策资金支持企业绿色低碳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投资与规划科
三、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6.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辽宁省2023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葫芦岛市2023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牵头做好全市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责任科室:投资与规划科
7.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落实化工园区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做好化工园区动态管理工作。督促连山区落实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主体责任,稳步推进剩余2户大型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细化年度工作目标,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加快搬迁居民工作进度,推动切实解决资金、政策等问题,力争提前完成、提前验收。
责任科室:装备与原材料科
四、促进工业能效提升
8.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相关工作,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加强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9.开展节能诊断服务。聚焦企业主要技术装备、关键工序工艺、能源计量管理开展能效诊断,围绕企业优化用能结构、提升用能效率、强化用能管理等方面提出措施建议。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促进中小企业改进用能行为。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10.强化示范引领。对标对表国家先进指标,组织申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培育打造国家级能效"领跑者",加快推广国家鼓励的先进节能工艺、技术和装备。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五、促进工业高效用水
11.推动工业节水。加快先进适用的工业高效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实施节水、废水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促进企业节水能力提升。配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12.推动示范创建。配合有关部门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按照省工信厅工作部署,组织申报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13.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工业固废技术和装备,围绕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鼓励企业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14.加强再生资源行业规范企业管理。以工信部公告的再生资源准入和规范企业为通破口,推广应用再生资源产业数字化平台。鼓励并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对已公告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推动有关再生资源企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七、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15.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鼓励环保装备项目申报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支持进入目录范围的项目进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保险补偿范围。围绕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大气治理、固废处理等领域,推动企业申报国家《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责任科室:装备与原材料科、科技与资源科
16.做好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相关工作。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
责任科室:装备与原材料科
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17.按要求落实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督导相关工作。按照《葫芦岛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葫委发〔2022〕12号)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按照《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葫芦岛建设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葫政办发〔2023〕9号)和《葫芦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做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投资与规划科、装备与原材料科等相关科室
市教育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计划
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厅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XX教育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增强做好教育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
2.强化国民教育基础作用。按照省教育厅工作计划要求统筹推进落实省定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普通高中"生物与环境"等课程模块。在中小学法治教育中增加噪声污染防治等相关内容,培养学生在家庭、公共场所等减少噪音的良好习惯,树立不干扰他人的意识。通过课程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等方式落实生态环境主题教育,引导各学校在相关学科教学、课内外教育活动及学校管理等环节中充分体现节能低碳、绿色环保、节约粮食等观念,切实增强学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三、培育绿色校园文化
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系列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等纪念日,通过主题班团会、纪念日活动、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等形式展开主题教育实践。
4.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充分挖掘校园中可绿化资源,开展"18周岁成人纪念树""我为母校种棵树""小手拉大手撑起一片天"等主题植树活动,持续增加校园绿化面积,发挥环境育人功能,使校园生态更加和谐,绿色低碳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5.着力培育绿色校园文化。通过专题讲座、垃圾分类现场观摩会、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粮食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将生态环保教育与学生身边、当地、日常环境相联系,鼓励学生多角度认识和理解绿色发展,养成健康向上的绿色生活方式,提高爱绿护绿行动力。做好绿化、节粮、节水、节电、低碳、垃圾分类等工作,倡导绿色低碳理念,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推进计划实施
6.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宣传展板、宣传橱窗等传统媒体,以及校园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良好氛围。
7.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计划实施工作。县、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要认真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并于6月10日前和11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报告落实情况和工作亮点。市教育局将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和各校检查督导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XX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纳入年终考核目标。
(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二、加强法制审核,规范权力运行
(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法治工作机构要坚守法治底线,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体部署,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要求,继续聘用专职法律顾问,并对重大行政事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强化权力监督。严格行政执法督查,建立和规范我局行政执法督查制度,依法开展执法督查工作。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公开权力清单,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从项目审批程序上严格把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减少产能过剩行业领域的投资。
三、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一窗受理、全域通办"和网上审批改革进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监察和动态评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管理。按照新颁布法律依据适用新法律法规违法情况对权力清单进行修改。对全局的权力清单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完成责任清单梳理工作。
(三)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落实"非禁即入"要求,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及禁限目录以外的领域。
(四)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常态化。
