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守则 分享公司员工手册范本【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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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主要介绍本公司主要发展方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等)。
第3条、公司机构(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员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29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1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2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3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4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35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6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7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8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9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0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2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3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4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6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7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8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9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0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1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3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4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55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6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7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8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1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2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八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63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64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65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66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67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8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9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0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1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2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73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74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九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75条、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76条、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77条、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78条、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79条、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0条、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1条、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82条、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83条、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84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85条、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章、附则
第86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87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88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8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90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员工守则【第二篇】
员工手册
一、董事长致词
欢迎您加入本公司,深信您定能勤勤恳恳工作,恪尽职守,为顾客带给优质、高效的满意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声誉。:此手册的目的是让每一位员工清楚地了解作为本企业一员所要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准则,并能同心协力、精诚团结,使企业能不断发展进步,位于行业前列。
董事长:※※※
二、员工的权利
1、员工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2、员工有按所付出的劳动享有报酬的权利
3、员工有按照规定享受休假的权利
4、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员工有享有社会福利的权利
6、员工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企业宗旨、理念、组织形式
(一)企业宗旨:
以人为本,以质取胜,做市场强者
(二)企业理念
1、经营理念:以服务顾客为上,以员工满意为基,以创新
发展为本
2、质量理念:产品即人品;当质量与成本、进度发生矛盾时,质量第一
3、管理理念:制度重于权利,同事重于亲朋
4、做人理念:讲原则、守纪律、有诚信、懂自律
5、企业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
6、用人原则:带给舞台,各尽其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7、企业作风:精、严、细、实、快
8、企业价值观:承担职责光荣
(三)企业发展目标
跻身中国现代化大型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前列
(四)企业组织形式
本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企业的最高行政领导,统管及指挥企业一切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经营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划分为三个车间、八部一室,实行逐级负责和管理制度,用人实行全员劳动聘用合同制,分配实行定额工时和岗位技能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四、员工行为规范
您已经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中员工之一,您的举止、行为,不再仅仅是您个人文化素质的直观反应,而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形象的再现。公众的亲疏,客户的取舍,将与您的形象休戚相关。
“我就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的代表”
1、形象意识
员工务必具备强烈的形象意识,从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形象。
2、员工仪容仪表
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洁、工作时间一律统一着公司服装。
3、社交、谈吐
在企业交谈尽量讲普通话,交谈中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要言语纠缠不休或语带讽刺,更不要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与客户交谈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注意迎送礼节。
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互相倾轧,客观正派。
4、举止、行为
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串岗,请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部门主管,填报请假单。:上班要持续良好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对待领导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持续头脑冷静,坦诚待人,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
持续良好坐姿、行姿。出入会议室或领导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
5、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养成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不丢纸屑、
果皮、烟头和杂物,不乱涂、乱画,不抽游烟。
办公室持续整洁,无污痕,文件入橱或摆放整齐。:车间持续井然有序,物品堆放整齐。
五、员工管理条例
第一条:个人资料
1、新进公司员工应向公司办公室带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
2、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一概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条:报到程序
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日期内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员工手册;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交接工作;
3、安排办公(工作)地点,领取办公用品(劳动工具)。
第三条:试用转正
1、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合格、透过考核并体检合格后填写转正表,经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在试用期间如请假超过七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条:工资和福利
1、员工的工资,按企业相关规定支付;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
资次月发放。
2、公司发薪日为每月3-5日,如遇公众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应承担的各项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
3、本公司员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询问本公司其他员工的月薪所得,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导致解聘。
4、薪酬的评定以潜力、贡献、职责为主,按照工作岗位,工作经验和工作潜力的差异,确定不同的工资级别。
5、公司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正式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6、试用期员工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岗位工资发放。
第五条:假期
