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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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方案

x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持续协同各族人民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努力在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成果,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思路,把机关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阵地,着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抓实抓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推进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20xx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要点》《x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方案》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努力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县公安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所、队、室(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对接、任务分解、考评验收,业务培训等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四、创建标准

(一)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1.政治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工作实际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在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民族团结进步因素,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将创建工作纳入党委书记述职评议中,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每年专题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

2.思想领导。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列为机关各级党组织重要政治任务,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列为党委、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党员干部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3.组织领导。健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创建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机构健全,责任清晰,各成员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有工作措施,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有职能部门抓创建工作,有具体负责人;创建工作有指导、有检查、有考核。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并熟悉了解民族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目标之中,制定具体考核措施,加强日常监督。

(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1.坚持学习教育,深化示范建设。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积极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健全全员化、常态化宣传。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文化长廊等,民族政策报刊、书籍定期更新。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通过“三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迹,推送应知应会知识条目,开展知识测试,以“线上+线下”方式检验宣传教育成果。

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培树工作。积极参加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注重发挥模范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依托,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在润物细无声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植于各族群众内心深处。

(三)全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1.深化“多元一体”国情教育。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挖掘各民族文化的精神和价值,实现个人、社会、民族、国家价值观的内在统一。坚持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程紧密结合,增强“五个认同”,带领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矢志不渝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共同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开创新生活。

2.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要求和相关配套保障,大力营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生活环境,持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

3.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抓好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及时发现、上报、处置相关网络舆情,推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联动处置走深走实。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展壮大网上舆论阵地,建设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良好生态。

(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1.加强基层社区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共居结构,推动互助共学,鼓励团结共事,倡导共生共乐,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交流活动。全面实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持续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活动平台和品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鉴和基层干部群众、青少年、各民族代表参观考察以及各族群众“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联谊交往等活动,增进交流互动,感受发展进步成果,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五)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

1.牢固树立总体国家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推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体制机制建设,及时化解各种问题隐患,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应对各种渗透破坏、违法犯罪等活动。建立预防、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涉及民族因素纠纷排查。近三年未发生影响民族团结方面的重大案(事)件,无重大负面舆情。

2.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民族关系,管理民族事务。

3.推动民族事务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以网格化、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推进公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城乡社区民族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4月)

成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x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形成攻坚态势。

(二)深化提高阶段(20xx年5月-20xx年8月)

对照测评指标开展检查测评,全面做好软硬件保障、材料审核、档案整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信息宣传等工作,扎实做好民族领域自查排查、问题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要求有效落实,各项测评指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三)创建完成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

巩固拓展创建成果,总结运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验做法,建立全员化、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度体系,如期实现目标,为持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奠定坚实基础。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提升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各部门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开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制定本部门工作措施,责成专人按相关要求完成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量化任务。各部门要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任务吃准吃透,进一步理清创建思路,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将开展工作分解量化细化、强化考核评估。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密切与办公室沟通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形成统一布局、联动创建的新局面。

(四)加强材料报送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信息材料的收集和工作经验的总结,将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做好相关工作台账,于季度末定期完成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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