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污染整治方案范例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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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污染整治方案【第一篇】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有气办效遏制和减少扬尘污染,积极推进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长垣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长环攻坚办〔2019〕148号)、《长垣县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思路和要点》(长环攻坚办〔2019〕162号)等文件有关内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践行群众路线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的,实施最严格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建立责任明确、密切配合、高效有序、严格执法、合力推进的扬尘污染控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镇环境生态型体系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以及裸露土地扬尘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得到严格落实。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我镇环境空气中pm10、浓度,进一步改善我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镇区主要街道两侧和其它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广场四周建筑工地的围挡不得低于米;其余区域施工工地围挡不得低于米。
建筑工地场地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其它裸露地面必须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大门;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对暂不开发场地进行绿化;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对施工工地内、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堆积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废弃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要采用封闭、喷淋及表面凝结等防尘措施。
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二)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所有在镇区拉运渣土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治,严密覆盖,不得遗洒。
坚持“三不准”原则。房地产工程和市政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不准运;出入口的冲洗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不准运;在恶劣天气下施工,未征求主管部门的许可,以及在造成污染后未按要求整改不准运。重点整治无证运输工程渣土,随意倾倒和擅自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及其他物料在运输途中抛、洒、滴、漏,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污染及未按规定实施围护等违法行为。
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施比重,增加镇区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扬尘负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动态监管与强化作业。作业管理的重点区域及道路为:一是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道路、桥梁、镇区交通等)扬尘污染严重区域;二是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积泥污染严重道路;三是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严重道路。
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篷布盖严,严防二次污染。
(三)整治工业扬尘污染。
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积极推进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四)整治裸露土地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特别是下水管网开挖回填土、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四、工作职责。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为原则,结合各村、各部门职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报告。
工作。负责对镇区的建设工程、美丽乡村工程、村。
振兴。
项目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镇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二)镇经济发展办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扬尘整治工作。
(三)镇社会事务办负责镇区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等工作。
(四)镇交管站负责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镇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七)各村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村级路改造、征用土地拆迁、集体土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民房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空闲地及空闲宅基地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顺利完成专项整治任务,镇环保办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具体落实全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组织计划、全程控制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整治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亲力亲为,组织业务骨干,抓好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四落实”。
(二)周密协调,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安排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工作;要有“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各种难题,不得相互推诿扯皮,不得降低工作标准,确保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高标准完成。
(三)突出重点,依法行政。要从严查处各类渣土乱倒行为,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实施驻点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对随意倾倒工程渣土和擅自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车运输途中未采取密闭措施、工程渣土及其他物料在运输途中抛、洒、滴、漏行为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充分利用举报电话(8997010)接受公众监督营造良好的。
工作。
氛围。
河流污染整治方案【第二篇】
正轨管理轨道。现将《大武口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呈上,请批准实施。
妥否,请批示!
2、各涉农单位环境卫生的情况调查。
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环卫方案请示。
大武口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20**年11月9日印发。
按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设计要求,目前自治区批复我区实施的几个项目区的垃圾运转工程已经基本完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农村整体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为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明显改观,完善农村环境运行管理,创造干净、整洁、优美、和谐的农村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已有的环卫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区农村居住区、背街小巷、居住区外围脏、乱、差比较突出的地段及一些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集中治理。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和禽畜养殖场废弃物,推进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保证各条巷道畅通,沟、渠、路平整无杂物及乱堆乱放乱占现象,完善服务功能,注重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做到每一个村庄、每一条道路都干净有序,整洁美观,使广大农民群众生活的更舒适,更满意。