1、婚假。员工男方年满25岁,女方年满23周岁结婚为晚婚,正常婚假为3天,晚婚假另加2天,共计5天,需一次休完,不得挪作它用。婚假为有薪假期。
2、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计生假。育龄妇女上环休假3天,取环休假1天,流产休假15天,未按计生规定执行者无假期。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有薪假。
5、病假。员工休病假,务必三甲医院的证明方为有效,但二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不含住院期间),需经市医疗部门鉴定
方可休息。员工休病假,按实际病假天数扣发工资,发基本工资40%。
6、公假。公派出差或临时参加各种会议、学习、培训。
7、事假。除以上各类假期外,其余因各种原因请假的均视为事假。原则上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
8、其他法定节假日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加班
根据》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调休;如遇特殊状况,在3个月内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员工出差
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2、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3、出差员工应及时并按规定标准核报差旅费用。
4、出差人员回到公司后,其工作状况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第八条:员工培训
1、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理解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
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状况安排,在新进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员工调职前,务必理解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状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状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到达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状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公司办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6、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在公司外理解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并视不同状况给予部分或全额报销学杂费。
第九条:员工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思考其个性、潜力,务使“人尽其才,才职相称”。
3、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
第十条:员工辞职
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到公司办填写《员工离职单》,办理离职手续。
1、本部门手续交接,归还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劳动工具、《员工手册》和其他公物。
2、凡借欠公款者,应予清还。
3、相关在手工作的衔接和移交。其它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考勤制度
以部门为单位,对员工出勤状况进行考核,不得弄虚作假,每月26日上报考勤原始记录。
1、员工务必准时上下班,并应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工作服,以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上、下班都务必打卡,方算全天出勤。不允许代他人打卡,有代打卡行为,一经查实,一次罚款300元。下班提前打卡者,一次罚款10元。
3、上班迟到5分钟至15分钟,罚款10元,15分钟至1小时罚款50元,1小时以上罚款100元;中途出厂一律凭手续出门,未办理手续者按早退处理;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50元,10分钟以上罚款100元;无故旷工按规定处理。
4、员工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旷工五天(含五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企业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5、员工请假程序2天(含)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办备案;2天以上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批准;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1天内由主管副总批准,报公司办备案;1天以上由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得到批准交接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员工请事假,扣除当日工资全额。
7、员工因参加社会活动,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8、员工市内公干或赴外地出差务必到考勤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门证或出差单,经部门负责人证明后,报分管副总批准。
9、各部室、车间明确专人按实考勤、计假,不得弄虚作假。违反一次扣单位负责人200元。
第十二条奖励
为了增强员工的职责感,鼓励员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除通报表扬外,给予专项奖励: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金100-1000元的奖励;
1、被公司、总公司及上级工作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的;
2、敢于阻止和揭发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为公司发展或业务管理规范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的;
4、在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方面作出成效,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的。
(二)多次有以上行为,为公司作出较大贡献的,值得树为楷模,推广学习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实际状况一事一议,给予特殊奖励。
(三)奖励的审批权限
通报表扬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副总批准,报公司办备案;
物质奖励和立功嘉奖,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办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奖励晋级,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办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十三条:处罚
一、过失种类
1、当班睡觉、喝酒、打牌、打游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员工交谈、工作交流应礼貌用语,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罚款300元,造成他人伤害,承担一切职责。
3、无理拒绝理解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育不改者,停岗。停岗期间发放生活费10元/天。
4、在当班时间规定统一着装,未穿工作服罚款10元。
5、公司各类会议,会议期间不得抽烟,违者罚款20元。
6、厂区区域范围(车间现场、办公大楼、厂区主干道、生活区),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和杂物,不得乱涂、乱画、溜狗、不抽游烟(指定抽烟地点除外)。如有上述状况一次,罚款20元。
7、损坏厂区公物及设施,无意损坏按值赔偿;故意损坏按值赔偿并罚款200元。
8、损害公司利益,如出让经营信息,技术资料等,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退回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不低于5000元,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职责。
9、涉及质量、设备、安全事故等违规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处罚执行要求
1、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好员工表率。
2、员工违纪,以部门进行处理,公司办执行。在处理过程中,不得袒护、包庇,做到公平、公正。
3、劳动纪律方面行为规范,由公司办督查;厂区环境卫生、公物等方面由综合管理部督查。
4、公司设立检查员制度,员工应尊重、配合和理解检查员督查。:第十四条:处分的审批权限
1、处罚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生效。
2、辞退和除名由部门负责人提议,公司办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生效。
第十五条:修订、解释
1、公司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对《员工手册》进行修改。
2、《员工手册》由公司办负责解释。
3、员工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六、《员工手册》收到函
致:公司办
兹收到《员工手册》壹份。经认真阅读,本人明白手册详细资料。谨引声明,本人愿意遵守执行。
签名:
日期:
注:请于收到《员工手册》壹周内将此单返还公司办。
公司员工手册【第三篇】
第一章招聘和录用
1、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增加用工时,依据职位说明书等填写《用工申请表》,《用工申请表》须详细填写用工岗位、现有人数、申请人数和素质要求、用工时间等,并提前提前15天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招聘,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招聘,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的素质要求,确定是否从公司内部人事调整;否则须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外部招聘;
招聘流程:初步判定→安排进行面谈或实际操作测试→人力资源部面试→总经理面试→录用
2、公司解雇或辞职员工原则上不再录用。从公司辞职员工6个月以后可重新考虑其入职申请,但需原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评定为业务素质较高、表现优秀的员工,且申请入职岗位与原岗位相同,且经用工部门、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按正常招聘程序处理,特殊情况处理须经总经理批准;
3、为了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和管理,在招聘过程中,各级招聘员工须注意协调公司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员工来源构成,不允许有某省份、地区员工过多、比例失衡的情况,严禁有任人唯亲、搞地方主义和派别的现象发生;
4、所有应聘员工在应聘时须呈交下列证明材料:
(1)填写由公司统一的招聘表格(含个人简历)。
(2)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校)。
3)应聘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工种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校)。
5、应聘员工在应试合格被正式录用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签到手续,超过规定期限的视作自动放弃。
6、司机、保安、会计、出纳、网管员、业务员等入职时须向公司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司机和财务员工入职时须向公司提供广州市区或番禺区户口员工的担保,并需要担保人亲笔签订担保书。
7、员工入职时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与原件相符,并由人力资源部与原件校完后退还给当事人。每位员工均有一份档案存于人力资源部,有关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出勤率、品德行为、
工作动态均有记录,是员工晋升、调资之重要依据。
8、员工在劳动合同签定时,需签订《廉洁操守守则》、《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所签署的档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培训后分配到各用工部门,为保证公平、公正,各部门不能指定要求某人到其部门工作。
10、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转正;对考核未能达标者可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试用期转正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评估成绩审批。
员工手册【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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