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与方案范例(精编3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言】此例“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与方案范例(精编3篇)”的范文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与方案1

关键词: 防治措施; 环境; 治理

中图分类号:TD167文献标识码: A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分区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充分考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矿区人居环境的影响程度;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原则,在保持矿山运营安全及正常生产的同时,努力降低或消除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不良影响;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规划、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特征及其危害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坚持“区内相似,区际相异”原则,根据区内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及重点防治对象的不同,细分为相应的亚区。

分区方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主要依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其危害、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采用定性分析法、工程类比法、层次分析法,进行合理分区。《方案编制规范》条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目标和任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

按照国家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发矿产资源必须坚持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方针,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闭坑等全过程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的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小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并坚持遵循以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

1)“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对于矿山开采中可能出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要采用工程治理等措施进行土地恢复,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

2)“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原则。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要与矿山的生产相结合,偏重任何一方都将背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宗旨。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边开采边治理”原则。根据矿山地质、水文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及矿山地质灾害等地质环境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矿山地质环境预防、恢复、治理措施。针对不同地段、不同时段、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相应的恢复治理措施。

4)“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按照国家制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恢复治理方案要切实可行,注重环境恢复治理的经济效益。依靠科技进步,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扰动和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矿产开发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5)“先设计后施工”原则。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坚持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确保施工人员和矿山生产人员的安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因矿山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闭坑后实现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恢复,即矿山关闭后地表应基本恢复到采矿前的状态,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应采取永久性防治措施,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保证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任务:对矿山开采所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与地质灾害及时有效地进行治理;对开采活动造成的道路、输电线路损毁应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当地群众出行和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对开采活动造成的耕地损毁及时进行有效治理,对塌陷坑、田间地裂缝及时进行回填、平整;待矿山闭坑后,对破坏的林地进行修复;对破坏的土地资源,在矿山闭坑后进行复垦,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荒则荒”的原则进行植被及生态恢复;减轻开采活动对地下水含水层的破坏程度,使受影响的地下水环境得到恢复;对地形地貌景观造成的破坏,力争恢复原地形地貌景观;制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监测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实施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等等。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为有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纳入矿山企业的发展计划,真正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当做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成立领导协调小组,并建立相关机构,把矿山经济发展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制度,明确责任目标任务,保证责任到位、管理到位,具体到人。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政策方针,全面推动保护与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依法遵规是根本。为此,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政策方针,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现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有效监督与统一管理。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活动,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验收等标准和规定,有效促进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技术保障措施

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逐步提高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的科技水平,树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典型示范工程,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充分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高度重视科技进步与创新研究。要围绕矿山地质环境防治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依靠科研机构,加强科技攻关。

通过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研究矿山开发过程中各种因素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开发或引进先进的采、选技术和加工利用技术,建立示范工程。

要积极做好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的推广应用工作,建立矿山地质环境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处理、预测预报的科技水平,逐步增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能力。

资金保障措施

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防治资金的投入以企业为主体,政府通过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来保障矿山地质环境防治资金的投入。

与此同时,强化防治经费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做到合理支出,严禁资金挪用,杜绝浪费,也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资金保障的一种方式。

参考文献

[1]邢丽霞,罗跃初,李亚民,等。我国地质环境监测现状及对策研究 [J].资源与产业,(6).12-13

[2]赵铭。河南省矿山环境保护与管理对策[J].中州煤炭,

[3]李昕,关众,李岚。浅析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治理[J].露天采矿技术,

[4]邹长新,沈渭寿,刘发民。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初探[J].中国矿业,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上面就是山草香给大家整理的3篇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与方案范例,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矿山修复方案的相关认知。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与方案2

关键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中图分类号:TD1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随着我国矿产的过度开采产生了很多不良的后果,如何对矿山环境进行恢复治理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必须加以重视。