二、主要整治任务。
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建立完善农村保洁队伍、建立农村环境卫生运行管理体系和机制。
(一)整治责任。坚持属地负责、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星海镇,长胜、长兴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环境卫生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整治重点。按照“一拆、二清、三扫”的整治步骤,集中治理明显脏、乱、差地段及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
1、对农村门前、村庄巷道、庭院、庄点脏乱差进行彻底清理,所有垃圾必须进入垃圾箱或垃圾池,达到垃圾统一收集清理的目的。
2、对泄洪沟道及沿公路200米内农村的沟、渠、田间道路等进行治理,清理沟、渠两旁垃圾,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泄洪沟道,清除淤泥,平整沟堤,美化农村环境。
3、以主要街路为轴线,突出人口密集区经营网点、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脏乱差的整治。清理、平整村庄主干道,主要巷道煤堆、柴堆、草堆、石头、沙子。保证道路畅通,治理乱堆、乱放、乱占现象,逐步治理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
4、清理近年来遗留的拆迁废弃物,新建道路周围的建筑垃圾。清理树木、建筑物挑檐等部位的空中垃圾。
5、清理整顿养殖园区的乱搭建、乱摆放、乱倒乱占现象,加强园区统一管理。
(三)落实管理机制。
1、做到农村保洁范围内的每块土地,每一地段都划分落实。
到人,没有盲点。对不同片区、不同地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凡有管理单位、个人的地段,由管理单位或个人管理,签订责任书,明确奖罚。没有管理单位的,由政府管理。做到管理全覆盖,每个地段都有人管理,有管理办法,有奖罚措施,无管理盲区。
2、各涉农办事处要有专门领导,配备专人对农村环境卫生统一组织,管理协调。
3、健全管理制度。以日常管理为主,日常管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落实门前“三包”,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采取严管重罚与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按照统筹城乡的目标,全面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等现象,达到村居环境整洁,院落硬化平整,居室内外干净整洁,村庄巷道通畅无杂物,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要求星海镇及两个涉农办事处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对辖区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打通巷道,平整道路,清理各种生活、建筑垃圾及消除拆迁“后遗症”,规范辖区内市场秩序,创建农村环境村容整洁、管理有序的新局面。
三、时间安排。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2011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层层动员,做到有安排,有落实,见效果。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巩固成效”的原则,各单位对照整治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严重影响农村环境的脏乱差现象,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同时,各单位要随时进行自查整改,对没有完成或存在问题的内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重点加强平时督促检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对各涉农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农村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确定专人全方位配合好各涉农单位完成此项工作。
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为保障此次整治活动取得较大成效,区财政局应列入50万元资金(星海镇20万元,长胜、长兴街道办事处各15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涉农办进行奖励,作为专项整治经费划拨各辖农办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三)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区政府对成员单位、办事处对行政村的督查考评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同时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集中整治期间,稽查组将不定期检查,通报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并提出对各涉农办的奖励、奖金分配意见。
(四)完善管理制度。各单位大力推行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区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政府组织、专业保洁、村民自治”的管理格局。广泛开展创建文明乡村、“文明户”、“卫生户”等评比活动,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推动农村环境标本兼治。
河流污染整治方案【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xxx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xxx《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环境治理,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着重解决今冬明春全省河流枯水期水质不稳定问题,省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办”)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河长的河湖治理与保护责任,通过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改善我省重点流域、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加速实现我省河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面、按时完成河湖水域及岸线污染物清运,河湖清洁、无污染物;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机制落实,执法监管严格,无向河湖水域及岸线堆放、倾倒污染物等危害水环境现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明确清洁整治责任。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所有河流(湖泊)的水域及岸线,其中城镇段和村屯段是本次清洁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及河长要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河湖巡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河湖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种类、数量,分片分段明确清洁整治责任。
(二)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集中组织人力和运力,组织开展清理河湖水域及岸线各种污染物,消除各类污染物对河湖水质的污染;要定期调度河湖清洁整治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落实治水、管水、护水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持续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统筹水利、环保、住建、国土、农业、畜牧、交通以及公安、司法等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倾倒废弃物、破坏防洪工程、威胁防洪安全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研究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垃圾处理列入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垃圾收集、存放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加快落实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城镇垃圾的收集率,实行集中处理、卫生填埋,严禁再出现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全面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源,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和利用;落实xxx、保洁员,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久保持专项行动成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性和紧迫感,自觉提高河湖保护意识,主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开设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社会关切,助推河长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河道清洁整治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对本行政区内河道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逐级制订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及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湖巡查台账和清理台账,监督行政区域内各辖区无缝对接、重点区域责任包保机制到位,在党委、政府及河长的领导下,监督、督促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同时,要在每旬旬报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报送省河长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河湖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制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采取逐河段徒步踏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染物的巡查力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目前污染物对河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河流污染整治方案【第四篇】