(五)加大帮扶和纾困力度。以帮助企业提高治污水平、化解生态环境违法风险、打破绿色长远发展瓶颈为主线,实施宽严相济的惩戒措施和帮扶措施。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隐患及时提醒企业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对能立行立改的一般轻微违法问题,要求企业现场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及《关于XX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的通知》对15类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四、营造普法环境,抓好法治教育宣传工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及全民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普法,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释法说理。以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为抓手,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增强机关人员和公民的法律素质。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严格执行《X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呼政发[2020]32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履行法定程序。
按照《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呼政发[2021]23号)要求,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每年1月将上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中执行主体、执行时限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决策管理监督,运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按时报备重大行政决策。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每一步工作流程都要留存相关资料,与重大行政决策档案一同保存。
组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提高专家论证质量。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主动通过听证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力度。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行政办公室应当定期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政府依法决策,对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生态环境局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评估决策实施的风险。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组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专家库,决策前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各级政府及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旗县主管部门与街道乡镇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旗县执法监督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对街道乡镇执法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管、处罚衔接制度,厘清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的职责边界,明确相关的工作流程和时限,提高审批、监管调查和处罚的效能。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调整、动态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装订、法律文书格式文本和基本标准,规范运用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配齐配强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法制审核人员,动态调整审核目录清单。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部实行当事人签署执法文书送达承诺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保障程序公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律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抽查。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落实"免罚""轻罚"清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警示约谈、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柔性执法。2023年底执法单位全部制定免罚清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作用。坚持行政处罚案件全程以案释法,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网上执法办案试点工作,逐步完善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及信息查询系统。
(五)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强制执行的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行政强制执行关系,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七、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体责任,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清单。加强应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注重提升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快速反应、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能力。严格监管执法,重点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危化品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更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强化治污攻坚和大美XX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实际行动助力XX"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
一、有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部署十大标志性工程和碳达峰十大行动。编制实施XX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路径。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5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180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3座。做好重点企业碳核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发电行业碳交易监管。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结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严格"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两高"项目全面实行碳评价和排污总量点对点替代。以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为抓手,力争整治"高耗低效企业"1000家,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400家、"散乱弱"企业1500家。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提高到25%以上。推深全市污染行业整治,编制实施全市总体行业整治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化工、电镀、修造船等行业深度治理,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七大攻坚行动,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打好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化工、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和低VOCs源头替代,实施塑料加工制造等涉气产业集群整治。2023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深化绿色港口建设。做好2023-2025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排查梳理并扎实推进修复工作。开展制售劣质油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深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强化预测预警能力和污染天气应对,做好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积极谋划出台我市噪声污染防治计划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打好碧水保卫战。巩固深化"甬有碧水"八大行动,开展重点河道全流域治理攻坚,提升省控断面水质和优良比例。巩固"污水零直排"建设成效,规范医疗废水治理,加快老旧市政管网"提标改造"和城镇污水管网"扩网增效",抓好截污纳管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加快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实现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万吨/日。开展甬江流域生态缓冲带修复,力争创建10个省级重要湿地,建设12条美丽河湖、20个美丽河湖片区。统筹排口、断面、岸线、湾滩,大力推进陆海同治,强化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全力保障亚运会海洋环境质量,高标准建设梅山湾"美丽海湾"。打好净土清废保卫战。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深化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作。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动"无废细胞"多样化发展,力争获评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提高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铝灰资源化利用等补短板项目。持续开展新污染物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三、全面深化美丽XX建设。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制定印发《XX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指导余姚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力争实现省创全域全覆盖,力争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各1个。积极探索"共富"路径。结合XX自然禀赋和产业特点,创新拓展补偿转移、融合开发、基金支持、绿岛集成等"两山"实践模式,不断放大生态文明新优势;实施全国首个海湾类EOD项目,并对前期谋划的四明山等重点区域23个EOD项目,按项目成熟度分步报批实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制定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方案,推进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创建省级森林城镇6个。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规划,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甬江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提升21个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和体验地,加快推进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
