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服务方案专业(汇总8篇)
大气污染服务方案专业致力于提供全面的环境监测、污染源分析和治理技术,推动可持续发展,提升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大气污染服务方案专业(汇总8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大气污染服务方案【第一篇】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一)建筑工地扬尘管理。一是督促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围场作业,设置冲洗场地和设备,严防死守,杜绝车辆带泥上路。二是出入口通道及两侧50米范围内落实全天侯保洁,并实施不间断洒水抑尘。三是要求建筑工地及车辆管理实行“六必须、七统一、八不准”规范。目前城区33家施工工地都已安装洗车设备,施工工地出渣土的6家,未出渣土的26家,未动工的1家。
为推进渣土管理规范化、智能化、标准化,根据市、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推广使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设渣土公司6家,第一批车辆暂定45辆,目前已投入使用。
(二)市政道路管理。按照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今年完成人民路(支农路-西城路)、向阳路(解放路-南环路)、工农路(北苑路-中阳大道)、中阳大道(御景园、萃文园)4条道路的人行道改造提升。其中人民路、中阳大道、工农北路、人民东路路南的沥青摊铺基本完成,现在正在施工人民东路路北、工农中路的黑化改造工程。根据通报情况对在建的工农路、人民路等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整改,对挖开未浇筑混凝土的路段裸露的土地和渣土进行覆盖,正在施工的路段用雾炮车采用湿式作业法施工。工地严格按照要求全部用水码进行围挡。对城区4条人行道黑化施工现场,下发整改通知7份;加强对电力、水利、通讯、燃气等施工的管理巡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7份;对2个未按照环保要求施工的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分别依法处以1万元和2万元的罚款。
(三)油烟污染整治。结合全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工作部署,积极联合市场监督局、环保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内所有餐饮单位和烧烤摊点进行全面排查,扎实抓好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此次全面排查整治行动已出动联合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对283家不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扰民和噪音扰民等问题的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有效推动了全县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净化了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四)道路保洁抑尘。城区保洁确保湿法作业常态化。河滨路、东城路、北苑路、中阳大道国土局至托起辉煌段全天加密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湿润。
二、存在的问题。
1.随着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新建、扩建工程的项目增多,大规模的开发工程不断建设,建筑垃圾、弃土不断增加,目前我县没有一处正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致使大量建筑垃圾、弃土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或个人运往郊外、随意倾倒,造成了垃圾围城现象,形成多个卫生死角。
2.一些拆迁待建工地管理问题,拆迁方拆迁完毕,承建商和施工方没有进入其间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生产垃圾、裸露土地等造成大气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
3.个别在建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到位或者虽设有车辆冲洗设施,但有时冲洗不及时或者根本没有冲洗,出场时除泥处理不够,偶有造成路面污染现象。
4.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中,我局虽然按照县政府要求对城区餐饮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排放的油烟是否达标,我局没有专业检查设备和相应的技术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1.持续开展施工现场和运输车辆管控。强化源头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对工地出入口全部实施硬化,对出入的渣土车、垃圾车、混凝土搅拌车等车辆进行喷水降尘处理。加大执法力度,采取错时、定点、流动、夜间执法等多种方式,实行多方位联合执法管理,严防渣土车沿途遗撒、随意乱倒等违规问题;对不按规定违法违规运输渣土、造成扬尘污染的现象进行严厉查处。
2.持续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按照“分类管理、审批前置、强化联合”的原则,配合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城区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验收,重点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单位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油烟有效净化。
3.持续开展城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继续加大城区道路洒水抑尘力度,确保空气质量达标。加大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和密度,使用高压清洗设备对城区护栏、果皮箱、公交站牌、灯杆等公共设施进行不间断深度清洗作业,继续加大对中阳大道、人民路、向阳路等重点路段清扫保洁力度,实行道路深度冲洗常态化、精细化作业,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提升城区道路整体洁净度。
4.持续开展垃圾焚烧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机制,全面梳理城区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加大清运力度,增加垃圾转运车辆频次,减少垃圾停留时间,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工作力度和频次,杜绝各类焚烧垃圾、杂物的行为。
丰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9月16日。
大气污染服务方案【第二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大气污染服务方案专业(汇总8篇)”,全力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胜利成果,持续深化重点污染源减排,根据《xx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以上,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
积极从气源供应、管输、降低天然气价格等环节,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分散供热锅炉。我县城市建成区和天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生物质锅炉和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辖区内的《2021年xx市工业炉窑级别管控基础清单》中的c级企业升级改造和达标排放,通过加强执法检查,严把b级企业准入条件,确保2021年12月底前所有c级企业须通过整治改造升级为b级企业。推动砖厂2021年6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于12月底前完成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依法加强对未进行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砖厂监管工作,将其纳为每年监督性监测、双随机、相关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对象。(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禁止掺烧煤炭、垃。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加强对治理设施的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二)加快建设城市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全县新增或更新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党政机关新增或更新的机要通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或节能汽车)比例达到60%,鼓励公务租车优先选用新能源车。(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机关事务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邮政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
