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涡阳县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明确救助对象、标准和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涡阳县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涡阳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2021年01月15日
为安排好2020-2021年度我县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我县2020年发生过两次洪涝灾害,据统计第一次洪涝灾害造成全县受灾人口4345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公顷,成灾面积公顷,绝收面积公顷,其中包含涡北街道牛庙行政村邹凤荣、邹配修等10户/30间农房一般损坏,全县统计直接经济损失万元;第二次洪涝灾害造成全县受灾人口9419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公顷,成灾面积公顷,绝收面积公顷,全县统计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二、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8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71号)精神,结合我县2020年各镇(街道)报灾数据及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需救助人数等因素,经与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扶贫局会商,此次共发放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46万元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1037万元,合计1083万元(计划分配表附后)。
三、工作内容
1、核准救助对象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精准确定救助补助对象,在自然村政务公开栏、村民组和人员集聚地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人。
各镇、街道要制定本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方案,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按因灾农作物受灾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七类特殊困难群体(整户为80周岁以上老人、整户为16周岁以下儿童、仅有65周岁以上老人和16周岁以下儿童、一、二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员、需要长期照料的重病或重残人员、2名及以上三、四级残疾人员、分散供养的失能五保人员)和脱贫监测户,同时兼顾已录入国办系统的边缘易致贫户和受灾的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2、科学制定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2020年冬春救助标准为:
(1)对因灾农作物受灾、成灾导致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每户300-600元;
(2)对因灾农作物绝收导致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每户600-1000元;
(3)因灾导致房屋一般损毁修缮每户2000元。
3、时间要求
各镇(街道)应急办于1月23日前将"需政府生活救助资金人口花名册"(包括电子版)、公示照片上报到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减灾股(邮箱gyxjzw@),经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于1月26日前将发放名单提供给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应急部门提供的发放名单,统一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在1月29日前将打卡发放到户。
4、部门职责
(1)各镇、街道政府会同扶贫工作站、民政办、农综站、财政所按照资金分配金额,确定发放对象,统筹做好"需政府生活救助资金人口花名册"上报工作。;
(2)各镇(街道)应急办负责牵头组织本镇(街道)的冬春救助工作;
(3)扶贫工作站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七类特殊困难群体统计工作;
(4)民政办负责因灾致伤致残统计和受灾的民政救助对象统计工作;
(5)农综站负责因灾农作物受灾减产绝收统计工作;
(6)财政所负责资金保障和一卡通信息核对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要立足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有方案、有标准、有程序、有台账"的要求,周密部署安排,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细化方案,完善具体救助措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精准地送达千家万户,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冬春救助资金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各镇、街道要严格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健全救助工作流程,严格财经纪律,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应急办要会同财政、纪检等部门全程开展专项督查检查,要组织实施好冬春救助全过程的公开公示,资金发放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账款相符,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分配,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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