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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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第一篇】

根据上级法院和各级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要求,我院严格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1、强化领导,科学部署。制定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明确扫黑除恶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确保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向精准、推进有序、成效显著。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邹应斌同志为组长,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审判庭庭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开展各项具体工作。院党组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针对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趋势深入分析研究、科学安排部署。

2、落实制度,保障沟通。为保障信息畅通,从在审案件和信息线索两个方面做好汇报工作:一是建立扫黑除恶案件台帐,每周向市中院汇报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案件的审理进展;二是按照区委政法委的要求,坚持每月报送扫黑除恶线索,实行有事报线索,无事报平安,重大线索即时报,一事一报;三是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向区纪监委报告。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种信息传递畅通,与上级法院、本区其他机关紧密联系,形成有机整体,发挥出更大的合力。

3、增强力量,严守标准。成立由办案骨干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案件审判团队,将一名员额法官调入刑事审判庭充实办案力量,在有必要的情况下由审监庭和行政庭承办部分刑事案件,确保刑事审判庭办案骨干集中精力办好涉黑涉恶案件。同时,组织干警加强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和最高院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把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

4、提前介入,会商协商。在公安机关侦查涉黑涉恶案件期间,派遣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对涉黑涉恶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打财断血”等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同时建立“大三长”“小三长”等会商协商机制,召开涉黑涉恶案件联席会,与公安、检察等部门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并就涉黑涉恶案件的数据填报、提前介入、个别案件的证据收集及认定进行沟通;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都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程序和实体的规定,为最终依法公正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打下坚实的基础。

5、主动作为,打财断血。指导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全面深入查找黑恶案件涉及的“黑财”,同时在检察机关将涉黑涉恶案件移送至我院后,我院积极对黑恶案件被告人的“黑财”进行调查,并就发现的“黑财”向我院执行局提出执行申请,由我院执行局对涉黑涉恶案件的“黑财”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为全面、深入、彻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6、公开开庭,加强示范。4月29日,我院组成七人合议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某、魏某某、肖某、刘某某和邱某某强迫交易一案,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一审开庭审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案件,本次庭审邀请了**区、**开发区公安局100余名警察旁听庭审,以公开示范庭方式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意识,以庭审标准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工作。

7、大力宣传,扩大效果。召开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和党组扩大会议,向全院干警传达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院领导还分别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的谈话,向分管部门负责人传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部署,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干警在审判执行中注意发现并及时报送涉黑涉恶线索。同时,我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网站、电子屏幕等,向公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特别介绍了目标任务和十八项重点内容,让我区群众能够很好的了解此次专项斗争打击目标和内容,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系到每个人,使辖区群众了解、支持我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件定性有争议。上级法院要求将所有黑恶势力犯罪都办成铁案,但公检法对一些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认识不一致、标准不统一,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是信息通报不及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个别涉黑涉恶案件的立案和审查起诉阶段未及时将案件信息通报法院,导致法院不能及时提前介入案件,无法对案件的定性、证据收据、黑财查封等工作提供法律指导。

三是案件办理有瑕疵。公安机关在对一些涉黑涉恶案件的侦查没有做到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个别涉恶犯罪案件起诉书过于简单,部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卷宗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影响了案件的审理。

四是“打财断血”不彻底。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未全面、深入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人员的“黑财”,未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致使法院在审判执行阶段对涉黑涉恶案件适用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罚金刑存在一定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案件审理进展,向区委政法委报送涉黑涉恶线索,向区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同时,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充分发挥与公安、检察、纪监委等机关建立的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作用,在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加强沟通协作。

二是做好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黑涉恶案件期间,派遣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证据收集、“黑财”查封等工作提供法律指导,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在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各阶段始终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三是妥善审理案件。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严格查明犯罪事实,严格认定犯罪证据,严格适用法律程序,确保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是落实宽严相济。对于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及“保护伞”,根据所犯具体罪行的严重程度,依法从严惩处,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并严格把握非监禁刑的适用条件。依法适用财产刑,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降低再犯的可能性。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审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