四、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推进区(县、市)生态文明委员会实体运行。围绕减污降碳、数字赋能、助企惠民等重点领域,推陈出新继续锻造"十大生态文明改革案例"。完善第三方监管机制,加大对环评、验收、检验检测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的监管力度。强化数字赋能生态环保治理,不断建强全面覆盖的基础数据、搞活贴近实战的应用场景、加大创新技术的成果转化。构建高效、精准、管用的"空天地"一体化指挥应用体系,夯实生态环境综合监管与协同平台的基础支撑,迭代更新"无废城市"应用场景,推进"浙里甬河清"精准治水、"甬环通"预防式执法、活性炭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等具有特色应用场景建设。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设166条三江一级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组建大气温室气体高精度监测网络,建设20个声环境自动监测站。升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谋划水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建设,提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预测、跟踪、分析、研判、预警水平。
五、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强化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加快实施排污权竞价交易,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排污权分类分级交易机制,稳妥推进市场调配,营造良好供保环境。持续增强金融支持企业力度,优化碳资信评价体系,拓展排污权抵质押贷款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实现企业环境资源变为可用资产。强化良好营商环境营造。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优化"三生融合"空间,推动"三线一单"动态更新,确保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建立市级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用好多评合一、打捆环评等政策红利,实施提前介入、同步审查、容缺受理等举措,压缩审批时限。强化环保服务品牌推广应用,深入推广"生态环境议事厅""生态环境集市""生态环境大讲堂""环保管家"等服务品牌应用,不断扩大受惠企业范围,提升生态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水平。推动环保产业协会更广泛参与环境治理市场规范和企业服务,做大环保产业、实现同向发力。
六、扎实推进执法监管和问题整改。建立"预防式"监管服务体系,构建第三方先导服务、非接触科技监管、数字化预警管控三大工作体系,整合"152"正面清单、"绿色保险""绿岛"等惠企助企服务工作,集成污染源在线监测、用电监控、卫星遥感、高空瞭望等空天一体技术,汇聚6大领域19个业务管理系统,组建数字化监测监控指挥中心,通过"预警+推送""反馈+整改"机制,强化非接触执法和问题闭环整改,提升执法监管服务质量和企业满意度。以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为核心,以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开展"绿剑"系列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落实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建立按月调度、预警约谈、督办帮扶、整改销号等工作制度,确保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剩余的立行立改长期支持4项、2021年省委专项督察剩余2项、省委"七张问题清单"剩余的26项问题和2022年省委专项督察报告反馈的13项问题,按时达序、保质保量彻底整改到位。守牢环境安全底线。突出围绕亚运会等重点时期环境安全保障,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实战演练,全过程、各环节防范环境安全风险。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法宣办《关于印发<2023年XX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庆法宣办〔2023〕4号)、《关于印发
3.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分级监管、分类管理、责任包挂、对接告知、跟踪督查的监管要求,在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周对接、月跟踪、季督查、年验收"环境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每年至少对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开展1次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抽取辖区内20%的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应在3个月内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核查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制度。
4.加强排污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统筹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排污单位信用等级和生态环境管理等因素,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采取随机抽查和定向核查相结合、非现场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要严格按照《XX市排污许可执法检查清单》(张环执法发〔2022〕36号)监管要求,全面推行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重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环境管理台账建立、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及信息公开等,严厉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5.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按照《XX市生态环境局祁连山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季度对自然保护地至少开展1次例行检查。重点对自然保护地内所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和遥感监测疑似点位进行复核,对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对自然保护区内水电、旅游、道路交通等项目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部门自然保护地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反馈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地内非法采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6.强化农村环境执法检查。结合辖区内农村生态环境实际,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农村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抽查检查,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粪污规范化处置情况,以及农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及运行维护情况。
(二)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环评文件编制、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在线监控设施运维管理、碳排放检测数据、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及其检测报告质量等方面,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于2023年2月底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环境咨询、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结合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强建材、化工、工业炉窑等重点涉气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全面落实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强化煤场、料场、渣场的污染管控,督促落实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物料存储使用环节等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持续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督促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规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监测与修复工作,不断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流程、全环节的综合治理。
3.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污染环境违法问题,于2023年5月至10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设置排污口等行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同时,按照省、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洪水河等流域入河排污口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涉水排污单位及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力度,对非法设置排污口、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要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严厉查处。
4.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排污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年度自行监测方案落实、自行监测结果及隐患排查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填埋场、尾矿库等重点区域,以及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和炉渣、水淬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非法倾倒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
