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间工作通知(汇总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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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确保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强化安全保障,维护考生权益,提供必要服务,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1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确保20xx年高考安全、平稳、顺利举行,现就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考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千万学子前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出台了“四个严”措施,要求严格安全保密措施,严厉打击考试舞弊,严明考场管理秩序,严肃开展诚信教育;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平安高考”。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维护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秩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高中阶段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善保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高考期间各高等学校要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各高校及学校各院(系)都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学生去向及网络舆情,确保信息畅通。各高校和高中学校发现可疑替考者应立即上报我厅,联系电话:0531—81676771(学生处),81916516(基教处)。

各高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涉考违法处罚条款,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法律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教育局要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高中阶段学校。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位学生,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20xx年6月2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2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确保高考安全、平稳、顺利举行,现就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高考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千万学子前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20,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出台了“四个严”措施,要求严格安全保密措施,严厉打击考试舞弊,严明考场管理秩序,严肃开展诚信教育;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平安高考”。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维护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秩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高中阶段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善保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二、严格程序,加强在校生管理。

高考期间各高等学校要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各高校及学校各院(系)都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学生去向及网络舆情,确保信息畅通。各高校和高中学校发现可疑替考者应立即上报我厅,联系电话:0531—81676771(学生处),81916516(基教处)。

三、强化宣传,开展诚信、法制教育。

各高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涉考违法处罚条款,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法律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明确职责,严肃责任追究。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教育局要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高中阶段学校。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位学生,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3

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我局决定xx年9月13日至15日在县职教中心和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分别举办全县电工及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原持有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但已到期或将到有效期,需参加复审或换证的人员。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需从事或已从事电工、电焊工作业,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

(三)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9月13日至9月15日。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9月15日。

(二)培训地点: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

三、培训费用及其他事项。

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新培训35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

四、有关要求。

(二)参加电工及电焊工培训培训人员须在9月13日上午8时30分到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现场报名。

(三)参加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于9月15日上午8点半到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报名培训。

(三)报名时请携带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老证件及两张1寸照片(照片要求不能用红底或穿红衣服)。

联系人: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4

嘘,别吵,请给考生一个安静的环境。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又要来临,考生们正专心备考,“蓝色护考队”已经上路!为确保广大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全市统一部署,按照《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5月23日-6月27日,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全面打响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整治行动。

考生在专心奋战备考,如何全力以赴开展禁噪控噪工作?这同样也是城管执法部门必须答好的“考卷”。昨日,市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城管执法部门2022年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为策应今年高考、中考期间禁噪控噪工作,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已着手部署、开展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整治工作。”市执法局一级调研员、二大队大队长傅文顺告诉记者,此次整治时间从2022年5月23日起,至6月27日结束,为期一个多月。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5

各学院:

一、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20xx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三、周四)举行。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严防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实原因,报学院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代人参加高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组织作弊、替别人考试或指使他人替考都将面临开除学籍、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讲清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学院在高考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在校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20xx年5月26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6

尊敬的高一高二学生家长:

您好!

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如期而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我校高一高二教师须参与高考监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高考期间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6月7日-8日是全国统一高考的时间,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高一高二学生6月5日11:30离校,6月9日下午返校上晚自习。

夏季学业水平考试及期末考试在即,请家长做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督导,重点督促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任务,阅读健康书籍,指导学生在家规律作息,严控手机使用时间。同时加强营养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学生和家长要加强个人防护。少聚集、少流动。外出时要注意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前往疫区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疫区管控区域。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接种疫苗。

学校严格执行《崇信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办法》,严令禁止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请家长积极配合,返校时不得让孩子将手机带入校园。学校严格执行《崇信一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请家长教育引导孩子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返校时不允许佩戴任何饰物,发型要符合学校规定。

1.防溺水安全。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不擅自下水施救。

2.交通安全。

严格要求子女要外出游玩时,事先征得家长的同意。提醒孩子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要搭乘无牌无证车辆,不骑摩托车、电动车。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

3.饮食卫生安全。

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三无”食品或已过期变质的食品,不偏食,不暴饮暴食,少吃或不吃垃圾食品;保护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不乱丢垃圾。

