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的医疗服务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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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的医疗服务【第一篇】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卫生管理的医疗服务【第二篇】

一、卫生标准。二、卫生习惯。三、卫生管理。四、责任区划。五、车辆停放。六、卫生考核。

为加强市卫生局卫生管理,加强环境绿化美化,促进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标准。办公室室内要做到窗明、墙洁、地净。各科室及时擦拭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确保桌椅、地面、电脑、灯具、墙面、墙角等干净明亮,无积灰、无挂尘、无丝缕、无纸屑、无死角,无乱贴乱挂现象;及时清洗茶具、烟灰缸等,做到干净无垢;及时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堆放有序、整洁美观。

二、卫生习惯。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尽显洁净、整齐、美观,自觉搞好环境卫生。

三、卫生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卫生管理工作。各办公室环境卫生要做到日清扫,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清扫责任制,按照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机关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四、卫生责任区划分。

1、家属区卫生由物业公司人员负责,每日清扫一次。要求无积水,无成堆垃圾。机关院(室)内的花草、树木,要及时整理和浇水。

2、会议室由办公室安排保洁人员每周一上午集中清理一次,使用后由会议召集科室及时打扫.

3、卫生间的卫生由保洁人员按照协议要求维护,要保证每日清扫,坚持保洁,确保无异味。干部职工要做到大小便入池,严禁乱扔纸屑和烟头,相关责任科室人员实验室卫生由监测站自行安排打扫。

五、车辆停放。各种车辆要停放固定位置,摆放要整齐,外来车辆要监督停放。

六、卫生考核。每月由办公室牵头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机关各办公室的卫生、楼道卫生和卫生间状况进行评分考核,每季度公开一次评分结果,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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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的医疗服务【第三篇】

李洪奇律师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医学法律部主任。

统计数字表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诉讼案件多达170万件,其中涉及药物纠纷的占37%,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成为被告已不鲜见。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大多数药物纠纷案件都不会简单地归责于药品生产经营者,而是要以过错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二者因果关系为逻辑前提,根据具体情节定案归责。概括而言,只有两种情况下生产经营者才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一是药品质量有瑕疵;二是药品发生了不良反应。从司法实践看,药品质量责任比较容易认定,只要证明存有质量问题,就应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依据不同的损害结果予以判决;然而,药品不良反应则不同,需要认真鉴别和论证,才能认定生产经营者是否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本文希望通过分析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与其他药物纠纷的区别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和免责事由,探究医疗诉讼中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因应对策。

一、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把不良反应定义为:“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这一法定概念包含三个要素:一是药品必须合格。假冒伪劣药品及其他不合格药品的人身损害不能认定为“不良反应”;二是用药必须严格符合药品明示的规定,或遵守医师的正确医瞩。不正常、不合理的用药不在此列;三是发生了有害反应,且这种有害反应是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或者是出乎事先预料的。以上三要素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才可鉴定为药品不良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与其他药物纠纷的区别。

医疗诉讼的原因大致有两种,即医疗纠纷和药物纠纷。医疗纠纷主要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药物纠纷主要针对生产经营企业,二者有时会出现一案并存的情况,特别是涉及药物治疗的纠纷。

医疗纠纷的分析另文论述,在此不再赘言。药物纠纷可分为由药物本身引起和因药物使用引起的两类纠纷。药物本身问题包括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不良反应及上市前临床实验中没有显现的其他问题;药物使用问题包括运输储藏造成的药品变质失效,临床或otc用药不合理(如对因对症、配伍禁忌、用法用量等问题)以及其他外部原因。可见,药物不良反应属于药物纠纷中的药物本身问题,是药物纠纷的下位概念,二者不属同一层面。由于药品不良反应是限于科技发展水平所不能认识和解决的问题,而其他药物纠纷则多是人为过失所致,因此有必要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更下一更狭义、更周延的界定,严格区分药品不良反应和其他形式的药物纠纷,以利于法律责任的认定。