五是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电视台、报刊等各类媒体,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涉黑涉恶案件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好了解、支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六是参与社会治理。与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街道、社区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社会治理工作,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司法建议,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判处非监禁刑罪犯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扶、社区矫正工作,促使这些人改邪归正,弃恶从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有效减少黑恶势力的“后备军”。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认真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反响,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营造氛围、引领舆论,聚集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如实报道、正确引导,引导全民参与、全行业参与、全社会参与,提高公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真正使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三、宣传内容

1、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2、中央及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3、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上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上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

4、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部署、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5、宣传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6、 上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范围;

7、 宣传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情况,选取典型案列,制作以案释法专题片集中播放;

8、宣传各级各部门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及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四、宣传方式

各村委、各乡直部门、各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要围绕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局,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二)推广社会宣传。适时借力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对有社会影响力的传媒,大力宣传党中央、省、市、县以及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全力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格局。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在乡镇主干街道、十字路口、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集中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打击重点及典型案例;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合理利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与群众接触密切、交流频繁的平台,向广大群众传递相关资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三)开展区域宣传。各村委要在本辖区内尤其是在农村人口集中地区,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绘制墙体宣传画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

(四)推进行业宣传。各行各业、各类领域及社会群体要利用各种会议、板报、微信、微博、QQ群、彩页、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突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专人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扫黑除恶范文【第三篇】

同志们:

这次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是厅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迅速掀起扫黑除恶工作的新高潮,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刚,万斌同志总结了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任务,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2017年11月,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作出重要批示,发出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动员令。今年以来,又先后6次对扫黑除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1月,中央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专项斗争进行深入动员部署,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启动。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省委常委会议、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全省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紧锣密鼓地推进专项斗争全面展开。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讲政治、顾大局、明大势,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第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优化全省交通营商环境建设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区域之间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营商环境的竞争。今年,我省以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为目标,深入开展了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交通运输领域项目集中、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一些社会黑恶势力和不法商人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不择手段,非法营运、强揽工程、暴力抗法、垄断市场等现象反复发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蚀了行业发展基础,损害了交通营商环境。因此,我们必须抓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个契机,针对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打早打小、有恶必除、除恶必尽,坚决打掉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着力解决交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在全行业形成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解决交通运输行业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全系统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交通运输发展过程中伴生的问题仍然很多,有的甚至屡禁不止。比如,工程建设领域暴力垄断材料市场的问题,路政执法领域冲关闯卡、保道护车的问题,道路运输领域“黑车”泛滥、收取保护费的问题等等。这些现象又往往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和隐蔽性。如何有效解决好这些问题,仅仅靠交通部门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我们只有善于借势借力,把整治交通领域乱象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与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同协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行业突出问题,巩固好、维护好全省交通运输发展成果。

总之,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紧密结合行业实际,确保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扎实成效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省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而且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各地区、各单位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行业特点和规律,坚持问题导向,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一是广泛发动,精准摸排线索、固定证据。群众既是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更是黑恶行为的知情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如何、效果怎么样,与群众能否积极提供线索、主动举报问题、全力支持配合密不可分。要进一步畅通交通诉求渠道,既要利用12328服务热线、政务微博、民心网等现有渠道,也要采取设置举报热线、张贴公告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了解问题、搜集线索、掌握证据的渠道,确保群众举报和投诉畅通无阻。要进一步深挖细查线索,从近年来群众诉求、信访积案、职务犯罪、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各个方面入手,深入挖掘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坚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全面梳理分析所辖地区、领域的涉黑涉恶涉乱基本情况、表现形式和违法证据,边核查、边取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线索实。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交通运输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没有线索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大家一定要认识到专项斗争绝不是一般性的工作,必须积极克服“不真打、不愿打、不敢打”的消极思想和为难情绪,从坐着“等线索”变为主动出击“找线索”,着力解决好线索数量少、“含金量”低等问题。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关键部位扫黑除恶。交通运输点多线长面广,行业开放程度高、准入门槛低,经营主体相对复杂,极容易产生“黑恶乱”问题,必须瞄准目标、深度打击。在工程建设领域,要针对以暴力手段垄断砂石料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问题,开展深入细致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恶意阻止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威胁、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等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在道路运输领域,要以客运线路、出租汽车、物流运输等行业为重点,特别是对客运站、火车站、商业区等周边场所的“黑车”非法营运问题,以及非法串联罢运、恶意破坏营运秩序等行为,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在路政执法领域,要加大超限运输打击力度,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有针对性地打击冲关闯卡、暴力抗法、公开立牌,以及超限运输猖獗的车队和保道护车的骨干分子。同时,对其他领域的黑恶势力,也要进行精准打击、依法打击、有效打击。