4.心理健康安全。

请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多交流沟通,发现异常情况影响到孩子的情绪时,一定要及时和班主任老师沟通,情况较严重者要及时看心理医生,及早调适以免情况加重产生不良后果。

5.防网络诈骗。

我校针对当前犯罪分子借助网络贷款等行骗招数,对学生进行了防电诈教育,杜绝学生落入网络诈骗的`圈套。请家长提醒孩子不轻信来路不明的电话或中奖短信、不透露自己、家人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密码,提高学生的安全防骗意识。

6.其他安全方面。

引导孩子安全上网、文明上网,不拍摄、传发违规不雅视频,不进营业性网吧、游戏厅、歌舞厅、酒吧等不良娱乐场所。不吸烟,不喝酒,不接触毒品。

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同时祝您的孩子度过一个温馨、平安的假期!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7

各位市民:

2022年高考即将来临,为了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县城区范围内的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现通告如下:

2022年6月1日至6月8日。

(一)所有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保证厂界噪声符合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影响周围学生学习和休息。如不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排放标准,必须停止生产。

(二)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及中午12:00至下午14:30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产生各类噪声污染。

(三)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

(四)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五)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露天(文体广场、休闲广场等)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七)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八)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九)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十)考试时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凡在都安高中、都安瑶中、都安二高3个考点1000米范围内,必须禁止噪声污染,特别禁止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机动车辆鸣喇叭(交通管制)、燃放烟花爆竹。

6月1日至6月8日,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市政、文广体旅、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8

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中考即将进行,为做好考场周边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管理工作,确保2022年高考(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24日至26日)我区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避免工地施工影响考试,各工地应全面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在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6月6-9日)和中考(6月24-26日)期间,全区所有工地应停止打桩,中午和晚上停止施工,禁止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特别是考场及住宅小区周边相关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提前调整施工计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施工。

2、考试期间,请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9

机关各处(室):

进入夏季,天气炎热,诱发火灾因素增多,是电器火灾的多发期。近日,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办公室下班后,照明灯、空调和电脑有忘关的现象,为切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做好节能、节电的工作,根据厅领导的指示要求,各处室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机关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处室要加强对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器和室内线路的自检自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等不安全因素以及电木胶味,请及时跟厅办公室联系,尽早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2、做好节约、节能用电,在使用空调的房间请一定关闭门窗,做到开门窗不开空调,开空调不开门窗;按要求室内空调温度设定不能低于26℃,房间无人时必须关闭空调。

3、严禁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转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对用电设施私自改造。下班时要关闭电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用电设备,以防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引发火灾。

4、厅机关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若有违反将对相关处室和人员进行通报。

20xx年6月23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10

市民朋友们:

6月7日至10日,全市17224名高考学子将步入高考考场。为给莘莘学子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高考有序进行,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错峰上班,绿色出行。高考期间,考点周边区域通行压力较大,倡议市区和区县主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6月7日上午推迟到9:30上班。建议广大市民早高峰期间错时出行,尽量不开车,多采用步行、骑车或乘坐公交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减轻考点周边交通压力,为高考考生顺利赴考创造条件。

二、主动礼让,文明出行。主动让行送考车辆。遇考点周边道路临时限行,一定按提示行驶。如遇考生出行困难,请力所能及提供帮助。请不要在考点周边聚集,不围堵考点周边道路,文明送考,共同维护考点周边秩序。

三、降噪禁鸣,静音出行。高考期间,考点周边道路严禁鸣笛,各类宣传车辆应禁用音源设备从事流动宣传活动。不要从事有噪音的活动,保持考点周边环境安静有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为日照学子打造一个文明、有序、和谐、安宁的考试环境,为考生护航,让考生圆梦!真诚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日照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xx年6月6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11

xx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x年全国普通高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中考即将进行,为做好考场周边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管理工作,确保x年高考(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24日至26日)我区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避免工地施工影响考试,各工地应全面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在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6月6-9日)和中考(6月24-26日)期间,全区所有工地应停止打桩,中午和晚上停止施工,禁止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特别是考场及住宅小区周边相关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提前调整施工计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施工。