三、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责任及免责事由。

第一、单纯的药品不良反应一般不负法律责任。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定概念,药物纠纷案件一经鉴定为“不良反应”,实际上已经排除了人为过失和过错。由于药品不良反应在我国民法上不属于严格过错责任和推定过错责任范畴,只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或公平过错责任原则,因此生产经营者只要没有过错,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但这不具普遍性。我国药政法规规定了一些生产、经营者可以免责的条款。例如,《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是医疗纠纷、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这一条体现了现行法律法规不支持单纯以药物不良反应提起医疗诉讼的原则立场。209月1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以外的”和“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不是医疗事故,从理论上把不良反应排除在医疗事故之外。《条例》同时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药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报告义务。

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的报告制度。新修正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药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紧急控制措施,并应当在五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可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定义务是建立健全不反应的反馈、报告机制。

第三、药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过错责任。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过错行为和损害事实的生产经营者则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一)、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报告而未报告的。(二)、药品使用说明书上应补充注明的不良反应而未补充的。(三)、未按规定报送或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

四、药品不良反应的诉讼对象。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医疗诉讼案件逐渐增多,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年4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一些人无视基本医学事实和法律事实,滥用诉权,增加了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诉讼成本。

笔者认为,药品生产经营者面对医疗诉讼时不能忽视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应诉答辩时认真分析纠纷的类别和本质,区别药品不良反应纠纷与其他药物纠纷。

第二、证证明自己履行了法定义务,以及商业行为中没有过错和不足。同时证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存有过错。

第三、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套以《药品管理法》为法律、配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药事法律体系,药品不良反应的管理亦以纳入法制化轨道。但不能否认,现在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某些法律规定互相冲突,造成法律适用困难、甚至是法律盲区。只有系统研读药政法律法规,通解其立法本意,依法行事,才能真正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李洪奇律师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医学法律部主任。

telno010880831160108808311813911166186。

faxno0108808。

emaillawyerlhq@。

卫生管理的医疗服务【第四篇】

适用于医疗器械设备性产品的服务、售后服务中的培训、安装、调试及维修、配件供应。

维修服务部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

营销部配合。

相关部门配合。

(一)技术培训。

1、维修部根据营销部提供信息,制订用户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对象、师资以及相关事宜。

2、培训计划编制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企业管理部根据批准后的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地点,并发培训通知。

3、维修部根据培训计划,负责进行产品原理、构造、使用、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方面讲授。

4、对于用户来企业中实习的,由维修服务部根据培训旧程具体安排,经营部、企管部协助配合。

5、参加培训的学员都应进行考核,并发给培训证书。

(二)顾客服务。

1、维修服务部根据《质量协议》规定要求实施售后服务。

2、维修服务部为满足顾客要求,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3、维修服务人员外出质量进行跟踪考核,由客户填写《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三)安装维修。

1、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维修服务部根据营销部的销售情况,接到用户收到货的来电、来函后,应及时作出安排。

3、外出安装、维修人员应帮助用户进行操作与保养技术指导。

4、安装人员在安装调试时,应按“安装试运转调整记录“进行,并做好记录。

5、安装调试结束,符合技术要求后,填写《安装试运转作业报告书》并有用户单位盖章、签字。

《安装试运转作业报告书》。

卫生管理的医疗服务【第五篇】

统计数字表明,2002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诉讼案件多达170万件,其中涉及药物纠纷的占37%,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成为被告已不鲜见。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大多数药物纠纷案件都不会简单地归责于药品生产经营者,而是要以过错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二者因果关系为逻辑前提,根据具体情节定案归责。概括而言,只有两种情况下生产经营者才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一是药品质量有瑕疵;二是药品发生了不良反应。从司法实践看,药品质量责任比较容易认定,只要证明存有质量问题,就应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依据不同的损害结果予以判决;然而,药品不良反应则不同,需要认真鉴别和论证,才能认定生产经营者是否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本文希望通过分析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与其他药物纠纷的区别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和免责事由,探究医疗诉讼中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因应对策。

一、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

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把不良反应定义为:“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这一法定概念包含三个要素:一是药品必须合格。假冒伪劣药品及其他不合格药品的人身损害不能认定为“不良反应”;二是用药必须严格符合药品明示的规定,或遵守医师的正确医瞩。不正常、不合理的用药不在此列;三是发生了有害反应,且这种有害反应是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或者是出乎事先预料的。以上三要素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才可鉴定为药品不良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与其他药物纠纷的区别。

医疗诉讼的原因大致有两种,即医疗纠纷和药物纠纷。医疗纠纷主要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药物纠纷主要针对生产经营企业,二者有时会出现一案并存的情况,特别是涉及药物治疗的纠纷。

