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学生读物管理制度方案汇聚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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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学生读物管理制度方案【第一篇】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特制定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校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

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校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校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四、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五、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校生课外读物。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学校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九、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各班设立读书角;学校组织开展读书启动仪式,各年级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并对表现突出的家庭进行表彰。

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十一、严禁不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校园课外读物;严禁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存在以上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023年小学生读物管理制度方案【第二篇】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组长:裘冠华。

副组长:唐文珠。

领导小组成员:教研组长、图书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1、课外读物进校园都要经过审核小组合议,然后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遵循“按学生人数1:1购置学年读物数量”。

3、凡未经审核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

4、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凡触犯规程,严肃处理: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对上述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教师要严肃训责。

2023年小学生读物管理制度方案【第三篇】

成员:xxx、xxx、xxx及各班班主任。

二、实施方法。

(一)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班队会课、科学课加强学生关于睡眠方面的知识科普,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定期向家长宣传睡眠对小学生身体发育以及学习的重要性,提醒家长不盲目给孩子跟风报班、参加课外培训,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二)合理布置作业。

布置作业坚持“难易适度、数量适当“的原则,不额外布置课后作业。对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统计,针对完不成作业的学生进行帮助和辅导,或者降低作业难度。

(三)培养良好作息习惯。

1、引导学生制定作息时间表,保证中午半个小时以上的午休,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建议每天21:00之前上床休息。

2、家长在接受宣传教育后,积极引导学生制定作息时间表,保证中午半个小时以上的午休,建议每天21:00之前上床休息。班主任老师通过班级群,和家长配合监管,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睡眠时间,培养良好作息习惯。

2023年小学生读物管理制度方案【第四篇】

根据教育部下发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是课程教材改革方案中活动课的重要部分,也是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适应社会的需要。学校教育是有局限性的,而课外阅读却是“终身教育”。因此,开展课外阅读是十分必要的。优质有益的读物是青少年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渠道。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命题。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全体教师。

1、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2、丰富学生阅读内容,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一)严格把控课外读物质量关。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二)有以下情形的读物严禁进校园。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对现有图书进行一次大清理,对违反以上第二点情形的书籍及时进行清理。

1、各班对图书角进行一次大排查。对借阅过的有问题的书籍及时报告,存在问题的书籍及时清除。

2、要求学校图书管理员对学校图书室及读书吧书籍进行一次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并进行有效的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加强对学生携带进校园的读物的管理。

1、严禁学生携带有问题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要求班主任作好审查。

2、若发现学生私自带有问题图书的,要及时收缴上报,并对学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1、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平议意见。

2、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兼顾兴趣,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3、对推荐的图书进行校园公布,引导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阅读,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2023年小学生读物管理制度方案【第五篇】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小学生读物管理制度方案【第六篇】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室“五项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中小学部负责组织我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中小学部对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中小学部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

第八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第九条我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第十条我校将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中小学部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中小学部要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2023年小学生读物管理制度方案【第七篇】

为了创建“书香校园”,深入贯彻课改精神,丰富学生的文化底蕴,以新颖活泼、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为载体,努力营造一个师生互动、爱读书、勤读书、会读书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建内涵丰富文明的书香校园。

1、培养学生阅读优秀课外读物的良好习惯。

2、通过读书活动,熏陶学生良好道德情操。

3、指导学生如何正确阅读书籍,训练基本鉴赏能力。

4、师生共写日记(随笔)。

组长:谢淑铠。

副组长:洪荣珠、王洪荣。

成员(教师):

王小娟(一年级负责人)、胡秀娣(二年级负责人)。

范彩仙(三年级负责人)、曹长坤(四年级负责人)。

侯荣生(五年级负责人)、陈香珠(六年级负责人)。

(一)教师读书活动。

1、精心研读学校推荐的必读书籍,努力提高教师自身的专业理论素养。鼓励教师好读书、读好书。

2、建立教师读书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读一本书,每天坚持读书30分钟,注重阅读积累。教师每学期完成两篇以上读书心得或读书随笔,将优秀作品推荐至省关工委主办的《书香校园》等阅读刊物发表。每学期学校召开一次教师读书汇报会,教师谈自己的读书心得,互相推荐教育理论书籍。

3、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大力倡导师生共读、亲子共读、生生共读,通过共读活动,培养爱读书、多读书的习惯。

4、通过开展课外阅读,促进语文课堂教学的改革,以读促写,读写结合之路,提高教学质量。

5、结合语文、数学、科学等课堂教学内容,向学生推荐不同学科的优秀课外读物。

6、在校园网站创建书香校园网页,让师生读书活动交流,并及时刊登好习作,做好新书推荐介绍等,把读书变成一种校园文化。具体工作由罗永文负责。

7、创建书香校园校刊,定期收集师生优秀作品,介绍成功的读书经验。由语文教研组负责。

1、继续建立班级图书角,让学生有书可读。要求各个班级图书角天天开放,配备1—2名学生作为班级兼职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的出借、登记、归还等服务工作。提倡班级与班级之间建立“好书交换站”,定期举行“好书换着看”活动。

2、继续开展早读和午读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养成早读与午读的习惯。早读午读要求每周各五次。早读时间10分钟,午读时间40分钟。开展好“每天学生读60分钟书”活动。

3、组织读书体会的交流展示,组织读书征文比赛活动,组织“读书之星”的评比表彰,认真开展“书香班级”的创评活动。

4、认真组织学生读书活动,精心开展书香班级的个性化建设,不断深化“与学生同读一本书”活动,营造更加浓郁的校园读书氛围。各年段要及时拟订本年段读书活动计划要点,具体落实每天为学生读20分钟书等读书活动。

5、积极开展书香班级的创评工作。着重抓好古诗词诵读、年级推荐读物的阅读。各年级要及时推荐学生必读与选读书目,具体由年段长负责落实推荐书目类别,班主任要积极引导学生认真阅读推荐的书目,经常督促检查。要求每学期每位学生课外阅读必读书籍不少于5本。在“读书周”活动中将进行“书香班级”的评比表彰。

6、做好“读书笔记”,三——六年级学生均需按统一要求配备由学生个性化的“读书笔记”一本,在老师的指导下将读书过程中看到的精彩片段、好词好句、名人名言、心得体会记录下来。

7、认真组织“主题阅读”读书活动。读书主题由学校、年段、班级共同确定,可以相互独立,也可以有机结合。

(三)家庭读书活动。

1、向家长倡议:争当“学习型”家庭。要求全体学生的家长配合读书活动,带头读书,做到“五个一”,读一本书,写1篇读书心得,确立一条家庭学习格言,家长与孩子搞一次学习交流(谈心或分享学习成果),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

2、围绕读书活动,充实家长学校活动的内容,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使其成为我校读万卷书活动工程有力的支持者、宣传者和直接参与者、建设者。

3、父母在家督促孩子每天阅读课外书(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给予一定指导。

1、强化学生的读书笔记教育。

(2)1~2年级鼓励学生撰写。特别是一年级鼓励用绘画和拼音结合起来绘画自己的生活和体会,二年级从写话过渡到写段训练。中高年级的学生读书笔记体裁可以多样化,可以写散文、记叙文、说明文、诗歌等;好词好句,主要内容,心得体会。

2、任课教师要做好读书笔记的指导与批阅工作。

3、定期在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等方面加以展示。

2023年小学生读物管理制度方案【第八篇】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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