一是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7822—2019)》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涉vocs企业逐一开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二是督促vocs重点企业编制vocs深度治理手册,组织和指导vocs重点企业“照单施治”,确保2021年底前要完成10%的治理任务量。三是指导企业使用高效适宜治理技术,引导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再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升级改造低效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依法推行活性炭厂内脱附和专用移动车上门脱附,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废弃活性炭的密封贮存和转移。(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现有生产项目鼓励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将全面使用符合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省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理规则,更新建立本地重点企业分级管理台账,优先将排放量大、活性较高、收集率低、处理效果差的企业纳入重点治理范围,强化b、c级企业管控,推动b级、c级企业向a级企业转型升级。2021年9月底前,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石化、化工行业火炬排放情况排查,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建立相应的管理清单报市生态环境局,并适时更新vocs重点企业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交运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配合)。
全面摸查辖区内化工企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推动石油、化工企业开展储罐vocs治理,更换呼吸阀,通过安装火炬系统温度监控、视频监控及热值检测仪、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措施加强火炬系统排放监管。(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配合)。
落实《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等文件规定要求,推动油品储运销体系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系统,推动车用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安装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四)加大柴油车等移动污染源整治。
加大对企业自备油库的排查力度,坚决查处非法调和成品油油库和“黑油点”的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健康有序。(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对在禁止通行区域违法通行的拖拉机运输机组和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管理以拖拉机名义核发牌照的其它机动车,依法从严查处,并建立检查工作台账,确保工作得得实际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试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准入制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制度,依法打击排放不达标、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违法行为,禁止使用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内冒黑烟、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时将超标排放问题突出的施工单位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住管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代建局等配合)。
定期开展路检路查,开展城际客运、物流、散体物料运输等柴油车“保有大户”车辆集中停放地的车辆排气状况和污染控制装置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巩固工地、道路扬尘整治治理成果。
加强环卫保洁质量监管,进一步细化环卫作业标准要求,建立污染天气应急保洁措施。持续做好施工扬尘监管,确保我县在建工地达到“6个100%”标准。(县住管局牵头,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代建局配合)。
进一步加强连接国省道交叉道口的硬底化工作,巩固我县道路沿线停车场、沙石场、学车场(以下简称“三场)整治成果。对于连接国省道交叉道口未硬底化或硬底化过短(少于50米),容易造成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由辖区政府督促相关业主(单位)进行改造硬化,有效解决路面污染问题;持续开展县区道路沿线“三场”扬尘整治工作,确保“三场”按选址规划建设,按规范要求经营。(县交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住管局配合)。
(六)加强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区管控、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等方式大力开展露天禁烧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坚决遏制和杜绝露天焚烧现象。对露天禁烧实行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到位;加强对露天焚烧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严控露天焚烧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加强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增强自觉禁烧意识;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上的支持力度,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充分利用气象和环境空气监测分析工具,摸清局部污染源,及时发布污染天气管控通知。依法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和区域应急联动,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采取重点企业限排、加大环卫保洁力度、机动车域限行、施工工地停止土方开挖及运输等应急减排措施,及时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效果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住管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责任到人。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清单,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负责)。
(二)加强实效管理。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定期收集整理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本工作方案任务完成情况,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落后、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出现严重环境质量等问题的,及时提请县政府问责。(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三)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长效管控应急联动机制,坚持常态化管控,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时刻观察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监测数据,并精准分析研判,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做到重点管控和常态化管控相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气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住管局、县交运局、县代建局等配合)。
附件:1.县2021年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2.重点工作任务汇总表。
附件1。
县2021年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序号。
地址。
评价指标。
2021年目标。
1
县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6%以上。
2
县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附件2。
重点工作任务汇总表。
序号。
任务类型。
任务内容。
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
1
依法依规加大工业锅炉整治力度。
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分散供热锅炉。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建成区和天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生物质锅炉和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2
深化炉窑分级管控。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3
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检查专项行动。
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加强对治理设施的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二)加快建设城市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4