5.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将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进一步加强对排放噪声工业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督促其积极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强化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的日常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排放,对超标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6.开展ODS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5月至9月开展涉ODS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涉ODS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制度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等环保管理及污染防治情况,并核查涉ODS工艺、设备及原辅料、申请ODS生产及使用配额许可、ODS实际生产、销售、使用量等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超配额许可的ODS行为。
7.开展其他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辖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上级临时部署的各类专项执法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准确认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执法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优化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按照专人专责专企业环境执法监管机制,督促执法人员认真落实执法监管责任,不折不扣完成执法监管任务,实现执法监管精细化、无缝隙、全覆盖的目标,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成效。
(二)科学制定执法计划,严格落实现场执法。要全面梳理统筹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任务,结合监管执法力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情况,科学谋划制定年度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月计划,根据排污单位生产时间、生产类型等情况按月细化落实,按时报送月执法计划和工作总结。现场检查计划应包括日常监管执法、专项执法检查等内容。因上级临时部署重大执法行动等特殊情况需对现场检查计划作出调整的,需及时将调整后的现场检查计划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扎实开展执法检查。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计划统筹,除投诉举报、上级部门转办交办、其他部门移交问题、突发环境事件、核安全检查、数据分析或监测发现问题线索等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的针对性检查外,其他计划性检查要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范畴。及时调整完善生态环境部门"两库一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及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扎实有效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抽查检查。
(四)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移动执法终端使用,统一使用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重点排污单位信息、行政执法决定等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五)加强监管执法联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草、水务等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执法联动,加强执法协同。依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以及侵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不断强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司法衔接,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污染犯罪。
(六)强化监管执法监督,切实整改环境问题。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跟踪整改力度,及时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督办,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开展现场检查核查;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要实施专案督办;对涉及其他部门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反馈。对长期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采取停产限产等强制措施,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报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处理,确保环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七)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差异化执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积极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树立"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的意识,在现场执法检查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讲,引导企业主动学法、积极知法、自觉守法,发挥其主动履责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执法"温度",更好保障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八)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从严从实转变作风。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行政执法各项纪律要求,把纪律和规矩的防线延伸到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杜绝违反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法律法规现象的发生。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针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辖区环境问题不依法查处或查处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责任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况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坚决抓好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XX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联合发改、水务实施EOD开发项目,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泉河段整治、城区雨污分流、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等工程建设,实现县域质量大幅改善。
3、坚决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臭氧污染防控,指导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继续开展大气环境智慧管控,强化扬尘治理,督促21条线各部门常态化开展夜查、专项执法检查,对违反大气治理导则要求的,坚决实施严管。深挖移动源减排空间,加快推进移动源迭代升级,有效提升优良天数。聘请第三方开展"环保管家"试点,积极解决企业存在环保问题。强化声环境管理,年内实施城区噪声自动连续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4、坚决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包装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泉河城区段及"三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5个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人工湿地工程,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确保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标准。谋划城市污水智慧管理平台建设,精准管控城区污水,溯源超标排放源头。
5、坚决守好环保风险底线。一是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持续加强涉废企业产、储、运、处全过程闭环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分行业、分类别按照不同标准实施差异化管理机制。二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大时间节点和重要时期,紧盯危废库、危化品等高风险领域,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90%以上,力争空气六指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
一是争取新作为,以更实举措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力争创建第七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拓宽生态满意宣传新窗口,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探索淡水珍珠养殖、传统农产品培育等领域优势,将以朱鹮为代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二是适应新常态,以更高水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水韵湖城"项目实施,完成5公里河湖缓冲带划定与修复;开展全县工业企业及园区入河排污口摸排并形成"数字一张图";加快推进全域水生态多业务协同应用建设;完成德清经济开发区(新市园区)标杆园区建设。进一步理顺污染防治攻坚办体制机制,构建项目评价体系,打造一批引领示范企业。开展和臭氧污染成因分析和"双控双减"治理。制定《杭州亚运会德清县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完善预测预报和应急联动机制。深化"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抓好工业固废减量和规范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推进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无废化"。
三是把握新要求,以更严标准消除环境隐患促平安。健全部门联动执法、边界联动监管等机制。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件和省委督察件的回头看工作,狠抓第三方市场中介监管。推进区域性重复信访难题解决,开展领导包案、约谈企业、引入第三方核查、信访热点专项执法、重点区域性定点帮扶。