三是深挖彻查,彻底铲除背后的腐败问题。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难以清除、长期存在,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相伴共生。各地区、各单位要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有黑必打、有恶必除。具体要抓好“三个到底”:就是对黑恶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要同步展开调查,对其背后的腐败问题要绝不手软、一挖到底;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不管涉及哪个领域、哪个层面,都要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其逃避惩处等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一追到底。同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渎职行为、对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活动,要坚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四是综合治理,有效解决行业发展乱象。扫黑除恶要坚持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全面落实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各项措施。要完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日常管控等制度,堵塞管理机制上的漏洞。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以专项斗争为载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不敢为、不愿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等问题,促进行业作风建设持续向好。要推进行业普法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辽宁精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黑恶势力无处可藏。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既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模范作用,又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筑牢基层行业治理的根基。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重视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推动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二要强化工作联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对交通运输行业涉黑涉恶情况做好排查,积极发动,收集线索,熟悉和掌握具体情况;又要与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勤沟通、多联系,打好主动仗、整体仗,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体联动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省厅将组成专项斗争督导组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全面督查,各地交通部门也要成立专项督导组,对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督查。对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线索排查不到位、有关情况上报不及时、日常监管不到位的,要严格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决不姑息。

扫黑除恶范文【第四篇】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伊始,我镇紧紧结合治安形势,科学统筹部署,采取多种措施,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夯实组织领导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对全镇的工作进行细化安排部署。同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刘国锋为组长,分管领导张诏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案》等,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结合“法律七进”活动、“七五普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开展,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依托群众会、院户会、农民夜校等载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同时利用横幅、公示栏、宣传资料、展板、LED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镇共悬挂横幅24条,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6处,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张,制作展板2张,努力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着力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深入走访摸排,精准报送线索

进一步加大对线索信息的收集研判,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提供身边的线索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同时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对今年来的苗头性案件进行梳理串并,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将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摸排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第五篇】

根据xxx市客管处转发交通运输局《xxx市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xxx市交通运输领域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通知文件精神,营造出租客运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总体要求,就我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会议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3月初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专项工作研讨会,对公司所属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乱象行为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经理xxx为组长;党支部书记xxx为副组长;各科室车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治乱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人员。截止12月我公司组织管理人员召开扫黑除恶治乱行动专项行动会议3次,全体从业人员动员会4次,对“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我公司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在安全例会上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会议要求以及实施方案,参会从业人员100%,公示栏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通告;公司门头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横幅一条;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1块;公司微信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在181辆出租车内张贴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册,营造出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

(三)全力开展涉黑涉恶乱点乱象行为排查,结合公司实际加强自检自查,做好登记台账,每月上报客管处运输科安全材料的基础上,安排安技科以非法营运,煽动闹事,拒绝检查,等行为为重点,大力开展排查活动,对违反客运服务管理规定,辱骂乘客拒载议价高收费,拼客甩客等违规行为加大整治力度。截止12月共走访,面谈驾驶员10余人,未发现涉黑涉恶的行为,及线索。

(四)组织公司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召开座谈会。3月中旬,7月中旬,公司党支部组织公司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召开座谈会,深入分析当前出租行业现状,要求党支部班子成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行业涉黑涉恶乱点乱象的行为开展摸排对行业领域中带有涉黑涉恶行为的个人或团伙,要及时上报反应。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通过各项工作和排查,在公司出租车从业人员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的行为,以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严格落实州、市政府交通局客管处等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对公司内涉黑涉恶排查力度,加强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管理,不折不扣的完成好行业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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