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增或更新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党政机关新增或更新的机要通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或节能汽车)比例达到60%,鼓励公务租车优先选用新能源车。
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邮政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攻坚治理。
5
全面深化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
对辖区内所有涉vocs企业逐一开展含vocs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督促vocs重点企业编制vocs深度治理手册,组织和指导vocs重点企业“照单施治”。2021年底前要完成10%的治理任务量。
指导企业使用高效适宜治理技术。
6
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
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现有生产项目鼓励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
将全面使用符合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
7
对vocs重点企业实施分级和清单化管控。
建立本地重点企业分级管理台账,强化b、c级企业管控,推动c级、b级企业向a级企业转型升级。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交运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配合。
2021年9月底前,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建立相应的管理清单报市生态环境局。
8
抓好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排放管理。
全面摸查辖区内化工企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推动石油、化工企业开展储罐vocs治理,更换呼吸阀,通过安装火炬系统温度监控、视频监控及热值检测仪、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加强火炬系统排放监管。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配合。
9
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等vocs排放治理。
推动油品储运销体系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推动车用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安装工作。
(四)加大柴油车等移动污染源整治。
10。
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
加大对企业自备油库的排查力度,坚决查处非法调和成品油油库和“黑油点”的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健康有序。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大联合执法频次。
依法从严查处在禁止通行区域违法通行的拖拉机运输机组和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管理以拖拉机名义核发牌照的其它机动车,并建立检查工作台账。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
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制度,依法打击排放不达标、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违法行为,禁止使用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内冒黑烟、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超标排放问题突出的施工单位依法纳入失信名单。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住管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代建局等配合。
13。
加强用车大户管理。
开展柴油车“保有大户”车辆集中停放地的车辆排气状况和污染控制装置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路检路查。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巩固工地、道路扬尘整治治理成果。
14。
常态化、精细化开展扬尘专项整治。
建立污染天气应急保洁措施。继续做好施工扬尘监管,我县在建工地达到“6个100%”标准。
县住管局牵头,县代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
15。
加强连接国省道交叉道口的硬底化工作。
巩固我县道路沿线停车场、沙石场、学车场(以下简称“三场)整治成果。对于连接国省道交叉道口未硬底化或硬底化过短(少于50米)、容易造成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由辖区政府督促相关业主(单位)进行改造硬化,有效解决路面污染问题;持续开展县区道路沿线“三场”扬尘整治工作,确保“三场”按选址规划建设,按规范要求经营。
县交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管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
(六)加强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16。
有效遏制和杜绝露天焚烧行为。
大力开展露天禁烧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坚决遏制和杜绝露天焚烧现象的发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17。
加强污染天气应对。
及时发布污染天气管控通知,依法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和区域应急联动,及时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效果评估。
大气污染服务方案【第三篇】
4月26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传达贯彻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扩大会议精神,通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思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思杰指出,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危机意识,立即行动,狠抓落实,尽最大努力促使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提升。
李思杰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要落实好省政府环保责任目标,抓好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露天烧烤治理,加大黄标车治理力度,加快空气自动监控站建设;同时,还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部门管理责任,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这项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急事、要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好,不断促进全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为建设魅力商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气污染服务方案【第四篇】
“立足当前、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科学治污”的基本原则,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保证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为目的,以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全面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为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甘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尚文隆。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黎高林。
县环保局局长。
马润喜。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员:王乾方。
县住建局局长。
张京华。
县工商局局长。
韩树雄。
县商务局局长。
拓小宁。
县食药局局长。
樊福旺。
县农业局局长。
王永刚。
县城管局局长。
孙
伟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湛武。
县电视台台长。
杨海军。
美水街道办主任。
李先锋。
劳山乡乡长。
高
波
道镇镇长。
赵延锋。
石门乡乡长。
党
强
下寺湾镇镇长。
白
婷
桥镇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黎高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及时总结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
以燃煤污染控制为重点,大力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的燃煤窑炉、燃煤锅炉和洗浴业的燃煤洗浴炉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重解决污染设备闲置、使用硫份、灰分超标的劣质煤和不按规定操作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大气污染环境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指定煤种,统一价格,定点销售。
2.
