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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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旨在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与合规性,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人员及资产安全。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篇1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器具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防护装置不完善,机械设备备品、备件不合格等导致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负责。

3)凡新进场的'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经过试验或验收,合格后方准许投入使用,组织有关部门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进行验收。

4)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对机械工的安全操作过程进行监督,参加施工机械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

5)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6)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施工机械项目的审查,并负责项目完成后的检查、验收工作,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将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挂钩,促进机械安全运行。

7)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解决和落实会议上提出的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问题。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篇2

每一项建设工程都设有一个或多个项目部。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部就是施工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的管理机构。这个管理机构一般由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各职能部门组成。

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的头等大事。如何科学地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关系到安全生产工作效果的好坏。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科学编制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对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问题

许多施工单位的项目部都建立了自己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编制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这些框图一般都挂在项目部会议室或经理办公室,让各部门经常对照贯彻执行,并供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检查。

很多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存在问题,不科学或不符合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项目部经理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不明确,有的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施工单位上级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放在框图的首要位置;二是,将安全部门与其他部门并列,不能体现出安全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是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三是,有的虽然将安全部门放在综合监督管理的位置上,但是安全部门要向施工队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还需要经过项目部其他部门;四是,经理不能直接领导和指挥安全部门,要通过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来实现。

(二)基本原则

尽管项目部内设机构各有不同,但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总的原则是:合法、科学。合法,即依法设定管理层次;科学,就是纵向管理层次和横向及部门之间要构成一个协调的有机整体。

具体应把握以下几点:

1、项目部经理室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如果项目部有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则项目部经理是领导小组组长,总之,项目经理应该全面领导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因此,项目经理应该放在首位,副经理和总工程师要协助项目经理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经理和总工程师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一般在副经理中指定一名分管安全。这样,由经理、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一层——决策层。

2、《安全生产法》规定,专门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他主管部门是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逐项监督管理部门要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以此类推,企业项目部所设置安全部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他部门是安全生产专项管理部门,应接受安全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而安全部部长则担任办公室主任。因此,安全部是决策层下具体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不能将其和其他有关部门并列,而应单独构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二层——综合监督指导层。

3、项目部中的其他部门,即安全生产专项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同时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这些部门的主任都应该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这些部门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三层——专项监督指导层。

4、各施工队执行的具体任务,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执行单位,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四层——执行层。

5、反映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篇3

一、总则

1. 为了满足社会和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系统深入地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以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的施工管理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规定

2. 所有要签订的合同,工程部将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内的商务条款(如付款方式、结算条款和罚款条列)进行制定,由工程部审查,审批后符合要求的报公司上级领导批准并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须与质安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执行公司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技术要求。

4. 公司质安部负责对工程项目根据国家规范、公司管理要求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见有关表格与规定。

5.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后3天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项目管理人员通讯录》及《相关单位信息表》(见附表1、2)一份。表中如实填写有关人员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对工程情况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6.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周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本工程项目的《劳动分包协议》、《施工人员花名册》一份。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项目负责人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公司oa系统向工程部提交《工程进度周报和月报》(见附表3)、《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一份及能如实反映工程进度情况的现场照片,便于公司随时掌握工程项目动态情况,并便于公司为工程项目提供更好的支持和配合。

8. 质安部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务用工等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对检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应责令项目部施工人员按照质安部的整改通知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回复,经复检整改后的项目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9. 参与工程直接施工管理人员的费用进入项目成本,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工程保险管理规定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复杂性、流动性、多样性,因此建筑装修施工复杂而且变数大,不安全因数多,特别是在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再加上施工人员流动分散、项目工期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从而存在侥幸心理,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故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

四、工程项目章管理规定

1.工程合同签定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项目部印章一枚,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提供并在公司备案,印章刻制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2. 项目负责人在领用项目部印章时,须填写《项目部印章使用申请表》。

3.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将领用的项目部印章归还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注销。

4.公章保管不严而被偷盖的,罚保管人200元,偷盖印章造成损失的,罚偷盖人400元,损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赔偿,损失部分的80%由偷盖人赔偿,并追究偷盖人责任。

5.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罚款10000元,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公章管理不当,对公司造成荣誉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当事人责任。

五、工程进度款审批管理规定

1.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到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资金审批表》,注明款项用途、金额,由工程部根据合约、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对可付额度进行审批,并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资金到款情况扣缴相应税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对于未能及时向公司提交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导致公司无法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的工程项目,工程部有权对工程进度款暂缓审批,待上述资料补齐后方可审批。

3.对项目发生劳务、材料商投诉和经济纠纷的,在问题解决前,工程部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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