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加强县域扫黑除恶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线索排查,推动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稳定与安全。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黒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维护基层政权安全,保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确保社会治安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本着"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严打方针,健全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扫黑除恶斗争新常态,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和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压缩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加强扫黑除恶的严肃性、紧迫性。制定2023年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增强全民扫黑意识,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坚持打防并举、务实基础,全面强化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斗争措施。
二、工作目标
(一)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建立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宣传工作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系统化。
(二)努力开展单位(部门)负责人、扫黑工作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重要岗位从业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工作,提高扫黑除恶意识,提升到黑除恶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工作制度。各单位要建立科学机制,聚焦易受黑恶势力干扰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领域。重点打击所辖领域内煽动闹事、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的涉黑涉恶势力。
(二)落实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建立起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把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局与下属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状。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
(三)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舆论引导、维护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工作日程;要明确扫黑除恶宣传专人负责,负责此项工作的筹划和实施,分管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挂帅,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找准切入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计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要在本行业领域有效宣传和推广扫黑除恶工作,及时关注上级关于有关资讯和工作情况。
(五)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研究制定各单位各部门推进宣教计划,自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或随机的形式,结合各级各类工作会议、职工日常安全教育以及各单位各部门学习等时机,大力开展全员防范教育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黑恶势力相关业务知识,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学习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交流座谈等形式,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尤其是执法一线人员要带头学习掌握,做到认真学法、正确用法、主动普法,切实增强《反有组织犯罪法》适用能力。
(七)切实加强反恐宣传工作的检查监督。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对扫黑除恶行动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实效性。及时收集扫黑除恶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信息资料,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八)加强宣传教育。结合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局系统常态化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一步提高城管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深刻领会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局意识。
(九)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乱象治理。我局将会同住建、公安、市监等部门加强配合协作,高效联动,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乱象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加大对城市管理领域方面乱象的治理力度,保持对城市管理领域乱象整治打击的高压态势。对涉及欺行霸市、侵占国有资产、占道经营、燃气运营、"两违建筑"、市容环境、户外广告管理、垃圾处置、渣土运输及散装货物未覆盖等重点领域问题,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的严峻性,抓住关键问题,认真梳理,重点排查,依法打击。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障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市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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