要在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堆煤场和堆渣场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要求建筑单位和使用堆煤和堆渣的单位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煤场、料场、渣场、灰堆进行遮盖,封闭运输、半封闭堆放和喷洒覆盖剂等方法,有效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3.
区域面源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大沿街焚烧监管。由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在大街小巷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废轮胎等杂物的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加强居民小火炉和市场取暖小火炉的监管,劝导居民和经营户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确保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餐饮业污染防治。要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器经营户,督促整改。
4.
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防治。
要坚决杜绝机动车尾气造成大气污染。淘汰黄标车。
1.
:
看煤质化验单硫份、灰分是否超标;看堆煤、渣场是否有防尘措施。
看锅炉内是否添加有色添加剂。
看污染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的有效工作方法,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冬季限产停产工业窑炉和洗浴业的污染设施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汽车维修厂产生的废渣、废油交由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焚烧。发现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环保法》相关规定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并追究相关人领导责任,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按照环评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新建项目一律不批建燃煤锅炉,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2.
县城管局负责取缔燃煤、无证的露天烧烤、餐饮等。
3.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所有工地,拆迁和县政施工企业的扬尘污染,要来各类工程施工企业周围要设置围挡,建筑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对施工场所要进行密闭管理或绿网覆盖,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造成污染,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单位将依法查处。
4.
县商务局负责对煤炭点的销售相关手续进行检查,禁止城区销售非指点煤种。严格控制各种高污染燃料进入市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5.
县工商局负责对市场餐饮业和经营户的烟尘污染,油烟污染和小煤炉点火造成的低空污染进行长效监督性检查,要求个体经营户采取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方法进行经营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凡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环境保护审批文件。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6.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强化医疗垃圾集中焚烧管理,禁止自行焚烧和随意倾倒。要求全县医疗单位严格严格按《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办法》予以监管。
7.
2001。
年前的黄标车坚决绘以取缔。
8.
县农业局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检查,加大排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在各乡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9.
各乡镇负责查处焚烧秸秆、麦草、枯枝落叶和农作废弃物产生面源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大力宣传使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循环经济发展的秸秆气化炉,使农作物秸秆得到合理利用,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的居民小火炉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大家使用洁净煤种防止低空污染,严禁使用有烟煤。同时禁止在人口稠密公路沿线焚烧垃圾及其无污染物。
成立甘泉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分解落实各部门职责,通过制作宣传展版、宣传标语、冬防知识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开展冬防宣传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四进”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按照《甘泉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连续夜查和为期
100。
天的专项整治活动。始终保持对乱排乱放、随意焚烧垃圾等污染大气等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从严从重查处,对造成大气污染的单位,责令停产、停建、关闭并限期整改。
县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并于召开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座谈会,对冬防工作抓的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认真总结本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研究提出我县大气污染治理新方法和新的管理模式,并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本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城管、住建、交警、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餐饮业、建筑工地、煤炭销售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县环保局要加强对新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印发传单、街道设立宣传点、电视媒体和活动宣传车等方式,深入建筑工地、餐馆,深入乡镇、村组,加强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
县环保局要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社会监督等方式
对本次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从严从重处罚。
大气污染服务方案【第五篇】