四是形成新氛围,以更快速度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提前介入投资项目引进工作,加强项目源头筛选,提高项目引进的精准性。深化"打捆"环评审批改革,开展项目环评、辐射环评、入河排污口"多评合一"工作。实施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证同步审核、同步核发,强化许可证发证质量管控。
五是运用新思维,以更新理念实现生态监管整体智治。持续开展在线监控、移动执法、环保e企管等系统的线上巡查工作,实现全闭环留痕式数字化环境监管模式。聘请污染源监控管理第三方在线监理,实现在线案件办理"零突破"。在9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在全市率先建立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网络。
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XX市上党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决策部署,严把"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主力军作用,为建设美丽新上党提供坚强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实行计划执法,明确我局生态环境执法任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我区生态环境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日常执法,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
1、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分为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把上年度各级帮扶督查交办的、本级环境执法中发现的尚未结案的、群众举报投诉经处理仍未整改到位的环境违法问题纳入特殊监管对象。
2、检查方式。严格按"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采用突击、夜查、抽查等方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检查内容。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源自动在线运行、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危废管理、环境应急等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事项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所有相关事项,做到应查尽查。
5、监管平台。利用我局指挥平台各乡镇区空气质量国标站、道路扬尘及微型站、企业无组织扬尘系统、用电量模块系统、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五大板块数据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秉承"监管全覆盖、信息全纳入、一网一张图、固定加移动"管理理念,有效提供环境数据技术保障、发挥环保高科技执法手段,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以传统产业集聚区为重点,聚焦污染物排放量大的水泥、建材、铸造、制药等重点涉气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除尘、脱硫、脱硝、VOCs 治理设施、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无组织排放治理等情况,依法坚决打击偷排偷放、擅自停用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恶意排污行为。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查夜查及日常排查等方式,瞄准要害、精准发力,严查快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
2、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涉工业废水企业开展排查,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去向等情况,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3、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开展土壤环境隐患排查,严厉依法查处土壤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土壤环境安全。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巩固固废堆场整改成效,做到固废堆场的"三防"整治工作,联合区公安、区自然资源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转移、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
5、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科学合理安排好日常执法检查与执法专项行动,做到一次检查、全面检查,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完全充分。加强普法宣讲,帮助企业提高环境法律意识,防范环境违法风险。
(二)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对环境执法的支持作用。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环保设施用电量模块、无人机、视频监控等先进设备和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污染物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三)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系统"六项禁令"的相关规定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要求,遵纪守法,转变作风,廉洁自律,杜绝违反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法律法规现象的发生,把各项执法检查任务落到实处。
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为抓手,以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创新监管模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日常执法检查
1.加强化工等重点行业日常执法监管。将化工等重点行业作为重点监管中的难点,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内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1次执法抽查检查,系统梳理化工类企业项目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同时,严厉打击化工类企业项目重大变更、偷排偷放、设施不正常运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化工类企业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2.做好污染源日常执法抽查检查。持续加强建材、造纸、污水处理、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企业的日常监管,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对象开展1次执法抽查检查,每半年至少对一般监管对象开展1次执法抽查检查。重点检查环评手续审批、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执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验收运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与演练、环境管理制度制定落实及厂区原辅材料、产品在工业堆场规范堆存等情况。
一、普法对象
各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众。
二、普法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3.《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相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等解读。
三、普法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进行, 通过局门户网站、"XX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单位普法平台推送普法信息,通过参加专项法律知识答题等活动,交流学法心得,形成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开展"环企精准云普法"、"法人学法""法人说法"、"以案释法"等执法宣传工作;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江淮环保世纪行"等重点环保宣传教育活动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并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开展环境保护重点法律法规宣传。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内部学法用法现实效果。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一线执法人员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加强有关法律知识学习,不仅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也要提升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能力。
(二)强化服务对象遵规守法意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日常检查与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积极采用说理式执法,向服务对象讲清法律规定、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监管对象法律素质、守法意识的同时,从源头预防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体现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三)凝聚"依法保护环境"社会共识。在日常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推送普法信息的基础上,结合""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社会面宣传,利用市局网站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发布,增强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破坏违法行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及对法规政策的理解和认知,使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成为社会共识。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要求,依法开展"有计划、有重点、规范化"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加快推进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宗旨,以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标本兼治、防治并举、动真碰硬、精准治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和正向激励力度,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管理秩序。
