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范例【推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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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第一篇】
各施工企业:
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中考、高考期间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现就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告如下:
6月1日至6月15日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间建筑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停止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手续。在此期间,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同时,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2日至15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分工,加大对拆迁、建筑、渣土处置、市政等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要求相关建设和施工单位在此期间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产生噪声污染扰民的施工行为。加强检查力度,必要时进行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并将违法单位纳入诚信系统公示,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第二篇】
各施工企业:
2022年中、高考工作即将开始,如何保障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4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噪声监管,特别提到严禁在中、高考期间夜间施工。此外,通知还要求强化监督执法,畅通投诉渠道,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
中高考期间,哪些噪声是防治重点?通知提到,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各类噪声源进行严格管理外,还补充了以下5种严管噪音措施:
措施1,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干扰学生学习,禁止影响学生休息的夜间建筑施工。因建筑工艺等特殊情况需要抢修、抢险的,须报请批准后方能进行。在居住集中地段和学校附近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噪声管理也按此要求执行。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
措施2,严禁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
措施3,禁止在城市市区内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措施4,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措施5,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喇叭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中、高考等特殊期间,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各地要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中、高考期间,要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扩大监管范围,督促企业按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落实防噪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要派出执法人员在考场周围进行巡查,对影响或可能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行为立即予以制止。
如果遇到噪音怎么投诉?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信访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随时接待受理、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意见。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第三篇】
市民朋友们:
6月7日至10日,全市17224名高考学子将步入高考考场。为给莘莘学子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高考有序进行,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错峰上班,绿色出行。高考期间,考点周边区域通行压力较大,倡议市区和区县主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6月7日上午推迟到9:30上班。建议广大市民早高峰期间错时出行,尽量不开车,多采用步行、骑车或乘坐公交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减轻考点周边交通压力,为高考考生顺利赴考创造条件。
二、主动礼让,文明出行。主动让行送考车辆。遇考点周边道路临时限行,一定按提示行驶。如遇考生出行困难,请力所能及提供帮助。请不要在考点周边聚集,不围堵考点周边道路,文明送考,共同维护考点周边秩序。
三、降噪禁鸣,静音出行。高考期间,考点周边道路严禁鸣笛,各类宣传车辆应禁用音源设备从事流动宣传活动。不要从事有噪音的活动,保持考点周边环境安静有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为日照学子打造一个文明、有序、和谐、安宁的考试环境,为考生护航,让考生圆梦!真诚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日照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xx年6月6日。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第四篇】
中高考临近,我市发布《关于加强2022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以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为中高考期间全市考生创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根据《通告》,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6日),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音乐茶座、露天舞厅、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娱乐活动。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应当严格执行市区“禁鸣”的`有关规定。禁止在市区范围内占道搭台演出。严格执行《亳州市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市区内任何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8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4日至6月16日),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商砼车、砂石车等)运输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通告》规定。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督查,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
中高考期间,我市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文化旅游、教育七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管,确保为广大考生创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第五篇】
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x年全国普通高考即将开始,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7日到8日为高考时间,从6月6日上午8点到6月8日下午18点各考点、住宿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包括装修施工),全部停工。(考点:x中学老校区、新校区,二中、三中;师生住宿点:新宾馆、锦惠大厦、瑞雪宾馆及四个考点住宿部)。
二、为了从严控制施工噪音,从下文之日起至6月5日,市区各建筑工地晚上18点以后停止施工,严禁夜间施工作业,以便考生考前安心复习和休息。
三、停工期间监理单位应签证同意工期延期,作为竣工备案核查资料。