2月18日,新春伊始,我市即召开全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回顾总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会议由许林灿副秘书长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姚苏华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环保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金春林局长代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市建设局、公安局以及仪征市、江都区政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20以来,2015年,我市深入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推进实施《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主线,以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保障,严格源头防治,加强过程管控,狠抓末端治理,全年市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和下降幅度位居全省前列,再次被省表彰为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先进城市。
姚市长充分肯定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的成绩,同时他指出大气污染问题具有长期累积性和复杂复合性,当前的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他要求大家一定要清醒认识形势、冷静看待成绩,对于当前的环境问题,既要认清治理的难度,保持清醒的头脑,又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治理大气污染。
会议印发了《扬州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会上,就全年重点目标任务,姚市长分别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协同推进城乡污染综合整治、应急保障和系统研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他要求大家要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把改善空气质量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力、衡量绿色发展成效的显著标志,扎实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蓝天白云。
大气污染服务方案【第六篇】
目录: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2、建立扬尘防治制度。
二、扬尘防治临时设施1,围墙、围挡。
2、施工道路。
3、垃圾堆放及清运。
4、排水沟、沉淀池。
5、运输车辆冲洗。
6、封闭作业。
7、场地绿化、硬化。
三、市政工程施工。
1、土方施工。
2、路基施工。
3、交通运输。
4、其他。
四、综合治理措施。
1、现场视频监控。
2、施工机械设备。
3、燃料使用。
4、大风天作业。
5、场外运输。
一、扬尘防治管理措施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污染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建立扬尘防治三级管理网络,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设立扬尘防治工作电话。、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账,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2、建立扬尘防治制度、建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制度,为保障扬尘治理落到实处,应建立扬尘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建立检查考核制度,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各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定奖惩办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情况,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扬尘防治宣传措施在现场注意入口外侧悬挂防治责任牌,对扬尘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明确,并予以公示。制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牌、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栏。、施工现场张贴扬尘防治宣传标语和宣传版画。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二、扬尘防治临时设施。
1、围墙、围挡围墙、围挡连续封闭设置,其形式、高度和基础、立柱的设置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围挡要求。围挡外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围挡结构及外表如有缺失、破损、污染等,必须及时进行补充、更换、修补或清洗等维护工作。
2、施工道路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施工便道、行车道路、脚手架底和主要材料放地应作硬化处理,硬化施工应编制专项方案,确保承载能力满足使用要求。、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采取临时绿化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项目办公区、生活区、要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不得有土地裸露情况。、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夏季炎热天气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冬季不少于3次(洒水应适量,防止结冰)。
3、垃圾堆放及清运、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集中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清运,并及时洒水压尘等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一辆,或设置喷淋设施,喷淋管水量满足使用要求,喷淋软管应能覆盖工地现场。、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取车辆清洁措施,工地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运输车辆应当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4、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进行有组织排水;设置沉淀池,滤油池,经沉淀、过滤后方能排入市政管网。
5、运输车辆冲洗。
1、设置冲洗设施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在工地出入口主便道上。采用高压水枪在洗车平台上对土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2、污水沉淀循环利用。
纬了保证洗车连续用水,在洗车平台一侧设置一蓄水池,蓄水池采用24墙砖砌结构,利用工地施工用水管道接入池内蓄水。同时,纬了合理利用洗车排放的用水,在蓄水池设置一台抽水泵,以便循环利用。
6、封闭作业、机具封闭对易产生扬尘、噪音的木工加工机具、钢筋加工机具都应进行封闭处理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加工车间封闭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必须采用全封闭房屋结构,室内应有吸尘、降尘装置。、材料仓库封闭易燃易爆物品、水泥、油漆等材料必须设置封闭的材料仓库,并配备专用应急救援器材,由专人管理。
7、场地绿化、硬化、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现场排水通畅,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裸露土方绿化在裸露的土方上建立蔬菜种植园,设置花坛及绿化带,提倡绿色环保。
三、市政工程施工。
