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4年述法工作方案
XX市2023年述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及部署,根据《XX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就做好我市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以下简称述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措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高水平谋划推进法治XX建设,为XX市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做好法治保障。
二、述法(含书面述法)主体
(一)市级述法(含书面述法)主体市委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
(二)县级述法(含书面述法)主体各县(市、区)政府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三)县级书面评议主体
各县(市、区)政府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三、述法要求
(一)述法全覆盖。按照"书面述法全覆盖、现场述法作表率"的思路,严格落实《实施方案》规定,推动县(市、区)书面述法采用"述法+评议"的模式全覆盖,其他述法主体参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述法。
(二)明确述法内容。围绕《实施方案》明确的各类述法主体述法内容,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结合工作职责推动解决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情况等进行述法,书面述法报告要根据根据《XX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讲事实,晒问题,摆数据。各地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要按照书面述法评议指标参考(附件2),及时组织有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2023年书面述法、书面述法评议和专题述法工作,落实情况及
时报XX市委依法治市办。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地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清单内容,客观公正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联系,把述法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依据,坚持考用结合,实现述法效果最大化。
四、述法安排
(一)书面述法全覆盖。2023年全市各级各述法主体书面述法实现全覆盖,市委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述法工作报
告11月底前上报XX市委依法治市办,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县级开展书面述法评议工作。各县(市、区)采用"述法+评议"评分制,对评议对象的书面述法报告进行
评议评分。
1.成立述法履职报告评议团。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代表、法律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述法履职报告评议团。
2.开展书面述法报告评议工作。述法履职报告评议团和法治建设业务主管部门(可含党委政府两办、政协、人大),根据书面述法评议指标,对各述法主体进行书面评议评分。评议总分100分,其中述法履职报告评议团占比60%;法治建设业务主管部门占比40%。书面评议评分按照分数高低排名,取前30%为优秀等次(总分需高于或等于90分以上,90
分以下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剩余70%为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其中排名30%以后90分以上和80到89分为良好等次、60到79为合格等次、60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3.成立委员会审核领导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成立由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部分委员(建议为组织部部长、政府分管领导)组成的委员会审核领导小组,对书面评议结果进行审核。
4.评议结果的公布和运用。经委员会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的结果,在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专题述法会议上进行审议或通报。有关评议结果抄送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依法行政指标的参考。各县(市、区)需于2023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本地区的书面评议述法工作,并将评议结果和有关台账及时上报湛江市依法治市办。
(三)召开市县两级委员会专题述法会议。2023年12月,市委依法治市办选取若干名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进行专题述法,具体名单另行通知。各县(市、区)2023年12月月底前召开专题述法会议,组织开展专题述法。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在书面评议工作基础上,参照去年工作模式,组织述法履职报告评议团对专题述法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并在委员会上进行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认识增强自觉。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
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开展述法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通过述法有效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素养
和法治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述法工作落到实处。述法工作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保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牵头推进工作,切实把握工作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督促推动各层级、各单位结合自身不同任务、不同职责,通过述法有效体现特点、改进工作。述法工作完成后,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要及时汇总本地区
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和创新做法,报市委依法治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