医疗纠纷的分析另文论述,在此不再赘言。药物纠纷可分为由药物本身引起和因药物使用引起的两类纠纷。药物本身问题包括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不良反应及上市前临床实验中没有显现的其他问题;药物使用问题包括运输储藏造成的药品变质失效,临床或otc用药不合理(如对因对症、配伍禁忌、用法用量等问题)以及其他外部原因。可见,药物不良反应属于药物纠纷中的药物本身问题,是药物纠纷的下位概念,二者不属同一层面。由于药品不良反应是限于科技发展水平所不能认识和解决的问题,而其他药物纠纷则多是人为过失所致,因此有必要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更下一更狭义、更周延的.界定,严格区分药品不良反应和其他形式的药物纠纷,以利于法律责任的认定。

三、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责任及免责事由。

第一、单纯的药品不良反应一般不负法律责任。

[1][2]。

卫生管理的医疗服务【第六篇】

一、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关心公司的利益,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团结协作,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表仪容,树立良好形象。

三、上班时间:8:00―12:00,1:30―5:30,上下班要到指定位置刷卡登记考勤。上班期间卫生管理人员要定岗定点,巡回管理,每小时至少巡视一次,发现长时间未巡视的负激励10元。工作时不嬉笑、打闹、扎堆聊天、喝酒、干私活、回宿舍或者在隐蔽地方休息等,一经发现类似情况负激励10元。

四、彻底担负起卫生管理员的职责,做到有人破坏卫生环境、苗木及时制止,对于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上报工务部,核实后对直接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破坏卫生、破坏苗木不能及时发现制止的,追究卫生管理员的责任,影响严重的'负激励50元。

五、卫生清理标准严格按照《卫生清理标准》进行清理,不能达到标准的累计2次,每发现一处负激励10元。连续三次检查发现多处部位卫生清理不彻底、不达标,将直接辞退责任人。

六、负责职工宿舍、办公楼的卫生管理员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发现异常情况,如跑、冒、漏、堵水和设备损坏、故障等问题要及时上报工务部。未及时上报,造成水电浪费的负激励10元,后果严重的将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处罚。

七、无故旷工的除扣发当天工资外,另外负激励50元;迟到、早退者负激励10元。如有事需请假的(包括周日轮休),要提前通知工务部,在安排相应人员交接完工作后方可离开。

八、拾金不昧,拾到物品、财物立即上交或退还失主。

九、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使用,如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十、除工作时间外,可在餐厅、指定办公室进行休息。

十一、认真完成工务部临时安排的突发性工作。

保洁1(女):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楼道每天清扫两次,整日保洁;无灰尘、纸屑、痰迹、烟头等杂物;

(3)楼梯栏杆、扶手每天擦拭两次;

(4)楼道玻璃门窗、展示牌、庭院灯、信报箱、灭火器等每天擦拭一次;

(5)楼道天棚、墙壁每周清扫两次;

(6)楼道和门窗乱贴、乱画当日清理;

(7)及时清理办公室门外生活垃圾和散落垃圾;

(8)卫生间、洗手间整日保洁,洗手盆、小便器、蹲便器、供排水管线每天必须整体擦洗。

保洁2(女):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楼道每天清扫两次,整日保洁;

(3)绿化池内花草苗木每周浇水三次,每天将清理绿化池内垃圾、杂草;

(4)玻璃门窗每周擦拭两次;

(5)楼道天棚、墙壁每周清扫两次;

(6)楼道和门窗乱贴、乱画当日清理;

(7)及时清理办公室门外生活垃圾和散落垃圾;

(8)卫生间、洗手间整日保洁,洗手盆、小便器、蹲便器、供排水管线每天必须整体擦洗。

保洁3(女):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楼道每天清扫两次,整日保洁;无灰尘、纸屑、痰迹、烟头等杂物;

(3)楼梯栏杆、扶手每天擦拭一次;无灰尘、纸屑、痰迹、烟头等杂物;

(4)楼道玻璃门窗等每天擦拭一次;

(5)楼道天棚、墙壁每周清扫两次;

(6)楼道和门窗乱贴、乱画当日清理;