1、土方施工土方施工降尘施工现场内的主要汽车道路全部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现场内未硬化的部位用密目网封闭或者种植绿色植物,并在主要路边及办公区域摆放盆栽绿色植物。施工现场、办公区域、职工住宅均派专人负责清洁卫生。清扫时必须洒水湿润,避免扬尘飞扬,随时保持整个施工现场内干净整洁。在工地出口的大门处设置专用防尘水源,并配备冲洗设备,土方施工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冲洗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市政管道。、裸土覆盖土方运势及进出口需用草垫铺路,以减少泥浆和泥土污染场地道路路面和街道路面,以免造成土渣灰尘飘散。同时设置专人配合清扫,保证市容及周围环境的干净。堆土要相对集中,裸土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在土石方运输过程中,要跨越地方沥青(混凝土)路面时的,对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车;对车辆碾压的污迹及由车上散落路面的土石,要派专人及时清除。
四、综合治理措施。
1、施工机械设备采用低能耗、低噪音的机械设备,禁止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提高设备利用率,做好日常保养、维护、维修。发现有噪声严重或油料泄漏应立即检修。
2、燃料使用采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禁止使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防止大气污染,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
3、场外运输为工程运送沙石、各类粉状物、建筑垃圾及渣土的运输车辆应手续齐全、密目录闭加盖,不影响环境卫生,不损坏市政设施。
4、施工单位要在工地门口建立重、中型车辆进出工地登记台账,台账应明确车辆进出时间、车牌号、荷载、实际载重、密闭情况、施工及监理单位审查人。并对进出工地的重、中型车辆牌照、建档,车辆牌照应从车辆正面、侧面、后面拍3张照片,车辆牌照清晰。本工程使用的运输车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兰州新区电缆入地工程(东南片区项目)电缆管线及电缆隧道建设工程。
编制:
审核:
审批:
甘肃隆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新区项目部。
大气污染服务方案【第七篇】
g220东郑线陶庄至平阴东平界段改建工程jl-2总监办。
二o一七年七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下发的“关于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点的污染治理,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行动进程,使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成立g220东郑线陶庄至平阴东平界段改建工程jl-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陶冠涛。
成员:孙建韬。
孔令弟。
柳志海。
孙凤健。
朱峰昌。
赵长乐。
三、环保理念。
四、落实措施。
公路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要亲自抓,并派专人负责扬尘作业的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1)在扬尘较为严重的地方采用围挡或洒水降尘的方法现场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即挡噪声又挡粉尘,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
(2)扬尘产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物质时,要求不污染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
(3)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密目网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现场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处理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土方、砂石料等散装物品车辆全封闭运输,尽量防止运输车辆将混凝土、石渣、钻渣等撒落在施工道路上,发现污染后立即派人清扫干净。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堆料场地进行硬地化处理。施工现场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5)严禁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和施工方法,同时不能在使用政府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如含尿素的混凝土抗冻剂等。
(6)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同时配备洒水车辆,每天按时进行洒水降尘。
六、现场管理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使施工现场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最小化。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定期对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不扬尘。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覆盖,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七、明确工作职责。
g220东郑线陶庄至平阴东平界段改建工程jl-2总监办。
二0一七年七月。
大气污染服务方案【第八篇】
为不断改善我镇年度空气质量,如期完成2021年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镇政府决定在落实好《孟村回族自治县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孟村回族自治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等方案基础上,根据我镇当前空气质量研判分析结果,采取以下强化管控措施。
一、加强涉气工业企业管控。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停限产措施,凡未按要求停限产的,一律实施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错峰名单。
二、加强燃煤管控。加强源头管控,继续开展散煤管控专项执法行动,对全镇范围内散煤销售网点予以取缔,对无证无照经营散煤的,一律取缔。开展散煤置焕专项行动。对全镇范围内居民使用散煤取暖的,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做到家喻户晓。
三、
扬尘治理措施。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商砼企业治理。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百”。
2、所有无证不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取缔到位,对有证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苫盖到位。
四、加强露天焚烧管控。
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露天焚烧日常巡查机制。新县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各村大喇叭大力宣讲秸杆禁烧的重要性,让人人知晓不要随便点火,将露天焚烧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同时,采取主动措施,对村庄周边、田间地头的杂草垃极进行清除,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
五、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按照《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公告》要求,全面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管控,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强对空气监测点周边环境的管控。我镇对空气监测点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管控,清除污染因素,确保空气监测质量,推进我镇在全市、全县范围内的排名。
新县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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