各有关企业:
为防治大气污染,营造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临港工业特点,计划开展有机废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为规范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完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排放,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切实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努力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
排放强度,实现有机废气排污总量的减少。
(二)借鉴国内外有机废气治理经验,有重点的指导,整体推进有机废气整治工作。
(三)环保部门强化执法,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企业作为治污主体,需加大投入、改进工艺和提升废气治理装备,进一步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量。
三、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化工、涂装行业和其它产生恶臭的单位。
(二)整治目标: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提升装备水平,有效控制有机废气排放量。年底前完成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敏感区域企业臭味治理工作;年月底前完成涂装行业废气污染的`收集和治理工作;年月底前完成化工企业有机废气的收集和治理工作。
四、整治要求。
各企业要制订《有机废气收集和治理实施方案》,扩大无组织有机废气收集面,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
(一)大幅削减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具体措施包括:对生产过程排放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车间地面和管道改造,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化学品装卸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不能密闭的应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和处理;易挥发化学品储罐改为浮顶罐,无法改造的要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槽罐车灌装过程应采用密闭操作或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
(二)各企业要根据有机废气特点选择合适的废气处理设备,进一步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鼓励使用活性炭纤维吸附、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生物消解以及使用高温氧化等处理技术;废气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环保部门批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气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废气产生企业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依法加强有机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污费征收。
(三)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保部门检验,并符合下列条件: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效果达到设计标准;各项技术资料和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
(四)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现阶段要求淘汰老式热风循环烘干设备、烘房、敞开式离心机,其它烘干设备和离心机尾气须接入废气处理设备,并做到达标排放。
(五)排放恶臭气体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措施包括: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排放含有毒(恶臭)废气的项目;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产生恶臭的部位进行加盖和收集处理;在敏感区域安装臭气在线监测设备以实现全时段监控。
(六)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必须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发生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大气污染事故时,须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停止、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及危害;及时报告。
五、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从年月1日开始,年12月31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前)。调查摸底有机废气产生企业,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订并下发《北仑区有机废气整治实施方案》;企业根据整治要求制订治理方案,并提交区环保局;区环保局会同企业最终确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年6月-xx年12月)。企业按照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区环保局主动服务,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验收阶段(按整治目标分阶段验收)。对照工作目标和整治要求,对整治项目进行监测和验收,分析评估整治效果;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实施有机废气整治或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一律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停产治理直至关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区环保局成立有机废气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机废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环境监察大队、重监科、污控科、环境监测站、办公室组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动员全社会参与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有机废气污染整治的总目标、阶段目标和重点整治工程项目,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控制有机废气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整治工程按期实施并完成。
河流污染整治方案【第五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河流污染整治方案范例最新8篇”,切实加强全街道污染防治,提升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建筑工地、道路工程、水利工程、拆迁工地等作业现场,渣土车运输,物流运输停车场,堆场料场,裸露土地,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等。
二、整治要求。
(一)施工工程扬尘污染整治。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高层建筑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清运施工垃圾,严禁高空抛撒。
(二)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整治。开展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县道等重点道路两侧路域综合整治,对道路两侧裸露土地、破损路面、汽修厂、临时停车场等进行绿化或硬化。煤炭经营场所物料堆场全部采取苫盖、喷淋、遮挡。
(三)物流运输企业扬尘整治。彻底排查辖区内物流运输企业,建立扬尘整治管控清单。配合县交通运输对场区地面进行硬化、配备车辆进出喷洗设备、密闭运输车辆、增植绿化带、场区定期洒水。
(四)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的标准建设扬尘防控措施,易起尘物料堆场应采取防风抑尘网与喷淋相结合的措施。