二、矿产资源开采带来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

目前我国矿山环境问题较多,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即采矿活动破坏了大量耕地和建设用地;采矿诱发地质灾害;采矿使矿区水均衡遭受破坏,产生各种水环境问题;矿山开采中废气、粉尘、废渣排放,产生大气污染和酸雨;采矿破坏自然地貌景观,影响整个地区环境的完整性。据2004年度《中国地质环境公报》显示,全国各类矿山年采掘量达60多亿吨,采矿破坏土地面积累计达500万公顷,而工矿废弃地复垦率仅为12%。矿山开发中“三废”的排放严重污染了矿山及周围地区的地质环境;矿山开发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十分普遍;采矿活动使矿区周围水平衡系统遭受破坏。结论认为: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形式十分严峻。

1.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在矿山建设和资源开采过程中,由于剥除矿体表层土壤,直接破坏了地表植被,加之新产生的废石、废渣、尾煤等松散废气物也易发生流失,加速和扩大了自然因素所引起的土壤破坏和岩石侵蚀,造成水土流失。据调查,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7×104Km2,且平均每年还增加水土流失面积1×104Km2;荒漠化土地面积约260×104Km2,并且每年还以2460Km2的速度扩展。

2.侵占土地和水均衡遭受破坏。 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都不可避免地需要占用一定的面积来修筑道路、固定井架、建立贮煤场及建设必须的生活设施,以保障矿山开采的顺利进行。据统计,正常情况下每个煤矿井口占地面积大约,甚至更多。除露天采掘直接破坏大量土地外,采煤排出的矸石、废渣、尾煤也侵占了大量土地。矿山建设免不了要征用土地、砍伐森林,直接破坏植被、农作物及野生动物栖息地,导致绿地面积缩减。由于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矿坑需要疏干排水,导致区域性地下水水位下降,从而破坏了整个地表水地下水均衡系统,造成大面积疏干漏斗、泉水干枯、水资源逐步枯竭以及河水流断、地表水入渗塌陷坑灌入地下等问题,影响矿山生态环境平衡。

3.废水、废气、废渣污染。 这是全国矿山普遍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矿山附近地表水体常常作为废水、废渣的排放场地。由于现在的地方煤矿处于暴利时期,业主多数建有焦化厂生产焦炭,产生的气体全部排放。炼焦、矸石山自燃、煤层自燃不仅排放大量CO、CO2和H2S气体,而且还有一定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危害生命。

三、我国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现有法律制度

1.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的概念

由于土地资源匮乏,长期以来,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一直是以土地利用为主要目的。20世纪50年代末,称为“复田”、“造地复田”、“垦复”等,2011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对“土地复垦”进行了界定:“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显然这个概念主要还是以土地利用为目的生态恢复。随着人们对土地复垦的认识不断加深,从近年研究和实施工程来看,其目标趋向于更综合性的生态问题,我国矿山恢复的内涵也由单纯强调将毁损土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上升到矿山地质环境的生态恢复。

2.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的法律规定

我国现有的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层次的法律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法》、《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等。例如《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八条规定“采矿权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明确指出“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应尽快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等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土地复垦条例》也规定了政府、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对治理被毁损土地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应的资金来源。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原则

1.为本、防灾减灾。所有的地质灾害,直接或间接的对矿山职工和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矿山环境治理首先要保证矿区免遭矿山开发诱发的各种地质灾害的危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2.设防、综合治理。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采取拦、排、护、整、填、植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

3.效益、分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应遵循生态社会效益优先的同时,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区别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时根据资金情况、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大小、轻重缓急,分期、分阶段进行治理。

4.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矿山环境治理只有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紧密结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治理的最终目标。各种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质灾害。但其缺点是投资过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弥补工程措施的缺点,其投资较小,能改善小气候的特点,使其广泛应用于矿山环境治理中。

五、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

1.新建矿山

必须符合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即必须具备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矿山环境影响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报告,并依法缴存矿山环境治理号恢复保证金。经审查,若采矿活动对环境影响和破坏较大或遭破坏后难以恢复治理,则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严格实施“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落实矿山环境保护和修复责任制。矿山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大中型新建矿山应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测机构。禁止在国家和省、市、县划定的禁止勘查区和禁止开采区内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