二、工作目标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明确全县生态环境执法任务,聚焦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综合执法为目标,以日常检查为主,专项行动为辅,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推进全县生态环境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工作计划安排
(一)开展日常监管执法
1.现场执法检查。污染源日常监管执法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现场检查事项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规定的相关事项,做到应查尽查。针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排污许可及环境应急等环境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等;对于一般排污单位,根据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类型确定主要检查内容。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特别是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2.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排污许可专项行动,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审核排污单位台账记录和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依法查处超许可排污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督促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管理台账,定期提交执行报告,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
3.建设项目事中事后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新建设项目名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或使用、未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久试不验"、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水平。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4.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因子协同管控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重点污染因子监管。一是明确重点行业,围绕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家具制造和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包括各类储罐设施)开展执法;二是明确重点对象,以重点管控企业监管为基础,加大对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的执法检查,通过自查、夜查等方式,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5.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紧盯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开展不定期的、突出季节性的随机抽查,重点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核查,确保环境监管执法不留盲区。
6.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环境管理情况,确保饮用水源地饮用水质安全,杜绝水质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7.开展固(危)废专项执法行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能,紧盯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全方位、立体式排查固危废领域环境违法犯罪线索,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产生、暂存单位。重点查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行为。
8.开展生活垃圾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填埋过程污染防治情况,垃圾渗滤液的储存、处理和达标排放情况,恶臭无组织排放情况。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自动监控管理,保障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厉打击污染物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
(三)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9.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配合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专案查办、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措施。
10.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第三方辅助环境执法机制。
11.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一单两库",动态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完善辅助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大年度抽查计划的统筹整合力度,实现年度随机抽查公开率达到100%以上。建立健全执法监管问题发现与处理闭环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执法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部署,形成执法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制度,利用环保培训、案件讨论、现场执法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根据年度环境执法计划,细化各项执法工作,明确责任、时限、措施,确保环境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执法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事项清单,细化执法准备、现场执法、处理处罚和执行落实四个执法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执法制度。认真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确保处罚结果公正、合理、统一。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边界清晰的执法职责体系,实现行业监管责任与综合执法责任依法区分、有效衔接。
(三)优化执法手段,助力企业规范提升。强化污染源源头监管,推动污染源达标排放。健全执法普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区域典型行业或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集中把脉会诊,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实施差异化监管,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
(四)强化调度督办,全面压实监督责任。加强和规范环境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和管理,建立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应用、环境执法数据报送等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各项执法计划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压实执法责任,将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列为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绝不姑息,坚决严肃问责。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分局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XX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XX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XX市委市政府、XX市局党组工作部署要求,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推动XX绿色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让XX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美丽XX建设。
二、巩固攻坚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水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攻坚湘粤交界断面水质联动治理,探索汝城、宜章与XX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加强协作共同提升断面水质,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有效运维,"清单化"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工业、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城区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突出做好臭氧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管理方面,加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继续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废行为。农业农村污染整治方面,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饮用水源、垃圾、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力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三、推动绿色发展,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谋划清洁生产、节能减排项目,努力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优化环境容量,提升环境承载力。进一步创新优化生态环保服务,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在环境监管、排放标准、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等方面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尽力做到既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又有利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三线一单"在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以及重大项目选址中的落地应用及跟踪评估。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准入和监管。