(五)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对辖区内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并全部纳入无组织排放全口径清单,未列入清单的一经发现责令停产整治。环境保护部门要指导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治理方案,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重点环节实施深度治理。其余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无组织粉尘排放的一并纳入。
三、整治时限。
(一)排查梳理阶段。各社区、各部门按照整治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涉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并分类梳理形成整治清单,明确整治完成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时限。
(二)综合整治阶段。自方案印发之日起,所有涉扬尘污染源同步开展综合整治,7月底前,列入清单的所有涉扬尘污染源全部按成整治任务,对未按期完成的责令停产(停工)整治。
(三)验收销号阶段。7月下旬,各牵头部门组织验收组对涉扬尘污染源整治情况开展验收,对达到要求的进行销号,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产(停工)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项目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对本区域内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负总责,具体组织、推动实施。工作落实中心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督查,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动作迟缓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强化监督执法,严格惩处曝光。各牵头部门要加大对扬尘污染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扬尘污染源组织巡查,对经常被举报的单位,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加大曝光力度。自8月1日起,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
(三)加大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共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及时反映社会各界呼声和群众期盼,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健全举报制度,引导公民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宣传、参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局面。
河流污染整治方案【第六篇】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实施,夯实“实验区”建设基础,优化城乡环境,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探索建立灾后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现结合我院实际,就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泸州为目标,以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重点,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为手段,动员全院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不断改善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卫生面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会东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职责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要按照责任区划和责任主体细化目标,不留死角,要把年度任务分解到个人,明确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
要以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目的,以讲科学、防疫病、改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倡导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动员广大群众改变不良的行为、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知识水平。
四、工作任务及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作以下分工:
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医疗机构的绿化、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加大医疗废弃物,医源化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对住院患者及家属的健康知识宣传。
1、全院各科室要明确本单元的清洁卫生责任区,大搞环境卫生,治理“五乱”,清除卫生死角,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加强单位内部制度管理,对本单位内部“五乱”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2、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的规定,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和医源性污水的排放,确保不造成污染。
3、在医院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墙报等宣传平台,向患者群众宣传健康防病知识。
4、每病区结合本病区特点,每2周至少为住院病人进行一次本专业疾病的健康知识教育。
5、每年对医护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教育培训,三年内培训率达到95%以上。
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讲正气、树新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行风建设的客观要求。活动的实施,由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督导考核工作。对于活动开展不力,留有死角,效果不好,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方面责任,活动开展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活动结束后,要召开专题大会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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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污染整治方案【第七篇】
对盘锦市农村生产现状及场乡镇污染物排放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了调查、并对有代表性的畜禽养殖场和水稻清洁生产实验区进行监测及评价,结果表明,农村及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盘锦市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对其周围的地下水和地表水产生较大影响.
作者:张和平白贞爱张昌楠刘洋作者单位:张和平,刘洋(盘锦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辽宁,盘锦,124010)。
白贞爱(中油辽河油田公司环境监测站,辽宁,盘锦,124010)。
张昌楠(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辽宁,盘锦,124010)。
刊名:科技信息英文刊名:science&technologyinformation年,卷(期):2009“”(29)分类号:关键词:农业及农村环境清洁生产污染途径治理措施
河流污染整治方案【第八篇】
为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加快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根据省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年12月底前前完成的1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改变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环卫保洁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达到环境整洁、村容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总体目标。
二、整治及验收时间。
20/**年9月底至20**年12月底前,徐淮路两侧十个自然组全面整治完成。验收时间为20**年12月中旬,并对十个自然村进行考核验收。
三、整治内容。
按《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标准》及《环境整洁村》评分办法内容进行整治,有关内容详见附表1。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环境整治领导组,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委成员任组员,责任到每个自然组。
(二)镇政府抽调13名工作人员责任到13个自然组指。
导工作。
(三)拨款计划。
1、每个自然村拨款元。
2、每个自然组先划拨20%的启动资金。
3、按整治序时进度拨款。
4、整治结束后由村申请,经镇领导同意后拨款70%。
5、整治结束,经省市县领导验收合格后拨款100%。
(三)强化营造宣传氛围:各村要广泛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环境卫生整治意识。
五、有关20**年12月底前完成的10个自然村的名单详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