(7)及时清理宿舍门外生活垃圾和散落垃圾;

(8)卫生间、洗手间整日保洁,洗手盆、蹲便器、供排水管线每天必须整体擦洗。

(9)室外道路每天清扫一遍,空余场地整日无垃圾。

保洁4(男):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楼道每天清扫两次,整日保洁;无灰尘、纸屑、痰迹、烟头等杂物;

(3)楼梯栏杆、扶手每天擦拭一次;无灰尘、纸屑、痰迹、烟头等杂物;

(4)楼道玻璃门窗等每天擦拭一次;

(5)楼道天棚、墙壁每周清扫两次;

(6)楼道和门窗乱贴、乱画当日清理;

(7)及时清理宿舍门外生活垃圾和散落垃圾;

(8)卫生间、洗手间整日保洁,洗手盆、小便器、蹲便器、供排水管线每天必须整体擦洗。

(9)篮球场及宿舍楼北侧道路每天清扫一次,空余场地整日无垃圾。

保洁5(男):

(1)道路和硬铺地面每天清扫一次,空余场地整日无垃圾;

(2)保洁箱每天清理一次;

(3)院庭卫生实行全天保洁;

(4)绿化池内杂草每天清理;草坪、树木每星期浇一两次;绿化池内整日无垃圾;

(5)厂区内的花草每两天浇水一次;

(6)车棚每周清扫两次。

保洁6(男):

(1)道路和硬铺地面每天清扫一次;

(2)保洁箱每天清理一次;大垃圾箱周围无垃圾;

(3)院庭卫生实行全天保洁;

(4)绿化池内杂草每半月清理一次;草坪、树木每星期浇水两次;

(6)厂区内的花草每两天浇水一次。

卫生管理的医疗服务【第七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卫生管理的医疗服务【第八篇】

1.人人养成保持教室和校园环境整洁的良好习惯,做到课桌椅排列整齐,门窗讲台清洁明亮,地面和课桌内无果壳纸屑,严禁在桌面、墙壁、黑板上乱刻乱涂。物品要保持清洁,存放整齐。认真做好值日卫生工作,各班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包干区清洁,要经得起随时抽查。

2.保持餐厅、实验室、电教音美专用教室、阅览室、车棚、走廊、体操房、厕所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禁止乱扔果壳纸屑,不准将吃剩饭菜及其他污物倒入水斗、小便槽,男生不准在大便槽上站立小便。

3.爱护花草树木,不准践踏花坛、草坪,严禁攀折花枝、采摘果实,不准将纸屑杂物抛入花坛、树丛、草坪。

1.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室内做到“六面光”(即四周、天花板、地面)无蛛网、积尘,墙面不张贴与教育无关的标语,地面整洁,无污垢、痰迹、废纸等,无卫生死角。

3.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不得挂放在教室窗外。

4.黑板要及时擦净、粉糟内无积灰。

5.玻璃明亮无污迹,门窗框无积尘,里外门面清洁无贴纸。

6.教室门前走廊保持清洁,不得将杂物丢在走廊。

7.不准向教室窗口扔丢废纸、包装袋等一切杂物,不得向窗外泼水。

8.清洗地面只准用拖把擦洗,除一楼教室外,不得用水冲。

1.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地面整洁无杂物,平整无坑洼,区内无杂草。

3.绿化带根部无杂草、脏物、废纸、包装袋等。

4.花坛内无杂物、杂草,注意花木的保护。

5.保持好包干区卫生,发现有废弃物能立即组织打扫。

6.日常抽查与每周一次大检查相结合,每月进行评比。

1.勤洗澡;勤理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不穿奇装异服,穿着整洁、大方、端庄,不穿着背心、拖鞋进入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

2.不戴金银首饰或各种幸运物。

3.养成饭前洗手的好习惯,不吃不卫生食物,防止病从口入。严禁在教学区内吃零食。

4.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丢果壳纸屑。

5.不乱涂乱刻,不攀折绿化花木。

6.养成便后及时冲洗的好习惯

7.注意用眼卫生,认真做眼保健操,自觉保持好视力。

8.坚持早、晚刷牙,保持口腔卫生,预防牙病。

9.有病应及时检查治疗,防止病情加重;发现流行性疾病应及时报告,以防疾病蔓延。

1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抵御疾病的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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