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手册附则【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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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手册【第一篇】

第一章招聘和录用

1、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增加用工时,依据职位说明书等填写《用工申请表》,《用工申请表》须详细填写用工岗位、现有人数、申请人数和素质要求、用工时间等,并提前提前15天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招聘,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招聘,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的素质要求,确定是否从公司内部人事调整;否则须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外部招聘;

招聘流程:初步判定→安排进行面谈或实际操作测试→人力资源部面试→总经理面试→录用

2、公司解雇或辞职员工原则上不再录用。从公司辞职员工6个月以后可重新考虑其入职申请,但需原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评定为业务素质较高、表现优秀的员工,且申请入职岗位与原岗位相同,且经用工部门、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按正常招聘程序处理,特殊情况处理须经总经理批准;

3、为了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和管理,在招聘过程中,各级招聘员工须注意协调公司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员工来源构成,不允许有某省份、地区员工过多、比例失衡的情况,严禁有任人唯亲、搞地方主义和派别的现象发生;

4、所有应聘员工在应聘时须呈交下列证明材料:

(1)填写由公司统一的招聘表格(含个人简历)。

(2)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校)。

3)应聘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工种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校)。

5、应聘员工在应试合格被正式录用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签到手续,超过规定期限的视作自动放弃。

6、司机、保安、会计、出纳、网管员、业务员等入职时须向公司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司机和财务员工入职时须向公司提供广州市区或番禺区户口员工的担保,并需要担保人亲笔签订担保书。

7、员工入职时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与原件相符,并由人力资源部与原件校完后退还给当事人。每位员工均有一份档案存于人力资源部,有关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出勤率、品德行为、

工作动态均有记录,是员工晋升、调资之重要依据。

8、员工在劳动合同签定时,需签订《廉洁操守守则》、《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所签署的档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培训后分配到各用工部门,为保证公平、公正,各部门不能指定要求某人到其部门工作。

10、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转正;对考核未能达标者可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试用期转正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评估成绩审批。

优秀员工手册【第二篇】

(一)基本准则

1、公司倡导的企业理念。

2、全体员工的一切工作行为,都须以为准则。

3、做每一件事、说每一句话之前,都应该先考虑一下是否符合我们企业的目标、宗旨和精神。

4、每位公司员工都应该为公司的整体利益而进取和自律。

(二)职责权限

1、员工除本职日常工作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员工未获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任何获取薪金的工作。

3、每位员工的工作必须对上级和下级负责,无下级的员工对手中的产品或服务负责。

4、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三)业务交往

1、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酬金或回扣,否则将构成受贿。

2、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他不道德的手段取得不正当利益。

3、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4、员工的直系亲属从事可能会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业务时,员工应向公司申报,并提出职务上的回避。

5、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和佣金,应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以冲抵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处。

6、员工在公司以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7、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尤其是涉及以下四点的,应谢绝参加:

(1)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2)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3)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4)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8、所有员工都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各种经营管理信息,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及内部资料。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

9、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他未予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

10、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11、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如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

12、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力对违反以上准则的行为向公司各级主管以至董事长投诉。

13、接受投诉的部门和员工,应当为投诉人严格保密,并及时做出处理和答复。

员工手册【第三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手册为增强员工自律意识、规范工作行为而制订。

第二条 每们员工均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

第三条 公司员工应发扬"务实、守信、创效、发展"的精神,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八字方针,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第四条 本手册解释权属公司。

第二章 细则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

2、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打卡制度,严禁迟到或早退。

3、员工因公外出必须得到部门经理的许可,并在留言板上写明去向。

第六条 请病、事假规定:

1、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持医院的病假证明到管理部办理病假手假。

2、员工如需请事假,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及预计缺勤天数,并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到管理部办理请假手续。

3、员工事假连续3天以上(含3天),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事后说明理由,并立即补办手续。

5、请病、事假以半天为基本单位。

6、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并给予行政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七条 加班及调休:

1、加班时间以半天为基本单位。

2、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加班。

3、加班处理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八条 带薪假期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员工应遵守事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心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一同成长发展。

2、心胸坦荡,光明磊落,严以律己,宽厚待人,友爱互助,相互尊重。

2、工作时间严守工作岗位,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聊,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

3、忠诚公司,服从领导,勤奋工作,言行要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4、员工有责任和权力向公司高层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情况汇报。

5、员工工作时间应按公司制度要求衣着整洁,举止大方,言语文明。

6、待客礼貌、热情周到,接听业务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重要电话要及时记录。

7、各种往来公文、信件等签收后,及时登记、保管、传阅,上级来文、来函及其他方面的重要信函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8、办公文明,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不要在办公区域进食或非吸烟区吸烟。

8、上班时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及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

9、员工有以下情况,必须立即向部门经理及管理部报告:

(1)结婚或离异(2)姓名、住处或电话变更(3)身份证换领(4)本人或配偶分娩

第十条 禁止事项

1、欺骗公司和同事的行为。

2、泄露公司机密,歪曲事实,散布流言蜚语,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3、工作懈怠,违反工作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指示,越权行事,独断专行,搞小团体,无事生非,扰乱工作秩序。

4、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接见私人来客,或带私客在公司活动。

5、在工作时间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

6、未经许可,从事其他职业。

7、利用公司设施进行与公司无关的活动,侵占、挪用公司财产。

8、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9、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一条 安全保卫制度。

1、员工应视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已任。

2、办公室严禁吸烟。

3、遇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

4、严禁违反操作规定使用各种仪器、电器。

5、员工下班前应清除废物桶。

6、下班后文件、纸张等易燃物不应放在桌面上,应放入箱、柜内、并将柜门关闭。

7、各办公室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并将窗户紧闭。

8、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对本办公室作最后的安全检查;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对公司用最后的安全检查。

9、公司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十二条 违纪处罚

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违纪者的责任,给予教育、处罚、赔偿、直到辞退,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员工手册【第四篇】

第一节职工招用

第1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2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3条公司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等。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4条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5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7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1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公司如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2.对生产,经营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5条公司连续生产岗位实行综合工作制,销售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岗位实行标准工作制。

第16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17条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18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19条安排职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20条公司以现金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21条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额度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2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3条公司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节劳动纪律

第24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上班时间为:8:30-11:30、13:00-17:00,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报告》;

(7)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公司方与其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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