四、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作好高考期间的施工安排,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此事,本局将即时派巡查组到各相关工地巡查,发现未按要求落实或有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罚。
x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x年6月1日。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第六篇】
各位市民:
2022年高考、学考和中考“三考”即将临近,为给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三考”期间严格控制我市环境噪声污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2日至14日学考期间、6月18日至20日中考期间,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5时)和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二、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2日至14日学考期间、6月18日至20日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的规定。
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运行(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三、市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特此通告。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第七篇】
市民朋友们:
十年寒窗不觉苦,终到蟾宫折桂时。6月7日—10日,20xx年高考将如期来临,这是孩子们人生的重要时刻,牵动着千万人的心。为了给莘莘学子提供一个安静的应考的.环境,菏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绿色出行——高考期间,倡导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尽量不开车,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等方式出行。尤其是高考期间前往考点附近上班、办事的,请尽量不要驾车前往。
错峰出行——高考期间适逢工作日,考点周边区域通行压力较大,建议广大市民早高峰期间尽量选择错时出行,缓解城区整体交通压力。倡导广大企业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错峰上下班。
静音出行——高考期间,倡导考点周边车辆降噪禁鸣,各类宣传车辆应禁用音源设备从事流动宣传活动、产生噪音。请家长文明陪考、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不围堵考点周边道路,不大声喧哗。
文明出行——接送考生的私家车、出租车等车辆应服从交警现场指挥,做到即停即走。如遇送考车辆,主动让考生车辆优先通行。准许送考车辆临时停车区域请不要乱停乱放、堵塞交通,以免影响考点周边交通秩序。
真诚希望广大市民共同努力,为考生营造一个安全、温馨、文明的学习、考试和生活环境,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为考生“护航”、为考生“助力”。让考生安全出行、顺利应考、正常发挥,成就他们的梦想,也成就我们每个家庭的希望。
菏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xx年6月6日。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第八篇】
2022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现将我县中、高考期间禁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考时间:6月7日9:00—6月9日17:00。
中考时间:6月13日9:00—6月15日17:00。
县城区域、各相关乡(镇)中考考点区域。
禁噪时间: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15日。
禁噪要求:
(一)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边界的建筑施工噪声,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干扰附近学校学生学习、休息。
(二)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程建设,调整施工作业方案和混凝土浇筑时间,禁噪期间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三)禁止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禁噪期间每日22时以后停止产生噪声的建设和营业活动。
(四)严格控制城区内机动车喇叭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五)禁止在学校附近、居民集中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方式发出高噪声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六)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七)使用音响器材、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八)禁止在学校附近、居民集中区燃放烟花爆竹。
(九)拒绝或妨碍执法监管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会东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巡查监督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第九篇】
5月23日,为给全市考生提供安静的备考及考试环境,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交通管理局、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公告》,从2022年6月1日至6月14日执行。
《公告》要求,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干扰学生学习休息,禁止夜间建筑施工产生噪声。禁止在每日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工程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在居民集中的地区和学校附近的工、矿企事业单位若产生噪声也按此要求执行。
考试期间(高考6月7日、8日,中考6月13日、14日)全天禁止全市考点周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混凝土浇筑和电锯、切割机等易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禁止餐饮业及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6月6日~8日、6月12日~14日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防止露天娱乐场所、室内娱乐、集市及室内外装修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公告》指出,接受考生集中住宿的宾馆,其娱乐场所在考试期间停止营业。禁止在城市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救援车除外)。
高考、中考期间,各区(市)县要在考点周围发布通告,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产生噪声干扰考试。违者坚决取缔并依法严处。
市民在高考、中考期间,若发现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可拨打以下投诉电话:
因道路交通产生的噪声污染请拨打xx;其余情况请拨打xx。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第十篇】
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x年全国普通高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中考即将进行,为做好考场周边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管理工作,确保x年高考(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24日至26日)我区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避免工地施工影响考试,各工地应全面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在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6月6-9日)和中考(6月24-26日)期间,全区所有工地应停止打桩,中午和晚上停止施工,禁止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特别是考场及住宅小区周边相关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提前调整施工计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施工。
2、考试期间,请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x年普通高考、中考、
xx区住房和建设局。
x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