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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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包括环境整治、公共设施完善、卫生教育推广、健康管理服务等多方面措施,确保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我镇卫生总体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确保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卫生镇卫生村"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XX省卫生镇(县城)标准》《XX省卫生村标准》《XX县全面推进创建省卫生镇卫生村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方针,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倡导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卫生素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改善镇域环境卫生面貌,加强全镇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力争到2024年7月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全镇各级爱卫会要保证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到位。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健康融入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彻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保证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主要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社区、村)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辖区内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

(主要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社区、村)

2.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辖区内积极开展健康镇和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文化服务中心、XX卫生院、XX卫生院和各社区、村)

3.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加强控烟执法力度,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主要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社区、村)

(三)市容环境卫生

1.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河道、池田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

(主要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城市管理办公室、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和各社区、村)

2.加强绿化工作,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镇城市管理办公室、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各社区、村)

3.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

(主要责任单位: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和各社区、村)

4.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

(主要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和各社区、村)

5.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要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使用厚度小于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各类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

(主要责任单位:XX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

6.辖区内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单位、各社区(村)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

(主要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和各社区、村)

(四)生态环境

1.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辖区内重点河涌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主要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各社区、村)

2.辖区内应建有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各类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应满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置需求。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主要责任单位:XX卫生院、XX卫生院和各社区、村卫生站)

(五)重点场所卫生

1.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主要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和各社区、村)

2.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达标,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标。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充足。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标。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主要责任单位:XX教育组、XX教育组、镇属各中小学、XX卫生院、XX卫生院、XX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各社区、村)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1.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近3年辖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

(主要责任单位:镇城市管理办公室、XX市场监督管理所、XX卫生院、XX卫生院和各社区、村)

2.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主要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公室、XX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各社区、村)

3.辖区内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主要责任单位:XX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各社区、村)

4.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农村饮用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

(主要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XX卫生院、XX卫生院和各社区、村)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1.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降低。

(主要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公共服务办公室、XX卫生院、XX卫生院和各社区、村)

2.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主要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公室、XX卫生院、XX卫生院和各社区、村)

3.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通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主要责任单位:XX卫生院、XX卫生院)

4.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千人口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药师(药士)数和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主要责任单位:XX卫生院、XX卫生院)

5.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颜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对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主要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城市管理办公室、XX教育组、XX教育组、镇属各中小学、XX市场监督管理所、XX派出所、XX派出所和各社区、村)

6.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河流、池田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擎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主要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公室、XX卫生院、XX卫生院、各社区、村)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3年4月至5月。

宣传发动,制定《XX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第2/2页)》,召开创卫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5月至6月

1.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落实整改。

2.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垃圾收集处理、市场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

3.制定除"四害"实施方案,开展灭鼠灭蝇达标活动。

4.组织对各创卫责任单位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工作的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

1.向县爱卫会申报灭鼠灭蝇达标工作,并力争通过市、县考核验收。

2.向省、市、县爱卫会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做好接受省、市爱卫会的调研、暗访、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第四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

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创建工作管理常态化,巩固创建成果,确保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可以改善我镇卫生面貌,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XX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行业各领域卫生创建任务的实施和监管,努力打造卫生、整洁的辖区环境,实现创建目标。

(二)对照目标,有序推进。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对照国家创建标准,在巩固省卫生县城创建成效的基础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我镇功能配套,提升管理水平,助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要强化组织协调、宣传培训、指导检查、督促整改等工作,保障我镇创建工作质量。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引导群众自觉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成为创卫工作的主人。要扎实组织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家庭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创卫工作的热情,营造全民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投入,落实保障。一是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全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保障城区街道、城市绿化、垃圾处理、公厕、果皮箱、集贸市场和城中村全面改造升级等建设经费,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达到预期目标。二是落实灭鼠灭蝇达标及创建工作各项活动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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