2、考试期间,请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xx区住房和建设局。

x年6月1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12

5月23日,为给全市考生提供安静的备考及考试环境,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交通管理局、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公告》,从2022年6月1日至6月14日执行。

《公告》要求,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干扰学生学习休息,禁止夜间建筑施工产生噪声。禁止在每日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工程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在居民集中的地区和学校附近的工、矿企事业单位若产生噪声也按此要求执行。

考试期间(高考6月7日、8日,中考6月13日、14日)全天禁止全市考点周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混凝土浇筑和电锯、切割机等易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禁止餐饮业及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6月6日~8日、6月12日~14日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防止露天娱乐场所、室内娱乐、集市及室内外装修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公告》指出,接受考生集中住宿的宾馆,其娱乐场所在考试期间停止营业。禁止在城市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救援车除外)。

高考、中考期间,各区(市)县要在考点周围发布通告,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产生噪声干扰考试。违者坚决取缔并依法严处。

市民在高考、中考期间,若发现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可拨打以下投诉电话:

因道路交通产生的噪声污染请拨打xx;其余情况请拨打xx。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13

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x年全国普通高考即将开始,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7日到8日为高考时间,从6月6日上午8点到6月8日下午18点各考点、住宿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包括装修施工),全部停工。(考点:x中学老校区、新校区,二中、三中;师生住宿点:新宾馆、锦惠大厦、瑞雪宾馆及四个考点住宿部)。

二、为了从严控制施工噪音,从下文之日起至6月5日,市区各建筑工地晚上18点以后停止施工,严禁夜间施工作业,以便考生考前安心复习和休息。

三、停工期间监理单位应签证同意工期延期,作为竣工备案核查资料。

四、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作好高考期间的施工安排,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此事,本局将即时派巡查组到各相关工地巡查,发现未按要求落实或有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罚。

xxx

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14

各区住房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前海管理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xx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做好x年高考和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确保x年高考(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24日至26日)我市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全面加强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在高考和中考期间,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提前调整施工计划,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噪声许可制度。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暂停办理申请高考和中考期间的《建设工程噪声作业施工意见书》。

三、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机构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督,及时制止影响考试环境的施工噪声作业。

特此通知。

xx市住房和建设局

x年5月22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15

各学院:

为做好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坚决杜绝高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参与替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申如下:

加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高等教育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临近高考期间(6月2日——8日),在校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确需离校外出的,所在学院要核实原因,严格审批手续(需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同时要准确掌握请假学生高考考试时间段的去向。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在校学生逐一清点,确保学生在校。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对于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者要立即调查情况,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发现疑似替考者必须立即上报。

6月2日——6日,各学院须将学生请假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6月7日、8日8:30、17:30,各学院须将学生考勤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ldu1241@。

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危害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学院须在6月9日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学生工作处。

206月1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16

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x年全国普通高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中考即将进行,为做好考场周边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管理工作,确保x年高考(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24日至26日)我区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避免工地施工影响考试,各工地应全面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在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6月6-9日)和中考(6月24-26日)期间,全区所有工地应停止打桩,中午和晚上停止施工,禁止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特别是考场及住宅小区周边相关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提前调整施工计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施工。

2、考试期间,请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x年普通高考、中考、

xx区住房和建设局。

x年6月1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17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夏季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要着重开展地震、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知识教育,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暴力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手足口病等疾病预防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夏季安全教育工作。

二、切实加强日常活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学生日常活动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学生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管理,教育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呼叫成年人开展救助,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大损失。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

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教育部门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运营秩序。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合格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同时,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勘察力度,发现不良地质的路段要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加防范,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四、切实加强校舍的维护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夏季汛期前对校舍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排查。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设施,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用,尽快拆除。属于b、c级的危房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坚决杜绝因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今年夏季汛期特点和天气变化,及时修订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做好防御灾害性天气和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遇到高危天气和突发灾害时,要果断处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师生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切实做好防雷电灾害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公寓楼等建筑物的避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及时装备避雷设施,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七、切实做好防性侵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安全教育课、班会等机会,组织开展“防性侵”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根据夏季汛期事故多发、危害性大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对事故易发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x市教育局。

x年5月11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18

各学院:

为做好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坚决杜绝高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参与替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申如下:

加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高等教育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临近高考期间(6月2日——8日),在校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确需离校外出的,所在学院要核实原因,严格审批手续(需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同时要准确掌握请假学生高考考试时间段的去向。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在校学生逐一清点,确保学生在校。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对于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者要立即调查情况,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发现疑似替考者必须立即上报。

6月2日——6日,各学院须将学生请假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6月7日、8日8:30、17:30,各学院须将学生考勤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

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危害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学院须在6月9日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xx年6月1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19

xxxx镇各施工企业:

在高考期间(6月7日—6月9日),为了不影响考试环境,根据xxxx州招生委员会《关于召开高考联席会议的通知》北招委字[xxxx]04号会议要求,学校及居民楼附近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噪音大,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和休息,要求24小时停工,建筑施工噪声应控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要求。

另外,因施工造成的电力设备损坏,导致停电影响高考的'要追究其责任。望各施工企业引起高度重视。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20

市民朋友们:

十年寒窗不觉苦,终到蟾宫折桂时。6月7日—10日,20xx年高考将如期来临,这是孩子们人生的重要时刻,牵动着千万人的心。为了给莘莘学子提供一个安静的应考的.环境,菏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绿色出行——高考期间,倡导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尽量不开车,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等方式出行。尤其是高考期间前往考点附近上班、办事的,请尽量不要驾车前往。

错峰出行——高考期间适逢工作日,考点周边区域通行压力较大,建议广大市民早高峰期间尽量选择错时出行,缓解城区整体交通压力。倡导广大企业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错峰上下班。

静音出行——高考期间,倡导考点周边车辆降噪禁鸣,各类宣传车辆应禁用音源设备从事流动宣传活动、产生噪音。请家长文明陪考、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不围堵考点周边道路,不大声喧哗。

文明出行——接送考生的私家车、出租车等车辆应服从交警现场指挥,做到即停即走。如遇送考车辆,主动让考生车辆优先通行。准许送考车辆临时停车区域请不要乱停乱放、堵塞交通,以免影响考点周边交通秩序。

真诚希望广大市民共同努力,为考生营造一个安全、温馨、文明的学习、考试和生活环境,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为考生“护航”、为考生“助力”。让考生安全出行、顺利应考、正常发挥,成就他们的梦想,也成就我们每个家庭的希望。

菏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xx年6月6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21

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依据《银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在高、中考期间和考前十五日内,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楼周围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要求,现将银川市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及考前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的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高考考前(5月23日至6月6日)和中考考前(6月13日至6月27日)的夜间时段22:00—次日凌晨6:00,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楼周围从事产生噪声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高考(6月7日至6月8日)和中考(6月28日至6月30日)期间,禁止在学校(考场)、居民住宅楼周围从事产生噪声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三、生态环境部门在此期间将对学校、居民住宅楼等周围建筑施工工地暂停夜间施工审批。

四、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检查各施工工地,发现违法施工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从重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

特此通告。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3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22

20xx年全国高考将于6月7日、8日进行。为确保高考期间各考点考生通行安全、顺畅,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驶入安康中心城区的所有车辆,无论遇到何种情形,一律禁止鸣笛。

二、6月7日、8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期间,安康中学、汉滨高中、汉滨高中西校区(原兴安职中)、安康市初中(原解放路中学)、江北高中等考点门前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所有车辆通行,请过往车辆绕道通行。

三、6月7日8时至8日18时,金州路实行双向通行;6月8日18时30分开始,金州路恢复单向通行。

四、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凡违反本通告或拒绝、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 篇23

各施工企业:

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中考、高考期间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现就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告如下:

6月1日至6月15日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间建筑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停止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手续。在此期间,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同时,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2日至15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分工,加大对拆迁、建筑、渣土处置、市政等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要求相关建设和施工单位在此期间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产生噪声污染扰民的施工行为。加强检查力度,必要时进行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并将违法单位纳入诚信系统公示,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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