2.扩建矿山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责任制,按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矿山在改、扩建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矿业“三废”排放总量应有效控制并达标排放。大中型矿山应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测机构。

3.生产矿山

矿山应编制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责任制。矿业固体废弃物、废水及废气应按相关标准和规定处理达标后排放;矿山对矿业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积极治理。矿山生产中必须做到边生产、边恢复(治理)。对治理不力、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4.闭坑矿山

严格矿山闭坑报告的审查和报批制度。矿山应做好矿业固体废弃物、废水的污染整治,并限期做好矿山土地复垦和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要因地制宜恢复。对未达到闭坑要求的采矿权人,不再授予新的采矿权。

六、结束语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要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政策来进行开采。对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是长期而艰巨的,这项工作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马爱民, 谢亚琼。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中几个技术问题的探讨[J].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9(2): 10~13.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与方案3

现将我县露天采石矿山专项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汇报如下:

一、露天采石矿山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我县2015年初共有8家采石矿山企业,自开展露天采石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县积极按照县政府下发的《千阳县露天采石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工作,自2015年起,关闭了5家生产规模较小、环保不达标的矿山企业,关闭保留矿山情况如下:

2015年9月23日注销了千阳县雪山采石厂、千阳县柿沟乡冉家沟村采石厂采矿许可证,2016年2月24日注销了千阳县王家沟石料厂采矿许可证,2017年6月5日注销了千阳县德兴石料厂、千阳县水沟镇新中村石料厂采矿许可证。目前我县仅保留了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雪山灰岩矿(省级发证)、宝鸡市正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任家山石灰岩矿(市级发证)、千阳县城关镇庙岭村武家庄采石厂(县级发证)3家露天采石矿山,提前3年完成了省政府2020年露天采石矿山关闭整合目标任务。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进展情况

1、关闭矿山治理恢复情况

2015年,县政府拨付100万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2016—2017年对雪山采石厂、冉家沟村采石厂、王家沟村石料厂3家关闭矿山进行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2017—2018年上半年对新中石料厂和德兴石料厂2家关闭矿山进行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要治理内容为坡面绿化、采空区植树。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县矿山恢复治理面积为公顷。分别为:冉家沟村采石厂绿化面积约2亩,栽植侧柏200棵,治理面积公顷;王家沟石料厂绿化面积约5亩,栽植油松523株,爬山虎1652株,治理面积公顷;新中村石料厂绿化面积为6亩,去年栽植刺槐1100株,今年栽植刺槐500株,治理面积为公顷;德兴石料厂绿化面积约10亩,栽植油松1300棵,治理面积公顷;雪山采石厂绿化面积约3亩,栽植侧柏3000棵,治理面积公顷。2018年8月,市财政下拨40万元,用于王家沟石料厂和雪山采石厂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二期工程,该项目设计已于2018年年底完成,今年1月份,进行了招标,2月底正式施工。

2、保留矿山治理恢复情况

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近几年投资400多万元用于矿山道路两侧植树、裸露坡面治理,基本做到了边采边治理,绿化面积约115亩,栽植刺槐万棵,油松1万棵,治理面积为

公顷。去年我们已启动绿色矿山建设,海螺绿色矿山申报资料已于去年9月份已上报市局。

宝鸡市正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任家山石灰岩矿技改环保设施停产期间,对采空区闲置场地覆土绿化,绿化面积约40亩,栽植油松7000棵,治理面积公顷。

千阳县城关镇庙岭村武家庄厂在整合办理有关手续停产期间,在矿山道路两侧植树,对部分采空区进行覆土绿化,绿化面积约60亩,栽植刺槐、国槐20000棵,侧柏、樟子松3000棵,治理面积公顷。

2018年12月10日下午,县国土资源局、三家保留矿山企业、县农业银行签订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缴存三方协议,进一步落实了治理基金提取责任,为今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矿山地质环境工作无专项工作经费,取消资源补偿费后无经费来源,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无监测仪器设备和车辆、监督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38 992469
");