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督察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定期调度、加强督办。充分发挥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作用,协调、督促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和信访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滑坡反弹。对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时限要求,专题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行;同时举一反三,狠抓制度完善与执行,坚持标本兼治,建立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五、加强环境执法,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贯彻落实省、韶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针对各类污染源开展"双随机"日常执法,针对各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在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提高人员执法水平,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开展差异化、说理式柔性执法,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加强环境信访管理和环境矛盾纠纷化解,梳理解决群众重复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严格执法,全力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持续做好全市医疗废物废水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废水100%安全处置,持续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和应急管理,完善环境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储备,坚决守好环境安全底线。
六、强化宣传发动,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将生态文明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等各类媒体,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生物多样日"等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知识,不断搞高公众参与度、满意度,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氛围。同时发挥好生态委员会办公室、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棒作用,加强统筹规划,进一步明晰相关部门的创建职责,按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各项指标,全面补齐短板,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打牢坚实基础。
七、提升监测能力,为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完善生态环境实验室基础能力,逐年扩增监测检验检测项目,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重点完善断面监测、执法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分析研判,为全市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八、强化党的建设,持续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领导,坚持讲政治抓政治,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初心使命,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环保铁军。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为全力保障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为经济发展在生态环境领域提供积极助力,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努力保障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方面。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做好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在充发挥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益的基础上,加快补齐城乡结合部、新开发区等区域治污设施建设缺口,继续开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继续推进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和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半岛滨水公园工程、罗大沥河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
(二)力争大气环境质量有新的提升方面。坚持"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扬尘源"四源共治,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气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继续加强VOCs综合治理,持续深入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强化扬尘管控,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保持空气质量优良。重点推进16家VOCs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和19家工业企业分级管控,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加快推进秋长家具吉他喷涂中心试点建设。
(三)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御战方面。深入推进农用地十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深化建设用地联动监管,强化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加强鸿海化工园区巡查,定期监测园区土壤和地下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
(四)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方面。集中力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扬尘、空气污染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环境信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坚持"监管+服务""人防+科防"理念,更加强化对企业指导、帮扶、服务,既严格监管又要热情服务,为做好"六稳六保"和经济平稳运行激发活力:严格落实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试行),探索实施"局队合一"监管新模式: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加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驾护航。
(五)严把生态环境项目准入关方面。坚决执行流域区域限批政策,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限、环境质量底线,落实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切实提高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效能。优化环评审批提质增效,严格规划环评准入关、环评报告质量关、环评审批效率关和排污许可发证审核关,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积极推进"三三六"工作法,即三个建设、三个一批、六个措施,强化环评质量监督,推进审批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改造。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确保绿色低碳发展。
(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根据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和省、市、区整改方案,对涉及我区的
13项共性问题和70宗交办案件,及时跟踪督办,对已完成整改的全面开展"回头看",查看群众举报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持续高标准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即将进行的新一轮环保督察做好准备。
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2023年4月17日
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2023年XX县分局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全力做好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实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1、环境空气方面。全县细颗粒物()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完成市定年度任务目标。
2、水生态环境方面。地表水泉河牛庄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目标。
3、土壤生态环境方面。固危废得到安全处置,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不发生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4、风险防控方面。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企业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5%,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全县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5、对上争取方面。积极对上对接,推动军屯乡、白石镇申报省级、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地,协助县经济开发区申报创建省级工业园区。同时,准备申报材料,推进XX县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积极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积极筛选项目,指导金成机械焊烟除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申请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库,年内争取到全省"环保管家"试点。包装XX县大汶河流域泉河段及圣泽湖、宝相湖、长乐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XX县镇级污水处理站配套人工湿地工程项目,争取申报中央、省水污染防治资金。
(三)工作措施
1、坚决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强整改督导核查。将环保督察整改纳入日常督导重点和全县重点工作台账,实行"一问题一台账"。严格落实"周调度、周通报"制度,采取"全面调度+重点核查"的模式,确保整改见底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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